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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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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八品县丞<BR>(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注册时间: 2007-10-13
帖子: 56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十月 23, 2007 11:56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十二


拼命跑也不是办法,谁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尽头呢?就在快要绝望时,穿过密如牛毛的树丛野草,他们眼前出现一棵千年古树。千年古树枝枝丫丫纵横交错,盘根别须。粗大的树杆充满力量地向后仰着,像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弓着身子对抗风雨。树皮经过几百年上千年的风吹雨淋而饱经风霜,像布满皱纹的脸,又像一条崎岖坎坷的上坡路。上坡路,对!巴特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一手抱着红云一手抓着垂下来的须根像四脚蜥蜴一样往上爬,活像一个掠夺了压寨夫人走为上计的野人。

恩俏又是抓又是蹬又是爬,毛毛虫似的粘附在粗糙的大树杆上,既不能爬上又不能滑下。望着巴特背着红云消失在茂密的树叶中,她心里咒骂道:太可恶了!她并没有丢下红云一个,但他们两个却丢下她一个人了!她使出吃奶的力气蜗牛般“得寸进尺”地挪,十个爪子狠狠地抓住硬邦邦的树杆。如果树杆有泪腺,它肯定会被恩俏抓得泪流满面。

她自私地希望巴特扔下红云,飞下来救她啊!他像老鹰一样凶猛强壮。但当巴特爬到上面,放下红云再折回来帮她时,她却倔强仰仰下颚,说:“我自己可以!又不缺胳膊少腿的。”

巴特“嘿嘿”地笑了,笑声里满含着恶意的温柔与洞悉一切的嘲讽。仿佛,恩俏是个赌气的孩子;仿佛,他洞悉她内心的一切——她内心的阴暗面!噢,这太糟糕了。恩俏狐疑地扫了他一眼恼怒地想。

简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恩俏终于赶在北军追来之前爬上了古树,鸟儿一样栖息在隐蔽的叶子里。巴特找了一个类似窝的枝丫,三条粗壮的树杆从那里向上开叉着生长。人躲在里面,就像鸟儿躲在巢里一样安全。红云像被火枪打中的大鸟一样趴在那里,占了很大空间。恩俏踮着脚尖攀着树枝站着,尽量腾出空间让红云伸展四肢。而巴特像猴子一样吊在树枝上,警惕地盯着树叶下面的空地。

风吹草动,人来树响,他们还是追到了。两个北军,其中一个是长满络腮胡子满脸粗野的蓝军装司令,他们站在古树下一下子失去了线索,东一榔头西一扛子地摸索,茫然不知所措。恩俏在上面看着忍不住吃吃地笑。巴特见状,连忙攀爬过来,两腿夹住树枝,倒吊起来。恩俏瞥了他一眼,觉得他活像一只猴子,就少了条尾巴了。还没想完,巴特就伸出长长的手臂一把捉住她,用大手掌死死封住她的嘴才不让她笑出来。她的脸在他铁钳似的手掌中几乎变了型。

两个北军见找不到人,就继续往前走。巴特和恩俏正松了一口气,忽然听到“咔嚓”一声响,树枝往下晃了晃。他们浑身一颤,脸色还没来得及变得恐慌,树枝就不堪承受他们的重量与忸怩,“咔嚓”一声抗议,把三个不速之客狠狠地扔了下去。

走开没多远的北军出于好奇回过头来一看,乐得脸上都开了花。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巴特咒骂了一句,他的腰被树枝垫搁着,像断了似的疼。恩俏腰酸背痛,被红云健壮的身躯压得扁平如叶,恶毒地想自己应该把红云掀翻,才不管她死活呢!但她还是耐着性子轻轻移了移红云,幸好红云晕了过去,否则她定会痛得“呱呱”大叫。

几个北军立刻冲上来,巴特本能地挥出豢头,把扑向他们的一个北军打倒在地。正当蓝军装司令冲过来时,忽然四周的丛林里传来一种不祥的“沙沙”声,接着脸上涂着红、白、黑三种颜色,佩戴着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玩饰,手拿着长柄武器,满脸凶相的印第安人从四面八方涌现出来。

这下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印第安人肯定都认为红云的失踪与他们有关。巴特连忙说:“请听我解——”还没等他把“释”字说出来,野蛮的印第安人就用长柄与大刀回应了他的谈判。不用多久,巴特、恩俏和两个北军就被五花大绑起来,手脚吊在竹竿上,整个人横在空中,由几个野蛮的印第安人一人一边抬着往丛林深处走。那样子——恩俏想——就像把猪子叉在竹竿上准备烤熟似的。

而红云则被一个头上戴着古怪羽饰,手拿长筒火枪的领导似的大人物带走。

不定的命运!恩俏惊恐地想。

七拐八弯的,不知经过了多少棵树,踩过了多少条草,他们终于来到一片空旷但很隐蔽的平地。这一小片平地隐藏在深山密林中,密不透风的树木藤蔓就是它的天然屏障。空地上堆放着小山包一样尖尖的茅草堆,恩俏仔细一看,才知道那是他们的房子。一些花脸裸体的印第安人从茅草堆中出来,看怪物似的看着他们几个外来人。

“白人!”其中一个蓬头垢脑、龇牙咧嘴的印第安女人对着他们撕声裂肺地大喊,并且嫌弃而不屑地嘲他们吐了一口“蛋黄”。“蛋黄”恰好落在巴特脸上。巴特尽量轻蔑地白了她一眼,既然手脚动不了,就用眼神告诉她,他并不怕她!

接着所有人像被一记闷棍打醒,纷纷高举双手指着他们,蛇一样扭着身子,愤慨地大喊:“白人!白人!”那情景,就像当今歌舞厅里吃了摇头丸极度狂欢的男男女女——当然,他们并不知道一百多年后人类的子孙会重演他们当年的风采。

恩俏不寒而栗。看样子他们对白人恨之入骨,要把他们烤熟了吃掉呢!多可怕啊,那些关于印第安人的诡异故事又闪过她的脑海,她脸色一片苍白。

巴特看见她害怕得瑟瑟发抖,故意激她:“怎么,不可一世的恩俏就这样害怕了?”

恩俏恨恨瞪了他一眼,他眼里闪烁着愚弄别人的幸灾乐祸。他多可恶啊,风头火势的了,还有心思和她斗嘴!但她还是蛮佩服巴特这种临危不惧处险不惊的镇定和嬉皮笑脸玩世不恭的轻松,哪怕是装出来的也好!起码,她连装的勇气都没有了。

但他那句话却给了她勇气和力量,她总算制止了牙齿不再“咯咯”地打响。她想回敬一句,又怕他听出话语里的颤抖,就咬咬唇不说话。

他们被投放在一个由硬树条和粗竹竿编织的笼子里,像火鸡一样被关在里面。外面有三个全副武装的印第安人守着,仿佛随时准备着他们逃跑似的。

笼子里,巴特严肃地皱着眉头,关心地揉着恩俏被麻绳勒出道道血印的手腕和脚踝,太关心了,以至恩俏警觉地绷紧神经,问:“你吃错药了吗?”

巴特眉宇的愁云烟消云散,漫不经心地笑了。“你是这样跟一个随时准备为你而死的勇士说话的吗?”他说,奚落的语气里有一股严肃。

“我没有要你为我而死啊!”她把手抽回来,冷冷地说。

巴特并不生气,耐心地拉过她缩回去的手,放在他温暖宽厚的手里。他轻柔地抚摸着她掌心上磨硬了的老茧和挂着血丝的血泡,仔细地看着掌心的细纹,继续低声说:“这是一双多美的手啊!”

“你现在还有心情嘲笑我的手!”恩俏生气地把手缩回去,却被巴特紧紧握住,那么用力,她挣脱不了。她的手多难看啊,半年来辛苦的劳动,摘棉花,种玉米,挖番薯……都在她手心留下了无情的印记。

巴特继续低沉而轻柔地笑了,仿佛他们并不是关在笼子里随意任人宰割,而是在美丽的花前月下,在一片浪漫温情的恋爱氛围中。要是平时他这么温和,她会很高兴的。但现在——他心不在焉地盯着她的掌心,又漫不经心地说:“它们的美丽,就在于这些老茧与血泡,它们记载着你过去岁月里的辛勤劳动与不怕困难。看看这些血泡,就可以知道你是一个吃得苦中苦的人上人。艰苦的岁月无法使你低头,悲惨的命运也无法使你服从。你把掌心和一颗女人的心磨硬了。再看看这些掌纹——嗯,别这样瞪着我,我会看掌纹的——这样的掌纹正表明你是一个明明知道前面是万丈深渊也决不晓得‘害怕’两字的人。你坚信,没有淌不过的河,没有跳不过的坎,也没有熬不完的悲惨。”

“你错了。”恩俏被他最后所说的几句话触动了,这半年来熬的苦受的罪流星般划过她脑海。“我并不像你说的那么坚强。我也害怕,现在我就怕得要死!”

巴特望着她,又“嘿嘿”地笑了,眼里闪烁着温柔的嘲讽与不易察觉的钦佩。“连死都不怕的人,还怕什么呢?记住,恩俏,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害怕。当然,对一个女人来说,不会害怕本来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但害怕是一个恶魔,它会从精神上,灵魂上,内心上腐蚀你,打败你。”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吗?巴特怎么会跟她讲这些话的呢?他那散漫的语气,要命的温柔,还有关于恶魔命运的话语,就像,就像一个即将舍命奔赴战场的烈士在作最后的决别。他还说什么?嗯,他说他随时为她而死。他知道些什么吗?他要为了救她而拼上一条命吗?他的命那么宝贵——从销烟四起的战场逃回来的人都视他的生命极其宝贵的。

恩俏坐在角落里,巴特和两个北军低声商量着什么。如同暮色笼罩四野一样,一种沉郁的气色笼罩在他们的脸上,他们粗糙黝黑的脸上都有种勉强掩饰住的残暴无情。

要不是恩俏被他们这种压抑着的强大力量所感染,她肯定会在心里纳闷:他们本是敌人,但怎么变得手足情深了?

天色彻底黑下来后,印第安人的平地上亮起了点点火光。他们在平地上燃起了篝火,大大小小服饰奇特的印第安人围坐在篝火边,有的打鼓,有的说话,有的唱歌,有的三五成群地跳起了印第安古老怪诞的肚皮舞……他们是一群快活而野蛮的人,外面的世界已天翻地覆,锋火连天,但与他们无关。他们祖祖辈辈都与世隔绝地生存在这片原始丛林里,过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生活。他们是这里的主人,主宰着自己的命运。他们信万物有灵,盛行萨满教、图腾崇拜、守护神崇拜、太阳崇拜和星辰崇拜。

几个印第安男人走向了笼子,其中一个是那个带走红云的领导似的印第安人。他们围着笼子转了一圈,仔细地观察一番。巴特和两个北军下意识地挡住恩俏。

然后他们打开笼门,其中一个印第安人用长柄指着恩俏简短地说:“女人,出来!”

巴特和两个北军警惕起来,做好了殊死一战的准备。

女人!恩俏心里害怕得砰砰直跳,忙装出一副寻找女人的样子左看右看。她以为自己戴着草帽,剪短头发,穿着男人的衣服,嘴唇上贴着八字须,就没有人认出她是一个女人。且慢,八字须去哪啦?恩俏摸摸嘴唇上面,上面光滑如缎。

麻烦来了!本能地,她往笼里靠,躲在几个男人后面。一想到可能发生的事,她就害怕得牙齿打颤。

领导似的印第安人摆一摆手,几个印第安人就冲进来。巴特和两个北军一起扑上去,与他们撕打起来。又有几个印第安人冲过来援助。借着红色的火光,恩俏可以看到七八个牛高马大的印第安人和巴特,蓝军装司令,还有另一个北军又扭又打又撕又咬,叫喊声,打斗声,长柄打在巴特腿上的声音,利刀刺在司令肩膀的声音,还有一拳打在另一个北军脸上的声音……

他们在撕杀,在拼命,用最后一滴血为“他们那边的女人”而战!那就是为什么巴特刚才像个没落贵族似地对她说:“你是这样跟一个随时准备为你而死的勇士说话的吗?”接着,她耳边响起了他刚才曾说的话。“吃得苦中苦的人上人”,“ 艰苦的岁月”,“ 悲惨的命运”,“决不知道‘害怕’两字”……噢,就在刚才,他轻柔地握住她的手,在死去之前做最后的告白,永远的决别;鼓励她,当他永远离她而去,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她都要坚强……他,他……那另人心碎的决别是那么美丽温情,但,她不要,她不要这种美丽与温情,她要的是巴特,她要他真实地活着,哪怕活得苟且偷生,活得卑鄙龌龊!

“但害怕是一个恶魔,它会从精神上,灵魂上,内心上腐蚀你,打败你。”混乱中,吵杂中,她耳边又回响起巴特最后说的一句话。害怕!是的,她不能让害怕打败自己!“连死都不怕的人,还怕什么呢?”没什么可怕的,因为最可怕的事情已在她眼皮底下发生——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正在她面前死去!

“住手!”她大喝一声,语气强硬而暴燥。领导似的印第安人望向她,读懂了她眼里的狂野与绝望,摆了摆手。他手下的印第安人住了手,但还是用脚狠狠踢了倒在地上的三个人。巴特在一片血肉模糊中挣扎着抬起头,绝望地望着她,虚弱地说:“不要!”

恩俏扑过去,扶住巴特,心碎地看着满脸是血的他。沐浴在跳跃的火光中,巴特的脑袋像古钱币上异教徒王子的头像一样,美丽,残忍而颓废。他痛苦地摇着头,重复着一句话:“不要……”

恩俏抬起他的头,坚决而毅然地凝视着他。远处的火光跳跃在她眼里,她的脸跟火光一样可怕。她凑近巴特的耳边,低沉而坚定地说:“既使我的心已被磨硬,我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在我眼前死去。放心,我并不害怕!”说完,她庄重地站起来,严肃地整了整衣服,像奔赴战场的勇士一样毫无畏惧地走向印第安人。

在红色的火光中,巴特模糊地看到她一边迈着坚定的步伐走着一边把瘦小的肩膀挺得直直的。这个无所畏惧的姿势将永远铭记在他脑海,无论是今生还是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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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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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十月 25, 2007 6:26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十三


是的,恩俏并不害怕。经过了刚才那一幕,她就像死过返生,再不害怕什么。华夏儿女忠贞刚烈的血液在她体内奔腾,她背后拥挤着无数为尊严、贞操、忠义、清白而视死如归的女祖先。如果有人敢动她一根毫毛,要不她就杀了他,要不她就杀了自己。他们那三个人都可以为一个与他们毫无关系的女人去死,她还有什么可畏惧呢?

他们把她带到一所高大的茅房里。简陋的茅房里燃着一堆火,照亮了里面的一切。虽然与拉姆斯老先生的红房子不能同日而语,但茅房里整洁,干净,朴素,隐约透露出一种威严。低矮土坑,鹿皮床铺,方桌木椅,还有挂在一边大大小小闪亮的长柄,大刀,弓箭,甚至火枪。

领导式的印第安人把她的手脚捆绑起来,扔在土坑的鹿皮床铺上。借着火光,恩俏可以仔细看清他的真面目,他长得像传说中的的恶魔鬼怪一样可怕:跟他的族人一样身材魁梧,四肢强壮,肌肉暴凸,凶相毕露。他额头上布满粗大的皱纹,一个大鹰钩鼻子。脸两边红、白、黑三色更加突出了他骄横野蛮的表情。此外,他的手臂上,额头上布满了涡云流水之类的图案。他并不像这茅房的主人,此刻他正耐心地朝门外张望。终于外面响起了“哒哒哒”的马蹄声,他看了看外面,粗糙的脸上绽开一个阴险的笑容。

“有事吗,黑豹?”随着马蹄声由远而近,外面传来了一个低沉的男中音。

“酋长,我们今天俘虏了几个白人。”领导式的印第安人黑豹谦卑地说。

“噢?”话音刚落,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他头上戴着珍稀的羽饰,色彩斑斓的羽毛从他后脑袋向四面八方绽开,像开屏的孔雀。跟他的部落一样,他脸上涂抹着黑、白、红三种颜色。脖子套着一圈银光闪闪的金属器具,使他看上去更有魄力。他全身的肤色呈健康的红棕色,也不知是火光的缘故还是本来就这样。他机警的双眼瞥了室内一眼,发现了恩俏,漠不关心地问:“谁?”

“我们今天俘虏的白人之一,是一个女人,希望酋长你喜欢。”黑豹讨好似的笑笑,露出野兽般可怕的白牙齿。

酋长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示意黑豹可以走了。黑豹站在那里不动,极具张扬地说:“并且从他们手中救回了红云。”

听到这话酋长黑黝黝的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他正想说话,恩俏就冲着他们说:“是我们把红云救回来的!”

酋长望了望恩俏,但黑豹恶狠狠地说:“酋长,别听她胡言乱语。女的你享受,还有三个男人,关在笼里。今天我们的收获很大。”他这样说着,语气里多多少少带有邀功自赏的成份。

看出来,黑豹是一个急功近利,野心很大的手下。

酋长还是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对黑豹的夸夸其谈无动于衷。他言简意骇地说:“好吧,你做得很好。你先去干其它事,我等下就去看红云。”他这样说,却没有任何感情色彩。黑豹还赖在那里不愿离开,但酋长没再理他,自顾自地把随身携带的武器解下来,收拾好,接着有条不絮地摘下头饰,解开狐皮兽衣。看着酋长一副想休息的样子,黑豹才心有不甘地退出,脸上写满了不满与愤慨。

恩俏警惕地看着酋长。当他摘下头上那夸张奇异的头饰时,她才更明确地看清他的真面目。这个酋长很年轻,跟他的实际身分有很大差距。像他这样年轻而当了酋长的人树敌肯定很多,也许黑豹就是其中一个。他的面容英俊威严,深不可测,毫无表情;黑眼睛深沉如夜,炯炯发亮。除了脸上那几道骇人的色彩,她看不出他与其他人种有什么区别——印第安人并不是头上长着角嘴里长着镣牙的鬼怪。事实上,她觉得他比别人——巴特,拉姆斯老先生,维特和珍妮——更像她自己:同样又长又直的黑头发,同样轮廓浅浅的黑眼睛,同样黄色的皮肤——当然,他的皮肤由于日晒雨淋而变成健康的黄棕色,闪闪发亮。

酋长自顾自地忙活,从容不迫的动作里透露出印第安人高贵的血统与严谨的作风。恩俏还以为酋长会色迷迷地望着她,对这个东方美女垂延三尺,露出禽兽的一面。那时候她就要为捍卫自己的尊严和贞洁而殊死反抗。如果她能活着出去,她就告诉巴特她是多么的勇敢机智,告诉他她如何从魔鬼的铁掌中逃脱出来。但——有那么一刻,她觉得自己受了侮辱,因为她几乎等于被人托在盘子里送上门来,而酋长对她的魅力竟然视若无睹。

“你叫什么名字?”酋长一边试擦着他的长柄刀枪一边漫不经心地问。

恩俏瞄了他一眼,倔强是抿了抿嘴。

“我叫野鹰。”酋长野鹰看了她一眼,冷漠地说。

恩俏想不出说什么。他告诉她名字是什么意思?难道想她瞪大天真无邪的眼睛惊呼:“很好听的名字噢!”?

