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衣更尽人一生

星期二 九月 12, 2006 6:24 am



小引:人 要 衣 装

“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句古话很真实地告诉我们:一个人不管长相如何,合身的服装搭配也会使他增色不少。换现代时尚的词语表达就是“人要包装”,演员明星是精装作品,老板总裁是大师名作,各色职领都是特制包装,这样无非要达到与众不同,视觉冲击,身份识别等效果。

由此可见,服装就是人的外包装,这个外包装可是千千变化啊。面料有贵贱、做工有粗细、品牌有大小、商口有进出等等,都决定这包装的价值。然而不是价值越高的包装就越好,什么样的人就应该什么样的包装,最重要的还是合不合身、衬不衬人,所有的尺度都应以“适可”而止。胖的别裹紧的,瘦的别套肥的,绣花枕可别用稻草包……

吃穿住行,这是人的日常生活。以前我们主张的是吃饱穿暖,现在我们歌唱的是吃好穿崭。除了吃,穿也是人们生活的头等大事。这件大事随着生活条件的升高而地位显著,一些攀比也随之膨胀,一些灵魂逍遥在服装之内……

无论怎么说,和说什么,衣装总是没有错的,人们不要脸皮也不会不要衣。且不看衣在大众身上的变化,请回首想想自己的身上曾经脱换多少装。

昨夜席风躺下,忽又想起自己童年的衣服,而今已不再穿二身衣服更不用说补过丁的,多少叫人心头感慨万端。于是,生出要写这篇文章的念头,与张爱玲相比,我们是截然不同的经历,却有着某种相同的情形,这也给了我写这文章一股小劲。


一、现在衣行

Hill说,你今天好漂亮!漂亮的黑裙子和漂亮的项链!很搭配!

窃喜!这样用心的搭配还是第一次。偶然地买这条黑裙子,又偶然地看到镶绿色水钻的黑戒指,于是找相同色彩的耳钉和相配的项链,全囊括了下来,觉得很适合黑裙,遗憾的是没有同款的手链。过了几天在另一家饰品店,看到了同一个牌子的配套的手链,心动不如行动,马上纳为己有。可以说,这是比较完美的搭配,个人很满意哦!

以目前的状况,我对穿着没有过高要求,但一定要适合。适合不分贵贱,适合是以变应不变。

夏天的时候,我穿了件米色纤维料半透明的长袖,有个女孩问我这衣服是不是很贵,她觉得这是比较时尚的款料,应该不便宜。我不知道怎么说好,只是付之一笑,并说了声谢谢。后来我告诉同学,这衣服是一年前反季时买的,才……我伸出一只手,张开五指。

比较贵的衣服都是近几年添置的,可能在人家衣柜里也算不上什么了,但于我,买的时候还是有一点点心疼,所以相对要慎重些。前年的冬天,我跑遍整个暨阳城,都很失望,觉得那么多衣服没一件适合我的。也是很偶然,丽说要为儿子买袜子,一起去逛楼下的街。这一逛却让我遇上了平生最昂贵的大衣。因为店主原在杭城商场做过生意,刚搬到这里一个月,生意清淡,又到了年边,店里的衣服都比较有品味,看上去还是有档次的。我先打听价格,觉得有些贵,心便犹豫起来。店主说,你穿穿看吧,这大衣好些人看上就是号子小了点,你要是能穿,价格好商量的。我想试就试吧,衣服要试了才知道合不合身。穿好衣服,站在镜前一看,果然很有味道,特别是那根温柔的毛领,增添了几分高贵的气质。心里的喜爱也不断在上升,暗下决心要它了。经和店主一番协商,我以500-200的价得到了心爱的大衣。由于它的颜色属于咖啡色里比较嫩气的一种,又不失典雅,以致初春去公司面试时,被人怀疑我有什么样的背景,颇有出身不凡的气态。这就是服装给的假象。

有时候有心和无心总爱串位,有心买衣衣不身,无心寻衣衣合心。皮皮尚小,出去逛街也少了,但只要出去总会不经意地走进服装店,哪怕不买看看也很养眼。在很偏静的一条马路上有一家小店,里面的衣服都是韩版的,我看了一下,并没有我一见钟情式的衣裙。店主说,你看上了试试看哦。呵呵,试试看,好!挑了一条淡藏青的连衣裙,上身一照镜子,大圆领口和上腰间米黄色的绸缎,把一种精神给提了起来,使整个深沉色的画面,显得生动和灵气。那次同学还说:你这条裙子挂在寝室,也没啥好看的,可那天我远远看见你撑着伞走过来时,感觉好有气质哦,真的很不一样,走近才知是你呢。好衣难得,衬你人的衣更难得。

