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浦
到底谁应该拥有《山楂树之恋》的版权?(尾声)
星期六 六月 14, 2008 4:16 pm
翻翻最早的帖子,追根寻源就很容易发现《山楂树之恋》不单是明着写过艾米静秋两人版权所有,而且还有过作者艾米原作者静秋的自供。
可见,问题是很清楚的。艾米肯定就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有一个范本蓝本。并且照搬了原作里的所有对话。只是到最后成名时艾米只写上了一个人的名字——而这只剩下的艾米两个字绝对不包容静秋在内。
我们可以设想静秋她出于某种原因——感谢艾米答谢艾米或者她本来就和艾米或者和艾米的老公黄颜有着某种不很为人们熟知或者已经为读者揭秘的相熟关系,而自动放弃自愿放弃。这也容不得任何人来越俎代庖。不是总有人跳出来说我怎么怎么的?
但是,这个但是有着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可能是不是“但是”,就是在静秋的原作之前也就是说在静秋这位原作者之前更有着一个“原作”——那个军用包里的日记本子,有着一位原作者。
千万不要以为只有贴在网上只有写成小说字样才是版权保护的范畴。凡是写在纸上成文的东西凡是口头述说并能因此复制的东东都在版权保护之列。
多少年之后,人们可以忘记山楂树,但是人们最最不会忘记的是老三写下的那句话——他在一个日记本的扉页上写着:“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
艾米她自己亲自到南村坪采风去了吗?没有!艾米她自己经历了那种黑五类子女特别是女青少年的处境吗?没有!艾米她自己倾听了老三的肺腑之言吗?绝对没有!绝对没有!!!
如是,你还能说艾米是那本小说《山楂树之恋》唯一的作者唯一的版权拥有人吗?绝对不能!
不否认艾米对山楂的功绩——包括她的慧眼她的“威胁”当然包括她的文采。但是确切地估计,至少把艾米静秋老三三位说成三足鼎立是不冤枉的。
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
一, 艾米良心发现,承认事实(其实好多事实都是她自己早就提供了的承认了的,尽管她可能她那时候意识不到山楂居然那么丰收);
二, 静秋勇于拉破面子,破除那种情面观点说出真话。尤其是她应当站在老三的立场上好好地为老三正名证明,决不能抹煞老三的文字功绩。这才是真正的爱老三,真正地怀念老三把老三铭记在自己的心里。相信她一定会同意我所说的假如小说作者是静秋老三决无异议但是如果只署艾米一人之名老三他一定会有话要说。
三, 老三遗属出来说明真相——有这么一本记录了老三静秋恋情的日记本。老四他一定还能够说出基本内容包括那句会流传千古的“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
进一步的问题是共和联动出版社可以以版权所属不明为由宣布那份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进一步追索版权转让费用至少停止支付后续的付款包括电视连续剧等一切涉及版权问题的费用在内。
这才是艾米她痛恨我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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