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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最大的志向就是要把中文写好“(余光中谈话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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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
(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二品总督<BR>(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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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1484
来自: San Francisco

帖子发表于: 星期一 十一月 27, 2006 12:27 am    发表主题: “我一生最大的志向就是要把中文写好“(余光中谈话录音整理) 引用并回复

文长,要耐心点读, 涉及中英文语言,翻译,惯用的词语及演变等等,也谈了一些典故与诗的演进。

ZT(余光中谈话录音)

无论我有多大年纪,中文都比我年纪大,几千岁了,我们中华民族已经用中文用了好几千年,现在还在用,将来当然还要用,不论英语的来势多么汹汹,我们的母语一定还是我们的母语。而且我作为一位作家,和其他作家一样,我希望把自己的母语越写越好,能把自己的母语写的非常清纯,富于想象力和表达力。尽管如此,中文比我长寿的多,等有一天我不在人间了,中文还在那里,中文还有它的生命力,所以中文又比我年轻。我一生最大的志向就是要把中文写好。我想任何一个中文作家都应该有一个抱负,就是中文拿到我的手里是什么样子,等到我死的时候,交还给这个民族的时候,我们的母语会因为我的努力而稍微好一点,更有想象力,更富于表达力,每个作家都应该有这样的一种自负。我们也知道,现在我们立足于这个世界,正面临另外一种强势的语言汹涌而来,那就是英文。英文已经是实际上的世界语言。虽然19世纪,波兰学者柴门霍夫发明了Esperanto世界语言,可是并没有流行,因为它是一种用拉丁语做基础的语言,并不能涵盖我们东方的语言,不能涵盖全世界的语根。而英文已成为实际上的世界语言。实际上以英文为母语的人全世界不会超过四亿,而以我们的中文为母语的人现在至少有13亿,可惜,不以英文为母语,而以英文为第二语言,为第一学来的外语的话则人口非常的多,自从冷战时代结束以来,以中文为母语的十几亿人口现在都在学英文,所以现在世界上忽然有十几亿人要来学英文,然后俄罗斯有将近两亿人要来学英文,所以英文的市场,英文的作用,突然扩大起来,令欧洲其他的语言,例如法语就感到非常不愉快,尽管如此,我说中文不朽,那么不朽在哪里呢?不仅仅几千年后我们还在用,而且现在世界上有三千万的非中国人来学中文,将来也会更多,是因为我们的中文,以文学而言,我们回头看那些文学作品,还是像现今一样的立刻可以用,比如看六百年前的三国演义、西游记之类的,我想一个中学生大概不需要用字典,尤其像西游记、水浒传之类的立刻就可以看,所以说是活的语言,那还是比较近一点的,再早一点的,比如说唐诗离我们有千年了,“床前明月光”,都是可以欣赏,可以背诵的作品。再往前面推的话,比如《史记》,里面一些生动的文章,像《项羽本纪》、《李广列传》,我们今日读起来还是生动,虽然是文言,可是大部分的学生都能读懂,一般的知识分子都能看《史记》。再朝前推的话,《楚辞》、《诗经》,比如《楚辞》中的“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诗经》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些我们还是可以读,并不需要很多翻译。当然并不是所有古代的文学作品都是活的,只不过很多作品到现在仍然是活的,仍然很新,而且一般人都看得懂。