酋长野鹰看懂了恩俏脸上反叛的神色与痛恨的表情。他一声不响地走过来,一声不响蹲下去,一声不响地解开束缚着恩俏手脚的麻绳,然后又一声不响地走回去继续试擦他的武器。整个过程不紧不慢,沉默中透着威严,稳健中透出危险。他仿佛有一种潜藏不震的威力,举手投足都有着美洲豹的王者风范。

恩俏觉得他并不如她想象中可怕。也许巴特说得对,印第安人并不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他们也是人。她松了松被释放的手,说:“我叫恩俏。”

“你是印第安人?”野鹰还是一边专心致志地擦他的武器一边漠不关心地问。

“不,我是——”这时她困惑了。最近几年来她都不再执着于自己的身份。她不属于这片养育了她的土地,即使再亲再近,她也感觉到她与别人,与整个南方社会,甚至整个广袤的北美格格不入;但她也不属于东半球那个遥远的国度,她一点也不了解她所属的民族和国家,除了巴特曾跟他讲过的那些。“……你是那种明明知道失败但依然向失败挑战的人。也许这就是你们那个民族的特色,几千年的历史沉淀于此,浓缩成为不败的精华。你们都有九条命。”现在回想起这句话,恩俏似乎有点理解。也许正如他所说的,她身上多多少少拥有大国几千年历史浓缩的精华,她在自己身上隐约感受到那个遥远民族的某些特征,并且从那个伟大民族中汲取了力量。

“我是中国人。”像是思索了很久,她才得下这个结论。她惊讶地发现,当说完这句话,十几年来压在心头的某些东西落下来,一心轻松。这是她第一次说她是个中国人。

酋长野鹰幽深地看了她一眼,不再说话。他在她脸上看到了无所畏惧的坦荡与一往无前的狂野,还有骄傲,还有崇拜,还有虔诚,还有一种与她的年龄与相貌极不相符的勇敢与坚决。他很熟悉这种神情,因为在他的脸上,在他部落的族人脸上也常常会流露出这样一种桀骜不驯的表情。这是一种让人畏惧让人敬佩的神情。

“亚洲大中国?”酋长野鹰疑惑地皱了皱眉头。

巴特竟没有告诉她是不是亚洲!恩俏心里第一个反应是骂他不告诉她更多,但一想到他,心里就纠心地难过。

“我们可能有着共同的祖先。”酋长野鹰继续不紧不慢地说,“两万年前我们的猎人祖先由亚洲经白令海峡陆续迁到这里。”

“怎么!”恩俏有点惊讶。“你们这么早就生活在这里了?”

酋长野鹰一脸沉郁,然而恩俏却分明感到他那沉默里面压抑着的力量与威严。他残酷的面容在跳跃的火光中仿佛一座上古的雕像。“我们是这里的主人。”他有点嘶哑的声音在寂静中显得更具威慑力。

“可是——”恩俏欲言又止。如果他是巴特就好了,她就可以口无遮拦地问这问那,而不用担惊受怕,冒犯了人家或者被别人嘲笑自己无知。巴特也会嘲笑她无知,但她无所谓,因为——因为巴特是那么另人愉快。

酋长野鹰却轻轻地笑了,这笑容摆在他威严的脸上显得阴险可怕。他轻描淡写地说,但语气里的严肃与沉重却像铅一样压在恩俏心头。“他们来了,把我们的土地归为他有。就这么简单。”

恩俏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但他不像说谎。她不知道他说得对不对,生平第一次她感到自己头脑简单得像蚱蜢。她一直生活在南方一个富裕的白人家庭,乐意接受对现有的一切,而不去反思它的历史。她周围的一切都那么美好,几乎没有邪恶。拉姆斯夫妇是天下最善良最有爱心的人,他们品德高尚,助人为乐,可亲可敬,爱护亲朋戚友,爱护黑人奴仆。维特虽然只会酗酒、闹事和追女孩子,但也是个心地纯洁的小伙子。康妮和珍妮虽然头脑简单毫无思想只会调戏可怜的小伙子,但她们连只蚂蚁也不忍心踩死。周围相识的人都是顶好顶好的人,虽然芳菲阿姨风骚放荡,巴比先生爱发脾气……而在战争其间,她所接触的不那么美好的就是无以数计死去或正在死去的战士,淫秽贪婪的北军……然而跟酋长野鹰所说的相比,就不值一提了。

“改天,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好好问问巴特,他知道那么多东西!”恩俏心里想。

那时候,全世界的目光都投放在南北交火的战场上,却不那么注意到当地土著居民印第安人惨烈的战场。大量印第安人拿起火枪大炮在他们土生土长的大地上沐血奋战:帮助南方的印第安人与投靠北方的印第安人打,被吸纳到美军部队里的印第安人与没被吸纳的印第安部落打,不愿割让土地的印第安人与白人侵略者打……1864年,谢尔曼兄弟分别率军主动讨伐印第安人,用围剿印第安人主要食物――北美野牛――的方式,断绝印第安人食物来源迫使其投降。失去食物的印第安部落纷纷放弃了抵抗,而仍有一些不屈不饶的部落负隅顽抗。酋长野鹰带领的这一个部落就一直没有向白人侵略者低头,哪怕是那些放弃了土地投靠白人利欲熏心的印第安部落来攻打他们,他们也因为有英勇机智的酋长野鹰而保住了自已部落高贵的血统与刚烈的性情。

当最后一丝火光消失,酋长野鹰在地面躺下。黑暗中他低沉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说:“安心睡吧,我不会伤害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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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十月 26, 2007 12:09 p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十四



第二天夜晚。

跳跃的火苗驱走了1864年冬天的冷意,却驱不走恩俏心头的严寒。只一天,她觉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战争期间那么多可怕的事情——垂死的士兵,淫秽的北军,可怕的逃跑,艰苦的劳动——都没有在她心头留下太深的印象。那些不愉快的回忆像吹过她头顶的风,或跳跃在她眼前的火,过去就过去了,她很乐意忘记。她是个乐天派,只愿意记住那些快乐的事情。然而这一天里发生的事,直到她死她都不会忘记。

为什么呢?她不明白。有一种比杀死她,或强暴她更可怕的东西让她感到害怕和无助。如果巴特在这里,她就可以放松自己的神经,直接问他个为什么。但,天知道他在哪里!

就在今天,红云醒过来,告诉了酋长野鹰一切。终于水落石出,恩俏想,他们可以走了吧!但没有。巴特被放出来了,因为他曾救过红云一命。恩俏也没事,她一直受到酋长野鹰的庇护。但是,他们把蓝军装司令和另一个北军杀害了。

那些混乱的场面不堪回首。巴特听说放了他,但要处死他的同伴时脸上布满狂野的神色。他不顾一切地大喊:“为什么?要杀一起杀,为什么要放了我而杀害他们?我也是北军,我和他们一样是士兵!”

恩俏像个压寨夫人一样站在酋长野鹰后面目睹了这一切。她还是酋长野鹰的俘虏,红云为了把她从哥哥野鹰那里救出来几乎与哥哥反目成仇。有那么一刻,恩俏不理解巴特为什么那么傻要去送死,北军是他的敌人,要把他捉回去。但看到巴特脸上那种凛然的神色,她就有点理解,因为她自己也曾有这种神色。这时蓝军装司令已不再是酒巴里面目狰狞的“预备强奸犯”,另一个北军也不是穷追不舍的恶魔,他们都是笼子里面舍命救她的峥峥男子汉。为什么呢?他们为什么要救她?

几个印第安人把挣扎反抗的巴特捉住,不让他再闹下去。两个北军被迫跪在一边,等候死神来临。他们脸上的神情比岩石还要坚硬,比冰原还在冷酷。他们桀骜不驯,视死如归,始终保持着军人风范。红云站在一边焦急地看着这一切,却无计可施。黑豹凶狠地盯着两个即将受死的北军,跃跃欲试,脸上涌出腾腾的杀意。而酋长野鹰一脸残忍与坚决,沉郁的面容不怒而威。

恩俏觉得酋长野鹰并不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在他那严肃残忍的表面下隐藏着一颗人的心。她不能让那两个北军死,他们可以为了她连命也不顾,而她也可以。她不在乎酋长野鹰或黑豹或谁一刀捅了她。像是中了邪似的,她犹如受了伤的母狮一样跳上前,愤怒地说:“你为什么要杀害他们?他们与你无怨无仇!如果你是人的话你就放了他们!你这个杀人成性的恶魔!”说到最后,她扑上去用力捶打着酋长野鹰,像个疯掉的傻瓜。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知道,那两个人要死了。

酋长野鹰抬起手粗鲁地甩开她,命令别人把她送回他的房间。她被五花大绑抬回去时听到巴特嘶哑的叫喊与红云低声的的劝说,还有,还有两个北军最后的惨叫……

忽然吹进一阵冷风,把恩俏从回忆中拉出来。她抬头一看,是青面獠牙的黑豹。恩俏沉着脸冷冷地看着他。

黑豹恶狠狠地看着她,仿佛要把她生吞活剥。恩俏极其轻蔑地瞄了他一眼,根本不把他放在心上。黑豹受不了她这轻蔑的一瞥,正如他同样受不了酋长野鹰对他的不重视一样。他像被蜇了一下跳起来暴躁地吼道:“你以为你是谁?别以为他宠着你你就可以在这里作威作福!被一个小妖精迷惑的酋长会是什么好酋长?”

恩俏却“咯咯”地笑开了,连她自己也说不上为什么。她从来没有这样可怕张扬地笑过,这样笑的人,怎么会是那个纯洁矜持的恩俏呢?但她确实笑得很恐怖,特别是在这幽深的夜晚。她很奇怪自己竟然一幅快乐的样子,虽然天知道她内心是怎样的难过!她笑着说:“你的妒忌也只能说明你比不上他。再说,我也不知道你说什么。他并没有宠我,他今天还把我扔了回来呢!”

他还想说什么,这时酋长野鹰从外面进来了,他威严的面孔显出怒容,凌厉地剜了黑豹一眼,黑豹也不甘示弱地回敬了一眼,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

酋长野鹰像前一天一样,从容不迫地摘下头饰与衣物。但他把东西猛地投掷在角落,有点儿凶狠,有点儿邪恶。他没看恩俏,目不转晴地望着跳跃的火苗。

“我永远也不乞求你理解我为何这样做。”他说,带着极力压抑住的狂野。“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其实,你不想杀人的,对吗?”恩俏见他的脸痛苦地扭着,心里有点难受。

“你理解?”他转过头来,眼里的火光像地狱的红火一样可怕。

“不,我不理解。”恩俏的声音有点儿颤抖。不知怎的,眼前这个强壮的男人有一种打动她心田的脆弱,他就像一个孩子——可是,他怎么会是孩子呢!他那么强壮凶残!

酋长野鹰眼里闪过一丝失望。黑眼睛里那种奇异的红光也一并消失了。他垂下了头。

“我还以为,我还以为你是个好人。”恩俏撅着嘴轻声说。

酋长野鹰轻轻笑了,然而那笑容是多么苍凉。“小姐,怎样的人才是好人?”

这把恩俏问住了。“我承认我的头脑像珍珠鸡那样简单。我不知道怎样才是好人。但我想,你不是好人。原以为,嗯,我昨晚还觉得你是个性情中人。但你今天就把人杀了。别以为你跟黑豹不一样,你们本性一样凶残。”

这时他猛地冲过来,举起一只手把她整个人提了起来。他眼里跳跃着愤怒的烈火,火光中他的脸色很可怕。他整个人被气得颤抖起来。恩俏幸灾乐祸地想:“看,我把他惹火了!”只有这时候,她才感到松了一口气,好像已经为那两个死去的或已被印第安人吃掉的伙伴报仇雪恨。

然而他却把她扔下来,狠狠地瞪着她,手臂颤抖着,好像正在竭力克制自己。愤怒与羞辱像燃烧的烈火,在他内心烧得“噼噼啵啵”响,然而无处可发泄;他不忍心伤害眼前这个外柔内刚的女人。最后他痛苦地说:“如果你和我不是那样的相像,我早就剥了你的头皮了!”

“相像!”恩俏尖叫,不屑地瞄了他一眼。接着她古怪地讥笑着,尖酸恶毒地说:“我想,即使你把我撕得稀巴烂也找不到一点相像的地方。而且我觉得,你这样把我囚禁在这里,就是想找机会把我的头皮剥了编毯子。”

当她说出这话时,她自己也吓了一跳。这个是恩俏吗?这个火光中魔鬼一样的女人是那个温柔纯洁的恩俏吗?可是说完之后她心里一阵欣慰。看着酋长野鹰那痛苦的表情,她就有了报复的快感。

“你错了。”这时酋长野鹰的声音已平静下来,但仍能感觉到他正努力使自己更平静更理智。沉默了片刻,像经过了思索,最后他才说:“明天红云送巴特回去,后天我再送你走。”

“巴特不会丢下我一个人的。”恩俏自信地说。

“对,我可以看出你在他心中的地位。但我们会把他揍晕再送回去的。”

“他救了红云,你怎么可以这样对他?”恩俏像生气的火鸡一样雄纠纠气昂昂。

“因为我们都是坏人!”说完,他把火扑灭,躺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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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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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十月 27, 2007 11:46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十五



红云把头上挨了一棍晕死过去的巴特送回去后就径自来看恩俏了。作为酋长野鹰的俘虏,恩俏还待在他的房间里。她知道她很安全,只要有酋长野鹰在,就没有人敢伤害她。

“你把巴特怎样了?”恩俏见红云一把揭开帐帘走进来,立刻跳起脚拉住红云的手急切地问。

“放心,我已把他送回蔓草庄园了。”红云望着恩俏,眨巴着眼皮安慰道。红云长得很像她哥哥酋长野鹰,一样的俊美沉郁,但眼角与唇边多了些笑容,这让她看上去要灿烂明媚些。她看到恩俏眼里紧张的神色得到了缓解,但随之又变得模糊不清。

这时恩俏的思绪仿佛穿越了这无穷无尽的森林原野,飞回到了蔓草庄园。蔓草庄园,一个多美好的地方啊,远离了杀戮,远离了战场,远离了邪恶。那里有战争也摧毁不了的温馨与亲情。虽然现在依然满目疮痍,伤痕累累,但那毕竟有自己人,有拉姆斯老先生,有波克和吉安,还有既将回来的维特少爷与珍妮小姐!即使她与他们是多么的不同,但那是她的家园,战争与死亡也不能推毁的家园!

当恩俏的目光似乎穿越这层山叠嶂,看到某个遥远的地方时,她的脸色一改刚才的固执与反叛,变得柔和起来。刚才还紧崩着的双唇,此刻微微翘着,划出一道娇媚的曲线。红云看到她脸色变得这么快,明白了她已暗暗比较着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她忧伤地叹了一口气,平静地说:“也许你会恨他无情,恩俏。但,他这样做,是出于一个酋长的责任。他,他并不想杀害他们的。但放生两个白人,特别是军人,就会有两百个军人来歼灭我们了。”

红云的这一翻话把恩俏从遥远的蔓草庄园拉回到现实。她惊讶地望着红云,但红云沉郁的脸色跟酋长野鹰那样不容侵犯。她想说什么,但脑袋还没从刚才的回忆中转过弯来,想不出该说什么。

“你虽然活在外面的世界,但我敢打赌,你对外面世界的了解就像对你所属的那个民族一样毫不知情。”红云见恩俏像个白痴的小傻瓜一样瞪着自己很恼怒。她怎么那么蠢啊?

“他是一个伟大的领袖。”红云继续说。“他会为他的部落奋战到最后一滴血。像你这样养尊处优的人是不会了解的。我们是一群正在这个疯狂的世界消失的人。我们已徘徊在灭绝的边缘了。而这,会让一个最理性的人做出最不理性的事,例如杀人。”

恩俏还是不大明白她在说什么。她一直不大关心与自己无关的事。跟世上所有平凡缈小的女人一样,她只关心自己和自己周围的人和事,平庸,卑微,自私,和实际。

“他很在乎你。因为你们——你们两个很像。”红云悲哀地发现自己只是对牛弹琴。这个女人,在某些方面是很蠢的。她想。

“很像?”恩俏再蠢,也不会在第二次听到这句话后惊讶得跳起脚来。肯定会有些哲理在里面的,尽管天知道那是什么!

“不是外貌。”红云忙说。“是内在的自己。”

“内在的自己?”恩俏凝视着红云高深莫测的脸,试图在她脸上寻找答案。

“你们一样坚强勇敢,一样无所畏惧,一样为了某些值得你们珍惜的东西去拼搏,奋斗,哪怕献出生命也不放弃。他为他的部落而战,他是一个真正的战士,一个伟大的英雄。”

刹时,仿佛一记闷棍打在恩俏蒙昧的心头,她的心灵为之一颤,眼前豁然开朗。尽管她认为红云说的都是无稽之谈,但里面确实含有一些什么打动她的心。曾经,她为自己无论如何都要保住蔓草庄园而惊讶、困惑。她曾在炎热的棉花地上晕死过去,醒来后世界已一片清凉。从晕死到醒来的那个模糊的过程中,她恍恍惚惚地问自己:为什么要挑起这个累人的重担?她又不是蔓草庄园的主人,为何要累死累活地经营它呢?然而仿佛受到了恶魔的诅咒,她觉得艰苦的岁月里有一种力量,一个信念支撑着她,帮她度过一个个看似撑不下去的难关。那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蔓草庄园荒芜。“十万个为什么”曾困惑了她很久,但现在,红云似乎说出了答案。“……一样为了某些值得你们珍惜的东西去拼搏,奋斗,哪怕献出生命也不放弃。”

“他从来没有这样关心过哪个女人。”最后红云说,幽幽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意味深长。说完她就走了,留下恩俏一人独自留在那里,呆头呆脑地,徘徊在梦幻与现实的边缘。

什么?她说他从来没有这样关心过哪个女人!

酋长野鹰护送恩俏回去的那天下起了小雨。冬天的凄风冷雨是最烦人最使人沮丧的,这让恩俏的心情莫明其妙地阴沉下来。酋长野鹰也越来越沉郁越来越忧愁,尽管他的脸像花岗岩一样坚硬无情。

他把她摆在了马背上,随后自己一跃而起,坐在了她后面。他策马扬鞭一路护送着恩俏回去,头上夸张而奇特的羽饰凌空飘扬,脸上的愁容一片沉郁,身上穿的狐皮兽衣沉甸甸,腰间佩戴的武器一片呈亮,怀里抱着的美女一脸绝望,再加上略过身边的险峻的山河与原始的丛林,就组成了一幅绝妙的美女与野兽的画面了。

漫长的路途,恩俏想起了红云昨天说的最后一句话,顿时面红耳赤。野蛮凶残的印第安酋长野鹰,从来没有这样关心过哪个女人!真的吗?这样想着,她嘴角不经意地露出笑意。她偶尔回头看一眼酋长野鹰,希望能在他眼里看到一丝温情与心碎,但没有,他的黑眼睛跟岩石一样僵硬无情。他那沉郁的容貌就像石头刻出来一样,深不可测,麻木无情。这样的硬汉子,会有一颗男人的心吗?恩俏咧嘴苦笑了一下。

不管怎样,她内心深处还是很佩服酋长野鹰的。虽然她知道她应该恨他,因为他曾经那么残忍地杀害了两个无辜的人。然而她现在开始用一种中立的态度看待事物,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头脑简单,认为好的就绝对好,坏的就绝对坏。也许这个世界本无对与错,好与坏,是与非,而是美好中带着邪恶,黑暗中又有光明,纯洁中隐藏污秽,肮脏中突现高尚。

她忽然想,酋长夫人会是怎样的呢?这时,她脑海出现了一幅色彩斑斓的图画:一个头戴漂亮羽饰的夫人,脸上涂着红白黑三色,颈上套着一圈银圈,身上穿着狐皮兽衣,腰上佩着刀弓剑,神采奕奕地坐在一匹健壮的良马上。她稍微后仰着身子,左手拿着弓右手拔出箭,做出一个漂亮的射击动作。她“砰”地一声开了弓,箭便流星般射出去,稳稳射中远处的一头大象——也只有没多少常识的恩俏才会想出猎大象——酋长野鹰看了拍手称好,把头上的羽饰摇得夸张又搞笑。酋长夫人得意地回头嫣然一笑——什么?!那是恩俏的脸,恩俏的嫣然一笑!

