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不言

大义面前,我们为什么如此感动

星期三 五月 14, 2008 7:43 am



大义面前,我们为什么如此感动
作者:陈行之

虽然知道天灾不可避免,但是四川汶川大地震突然降临,我仍然惊呆了。

面对着电视画面,真是欲哭无泪,我为那些遇难者尤其是遇难学生感到痛惜,为仍旧被压在废墟中的人们感到揪心,为在抗震救灾第一线艰苦奋战的人感到骄傲。

我能做什么呢?除了尽所能进行捐助以外,我想还应当用整个灵魂为地震灾区灾民祈福:祈望死者得到安息,祈望等待救援的人都能够得到及时救援,祈望这场大灾难很快成为过去。

我知道,上帝能够听到我的声音。

谨以此旧文献给那些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无私无畏的救难者。

(陈行之2008-5-14注)

1
有两个人的名字经常在我的脑海里萦绕,一个是歌手丛飞,一个是导游文花枝。

丛飞以唱歌为生,但他在十年时间里为社会进行公益演出三百多场,义工服务时间达到三千六百多个小时。作为一名著名歌手,丛飞本可以过上富裕生活,但他十年来倾其所有,累计捐款捐物三百多万元,资助捐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达一百四十六人,认养孤儿三十二人,自己却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不幸的是,丛飞患上了胃癌,在与病魔进行长期抗争之后,坚强的丛飞向父亲提出:“我不想再让国家和社会为我花更多的钱,希望能把这些费用用到其他有治疗价值的人身上。”同时提出身后捐出眼角膜,用其帮助有需要的人。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晚上,丛飞陷入深度昏迷。二十日上午,丛飞的父亲张万军代儿子在器官捐赠书上签名。丛飞的母亲李彩凤含着眼泪对记者说:“这是儿子最后的一个愿望,我们心里再痛,也要完成他的愿望。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要看到儿子的眼角膜捐给了谁,能见到那个人,我就又可以看到儿子了。”四月二十日二十时四十分,三十七岁的丛飞因病医治无效在深圳市人民医院去世。四月二十五日,丛飞遗体告别仪式在深圳市殡仪馆举行,上万市民从四面八方赶来,为丛飞送行。

二十三岁的文花枝是湖南湘潭的导游。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二时三十五分,文花枝带团乘坐的旅游大巴在陕西延安洛川境内与一辆货车相撞。这是一次夺走六条生命、造成十四人重伤、八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可怕的瞬间过去,坐在前排的文花枝清醒过来时,发现司机和本地导游已经罹难,她自己左腿胫骨断裂,骨头外露,腰部以下被卡在座位里不能动弹。在等待救援的时候,文花枝自己忍着痛苦不断给乘客鼓气,要他们不要睡过去、要挺住,一定要坚持,一定要活着回去(我从电视上看到她没有被营救之前,竭力做出轻松的笑容,随后就晕死过去的镜头)。营救人员迅速赶来,他们想将文花枝抢救出来,她却平静地说:“我是导游,后面都是我的游客,请你们先救游客。”文花枝是最后一个被营救的伤员,她的伤势极为严重:左腿九处骨折,右腿大腿骨折,髋骨三处骨折,右胸四根肋骨骨折,伤口已经严重感染。为了避免伤势进一步恶化,医生决定为她截肢。文花枝失去了左腿。劫难之后,记者问文花枝:“你后悔吗?” 这个美丽的年轻姑娘笑着说:“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从报纸、电视上看到他们的新闻,我总是热泪盈眶,鲜明地感觉到一种极为崇高、美好、神圣的东西萦绕在天地之间——这个残缺的世界,终于有天使来做弥补,这两个普普通通的人做出的事情经天纬地,每一个在世界上行走的人都应当记住他们的恩情。

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让我们如此感动?