可这个现象在欧洲就不是如此,比如以英国而言,莎士比亚离现在四百年,读莎士比亚后面要有个附录、注解,要有字汇 glossary,有些字眼的用法已经跟现在很不同了,更不要讲六百年前的Chuaucer(乔塞)《康城故事》(Canterbury Tales)其中一个原因,我们中文没有语尾变化,英文所谓inflection,就是没有多数的变化,没有各种词性的变化,比如动词时态的变化,没有阴性阳性等等的变化,所以一个字就是一个字,一直传到现在还是那个字,来、去永远是来、去,不会像英文那样有come,coming,have come,came,诸如此类的,五花八门,欧洲其他语言,那就更多更多了,像孙悟空吹毛一样七十二变。而且在一千多年前,世界上还没有英文,一直要到诺曼人征服英国,那已经是1066年的事情了。从那个时候起,法文、拉丁文渗入了英文,今日的英文才慢慢成形,modern English,要到1500年以后才算是现代英文,而我们的中文似乎没有这样剧烈的变化,因为我们的文法非常灵活。还有一点,我们以前的文言,五四以来改成白话,这似乎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可是如果我们看看西方,欧洲有没有文言?有,就是拉丁文,拉丁文等于欧洲读书人的一个共同的文言。每一个国家的语言,比如说French、English、German,开始叫vernacular,都还是一种地方语言,一直要到作家出来了,作品精细了,语言精细了,提升到语言的程度,然后才有各国的语言,包括所谓Romance language。接着我们说英文,英文里面还有一些拉丁文的残余,假使你留意,你当然会发现,比如说一些英文,它会写到诸如此类等等etc(et cetera),你去求职,送去一份履历表curriculum vitae或details,这都是拉丁文。你去查大英百科全书,大英百科全书叫做Encylopedia Britannica这都是拉丁文。我们南大校友非常之多,遍布全球,男校友叫做alumnus,女校友叫做alumna,多数的男性叫alumni,女性叫alumnae,这不是英文,这是拉丁文的多数,可是现在的英国,并不是每个人懂拉丁文,除了一些僧侣、学者之外,拉丁文已经是一种死的语言,不像我们的文言仍然是活的,在我们的方言里面,也残余了很多文言,我就举一两个例子,比如我在香港教书十年,广东话是很难懂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广东人讲官话”,广东人和人闲聊,他怎么说,他说“kin gai”,“kin”就是“倾斜”的“倾”,“gai”就是“盖子”的“盖”,为什么闲谈要叫“倾盖”呢?据说以前春秋时期士大夫坐了马车在路上见面的时候,停下车来,于是你歪这边我歪那边来讲话,这马车盖就斜了,就叫“倾盖”。在台湾,一位朋友说“我们几点钟走呢”,他就说“青菜”,“青菜”就是随便,可是字怎么写呢?“请裁”,请你裁夺。所以许多古文、文言还留在各个地方的方言里面,可是呢,在今日的台湾,中学教育处于一个困境,政党的意识形态在“去中国话”,所以中学的国文教材要把国文的时数减少,引起很多中学国文老师的危机感,前几个月,台湾中学教员就组织了一个抢救国文运动,为什么要抢救?就是因为现在学生,对于纯正的中文没有爱,没有敬意,所以只要表达意见,写得乱七八糟好像无所谓。当然新的语言有新的语言的活力,比如网络语言也有它的独到之处,我觉得有活力的比如叫一个女孩子“美眉”,来找我要签名的人叫“粉丝”,我觉得很可爱。可是别字太多了,比如说就有台湾国文老师发现他的学生“列祖列宗”的“列””写成“恶劣”的“劣”,这就糟糕了,成了“劣祖劣宗”。这种情况很多,所以令中学老师非常伤心。站在文化的立场,一个国家的母语、语言、文字,就是一个国家文化的国防。如果你被外语侵入而且扭曲、恶化,那你的文化就受到了侵略。所以我觉得学者、作家、翻译家、老师,尤其中学国文老师,等于文化国防的前线,因此我非常同情他们,我回去之后要加入这个抢救运动。中文之所以不朽呢,就是从古到今,那些古籍除了那些非常高深的、深奥的之外,很多经典之作都是今日一般读书人可以享受、欣赏,来终生使用的。不像在英文世界,对他们文化有很大影响的一部书,比如说《圣经》,《圣经》是翻译的书,希腊文、希伯来文是原文,翻译成拉丁文,拉丁文又转译成为英文,然后英国17世纪初还出现所谓钦定本,就那个钦定本就影响英国的散文影响了几百年。可是这种翻译跟我们读《论语》、《孟子》是不一样的,那是我们母语第一手直接传到我们手里,我今天要把范围缩小一点,讲成语和格言,来说明这个民族语言有多重要。