恩俏为这个划过脑海的念头吓了一跳。当然,她并不喜欢他!恩俏忙纠正自己这个大胆的想法,并为自己的放荡羞愧。她怎么会把自己想象成为酋长夫人呢?当然,他很优秀,很让人尊敬。但,他是印第安人,她才不想跟着一个印第安人在丛林里野人般疯跑呢!况且,正如红云所说的,这是一个逐渐消亡的部落。如果成了其中一员,肯定会目睹到许多悲凉,见证很多血泪。她不希望自己的人生承受太多的惨痛,虽然背负着蔓草庄园已有太多惨痛了。但无可否认,他身上的某些品质深深打动了她,他拥有巴特不曾拥有的美质。如果巴特拥有他那样坚韧的性情与成熟的气质,那多好啊!但巴特是个风流快活轻浮放荡的流氓,逃犯,无赖,花心萝卜汉!而且还是个只会花言巧语的穷光蛋!这够可怕的了。如果他像维特那样拥有一座庄园,还有一个绅士的头衔,一个上等人家的身分……但巴特还是比维特好,起码他不像维特那样没有头脑,维特是个外表光鲜内心空无的纨绔子弟,没有志气的可怜虫……恩俏沉浸在漫无边际的憧憬中,没意识到这只是南柯一梦。

有梦也好啊!在这样一个顷刻间就被洗劫一空的乱世,顷刻间就被颠覆了的人世间,属于自己的东西越来越少了。

无疑,恩俏这样想,已暴露出她本性中虚荣、势利、贪婪的一面,这也是许多女性深藏着的或不幸暴露出来的本性。是虚荣,势利,贪婪,却也很真实。我可不想把她写成西方社会中的东方女神。

酋长野鹰在原始森林与蔓草庄园的边缘地界放下了恩俏。恩俏以为一路上会发生点什么事,或许是温存的话语,或许是眼神的交流,但,没有。酋长野鹰尽心尽责地把她送了回来,一句话也没说,像一桩木头。木头都比他有感情,恩俏不满地撅着嘴想。

最后,在那个荒凉与繁华的交界地,冬日的寒风刀子般切割着他们的皮肤,齐刷刷的雨线密密麻麻地缝合着天地,绝对的寂静锅盖一样笼罩着四野。那是一个心碎的日子。虽然恩俏一遍遍地对自己说终于可以回家了,应该高兴;但是一股难以名状的复杂感情像旋涡一样在她心头翻腾倒转,让她难过。那是一种超越了离别的伤感,其中蕴含着一些太沉重的、太压抑的东西,是毁灭,颓废,堕落,残酷,邪恶,不公正……还有酋长野鹰野蛮残忍的生性中潜藏的人类温情。

酋长野鹰把一只健壮有力的手搭在她肩上,沉郁地望着她,那洞悉一切的目光深不可测,交杂着复杂的感情。但在那双深邃的黑眼睛里,在那炯炯的目光中,恩俏分明看到了他们那个失落的世界:那宽达数十英里吼声如雷使大地颤动的野牛群,那成群出没飞落的野兽野鸟,那长满野花的一道道峡谷,那一座座覆盖着茂密苍翠的三角叶扬的山坡,那浩瀚无垠的北美大草原……但现在他们委身于这样的原始森林中,那就是他目光沉郁不拘言笑的原因吗?

恩俏踮起脚尖,仰起头在他那严峻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如果再给她一些时间,也许见识短浅的她会读懂他复杂的内心世界,理解他作为一个酋长,一个首领的责任与感情。但分别在即,也不知道将来能否再见。虽然,她无法原谅他的所作所为,但是,她还是很同情他,同情中夹带着一点点女性的柔情。

“珍重。”酋长野鹰望着她,深沉如黑夜的眼睛有点光亮一闪而过。

“珍重。”她说完,转过身一步一步地走回属于她的那个花花世界。尽管外面的世界已天翻地覆,但战争也无法掩饰它不可抑制的浮华与喧嚣。她告诉自己不能回头,因为现在她已泪流满脸,不能让他看到自己伤心难过。天在哭,地在哭,她知道,他也在心里哭,哭他那死去的族人,哭他那失落的文明,哭他那泯灭的世界……

一步一步,每一步都不能回头。




嘿,朋友,给点意见,我想知道我是不是越写越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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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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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一 十月 29, 2007 8:17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十六



相对于漫长的人生来说,这几天短暂得像流星划过夜幕一闪而过;然而当恩俏一步步走向蔓草庄园,走向外面那个伟大文明时,她觉得自己已经走过了整个世纪。过去几天发生的事如同水中月雾中花一样不真实,她真希望这只是一个噩梦,梦醒时份发现自己仍躺在蔓草庄园柔软的大床上,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她,她又精神抖擞地面对新的一天。但是此刻,风却在她耳边呼啸而过,雨浸湿了她的头发与衣服,荒芜的冬天在她眼前延伸出一幅无边无际毫无生气的画卷。她像游魂野鬼一样走着。近了,那条秘密通道。近了,那个黑人男厕所。

醒过来的意识像白兰地流过体内一样刺激着她,她忽然间想起了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她要回去找巴特,问他酋长野鹰为什么要那样做;问他那两个北军最后有没有被埋葬。当然,她还要回去找吃的,这几天他们该把所有的东西都吃光了吧!波克和吉安又不会去找食物,他们就像两个要她照顾的大小孩子一样。好了,现在别想过去了,还是想想现在该怎么办吧!

想到这里,她像野马一样撒开双腿快速奔跑起来。穿过男厕所,谢天谢地,波克不在那里。再冲出来,转弯,大喊:“我回来啦!”

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前面闻声出现一个高大的身影,混乱中“砰”的一声,恩俏被重重地撞倒在地上。谁?她抬起头,惊喜地发现前面站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快乐青年。他看见恩俏像个泥水地里的蛤蟆,就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他向她伸出手,高兴地说:“啊,恩俏,你回来了!”

“维特!”恩俏把手伸过去,握住他的手站起来。维特看起来比战争前更漂亮更光鲜了,毕竟,人家少爷在别人举起枪冲锋陷阵时躲在哪个天上人间逍遥快活呢!他的头发在细雨中依然阳光般金灿灿,白净的皮肤红润健康,大海般深邃清莹的蓝眼睛高兴地望着她,让恩俏仿佛看到蓝莹莹的波涛迎面卷来。他高兴地扶起恩俏,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遍,皱了皱鼻子,开玩笑说:“啊,恩俏,怎么没见一段时间,你变成一个老太婆啦?”

恩俏一听“老太婆”几个字,眉毛立刻向下一落,显出一副蹙额不悦的神色。

“好啦好啦,别生气,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维特大大咧咧地摆摆手,拉着她往回走。她像猛地记起什么似的,连忙拉着维特的胳膊问:“巴特在哪?”

“巴特?”维特困惑地看了看恩俏,轻描淡写地说:“北军带走了。”

北军带走了!这一句无异于晴天霹雳。恩俏拼命告诉自己千万别晕倒,否则维特就会看出点什么了。“你——发生什么事了?什么意思?!”她不自觉地提高了声调,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激动与焦虑。

“我前几天回来,北军就已包围了蔓草庄园,说这里窝藏着一个名叫巴特的逃犯。昨天一个高高大大的年轻人跑来了,自称是巴特。于是我就通知北军把他捉走了。”维特耸耸肩膀懒洋洋地说,一幅洋洋自得的样子。

“你这个傻瓜!你怎可以出卖他?”恩俏像被烫伤了双脚一样一下子跳到维特跟前,两手叉着腰,像个女海盗一样甩了甩湿漉漉的刘海,一幅准备开战并且乐于开战的样子。

“什么出卖?”维特吃了一惊,眼睛瞪得像碟子一样大,望着眼前这个陌生的恩俏。“别开玩笑了,他是北军通缉的逃犯!如果不通知北军,我们就遭殃了。况且,他还杀了追捕他的北军,他们在后院的冬瓜藤下发现了一具已经腐烂的蓝军装北军尸体!这太可怕了,我没想到一回来就撞鬼……”

他后面说的话像花香化在空气里,对恩俏而言毫无意义。她的思绪飞回到了那个炎热而寂静的夏日,巴特为了救她一枪杀害了他的同伴——而且还是他的同伴!他们把死人埋在后院冬瓜藤下面松软的泥土里。现在,她害死他了。他们怎会相信巴特是为了救一个弱女子才杀人呢,他们怎会相信他们的人像禽兽那样下流呢?

忽然,恩俏被他接下来的话吸引,竖起耳朵听下去。“而且,他还把自己的司令杀了!就在丛林里面。跟你逃跑的时候。天啊,”维特害怕地耸耸肩,一副无法接受的表情。“你怎么可以跟他一起逃跑?”

“他杀了他的司令?!”仿佛五个大雷在恩俏耳边轰响,她又蒙了,抓住维特的手不停地颤抖。

“是啊,当那些北军问他司令去哪了,他一开始不说话,交叉着长腿懒洋洋地坐在那里,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悠闲着呢!但后来当他们说要进后山的深林搜索时,那个家伙像中了邪似的,脸上每跟线条崩得紧紧的。他努力平静了一会儿,像是经过一翻思索,最后才慢吞吞地说——他说什么了?”维特托着腮邦子望着远方想了一下,继续道,“他说:‘尊敬的上尉,我把他们杀了,任由河水把他们送到了天堂。你们进去也找不到他们了。’嘿,那家伙,不怕死!他们就把他捉走了。也活该,一个逃兵,杀人犯!恩俏,你怎么这么糊涂啊,即使没有情人,你也用不着找一个这样的人啊!”

维特说的最后几句话像一阵风,吹过恩俏的身边,却吹不进恩俏的耳朵。如果她没有完全震惊,她肯定会跟维特大吵一场,因为维特说出了她在郡里没有情人的事实。是的,恩俏在郡里一直没有情人,这个长相奇异的外族女孩一直像只乌鸦一样默默无闻,没有哪个出身高贵的男孩子主动追求她。所有的宴会舞会,她都是壁花,酸溜溜地看着别的女孩子与小伙子眉来眼去。

但是,那一刻,她完全震惊了。他说什么?巴特向北军说他杀害了司令!可是,为什么?!有什么错了吗?

她一步步地向拉姆斯老先生的房子走去,根本听不到维特在背后拉着她疑惑地喊:“喂,喂,你……”

她无意识地甩掉了维特的手。为什么不幸的事总是一连串地发生,没完没了呢?也许巴特已永远离她而去,想到这里,她感到五脏六腑都被抽空。其实,是她的灵魂被抽走了。

波克抱着一只瘦骨伶仃的小公鸡从外面狼狈回来,一步三摇,踉踉跄跄。他看见恩俏,高兴地跑过来,像一只浑身冰冷的动物趋向温暖的火堆。他憨厚地笑笑,厚厚的嘴唇几乎咧到耳边去。“恩俏小姐,你回来就好了!太好了!”

但他仔细一看,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恩俏的脸色真难看啊,她的黑眉毛向两边惊人地翘着,像落水鸟儿的两只扑哧的翅膀。那是一种愤怒的表情,或者还带点绝望与心碎。波克难过地想:她肯定是听到巴特的事了。

“现在别烦我,波克!”她怒气冲冲地说,把所有的焦虑、伤心和愤慨发泄在倒霉的波克身上。倒霉的波克可怜巴巴地望着她,低着头伤心地弄着怀里刚偷来的小公鸡。这个忠心耿耿的黑人为了不让拉姆斯老先生和维特少爷不挨饿,冒着生命的危险到别的地方去偷东西。他无比热爱恩俏主人,虽然她个子又瘦又小,但她身上有一种男人般强悍的东西让他畏惧与敬仰。他看着她由一个像怀中的小公鸡一样瘦骨伶仃的小女孩长大成一个有着坚强意志的姑娘,看着她从亚特兰大回来挑起累人的重担,还看着她怎样爱上了第一个值得爱的人——虽然那只是一个粗俗的不怎样的人。但现在,他又亲眼看着她难过!表面上,恩俏是他的主人,然而内心里,他已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虽然,他老是认为自己不配做这么一个强悍的女儿的父亲。

拉姆斯老先生可能听到了动静,拄着拐杖从里面颤颤巍巍地走出来,看见恩俏,立刻扔掉拐杖伸出了双手。恩俏一看见拉姆斯老先生就感到一股纠心的难过。怎么,几天没见,他好像变得那么老——像群山一样苍老!

“为什么?他去哪了?他没被北军捉走,是吗?维特只是跟我开玩笑而已!”只要一在拉姆斯老先生的怀里,她就像个脆弱的孩子有了放声大哭的权利。她瞪着一双模糊的泪眼看着他,希望她敬爱的人怜爱地拍拍她的肩膀,轻松地对她说:“当然,他在里面!”

但拉姆斯老先生的沉默告诉了她一切。他苍老的蓝眼睛疲惫地垂下来,瘦削的肩膀拉耸着,无力地把老手搭在恩俏的肩膀上。

那是真的了!他们——为什么?

拉姆斯老先生动了动嘴唇,努力说些什么,但愧疚与难过洪水一样淹没了他的话语。

也不知怎么回事,恩俏发现她与拉姆斯老先生并肩坐在红房子正门走廊的白色楼梯上。冬日的忍冬树萧条败落,恰似她沉重的心情。远山古老的松树林在迷离烟雨中有一种沉郁苍劲的凄美。为什么整个世界都好像那么凄凉呢?那些旧日的美好与温暖,还有那种艰苦岁月里的欢愉哪去了?待她意识到寒冷时,才发现,她的发丝滴着水,衣服表层湿透了。吉安拿来一条破旧的披肩,披在了她身上。

“你先去洗个热水澡吧,小姐。”吉安一脸担忧地对她说。

“不。谢谢你,吉安。”她抬起询问的眼睛望着拉姆斯老先生,说:“我想知道怎么回事。”

远方苍茫的群山和凄凉的原野似乎在拉姆斯老先生的眼里消失,他犀利的目光仿佛穿越了现实看到了过往几天的事。“你们走后,他们就来了。他们说我们包庇了一个逃犯,搜了整个蔓草庄园,发现了藏在冬瓜藤下的北军尸体,把吃的喝的都抢光。第二天维特回来了,一见到那么多北军就怕得要命。但一听说是来捉逃兵,就火冒三丈,告诉北军一有消息就通知他们。如果我没见过巴特,不熟悉他的为人,我也会像维特那样通知北军的,你懂吗?就是这些北军毁了我们的世界,夺走了属于我们的东西。况且巴特是他们的人,一个通缉的逃犯。每个公正的南方人都会把他交出去的,在南方人看来,这并没有错。”

“那么,错的是我了?我不应该让他在这里?”恩俏迷糊了,愣愣地望着拉姆斯老先生。是这样的吗?巴特并不是坏蛋,他们并不都是坏蛋。是的,无可否认,他们把整个如同棉花般宁静美丽安祥的南方变成了人间地狱,但他们并不都是坏蛋。然而,如果不是感情作怪,她怎会这么不理智让巴特留下来呢?如果他是某个粗鲁的人——他够粗鲁的了——她会把他杀掉:他是北军!或者为了不得罪北军,不惹这个祸而把人交出去:他是他们那边的人!她为这个想法吃了一惊。一些当初认为理所当然的事,经过这一想,都好像变了样。

“后来巴特回来了,头部受了伤,好像晕迷了一段时间。他回来后要我们准备一些武器救你,我还没来得及告诉维特他是你的朋友,维特就跑去通知北军了。他,嗯,他恨不得把巴特送走。你也知道,维特是个贪生怕死的人,他可不想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包庇巴特。他没有你的勇气。”说完,拉姆斯老先生苦笑着抿了一下嘴角,望向了恩俏。恩俏在他那双老眼里看到了对自己儿子的不满,轻蔑,还有那么一点点恨铁不成钢的成分。

“巴特是好样的。”他继续说。“看见捉拿他的人,他显得不慌不忙。他偷偷告诉我你在印第安人手里,要我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救你。为了保护那些印第安人,他告诉他们他杀死了司令。是那些印第安人杀的,对吧?”这时他模糊的老眼闪出一丝睿智的光芒,这让人依稀看到南方大奴隶主拉姆斯先生昔日的风采。

“是的,”恩俏惊讶得张大嘴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不相信地说,“为了保护印第安人?!”

“是的,如果他不这样,北军就会为了救他们的司令而搜查整个后山,这样会发现印第安人的。”

“可是,印第安人杀害了他的同伴!他恨印第安人!他还曾经为了救他的同伴而拼命反抗,被他们打了一顿!他怎么会帮他们?”恩俏声嘶力竭地抗议道,彻底糊涂了。

在此之前,恩俏一直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她平凡的一生像吹过蔓草庄园的风,或流过蔓草庄园的河一样顺畅。她简单的头脑除了思考自己的身分,为什么自己没有情人,和怎样才能找到更多食物之外,没有想过更为复杂的事情。即使在沧陷的亚特兰大,面对那么多垂死的士兵军官和敌人的坚船利炮,她也只是想:“那些坏蛋杀害了我们南方的快乐青年!”当巴特跟她讲那些粗俗的笑话,或者妓女其实并不坏时,她也只是一笑而过,并不太放在心上。只是在逃亡的这几天,面对印第安人的所作所为,以及对他们有了一定的了解,她才意识到世上有种东西叫“复杂”——太复杂了,她简单的头脑一时接受不了!这时,她使劲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拉姆斯老先生嘴角挂着钦佩的笑容,却不说话了。恩俏在他那双蓝眼睛里看出他知道答案,只是不愿说出,或者留给她让她自己思考。丰富的阅历赋予了他洞悉一切的目光,恩俏希望有一天她也能像拉姆斯老先生那样,看透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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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十月 31, 2007 12:37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十七


夜幕笼罩了四野。当外面仍然飘着凄风洒着苦雨的时候,拉姆斯老先生的红房子却洋溢着绰绰的烛光与融融的暖意。

鸡香缭绕的夜晚!

吉安把波克带回来的小公鸡杀了,全家人团团围坐在弹痕累累的上好红木圆桌旁,瞪着饿猫一样的眼睛,一脸喜色地望着黄澄澄的小公鸡。他们几乎每天吃蕃薯玉米菜根,个个都饿得面黄肌瘦眼圈发青,特别是波克,瘦得前胸贴后背。“勇敢机智的波克,”——恩俏怜爱地敲敲波克黑溜溜的脑袋赞美道——“上山打猎下河摸鱼突然发现了一只走失了的小公鸡!”想到这里她脸上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

大家都吃得津津有味,维特边吃边跟他们讲查尔斯顿糟得不能再糟的情况。过去的大户人家都倾家荡产变成了穷光蛋。往日的黑奴无法无天耀武扬威招摇过市。维特一边兴致勃勃地啃着鸡腿一边愤怒地挥着拳头,蓝眼睛里冒着火花,含糊不清地说:“他们这群人都是刚刚解放的黑奴,被北军教坏了,一点也不听话,嚣张得很,根本不把别人放在心上。他们在大街上忸忸怩怩摇摇晃晃,三五成群地围攻我,也不想想我是谁,害得我连忙跑回去。要是这些下流的黑鬼这样无法无天,我们南方就完蛋了!”

