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30日)四川省防震减灾规划(漂亮)
星期日 六月 01, 2008 7:35 pm
四川省防震减灾规划
(1999年12月30日)
(川府发[1999]71号)
一、总 论
四川省防震减灾规划是省政府全面统一部署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从全省防震减灾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提出的战略性蓝图,是各级政府依法加强领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总框架,是21世纪前20年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
四川省是地震灾害频繁而严重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为此,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防震减灾现状制定。
本规划由各级政府分阶段组织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坚定不移地走综合防御减灾的道路。
(二)按照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以及四川省国民经济跨世纪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的发展。
(三)坚持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作用,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依法防震减灾。
(四)坚持与《中国防震减灾“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纲要》、
《四川省防震减灾十年目标实施纲要和计划》相衔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优先抓好对全省防震减灾有影响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的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较短时期内有所突破。
(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科技与防震减灾事业更加紧密的结合,努力研究解决防震减灾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难题,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提高防震减灾的综合防御能力。
(六)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增强其预测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七)坚持依靠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多渠道筹集防震减灾资金。
(八)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加强国内国际地震科技合作交流。
三、工作现状
(一)自然地理概况。
四川省位于我国内陆腹地,东西长1705公里,南北宽921公里;面积约为48.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面积的5%、辖成都等21个市、地、州,共180个县(市、区)。1998年末,总人口8493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8%。
四川地势西高东低,大体分为川西北高原、四川盆地及其间的盆周山区三个部分。四川西部属于青藏高原的一部分,分布着活动较强的地质断裂带,这些活动断裂带控制了西部地区的主要强地震带、主要活动断裂带有:甘孜一玉树断裂带,鲜水河断裂带,安宁河一则木河断裂带。岷江和虎牙断裂带,龙门山断裂带,金沙江断裂带,理塘断裂带,马边一云南盐津断裂带等。全省约有95%以上的强地震发生在这些断裂带上。90%的强震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甘孜、阿坝、凉山为主的西部地区。
(二)地震活动情况和未来震害预测。
四川位于我国大南北地震带中段,是一个多地震的省份。据史料记载和现代地震仪器观测记录,从公元前26年至今,四JIr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230多次,其中6~6.9级地震49次,7级以上地震19次,居全国第五位。
四川地震活动强度大、频度高、分布广、震源浅、灾害重。仅建国以来50年,地震造成3600余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0多亿元(按当时价)。根据中国第3代地震烈度区划图展示,全省有70个县(市)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及其以上的高烈度区,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50%,区内居住人口占全省总人数的45%。
本世纪以来,四川共发生8次7级以上地震,平均每13年发生1次7级地震。1976年松潘、平武7.2级地震以后,四川已有23年未发生7级以上地震,根据地震活动规律,估计今后20年内四川有可能发生多次破坏性地震。
1996年2月,国家将我省中西部至云南东部地区、甘肃—青海—四川交界地区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后;台网观测密度不够,分布不尽合理;地震台站观测环境受到干扰和影响;通讯、数据处理技术系统、信息技术系统、会商系统也不适应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
(三)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和一些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完善。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社会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和广大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还很薄弱。
(五)防震减灾工作投入力度不够,发展后劲不足。震后救灾、重建工作体系尚未建立完善,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研究开发的管理、协调、组织作用还未有效发挥。
四、奋斗目标
(一)2001—2010年奋斗目标。
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法制建设、科技进步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成都、自贡、攀枝花、雅安、西昌、康定、马尔康等城市和成都一宜宾、广元一乐山沿线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2001~2005年,重点使成都、自贡、德阳、绵阳、攀枝花、西昌、康定、马尔康等城市和成都—绵阳沿线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2006~2010年,重点使雅安、宜宾、广元、内江、乐山等城市和甘孜、阿坝、凉山、雅安的部分地区,以及成都一乐山,成都一宜宾、广元一绵阳沿线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二)2011~2020年的奋斗目标。
在前10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加大法制建设和科技进步力度,使成都、自贡、德阳、绵阳、攀枝花、雅安、广元、乐山、宜宾、内江、西昌、康定、马尔康等城市及其沿线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等地区基本具备防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并使其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也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五、发展方向及主要任务
(一)加强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正)》,进一步加强配套性法规建设,建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震工作。
