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浦

再一种支持和理解

星期五 二月 19, 2010 1:37 pm



同样把网友的网名略去——

赵先生:你好。关于你和艾氏的改编权纠纷,我认为艾氏违约了,你完全可以起诉她。证据就是你和她之间的电邮以及她这两天在新浪艾园写的文章。建议:可以请公证机构公证她在艾园的“贪心不足蛇吞象的文章,作为证据使用。
艾氏以为口头承诺不算数,还撰文嘲笑你,对这种行径,我们看不下去,所以给了上述建议。

给艾傻上堂诚信课
有网友说艾傻最近又在长篇大论,让我去看看笑话,于是我比较严肃地浏览了一个长篇笑话。
和以往的笑话相似,艾傻依然全方位地展示了其粗莽、缺乏教养的刻毒嘴脸。比如,和人论战,除了骂人白痴外,遇到年纪大的,就会挑衅别人的年纪。在这里我要先教一句给艾傻,知不知道有句古话:老吾老及人之老?如果不知,上网查查。将来你也会老的,除非你就打算再活个一年半载的就去见阎王,否则你都无法笑傲你的年龄,懂不?
艾傻拉拉杂杂一通话,我给它删繁就简、去伪存真,理清了一个事情的原委:
某年艾傻因为赵先生的一篇博文和赵先生联系上了,后来二人谈了改编的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赵先生发书面合同要求艾傻签字的时候,艾傻反悔了。有艾傻的原话为证:我当即回了他一封电邮:“我是有过口头承诺,我甚至提议先由我签字,再寄给你,你只需给我一个你签字后的扫描件就可以,如果你当时答应,你早就拿到你想要的合同了, 所以只能说是你自己选择了这个结果. ”
艾傻还说:我只能说,赵燮雨这人太蠢了,你还没拿到我的签字,你发的是哪门子的脾气呢?你以为我是吓大的?艾傻以为,它只要没在合同上签字,就可以不守承诺。看到这儿,我觉得很有必要给艾傻上上诚信课。
所谓诚信,也就是诚实信用,可以说是人类文明社会君临一切的社会规则,应当受到全社会人的尊重和遵守。讲求诚实信用,交易安全才有保障,所以诚信原则也是各国法律所秉承的原则。古人说得好:一诺千金,还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都在说明一个道理:遵守承诺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是成为君子的底线,只有小人才出尔反尔,不讲诚信。
在艾傻与赵先生的是非中,很显然,艾傻不遵守承诺了,还振振有辞、得意洋洋地辩解:我虽然口头承诺了,但我还没在合同上签字,所以可以不算数。而且还因此嘲笑赵先生很蠢。真真是恬不知耻啊。
看来,艾傻不仅不知耻,还相当法盲。艾傻和赵先生之间为改编权一事,互通了邮件,并通过邮件达成了一致意见,说明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合同关系,那些个电邮就可以作为佐证,包括艾傻的吞象系列,也将成为艾傻不信守承诺的强有力的证据。赵先生拿着电邮和艾傻的博文,完全可以让艾傻吃官司赔钱。到时艾傻你可不要把吞象系列撤掉哦,我们可都给你存了照了,赵先生有需要,我们会提供出来为他作证的。除非你改过自新,写博文向赵先生道个歉,认个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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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二月 19, 2010 1:47 pm    发表主题:    

我为什么不去提起诉讼呢----在美国伊妹儿是可以作为正式公函的。

因为首先是没有起诉对象。

艾米不是一个真实的姓名。网友们注意到了没有?她始终没有提供过任何线索关于她个人经历。黄颜也是如此。

艾米和国内出版社出版《山楂树之恋》签约的时候用的甚至于不是艾米这个笔名,而是另外一个名字也可以说是代号飞星。

通常作者可以用笔名发表作品出版作品,但是一旦是公开出版绝对不会如此包裹得紧腾腾地生怕别人知道她们的真名实姓。

如果从法律层面考量,一份诉状没有真名实姓是要闹笑话的。对于法人也是如此,你不能去控告某法人的产品质量问题,如果这个法人的地址是某信箱的话。

当然,我懒得再去和这位北美女作家争辩——因为已经毫无意义。

至于《山楂树之恋》戏曲剧本就放在我的箱子里了,这无所谓啊。我又不会在一棵山楂树上吊死,只是觉得埋在树下面的老三太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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