“这也太可怕了!”恩俏已从中午的伤痛中恢复过来。当然,她心情还是很低落,但生活还在继续,她要勇敢地面对更严峻的未来。如果这个时刻被悲痛打败,她就不能振作起来。况且,在难过与凄徨中她牢牢记住了巴特曾对她说过的话:“你把掌心和一颗女人的心磨硬了。”是的,现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如果再想起巴特,哪怕是一秒钟,她也会经受不住疯了般尖叫。其实当他说那话时他就已经做好了为她死的准备,只不过那时还不是离开的时候。现在是时候了。总会离开的,他只是她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却留下了永世难忘的回忆。

“更可怕的还在后面呢!”维特贪婪地吮吸着鸡骨头里面的油汁,得意地望了望两个一门心思品尝美味的黑人,从容不迫吃着鸡肉的拉姆斯老先生和呆若木鸡的恩俏,轻松的语气里带着点炫耀。“他们还——”

“可是,维特,你也太没男子气概了!”像往常一样,恩俏最喜欢打断维特的话。虽然维特是个爱开玩笑爱吵闹的兄长,但他言行举止里所表现出来的懦弱与犹豫老是让她恼火。她猛地把鸡翅膀扔在破碗里,振振有词地说:“你应该抽他们一顿!你忘了你是蔓草庄园大奴隶主的儿子了吗?拿出主人的威严来嘛,怎可以让他们欺负你!”

“我从来就没有打过黑人,你也知道我把他们看作朋友一起玩玩闹闹!”维特一听恩俏骂他没男子气概脸就涨成鸡冠一样红。他把啃得所剩无几的鸡骨头猛地扔到恩俏的破碗里,甩了甩额前金灿灿的刘海,头昂得高高的,活像一只好斗而可笑的小公鸡。“以前我就没抽过他们,现在他们自由了,我还敢抽吗?那些北军正保护着他们呢!他们为黑人撑腰,鼓励黑人干自己想干的事,怂恿黑人欺负我们白人!你说可笑不可笑!”

“天啊,这个世界颠覆了!这样下去整个南方还不成了地狱?”恩俏似乎看到混乱可怕的将来。“要是我,我就不管那么多先抽他们一顿再说!”

这时一直在一边默默吃鸡肉的波克连忙发话了。“小姐,这万万不可!”

恩俏瞪着波克,惊讶得张大嘴巴。“为什么?”

“他们怕——我们。”波克一见到恩俏那凌厉的目光就有点心虚,躲躲闪闪地说。

“怕你们?”恩俏更疑惑了。她尖锐地斜着眼睛盯着他,把他那张黑得像乌木的脸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波克受不了她如此尖锐的目光,连忙说:“是的,他们就怕我!”

“他们怕你?”恩俏把维特扔在她碗里的鸡骨头“哗啦啦”倒出来,突然间笑了。“你真会开玩笑,你像老鼠那么胆小,他们会怕你!”

波克昂昂脖子气愤地说——这些日子以来他也学会了发脾气——“当然,就因为他们怕我我才能把鸡偷回来!”

“偷回来!”维特和恩俏像被绣花针扎了屁股似的弹起来,一个高一个矮地俯视着坐在那里左手拿着鸡头右手拿着鸡胸的波克,像审视犯人那样审视着他。

波克骨碌碌地转动着眼睛,厚厚的嘴唇张也不是合也不是,非常懊悔自己说漏了嘴。他盘算一下,觉得还是坦白从良好,就狼狈地吞下一大块鸡肉,带着英勇就义的语气说:“对,我偷的。”

一时间维特和恩俏站在那里面面相觑,也没想过要是他承认了他们应该怎样办。是像正人君子那样狠狠地批评他一顿还是睁只眼闭着眼糊乱过去?毕竟,这鸡肉实在是太美味了。这时拉姆斯老先生翻了翻眼皮温和地说:“说下去吧,波克。”

有拉姆斯老先生的庇护,波克就有胆量说下去。“是这样的。”他又恢复了往日的油腔滑调,喜形于色地说。“我去了北军的驻扎地。他们那里有抢来的鸡鸭猪。我溜进去抱走一只鸡,被他们发现了。一个矮个子罗圈腿的北军拿枪指着我,大喝一声:‘站住,死黑鬼!’我就站住了。”讲到这里,波克卖起关子来,直直地瞪着恩俏与维特。

“然后呢?”恩俏被他的故弄玄虚惹怒了,瞪着他。

“我站在那里不动,他叫我放下鸡,否则杀了我。但是我放不下这只小公鸡啊,我抱着它的时候几乎能闻到鸡肉的清香,口水都流下来了!我想我这么黑,他可能会误以为我是根木头,然后走开的。但他一步步走过来,威胁我不放下小公鸡就开枪。当时我很生气,这些家禽都是我们和我们的好邻居辛辛苦苦养的,他们怎可以抢走让我们挨饿!我一想到他们打着解放我们的旗号光明正大地抢你们的东西,就觉得没脸见你们,想着干脆让他杀死我算了。

“后来来了另一个大个子北军。他对那个小个子大喝一声;‘你干什么?’小个子嚷嚷地说明了原因。大个子北军瞄了我一眼,就向小个子北军摆摆手示意他放我走。当然,小个子北军不服,但大个子北军瞪了他一眼说:‘第一,你不可以打死他,他是一个黑人;第二,你没看到他瘦得皮包骨头吗?’小个子北军生气地说:‘他把鸡偷回去给他的主人吃,又不是他自己吃!’大个子北军见小个子竟敢反驳他很不满,就说:‘那也只能证明他有一颗淳朴忠诚的心!’小个子又说:‘他是被奴化了,失去了作为独立自主的人的个性!’他们竟说我失去了个性!我的个性强着呢!他们一个劲地争吵,我就带着很强的个性趁机溜走了。他们真蠢!要是我没个性我会溜走吗?你们说是不是?”波克摊开手询问地望着他们,还在为那些人说他没个性被奴化了而生气,却没注意到恩俏和维特自顾自咧开嘴笑了。

还没见过这样可笑的北军!

但巴特突然一脸害怕地说:“但是,他们会报复的!我们抢走了他们一只鸡,他们会再回来把我们的东西都抢光的!波克,你怎么这么蠢惹祸上身了?!”他气急败坏地说,双手搭在波克双肩上,把他的脑袋摇得快要从脖子上掉下来。

波克并不怕维特。他看着维特由一个粉朴朴的婴儿长成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少年,他一直像兄长那样照看着维特少爷,而维特少爷老是捉弄黑人,特别是他,波克,蔓草庄园的老宝贝。所以对于维特的发怒,波克并不害怕,只是表面上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以迎合维特作为主子的自尊心,暗地里却偷偷发笑。他怕的是恩俏小姐,恩俏小姐发起火来,后果不堪设想。这样想着,他骨碌碌的眼睛转向恩俏,却看见恩俏一脸笑容地望着他,要多美有多美。

恩俏走上来甩开维特摇晃波克的大手,脸上挂着钦佩的笑容。“噢,波克,你真勇敢!我以前认为你是一个蠢蛋,没想到你除了忠诚,还有勇敢!但你以后别再去偷了。”

“为什么?这样做错了吗?”波克一脸虔诚地问,黑眼睛散发着和气的光芒。

“没有错,事实上我觉得你深入北军驻扎地要回我们的东西是理所当然的。”恩俏笑眯眯地拍拍波克的黑脑袋,但转眼间脸色便严肃起来。“可是那样太危险了。我不想你去冒这个险,他们可能会杀了你的。你是我们家的一员,失去你我们会很难过的。”

波克听到平时凶巴巴的恩俏竟然温柔地说失去他她会很难过,感动得泪花闪烁。

“好啦,别听她的。”维特摆摆手,不耐烦地说。“从今以后你可以到北军那里小偷小摸,反正他们怕你。”他也像个兄弟那样友好地拍拍波克的肩膀。

恩俏一听就不高兴了。“不行。他不能再去偷了!我们都得工作。你们两个,”恩俏指着维特和波克,说:“得去捕鱼打猎,我和吉安负责种番薯玉——”“米”字还没说出,她猛地打住了。恩俏,你在讲什么?!你怎么可以用命令的口气吩咐维特少爷做这做那?!你以为你是谁啊?!她抬起眼尴尬地望了望维特,维特愣愣地望着趾高气扬的恩俏,说不出一句话。

“我——”恩俏吱吱唔唔地解释,却不知道怎么说,因为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变得如此自作主张。

待维特反应过来,他就双手抱头倒在沙发上哈哈大笑。“怎么!你竟然指挥起我来了?我去打猎给你们吃?真是笑话!”

这时一直沉默的拉姆斯老先生平静但威严地说:“维特,就照恩俏所说的做。每个人必须工作才能填饱肚子!”

维特本想反驳说:“你不也是没工作吗?”但后来想到老爸往日的威严,就沉默了。不过他心里觉得好笑,竟然要他去打猎养活一个老人一个女人和两个黑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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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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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十一月 01, 2007 4:39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十八


严寒的冬天自古以来都是考验生命的季节,特别是在那遥远的洪荒年代。1864年已不再是遥远的洪荒年代,但1864年的冬天好像穿越了时光隧道回到了远古的冰河时期,食物短缺,动物猛减,大地萧条。没下雪,却滴水成冰。

恩俏很快就绝望地发现一点可以吃的东西都没有了。如果运气好,维特和波克还会捕到一些可怜的小动物;如果运气不好,那全家都得木头一样坐着忍饥挨饿饥肠碌碌。吉安和她把大量心血放在冰冻三尺的土地上,然而大地死了,连小草都不愿意冒出头来。每每看到家里那几双饿猫一样的眼睛恩俏就心烦,饥饿加上严寒,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糕的呢?

“没有淌不过的河,没有跳不过的坎,也没有熬不完的悲惨。”绝望的时候,恩俏就情不自禁地想起这句话,并且从中汲取了力量。

一个薄雾迷漫的早晨,维特还赖在床上,波克就一脸喜悦地回来,手里提着三只肥大的野兔。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螺旋的红木楼梯,把整个梯道震得摇来晃去吱喳作响。他太激动了,简直是手舞足蹈。吉安一脸疑惑地望着他,怀疑他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他高兴地跳过来,眼里流露出激动的神色,忙问:“恩俏小姐在哪?”

吉安用下巴指了指后院。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学会了沉默寡言,因为这样有利于保存能量。所以波克的喜形于色实在太古怪了。

波克一蹦三跳地滚下去直奔后院。冬日凛冽的寒风“呼呼”地刮着,枯黄的衰草拥着破败的篱笆延伸到后院的冬瓜藤。冬瓜藤早就一片荒芜,别说是冬瓜,就是绿叶也没有。破败的藤条上垂头丧气地挂着一些旧年的枯藤老叶,风吹过,枯藤老叶犹如大地一样破败苍凉。

恩俏靠在藤下,一手扶着藤蔓,一手无力地垂下来。僵硬的大地通过鞋子的小洞洞向她传递着逼人的寒气,她站在那里冷得瑟瑟发抖。

在这个什么食物也没有的早晨,她像母牛一样瞪着茫然的眼睛望着不远处的某个地方,仿佛看见了另一个虚无的世界。她在绝望中想起了巴特。巴特曾经准备为她而死,然而她却让他被北军捉走。这些天来她努力不去想他,为填饱肚子而终日奔波。但现在,再奔波也找不到食物,她就想起了巴特。一想起巴特,严寒与饥饿所带给她的难受已是小菜一碟了。

“小姐!”波克大老远就喊。他实在太兴奋了,好久没见到他这么快活了。

恩俏机械地回过头来,脸上的神色吓了波克一跳。他从没有见过恩俏如此绝望!那是一种与她本人性格极不相符的神情,无助,凄惶,隐约透出看穿人世悲欢离合的超脱。这个老实巴交的黑人愣住了。

“什么事?”恩俏动了动僵硬的嘴唇,问。

“三只野兔。”波克刚才那种兴高采烈的表情已经烟消云散。他把手中的三只野兔提了提,无奈地望着恩俏。

恩俏脸上浮起一丝笑容。但波克想那笑容多凄凉啊!

“你太棒了,波克。我真不敢想象没有你我该怎么办。”恩俏是真心笑出来的。摆在眼前的难关闯过了,这冲淡了她心里的悲痛之情。

“但,不是我猎的。”波克小心翼翼地说,骨碌碌的眼睛机警地注视着女主人脸上的每一丝变化。

果然,恩俏柳眉一竖,跃然跳出一副不悦的神情。她正想责怪波克又偷东西,波克连忙摆摆手狡猾地辩驳:“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是捡的。”

“捡的?”这个答案让恩俏惊喜。天上真会掉下食物的吗?

看见她流露出一副感兴趣的样子,波克松了一口气,一边走向恩俏一边说:“对,今天我催维特少爷快点起床——他现在还没起床,如果他不去打猎那我也不去。”波克又告起状来,恩俏苦笑了一下,忙引他转入正题:“然后你捡到了?”

“是啊,我一从厕所出来就发现这三只死野兔!你摸摸,它们身体还热着呢!”波克忙捉住恩俏的手放在野兔柔软的皮毛里。果然,一股鲜活的热流夹带着兴奋涌遍恩俏全身,恩俏笑了。

“可是它们怎么死的?”恩俏好奇地盯着野兔,想找出点蛛丝马迹。野兔身上有伤口,伤口还淌着鲜血。从伤口看来,野兔像是被箭所杀的。

“不知道。”波克咧开嘴开心地笑了。他拍拍恩俏瘦瘦的肩膀,高兴地说:“管它是怎么来的,送到门口我们就吃掉!恩俏小姐,高兴点儿,天还是没绝人之路的!”

“啊,波克,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事啦?”恩俏被他的愉悦感染,眼里也跳跃起快乐的动人光芒。她用力地拍拍波克的后背,笑着说:“我们的波克,竟然说起了‘天无绝人之路’的话了!”

“小姐,我并不蠢啊……”

自那以后一直都有类似的怪事发生。隔三差五地,波克和吉安会在哪个显而易见的地方捡到野兔,仓鼠,小猪,鳟鱼等野味。维特也会捡到从天而降的野物,回来却骗说是自己打的,大家都不相信他。所有人都努力寻到食物的来源,但所有人都找不到答案。就好像,这些野物喜欢死在这儿似的。

“可能它们知道自己熬不过这冬天,所以干脆死掉,贡献出自己以填饱我们的肚子!”维特嬉皮笑脸地解释道。

大家都觉得他的解释既牵强又荒谬,但都懒得点破。

从波克第一次捡回三只野兔那天开始,恩俏心里就疑云重重。她怀疑巴特早已回来,只不过出于某些原因不想露面。或许他记恨着维特,不想与他住在一起;又或许他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觉得这样投靠一个女人很窝囊——但,他本来就这样嘛!恩俏实际地想。当他看到她忍饥挨饿时心里很难过,就为她打猎,把打到的猎物送过来,神不知鬼不觉。毕竟,他那么能干;毕竟,他好像喜欢她。想到这里,恩俏的嘴角便抿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她曾在黎明时分踮着脚尖猫一样溜出去,希望发现巴特借着夜色的掩护,像野人一样悄悄靠近蔓草庄园,机警地扫视四周,确信没人注意到他时就把猎物扔在某个显而易见的地方,然后带着思念与渴望的眼神望向她的房间。她想象着巴特站在黎明前的黑暗中,仰起像古罗马王子一样漂亮的脑袋,满脸坚决与心碎,脸上的每根条纹都记载着对她的思念。她还想象着巴特几乎克制不住自己跳进来,冲破重重困难与障碍,只为见她一面。太让人陶醉,也太让人心碎了!一想起这段不为人知的恋情,恩俏就觉得整个人生如梦似幻,花香四溢。每每想到这里,她黑色的眼睛便升腾起一片迷离的雾水,陶醉在自己幻想出来的恋情中。

但她从没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巴特根本不曾向她表白,也不曾向她许诺过什么。她只是把意外的离别诠释成为最美的恋情,因为有了让人心碎的感动,这段恋情就变成了短暂生命里永远的永远,唯一的唯一。

“巴特是我拥有的第一个情人。”她咬咬下唇坚定地想。如果郡里的女孩子都回来,她肯定要向她们炫耀她的情人。她,恩俏,一个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异族女孩,别人眼中的壁花,乌鸦,丑小鸭,终于有一个情人了!而且还是一个如此出众的情人!

巴特比郡里所有的男孩子都英俊能干。恩俏泪眼婆娑地回忆起巴特的音容笑貌,仿佛看到他站在她面前。他年轻高大,深棕色的头发又密又直,修剪得整洁干净。浓密的眉毛微微向两边扬着,眉宇故作严肃地紧锁,抖出凛冽而坚毅的线条。炯炯有神的棕色眼睛深邃而又愉快,让人想起夏日的星空,深沉而又星光闪烁。挺直的鹰勾鼻嘲弄别人时夸张地翕动着,让人仿佛喝了白兰地一样兴奋。还有他那鲜红饱满的唇,老是带着嘲讽的讥笑。曾几何时,他曾用那性感的红唇吻过她,让她感到一阵昏眩与颤抖。他能干,聪明,表面轻浮,内里成熟。这时,他所有的缺点都从恩俏脑海里消失殆尽,只剩下一个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

她特别要向珍妮介绍巴特,带着点虚荣的炫耀和恶意的报复。从小到大,珍妮就是郡里的美天鹅,由于有了恩俏这只丑小鸭的对比而成为举郡瞩目的中心。虽然恩俏是她的好好姐妹,心腹知己,但女人心毕竟深不可测。每当她亲密地拉着恩俏的手,带着假装天真的眼神和故作烂漫的表情向恩俏说哪个男孩子又给她写情信她不知如何是好时,她的得意往往在一笑一颦中明显地流露出来。每到这时候,恩俏虽然笑脸相迎,但心里却咒骂道:“该死的情人!又在向我炫耀你那些乡下情郎!”现在可好了,当珍妮回来时,她就可以亲密地拉着好姐妹的手,带着假装天真的眼神和故作烂漫的表情向她说:“巴特又……”想到这里,恩俏嘴角抿出一丝狡黠的微笑。

但是,我这么丑!一想到自己在珍妮的对比之下确实像只丑小鸭,恩俏就心生沮丧。唉,从来没有人说她漂亮,邻居望着她只会摇摇头,说,这孩子又瘦又小,而且还长得那么怪!恩俏小时候曾无数次对着镜子泪流满面。为什么上天不赐给我碧蓝的眼睛和雪白的皮肤呢?为什么我的脸孔这么奇怪?长大一点点后,她又会看着珍妮的漂亮裙子发呆。为什么我没有她那样高挑的身材?为什么我的胸没有她的那么大?为什么我的腰这么粗?既然生了我,为什么不把我生得漂亮一点,讨男孩子喜欢一点呢……她闷闷不乐地长大,然而表面上却骑马爬树摸鱼捕鸟,开心着呢。

直到遇到巴特,她才对自己有些许改观。她相信巴特喜欢她,尽管连她自己也不太喜欢自己。巴特曾经带着钦佩的语气赞美她:“……你是那种明明知道失败但依然向失败挑战的人。也许这就是你们那个民族的特色,几千年的历史沉淀于此,浓缩成为不败的精华。你们都有九条命。”

“你们那个民族的特色”?他是这么讲的。她突然对她所属的那个民族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他们也像她那样瘦小的吗?

要是当时在地球另一半的华夏子女知道恩俏为自己的瘦小与丑陋而自卑,他们肯定会为出了这么一只害群之马、一个民族败类而羞愧气愤。他们肯定会用中国功夫教训恩俏一番,把她打得稀巴烂,然后再自豪地告诉她:“瞧,这就是中国功夫!看谁还敢欺负你!”

要是恩俏真被他们打得稀巴烂,以她这个不屈不挠的个性,她肯定会倔强地仰起尖尖的下颚,恶恨恨地说:“可是他们有坚船利炮!”