(二)坚持走综合防御减灾的道路。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防震减灾工作需要,相对科学合理的地震趋势判定和震害预测快速评估系统。切实推进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与应用,使防震减灾能力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基本相适应。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全面加强包括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恢复重建在内的防震减灾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经费投人渠道。防震减灾工作应纳人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使防震减灾工作与国民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的经费渠道,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投资体系,整体推进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保证防震减灾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技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完成对成都、自贡、西昌地震遥测台网的数字化改造,提高地震速报和编目定位精度;完成国家地震前兆基本台网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前兆台网数字化、综合化技术改造,切实提高监测能力:适度增大前兆台网的密度,使台站分布更趋合理;完成全省测震和地震前兆观测数据库、计算机网络、数据分析处理系统、震情会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震情分析预报智能化决策系统的建设;建成省级和12个市、地、州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流动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建成由国家地震监测基本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的全省地震监测网络。各项目建设所需投资,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
(六)加强工程抗震设防。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和处于地震烈度Ⅵ度及Ⅵ度以上的城市及独立工矿区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完善和加强抗震设计、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制度,确保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经济发达地区的村镇建设中的公共工程和生产建筑工程以及村民住宅工程应逐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市、大中型独立工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完成抗震防灾专业规划,并付诸实施;制订一批抗震工作法规性文件,做到抗震管理系统化、规范化;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全省工程抗震鉴定、加固、抗震设计规范和震时抗震抢修、震后恢复重建的实施办法;搞好新建大中型重点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加强高层建筑物抗震设防的研究,做好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及抗震加固工作。
(七)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综合防御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开展强震短期预测,提高短期强震预测水平,适时修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地震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指挥决策的科学水平;建立科学的地震趋势判定和震害预测、快速评估的网络信息系统;健全完善救灾体系,建立救灾网络信息系统。
(八)重视国土、城乡建设防震减灾规划工作。要十分重视和加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中的防震减灾工作,将防震减灾纳入国土、城乡建设规划,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九)抓好综合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推广自贡市防震减灾示范区和汶川县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区的经验,把成都、绵阳、西昌、石棉建成象自贡、汶川一样适合我省省情、震情的综合防震减灾示范区,提高全省综合防震减灾的能力。
(十)推进防震减灾科学技术进步。建立布局合理、科技含量较高的四川省地震监测技术系统、信息资料传递处理及现代化通讯系统;完成地震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地震应急信息高速、高效处理。提高应急指挥决策的科学水平;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攻关,争取在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开展隔震技术、建筑减灾装置、工程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等研究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使其适用化;开展预震系统研究,特别是大城市和重点生命线工程枢纽部位的预震研究;进一步扩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借鉴和学习国外防震减灾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培养一大批各层次专门人才的激励机制。
(十一)建立四川省地震灾害“有限法定”的保险机制。2002年前积极争取在我省开办商业性地震保险试点。2005年前尝试在我省推出有限法定的地震保险制度。2010年前作好逐步减少财政赈灾份额并提高其效率的规划工作。2020年前在我省实行全面法定的地震保险制度。
(十二)加强社会主义相神文明建设。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部和职工,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增强对防震减灾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保障防震减灾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正)》等法律、法规,名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特别要做好规划的统筹衔接和财力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的落实。
(二)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正)》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增强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健全法规体系,加强配套法规建设。严格执法,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使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法制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项目设计中,要依法充分考虑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对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不进行抗震设防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按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常持久,科学求实”原则和“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方针,做好常规宣传、强化宣传和震时宣传(应急和救灾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减灾知识水平;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宣传组织网络,使防震减灾知识通过现代化媒体迅速传播,为广大民众所掌握和应用;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制定宣传计划,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多形式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中小学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四)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坚持国家、地方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防震减灾建设资金。