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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随笔:历史的长镜头

星期三 六月 24, 2015 11:58 am



把文字版的贴在这里。


《大随笔:历史的长镜头》
第一部 文明的序曲
第一章 神一样的三皇

据说《史记》的第一篇本来是《三皇本纪》,遗失了。八百多年后,老爷子的后人司马贞认为“古今君臣宜应上自开辟,下讫当代,以为一家之首尾。”说得挺好,本来嘛,故事就该有头有尾,没有开天辟地的三皇,哪来五帝?
他说的三皇居然有两套班子,第一套是:伏羲,女娲和神农。这三位都是人民耳熟能详的大神。伏羲和女娲皆人首蛇身,外形比西游记还潮,所以他们是夫妻关系似乎别无选择。中国有许多地方有伏羲或者女娲娘娘庙,庙前立浮雕,浮雕上是两位大神的合影。一般夫妻合影不外头倚在一起,脸上流露我的爱情我做主的笑容,两位大神的合影很前卫,他们的尾巴缠绵在一起,幸福指数瞬间爆表。
神农也是神人,而不是“神奇的农民”,手中持一赭鞭,在植物上挥一挥就知道哪种草哪种木是药,哪种是毒药,功德无量啊。那鞭子现在不知道丢哪儿了,谁要是找到了,全世界的药厂都破产。我在药厂工作,知道做一个药有多麻烦,前后要四五年的时间,耗资数亿,还是美金。
小司马对伏羲情有独钟,把造字也算到伏羲头上(“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不管文字是不是仓颉造的,伏羲也不可能是始作俑者,否则两千年后的神农还用得着像个文盲似的结绳记事吗?
小司马还认为伏羲是位伟大的音乐家,他制造了35弦的乐器:瑟,据笔者所知,瑟的弦最多为25根。大才子李商隐写的“朦胧诗”《锦瑟》开篇第一句是“锦瑟无端五十弦”,别望文生义,李大才子并不是说他的瑟50根弦,而是说他的瑟断了,于是25加25,成了50弦。35根弦的瑟估计可以玩摇滚、爵士和蓝调了。
小司马对伏羲最牛叉的发明:八卦图虽有提及,但语焉不详,含糊其辞地说“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是陈述而不是描述。伏羲创八卦远比这个生动有趣,“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图书就是八卦,圣人就是伏羲。河是黄河,某日黄河跑出一匹龙马,马背上有图;洛是洛水,某日水出浮出一龟。水中有乌龟再正常不过了,不过这个乌龟不寻常,不寻呀常:它的背上有文字。伏羲把马图龟文都记下了,遂演八卦。没有《八卦》就没有《周易》,周文王也就不值一提了。众所周知,文王之所以留名青史,就是因为他“拘而演周易”。把文王双规的就是万恶的商纣王,详情后面再说。
《周易》有多伟大?没法说。举凡哲学、数理化都能往里套,而且越是科学解释不了的越容易往里套,所以研究《周易》里没有数理化背景的。钻研《周易》大发了的,一般都“通神明之德”,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唯独对眼前的事摸不准。
关于女娲,司马贞提到娘娘的丰功伟绩之一:补天,偏偏忘了更大的发明,这个发明是任何发明都无法媲美的:造人。她老人家开始时一板一眼地用泥巴捏小人,有鼻子有眼有腿有脚,其造型之生动天津泥人张肯定没法比,因为娘娘的作品一着地就会撒脚丫子跑,成了大活人。可是“捏造”的速度太慢,娘娘于是团了一个大泥团,用绳子在上面搓,顿时泥粒纷飞,就像刀削面入锅一般。那些泥粒一洛地也都成了人。从操作流程上看,捏的人肯定要精致得多,大帅哥大美女可能就是这么来的,那些一入人海就找不着的群众演员大概都是搓出来的。
司马贞的想法有些古怪,不晓得他为何对伏羲和女娲的最大贡献要么含糊其辞,要么选择性失忆。更有意思的是,女娲排在伏羲之后。伏羲可是娘生出来的,他的娘叫华胥。华胥有一次看见一串巨人脚印,好奇心起,跳房子似的在大脚印里跳来跳去。
夏天原贴咖啡豆
(连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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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六月 24, 2015 11:59 am    发表主题:    