好吧,别再胡思乱想了。恩俏挺了挺脊梁,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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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十一月 03, 2007 3:11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十九


一个月朗星稀的黎明,做巢在蔓草庄园树丛中的模仿鸟偶尔从睡梦中醒来,唱一曲羞涩清丽的小调。然后,仿佛经过审慎的考虑似的,又完全静默了。

恩俏在睡梦中被模仿鸟胆怯的啼鸣唤醒,就知道蔓草庄园的春天即将来临。春天意味着新生,活力,还有希望。大地死过翻生,源源不绝地向有心于它的人们提供巨大的能量与无限的财富。小草会再度冒出绿油油的头来,笑嘻嘻地打量着这个崭新的世界。更让人激动的是,他们终于可以种大把大把的食物而不用忍饥挨饿了!一想到这里,恩俏为之一震,情绪高涨起来。

忽然寂静中她听到一个异样的声音。是厨房那边传来的声音!血液顿时涌上恩俏的脸颊,她立刻意识到又有人来偷东西了。

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不仅要战胜严寒与饥饿,还要战胜蜂涌前来偷东西的人才得以活下去。这些人当中有的是战败而回的南方士兵,他们成群结队地从前线撤回来,面黄肌瘦,胡子拉渣,衣冠不整,缺胳膊少腿,并且弹尽粮绝。有的是刚被解放了的黑人,他们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聚集在蔓草庄园附近磨磨蹭蹭,一瞅准机会就来小偷小摸,像粘在裙子后面甩不掉的苍蝇讨人厌。

对于前者,恩俏一开始还睁只眼闭只眼,毕竟他们每一位都是南方公正的勇士,曾为整个南方大地沐血奋战,流血牺牲。现在他们战败而回,家园没了,健康没了,精神没了,最要命的是食物没了。蔓草庄园的每一位成员都应该省吃俭用,分给他们一些可以填饱肚子的东西。但渐渐的,他们越来越无法无天,每人偷一点,结果是第二天醒来发现所有的食物都没了。饥饿使人堕落,他们当中有很多都是南方上流社会里出身名门的绅士,但战争与贫困已使他们沦为强盗。恩俏当机立断,命令波克把所有能吃的东西藏好。维特当然没意见,他觉得自己辛辛苦苦打来的东西不应送到别人口中。而对于后者,恩俏挠着头皮没办法。解放了的黑人一下子不适应这种自由,又不知道怎样在这个一穷二白的乱世填饱肚子,只有干起小偷小摸的行当。他们都很瘦,战争的恐慌与饥饿的折磨在他们黝黑的脸上烙下了鲜明的印记。面对这些孩子般天真无助的黑人,恩俏真狠不下心把他们赶走,但冷酷的现实已把她的心肠磨硬,她最后还是发动全体人员又是刀又是枪地把前来捣乱的黑人轰走。

“他们解放了黑人,却让黑人一步步地走向堕落毁灭!”恩俏滑稽地笑笑,从没见过如此可笑的局面。

偶尔还有一些过客是掉队的北军,他们长相粗野,面目可憎,然而,却没有抢过什么东西,也没干过什么坏事。甚至还有一个小个子北军帮他们把被大炮轰掉的半截烟囱修好,和气地笑着对他们说:“我们也不是那么坏嘛!”

其实北军也不坏。恩俏郁郁寡欢地想。

而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又会是谁来偷东西呢?她的神经崩得紧紧的,好像随时都会断裂,心则像关在笼子里的仓鼠疯狂地扑腾。

她提着睡衣踮着脚尖猫着腰溜到窗户,借着银白的月色,她可以清晰地看到厨房那没有框架的窗户像盲人呆滞的双眼,而被北军修好的烟囱矗立在厨房上空,像一个巨大的墓碑。没有风,周围的树都哑口无言,仿佛愣住了。

一个野人,一个披头散发的野人。恩俏连忙用手捂住嘴才没有尖叫出来。那个高大的野人机警地扫视了四周,确信无人后迅速把一大堆东西投掷在厨房门前,然后又一溜烟消失在夜幕中,仿佛不曾来过。如果不是摆在地上的那堆东西,恩俏绝对认为那只是一个梦,但现在——

噢,那不是小偷,是那个不曾露面的恩人!可是,那不是巴特!尽管极度恐慌惊讶,但她还是看出那个人不是巴特。会是谁呢?她知道现在应该跑回去睡觉,或者叫醒家人告诉他们她所目睹的一切。但是她却不自觉地打开门,像被神灵指引着似的,一步步向厨房走去。一个柔弱的女子,竟然三更半夜一个人跑出去面对未知的事物!以后的日子每每想到这,恩俏就很佩服当时的勇气。

她走过去,蹲下来,借着月光发现那是一只血淋淋的猪脚。有那么一刻她呆若木鸡。一只猪脚!后来一想到猪肉的喷香,恐惧与惊讶就潮水般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不可遏止的食欲。

难道,这就是答案?他,什么人?她使劲吞咽了一口唾沫,理智像一股不断往上冒泡的涌泉,她开始思索。在这样一个偏僻边远且被战争摧残得支离破碎的乡下,会有谁富裕到把食物分给他们呢?

一个名字在她脑里一闪而过。她望着厨房背后苍苍莽莽的群山,想起了不久前那段惊心动魄的往事。会是他吗,野鹰酋长?

早上的时候她兴致勃勃地把猪脚提回来,假装毫不知情的样子。大家又为这意外的惊喜而激动,虽然心头一直有个阴影挥之不去。艰苦的岁月已使他们学会了不再问没来由的为什么,贫穷的人是没有资格深究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的。毕竟——南方那么多温文尔雅的绅士都走向堕落,而战场上撕杀的北军也并不是青面獠牙的恶魔——这是一个无奇不有的世界!

但从此以后,恩俏每天晚上都会保持警醒,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她就一个鲤鱼翻身冲出去。这样做的结果是白天干活没精打采昏昏欲睡。白天的劳累与夜晚的无眠差点抽干恩俏的青春风华,但她是那种“为了某些值得你们珍惜的东西去拼搏,奋斗,哪怕献出生命也不放弃”的人。

好多次她瞅准机会冲出去,但来人一见她打开门就立刻消失在莽莽丛林中。他的敏捷轻盈肯定了恩俏的想法,除了土生土长的北美印第安人,谁会有这么敏捷的身手呢?但是,他为什么要逃呢?很显然,那个不是野鹰酋长,但肯定是野鹰酋长派他来的。她又想起了红云最后说的那句话:“他从来没有这样关心过哪个女人。”是这样的吗?她不禁脸红耳赤。

难道我是一个有着深沉魅力的人,只不过那些头脑发热的年轻人不会欣赏?像所有风华正茂的年轻女子一样,恩俏也会咯咯地傻笑,自负地想一些漫无边际的事情。

三月初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恩俏兴致勃勃地起来,弯着手拍拍自己的后背,笑眯眯地告诉大家她要去打猎。

打猎!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冷气,难于置信地望着面前这个笑得若无其事地的女人,仿佛她是一个来自远古时代的野人。维特夸张地敲了敲恩俏的脑袋,皱着眉头以过分殷勤的关心问:“女人,你脑子出了什么问题吗?”

恩俏就知道大家会这么想。她带着洋洋得意的眼神望着维特,嘴角抿出一丝狡黠的笑意。她双手叉腰,仿佛一只幻想着展翅飞翔以征服整个广袤天空的小鸭子。“这有什么?春回大地,野外的美味多了。”

“可是,我们还不至于饿得要一个女人出去打猎!”维特耸耸肩膀做了个不同意的动作,“况且隔三差五地,不是有天上掉下来的野味吗?”

就是这隔三差五从天上掉下来的野味使恩俏起了亲自打猎的决心。她不愿意一直依靠别人,更不愿意用弱女子的孤苦无助换来别人的同情。她是要强的,她不仅要养活自己和家人,还要报答那些艰苦岁月里曾向她伸出援助之手的人,哪怕这些人是印第安人。

恩俏很为维特的皮软恼怒。什么时候,维特才能真正变成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呢?战争和苦难无法改变他的本性,决不!

就这样,恩俏背着波克制作的标枪和鱼杈,雄纠纠气昂昂地奔赴一个别开生面的战场。

她一直像个公主那样长大,娇生惯养。从没有人教她该如何打猎,除了小时候随着拉姆斯先生和郡里的小伙子一起骑着马在原野上奔跑,追赶慌不择路的羚羊和野兔。那时候郡里每年夏天都要举行一次打猎比赛,参赛的都是方圆几百里强壮结实的庄园主。他们有着终生在野外度过的乡村人的强壮机敏,都是一流的打猎高手,地道的乡村绅士。

那样的比赛是没有女人在场的。女人,总被男士们认为是娇贵柔弱,不堪一击的。在男士们的心中,温柔纤弱的女人看到这血腥的场面总会尖叫着晕倒。她们应该娇贵地待在家里被男人宠着,护着,而不是追着猎物像个野人似的乱跑。所以维特一看见恩俏穿着男人的破裤子并把裤脚挽得高高,光着脚丫战在清浅的河水中东一榔头西一杠地叉鱼时,蓝莹莹的眼睛睁得跟碟子一样大。

恩俏知道他接下去要说什么。他会说:“女人不应该做这事,女人见了血应该像胆小的珍珠鸡那样咯咯叫着然后晕倒!”所以恩俏低着头,眼光直勾勾地望着诧异不已的维特,脸上带着可怕的微笑说:“别跟我说我应该晕死过去,我曾在亚特兰大照看过无数浑身流血而死的伤兵!”她还想说她曾经杀死一个想要侮辱她的北军,但一想到事实并非如此,而且那个北军曾英勇救她,就缄默不语了。那个北军,现在不知躺在哪个冰冷的沟壑悄悄腐烂了。想到这,恩俏又黯然神伤。

春天的河水丰满起来。这条在冬天里板着面孔的河流,经过一个月细雨春风的呼唤,重新焕发了别样的生机与活力。永不枯竭的流水已把旧年战争的残骸冲走,带来了一河的鲜鱼与河岸无法穷尽的绿野。新的一年,大地还是会恢复以往的生机。毕竟,过去的灾难已随风而逝了。

维特脱掉鞋子光着两脚跳进水里,满河的鱼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惊吓,摆着在阳光下色彩斑斓的尾巴和鳞光闪闪的身子纷纷向恩俏游去,就像九月蔚蓝天空上五彩缤纷的风筝那么多姿绚丽。恩俏一边想这鱼多蠢啊一边用杈叉鱼。看着手下的鱼儿落慌而逃,她忽然灵机一动,想出一个好办法。

她让维特把大木桶里屈指可数的几条鱼倒掉,维特虽然不明个中缘由,但还是顺从地倒掉了。这些日子以来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从心底里听从了恩俏的安排。当然,生性懒惰的他习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现在难得有人告诉他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何乐而不为呢?这样,只要服从就可以,而不用绞尽脑汁变着法子想东想西。况且,恩俏已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像男人那样强硬。他很惊讶自己童年的伙伴这一年来惊人的变化。他以往从来没有想过蔓草庄园瘦小平庸的壁花,乌鸦,丑小鸭竟然会变得如此神勇,而这神勇在她脸上身上唤醒了某些一直沉睡的美——一种对生活充满热情,对苦难从不低头的不屈不挠的强大的美。

当然维特那不善于思考的脑袋不会想到这些,也不会想到深藏在恩俏骨子里的某些性情与品质已被苦难的岁月彻底唤醒。在他短暂的旅游生涯中他曾见过像她那样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人,他们手里拿着铁锄和洋镐成群结队地在荒山野岭中筑铁路,日月星辰,风雨不改。从他们深锁的眉宇和沧桑的皱纹可以看出他们苦难历程里隐藏着的坚韧的性情。但他们缺少恩俏身上那种近乎盲目的冲动与热情。尽管他们背井离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大陆,但他们仍牢牢记着他们背后多灾多难的祖国,牢牢记着他们只是在别人的土地上混饭吃的弱国子民,所以他们脸上没有恩俏那种桀骜不驯的叛逆与无所畏惧的坦荡。他们深藏的某些东西并没有像恩俏的那样被彻底唤醒,而恩俏是在白人中无所顾忌地长大的,无情的战争又使她得以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恩俏把两个大木桶侧放在河流下游的浅水湾里,让维特固定。而她则左手握着鱼杈右手拿着枪标从左右两个方向把一池的鱼赶向下游去。正如恩俏所料,蠢笨的鱼一条条落慌而逃,络驿不绝地游向了维特守着的鬼门关。就这样,维特趁机翻正大木桶,轻而易举地收获两桶鱼。

蔓草庄园处于一个地势颇高的小山丘上,站在这高高的小山丘上可以看到远处生机盎然的旷野。那片远离尘嚣的旷野是个天然的猎场,如果不是形势所逼,恩俏怎么也不会破坏那里的宁静与美丽。但饥饿使她一步步走向堕落,她恶狠狠地刺杀肥美的野兔,然后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把它们提回来。维特开始觉得和恩俏打猎已不再是一项繁锁的工作,而是一种刺激的享受。以前他和波克打猎时并没有这种感觉,但与恩俏一起,他常被她机灵的方法与笨拙的行动惹得捧腹大笑。第一次,这片七零八碎的土地上飘起了发自肺腑的欢笑。

夜里恩俏偷偷把打到的猎物放在印第安人送食物来的地方,希望他们能领会她的心意。然而一个又一个夜晚,他都没有来,恩俏只好赶在黎明前灰头土脸地把猎物提回来,免得大家起疑心。他们为什么不来呢?是知道她已学会了打猎,不再吃了上顿没下顿吗?

就在恩俏等得快不耐烦时,某一天,放在地上的火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刚被杀死的小猪仔。她蹲在猪仔面前惊喜地望向黑夜里神秘莫测的深林,心里涌起一涌快乐的潮水。无言的沟通与心存的感激已在这静默无语的交易中传递给了对方,她相信酋长野鹰肯定会理解她的心意的。

“他是我的朋友。”恩俏终于承认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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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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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十一月 06, 2007 2:07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二十


1865年四月,终于传来了战争结束的消息。南方战败了!拉姆斯老先生一脸凝重,但还是豁达地笑笑,说:“无论胜败输赢,总算结束了。从今以后我们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

恩俏泪花闪烁地点点头。她并不是为战争失败了而伤心,而是为拉姆斯老先生那翻话而流泪。因为她意识到,战后的生活跟以前的截然不同了。拉姆斯老先生可能意识到这点,但他年纪大了,战争使他突然老了十岁,已不再那么关心现实世态了。但维特少爷却没有。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他似乎以为,战争结束后他又可以像从前那样骑着雄马到别的庄园去与漂亮女孩约会。但恩俏却深深地意识到这一点。

对她来说,南方大种植园,南方黄金般的棉花,南方优雅闲散的美好生活并不是很重要。她不像那些几代以前就在这片红土地上拼搏奋斗,终于取得今日成就的南方人。她在这里没有古老的家族,所以也就没有名门世家沦为平民的落魄。她并没有失去,因为她并不曾拥有。很久很久以前她就知道她只是吹落在蔓草庄园的一片树叶,偶然来到这座美丽的庄园,像呼吸新鲜空气、接受阳光照耀那样接受并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但这里并不是她最终的精神归宿。早在去年冬天在去“七十二棵棕榈树市集中心”的路上,当巴特问起她心中的光亮时,她就意识到蔓草庄园只是过往生活的乐园。虽然她在这里开心地长大,却一直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她理解并认同他们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却不能从心底里接受并让自己也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她内心深处依然保留着一些只属于她自己的东西,虽然连她自己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偶尔在某个晨昏或某个瞬间,她会听到来自远方的呼唤:“我在这里!”

那可能是某个地方,某个人,也可能是某些更为重要的东西——但,她不知道!这让她很困惑。

虽然如此,她却无比热爱这片长满松树,开满棉花的红土地。这里是她的家园,而家园总是值得人们为之拼搏奋斗的。蔓草庄园是她过往生活的印记,这里有她生命最初的宝贵历程。而人最看重的莫过于自己曾经踏过的山水留下的足迹,那是梦想与回忆相交织的温柔港湾。她对这片养育了她的红土地和拉姆斯一家的恩情深怀感激,她发誓一定要为了蔓草庄园和拉姆斯一家拼搏,奋斗,哪怕献出生命。但终有一天,当蔓草庄园恢复以往的繁华,拉姆斯一家又过上幸福平和的生活时,她会离去,寻找一些真正属于自己,扎根于自己心灵深处的某些东西。

战后几个星期一个很大的问题迎面而来,恩俏不得不硬着头皮撑过去。那就是她要负担起越来越多战败而回的士兵的起居饮食。那些南部联邦曾经的士兵从前线陆陆续续撤回来,成群结队,一心一意地回家。回家!哪怕曾经富丽堂皇的楼宇只剩下残垣断壁,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家园已人去楼空,他们还是要回到养育过他们,记载着他们的幸福与痛苦的家园。战争可以摧毁整个世界,却摧不毁烙在心田的家园。在这以后的许多年,南方所有人都会像历史上所有翻天覆地的变革之后人们所做的那样,重建自己的家园。也许永远也不能回到那美好闲散的过去,但残缺的人生、破碎的家园需要某些东西支撑着,那就是——

希望!

许许多多踏上征程的士兵精神萎靡,面容憔悴,身子瘦弱,步伐踉跄,百病缠身。有的走着走着,就倒在乡间的哪条沟壑哪片田野,永远也见不到守候在家园的亲人。有的倒下了,在温软的土地上睡上一觉,然后被日月星辰唤醒,继续最后的历程。数不清的士兵倒在蔓草庄园的走廊上,带着渴望的眼神望着他们,说:“小姐,能给杯水我喝吗?”“先生,我饿了,能给我一口饭吗?”“兄弟,我这里流血了,能帮我止止血吗?”

他们真像一群孩子。恩俏带着无限的同情与怜爱难过地想。面对这一群群曾为战争的狂热所支配的头脑发热的战士,她男人般强硬的冷心肠消融为一股涓涓细流的母性之泉,一发不可收拾。

“波克,你去把那只火鸡杀掉,他需要补充能量!”她摇摇晃晃地扶住一个瘫软在地的大块头伤兵,扯开嗓门对正蹲在鸡圈边哄小鸡啄食的波克大喊。

“你这死波克,”吉安大步小步地从厨房走出来,拿着熬药的热勺子猛地敲敲波克的黑脑袋,痛得波克哇哇叫。“叫你看管好猪圈里的小猪仔,偏偏不听,现在可好了,都走丢三只了,母猪在那样抗议呢!还不快去把小猪找回来!”

“你没看见我忙得晕头转向吗?恩俏小姐又叫我去杀火鸡!”波克恼怒地发火,不甘心地摸摸被吉安一勺子烫疼的脑袋。

“难道我就双手空空了?”吉安恶狠狠地瞪了波克一眼,大步流星地回去熬她的大锅药。“那么多病恹恹的家伙等着我的药!”

“你的腿还疼吗?”拉姆斯老先生坐在前台走廊上,关切地问半躺在那里的高个子红头发的伤兵。

“现在好多了,虽然只是假腿,但总比躺在沟里腐烂好。”高个子红头发的伤兵摸摸他的木腿,努力挤出一丝笑容,勉强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

拉姆斯老先生满怀同情地望着眼前这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小伙子。失去了一条腿的伤兵读懂了拉姆斯老先生慈父般的目光中深藏的含义,眼里堆着理解的微笑,目光越过了深林原野,仿佛看到了炮火纷飞的战场。“我的双胞胎兄弟倒下了,我从他手里接过南部联邦的旗帜,站了起来。一发炮弹就在这时落下来。”然后,是长时间的沉默。

“嘿,恩俏,你看,我今天又捞到一桶鱼!”维特浑身湿漉漉地走回来,四月明媚的阳光照在他缀着水珠的金发上,闪闪发亮。

“那太好了!终于可以让他们吃上一点肉了!”恩俏两眼发光地望着一桶的鱼,拼命挤出一个最妩媚的笑容,希望维特会容易对付一些。

果然,维特还是一如既往地难以对付。他一听恩俏这么说就把木桶提起来,一边撒开长腿快跑一边回头大喊:“我才不会把辛辛苦苦得来的鱼喂给那些只剩半条命的人呢!”