一个民族的语文,总有一些惯用的词语,一般我们叫做成语。成语当然有很多种类,比如说流行与顺口的,比较接近于口语的,我们称“俚语”、“熟语”、“谚语”、“俗话”;如果有典籍可考的,可以叫做“名言”;说出来让人非常振奋的,语惊四座的,叫做“警句”;说理的叫做“格言”;说得比较道学气叫做“箴言”。这些林林总总的名称,如果归类的话,我想把它简化一下,有一类叫做“成语”,有一类叫做“格言”。成语可以是很短的句子,有时是三个字、四个字,有时更长。成语大多表现一种形态或者事态,而格言常是比较长的一句话,往往是讲一个道理。比如说“张三李四”,它应该是一个成语,它没有什么道理,就是讲 “everybody”。可是如果你说“天下为公”,那就是有一个道理在里面,那就比较接近于“格言”。最有趣的一件事情,就是在我们这个时代,折旧率很快很高,可是呢,在折旧率这么高的现在,最贵的东西是什么?是古董。最流行的话是什么呢?成语嘛。成语我们每天一定要讲,而且个个人都在讲。简直不可一天不用。比如说“一言难尽”,你不用“一言难尽”你怎么说,比如你刚才好危险啊,到底发生什么事,你不说“一言难尽”,你不用“一言难尽”,却说“哎呀,不是一句话就能讲的清楚的啊”,果然是“一言难尽”啊,是不是。所以古人的话,古书里面留下来的话,不一定知识分子,普通人都会讲几百句,有些还会讲一些旧小说、地方戏里面的成语。古文字很简单,很扼要,很中肯,有的深入浅出,有的音调响亮,或者结构匀称,形象鲜明,千百年而不衰,一个民族愈讲愈顺口,愈写愈顺手,就成了成语。其时有些成语很多人使用的时候都不知道是怎么来的,这也没有关系,因为它已经成为成语了,不知道出处,没有妨碍,当然可以用。比如说老子《道德经》里面的话“天长地久”、“金玉满堂”、“出生入死”、“大器晚成”、“受宠若惊”、“和光同尘”、“玄之又玄”等等,这些都是《道德经》里来的,可是普通人都会讲“天长地久”,他也不会讲错,不会讲“天久地长”,为什么,平仄正好,平平仄仄,“天长地久”。许多成语有时候并不是四个字那么顺当,而是用久了之后自然就会简化,比如“道听途说”,本来是“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现在就是四个字“道听途说”。所以时光如一条大河,而语言如河滩上的沙,日磨月磋,就把一些语言磨去了棱角,剩下了光滑圆润的四个字,就是所谓成语。很多人认为,五四以后,我们废掉了文言,改用白话,原则上是如此,不过文言真正废掉了吗,真正完全没有用了吗?不然,文言还是留下来了,即便五四的时候那样的剧烈,要废去文言,都没有办法把文言完全从我们生活里面赶走,而是改变了身份,不是八股文,是以成语的身份流传了下来,仍然为我们的母语效力。成语简练工整,可以补白话文的不足,可以在白话的基调上把句法,或者把节奏收紧,不至于那么松懈,所以说成语加进来,加到文章、演讲里面来,一收一缩,一紧一松,骈散互济。我们下面再举一些例子。成语可以说是一个民族母语的智慧的结晶,因为我们心理的相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以世界各国的成语都有相通之处。英文中的成语我们就会想到用中文怎么说,最简单的比如说 “practice makes perfect”,我们的成语就是“熟能生巧”;“more haste,less speed”就是“欲速则不达”;“familiarity breeds contempt”就是“近之则不逊”;“constant dripping wears holes in stone”就是所谓的“滴水穿石”。还有的成语就太像了,令我怀疑,比如说“strike while the iron is hot”就是我们的“打铁趁热”嘛,那究竟是我们先说还是英国人先说,我也搞不清楚。还有一些就更可疑了,“he who rides a tiger is afraid to dismount”,谁骑了老虎就不敢下来不是“骑虎难下”吗?还有一句也很有趣的:“speak of the devil,and he is sure to appear”,“说曹操曹操就到”,这曹操恐怕是像“devil”一样。还有一个例子很有意思,希腊古代有一个大哲人、大学者亚里士多德,我们都知道, Aristotle,他讲过一句话,他说:“一只燕子还不能算是夏天,一个晴天也不能算。”他这个想法后来不知怎么变,变成了四个国家的成语。英文的我们比较熟悉:“one swallow does not make a summer”, “一燕不成夏”;西班牙人和英国人一样,也是说一只燕子不能成为夏天,和英国人同调,虽然他纬度比较低;而法人和意大利人则说一只燕子不能成为春天,这四个国家像在抬杠,我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不过好像都是从亚里士多德那里慢慢来的。成语在各个国家转来转去,像表亲、堂兄弟一样,都有点像。我再举一点,波兰人的成语和中国人的很不相同,不过我们一听呢,也会发出会心的微笑。波兰人说,“客人一小时见到的,比主人一年所见的更多”。这句话我们没有。波兰还有一句话,“至爱来自母亲,其次来自狗,最后来自情人”,诸位回家去想一想,到底你的狗对你重要些,还是你的情人,不过这句话很有趣,好像狗更重要。后来我翻书翻到波斯的成语,波斯有一些成语非常精彩,你一直埋怨没有鞋子可穿,直到有一天你看见一个人没有脚。你没有鞋子穿就很穷了,可是一个人连脚都没有,他是残缺的,那不是更不幸福吗?所以一个道理用渐进法或渐退法来讲,讲的很有趣。