国家防震减灾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地方按比例配套资金。地方性的建设项目,由地方负责投入。为企业服务的地震监测台网,由有关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对防震减灾投入作长期安排,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经费渠道的意见》,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促进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协调发展。
(五)加强检查和监督。
各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抓紧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制定的防震减灾规划,送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设施的防震抗震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
(六)四川省防震减灾“十五”计划及今后各五年计划的制定。
《四川省防震减灾“十五”计划》和今后各五年计划均由省地震局会同省计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并由省政府批准下达执行。
拟定四川省防震减灾“十五”计划项目,要侧重于地震的监测、预报、分析和防震救助等方面,建设经费由国家和地方共同负担。《四川省防震减灾“十五”计划重点项目》同本规划一并下达实施。
附录:另一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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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测 预 报
全省目前已形成了布局合理、观测技术先进的地震台站网。省内发生的ML≥2.0级以上地震都能快速测定出震中位置、发震时刻和地震震级,部分地区监控能力达到1.0级左右地震 。
"八五"特别是"九五"以来,四川省防震减灾系统在中国地震局、省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入2000余万元,相继实施了台站优化方案和中国地震局的"131工程"以及"九五"国家重点项目,将台站进行数字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增加地震前兆信息量,缩短地震处理时间,提高地震快速响应能力。已建成了现代化程度较高并以成都为中心的地震遥测传输台网、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地震专用的无线电通讯网络和大屏幕投影地震会商演示系统。同时,还即将建成全省防震减灾网络中心、自贡市全国大中城市防震减灾示范区和汶川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县。这些项目的全面实施,将使四川的地震监测系统融入全国地震监测系统和大震预警系统之中。
经过30多年来的探索,确定了长、中、短、临渐进式的预报思路和以周、月、季度、年度为尺度的震情会商制度。通过对全省历次地震活跃期资料和经验的系统清理以及对发生在全省的若干次中强震震例的总结,进行了地震预报新技术、新方法的实用化研究,预测预报水平逐步提高。70年代中期以来,全省广大地震科技人员较好地预报了1976年松潘---平武两次7.2级地震及盐源---宁蒗6.7级地震和6.4级地震、1978年黑水5.4级地震、1982年甘孜6.0级地震、1996年白玉---巴塘5.5级地震、1998年宁蒗---盐源5.3级地震,取得了重大的防震减灾实效。特别是1976年松平地震的成功预报赢得了中外地震界的赞誉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认可,成为四川各族人民和广大地震工作者的骄傲。
(1999年12月30日)
(川府发[1999]71号)
一、总 论
四川省防震减灾规划是省政府全面统一部署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从全省防震减灾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提出的战略性蓝图,是各级政府依法加强领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总框架,是21世纪前20年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
四川省是地震灾害频繁而严重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为此,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防震减灾现状制定。
本规划由各级政府分阶段组织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坚定不移地走综合防御减灾的道路。
(二)按照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以及四川省国民经济跨世纪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的发展。
(三)坚持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作用,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依法防震减灾。
(四)坚持与《中国防震减灾“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纲要》、
《四川省防震减灾十年目标实施纲要和计划》相衔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优先抓好对全省防震减灾有影响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的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较短时期内有所突破。
(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科技与防震减灾事业更加紧密的结合,努力研究解决防震减灾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难题,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提高防震减灾的综合防御能力。
(六)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增强其预测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七)坚持依靠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多渠道筹集防震减灾资金。
(八)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加强国内国际地震科技合作交流。
三、工作现状
(一)自然地理概况。
四川省位于我国内陆腹地,东西长1705公里,南北宽921公里;面积约为48.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面积的5%、辖成都等21个市、地、州,共180个县(市、区)。1998年末,总人口8493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8%。
四川地势西高东低,大体分为川西北高原、四川盆地及其间的盆周山区三个部分。四川西部属于青藏高原的一部分,分布着活动较强的地质断裂带,这些活动断裂带控制了西部地区的主要强地震带、主要活动断裂带有:甘孜一玉树断裂带,鲜水河断裂带,安宁河一则木河断裂带。岷江和虎牙断裂带,龙门山断裂带,金沙江断裂带,理塘断裂带,马边一云南盐津断裂带等。全省约有95%以上的强地震发生在这些断裂带上。90%的强震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甘孜、阿坝、凉山为主的西部地区。
(二)地震活动情况和未来震害预测。
四川位于我国大南北地震带中段,是一个多地震的省份。据史料记载和现代地震仪器观测记录,从公元前26年至今,四JIr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230多次,其中6~6.9级地震49次,7级以上地震19次,居全国第五位。