跳的后果非常严重,或者说非常幸福,她怀孕了,儿子是伟大的伏羲。问题来了,华胥是女娲捏出来还是搓出来的?这就出现了“时差”,一个逻辑错误,一个因果的颠倒。也许司马贞压根就不相信女娲造人的传说,觉得“刀削面”造人法过于草率或是过于荒唐了?
如果司马贞后面没有提“三皇”的第二套班子,我对他的“学术选择”还是能够理解的。第二套“三皇”是天皇、地皇和人皇,很符合“和谐社会”的内涵,所谓天时、地利、人和嘛!只是“三皇”们的头有点多,天皇有十二个头,地皇有十一个头,人皇有九个头。这么多的头,一定思绪万千,千头万绪的说法是从这来的吗?希腊神话里也有许多多头的怪物,比如九头蛇怪赫克勒斯,不过那只是个神话,听听就过了,无需树碑立传。
司马迁肯定是不信这些东西的,老爷子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说:“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也。”从这句话里可以推测出,《史记》里原本就没有《三皇本纪》。司马贞被史家称为“小司马”,从姓氏看这个称谓没问题,从学术上看他有做玄幻小说家的潜质。唐代,那个伟大的时代,连志怪小说都空前繁荣,可司马贞的《三皇本纪》不能归入此列。小说需要描述,他的作品全是陈述,作为一个小说家他也不够格,不过《三皇本纪》作为一个远古的备忘录还是可以的。
其实“三皇”的说法有多种,司马贞把伏羲,女娲和神农作为“三个代表”还算靠谱。伏羲的故乡在大西北甘肃天水,天水现在一年一度都有伏羲的祭祀大典,只是司马贞似乎把别人的功劳按在伏羲头上了,比如“造书契,始制嫁娶”。
伏羲是七千年前的人,那时哪来的婚嫁?当时是母系社会,孩子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女孩看上哪个男孩,不需要媒人提亲,看对眼就做“桑林之合”,而且性伴侣不固定,女孩怀孕了,根本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生下的孩子归女方,没男人什么事,所以当时的家庭全是“单亲家庭“。婚姻慢慢成形要到两千年后的黄帝了,再过两千年,到了西周,伟大的周公才从理论上完善了婚姻制度,是为”六礼“,这个不急,后面再说。

伏羲之所以备受人民爱戴,除了超前卫的八卦图,他教会了人民很多东西,比如教民观星象,渔猎,养六畜,还有制琴瑟,教人民玩音乐,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他都照顾到了,他不是“三皇”谁是?
(连载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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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六月 24, 2015 12:00 pm    发表主题:    

至于他的蛇身人首造型,纯粹是《山海经》的“诽谤”,作为一个伟大的天文学家、哲学家、动物学家和音乐家,他根本就不需要以“奇装异服”来吸引眼球。
女娲娘娘有点难办,她老人家的功绩过于伟大,过于神奇,无法以常理度之。天漏,她补;没人,她造。仅从对人类的贡献而言,无出其右者。她老人家应该是“三皇”谁才NO 1才是。没有人,咱们什么都不用说了,我现在也不用辛苦地码字了;有人了,天漏不补,人也就像恐龙一样灭绝了,我也不用码字了。顺便说一句,女娲的故乡也是甘肃天水,她和伏羲两小无猜吗?对于这一点,我思绪万千,一头乱麻。我忽然想通了为什么司马贞绝口不提“女娲造人”了,因为在逻辑上讲不通。也罢,上古的事谁又能说得清?
神农爷爷也是够格的,他教会人民开荒种地,还有开发药物治病,是个伟大的农业学家和医药学家。
当时是怎样种地的呢?那时到处都是无所事事的荒地,野草疯长。神农号召大家玩火,把野草烧了,然后用石刀、石斧还有老人家发明的先进农具耒耜(这两字是“累死”的谐音,巧合吗?),开出地来。所谓“刀耕火种”就是这个意思。耒和耜据说是锹和犁铧的原型,起初是木质的,如《易经》所说“斫木为耜,揉木为耒”,后来有了铜,就鸟枪换炮了。野草的灰烬富含钾肥,没有人工化肥,庄稼欣欣向荣,而且是吃了放心的绿色食品。神农开辟了农业的新纪元,像袁隆平一样,培育了五谷作为食物来源,五谷是麻、黍、稷、麦、菽,另一说里稻取代麻,其实说“六谷”不就结了,非得“五”才顺口吗?那时人已经很多了,肉类满足不了食品需求,神农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
神农开发药物一开始风险极大,什么都亲口尝尝,死过好几回。这种舍生忘死的崇高就值得后人敬仰,他“专门利人,毫不利己,是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上天被他感动了,于是赐下一根神奇的赭鞭,从此以后神农才不用看见陌生的植物就咬一口。民以食为天,何况神农还兼顾了人民的医疗保健,其德高望重完全是民意的体现,是真正的“人大代表”,神农自己都不好意思不选自己做头领。不过说他老人家著有《本草经》一书,本人委实难以相信,理由和不信伏羲造书契一样:那时还没有文字啊,我不相信通过给绳子打结可以写出一本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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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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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六月 24, 2015 12:01 pm    发表主题:    

