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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冯绍峰和李光洁兼谈李光洁的前路(6)

星期二 十一月 11, 2008 10:46 am



这一次来说形象。怎么说好呢?冯绍峰和李光洁的形象都属上乘。硬要比较,恐怕说春兰秋菊各擅胜场。一个属于清秀型一个属于耐看型。但真的很难比较——因为清秀不等于不耐看,耐看不等于不清秀。

好啦,不说讨人喜欢能够在银幕上屏幕上相当长久地扮演青年角色的两位。

好莱坞盛行改头换面风。连得国内也竞起效仿。具体说到人和事,就是找一个突破口——以一种不常见的形象特别是自毁形象的方式来引起注意,主要是引起评委和娱记的关注。

你还别说,这种方式在好莱坞往往很奏效。比如,小李奥的奥斯卡第一次提名就是他在《恋恋情深》里演的弱智儿,小小年纪就有了一次最佳男配角提名。还压倒了男主角好莱坞怪才近来演海盗出了名那位。

再比如,布莱德皮特老是以性感出镜。可他的唯一一次奥斯卡提名最佳男配角也是因为演了一个斜眼的精神病人。

这种情况拿国内的例子来说比如有赵薇在《姨妈的后现代生活》里演的那个姨妈的女儿。东北小镇上的人,一付女混混儿的样子,倒也非常出彩。就说已经贵为国际大影星的章子怡小姐,她的一次提名获奖经历就是《茉莉花》里的角色。起先出场时还看着可以,后来大了肚子在雨中莫名其妙地挣扎时的那付邋遢相简直叫人不堪忍受。可就这样“演技”据说就出来啦——哈哈!

说这么些例子,是不是也要那两位帅哥自毁形象呢?恰恰相反,绝对不!好好珍惜自己的银幕屏幕形象,绝对不要去出演面目可憎(仅仅说的是脸面身段之类的形象概念)的这类角色。没有必要,由此得来的提名和颁奖也不值得效仿。一定要珍惜爹妈给的这张脸蛋。

未完待续,下一次说另外一种面目可憎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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