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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刷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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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拜六[里太白夜访肚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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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总管
(回首人生,前途在望)
二品总督总管<BR>(回首人生,前途在望)


注册时间: 2007-08-13
帖子: 3217

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六月 04, 2008 12:55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莲蓬豆腐, 我正纳闷呢,原来是你捣的鬼。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在兴风作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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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八品县丞<BR>(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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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六月 04, 2008 6:49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李拜六 写到:
莲蓬豆腐, 我正纳闷呢,原来是你捣的鬼。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在兴风作浪呢。


哈,怕担责任得罪人了吧,嘻嘻

没关系,等我闲暇的时候贴一个说明,让你跳进黄河也能洗脱满身黄泥,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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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拜六[里太白夜访肚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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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总管
(回首人生,前途在望)
二品总督总管<BR>(回首人生,前途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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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六月 05, 2008 8:37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莲蓬豆腐, 本人男子汉大豆腐,从来不怕担责任,更不怕得罪人。但是你栽赃陷害却令我防不胜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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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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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61

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六月 05, 2008 8:44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李拜六 写到:
莲蓬豆腐, 本人男子汉大豆腐,从来不怕担责任,更不怕得罪人。但是你栽赃陷害却令我防不胜防啊!



天啊,我的天啊,我的天老爷啊,我从来没想过栽赃陷害谁啊,千万不能让我比窦娥还冤啊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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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八品县丞<BR>(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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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六月 05, 2008 9:01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我的一点儿说明:

  刷屏,虽然违反了游戏规则,但是可以通过劝告,甚至封ID、IP就解决了的,何必要大动肝火,搞人身攻击,以致于摆出不把xli710赶出论坛誓不罢休的劲儿头?

  xli710已经解释,已经认错,已经停止了刷屏行为,还说xli710不认错,那么xli710怎样做才算认错?


  在征得我哥闲坐小窗的同意后,我代他行使了版主的权力。

  先是删除了两个帖子,其中李拜六先生的帖子是误删。随后我在回复中首先向李拜六先生表示了歉意,当时我坚信一向谦和的李先生,在嗔怒一番之后就会做罢了(事实也是如此);同时我也通报了为什么要删除另一个帖子,以及《删贴声明》一帖的去向和移帖理由,并声明“如果谁在在《删贴声明》以外的帖子里谈论刷屏事件,力删不怠”。

  李拜六先生看到了我的这个帖子,因为在他的回复中对我能删除帖子表示了惊讶。这个不奇怪,因为李拜六先生来这里还不到一年,对以前的事情不了解,不知道我哥闲坐小窗是一位不挂名的版主,以及我为什么可以代我哥行使版主权力。这一点我要在后面说明。

  李拜六先生没有动我的帖子,因为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清楚删帖、移帖是一个具有管理权限的人所为,介入是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如果是一个聪明的人,会顺着这个台阶下了。而偏偏这个利令智昏的人,也就是那个被我删除的帖子和《删贴声明》的帖主,看不清这一点,在把被我删除的帖子重新贴出来的同时,我上面提到的帖子消失了,以至于后来竹子姐姐都搞不懂删除帖子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我的帖子是谁删除的,我也不在乎是谁删的,但是我要实践我的承诺,于是删除了那个重新贴出来的帖子。

  到现在为止,我对那个人的帖子只删除了两次。大家都知道两次是很好数也容易记忆的,但是那个人把“屡次”一词拿到台面上来,我不禁画了一个很大很大很大的问号:究竟是文字驾驭能力差啊,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居心呢?

  大家不要责怪我狭隘,因为从那个人不惜动用网站赋予的权力来充分显示其武断行为这一点,我不得不有此“多虑”,嘻嘻

  幸好我哥闲坐小窗有话:如果给脸不要脸,就把我的话贴上去,然后找合适的位置分割、移走,让其光着屁股转圈儿推磨去吧。

  以后的事情大家都看到了,就不用我说了。

  顺便说一句,之所以邀请李拜六先生做分割部分(即本贴)的楼主,是因为恰好从这一帖前,是我代我哥行使版主权力的开始。


  至于我哥闲坐小窗作为版主为什么不挂名,还有我们为什么可以代我哥行使版主权力,有兴趣的人去问网站好了,因为这不是可以在大庭广众可以随便说说的事情,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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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拜六[里太白夜访肚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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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总管
(回首人生,前途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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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六月 05, 2008 10:08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莲蓬豆腐, 乖乖,原来豆腐这么厉害。只是我先被误杀一回,又给推出来做靶子一回。你竟然还好意思说自己冤。

你竟然知道我这个“一向谦和的人”“嗔怒了一番”,还预先替我“作罢”,真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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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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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61

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六月 05, 2008 2:02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李拜六 写到:
莲蓬豆腐, 乖乖,原来豆腐这么厉害。只是我先被误杀一回,又给推出来做靶子一回。你竟然还好意思说自己冤。

你竟然知道我这个“一向谦和的人”“嗔怒了一番”,还预先替我“作罢”,真不简单。


哈,你不是想让我改变对你的印象吧,那也没关系,你随意,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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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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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六月 05, 2008 2:24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莲蓬豆腐, 我也没在意你有什么印象。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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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拜六[里太白夜访肚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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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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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六月 05, 2008 2:41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莲蓬豆腐, 打住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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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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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61

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六月 05, 2008 2:54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李拜六 写到:
莲蓬豆腐, 打住吧!如何?




