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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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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婆[老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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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八品县丞<BR>(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注册时间: 2007-10-13
帖子: 56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十一月 16, 2007 12:49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二十四


晚风习习。西山的太阳懒洋洋地依着墨绿的山林,给目所能及的远山,野谷,荒原,河流和一畦畦整整齐齐的红土地熏出一圈神秘的红色光晕。大家团团围坐在蔓草庄园的白色雕花楼台上,仿佛从前烤肉晏的美好时光倒流到此刻。

坐在人群中间的是刚刚远道而回的珍妮。她永远都是人们注意的中心,焦点,主角,宠儿和公主。她优雅地坐在破败的小红木摇椅里,两只白嫩的小手安静地交叉着放在膝盖上。淡粉色的丝绸裙子上面夸张地镶嵌着层层水蓝色的波浪花边。波浪花边一层层地披散下来,遮住了四分之三的小脚,只露出一小截紫蓝色的平底鞋。她坐的姿势跟南方所有的大家闺秀一样端庄,优雅,得体,然而脸上却一片风流妩媚的神色。特别是那双水波流转的蓝宝石大眼睛,娇滴滴的,已经把周围那帮傻瓜的灵魂从他们各自的女伴中勾引过来了。

“快跟我说说你哪里来这么漂亮的衣服!”安琪故作亲热地拉着珍妮的手一脸讨好地笑着。珍妮不为人察觉地翕动了一下鼻孔以表示她内心的厌恶,但还是挤出一个最可爱的笑容,用过于温柔友好的语调说:“噢,看你说的,好像这裙子很漂亮似的!跟我在查尔斯顿那边穿的裙子相比,简直不能一提!”

“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买这样漂亮的裙子呢?”凯瑟琳望着她那漂亮得有些俗气的裙子也一脸羡慕。

珍妮转脸看了一下凯瑟琳,脸上的笑容变得真诚起来。以往凯瑟琳是她暗中的敌人。如果说郡里有哪个女孩子能与她媲美,那就数凯瑟琳了。她那双像碧玉翡翠一样的绿眼睛简直把她的蓝宝石大眼比下去。但现在,凯瑟琳那副落魄的样子让她心里产生一种优越感,而且她还找了个朱迪拉那样一个情人!所以凯瑟琳不会是一个威胁,她可以真心实意地拉着她的手推心置腹地说心里话。至于安琪——珍妮鄙夷地扫了安琪一眼——虽然她老是和珍妮明争暗斗,但一看到她那双没有几根眼睫毛的眼睛,珍妮就在背地里笑得屁滚尿流:“就凭你,八字还没一撇呢!”

“噢,其实,像我这样一个弱女子哪有那么多钱啊?”珍妮亲密地握住凯瑟琳瘦骨嶙峋的手,温和地说:“我之所以穿得好吃得好,是因为有一个人,死心塌地地对我好。”

“噢,是吗?”虽然每个女孩子心里都又焦急又妒忌,酸溜溜的,但她们还是尖叫着起哄。

“嗯。”珍妮不好意思地垂下眼睑,然而她浓密的眼睫毛下的蓝眼睛闪过一丝的得意,唇边微微上翘的曲线划过一丝狡黠——这是每个南方大家闺秀都会玩的鬼把戏。

看着珍妮又在那里卖弄关子故弄玄虚,女孩子们直恶心,狠不得在她脸上抓几下以泄心头之恨。然而她们还是装出一副非常感兴趣的样子,满眼期待地瞪着她。

珍妮左顾右盼了一下,把两边的翡翠耳环摇得叮当作响,就兴致勃勃地说开了。

“他呀,我一开始以为他是个穷光蛋。恩俏,还记得上次我写信告诉你吗?”她笑眯眯地握住恩俏的手,此前恩俏一直像只病恹恹的大鸟,安静地听这群饶舌鹦鹉七嘴八舌地谈论一些很白痴的话题。

“噢,是的,”恩俏愣了愣,没好气地回答。她知道珍妮又来一翻炫耀了。而她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我记得你曾说过他是个穷光蛋。怎么,他很有钱吗?”

“我猜他出身名门,”珍妮肯定地点点头,又一次紧紧握住恩俏的手。“我第一次见他,就被他落魄王子般的派头吸引。虽然他穿得像个穷苦人,谈吐也很粗俗随便,但他那饱满的额头,紧皱的眉宇,深沉的眼睛,挺直的鼻梁和古铜色的肤色,以及那高大强壮的个头,无疑显示出他良好的出身。而他举手投足之间都透出一种野性的魅力。天啊,他真是一个王子。”珍妮陶醉在自己的幻想中,仿佛她那“落魄王子般”的情人就在她面前熠熠生辉。

看着她那副幸福得要死的样子,别的女孩子都一脸鄙夷,又妒忌又愤恨:怎么上帝那么偏心,把天下的好男人都送给她,而把那些缺胳膊少腿的家伙丢给她们呢?但她们还是扯了扯有点僵硬的嘴角,挂出虚伪的微笑。

“我一开始就爱上了他,没有哪个女人能抵挡他的魅力,更何况像我这样一个没见过大世面的乡村姑娘呢?”珍妮故作天真地眨眨眼睛,满脸单纯地说。“他说他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我说我不介意。他说他很感动,因为我并不介意他是穷光蛋。我觉得像这样的爱情才是真正伟大的爱情,比那些先看家庭背景年均收入再看本人的爱情强多了。

“但,”她语调一转,立刻把周围女孩子的心提得吊起来,这正是她想要的效果。“就像那些浪温的爱情故事一样,原来他很有钱!他告诉我钱是他自己赚来的,有点来路不正。但我不相信。我想他肯定出身名门,家财万贯。他给我买了好多漂亮的衣服,把我打扮得像个天使。”

望着周围女伴们那又吃惊又妒忌的眼神,珍妮心里乐开了,又故作生气地说:“可是,他也很坏!我觉得他是世上最狠心的家伙,他竟然买了一辆这么漂亮的马车,给我一把钱让我一个人回来,因为他‘有点正事要干’!又是正事,男人永远把事业放在第一位的,不是吗?他真该死!”她生气地嚷嚷,但大家都听出她故作生气中的得意与炫耀,特别她说那句“他真该死”时,好像在说“他真了不起”!

女孩子们个个都神色古怪地瞪着她,然而还是虚伪地敷衍几句:“对,他真是大坏蛋!”

“但,那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该做的事!”

“男人嘛,就该以事业为生!”

“可是,总不能丢下自己心爱的女人吧,如果真心爱的话!”

“嘘,你怎么这么毒!……”

……

恩俏静静地坐在珍妮身边,跟以往一样,是珍妮身边的壁花,乌鸦和丑小鸭。仿佛她生来就是珍妮的陪衬品似的。然而她心里却不屑一顾地想:“这群虚伪的傻瓜!”