量身定做,固然能大致上保证衣服对你的合身度,但我想说,现在我们要用身去选择衣服了。个体裁缝师已纷纷抛弃旧碗,而另谋他生。而服装在全球早已开始互相流动,进口还是外贸,实质上已没了国籍,有也是一个商标,是商人赚钱的手段。所以十来年了,我基本不再去做衣,只喜欢买衣,我常对朋友说,买衣是我选择别人,做衣是别人选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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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
五品知州
(再努力一把就是四品大员了!)
五品知州<BR>(再努力一把就是四品大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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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十月 13, 2006 10:22 am    发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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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衣不我择时:红格子年代

我只知道那时候还没有读书,根据一些还穿开档裤和还能裸体的记忆,那应该是五岁到八岁这样的年龄段吧,我的衣服虽然不多却都是新的。母亲喜欢给我穿红的、格子的,那时布印技术还不发达,所以花布很少见,可能也只有被面上印大花朵。母亲自己也喜欢漂亮,我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她自然要在我身上打扮了。

每年换季时,家里都会请来裁缝师傅,几天里把全家人的衣服都做了。正是长身体的孩子,父母都要求把衣服做大做长的,我的衣服每次新穿时袖子都要盖住手指,不得不卷起袖口和裤脚管。第二年穿的时候才差不多合身,到第三年基本上要显得小了,第四年可能还穿的话,袖口就接一块多余的布,长身子的时候一般都是竖向发展,所以身子部位是大不到哪里的。我的裤子特别容易破,膝盖和屁股处一不小心就磨破了,这样母亲的针线活又多了起来。母亲也在手工业社做过活,但她不会裁缝,家里的缝纫机,只用来做最简单的缝补,基本上妈妈还是用手。

我现在才明白,在那样的年代,在农村里,哪怕你有钱,也买不到现成的衣服,只有买布自己做,也没有私人开的布衣店,都是请人家上门来做衣服,为了节约和方便,大家都是季节性地集中做一次衣服,也没有想要多好看,都认为“破一点没关系,只要整洁”。生活的朴素和简洁,原来都是环境所需,就像现在要你穿补过丁的衣服,自己不在意,人家还得怀疑你是不是哪根经不对了呢。有一次,一位阿姨问我一个小伙子穿的名牌上衣是不是反穿了,我说这是时尚设计这么穿的。你看我最近也买了一条补过丁的牛仔裤,怀旧复古,这是当今社会时尚的又一个潮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已不能体会那种苍桑岁月的生活了,没有的东西总是充满新鲜感,猎奇的心理无疑给商机增加了很大的空间。

真遗憾没有保存几件小时候的衣服。要是今天穿在皮皮身上,一定非常有味道。我特别想念那些红绸缎的裙子,那是他后来的老婆我叫阿姨的人做的,因为关系还维持着旧情,他们有个服装加工厂,有很多零头布,做几条小裙子是举手之劳,又能在照顾我的情份上说过去,当然有必要啦。我确实也很喜欢,虽然我极不喜欢这个女人,我觉得她很可怕,她的脸白得没有一点血气,但我喜欢裙子,在村子里能穿那样的裙子的孩子并不多,那时我还有一点点幸福的感觉,我还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大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只要不挨骂不挨饿有的穿,就可以无忧无虑了。

母亲有一件小棉袄,大概是结婚的时候办的,我好喜欢甚至非常羡慕,心里面特别也想要这样的棉袄。当然我不能开口向家里要这样那样,因为我要做一个乖孩子,我要比别人更乖,才能证明我是这个家的孩子,这样每次哥哥们向父母要求这个那个时,母亲总夸我最听话,一点要求也没有。为了对得起这一声夸奖,我保持了我的沉默,锁住了内心的需求,直到今天我对这个家依然如此。母亲的小棉袄后来是怎么到我身上的,我记不起来了,我想可能是母亲觉得我的身体正好合得上她的棉袄了,而她自己也已厌倦了它,或者是觉得我更需要吧,可是现在我真的没有想起穿棉袄时的感觉,却只有羡慕时的那份心情。也许有些东西得到不如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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