“你永远都那么自私吗?”恩俏一见他这幅人模狗样,气得扔掉手里的蔬菜拼命追赶,叫骂声和跌倒声落了一地。

“我敬爱的父亲,我亲爱的维特和恩俏,”珍妮的信在战后的某一天随着南归的燕子飞回了蔓草庄园,“可怕的战争终于结束了!我真想立马赶回家去!别问我为什么,我会一一向你们讲的。你们也知道,那些可恶的蓝军装在这里烧杀抢掠,姐夫家也被洗劫一空。幸好姐夫把钱换成金币存在了英国一家大银行里,否则也像其他名门贵族那样沦为穷光蛋。但姐夫的钱只能花在姐姐身上,我是什么呀?我只是一个累人的负担!这期间我住这里,姐夫已不再给我好脸色看!真是欺人太甚!爸爸,你不知道,姐姐也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可爱的关心我的姐姐了!啊,她现在一门心思在姐夫身上,姐夫说一她从不说二。我们两姐妹一起抢着漂亮裙子长大,但现在,都快变成陌路人了!我好伤心啊!!!希望哥哥你不要娶了嫂子就不认我这个妹妹……”

维特摇了摇头,轻飘飘地说:“我想啊,不是我娶了妻子之后忘记了她这个妹妹,而是她嫁了人之后忘了我这个哥哥!女生外向嘛!”说着,他坐在破旧的沙发上懒洋洋地翘起了二郎腿。

还有一封加密的信是给恩俏的。恩俏疑惑地皱了皱眉头,心想珍妮比蜗牛还懒,怎么会突然写信给她了呢?莫非又要向她炫耀她在查尔斯顿的新情人?

“我最最亲爱的好姐妹,心腹知已,”信里写道,“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你猜是什么呢?可能你会猜到我又有了新的追求者,新的情人。是的,你猜对了一半,我确实有了新情人,而且还是一个比我以前的所有情人更英俊更有男子气概的情人!但有一点你肯定猜不到,那就是这个新情人,他既不是上流贵族也并非出身名门。噢,这是不是很可怕?蔓草庄园的拉姆斯小姐,郡里的大美人珍妮,竟然有一个社会地位比自己低得多的情人!我知道你跟所有人一样震惊,并且认为这是堕落,玷污了我们家族高贵的血统,降低了我们世家的名望。但恩俏!你想想,我们南方的小伙子都死光了!将有多少姑娘嫁不出去啊!嫁不出去,谁来照顾自己啊!这个世界那么可怕!!

“当然,还有一点是,他爱我,我也爱他。可能他觉得他出身卑微,配不上我——确实,如果是战前有那么多出身良好的小伙子,轮也不会轮到他——所以呢,他加倍地对我好。他很英俊,呀,如果被我以前那些情人知道我找了一个又穷又英俊的情人,他们肯定会气坏的!!

“我以前那些情人还好吗?噢,知道他们好多都回不来我真伤心!他们曾经跟我跳过舞,亲过嘴,一百零一次地对我说‘我爱你!’还记得吗,那时候,五年前还是六年前了,费伦家那几个卷头发的家伙轮流在我的窗户下唱情歌以取得我欢心,希望下次舞会会跟他们跳上几支舞。那个绿眼睛的查尔德更英勇,半夜三更竖起梯子爬上我的房间,简直吓了我一跳!当时我多怕爸爸会发现啊!于是我就灵机一动,用一条麻绳拴在梯子上,慢慢地把梯子从窗户边放倒在地,这样别人就不会看出什么不妥了。而当查尔德要离开时,那蠢家伙握着麻绳左拉右拉怎么也不能把梯子拉得竖起来。我想他是故意拉不起来以便能留在这里的。但他想的臭美!我不耐烦地叫他走,可怜的家伙只好冒险跳下去,差点摔断了腿……”

看到这里,恩俏却看不下去了。读着这些信,她仿佛看到珍妮那蓝莹莹的大眼睛闪烁着得意洋洋的光芒。她又在卖弄风骚!恩俏直恶心,翻了翻眼皮,厌恶地咂咂嘴。但是珍妮的信中有一些什么触动了她的心。唉,可怜的查尔德已躺在哪个角落悄悄腐烂了!那个诡计多端而又笨手笨脚的快乐青年再也没有机会在珍妮的窗户下竖起一把梯子爬上去却爬不下来了。而费伦家几兄弟,再也不是从前那几个衣着光鲜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嘻哈少年,看看他们破衣烂衬的样子恩俏就心酸,他们在地里像个下等穷人一样劳作!心酸之余恩俏心里却涌起一丝邪恶的得意:“瞧,你情人这幅样子!”待珍妮见到她昔日的漂亮情人这幅落魄的样子,看她还能不能再诡计多端而又故作天真烂漫地吹嘘说:“他……”

“如果他们知道了我的新情人,他们肯定会气得与他决斗!他们可能开枪打死他,打死我,再打死自己,大家同归于尽!噢,想想,多刺激啊!……”珍妮的信继续道。

哼,做白日梦吧!那些能够活着回来的旧情人不是像只珍珠鸡一样没头脑的维特!他们经历了战争,经历了死亡,在世界天翻地覆之后懂得必须勤奋工作才得以生存下去。他们再也不是从前以南方大种植园主,大奴隶主自居,嚣张狂傲、头脑发热、不知天高地厚的快乐青年了!对着珍妮行云流水般的字迹,恩俏得意地翕动着鼻孔,带着一点点恶毒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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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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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56

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十一月 07, 2007 10:39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Lake在我的一首小诗中写道:

“But I wouldn't call your name. Did you notice that no one on this forum mentioned your screen name? Got it? If you are just a student, why should people here call you like that? 占大辈, Chinese people should be well aware of and very sensitive about it.”

我很感谢他(她?)对我说出了这翻话。

我用“老婆婆”这个名字并没有想”占大辈”的意思。当初我只是想把这篇小说的前几节贴出来看看会有什么反应,以便知道在别人眼里我这篇小说写得怎样。所以起名字时我就懒得绞尽脑汁想出一个像你们那些比较有内涵的名字。当时我脑海里忽然想起“老婆婆”这个名字,因为在家里时我经常跟我妈开玩笑,说她是小姑娘,是我的女儿;而她又会说我是老太婆。所以,我就随便地起了“老婆婆”这个名字,这完全是出于我的无知。

后来这篇小说一贴出来就被提精,出乎我意料之外,也鼓舞了我,让我下决心再贴下去,看会不会越写越差。于是我就用起这个名字了。如果我当初不是抱着玩玩的态度进入这个网站的话,我肯定不会起这个名字的。但现在,我想改,好像改不了了。

我只是一个大三的学生,你们每一位驻站作家,注册成员和游客的辈分可能都比我大。起这个名字时我真的没有“占大辈”的意思。我以前从来没意识到这点,所以我很感谢Lake指出了这一点,让我知道有些东西不能乱来。以后踏足社会,更应小心谨慎。

再一次向Lake和向我提出宝贵意见的人说声谢谢。我只是学生,你们每一位都是我的老师,我希望能得到你们的教导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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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
(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二品总督<BR>(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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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1341
来自: Sky Blue Water

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十一月 07, 2007 5:57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I think I need to copy my reply here, too.

Don't get me wrong. It's all up to you to choose whatever name you like. It's just that your name reminded me of another forum where a person used Your Papa as his screen name, which offended a lot of readers. It looks like no one cares here, maybe some people even love it as a nickname, so stick to it as long as you are happy.

When I mentioned 占大辈, I said it for the sake of age only, nothing associated with experience, position, expertise etc. , nor was I trying to teach anybody.

I normally don't post a lot of comments, but once I do I try to make them meaningful and specific. It takes time, effort and concentration to do so. And most of the time I review at least two poems before posting one of mine, which, I believe, is the forum etiquette that I should follow.

You have the potential. Keep posting and commenting.

Ch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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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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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56

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十一月 08, 2007 2:28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Thank you very much. Thank all of you. Really. I will keep on posting.

谢谢你们,我会继续努力的,也希望你们多提意见,你们都是我的老师。Very HappyVery 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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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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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十一月 09, 2007 1:36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二十一


晚春的暮色,温暖蒙胧,妖艳绚丽。夕阳懒洋洋地半躺在远方的山腰上,像一个鲜红的咸鸭蛋。橘红色的辉芒如一匹匹变幻多姿的绸缎,轻柔地飘扬在这片神奇的红土地上。天边深绿色的山峦沐浴在奇异的红光中,树叶“沙沙”的摩擦声仿佛诉说着一个古老而忧伤的故事。河那边一碧千里的荒原铺展为一幅没有边缘的画卷,带着任何人都看得懂的野性的呼唤。河这边的青草地上,七零八落的鸡鸭鹅,大摇大摆地扭着身子,咯咯嘎嘎叫着,好像要把落日唤回来。而蔓草庄园一畦畦还没来得及开垦的棉花地在暗红的柔光中仿佛酣睡了一样,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独自站在这片与世隔绝的红土地上,恩俏觉得世界静止了,时间就定格在这一刻。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对这片不属于她的土地爱得如此深沉。这片土地养育了她,她就像背后深山老林的松树,前面荒原旷野的小草,或者庄园里的一排排棉花,扎根于泥土深处,至深至沉,无法用语言来诠释。

在这广袤的天地间,她,恩俏,一个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外族女孩,蔓草庄园的壁花,乌鸦和丑小鸭,独自站在拉姆斯家红房子的白色前台走廊上。暮春的树丛缀满了沉甸甸的花蕾,筑巢在忍冬树丛中的鸟儿欢乐着叫响。风吹过,撩起了人无尽的思念与幻想。

一个美丽如故的傍晚!

然而,仿佛有什么在撕扯着恩俏内心的平静——这些日子,他们没再来了。

每天,她悄悄摆在厨房门前的食物都原封不动。她最近收获了许多新鲜的蔬菜,水果,也养了些家禽,终于可以多提供一点食物给他们了。但是,每次她都沮丧地发现食物并没有被他们拿走,他们也没再来。那些精心挑选的食物都被附近的野生动物消灭了!

他们为什么不再来呢?是害怕待在蔓草庄园的那些伤兵?得知我可以自力更生,再也不用帮我了?还是他们不愿意给那些夺取了他们土地的人提供食物?

最后一个想法实在太糟糕了。她以前怎么没想到这点呢?竟然把食物送给那些迫害他们,让他们忍饥挨饿的人!!如果是她,她肯定不会分给仇敌一点食物,一点也不!但,这个寒冷的冬天,他们一家不正是靠印第安人送来的食物才得以熬过来的吗?恩俏又疑惑又矛盾。

这种与野鹰酋长偷偷摸摸的默契与联系,让她感到很刺激。就像偷偷喝了白兰地那样兴奋,或者,或者像偷情。对,像偷情!

恩俏为这个想法大吃一惊。偷情!这个词太龌龊下流了!她,纯洁朴素的恩俏,怎么会偷情呢?但一想到酋长野鹰那沉郁的面孔,紧锁的眉骨,恩俏就不由得认为他比珍妮的那窝情人好得多。那些在温柔乡中幸福长大的快乐青年怎么会拥有酋长野鹰那种男子气概呢?

可是,他不再来了。恩俏的心情,莫名地低落起来。惆怅的身影,在夕阳的余辉中被拉得又长又孤单。

晚饭的时候蔓草庄园里来了一打左邻右舍的女孩子。这些穿着精心修补过的裙子的姑娘们,打着探访老朋友的名义兴致勃勃地来到蔓草庄园,像一群珍珠鸡一样围在金发碧眼的维特周围,咯咯地傻笑,水波流转地抛媚眼,一百零一次地说:“胡说八道!”而维特也还是从前那幅纨绔子弟的派头,嘻嘻哈哈的欢笑声溢满了整个温馨的红房子。

恩俏虽然知道在场的每个女孩子都心怀鬼胎,自己也像仆人一样晕头转向忙着招待客人,但还是很高兴蔓草庄园又恢复了以往的生机。尽管在以前的宴会舞会上她充其量也只是壁花,眼巴巴地看着身边的同龄人调情嬉笑,她还是很喜欢那种过于喧闹的浮华。这种浮华填充了她内心深处某种莫明其妙的虚无,让她不再觉得自己若有若无,像浮萍那样飘浮不定随波逐流。

能吸引这群快乐的女孩远道而来的不仅是维特,还有躺在蔓草庄园上大大小小老老幼幼的伤兵。那些在战争中失去了美好生活的姑娘们似乎也失去了浪漫多情,越来越实际地意识到必须降低身份委曲求全才能避免成为可怜的老姑婆。南方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小伙子都见上帝去了,谁来娶这些拥挤在婚姻门槛之外可怜巴巴的姑娘呢?唉!恩俏以前从未意识到这点,现在看着女伴们一个个焦急地追求着维特和那些缺胳膊少腿的伤兵,心里竟然莫名地焦急起来。

要是没有人愿意娶她,她该怎么办?!在这个顷刻间就可天翻地覆的世界,她是那么的孤独无助,格格不入。她很奇怪战前竟不曾意识到这点。她应该比别的女孩子更早地意识到这点才对,毕竟,自己是一个奇怪的外来人,没有一个追求者!但那时候她确实不在意,或者说是不开窍。郡里的小伙子把她当成自己的心腹知已。热恋中的小伙子会勾肩搭背地跟她大讲特讲他们从地狱升入天堂的幸福;被人拒绝的倒霉蛋则会悄悄地眨一下左眼或右眼,暗示要与她从长计议共商大事,想法设法扭转乾坤;害了相思病的纯情少年会满眶泪水地诉说他们苦苦的暗恋之情——当然,不是对恩俏的暗恋之情,大多数是对珍妮的暗恋之情。那些纯真少年好像有一个可笑的观念,那就是恩俏是珍妮的姐妹,向她诉说对珍妮的相思之情崇拜之情仰幕之情就好像向珍妮本人诉说一样。而所有这些,恩俏都不会拒绝。这么好玩的游戏怎能错过呢?

那时候,她的思想单纯得像流过蔓草庄园的河流一样,清晰可见河床处圆溜溜的鹅卵石。她可能会有轻微的醋意,但并不妒忌,因为她并不爱珍妮那些狂热的追求者——郡里那些乳臭未干却装模作样的小男孩!

直到巴特出现。

巴特,他会不会被绞死了呢?唉,命运多不公平啊!恩俏皱着眉头悲哀地想。让她这样一个弱女子在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孤苦无助地挣扎!那些伤兵,他们把她看作救命女神,乱世天使,但他们是不会要她的!她的样子那么怪!

“恩俏!”身材高挑俏的凯瑟琳拍了拍恩俏的后背,把恩俏从胡思乱想中拽了出来。恩俏回过头来,惊讶地看见凯瑟琳睁着发亮的绿眼睛望着她,然而她曾经光泽漂亮的金黄色卷发却失魂落魄地垂着,毫无生气。

“怎么?”恩俏立刻拉起她的小手亲切地说。凯瑟琳一直都是她的好朋友,她美丽却不张扬,在某种程度上,她比珍妮更像恩俏的姐妹。

但凯瑟琳•欧哈密很悲惨。一想到欧哈密一家的男人都死光,恩俏就不忍心再想下去。老欧哈密先生和三个儿子——其中一个就是那个胆大包天竖起梯子爬上珍妮房间却爬不下来的查尔德• 欧哈密——都死在战场了,只剩下伤心的欧哈密夫人和还没出嫁的女儿。欧哈密家的大庄园——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曾是整个郡里最幽默最富有的大庄园。这座古老的庄园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那时候,凯瑟琳的祖爷爷带着她的祖奶奶从法国格拉斯哥港出发,开始了他们私奔的第一步。这两个法国上流社会的贵族男女,身无分文,只带着满腔的爱意与希望踏足这片神奇的美洲大陆,在这里建立起第一座大庄园——两只快乐笨小猪庄园。之所以取这个名字,完全是因为在那些由贵族沦为平民得靠自已艰苦创业的光辉岁月里,这对私奔的情侣依然保持着惊人的乐观与幽默。他们称自己为两只快乐的笨小猪,从此在这片土地上生儿育女。欧哈密家族是天生的乐观幽默派,特别在男孩子身上,这种特征更为明显。查尔德•欧哈密就是一个例子。所以他们一家人都很讨女孩子喜欢,一百年来人丁兴旺,长盛不衰。看着那么多小马驹一样欢蹦乱跳的子子孙孙,祖奶奶在临终前将“两只快乐笨小猪庄园”更名为“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够幽默了吧?

可看看现在!只剩下一个老女人和一个年轻女孩!她们两个怎么能经营那座古老的大庄园呢?郡里不死的神话,传说——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眼看就要垮了!

“恩俏,我要你帮我一个忙!”凯瑟琳嘴角抿出一丝淡淡的笑意。她一直把恩俏看作闺中密友,说话也少了礼仪上的客套和女孩子之间那种可笑的虚伪,很少转弯抹角的。

“别说一个忙,你知道即使一百个我也愿意帮你的!”恩俏一时为凯瑟琳即将面临的悲惨命运感到很难过,一股豪迈的侠义之情油然而生。但话一出口就后悔了,鬼知道凯瑟琳要她帮什么忙呢!

“捏合我跟那个红头发的伤兵。”她边说边用尖尖的下颌指了指坐在前台走廊上的红头发伤兵。她的绿眼睛笑眯眯的,嘴角挂着零星的笑意,然而,苍白的脸蛋上却有着某种可怕的孤注一掷的坚决。恩俏不由得叫出声来。

“啊——”她大张着嘴巴,愣愣地盯着凯瑟琳,仿佛不认识她似的。

“别这样!”凯瑟琳一见到好友目瞪口呆的夸张表情,脸上的坚决也好像害怕了似的消退了一些,然而还是那种义无反顾的执拗表情。她连忙反手牢牢捉住恩俏的手,说:“你这样会让我没有勇气说下去的!”

恩俏本想把嘴巴闭上,表现得正常一点。但是凯瑟琳捉住她的手那么狠,指甲都深陷在她的肌肤中,快抵达骨头了,疼得她一时顾不着闭上嘴巴。她只能迅速地眨巴一下眼皮,示意凯瑟琳说下去。

“我不奢望你能理解,就连我自己也容忍不了这个想法,太可怕了!但是,”她再一次紧紧捉住恩俏皮包骨头的手臂,疼得恩俏差点要龇牙咧嘴地表达她的疼痛。“你想想,如果不这样,我们就完蛋了,你知道吗,恩俏!”

她越说越激动,在别人面前强装的笑颜晚潮般退到苍白的脸蛋后面。恩俏不由得害怕地想:“天啊,她疯掉了,她疯掉了!”