女孩子的这种鬼把戏她不是不懂,但她玩不起。在这群客气虚伪而又诡计多端的女孩子中长大,恩俏也知道怎样的骂人其实是炫耀与喜爱,怎样的亲热其实是虚伪与嘲笑,怎样的冷漠其实是八卦与热心,怎样的温柔其实是恶毒与阴谋。她也希望自己能学会她们诡计多端机灵狡猾的鬼把戏,但拉姆斯夫人并没有教会她如何装出另一副面孔对付别有用心的女人和可能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本身就没有美貌,再加上没有捕获男人的伎俩,这已经足够致她于嫁不出去的死地。在这个男人至上的世界里,女人拥有会与别的女人勾心斗角与搞阴谋诡计的本领是很重要的,虽然不乏恶意在里面,但它会帮你捉住一个丈夫,从此过上了有依有靠甚至荣华富贵的生活。但恩俏天生不是演戏的材料。从前当她学着珍妮的样子扭扭怩怩地卖弄风情时,她就一百个一千个看不起自己,以及那些被她几句“你真伟大”、“你真了不起”所俘获的男人。而且每当她说一些违心的傻话时,别人都会一眼戳穿,笑着说:“哎呀,恩俏,别又撅着嘴说谎话,我们了解你!”

于是,她就不再像只白痴的珍珠鸡那样满脸崇拜地仰望那些并不如她的男人。她连上帝都不崇拜,为什么会崇拜那些貌似了不起的男人呢?奇怪的是,当她不再像个大家闺秀一样装模作样时,那些男孩子们反而很喜欢她。他们不会把她看作像珍妮或凯瑟琳那样柔弱娇贵的女子,而是一个天真烂漫无话不谈的知心同伴。

而且,“你让我感到放心和快乐。”这是很久很久以前莫里西曾对她说的一句话,让她感动得当场跳起来吻了吻他宽阔的额头……

“噢,他的名字叫巴特•布伦特。”珍妮高兴地说。

什么?她说什么?恩俏从茫然沉思中回过神来,她似乎听到了一个名字。

巴特•布伦特?

有那么一刻她脑海里一片空白。这个名字很熟悉,她曾在没有星星的夜里念上一百遍一千遍。但当它从别人的嘴里出来时,却那么陌生,给人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的名字不怎样。好像也不是什么名门贵族的姓。”凯瑟琳说。

“这个我不知道。不过他看上去确实像个上等人家那么高贵。”珍妮闷声闷气地说,为凯瑟琳说她的情人不像名门贵族而生气。

“我知道有些出身并不怎么良好的人天生一副高贵的样子,而且也会凭他们的实力打拼出高贵的人生。”凯瑟琳继续说,没意识到她已在不经意间触怒了珍妮。

“不过我肯定他出身很高贵。”珍妮再一次强调。

恩俏面无表情地瞪着周围的人,仿佛他们都只是夕阳中的影子,飘飘缈缈,虚如幻影。是吗?世上同名同姓的人多着呢!野鹰酋长不是说巴特去为战斗做准备了吗?怎么会有那个闲情去跟珍妮花前月下?

她的嘴角还挂着残留的笑意,然而她却分明听到她的上排牙齿与下排牙齿格格地打仗。

“噢,恩俏!”珍妮转过头来望着她,“她们竟然说巴特只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但你也见过他,你应该感觉到他那个人身上有种深沉的魅力,一种高贵的气质,是吧?”

“我怎么会知道呢?我——”恩俏结结巴巴说,第一次发现她的舌头不管用,“我认识他?”

“别傻了!他还一直提到你呢!他说他曾在蔓草庄园度过了快乐的时光,跟你在一起就像冒险一样刺激!他还说你什么?说你比男人还男人,又坚强又勇敢呢!而且他还不时地问一下你的近况,我把你写给我的信都给他看了!奇怪的是,他竟然对你的信倒背如流!”

“是吗?”恩俏拼命扯出一丝微笑,但微笑僵硬了,嘴角的肌肉都有点酸痛。表演真不是她的强项,但心里一个声音对她说:“恩俏,你必须克制住自己,不能跳起来尖叫着抽她一个耳光!”于是她紧紧握住拳头,狠命压住内心汹涌澎湃的激动情绪。

“是吗,恩俏,那个人真的像个王子般漂亮吗?”安琪贪婪地望着她,两眼发亮。

“是的。但我觉得他更像一个野人。”恩俏礼貌地点点头,眼里含笑地说。

“野人!我从来没有见过野人!”凯瑟琳被吓了一跳。“野人是怎样的?”

“他太高大了,简直像个野人。”她机械地转动着脑子想下一句该说什么。

“那是因为你太矮!”珍妮生气地反驳。

“他,嗯,像个古罗马王子,有点残忍,有点心狠。”恩俏机械地说。

“残忍!心狠!”女孩子们捧着脸尖叫。“除了北佬,我们还没见过哪个残忍心狠的男人!”她们又大惊小怪地说。

“他就是一个北佬。”恩俏没好气地说,存心揭露这个事实。

“啊……”

……

直到遇着波克和吉安那理解的目光,恩俏才从刚才的麻木机械中醒过来。波克和吉安一直坐在她对面,善良的黑色大眼睛温柔地注视着她,仿佛理解她那强装笑颜背后的心酸与难过。她受得了女孩子们幸灾乐祸的眼神,却受不了他们那理解中夹着同情的像牛一样温驯动人的眼神。怎么,他们理解她!

这世上永远有一些怪诞的事情无法解释。貌似亲密的人之间其实只有虚伪与较量,而那些隔着一段距离的人却能心灵相通。波克和吉安,在他们那温和的眼神里,恩俏看到了慈父慈母的理解与关爱。

再过一秒,她就忍不住要跳起来在珍妮脸上抓几下了!她知道她要抓要恨的是巴特,那个逃兵,无赖,流氓,色狼,坏蛋!她还傻傻地等他,爱他呢!在此以前,她曾无数次回忆起他吻她的那一刻,感觉到全身心又一阵触电般的颤抖。但一想到他那张嘴吻过那么多人,特别是那些妓女,特别是珍妮,她就直恶心。

她曾经把十几岁的心和十几岁的爱情完完全全交给了巴特,因为在那些艰苦的岁月里,巴特一直对她不离不弃,无论严寒酷暑,或是逃亡遇到印第安人,他都像个忠贞不屈的战士那样与她出生入死并肩作战。她曾坚信巴特是爱她的,如果一个男人不是疯狂爱着一个女人,会这样缠在她身边死也不走开吗?在那短暂的相处中,恩俏仿佛看到生命正在打开,幸福的天使正向她飞来。

但是,她一直都是傻瓜!他从来没有说过半句“我爱你”;除了曾经漫不经心地吻过她,再没有更亲密的行为。也许他对每个女孩子都这么随便。噢,他真该死!恩俏狠狠地绞着手,心里生气地骂道。

而在那饥寒交迫的日子里,她还曾虚荣地想当珍妮回来后,她可以亲密地拉着好姐妹的手,带着假装天真的眼神和故作烂漫的表情向她说:“巴特又……”在每个女孩子都使出各自的手段千方百计钓到一个丈夫时,她还曾自负地想要对巴特说她爱他,希望他娶她。那些都是不久以前发生的事, 然而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了。

“他还说,他忙完他的事后就会来找我的了。”珍妮昂着漂亮的脑袋得意地说,引得女孩子们唏嘘不已。

回来找她!恩俏心里一惊,猛抽一口冷气。她怎能忍受呢?不行,我必须得离开。离开这片伤心的地方,离开这个到处都是他的影子的庄园。我必须得到一个没有回忆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我不能看着他跟珍妮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我怎么可以看着他牵着他爱的女人走在路上,而那个女人不是我呢?但,去哪?她茫然了。

“知道吗,她一直在你心头呼唤你。”她的耳边响起了不久前野鹰酋长曾对她说过的话。

“我在这里!”