四川地震活动强度大、频度高、分布广、震源浅、灾害重。仅建国以来50年,地震造成3600余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0多亿元(按当时价)。根据中国第3代地震烈度区划图展示,全省有70个县(市)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及其以上的高烈度区,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50%,区内居住人口占全省总人数的45%。
本世纪以来,四川共发生8次7级以上地震,平均每13年发生1次7级地震。1976年松潘、平武7.2级地震以后,四川已有23年未发生7级以上地震,根据地震活动规律,估计今后20年内四川有可能发生多次破坏性地震。
1996年2月,国家将我省中西部至云南东部地区、甘肃—青海—四川交界地区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后;台网观测密度不够,分布不尽合理;地震台站观测环境受到干扰和影响;通讯、数据处理技术系统、信息技术系统、会商系统也不适应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
(三)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和一些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完善。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社会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和广大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还很薄弱。
(五)防震减灾工作投入力度不够,发展后劲不足。震后救灾、重建工作体系尚未建立完善,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研究开发的管理、协调、组织作用还未有效发挥。
四、奋斗目标
(一)2001—2010年奋斗目标。
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法制建设、科技进步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成都、自贡、攀枝花、雅安、西昌、康定、马尔康等城市和成都一宜宾、广元一乐山沿线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2001~2005年,重点使成都、自贡、德阳、绵阳、攀枝花、西昌、康定、马尔康等城市和成都—绵阳沿线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2006~2010年,重点使雅安、宜宾、广元、内江、乐山等城市和甘孜、阿坝、凉山、雅安的部分地区,以及成都一乐山,成都一宜宾、广元一绵阳沿线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二)2011~2020年的奋斗目标。
在前10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加大法制建设和科技进步力度,使成都、自贡、德阳、绵阳、攀枝花、雅安、广元、乐山、宜宾、内江、西昌、康定、马尔康等城市及其沿线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等地区基本具备防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并使其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也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五、发展方向及主要任务
(一)加强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正)》,进一步加强配套性法规建设,建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震工作。
(二)坚持走综合防御减灾的道路。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防震减灾工作需要,相对科学合理的地震趋势判定和震害预测快速评估系统。切实推进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与应用,使防震减灾能力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基本相适应。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全面加强包括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恢复重建在内的防震减灾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经费投人渠道。防震减灾工作应纳人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使防震减灾工作与国民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的经费渠道,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投资体系,整体推进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保证防震减灾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技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完成对成都、自贡、西昌地震遥测台网的数字化改造,提高地震速报和编目定位精度;完成国家地震前兆基本台网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前兆台网数字化、综合化技术改造,切实提高监测能力:适度增大前兆台网的密度,使台站分布更趋合理;完成全省测震和地震前兆观测数据库、计算机网络、数据分析处理系统、震情会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震情分析预报智能化决策系统的建设;建成省级和12个市、地、州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流动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建成由国家地震监测基本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的全省地震监测网络。各项目建设所需投资,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
(六)加强工程抗震设防。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和处于地震烈度Ⅵ度及Ⅵ度以上的城市及独立工矿区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完善和加强抗震设计、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制度,确保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经济发达地区的村镇建设中的公共工程和生产建筑工程以及村民住宅工程应逐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市、大中型独立工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完成抗震防灾专业规划,并付诸实施;制订一批抗震工作法规性文件,做到抗震管理系统化、规范化;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全省工程抗震鉴定、加固、抗震设计规范和震时抗震抢修、震后恢复重建的实施办法;搞好新建大中型重点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加强高层建筑物抗震设防的研究,做好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及抗震加固工作。
(七)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综合防御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开展强震短期预测,提高短期强震预测水平,适时修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地震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指挥决策的科学水平;建立科学的地震趋势判定和震害预测、快速评估的网络信息系统;健全完善救灾体系,建立救灾网络信息系统。