波斯人有这么几句话:“大鼓只能远听”,“蛇老被蛙欺”,还有一句话和中国一样,“一朝被蛇咬,从此怕见绳”;“一个人头愈大,他头痛时就愈头痛”;“在蚂蚁的家里,一滴露水就成了水灾”;“让他见识死亡,他就会安于发烧”;还有这几句很有趣,因为和他的生活有关系,所以他的举例、感兴就从生活里来,说“死亡是一头骆驼,会在每一家门口躺下”,当你倒霉了骆驼躺在你门口,可是你不要以为只有别家会发生,人人都免不了,所以死亡是头骆驼,会在家家门口躺下;“相信神明,但拴好你家的骆驼”,一方面要有信仰,一方面要务实;“小时偷鸡蛋,长大偷骆驼”,因为中东那一带要靠骆驼,所以它的成语就和骆驼发生关系,这些成语和格言就像天方夜谭里的那个小瓶子,把一个巨灵装在里面,把大道理装在一个小句子里面,一放出来,它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成语应该有三个条件,第一是简洁,第二是对称,第三是响亮悦耳。英文有一句话:“brevity is the soul of wit”,简洁乃妙想之灵魂,要短才行,所以灵感来的时候,像石火电光,一触即发,不能犹豫,不能修改,表现一言九鼎,肯定有力,如果一句话吞吞吐吐,小数点后面还跟了好多修正,那绝不能成为成语,所谓成语是带有一点点武断,非常简化,所以成语也好,格言也好,一定是个整数,不能够拖小数点,而且句子长了,就记不得,记不得就能流传,不能变成所谓proverb。第二个条件就是对称,那中国的方块字是最好用的,我们大而至一篇骈文,小而至一首律诗,甚至于一幅对联,都可以在对仗方面做到尽善尽美。所以成语就是在对称方面一种具体而微的,最精致的样品。比如我们说“门当户对”,“门当”,响亮的平声,“户对”,陡峭的仄声,而且“门”对“户”,“当”对“对”,“门当户对”,这是再稳健不过的一句话了。论绘画,有两句话:“曹衣出水,吴带当风”。曹仲达画的人物衣服都比较紧,结构比较紧练,那吴道子的人物则像风吹着衣带一样,而这两句话“曹衣出水,吴带当风”是妙对,只有中国语文才做的到,西方的语言当然也可以对仗,不过绝对没有中文方块字对的那么天造地设,比如说我们讲“张三李四”,英文大概会讲“Tom Dick and Henry”,Tom三个字母,Dick四个字母,Henry五个字母,越来越长,中间还要加个非用不可的连接词and,已经没有什么平衡可言了,可是我们讲“张三李四”,平平仄仄,多么的对仗。当然英文也有一些,比如说“like father,like son”,有其父必有其子”;“easy com,easy go”, 又如像夫妻关系,他说结婚了之后,“two is company,three is none”,这里的“company”是作伴,companionship,我怎么翻呢?翻成“两人成伴,三人就乱”。接着讲到第三点,第三点成语的条件就叫响亮、顺口、容易入耳。引用英文一句对偶,最简单的,以前小孩子不乖要打,“spare the rod and spoil the child”,省了棍子,就惯了孩子。“spare”和“spoil”是头韵,然后“rod”和“child”都以“d”结尾,声音有两次呼应,所以它声音好听,就能够传下去。再比如说“little stroke fell great oaks”,它的响亮就在“stroke”和“oak”是押韵的,没有这个押韵就不好听,就不成其为成语。四字成语是中国成语的基调,可以三个字,可以五个字,可四个字最简单,为什么呢?四个字正好是两对,对仗、响亮和简洁三个条件都有了。四字成语又可以分两对,有一对是散行的,像散文一样没有对仗,比如说“大器晚成”、“天下为公”、“一言难尽”;另一对是骈行的,就是有对仗的,比如说“千方百计”、“天经地义”、“花前月下”,大致讲来,中文四字成语最普遍的结构往往分成两组,前面两个字,后面两个字,其时可以散行的,也会用骈文来说,比如说“千军万马”,本来你可以说“千万军马”,意思就是军马很多,你讲“千军万马”其时不合逻辑的,一个兵要骑十匹马,怎么打仗,你倒过来“千马万军”,也不行。可是我们中文的美学就是不那么在乎逻辑,逻辑心照不宣,而语言要讲究响亮、对称、简洁,这种例子太多了。“千方百计”、“千锤百炼”、“千言万语”、“千钧一发”、“千年万载”、“千奇百怪”、“千头万绪”、“千辛万苦”、“千门万户”、“千真万确”、“千依百顺”、“千丝万缕”、“千呼万唤”、“万紫千红”,好多啊,几百句,可是例外当然还是有的,比方我们讲“山明水秀”,其实不太合理的,水可以很秀,水也可以反光,可以很明,天光云影,可是山体怎么会明呢?可是我们讲“山明水秀”一点不觉得反心,就是因为平平仄仄。我想了半天,四字成语里面只有一个成语最莫名其妙,就是“乱七八糟”。按照我们刚才讲的美学,应该讲“乱七糟八”,或者“七乱八糟”,可它偏偏更乱,它说“乱七八糟”,所以就是乱七八糟了。当然不限于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都可以。“无巧不成书”,五言;“无所不用其极”,六言;七言最多了,因为诗句都用七言,甚至于到庙里求签都用七言,“真金不怕火来烧”、“不到黄河心不死”;八言其实是四言的重复,“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那还是四言的演变。再接下来我就讲到新文学改用白话来写,不再用文言,可是文言的智慧、文言的语法却靠这么几千句的成语保留了下来,成为一笔非常丰富的遗产,这一大笔遗产不用缴税,也不用去兑现,口头笔下永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一笔现金,随时可用,用在白话文里可以润滑节奏,调剂句法,变化风格。我们不能想象一个作家写一篇文章完全不用成语,因为这样子他就要绕弯子把一个道理讲清楚,可是另一方面,也不能想象一个作家就靠用成语,甚至在紧要关头没有想象力,就把一切交给成语去应付,所以一位作家和成语的关系,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不能没有它,也不能完全靠它。这是我写作多年的一个基本的结论。