是她的祖国母亲在呼唤她吗?一个迷途的孩子。

是的,她要离去。在这群人当中,她不会找到幸福。她与他们迥然不同。这里,没有人说她漂亮,没有人会娶她,她必须回到她所属的民族中,在那里找一个跟她一样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男人(可是,她并不喜欢脑瓜后面盘着大辫子的男人)。他们坚韧,勤奋,而她也一样。她惊讶地发现自己体内深藏的这种品质。而且,像他们一样——“一个倒下去了,随后会有十个默默而坚定地站起来”——她也有九条命。第一次死去,是在懵懂愚昧的孩提时代。她执意要爬向隆隆开来的火车,拉姆斯老先生救了她,从此让她死过翻生,抛弃了本应所属的那个民族的一切,在西方开始了一段崭新的历程。第二次死去,是在战争的苦难岁月里。天灾人祸,她女性的温柔娇弱已消失殆尽。从此她脱胎换骨,用瘦弱的肩膀挑起整个累人的重担。而现在,她死第三次了。人生中最初的感情,美丽的梦想已随着十几岁爱情的破灭而成为永远的童话,定格在她不可重回的青春年月里。然而她的心变得更坚强。

去找他们!

她不愿做没有根的游子。她要开始另一段更为艰苦的历程。

“待他回来了,我再介绍给你们认识吧!”珍妮轻挑风流地对周围的女伴们说。

恩俏又是一惊,像被黄蜂蜇了一下。不行,我不能就此离去。她心里迅速思量着。如果我现在离去,她们肯定会猜到原因。她们肯定会在傍晚或清晨聚在一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说我喜欢上一个根本不喜欢我的人!她们会幸灾乐祸地垂下眼睛表示难过,然后又会假惺惺地大发慈悲:“她真可怜……”不行,绝对不行!她,恩俏,一个有着九条命的人,背后屹立着整个坚韧强悍的民族,怎么可以被这群无聊白痴的傻瓜取笑呢?

她必须留下来,向世人证明她并不在乎巴特,并不曾为他心碎难过。她也不能像个弃妇那样披头散发地哭哭啼啼大吵大闹又跺脚又扔东西,她必须保住那所剩无几的尊严,不容别人侵犯。有种比十几岁的爱情更为重要的东西占据着她的心头,她狠狠地咬住下唇,冷静地挺了挺瘦削的肩膀,脸上凝聚出最坚毅的神色,一副孤注一掷的样子。

待她抬起黑色的眼睛眺望暮霭沉沉的庄园时,深沉的夜色已像异样的蓝色云朵一团团坠落下来。西边远山上还留有一丝深红色的柔光,像跳跃在世界尽头的最后一朵火苗,映衬着北美广袤无限的夜空上寥寥无几的夏日星辰。

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美丽的蔓草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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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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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十一月 17, 2007 1:36 p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二十五


七月流火的一个日子,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迎来了战后郡里的第一桩婚事:庄园女主人,郡里第二美女凯瑟琳要嫁给红头发的庄稼汉朱迪拉了。

要是在以往,这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肯定会招来人们的冷眼与反对。但现在,能找个男人嫁出去就已经是天下最幸运的事。想想战争以前郡里疯狂的速婚,恩俏就一阵心酸。那时候,大家都被即将到来的战争热潮弄得头昏脑涨,特别是那些头脑发热的青年,狂热地向心怡的女孩子求婚,以便即使日后死在战场上也不枉在世上潇洒走一趟。但当他们驰骋在残酷的战场上,扛着冲锋枪冲锋陷阵时,可曾想过当初轻率的求婚可能又为这个动荡的乱世添加一名哭哭啼啼的寡妇呢?世上的寡妇够多的了,但是未能嫁出去待在家里心烦意乱以至乱发脾气的未婚少女大有人在。可能更多。

累人的重担!恩俏穿着淡蓝色的旧裙子,声嘶力竭地在厨房里指挥那群刚聘来的笨蛋厨师。看着那帮笨蛋厨师在锅前灶后笨手笨脚地煎煎炒炒,恩俏就想大叫着让他们通通滚蛋。她活这么大了,还真没见过这样差劲的厨师——他们哪里称得上厨师啊,连恩俏的手艺都不如!

她忽然间发现,从前那些黑人厨师的厨艺是多么好啊!看看吉安,她正轻车熟路地炒菜,虽然热得大汗淋漓,却没有半句怨言。而且,她做的饭菜那么好!一想到这里,恩俏发现自己已饿坏了。

她走出来透一口气,厨房里面的蒸汽火气把她烤得像地里的菜苗一样垂头丧气。她拽着宽大的裙子艰难地走出来,想不明白为什么女人不能像男人那样穿一条裤子。真是活受罪,都是两腿动物,为什么男人就可以穿轻便的裤子而女人非要穿这烦琐的长裙?

站在厨房门前,迎面扑来的夏日热浪像野兽一样吞咽了她,她突然间想起了去年冬天曾穿过的裤子。那时候她随时准备着与巴特逃跑呢!一想到巴特,恩俏就厌恶地皱了皱眉头,心里咒骂道:“那个该死的巴特!”

憎恨总比伤心好受,不是吗?这些日子里,她曾经越想越伤心,伤心过后发现自己变得更脆弱,仿佛一阵风过来,就像经不起风吹光照的出土文物那样粉身碎骨烟消云散。但当她换一种心态——讨厌巴特,憎恨巴特,一千零一次地咒骂巴特——时,她就惊讶地发现自己越来越坚强。所以每个晨昏每个日夜,她都好像忘了还有伤心难过这回事。只要一想到巴特,一听到别人谈论他,她就用自己的方式在心里设了一道不可攻破的防线,那就是讨厌,憎恨和一千零一次地咒骂:“那个该死的巴特!”

