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浦

电影<梅兰芳>的社会危害性

星期二 一月 20, 2009 10:47 am



历史是过去时.我们了解历史,是通过亲历者或后人对已过去的事情和人物的记述。虽然,记述者的信仰、思想、,观点、倾向各不相同,但尊重史实是做人的起码准则。.现在了解中国京剧历史,了解梅派剧历史的人不会太多,看过齐如山全集或有关文章者恐怕更是少之又少。有相当多的人对这段历史的了解,仅限于这部影片。这样,被电影<梅兰芳>刻意歪曲的历史,就会误导观众,使谬种流传,贻害社会。

欺世盗名

欺世盗名四字对电影<梅兰芳>来讲是再恰当不过的了。齐如山先生对梅派剧目的创新;对梅兰芳表演艺术风格的形成;对梅派剧目的剧作、导演;对梅派剧走出国门;对中国京剧的理论研究均做出卓越的贡献。齐老先生既没招你也没惹你。而该片却对其极尽污蔑,诽谤之能事。这仅只是为了个人的名与利。真是把欺世盗名做到极至。这和该片的导演的劣根性恐怕是一脉相承的。

和谐中的噪音

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是全国人民的愿望。齐如山先生亲属的第二代中,有十余人在解放前后从欧美学成回国。他们中有学者院士、教授、研究员、总工程师…….为新中国的建设做出了贡献。第三代更是教授、博导、研究员人才辈出。现在第四代中不乏高学历的社会精英。可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但是,中国的知识份子历来重视操守,看重气节。可谓”士可杀,不可辱”。对分布在祖国大陆、港台及欧美各地的齐氏后人,都感到内心被深深地伤害了。特别是在台湾的齐氏后人总感觉齐如山先生遭到如此诽谤、污蔑,是因为他去了台湾所致,而心存芥蒂。齐氏后人一致认为把影片<梅兰芳>看成是发生于是2008年的一次严重的人权事件。影片<梅兰芳>伤害的不仅仅是齐氏后人,它与国家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相悖。

给审片者的建言

故事片顾名思义,是编剧、导演创作的故事。只要不触及政治的、道德的底线,无论艺术水准优劣,尽可通过发行。但是,像<梅兰芳>这样,主要角色采用实名制,主要故事情节均有据可查,包含传记片元素的故事片。 则应持较慎重的态度,应事先对有关背景材料、人物关系,做足功课。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使欺世盗名者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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