最后进行编辑的是 莲蓬豆腐 on 星期五 六月 06, 2008 9:47 am, 总计第 1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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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神尼[FAF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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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知州
(再努力一把就是四品大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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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214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六月 06, 2008 5:36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艺芳 写到:
三界神尼 写到:
莲蓬豆腐 写到:
李拜六 写到:
莲蓬豆腐, 你能删除帖子?我与你有仇乎?我有不当言论耶?


哈,删个帖子有何难,我跟你无仇,因为至少你算不上那种小肚鸡肠之人,嘻嘻


http://coviews.com/viewtopic.php?t=38657


http://coviews.com/viewtopic.php?p=201553#201553



请邀请我出任斑主的司马策风管理员和coviews注意。现有此来历不明者多次干扰我履行斑主职权,屡次删除删除我管理帖。并认为其鸡肠已大至可以容纳一天上主题贴上百,既然其心胸如此宽广,而鄙等心胸狭窄容不得超过coviews规定的一天五贴之限制。特向管理员申请辞去此职,改由这种心胸开阔、可以见刷屏而不作为,反为刷屏者叫好者代替。

再有人刷屏,即使一天发上万帖,也与我无关了,以免与这种莫名其妙之心胸宽广者结仇。


呵,巧了。本来是想临睡之前上来赏赏诗词,脱脱俗,洗洗脑。不料这里正在打一场官司。我看这事用不着动用司马策风和coviews大驾,作为一个酷我的老网民,偶就可以解决掉这个官司。请神尼斑斑悉知:

(1)莲蓬豆腐和李拜六都不是什么您所谓的“来历不明者”,恰恰是热爱这里和热爱诗词并且诗词水平在一般网友眼里,至少在偶眼里算是高的,是大家比较喜欢的。
(2)二者都是在履行自己作为斑竹的职责。李拜六先生去年八月份来此,并且很快得到大家的认可,被推为斑竹。也许是他对斑竹的职责还不是很清楚,也许是他的为人太过温和,也许是没有及时发现您说的刷屏现象,总之是出现了您说的“不作为”的结果。莲蓬豆腐是一位小朋友,虽然注册时间短,但也是一位这里的老网友了,她也是受命代另一位古韵的老斑竹履行职责。
(3)关于您所谓的那个删除刷屏贴被删的说法不准确。因为这个贴子没有被删,不过是在完成它的职能后被转移到“论坛管理建议”的栏目里去了,偶也认为问题说清后依然挂在这里已经不合适。
(4)您删除刷屏贴没有什么不对,但在别人解释完原因之后或者认错之后,您还纠着不放,那就是您的不是了。
(5)您是不是需要辞去斑竹的职务或者不辞去职务,而不再履行斑竹的职责,不应该与您上述引用的贴子有关。因为那是他们的私人对话,没有涉及到其他的人。

神尼斑竹,您说呢?:)不当处,请神尼海涵!!祝晚安,偶也要晚安了。88


我看您还是早点睡觉吧。吃点药再睡最好,因为我发现您脑袋有点不清醒。

你不明白来历不明的意思,因为那所说的“豆腐”删除的是我两个跟帖,不是指你说的什么被转移的帖,这个你自己没搞清楚,而且它顺带把礼拜六的帖也删除了,以至于他也在惊呼怎么帖被删除了。在斑竹名单里没有此人的名字,(我来这里较少,此人大名根本就未听说)却有权随意删帖,可见这里管理混乱,被这种喜欢从中跳动捣乱的小人有了可乘之机,到处兴风作雨,其身份值得怀疑,难道说它来历不明不对吗?我看对这些人需要整顿。

你说“也许是没有及时发现您说的刷屏现象”,实际上这种刷屏已经数日,我是偶然上网看见后才删除的。虽然我并没有指责礼拜六放纵的意思。但要说明的是,你说的不是事实。

还有,你说刷屏者认错了,我请问你他哪句认错了?我看见的只是他把责任全部推到制订规则的管理员身上。

我也没有象你说的揪着不放,除了删除那些帖,并没有做其它事情,我的发言基本都是在回复礼拜六的话,我和他的私人对话,只涉及了刷屏者,大概没有涉及你吧?您又何必跳出来呢?这倒是我觉得奇怪的。

我辞不辞的,只和这里管理员有关,大概和你没关系,您大概希望来个不干涉你们刷屏者行为的斑主,或者你们自己操控当版主,任意刷个痛快才满足吧。只要管理员允许,我没有什么不允许的。

祝你做个好梦。你也确实该洗洗脑脱脱俗了,别让那“豆腐”把你的脑子搞得越来越象豆腐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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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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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3217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六月 06, 2008 10:00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三界神尼, 神尼又何苦再启事端。网路是非,如过眼云烟,太过执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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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蓬豆腐[FAF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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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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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61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六月 06, 2008 10:05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好玩儿,连老资格版主且声望很高的艺芳姐姐也受到指责了?

说我是不是小人也没关系,反正我的年龄也不大,嘻嘻

我怎么也稀里糊涂地变成“它”?有意思,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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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2008-05-08
帖子: 61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六月 06, 2008 10:07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鉴于这张帖子已极其圆满地完成任务,建议网站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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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星子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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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7141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六月 06, 2008 10:07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李拜六说得对. 网路是非,如过眼云烟,

艺芳好心来和解.又被误打了. Embarassed 我给你扛一下,再打就请轻点. Very Happy

完后,该干什么干什么... 都静下心做自己喜欢和有意义的事情.Very Happy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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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 Yin

《爱的灯塔-星子安娜双语诗选》
<Nightlights> <Seven Nights with the Chinese Zodiac> ...

http://annapoetr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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