宴会上传来的阵阵笑声随着七月的热浪滚滚而来,恩俏不由得寻声望去。不远处的草坪上,一帮未婚少女围坐在橡树丛下,像轻快的喜鹊一样吱吱喳喳。当然,坐在中间的肯定是珍妮,而她周围坐着的是郡里依然单身的红男绿女。

怎么?!恩俏被眼前的景象惊得瞠目结舌,愣愣地望着他们,木头般动也不动,仿佛哪个恶毒的巫师施了魔法。恩俏,你在干嘛?你才十几岁,应该到他们当中去,与他们一起唱歌,跳舞,调情,开玩笑;而不是像个老太婆一样穿着脏兮兮布满油渍的旧裙子在一帮粗俗的厨师里面转来转去!看看你自己,成了什么模样?头发凌乱,面容憔悴,衣衬破烂,步伐蹒跚。你什么时候变成个地地道道的老太婆了?!

噢,我要换条漂亮的裙子到他们那边去!真不明白为什么要把天下所有的重担都扛在自己并不坚强的肩上!这样想着她便提着裙子准备拔腿逃跑,然而厨房里传来了吉安气急败坏的大骂:“你这个笨蛋,把蛋煎得这么笨!真是大笨蛋煎出小笨蛋!

“还有你,谁叫你在牛肉里搀水的?牛肉煮成羊肉,你自己吃吧,撑死你!”

“我是厨师!不是这样是怎样,黑鬼?”

“你叫我黑鬼,可是你的厨艺连一个黑鬼都不如!”

……

唉!恩俏沮丧地叹了一口气,自认倒霉。也许命该如此,艰苦打拼,操劳一生,为别人的琐事而忙得心力交瘁,永远没有个了结!

没有她,厨房里可能会出现锅盘炉灶同归于尽的战争。没有她,外面那帮人就得饿着肚子闲坐着,大声嚷嚷怎么还不开饭。没有她,凯瑟琳就永远也结不了婚了!

她昂着头,再次提起烦琐的旧裙子迈着沉重的步子向厨房走去。

厨房里面并没有传来“乒乒乓乓”摔盘子扔罐子的声音,外面倒传来了。似乎是一张圆木桌子被重重地掀翻在地上,桌子上的碗碗碟碟盘盘杯杯“哗啦啦”地倒下来。接着女孩子们一阵尖叫。“啊……”

战争又开始了吗?恩俏神经兮兮地想,机械地走到外面。

茂密繁盛的橡树下站着几个牛高马大的黑人。恩俏认出带头那个像大象一样宽阔的黑人是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从前的工头山姆,老欧哈密先生最得意的帮手,全郡黑人的榜样。怎么,他回来了吗?他回来就好了,他回来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的前途就一片光辉灿烂了。

但是有什么不对头。山姆像泰山一样矗立在那里,黝黑的脸上两只黑眼珠在白森森的眼白里不怀好意地转动着,肌肉发达的双手各拿着一把镰刀。他背后那几个黑人也一脸凶相,恶狠狠地瞪着惊慌失措的小姐们,简直像从洪荒年代跑出来的野人。

凯瑟琳从房子里跑出来。她的头发卷了一半,另一半还没来得及弄上去,七零八落地悬挂下来在胸前弹弹跳跳。她提着从沃特琳那里借回来的白色婚纱裙,踉踉跄跄地走着, 待她认出了山姆后,两只碧玉般的大眼睛便喜悦得闪闪发亮。

“噢,山姆,你回来太好了!我今天要嫁了,你回来太好了,我们这里多么需要——”

然而她还没说完,就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了。山姆,是以前那个温驯善良,死了一匹公马也要哭一个晚上的山姆吗?

“我不是回来。”山姆粗鲁地说,赤裸裸的目光流露出凶残的神色。“快点把能吃的东西给我们,还给我们一点钱,要不然,我们就动手抢了。”

“可是,为什么?”凯瑟琳脸上横着一个问号,急忙奔向山姆,好像他依然是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最疼爱她的黑人工头山姆。“山姆,你不舒服吗?告诉我看我能不能帮你。”

恩俏见状大惊失色,像大鸟展开翅膀一样伸出手臂把个子比她高的凯瑟琳拉在自己胸前。“你不能过去,凯瑟琳!他已不是从前的山姆了,他会伤害你的!”

凯瑟琳挣脱了恩俏的手臂,一脸茫然地说:“什么?他是山姆,我们家的人!”她执意要向山姆走去,维特像一只离弦的箭般冲过来拉住了她,这个勇敢迅猛的动作让他平添了极富魅力的男子气概。恩俏大睁着眼睛望着他,觉得他一下子高大起来。

“快,照我说的去做,要不然我们就自己动手了!”山姆大吼,脖子上暴露的青筋像一条条不甘心藏在里面的蚯蚓,不安分地扭动着要挣脱出来。

“可是,为什么?”凯瑟琳泪眼模糊地望着他。

山姆烦躁地跺跺脚,勇猛地挥一挥手臂,手里的镰刀在太阳底下龇牙咧嘴地闪了闪,背后那几个凶猛的黑人便如狼似虎地扑进房子里。

大家还愣头愣脑地站在那里大眼瞪小眼。这是做梦吗?山姆,死了一匹公马都会哭上一个晚上的山姆,竟然挥着镰刀带着别人做匪徒!

恩俏看着站在那里呆若木鸡的男人,维特脸上净是还没反应过来的傻气,朱迪拉显然不知道自己的未婚妻为什么会对着那个来路不明的黑人哭泣,还有几个缺胳膊少腿的男人歪歪扭扭地站着,仿佛浑身的骨头都散了架,只好勉强拼凑在一起。恩俏一把他们跟里面那些虎腰熊背的黑人对比,心就沉了下来。

“呀!”珍妮一声大叫撕破了死寂,恩俏反应过来,大声叫道:“你们男人光站着干什么?进去啊!”

仿佛一阵阴森森的风刮过,那几个被战争夺去了健康与活力的男人浑身生出一层鸡皮疙瘩。但是南方人勇敢不怕死的血液奔流在他们孱弱的体内,他们拔腿跑进去。维特还愣愣地竖在那里,恩俏一掌推过去,恼怒地说:“还不进去!”

维特总算反应地来,心虚虚地说:“所有男人都进去了,谁来保护你们这些女士?”

胆小鬼!恩俏心里愤恨地想。保护她们?要是山姆向他们冲过来,先拔腿溜走的肯定是他!

里面“乒乒乓乓”地响起一阵打斗声,把所有人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不一会儿,那几个缺胳膊少腿的男人都像破布似的被扔出来,堆在地上东倒西歪。费伦家几兄弟掏着几个破武器正欲冲进去,几个高头大马的黑人便走出来,黑黝黝的脸粗暴凶狠,仿佛中了什么邪似的。

“不要上去!”凯瑟琳忙拉住他们几兄弟,害怕得浑身打颤。“让他们拿吧,你们不能为此受伤!”

但费伦家几兄弟都愤怒无比,汤姆•费伦咬牙切齿地说:“不,这帮黑鬼一自由就忘了旧主人对他们的好了!”