“我们整个南方都完蛋了。男人死光了,还有希望吗?没有男人就没有孩子,没有孩子就没有希望!在战争打响的那一天我们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也完蛋了。爸爸和哥哥们都去了打仗,我知道他们是有去无回的了。天啊,整个欧哈密家族就这样完了。可是,你知道吗,我们,我们是一个古老的家族,我不能让祖爷爷祖奶奶创造的奇迹败在我们这一代手上!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是他们永恒爱情的见证,也是我们家族世代赖以生存的家园!现在,哥哥们都死了,保住这个家族,保住这个老庄园的重任,就落在我一个人的身上了!”说着,她垂下了漂亮的绿眼睛。眼睛上的睫毛轻轻颤动着,像蝴蝶的两只有点胆怯的翅膀,扑闪扑闪的。

恩俏终于有点明白她在说什么。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同样瘦骨伶仃的凯瑟琳,她曾经丰满妖娆的身体已单簿如纸,似乎一阵风就可以把她吹倒。当她说出“保住这个家族,保住这个老庄园的重任,就落在我一个人的身上了”时,恩俏觉得即使是一只猫听了也会捧腹大笑的。

“可是,你没有必要这样委曲求全!你是上等人家的小姐,怎可以嫁给那个……那个红头发的装了一条木腿的伤兵?!”她拿眼角的余光斜瞄了坐在前台走廊上被几个勾心斗角的姑娘团团围住的红头发伤兵。他曾自我介绍说他叫朱迪拉,穷苦人家的孩子,在战场上接过他倒下的双胞胎兄弟手中的南部联帮旗帜站起来,一发炮弹就此落下来。他是一个好人,心地善良,为人正直,从他那黝黑的面孔、粗大的骨骼和手臂上暴露出来的青筋,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吃得苦的人。他长得还不错,五官周正,头发深红。可是!一想到他的假木腿和下等人家的身份,恩俏就倒抽一口冷气。

“恩俏,你还不明白吗?我们所有女孩子都知道男人已成为稀有动物了!”欧哈密家族的幽默在此中流露出来。“我需要一个男人,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也需要个男人,只要是个靠得住的男人,我就不管那么多了!”

凯瑟琳多傻啊!为了保住自己的家族,竟然愿意嫁给一个不是她那阶层的男人,而且还是那样一个残缺的男人!可是恩俏转念一想,其实自己也在蔓草庄园做牛做马。她知道,如果蔓草庄园只剩下她一个人,她也会为了保住它而嫁给一个靠得住的男人,不管他是什么人。但幸运的是,拉姆斯老先生和维特都在。她忽然意识到她比凯瑟琳更傻,蔓草庄园并不是她的家族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手臂被凯瑟琳捉得太痛了,她生硬地抽出手,像没经过大脑思考,话语像温泉里往上涌的小泡泡一样从她唇边涌了出来:“可是,你可以找别的男人,就像维特——”

说到这里,她就后悔得想把自己的舌头咬掉。她并不是担心维特是个负心汉窝囊废对不起凯瑟琳,而是一想到凯瑟琳成为维特的妻子,蔓草庄园的女主人,从此站在她头上颐指气使,心里就有种古怪的感觉。

然而凯瑟琳并不知道恩俏心里的想法。她轻轻笑了。“恩俏,我不需要维特。像他那种没吃过苦的人是不会管理好一座大庄园。”

听她这么说,恩俏很生气。像他那种人?她是说维特是个好逸恶劳的家伙吗?虽然维特的不争气确实让她恼火,但他毕竟是她的兄长,是她在这个世上寥寥无几的亲人之一,她还是要忠诚地维护他。“维特有什么不好?你没看到一打女孩子围着他团团转吗?”

两个亲密站在一起的女孩不约而同地望向维特,那情景,真叫人眼热!一打女孩子团团围坐在他身边,鸽子般咯咯地傻笑,眼睛故作天真的眨来眨去,耳环摇得叮叮当当响。而维特则嬉皮笑脸的,像个没头脑的孩子。

这让恩俏恼火。凭什么她一个女孩子像个男人一样苦苦经营这座大庄园,而真正的男主人却在一边过着神仙般逍遥快活的生活?凭什么那些头脑简单近乎白痴的女孩子就能享尽男欢女爱之乐,而像自己这么有个性有头脑的人活得却不快乐?!她睁大了眼睛想弄清为什么,但半途而废了。

“别说了。”凯瑟琳脸上又恢复了战争以来一本正经的凝重的神色。可怜的欧哈密家族天生的幽默就这样丢失在岁月长河里了。她认真地盯着恩俏,抿了抿嘴唇,褶出了几条隐隐的纹路,这让她看上去像一个的固执的老处女。“我知道女孩子不应该这样直接地向男孩子求婚,有身份的女孩子应由妈妈操这事。但是妈妈崩溃了,她才不管我的婚姻大事。我只有自己解决了!”

根据南方人的传统,出身高贵的女孩子可以用从小就学会的勾引男人的伎俩来鼓励自己喜欢的人向自己求婚,但不可以没经过相识、调情、欢笑、亲嘴就直接向人家表示要结婚!恩俏望着好像苍老了十岁的好朋友,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求你了。除了你,我再也找不到人捏合我和他了。”最后凯瑟琳几乎带着哭腔哀求她说。

她能拒绝吗?

出身高贵、温柔美丽、曾经家财万贯的那窝快乐的笨小猪庄园的大小姐凯瑟琳•欧哈密,竟请求恩俏捏合她与一个不同阶层的废了一条腿的穷小子!这已够震惊的了。但一个更为可怕的想法划过恩俏的头脑:她也没有妈妈帮她,她也没有人娶她,她也即将变成老姑婆!

一想起那些可怜的老姑婆老处女,恩俏就头皮发麻。跟郡里所有淘气的坏女孩一样,她曾无数次跟臭味相投的女孩子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带着那么点幸灾乐祸的意味,装出一幅同情的样子议论那些嫁不出去待在家里乱发脾气的老姑婆老处女。怎么,她也要成为那群倍受人们可怜的老处女当中的一员!这太可怕了!

不行,我不能当老姑婆,给那些捉住了一个丈夫而得意洋洋的八婆提供笑料。我更不需要别人的同情或怜悯,我受不了。我必须得找个丈夫。对,没有人帮我捏合,也没有人送我一个丈夫,所以我要自己争取。我要对巴特说我爱他,希望他娶我。如果他能回来的话。恩俏迅速地眨巴着眼皮思量着。

从小到大,她一直是那种凡事都靠自己努力争取的人。她是在一个上帝无处不在的环境中长大的,但她却从不相信上帝。每当看到别人悠闲地坐在温暖舒适的家里,双手合十地虔诚地乞求上帝保佑,乞求上帝赐福,乞求上帝赐给他们想要的东西时,她就觉得十分好笑。当女孩子们在小伙子面前羞羞答答低眉顺眼装模作样,而背地里却一千零一次地乞求上帝赐给她们丈夫时,恩俏更是觉得荒诞之极。上帝是虚无的,她不相信;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有靠自己努力争取。她只相信她自己。

但她从不会愚笨地向别人说她这些想法。她知道他们听完这番惊世骇俗的言论肯定会把她看成怪物,或者捧腹大笑——这个又瘦又小的恩俏,竟然认为自己胜过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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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八品县丞<BR>(又一个不小心,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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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日 十一月 11, 2007 7:31 a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二十二


恩俏猛地睁开眼睛,惊得几乎忘记了呼吸。

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她的床前站着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夜空只有寥寥几颗星辰在闪烁,借着微弱的星光,她依稀认出那个人沉郁的面容。

他来了?她又闭上双眼假装睡着了。她知道他并不会伤害她。只不过,她不知该用何种方式欢迎他,他是那样的沉郁,威严,深不可测。

来人单腿跪在恩俏的床边,低沉地说:“我来告诉你一声,我们要走了。”

恩俏还是闭着眼睛,心里却思忖着:“他为什么要告诉我?难道他要我泪流满面地说舍不得他?”

来人又轻轻地说:“别装睡了。你很清醒。”

这时恩俏才不好意思地睁开眼。借着微弱的光线,她的目光与野鹰酋长沉郁深邃的目光相遇了。恩俏惊讶地看到,他的眉头皱得跟老虎脑门上的“王”字似的,然而严肃的脸容带着淡淡的笑意,像是很感谢她睁开眼看他一眼似的。

“你们,要去哪?你们很久没来了。我不知道你们发生了什么事。”恩俏坐起来,而野鹰酋长依然单腿跪在她面前。他半蹲着的高大身体在黑夜里异常强壮,凶猛,仿佛一只蕴藏着无限威力的野兽。而瘦小的恩俏一本正经地坐在他面前,努力摆出一幅同样严肃的面容。这对比鲜明的画面看上去有点滑稽可笑。“我曾打算去看望一下你们,但又怕一个人迷路了,找不到。”

“永远不要冒那个险。”野鹰酋长正视着恩俏的眼睛,略带磁性的男中音在这静夜里显得格外柔和,低沉。“答应我,永远也不要深入森林里面。”

“为什么?”恩俏愣愣地望着他。有那么一刻,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这一切都那么不真实,漆黑的天,静止的夜,一个半蹲在自己面前的印第安人!但他目光中透着的威严,表情里现出的严寒告诉她,这一切都无比真实。

“我们要离去了。”他幽幽地说,声音里不带任何感情。

“去哪?”恩俏惊叹,脸上横着一个大大的问号。

“去一个能够过上和平幸福的生活的地方。”他不动声色地说。

“可是你们不能离去!”恩俏紧紧盯着他严肃的面孔。夜里她的黑眼睛闪闪发亮。“这里是你们的家,你们不能离你们的土地而去!”

“你很坚强,但也很固执。”野鹰酋长同样盯着她,深沉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赞许与钦佩。“我们离我们的土地而去,并不意味着我们舍弃了它,你明白吗?”

“不明白。”恩俏困惑地摇了摇头,耳边再一次响起了红云曾对她说的一句话:“你们一样坚强勇敢,一样无所畏惧,一样为了某些值得你们珍惜的东西去拼搏,奋斗,哪怕献出生命也不放弃。”她并没有放弃蔓草庄园,她一直像个忠贞的勇士那样坚决捍卫着养育了她的土地。但是,他为什么要放弃属于他们的土地呢?显然,他并不是贪生怕死的人。

“如果一片广袤的土地上生活着一大群人,那么为了保家卫国,他们死得起。但是,如果只是一小群手无寸铁的人,他们是死不起的。土地固然重要,但比土地更重要的是人们的生命,比人们的生命更重要的是一个部落,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灵魂。”野鹰酋长的语调依然平缓有力,然而恩俏却听出了里面的冷峻与深远。有什么东西深深打动了她。她两手摆在滕盖上,嘴巴张得像一口深不可测的隧洞,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或许你不明白,因为你并不知道什么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灵魂。”他继续说。“你来自遥远的地方,不同的民族。你身上凝聚了你背后那个民族的一切闪光点,但在另一个迥然不同的民族中长大,所以你不会真正了解什么是民族之魂。告诉我,你会不会有种失落感?”

“失落感?”恩俏疑惑地眨了眨眼睛,机械地重复了一遍。“我不知道什么叫做失落感。不过我倒常常觉得自己像浮萍那样,无依无靠。我并不是说拉姆斯一家会把我赶出蔓草庄园,我知道他们永远不会这样做。他们很爱我,把我当成他们的家人。但是,尽管他们对我有着深厚的情谊,我有时也还会感到孤独无助,像丢失了什么。”

“你确实丢失了什么。”他低下了高高昂起的头,右手托住严肃的下颌,一幅若有所思的样子。

“什么?”恩俏的心提到了喉咙处。她觉得他说的话里隐隐透出危险,她不由得心惊胆战。

他抬起头望着她,认真地说:“你丢失了你的根。”

根?恩俏又一次困惑了。是吗?她丢失了她的根?但就在不久前,当她站在蔓草庄园温情的暮色里对这片土地爱得至深至沉时,她还以为自己就像深林的松树,荒野的小草,或庄园里的一排排棉花那样牢牢扎根于泥土深处呢!

“你不属于这里,知道吗?”他低沉地说,温和,动人,带着洞悉一切的睿智。

“可是,我是蔓草庄园的一分子……”她无力地辩驳,却确觉得理屈词穷。

“没错,你可以在这里出生,长大,结婚,生育,甚至衰老,死亡,你的一生都可以在蔓草庄园度过,但你永远不属于这里。你也不属于你所本应属的那个民族,因为你回不去。你只是一个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流浪的游子。”

“游子?”恩俏望着他,茫然的眼睛如一片荒野,只有漫天枯草。

“对,你回不去你本应所属的那个民族,因为你几乎不会他们的语言,不懂他们的风俗,不了解他们的生活,因此无法体会到那是一种怎样的民族感情。你也不属于这个养育了你的民族,因为在很多方面你都格格不入。你只是游离在这两者之间、既矛盾又困惑的孩子。你所属的那个民族是你的母亲,而你是她丢失的孩子。知道吗,她一直在你心头呼唤你。”

听到这里,恩俏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仿佛一只鹅踩到了她的坟。她似乎又听到了那来自远方的神秘的呼唤:“我在这里!”莫非,这个就是答案?

“那,他们,跟我一样的人,也是游子吗?”

“不,他们并不是游子。他们不像你,虽然他们流落在异国他乡,但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来自哪里。他们会常常想起他们的祖国和从前的家园,那里还有一些他们的亲人。他们说自己的语言,过自己的节日,保持自己的发型与衣着,在这个多元化的新世界里依然保留着坚韧与勤奋的性情——这也是他们那个民族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其中一些美好的品质。”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呢?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生活不是最美好的吗?他们,嗯,我的祖国,到底在哪里?”恩俏犹犹豫豫地说出这几个字,感到既新奇又陌生。潜意识里她并不觉得这里就是她的祖国,然而当她终于说出那个遥远的陌生的国度时,她还是觉得很别扭,仿佛失散多年的孩子重新见到亲生母亲,既喜悦又困窘,不知如何是好。

“据说是在东方,一个很遥远的地方,要横过整整一个浩瀚的太平洋。她位于一块古老的大陆上,那里栖息着跟你一样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人。他们之所以远渡重洋来到这里,是因为战乱,灾难,贫困,或者还有对另一片大陆的向往与对新生活的希望。”

“战乱!为什么就没有一片和平的土地呢?难道战争还不够多吗?”恩俏想起了战争过后人人都变成了穷光蛋,个个都得忍饥挨饿,以往幸福平和悠闲舒适的生活一去不复返,就不明白为什么世上的人怎会那么愚蠢,老爱夸夸其谈大吹特吹地发动战争。战争战争战争!那些在人们面前一本正经地吹嘘战争如何神圣如何伟大的所谓的大人物,充其量只是无聊透顶而又道貌岸然的混蛋。他们位居高职居高临下地指挥战争,怎么知道炮火纷飞中失去了胳膊的痛楚?怎么知道失去了亲人的难过?怎么知道那些心急如焚的姑娘如何担惊受怕?怎么知道那么多娇贵柔弱的女子为了活下去,为了在这样一个可怕的乱世中寻找到一点庇护而不得不委曲求全像只讨厌的母鸡那样围着那些连苍蝇都不愿意碰一下的男人团团转?!据她所知,战争是世上傻到透顶的事情。也许凯瑟琳说得对,整个南方没有男人,没有孩子,也就没有希望了。这么说在那片硝烟四起峰火连天的遥远的大陆上,也有成片成片哭哭蹄蹄的寡妇,成群成群嫁不出去只能老死在家里的年轻姑娘,当然,也没有孩子和希望!够了!她狠狠地说:“如果我是总统,那我肯定会说:‘让一切与战争有关的都见鬼去吧!’”

野鹰酋长轻轻笑了,有点残忍,有点凶狠,带着轻微的怜爱与宽恕。“如果你这样想的话,就永远也当不上总统了。”

“他们在这里的生活怎样?”

“很艰苦。也许比在他们的祖国还要艰苦些,因为在这里他们得忍声吞气。”野鹰酋长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说,然而他那严肃的面孔,深锁的眉宇却暗示着他对那个灾难深重的民族的深切的同情。“你应该常常想起他们,他们和你有着同一个祖国母亲。你们可以流落在异国他乡,可以在战争中失去属于自己的土地,可以被别人打败成为亡国奴,但千万不能忘记自己的根。只要有根在,就有再次强大起来的希望。”

“可是,我,我不认识他们。”她结结巴巴地说,心里有点害怕。也许在血缘,民族和种族上,拉姆斯一家不如她所属的那个民族的人们亲切。然而在她短暂的一生里,拉姆斯一家却是她在世上最亲的亲人。她可以像个任性的孩子那样在拉姆斯老先生的怀里又哭又闹吵着要水里的月亮,但她能这样放纵地面对她所属的那个民族的人们吗?同时,好奇与疑惑像叮咚的泉水一样潺潺冒出来。她所属的那个民族是一个怎样的民族呢?他们又是怎样一群人?那是一片怎样神奇的土地?!

“我也不认识他们。”说着,酋长野鹰炯炯发亮的黑眼睛眯缝着蒙胧起来,仿佛穿越这无边的黑暗看到了另一幅景象:无数背后盘着粗大黑辫子、身材瘦小的华工顶着硕大的烈日排成一条线地在荒凉的土地上筑铁路。他们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永远低着头像牛马一样辛劳工作。然而他们深锁的眉宇暗藏着坚韧的性情,紧抿的嘴唇闪烁着不败的精神。当地人鄙视他们,欺负他们,压柞他们,却永远打不败他们:一个倒下去了,随后会有十个默默而坚定地站起来。

人们不会知道他们是怎样一群人!

“你知道他们?”恩俏急切地问。

“我见过他们,但不认识。”

“他们是怎样的?”

“他们个子不高,身材比较瘦小。这可能是贫穷的缘故。男人脑袋前面没有头发,光溜溜的,但在脑后扎一根又粗又大的辫子。女人的脚像豢头一样小。据说她们以小脚为美。”

“像拳头一样小的脚!”恩俏惊得目瞪口呆,无法想象那样小的脚掌如何在这片风云变幻的土地上走动。她自己就有一双大脚板,“劈里啪啦”地走在蔓草庄园的红土地上,在坚硬的棉花地上磨出了粗糙的老茧,在沙石满地的羊肠小道上跑出了一个个血泡。至于男人,恩俏脑海里出现一幅滑稽搞笑的画面:他们像南方的男人一样戴着高高的帽子,遮住了前半个光溜溜的脑袋;后面一根粗大的辫子像南方的妇女用发卡盘住头发一样托在脑后。他们像维特或郡里其他少年一样穿着黑色的或褐色的燕尾服,像拉姆斯老先生一样穿着双漂亮的长筒靴子。或许还有时髦的八字须,男人嘛!想到这里,恩俏嘴角挤出一丝歪曲了的苦笑,这让她看上去像一只呆头呆脑的小虫子。

这古怪的画面一直深深扎根于恩俏的脑海,直到许多天后当她亲眼见到了她的同胞,才顿悟他们真正的样子与她想象出来的有着天壤之别。但在此之前她一直固执地以为就这样。模样一点也不好看!她沮丧地想。她不喜欢男人留着长长的头发——像巴特一头短发,既英俊又爽朗,多好看!——更何况在脑袋背后留着一条长长的大辫子!

“他们,我听说他们来这里筑铁路。”她闷声闷气地说,为自己竟然对自己所属的那个民族如此无知而懊恼。

“你听谁说的?”野鹰酋长警惕地扫视了恩俏一眼。

恩俏知道她骗不了他。他跟巴特一样机警高明。她不情愿地说:“巴特。”

野鹰酋长轻轻“噢”了一声,说:“他是一个硬汉子。”

一想到巴特和他那不可理喻的行为,恩俏就没来由地生气。她没好气地说:“当然,他为了保护你们而成了杀人犯。”

“别激动。”野鹰酋长第一次把他宽厚的大手搭在她颤抖的手背上,示意她安静下来。奇怪的是,恩俏竟然安静下来。他的手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温暖,宽厚,冷静,跟他本人一样沉着,这让她烦躁激动的心平静为一池深不见底的湖水。

“告诉我,你喜欢他,对吗?”

他的语调那么轻柔,像知心朋友向她窃窃私语。她不由得望着他,希望能在他眼里看出什么。然而那夜空般深沉的目光像两个巨大的谜团。

“这不关你的事。”她冷冷地挺直了肩膀,心里直发麻。这个人,眼睛锐利着呢!