如果推陈出新活用成语,不一定要照搬,稍微变化一下,意义会更深一层。英国才子,唯美大师王尔德,他的诗,小说都好,最好的是喜剧。我翻译了他三个剧本,其中一部是《不可儿戏》,王尔德在戏中说,婚姻两个人太单调,三个人才为伴。有部《仲夏夜之梦》,台北上演的一个戏,不知是否是赖声川作的,被改成《仲夏夜之梦已》,有一次我翻王尔德的《不可儿戏》里面有个老处女,对牧师发生兴趣,经常给他暗示,若直译的话说你应该考虑结婚的事情了,你要是厌世者,我能理解。你要是厌女者我就不行了,什么是厌女者,还厌狗者,厌猫者呢。这里中文就很有用了,可以意译为一个人独善其身可以理解,独抱其身的话就有点莫名其妙了,正好就用上了。

我出了不少的书,往往是四个字的书,有本叫《含英吐华》,中文有句成语叫含英咀华,这是本专门讨论将英文诗翻译成中文,把英文吃进来,用中文翻译出来,换了一个字,就不是原来的意思了。原来英是指精英,精华的意思,现在扭曲了一下,就是指英文的意思。为我自己所用了。

我就把个人写的序收集成《井然有序》,这里的序就不再是秩序了,而是序言了。还有一篇散文《日不落家》,从英文来的,曾经大英帝国号称是日不落帝国,在太阳照到的任何一块土地上,都有英国的殖民地。我家的四个女儿,一个在美国,一个在加拿大,一个在英国读博士,一个在比利时考察市场。在世界的各地,无论太阳照在哪个角落,都有我一个女儿在,我就写了《日不落家》。其它书名四个字的,如《五陵少年》,《白玉苦瓜》,《青青边愁》,《分水岭上》,《隔水观音》,《五行无阻》,《隔水呼渡》。说明文言有它的好处,有它的生命,为我们的中文白话增加活力,提供帮助。因此我写的文章,有一个原则,无论是诗还是散文,当然基调是白话,需要节奏句法凝练时,采用一点文言,所以我相信有一种风格,白话为常,文言应变,后来又加了两句,俚语渐增,西语求新。文言文不是很拗口,高深,而是简炼,稳健,不是华词丽藻,而是言不虚发,词无浪费。譬如白玉苦瓜,现收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栩栩如生,很让人感动,写了首诗《白玉苦瓜》,想象当年的工匠一定是旁边放一只真的苦瓜,另外一边放着白玉,把它的精神移植到了白玉里面来,把它的意思注入到了假的苦瓜,假的是艺术品。