“呸!”山姆显然听到了,粗鲁地吐出一口唾液。“我们早该自由了!你们凭什么把我们当黑奴使用!我们生来平等!”

“山姆,难道你忘了我们怎样相处吗?我们曾像一家人一样待在这个庄园里面,你们生病了,由我们照顾。你们有什么麻烦了,由我们解决。我们,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亲密啊!”凯瑟琳伤心伤肺地说,抹了一把眼泪。“现在爸爸和哥哥们都死了,这世上的亲人就只有你们几个!你看着我长大,就像爸爸哥哥那么亲切!可是,你为什么这样呢?”

“你们照顾我们是因为我们有利用价值。”山姆毫不客气地说。

“别说废话!”泰森•费伦怒气冲冲地说,为山姆的忘恩负义愤怒。“动手吧!”

唉,接下来上演的一幕,简直让女士们大开眼界。不用说,双方势均力敌不分胜负,但一个共同点就是两败俱伤。山姆举起的镰刀在耀眼的阳光下闪了闪,眼看就要劈在泰森•费伦的头顶上,大家一阵惊呼,唤醒一身鸡皮疙瘩。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不知从哪里响起了神来一枪。还没等惊恐的人们反应过来,一枚子弹就呼啸着穿过山姆宽宽的黑额头,激溅出一股暗红的血流。

山姆眼睛还圆睁着,然而却像雪崩一样不可救药地坍塌下来。他重重地压在泰森•费伦的身上,死了。

仿佛一个魔咒套在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时间,人物都定格在那一刻。寂静中只有不谙世事的蝉还在树上嘶声裂肺地鸣叫。

大家寻声望去,一个高大强壮的青年男子稳如泰山地骑在马背上,手里握着的枪还炫耀似的冒着缕缕青烟。阳光照在他棕色的短发上,古铜色的皮肤也闪闪发亮。他凌厉的眉宇紧皱成一个“川”字,炯炯的眼睛微微眯着,漠然的眼神里似乎藏着一种叫沉着冷静自信坚强的东西。

“啊,巴特!”

片刻之后珍妮一声大叫,像鸟儿展开翅膀似的飞扑过去。

巴特!恩俏一惊,然而她心里头想的不是“该死的巴特”这句口头禅,而是:“他老是热衷于表演‘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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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一 十一月 19, 2007 11:17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二十六


原来,战争期间山姆跟随北军跑了之后就过上了所谓自由的生活。他和南方大多数突然自由了的黑人一样漫无目的地流浪在这个支离破碎的乱世,因为长期习惯了庄园旧主人的安排与照顾,现在突然间独立,就把握不住自己的人生。跟其他黑人一样,他们曾因为太新奇太高兴而成群结队地流浪在城市街头或小镇巷口,也曾因为无所事事而彷徨无计不知所措。天冷了,不知从哪里弄来穿的;肚饿了,也不知该往哪里讨来吃的。一开始北军教他们去商店工厂小买部杂货铺那里找工作,他们兴高采烈地跑去应聘。然而因为他们是北方人眼中“野蛮粗鲁愚蠢低级”的黑人,又因为他们除了种地摘棉花之外什么手艺也不会,能找到工作做个真正独立的自由黑人的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他们很生气,北军将他们从井井有条的旧生活中拽出来,却没有给他们真正独立的新生活。他们只有像一群群游魂野鬼无依无靠地徘徊在两个世界的边缘。饥饿使人堕落,背叛使人仇恨,天真善良、单纯朴素、死了一匹公马也会哭上一个晚上的山姆就开始了偷摸窃抢的行为。一开始他内心还牢牢记着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的老欧哈密夫人淳淳的教导:“山姆,无论如何都要做一个善良的好人。要坚强,要忠诚,要维护你的信仰。你个头大,但不能凭这欺负别人;你皮肤黑,但不要因此而自卑。当别人嘲笑你或看不起你时,你要记住,你是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的人,你是欧哈密家的亲人。”

然而,当生存受到威胁,尊严受到侵犯,人是可以由善良天使堕落成罪恶魔鬼的。跟老欧哈密夫人所说的相反,他不得不因为皮肤黑,个头大而欺负别人——那也不是出于他所愿的。总有一些原因,让人变得不可理喻。

就在不久前,有个北军在酒巴里嘲笑被他们解放了的黑奴又笨又傻时,山姆一拳挥过去,轻而易举地把那人打扁了。从此被北军通缉,他唯有逃亡。一路偷鸡摸狗,直至最终回到他永远的家园——他被永远埋葬在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里,紧紧挨着老欧哈密先生和几个小欧哈密少爷;他将永远和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的开创者——欧哈密祖爷爷祖奶奶——以及其他的已故的欧哈密亲人在一起。

巴特讲完了。所有人都鸦雀无声。或许,他们心里在想,这世上还有多少个黑人——他们家从前的黑人亲人——沦落到山姆这个地步呢?

巴特的回来像一颗重量型炸弹落在这美丽平静的乡村上,乡村“哗”的一下子沸腾了。他几乎是以一个传奇英雄的形象出现在人们面前,让这群觉得北军都是大坏蛋的南方人,特别是南方那些看似娇贵柔弱的单身女子唏嘘不已。目睹了那么多缺胳膊断腿的家伙,重新见到一个完整的而且如此强壮的男人实在太刺激了!

最激动的要数珍妮了。她很高兴她的情人不是穷困僚倒地回来;而是手执步枪,像一个从地狱里勇敢逃出来的西部牛仔一样骑在马背上出现在她的女伴面前。在别的女孩子火辣辣的目光中,潜藏在女性心中的虚荣就像发酵了似的瞬间膨胀起来。她一直像只美丽多情的金孔雀一样围在巴特周围,“咯咯”地笑着,“叮叮当当”地摇着耳环,一百零一次地说:“啊,太可怕!”“啊,你真勇敢!”

然而巴特却很低调,很沉静,只是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他既不撇着嘴角轻蔑地嘲笑别人,也不故作严肃地眯着眼睛讲他那永远也讲不完的粗俗笑话。尽管每个人——特别是女孩子——都眼睛发亮地望着他,他却沉静地坐在那里,冷静的语调透着疏远,微皱的眉宇透着漠然,淡定的眼神透着轻蔑:他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深邃而沉稳,遥远而神秘。

维特翘着二郎腿,双手枕在脑瓜后面,懒洋洋地仰躺在沙发上不满地望着巴特。他从来都不喜欢巴特,现在更不喜欢。他也感觉到巴特不喜欢他,如果巴特在他把他交给北军之后心里没有恨的话,那也太不像个男人了。可是,他为什么要回来呢?这里不是他的家,这里的人和他非亲非故,除非,除非——一个可怕的念头流星般闪过维特的头脑,他警惕地看了看珍妮,珍妮正把巴特神仙一样供奉着。

他想通过珍妮夺走蔓草庄园!想到这里维特吓了一跳,然而一股从未有过的力量犹如一股激越的暗流,流经他散慢不经事的心田。暗流所过之处,他变得像个真正的男子汉一样成熟坚强——他不得不成熟坚强!