(八)重视国土、城乡建设防震减灾规划工作。要十分重视和加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中的防震减灾工作,将防震减灾纳入国土、城乡建设规划,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九)抓好综合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推广自贡市防震减灾示范区和汶川县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区的经验,把成都、绵阳、西昌、石棉建成象自贡、汶川一样适合我省省情、震情的综合防震减灾示范区,提高全省综合防震减灾的能力。
(十)推进防震减灾科学技术进步。建立布局合理、科技含量较高的四川省地震监测技术系统、信息资料传递处理及现代化通讯系统;完成地震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地震应急信息高速、高效处理。提高应急指挥决策的科学水平;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攻关,争取在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开展隔震技术、建筑减灾装置、工程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等研究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使其适用化;开展预震系统研究,特别是大城市和重点生命线工程枢纽部位的预震研究;进一步扩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借鉴和学习国外防震减灾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培养一大批各层次专门人才的激励机制。
(十一)建立四川省地震灾害“有限法定”的保险机制。2002年前积极争取在我省开办商业性地震保险试点。2005年前尝试在我省推出有限法定的地震保险制度。2010年前作好逐步减少财政赈灾份额并提高其效率的规划工作。2020年前在我省实行全面法定的地震保险制度。
(十二)加强社会主义相神文明建设。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部和职工,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增强对防震减灾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保障防震减灾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正)》等法律、法规,名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特别要做好规划的统筹衔接和财力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的落实。
(二)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正)》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增强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健全法规体系,加强配套法规建设。严格执法,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使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法制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项目设计中,要依法充分考虑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对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不进行抗震设防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按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常持久,科学求实”原则和“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方针,做好常规宣传、强化宣传和震时宣传(应急和救灾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减灾知识水平;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宣传组织网络,使防震减灾知识通过现代化媒体迅速传播,为广大民众所掌握和应用;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制定宣传计划,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多形式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中小学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四)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坚持国家、地方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防震减灾建设资金。国家防震减灾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地方按比例配套资金。地方性的建设项目,由地方负责投入。为企业服务的地震监测台网,由有关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对防震减灾投入作长期安排,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经费渠道的意见》,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促进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协调发展。
(五)加强检查和监督。
各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抓紧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制定的防震减灾规划,送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设施的防震抗震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
(六)四川省防震减灾“十五”计划及今后各五年计划的制定。
《四川省防震减灾“十五”计划》和今后各五年计划均由省地震局会同省计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并由省政府批准下达执行。
拟定四川省防震减灾“十五”计划项目,要侧重于地震的监测、预报、分析和防震救助等方面,建设经费由国家和地方共同负担。《四川省防震减灾“十五”计划重点项目》同本规划一并下达实施。
附录:另一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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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测 预 报
全省目前已形成了布局合理、观测技术先进的地震台站网。省内发生的ML≥2.0级以上地震都能快速测定出震中位置、发震时刻和地震震级,部分地区监控能力达到1.0级左右地震 。
"八五"特别是"九五"以来,四川省防震减灾系统在中国地震局、省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入2000余万元,相继实施了台站优化方案和中国地震局的"131工程"以及"九五"国家重点项目,将台站进行数字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增加地震前兆信息量,缩短地震处理时间,提高地震快速响应能力。已建成了现代化程度较高并以成都为中心的地震遥测传输台网、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地震专用的无线电通讯网络和大屏幕投影地震会商演示系统。同时,还即将建成全省防震减灾网络中心、自贡市全国大中城市防震减灾示范区和汶川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县。这些项目的全面实施,将使四川的地震监测系统融入全国地震监测系统和大震预警系统之中。
经过30多年来的探索,确定了长、中、短、临渐进式的预报思路和以周、月、季度、年度为尺度的震情会商制度。通过对全省历次地震活跃期资料和经验的系统清理以及对发生在全省的若干次中强震震例的总结,进行了地震预报新技术、新方法的实用化研究,预测预报水平逐步提高。70年代中期以来,全省广大地震科技人员较好地预报了1976年松潘---平武两次7.2级地震及盐源---宁蒗6.7级地震和6.4级地震、1978年黑水5.4级地震、1982年甘孜6.0级地震、1996年白玉---巴塘5.5级地震、1998年宁蒗---盐源5.3级地震,取得了重大的防震减灾实效。特别是1976年松平地震的成功预报赢得了中外地震界的赞誉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认可,成为四川各族人民和广大地震工作者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