久朽了,你的前身,唉,久朽

为你换胎的那手,那巧腕

千万睐巧将你引渡

笑对灵魂在白玉里流转

一首歌,咏生命曾经是瓜而苦

被永恒引渡,成果而甘

最后两行,说的是艺术的场景就象是首歌,在赞美生命是苦的,可是因为有艺术,好象被永恒引渡过去了,于是就成为甘果,如果我用白话写就会不够婉转、不够凝炼,像这里一定要用四个字,而且音调要呼应。瓜、果、甘、苦要呼应,甘、苦是关键字眼,一定要在最后出现力量才能保持,这就是文言的句法,简练的中文才办得到。

好多年前,回到另外一个母校——厦门大学,旁边有个美丽的小岛鼓浪屿,当年离开大陆去香港,从此四十多年才回来,

“鼓浪屿鼓浪而去的浪子

清明节终于有岸可回头

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

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

一百六十海里的海峡,为何

渡了近半个世纪才到家?

四个字的句型非常稳健,关键就在转折处用虚词,衔接起来就有弹性了。

最后我们用四字句式,要推陈出新,不但在《诗经》里,老子《道德经》里,甚至四言诗句“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七言诗句,开头四字也是四句,是基本组织,要熟练掌握它,应用它,革新它。我早期受英文的影响,句法完整,中年后,再写散文,避免英文的格式,去英文化,翻译《梵高传》,改译了两万多字,不是翻译有错误,而是去掉了许多英文的语法。早期写诗,写散文,我就是大闹天宫的孙悟空,中年以后,就是唐僧的徒弟孙悟空,不象早年那样了。

成语和各种文类的的关系,值得我们思考一下。写诗需要独创,利用诗句的语法,求新,求变,可是最好不要原封照搬。小说的对话以人物的身份可以酌量用俚语,成语,但叙述的部分应该加以限制。戏剧台词为了顺口,容易懂,不妨用简洁明亮的成语,抽象生硬的名词用成语的短句来化解。散文是作家对人直接讲话,就象斯文人从容不迫地谈吐,用些成语是很自然的,论文是学者发言,需要字斟句酌,用成语高雅端庄一点,引经据典,骈行也无不可。杂文以短小精悍取胜,多用就会扯淡,费时。童话应该天真,最忌世故,所以少用短语。一篇中文的童话中描写中国的儿童,居然用英文的成语,真是不象话。翻译的文章用成语的话失去原文的意思。比如说,英文说出朝秦暮楚,暗渡陈舱就不像话了。看什么文类就应该如何应用。

在台湾很多作家也用成语,另外一些反对成语。应用成语很难避免中华典故,地理,历史上的,密不可分,最富于民族风味。翻译难翻,看一个作家翻译的文章,就知道他对中华文化的向心力如何。地理上乐不思蜀,终南捷径,四面楚歌,楚河汉界,夜郎自大,云雨巫山,逐鹿中原,朝秦暮楚,邯郸一梦,等等。象这样是和中国文化最接近的,因为有具体的落实的地理,历史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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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天,你是斑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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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一 十一月 27, 2006 1:32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好文章,转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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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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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十一月 29, 2006 7:39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感谢[b]博弈花时间贴出这篇长文。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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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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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三月 08, 2011 10:58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昨日有位朋友說一位加拿大的女孩在雜誌上發表了篇台灣經驗,
埋怨台中竟有些街道牌沒有英文, 我便想起這篇稿, 再翻出來瞧瞧.

以歐洲為中心的世界觀自十八世紀來主導著全世界,
一方面是歐洲的豐富, 一方面也是其他地區的落後導致.

當代漸起的是新的哲學角度, 儘量客觀的思想角度. 比如以黑人為
中心的哲學角度, 哲學家在美國漸漸出頭.

大陸的問題是不知道自己是什麼人, 自以為是中國人, 要西方不要干預
中國內政, 溯源, 中國內政早被干預個徹底, 拿了馬克思來替換所有
可能的中國原創力. 徹底的思想意識移植. 最為可惜的是, 經過大動亂的
培養, 中國仍舊沒有自我的哲學高度, 思想高度, 這裡的知識分子,
得空的時候, 也可以跳出框框為自己的大國文化冷靜客觀想想.

這也是我過去批評的"在中國沒有中國人". 至於加拿大的那個女孩(教師),
我的回答是: 她是個被寵壞了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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