他再看了看巴特,像是估量一下对手的分量,这一看便不由得握紧拳头。虽然论身份地位财富,巴特远在他之下;但巴特身上隐隐透露出一种危险的气息,让人觉得他绝对是个威胁。虽然出身并不怎么好,但从他那高大的个子、强壮的身躯和古铜色的皮肤可以看出他阅历的丰富。他就像一座默默酝酿了千年的火山,终有一天会爆发,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总之,他是一个前途无量,却无比危险的人物。但最让维特难以接受的是他父亲,拉姆斯老先生,似乎很喜欢巴特。他注意到他爸爸带着欣赏的目光望着巴特,仿佛他真的是一个英雄。他只不过开枪打死了一个没有枪的黑人而已!

拉姆斯老先生是真心喜欢巴特,这种喜欢在维特身上是没有的。维特是他的儿子,但他深知儿子的为人,心里不免有些失望。而他曾寄予在维特身上的一切厚望都在巴特身上找到了。巴特没受过什么教育,身世平平,然而他却是拉姆斯老先生见过的唯一一个称得上男子汉大丈夫的青年小伙子。所以他很高兴巴特是珍妮的情人,如果蔓草庄园有像巴特这样精明能干的人,就不会失落在将来以一日千里的速度飞快发展的新世界中了。

南方变了。拉姆斯老先生虽然老,但他还是很清楚地意识到他活了一辈子的旧世界已一去不复返。总有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旧日的美好,一些曾经幸福过、养育过几代人的庄园消失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长河里。

但似乎还有一个问题未曾解决。如果拉姆斯老先生不是老眼昏花,那他就应知道恩俏和巴特并不只是一般朋友。在他回来之前他们两个就已相识相知。巴特为了保护恩俏而留下来与她一起逃亡;而当巴特被北军捉走,恩俏就失魂落魄了好长一段时间。但是,看看恩俏!她坐在众人中间,满脸堆笑,好像一点事也没有。她那幅兴致勃勃的样子实在让人感到可怕。

恩俏确实表现出一幅很高兴的样子。她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嘻嘻地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并且还和她周围的男性玩伙眉来眼去。

刚才她路过房间,无意中照了照镜子,发现镜中的自己像白骨精一样吓人:脸色苍白,眉心紧皱,唇无血色,一看就像是刚刚受了打击重创的人。她目瞪口呆地望着镜中变了型的脸蛋,想着如果这样出现在人们面前,那群饶舌鹦鹉一定猜出什么在背地里笑得屁滚尿流。她怎么可以让这群白痴的傻瓜取笑呢?还有巴特,巴特从来都是一眼看穿她的,他的目光那么犀利敏锐。如果让他知道她曾傻傻地喜欢他,并因此而伤心难过,那他肯定会更加自高自大,并在心里嘲笑她不自量力的。那样她就一点尊严都没有了!没有美貌并不要紧,没有爱情并不要紧,但是没有尊严就不行了!她,恩俏,一个有着九条命的人,背后屹立着整个坚韧强悍的民族,怎么可以丧失尊严呢?她又一次对自己这样讲,并因此汲取了力量变得更坚强。

因此,她用手使劲擦了擦苍白的脸颊,又狠狠咬了咬上下唇,然后像一只高傲的孔雀一样昂着头走出去,面对这整个残酷的世界。

她一直若无其事地坐在人群中间与他们说说笑笑,虽然心里面觉得这群傻瓜讲的话又白痴又无聊,还是表现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她情绪空前的高涨,精力从未如此的旺盛,其他人并没有觉察出这里面有古怪,毕竟大家都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只有两个人察觉到了,一个就是上面提到的拉姆斯老先生,另一个就是一直沉静地坐在众人中间的巴特。

巴特太了解她了。她并不是随波逐流的人,怎么会跟别的女孩子那样卖弄风骚呢?她脑袋太正常,以至于她在这群一直以捉住个丈夫把自己嫁出去作为人生目标的女孩子当中格格不入。她也太有思想,以至于男人见了她都自惭不如;因此对她,也只能远敬而不敢近摘。她真正的自我虽然像胡桃核一样硬邦邦,然而固执得可爱,坚韧得可敬,强烈得可畏,但足够吸引人的了。而现在像妓女一样又是撅嘴又是抛媚眼的,也太可笑了吧?

在此期间恩俏从未正眼看过他一眼。当所有女孩子赤热的目光都投在他这个健全的美男子身上时,恩俏却对他视若无睹。然而恩俏却觉得他的目光好几次落在她身上,她不由得心里一惊,脸上一热,想:“千万不能慌!千万不能让他看出问题!”

可是,巴特那么奇怪!从前不认识他的人不会觉得什么,但恩俏却可怕地意识到巴特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嬉皮笑脸粗俗野蛮风流快活轻浮放荡的流氓了。再也不是和她出生入死并肩作战的奴隶和仆人了。他沉静地坐在那里,面无表情,然而微锁的眉宇隐隐露出危险,漠然的眼里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冷静,沉稳,深邃,坚定,自信,还有一种勉强压抑住的残暴无情。虽然她没有正视他一眼,她却感觉到了。

“他怎么越来越像野鹰酋长了呢?”恩俏心里闷闷不乐地想,脸上却是最灿烂的笑容。

可一想到野鹰酋长,她的心便沉下去,脸上的笑容也随即僵住了。这些日子以来,她一想到巴特就想起他如何在查尔斯顿与珍妮调情嬉笑,一想到他们风花雪月的恋情就在心里讨厌、憎恨和一千零一次地咒骂:“那个该死的巴特!”却从没想过野鹰酋长曾说过的话。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野鹰酋长曾对她说:“巴特,还有一些白人,给我们带来了武器,并且将与我们并肩作战。如果你在乎他,我就设法阻止他参战。”

那么说,他阻止巴特参战了?要不然,巴特怎会跑到查尔斯顿勾引珍妮?恩俏恶毒地用了“勾引”两字,仿佛珍妮把巴特从她鼻子底下牵走似的。可是,像巴特这种人,是别人可以阻止的吗?除非,他自己不愿去参战,他是逃兵嘛!但是,野鹰酋长的话又一次回响在她耳边:“他是那种最单纯的狂热者和最狂热的追求者。”

恩俏孤疑地用眼角的余光扫了珍妮一眼,酸溜溜地想:“野鹰酋长,你错了。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但,如果一个男人只因珍妮的美貌就不可救药地爱上她,而看不到美貌后面实质性的东西,那这个男人也太肤浅了吧?恩俏更加闷闷不乐,不愿把巴特列入郡里那些头脑发热的青年行列中。

幸好他没有缺胳膊断腿地回来。她想。如果他缺胳膊断腿地回来,珍妮肯定会一脚踢开他另寻新欢。而她,善良、忠诚、温柔、充满爱心、又极富同情心、对感情从一而终的恩俏,就会像仁慈的母亲那样把身心受到摧残的巴特搂在怀里,动情地鼓励道:“孩子,你要坚强,千万别放弃!”然后用瘦削的肩膀撑起另一个残疾男人的生命,照顾他一辈子……

“嘿,你的样子怎么那样怪?”坐在她身边刚刚死里逃生的泰森•费伦一直滔滔不绝地夸述着他与山姆搏斗的险象环生的过程,但他突然发现恩俏傻呼呼地张着嘴愣在那里,便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以为她被吓坏了。

恩俏忙合上嘴眨了眨眼皮,脸上的笑容也赶快舒展开来。“是吗?是吗?刚才讲到哪了?”