“这不关我的事,但关你的事。知道吗,我们离开,并不是真正地离开,我们只是把部落里的老人妇女和孩子安顿好,而我们的青壮年,不得不为了我们的将来而打仗。”

“打仗!”恩俏一惊,手缩了回来。“可是战争已经结束了!”

“可是我们的战争没有结束。他们打败了南方后,就会集中兵力消灭我们这群人的了。”

“可是你们拿什么跟他们打?他们有火枪和大炮!”

“所以,这才关你的事。”他沉郁地望着她,仿佛她是一只等待宰杀的羔羊。“巴特,还有一些白人,给我们带来了武器,并且将与我们并肩作战。如果你在乎他,我就设法阻止他参战。”

她能相信她的耳朵吗?恩俏的嘴角不自然地抽动着,一丝僵了的笑意挂在唇边,然而她心里却在想:“这真是天方夜谭,林肯手下的叛徒,战场上不光彩的逃兵,妓院里的花花公子,像雄猫盯着小老鼠一样不怀好意地盯着她的巴特,竟然会——他是怎么说的?——‘给我们带来了武器,并且将与我们并肩作战’!

“你别说笑话了!”她阴森森地说,同时似笑非笑地望着他。然而他的表情是那么严肃,认真。他一直都是这样严肃,认真的。

“是真的,自从那天我们把他从北军手上救出来,他就到别的城市去联络非法军火家,或走私商。我不知道他干了些什么,反正他有很多来路不正当的黑钱,总会在关键时刻想出一些阴谋诡计,也认识许多见不得光经不起调查的投机商、中介人和监犯。”

“你们救了他?”

“是的,北军捉走他后,我就带人把他救出来。他没回来找你是因为他要为这场战斗做准备。”

随后一股喜悦涌上恩俏的心头。那么说,他没死在哪条沟里。那么说,他没回来找她只是因为他忙于男子汉大丈夫的事业,尽管那只是愚蠢的战斗。那么说,他也没有沉湎在青楼妓院里醉生梦死——噢,我宁愿他死在战场上也不愿他死在哪个女人的怀抱里!恩俏咬牙切齿地想。

但她还是难以相信:“他是一个胆小的逃兵。”

“你没有看到实质。”他说。“他是那种最单纯的狂热者和最狂热的追求者。别生气,我说他狂热并不是嘲笑他。他狂热,是因为他心中并没有‘害怕’两字,只有值不值得。如果值得,那他会为之奋斗,哪怕流血牺牲,也不后悔。如果不值得,他就放手不理,哪怕天塌下来也不管。”

恩俏又一次被野鹰酋长所说的话震撼。虽然她并没有完全明白他的含义,然而他的话里面有一些让她惊奇畏惧的真理。也许她看问题只看到表面的东西,根本捉不住实质。这让她很恼火。

巴特,必胜的战争无法使他勇敢地冲锋陷阵,然而必输的战斗却让他全身心地投入,不在乎掉多少层皮,流多少滴血,或者缺胳膊断腿。

天啊,要是他缺胳膊断腿地回来!恩俏想到这里,内心一片恐慌。她会一如既往地喜欢他吗?她有勇气用瘦削的肩膀撑起另一个残疾男人的生命,照顾他一辈子吗?惭愧像一只魔爪,一下子抓住了她的心。她闷闷不乐地想:“原来我并不是如此喜欢他。”

“我希望能阻止他参战,好让他活着回来。但他固执得像头牛,我想我不容易阻止他。”他继续说。

“不,别阻止他。”恩俏冷静地说,眼里闪闪发亮。“他决定了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也许你说的对,在他心里只有值得不值得。虽然他老是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傻事,但我想,即使别人想方设法阻止他,他也会一脚把别人踢开,哪怕那个别人是他喜欢的女人。”

野鹰酋长面无表情地望着她,这让恩俏心里有点害怕。他怎么会知道她喜欢他呢?太可怕了。如果被郡里那些爱说闲话的女孩子知道她喜欢上一个人,而那个人既没有对她说过半句“我爱你”,又没有在她的窗户下弹琴唱歌,更没有竖起一把通天梯攀爬上她的房间又把通天梯放倒再假惺惺地说拉不上来,那她们肯定会背地里笑她自作多情,不自量力的。她们肯定会在哪个角落里鬼鬼祟祟地窃窃私语:“蔓草庄园那个壁花,乌鸦和丑小鸭,竟然自以为别人喜欢她!”然后会有一些狡猾多端的家伙——珍妮就是其中一个——故作惊讶地尖叫,发扬宽宏大量善良无私的伟大精神,假惺惺地说:“亲爱的,你怎么这样说呢?恩俏虽然长得不怎样,但她也是个好人,你们这样讲,我真替她难过!”

当然,凯瑟琳除外,但一个凯瑟琳怎能抵挡住十个珍妮吗?

恩俏无法忘记在那些黑白颠倒天翻地覆的非常时期里,巴特曾不离不弃地与她出生入死。但是,她也不能让别人说闲话,让自己丢人现眼。她自尊地挺了挺脊梁,冷冷地说:“再说,我并不在乎他!”

野鹰酋长轻轻笑了,不相信地望着她。她心里绝望地想:“这个人太危险了!”

最后的道别。轻轻地,他走了,正如他轻轻地来。他挺了挺身子,消失在一片深沉的夜色里。

仿佛从来不曾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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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十一月 13, 2007 12:19 pm    发表主题: 失落的庄园 引用并回复

二十三

太阳刚刚爬上山坡的时候,大地仍然蒙着一层不真实的水红色雾气。顺着远方山坡铺洒过来的阳光飘乎乎的,像随风而动的金色水绸。露水像青玉做成的串珠,零零星星地挂在叶子的边缘,晶莹剔透。

恩俏“哗”地一声打开雕着涡云流水等图案的大门,惊得廊台前面草坪上的一群鸽子 “哗”地一声飞走了。她仰起头追寻那群快乐的鸽子,它们银灰色的翅膀在四月的阳光下一片灿烂。忽然,仿佛存心搞恶作剧似的,它们来了个集体大转弯,“扑哧哧”地一片往回飞,悠然落下一两片灰白的羽毛,犹如一两颗从铅灰色的云团上滴落下来雨点。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恩俏脸上闪动着喜悦的光芒,每根神经都像喝了白兰地一样兴奋。她昂着头快步走出去拥抱这新一天明媚的阳光,而这时,十几只喜鹊点缀在草坪上起起落落,像一团被风扯动的花布。一群野心勃勃的鸡拖着长长的尾羽,像绅士一样昂着头在草坪上优雅地散步。它们身材匀称,线条流畅,每一根翎羽都充满了飞翔的欲望。

“小姐,你醒来了?”波克扛着装满饲料的大木盘走过来,一见到恩俏,黑呼呼的大脸膛就掠过一片快乐的浮云。

“是啊,今天天气真好!他们那群人醒来没有?”恩俏使劲伸展一下手臂,兴高采烈地问。

“都起来了。吉安在给他们煮药。他们有的今天要走了。小姐,那些女士们姑娘们今天又要来吗?”波克凑过头来低声问。

“怎么啦?”恩俏双手叉住腰,轻轻挑着眉毛狐疑地扫视了他一眼。

“小姐,我不喜欢他们。”波克坦白地说,脸上全是烦躁不满的神色。“她们凭什么来这里充当大小姐支使我做这做那?我又不是她们的仆人,我是你的仆人。我不喜欢被她们这群没头脑的傻瓜点来点去。”

“什么,波克?”恩俏惊讶地瞪着他,仿佛不相信他就是波克似的。“你竟然说她们是没有头脑的傻瓜?”

“是的,小姐。我不见得你比我更喜欢她们。你心里也清楚她们心怀鬼胎。再说,如果我愿意,我可以是一个自由的黑人,而不是她们的或你的黑奴。”波克昂着头,神气活现地说。

“自由?”恩俏害怕了。“你是说你要离开我们吗?啊,波克,我——”

波克那双骨碌碌转的大眼睛连忙瞄了恩俏一眼,那个威风凛凛的恩俏,此刻却变得如此女人,伤心欲绝地撅着嘴,泪眼汪汪地望着他,太美,也太让人心碎了。他慌了,连忙换用哄骗的语气——就像恩俏小时候调皮不听话时,他哄骗她时那样——“小姐,别这样,你知道我不会离开你的,我爱你们,你们也视我如亲人,我怎么会跟那些忘恩负义的家伙一样一走了之呢?你们和我的关系已超越了一般主仆关系,我已把你们当成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可是你刚才还说你是一个自由的黑人,既然你自由了就会离我而去——”恩俏一想到以后漫长的人生里都见不着波克那亲切而又有些愚笨,朴实而又有些调皮的黑脸膛,就无比伤心。这个仆人曾是她童年时代和少女时代的保姆和玩伴,曾与她同甘共苦地熬过战后的苦难生活,度过那么多辉煌的峥嵘岁月。而现在,他竟然说——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唉,小姐,你也知道我这人不会说话。我怎么会离你而去呢?我是说我不喜欢被那群珍珠鸡一样傻笑的姑娘们支来点去。而且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养那群男人,为她们提供机会,而自己却不趁机捉住一个丈夫!”

起先恩俏为波克的转变如此之大而惊得哑口无言。但当她知道波克不会离开她时,嘴角就浮起一丝快乐的笑意。她抬起挂满泪花的眼睛望着波克,并没有为他最后说的那句话而发怒,而是高兴地说:“太好了,波克,你知道,没有你,蔓草庄园就没了。你知道吗,你是蔓草庄园的得力助手,我们的栋梁支柱!”

恩俏真的很感谢波克和吉安。如果不是有他们,也许她也会像凯瑟琳那样为了经营好一座大庄园而随便找个小伙子嫁了算。她拍拍波克的肩膀,第一次意识到他们欠波克和吉安太多。是的,他俩自由了,他俩也不是黑奴了,但对蔓草庄园一家人来说,他俩变得更亲密了。

战争并没有使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黑人白人——当然还有身份特殊的华人恩俏——变得更疏远,反而使他们成为不可分割的一家人。这怎么了?恩俏百思不得其解。

至于那群赖在蔓草庄园不愿离去的伤兵,恩俏怀疑他们也是心怀鬼胎。他们当中有些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如今有一打出身名门的小姐们驮着一座上好的庄园围着他们转,只有傻瓜才愿意离开。在这个男人身价如此之高的乱世,做乘龙快婿、从穷光蛋摇身一变变成大庄园主是何等容易!有些人显然是上等人家,但也许想到自己的产业可能在炮火中荒废,就想留在这里试试运气。毕竟,每天都有一打年轻的寡妇或焦急的姑娘像蝴蝶蜜蜂一样飞过来,要多快活有多快活。

波克最后一句话刺中了恩俏的要害。她一想到这里就头痛。她好心好意收留了那些垂死的伤兵,却给那群杂七杂八的女伴提供了一个捉住丈夫的机会!待她们稳稳捉住一个丈夫后,就会聚在一起幸灾乐祸地议论那些没捉到丈夫的老姑婆,包括恩俏……这让恩俏气得发疯。

凯瑟琳与朱迪拉的关系突飞猛进,每当看到他们坐在蔓草庄园那排美丽的丁香树下,在花香鸟语中享受着天上人间的幸福时,恩俏心里又是宽慰又是妒忌。照这样下去,凯瑟琳不久后就会看到满眼鲜花开在她的婚姻门槛上的了。幸福就好,不后悔就好。这一点恩俏替老朋友高兴。但一想到失迪拉那条假腿和他下等人家的身分,恩俏就沉下心了。

最让她无法忍受的是其她那些轻俏放荡的姑娘。怎么,那个没几根眼睫毛的安琪,竟然又是撅嘴又是媚笑?她的情人莫里西刚死了不到一个月!沃芬琳的男人帕里斯尸骨未寒,眼下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小孩,就到这里装出一幅未婚少女的模样羞答答地傻笑?她们怎么可以这样负心呢?就在不久前她们还曾无数次地对她们的男人说“我爱你”,还曾虔诚地乞求上帝保佑她们的男人平安归来。但看看现在,他们一死,她们这么快就把他们忘记!她们与那些受宠若惊的伤兵调情嬉笑的时候,可曾想起在阴曹地府下慢慢腐烂的死鬼男人?

仍记得三年前,莫里西参战前曾假装轻松地对恩俏说:“你去亚特兰大吧,在那里照看伤兵,可能会遇到浑身是血的我呢!”

恩俏当时生气地大声说:“噢,你怎能这么残忍开这样的玩笑呢?我宁愿在医院里见不到你!你知道你是我的好好朋友,我怎么可以忍受你浑身是血地出现在我眼前?”

她一直有个迷信,就是出远门之前不要说些不吉利的话,更何况她童年的伙伴那时是奔赴战场呢?

当时莫里西豁达地笑笑,说:“但愿我能见你一眼,你是我知心的好朋友,甚至比安琪更知心。”

但是自那以后,恩俏就再也没见过他了。如她所愿,他没有浑身是血地出现在她面前;但也永远不能如他所愿,见上她一眼了。

想起莫里西,恩俏就泪花闪烁。女性朋友最好的要数凯瑟琳,男性朋友最好的就是莫里西了。现在,这两个人都离她而去了。

她的心,可以容纳对很多男性朋友的友情,却不能容下对两个男人的爱情。所以她很诧异,像安琪和沃芬琳这些女人,她们的心怎么可以容纳两个男人,她们的爱怎么可以平分给这么多人?

附近的姑娘蝴蝶般扑飞过来围着蔓草庄园团团转的时候,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上尘土飞扬地驶来了一辆漂亮的马车。车轮碾在沙砾路面上发出的骨碌碌声响如此大,以至于蔓草庄园的男女老少都从各自的情爱天堂里抬起头张望。维特和恩俏双双走出来,惊讶地望着这辆漂亮得有些俗气的马车,纳闷谁还有闲情在这个穷困潦倒的世界里如此铺排夸张。

马车停在红房子前面翠绿欲滴的草坪上。马车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先露出一只穿着漂亮的紫蓝色平底鞋的小脚。再露出一展让在场所有穿着补丁裙子的姑娘们妒忌的淡粉色丝绸裙子。最后,一张漂亮的脸顶着一顶同样漂亮的帽子兴高采烈地出现在人们面对。

“我回来啦!”一声高抗圆润的大喊,仿佛在蔓草庄园投下了一颗重磅型炸弹。

在场的所有人先是目瞪口呆后是一片哗然——原来,这个如此美丽高傲的小姐就是蔓草庄园的公主,郡里的第一美人珍妮!

“珍妮!”维特和恩俏一起叫道,高兴得像鸭子扑向六月五花果虫那样扑过去。

“天啊,你竟然——如此美丽!”恩俏拉住珍妮的小手结结巴巴地说。她的小手多白多嫩啊!重逢的喜悦淹没了恩俏,她高兴得快忘记自己是谁了。“你还是跟从前一样漂亮,噢,瞧你这身衣服!”恩俏看着穿在珍妮身上漂亮华丽的丝绸裙子,很奇怪的是一点也不感到妒忌。或许是因为太高兴了,来不及妒忌;或许是珍妮生来就比她漂亮,比她更吸引人,已习以为常;又或许她根本不在乎这些外表的东西,不怎么化妆打扮,成天穿得像只乌鸦似的——本来就是乌鸦嘛,穿得漂亮一点也不见得会讨男孩子喜欢!她轻轻地转动着珍妮的手臂,珍妮也踮着脚尖配合地自转一圈,把一条熠熠闪亮的裙子转得摇摇曳曳,动人极了。

“肯定不是姐夫买给你的,是吗?”维特热烈拥抱了搂在一起的珍妮和恩俏,在珍妮粉白的脸上额上亲吻一遍后高兴地说。“他那个老吝啬鬼,钱多得填海也不会分给我们一分钱的!”

“我宁愿不要他的钱!蔓草庄园的人怎么可以接受他的施舍!”恩俏被他搂得透不过气来,尖刻地说。

这时,拉姆斯老先生也出来了。见到女儿终于回来,他严肃的脸孔也露出一丝高兴的神色。珍妮鱼一样挣脱维特与恩俏的拥抱,拽着裙子踮着小脚尖叫着迎上去:“爸爸,爸爸!”

拉姆斯老先生微微一笑,伸出双手迎接远道而回的女儿,努力克制住自己内心的激动,平静地说:“欢迎你回来,孩子。”

中午这顿饭仿佛开宴会般热闹。饭前波克高兴得手舞足蹈,为自家漂亮的小姐终于回来了而激动不已。吉安也很高兴自已又一个亲人回来了,蔓草庄园可能又会像以往那样充满生机。大家团团围坐在红木圆桌上,桌子上的累累弹痕与桌面上飘香的野味,桌边花枝招展的珍妮形成了一幅绝妙的恶搞画面。

“你不知道围城那时候多怕怕!”珍妮一边吃一边讲述她那险象环生的故事。大家情绪高涨,都很乐意听珍妮吹水,虽然都心知肚明她有一半是生编瞎造。“我那时候怕得要命,子弹炮弹在我头顶上空呼啸而过,”她很为自己说出“呼啸而过”而得意。“我每天夜里睡得都做恶梦,梦里北佬过来,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把我捉走。啊!实在太可怕了!”

“姐夫呢?姐夫没想过要带你们逃去哪个更安全的地方吗?”拉姆斯老先生想起了他的名门女婿。他知道儿女们对他的女婿,康妮的丈夫斯图约克有偏见。本来就有条鸿沟无法跨越嘛,他们根本不是同一世界的人。

“哼,他才没这个心思呢!他说北佬不是妖魔鬼怪,叫我们不要怕得像乌龟那样缩头缩脑。我真想一耳光扇过去把他扇得贴在墙壁上。但我知道如果我那样做的话他肯定把我扔到大街上。他从来不知道我们女人的心多么敏感娇弱,受不了惊吓!每天他都会去谈他的生意,似乎仗打得越激烈他就越忙。姐姐说他趁机做生意。天晓得他做什么鬼生意!他应该去打仗,而不是窝在家里做生意!”

听到这里,维特的脸红了红。他意识到自己好像更窝囊,毕竟他连生意都没做!

“我就不知道在这个炮弹纷纷飞的世界怎么做得了生意!每天他都把我们留在家里,炮弹在我们房子上空大鸟一样飞过,炮灰跟着像鸟屎一样落下。我和姐姐抱在一起把头埋在枕头下‘噢,噢’叫。”

恩俏奇怪的是珍妮怎么忍得住不大讲特讲她的查尔斯顿情人。一个穷光蛋情人!想想也好笑。珍妮竟然会要一个穷光蛋情人!难道战争真的这么残酷,连一向心高气傲的珍妮也放下她蔓草庄园二小姐,郡里第一美人的身份,委身于一个穷光蛋?

“奇怪的是,战争结束后姐夫变得比以前更有钱。你们想想,谁不在战争中变成穷光蛋呢?而他竟然富得流油!”

“他肯定在做投机生意!”维特有点恶毒地说,蓝眼睛跳跃着妒忌的光芒。“否则,有谁能在战争中赚这么多?”

“什么叫投机生意?”珍妮睁着茫然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望着她那像只多嘴鹦鹉一样自以为是的哥哥。

“就是战争其间贩卖军火、高价出售粮食等生活用品从中获利的行为!”维特很为自己想不出更恶毒的词语而恼火。

“这有什么不好呢?我觉得这样很高明。这样,别人在战争中一无所有,而他却变成了百万富翁!”珍妮钦佩地说,心里想着她的情人前几天对她说他要去谈一宗生意时,是不是也会像姐夫那样赚大把钱回来迎娶她。

“当然不好!他怎么可以这样压柞我们呢!我们南方的士兵在前线打生打死,士兵们的妻子在家里忍饥挨饿,而他则做这种无良生意!”

“可我觉得你纯粹是妒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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