我家有很多麻绳,我也会打结,可我甚至不会用结表达“认识你,真好”如此简单的话来。
神农的出生和伏羲一样根正苗红。神农的母亲叫女登,她没有看见巨人脚印,所以她没有跳房子。其实也不能看见大脚印就跳的,如果是熊掌的印记,可能生下的就是“熊孩子”。女登的母亲在某个春风沉醉的夜晚,不知道为什么独自在湖边散步,也许是从“桑林”归来吧。如果她热爱音乐,身上可能携带一把不知道多少根弦的瑟,边走边唱摇滚:“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呢?”,唱着唱着,忽然感到头顶发热,一抬头看见半空中一双黄澄澄的龙眼正色迷迷地看着她。女登吓得掉头就跑,瑟也不要了,一路跑回家。那次对视的结果便是怀上儿子神农。远古圣人们的英雄母亲名字都留下了,而父亲无籍可考,这从另一面证实了母系社会浪漫史的萍水相逢属性。写史书的人已经被文化熏陶了,知道为尊者讳,所以不好意思说华胥和女登“自桑林返,乃生伏羲、神农”。
神农氏的丰功伟绩里,我们应该注意到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太重要了。它是火,而火与神农无关。
“三皇”的说法有六七种之多,无论谁“投票”,伏羲和神农都稳居其二(除了比赛谁头多的“天地人”外)另外的候选人有女娲,祝融,共工,黄帝和燧人氏。如果不把女娲当人看的话(这不是骂人话,而是她老人家做的都是神迹,而且非父母所生),那么这个位置应该给另外一个人,也许是一伙人。
这个人是燧人氏。这个名字很质朴,以至于不像一个人的名字,而像是一个同伙的名字。燧就是洞穴,燧人氏就是穴居人了。燧人氏的专利只有一个:钻木取火。
这项专利技术成型,也许真的不是一人所为,而是众多穴居人长期实践并且是偶然发现的结果。当时的情景有可能是这样的:石壁上光溜溜的,没地放贝壳,兽骨或者 鱼骨等珍贵首饰,于是穴居人就想做个家具。那时没有铁器,给木头打孔是件高难度的活,只能用削尖的木棒子在木块上钻。那得钻多长时间啊?木头不耐烦了,于是“着急上火”。看见木头冒火,穴居的先民们肯定吓坏了,丢下做了一半的家具就跑,心里直嘀咕:肿么啦?这种事再发生几次,穴居人就会从大吃一惊变成喜出望外。
(连载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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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六月 24, 2015 12:02 pm    发表主题:    