“他的力气很大,不愧是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的工头,郡里黑人的榜样……”

恩俏又想起了野鹰酋长,但她已学会把嘴巴闭上并且摆出一副仔细聆听泰森•费伦讲述的样子。他还好吗?距离最后一次见他已有两个多月了。如果一切像他所说的那样,那就在她们又过上平和幸福的生活时,他已经带着他的部落正在哪个荒山野岭为了自身的生存,生命的尊严,神圣的使命,还有正义和公理而沐血奋战。可是胜利永远战在最强大的一方的,不是吗?也许就在这个时刻,在他们所有人都快乐地嬉笑放荡地调情时,他已死在哪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了。

她开始想念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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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八品县丞<BR>(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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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十一月 20, 2007 10:46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大家好。

当你们看到这个贴子时,我再一次感谢你们对我写的这个故事的好奇。无论你们是喜欢这个故事,还是不喜欢;是觉得写得好,还是不好,我都很感谢你们。

我曾经很勇敢也很冒昧地把这个故事的前几小节给一个老师看。这个老师虽然称不上作家,编辑或文学界德高望重的长辈,但在文学方面还是有很深的造诣的。他的评论是:歪曲历史,不沦不类;女主人公写得很真实(这比较成功),但整个历史社会背景假得让人发笑——这是个有点轻挑的故事。

原以为听了他的评论后我会很伤心很失望,但奇怪的是,我没有原来所想的那么沮丧。我回来后思考了他所说的这句话,总算想明白了一点~~~

歪曲历史:南北战争前南方大庄园主与黑奴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我所写的那样美好的。

不沦不类:又写黑人又写印第安人,但这些都不真实,更像是天马行空的想象。科幻小说可以漫无边际地想象,甚至添油加醋;言情小说也可以写一些浪漫得只能是童话故事里的情节,像韩国电视剧。但我写的这个并不是科幻小说,也不是言情小说,严格上讲这称不上小说,只能是一个通俗故事。

女主人公很真实:当然,既有美好的一面,也有丑陋的一面。但我想,老师更希望看到一个正面多于负面或全是正面的女主人公形象。

整个历史社会背景假得让人发笑:虽然里面涉及一些筑铁路,以后还有挖金山的历史事实,但大部分还是挺荒诞的,特别是印第安人出现的那几节。

有点轻挑:因为,里面的女孩子都很轻挑。因为,我叙述的语调也很轻挑。因为,有些情节也很轻挑。

我明白这一点,也正视了这一点,所以我并不是很难过很失望。所以我并没有放手不写。

至于我为什么选择在这里贴上去,前面一个贴子我已讲过,是想看看除了老师以外,别人会有怎样的看法。另一个原因是,这里一些驻站作家是海外的华人,我想知道他们身为华人,对这个故事有什么反应。

后来随着我对这里越来越熟悉,我就越来越觉得这个网站很纯净,有一种深沉的魅力在里面。我说不上是什么,可能是因为这里不像有些文学网站那样浮躁,发贴的成员也不像别的网站成员或者是所谓的80后那样浮躁。反正,这里没有给我一种喧哗取众的感觉。正因为如此,我才决定继续贴上去,并不是求得最高的点击率,而是希望得知你们的看法。所以我很感谢曾鼓励过我或给了我一些意见的人,特别是北夜和星子。

欢迎你们提意见,哪怕是认为我写得不好,我也会很真诚地感谢你们。既然我能承受老师那几句评语,那我也能承受别的批评性的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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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夜[FAF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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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天,你是斑竹吧?)
三品按察使<BR>(天,你是斑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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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十一月 23, 2007 11:26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支持啊, 请大家关注! 强力推荐.

借老婆婆的宝地, 我也想说点最近自己的感受:

最近没有力量写长的文字, 创作的欲望却没有减弱. 短短的的文字藕断丝连的继续着自己的冲动. 小说的创作大部分时间都是一种寂静而失落的历程, 它不是诗歌一样主要表达着感觉的灵感, 而是更频繁的如编织一般完善着作品. 小说论坛中存在着大量优秀有潜力的小说创作者, 他们花费了大量的业余时间, 辛苦的写着. 价值需要被承认, 更需需要鼓励. 很多作者不好意思开口要读者的鼓励, 其实哪怕是一个字的留言也可以让作者激愤进步, 从而写出更好更多让大家喜欢的文字故事.

请亲爱的读者与论坛游客们多多参与本论坛的建设, 也请更尊重论坛上孜孜不倦的创作者. 请您留下您宝贵的意见与感想, 让我们的论坛更家激情起来, 观赏完文章留言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礼貌, 我想无论对读者还是作者都是一件大好事. 请多一点掌声吧! 请多一些参与吧, 请多一些关心吧. 不要再潜水, 冒个水泡也不是那么麻烦, 是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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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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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我!I mad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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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十一月 30, 2007 1:13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支持各位楼主....也谢谢各位.

说说我的感受吧...
我现在也决定写小说....才起步,是读了<<A FREE LIFE>> BY HA JIN 自己也开始想写移民的故事和冲突. 但因为在海外,我还是决定用英文写,一方面提高英文,一方面创作.
我也加入了写作班等,发现西人爱好者也很多. 一个出版商告诉我,美国70%的人认为自己可以写书...所以要写好并出版很不容易. 所以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 我喜欢HA JIN 的书,因为很真实,很朴素. 反映人的内心世界.
从写诗到写小说是很大的挑战,是的,我们需要自己的努力,也需要朋友的鼓励. 在这里,我有一些写作班的朋友,和诗人圈子,所以大家可以互相鼓励和批评Very Happy

建议写东西,还是写自己熟悉的,或者详细调查的Very 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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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天,你是斑竹吧?)
三品按察使<BR>(天,你是斑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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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十一月 30, 2007 4:22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支持星子小说创作, 相信您一定写的很出色. 但有个小建议, 写小说是一件很苦的差事, 从基本素材到结构组成到语言提炼都需要大量时间心血. 而且写出来并不等于写的好, 被大家承认, 与其他任何一种艺术都是一样的, 很残酷. 其实我想咱们论坛的特色一直都应该是联系中西文化语言的平台. 所以翻译已经成型工作要比自己原创更有价值.

从商业角度看, 小说更具有出版发行的可能. 如果北美枫可以给各位华人创作者一个打入西方出版业的机会, 不但对于大家是福音, 对论坛本身也是根本发展的动力. 如果我们可以有一支强悍的翻译队伍, 发掘好的作品, 然后推向西方市场, 我看那更有价值.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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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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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十二月 01, 2007 8:39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哈哈,真热闹。

如果要写好的诗歌,那需要有一颗单纯的心灵。如果要写好的小说,那需要一个复杂的脑袋。纯真的思想可以创造出最美的诗歌,而复杂的思想可以创造出优秀的小说。从诗歌转向小说,不仅需要对真实生活的调查深究,还要有洞悉生活的眼睛和复杂的思想。只有互相矛盾,才会写出真正的高潮或冲突。

浪漫主义文学。

“浪漫主义文学以一种超越现实的文学精神,执着于对人生理想甚至幻想的表现,力图用文学给人类展现出一幅理想的生活景象.浪漫主义并不像现实主义文学那样注重对生活对象的如实摹写,强调文学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而是竭力表现理想,表现主观愿望,表现向往理想的激情。所以在文学创作中,浪漫主义遵循的是理想化的原则,只要能表现理想的与希望的生活,文学塑造的形象即使违背生活本身固有的逻辑也无关紧要。浪漫主义文学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因此常常会改变生活原有的形态,在感情和理想的强烈作用下,大胆地、人为地创造出虚构的甚至是变形的意象、人物或环境。

“浪漫主义是按照理想中的生活应有的样式,按照作家主观的感情逻辑去想象和创造艺术世界。可以说,浪漫主义文学创造的艺术世界不是模拟现实的"镜像世界",而是一个想象的、超现实的、主观化了的世界,通过塑造这个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的理想世界,纵情地抒发自己的感情和表达主观的愿望。

“浪漫主义文学在表现方式上具有大胆幻想、构思奇特、手法夸张的特点。浪漫主义在艺术表现上不求‘形似’,不像现实主义那样追求细节的真实,而是依据主观感情的逻辑和表现理想的需要,充分发挥想象、夸张、虚构、变形、比喻、象征等非再现性的艺术手段,致力于理想的艺术世界的创造,从而体现了浪漫主义文学在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上的特色。”

这是我摘的有关浪漫主义文学的资料。我对文学理论并不太了解,但我知道有一些杰出的小说是用浪漫主义的手法写的。我所理解的浪漫主义文学并不是不能反映真实,它是用另一种夸张的、扭曲的、慌诞的、看似不真实的的文学手法来表现生活的真实,那种真实是深藏在看似轻挑、不正经的文字与扭曲的、不真实的情节之下的。

就像《西游记》、《飘》、《巴黎圣母院》,还有一些文学名著。只要写得好,浪漫主义小说跟现实主义小说一样能反应真实的生活。当然,如果写得不好,那种慌诞就变成了不伦不类。

我就想用浪漫主义手法写这个故事的,但可能这种手法用在我笔下不太成功。不过没关系,等我以后有空静下来我会好好琢磨一下该怎样写。我并没有放弃,只是最近很忙,要实习,下两个星期就要给留学生讲课,一想到面对那么多年龄比我大、个子比我高的留学生我就害怕。还忙着找实习单位,看寒假能不能实习。忙,忙,忙,忙到最后是烦。

这样浮躁的心灵是写不出文字来的。写一个故事是很伤筋动骨的,特别需要一个复杂的头脑和一颗沉静的心灵。可能要等到寒假才能再写下去,但谁知道呢?可能那时候会有更多事要干。其实我是很喜欢写作的,坐在一个小角落里像蛛蜘一样编织自己的世界。但总不能抛弃外界的一切,整个大学就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吧?已经大三了,还有一年就毕业。我写的东西并不能给我找到一份工作,而且我也还没达到靠写作谋生的水平。还是要面对这个社会现实,不得不为了毕业后找到一份工作混口饭吃而放弃自己喜欢做的事,做一些不喜欢但又不得不做的事的。

至于用英语写作,是很需要勇气的。因为如果你决定这样做,会放弃很多,也会失去很多(例如,你的汉语文笔会退化,你从小就受到的汉语的熏陶可能就会淡化在西语的世界中)。可能还有会一种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感觉。我觉得,无论用什么语言,只要你的小说写得好,就会有专业人员把你的书翻译成英语或其它语言,从而打入外国图书市场或文坛的。小说,关键不是形式,而是它里面所蕴含的深层含义。

对我来说,英语只是我找工作的条件,或以后移民的交际工具。而我会用汉语写作的,因为我用起汉语来得心应手。可能不是最好,但是能发自内心,言必达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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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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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我!I mad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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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1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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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十二月 01, 2007 11:53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很同意,很赞成.

我也一样爱好文学,可是也一样要为生计Very Happy

让我们先生活好,工作好Very 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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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夜[FFFF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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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天,你是斑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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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十二月 01, 2007 3:41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同意老婆婆的说法. 大家都是业余爱好, 在现实中都拥有自己的事业. 是文学让我们有缘分遇到, 我很高兴认识你们. 小说创作重要, 我想我们的友谊更无价.

希望早日能有幸再次拜读星子的小说.


PS, 也邀请老婆婆来玩故事接龙游戏(圣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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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婆[老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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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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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日 十二月 02, 2007 10:14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谢谢邀请。可是,“故事接龙游戏(圣诞版)”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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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e[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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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
(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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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1341
来自: Sky Blue Water

帖子发表于: 星期一 十二月 03, 2007 12:55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北夜 写到:

请亲爱的读者与论坛游客们多多参与本论坛的建设, 也请更尊重论坛上孜孜不倦的创作者. 请您留下您宝贵的意见与感想, 让我们的论坛更家激情起来, 观赏完文章留言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礼貌, 我想无论对读者还是作者都是一件大好事. 请多一点掌声吧! 请多一些参与吧, 请多一些关心吧. 不要再潜水, 冒个水泡也不是那么麻烦, 是么? 谢谢.


感动于 北夜 的话。冒两儿泡上来。
尊重小说作者的创作,他们用自己的辛勤汗水,娱乐大众。
以前爱看小说,现在没时间看。一个字,忙!
而且,还有许多自己认为急需看的书,都看不完。
所以,这里的小说,我只看一两章就作罢。
可能微型小说更适合现代生活的节奏。
看这些长篇,现在没有这种 luxury.
因为作者写的辛苦,作为读者的我,也不想一目十行。这就需要时间。

回到 我读过的。 北夜的 那部小说 (记不得名字了,也没看完。不好意思)给我一种清新的感觉,一种异国情调,中国留学生的生活描写的活生生的。

老婆婆的《失落的庄园》(只看了一点儿),可能是背景是发生在美国,有些表达感觉是翻译过来的语言。这也好,也达到了一种目的。

没写过小说,以上只是一己之见。不必理会。

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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