火把洞里的“家具“和”首饰“都烧光了,但把洞里的猎物烤熟了,满室生香,穴居人尝尝觉得味道好极了。现在的烤肉也许是远古的遗风吧?
火不仅改善了人民的饮食,还增强了人民体质。肉烧熟了,细菌也杀死了,生病的机会就少了,效果比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好多了。那时的人可生不起病,倒不是没钱(也确实没钱),而是没医生,普通的肠道感染就足以要命。“药物总监”神农要到三千年后才出生。
火还是文明的曙光,没有火,人类将永远生活在旧石器时代几百万年的漫漫长夜里。朱熹曾引用一位蜀地无名氏的名言: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作为一位儒家子弟他推崇这句“广告词”无可厚非。燧人氏不生火,那才叫万古如长夜呢!
有了火,很多东西就水到渠成。文化生活也丰富了,陶器也诞生了,接着铜器也诞生了。
没有火的夜晚是寂寞的夜晚,天一黑除了睡觉别无选择。当然也可以躺在草地上欣赏一下星星,不是数星星,那时人不识数。有人说神农时人们才学会结绳记事,我不这么认为。虽说那时人们还不会制作麻绳,但天然“绳子”,也就是蔓藤多的是。大事系大结,小事系小结,这种方式不要多少技术含量,用不着麻烦神农吧?老人家已经够操心的了。
当时保存火种唯一的办法就是在遮风挡雨处建一火塘,这一习俗至今仍在边远地区被原汁原味地保存下来。
火塘的好处太多了,除了烤肉烤红薯(如果有的话),取暖外,也提供了大家一个社交场所。大家手牵着手,蹦蹦跳跳,那可能就是原始的舞蹈。有人说舞蹈起源于祭神大典,我觉得大典上的舞蹈已经接近于杨丽萍的现代舞,火塘边无拘无束的“舞蹈”也许更朴素,更原型化。很难想象,蹦蹦跳跳的人们会一声不吭,怎么着 也得吼几嗓子吧?那些无意义欢快的吼声,也许正是诗歌的起源。
《诗经》很多诗质朴得让人想哭,比如说“林有朴樕,野有死鹿”,朴樕就是小树,充斥着大量的语气词“兮”字,我疑心这是喊岔气的尾音。鲁 迅先生认为诗歌诞生于劳动时喊号子,也算一解,不过喊号子好像没有进化,一直都是“唉嗨,唉嗨嗨”,如果不是这么喊的,还哼着小调,那说明他们不在劳动,而是从事文娱活动。
(连载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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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六月 24, 2015 12:03 pm    发表主题:    

我这里谈的是火塘,关于诗歌和舞蹈的起源就不多做考证了,反正火塘就是好,就是呀个好。
火塘边看对眼了的,还可以牵着手进小树林,没人觉得尴尬。不过进林子要小心些,当心踩着别人。人学会不好意思,是在衣服出现之后,是在圣人出现之后。圣人们峨冠博带,穿得严严实实的,说“非礼勿视”。 “林中有小树”那首诗我后面还会提,圣人们对这首简单而生猛情诗的解读实在别开生面,让人目瞪口呆。
建火塘需要泥巴和石头,这两样东西导致了陶器和金属铜的诞生。
先民们发现有些泥巴烘烤之后变得很结实,于是有意识地把泥巴捏成各种容器形状,便有了罐子,以及瓢盆碗之类的器皿。罐子可以烧水,也可以炖肉,做杂粮粥, 煮野果汤,饮食文明开始萌芽了。我甚至怀疑那也是酒诞生的时候,而不用把版权归给六千年后的杜康。因为煮熟的杂粮野果很容易发酵,吃剩下的放几天不就成酒了吗?先民喝了这种很原始但是不含工业酒精的酒觉得很爽,就更喜欢蹦跳和吼叫了,这大概是借酒助兴最直接的体现,不像后来的不肖子孙们把借酒助兴变成潜规则的游戏。 关于酒的起源,纯属笔者猜测而已,不需当真。笔者自制过葡萄酒,有酒味,味道不咋地,燧人氏的酒估计也高明不到哪里去。您愿意相信是杜康发明了酒,就继续信着,我情愿相信杜康提高了酒的品质,而不是酒的发明者,就像伟大的艺术家皇帝宋徽宗把源于唐朝的斗茶搞成宋代的茶百戏一样。
那时的陶器很粗糙,吸水性很强,一罐水,人喝一半,罐子喝一半。有多粗糙你看看现在的砖就知道,砖就是原始的陶器,而且是唯一没有进化的陶器。青瓦也是陶器,后来有了琉璃瓦。琉璃瓦就是加了釉的瓦,著名的唐三彩就采用了加釉工艺,所以唐三彩是陶器而不是瓷器。精致些的,不是那么能“喝水”的陶器出现还要再过五千年,在黄帝时代才有。
现在出土的粗陶至少有上万年的历史,比如2004年在江西出土的陶器据说是一万三千年前的文物,属实的话,燧人氏的年纪起码要再加三千年。
火塘边的泥巴走进了文明,经过不知道多长时间的漫长等待,石头也闪亮登场了。石头是矿石,烤的时间长了,先民们发现石头流出了黄色的汁水,那就是黄铜或者红铜,
取决于纯度高低,纯的是红铜,不够纯的是黄铜。
(连载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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