2
人类的历史有多长久,爱的历史就有多长久,然而,爱什么,怎样爱,却始终无法得到清晰统一的解答,它同样和人类的历史一样长久。在中国古代,就曾经发生过关于这个问题的广泛争论——儒家主张的爱以父子、君臣为中心,分为不同的亲疏等级。孔子把家和国家对比,主张臣民对统治者如同子女对父亲一样有献身的义务,孟子更进一步强调,对国家的爱要优先于对他国的爱,对家族的爱要优先于对家族以外的人的爱;墨子则反对孔子和孟子学说,不主张这种差别,采取了施爱于所有人的立场,即主张爱人如同爱自己,爱他人之父如同爱己之父,爱他人之国如同爱己之国,要有所差别的分配爱。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儒教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它甚至导致了今天我们对于传统意识形态的选择——把所有人统一到单一的共产主义和以此为目标的思想之中,而墨子主张的兼爱思想则被放置到了从属的地位。于是,社会制度和社会情态就出现了深刻体现儒家思想的当代特征——爱被分为等级。站在第一等级的是对国家、阶级、集团的爱,站在第二等级的是对集体和他人的爱,对亲情的爱和对个人的爱则被完全忽略(这一点我们已经超越了儒教伦理)。就像集权主义社会往往具有极端无政府主义的特征一样,在一个没有个人地位、个人得不到尊重的社会,个人意识会反常地在人的精神领域上升到绝对位置,虽然人们不敢说出来,他实际上是把个人作为世界中心看待的。这样,我们就看到了一个悖论:在没有个体意识的历史文化环境当中,人的被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心包裹起来的私利性往往会比任何一个强调个人价值和尊严的社会都更加突出和强烈,有的时候,这种私利性会发展到畸形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由于缺少具体的内容和形态特征,仅仅是一个好看的外壳,在人的精神层面毫无意义,而“兼爱”或者说对于他人的爱也必然会成为极为稀缺的东西。
我们不能不痛苦地承认,尽管我们的意识形态强调“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但是,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对祖国的爱,对他人的爱的领地实际上越来越狭小,这不仅为理论的逻辑推演所证实,也为我们的经验所证实。不承认这一点,我们就无法理解在一个实行所谓世界上最完美的社会制度的社会中,为什么如此大面积地出现政治虚伪、道德滑落、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张、缺乏基本诚信,相互猜疑以及形形色色的欺诈、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在食品中添加有害物质……等等社会情状。
利己之心,天性使然,所以人类才发明了宗教,用以维持利己天性和世界需要之间的平衡。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在教义上或许会有某种程度的差别,但是其精神主线都是教人向善的,也就是墨子所言:“泛爱众。”宗教在精神上对于人的引导极为重要,我认为甚至可以把它比喻为人类的精神拐杖。从国外的社会情状上可以看出(相当部分慈善事业由宗教团体承担),无论佛教的劝善观念,基督教的“博爱”观念还是伊斯兰教真主用自己的意志和智慧对于信徒个人责任进行检查的观念,对于人的精神生活、对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调节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们将对国家的爱绝对化为一种意识形态主宰,必然要排斥构成对这种主宰产生副作用和消散作用的任何精神形态,包括宗教,这样,我们就进入到了信奉无神论的状态。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之中,宗教虽然在狭小的领域存在,但不是社会价值观念的来源,无法构成对于人的精神影响,所以,人的观念无法被健康地调节,这也从另一方面加剧了人的自利性的发展。
在这样一个并不具备促进人对他人之爱的历史文化环境当中,出现丛飞、文花枝这样的人,首先会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我从电视里看到,治疗丛飞的医生在说到丛飞被病魔折磨仍然为其他患者唱歌时,说 “让人觉得怪怪的”,反映的就是这样一种心理,因为丛飞的行为与我们社会实际运行的价值观完全不同。当医生最后知道,这个高尚的人只是为了给大家带来欢乐时,就被深深地感动了,因为,他知道了自己看到的东西到底有多么不同寻常,到底有多么宝贵。
这个东西就是爱,对他人的爱。

3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经说过,“爱”和“良心”与“善”和“正义”一样,都是相对而言的,“善”如果没有它的反面“恶”就不会存在,而“正义”也正是因为有“邪恶”才显示出价值。同样,对于“爱”来说,还有它的对立物“恨”,对于“良心”来说还有其反面“罪恶”……这些彼此对立的因素,相辅相成,在逻辑上是不可分的。我们在感受爱的同时,是因为在我们内心深处存在着与爱对立的东西。同样,我们被丛飞和文花枝感动的时候,是因为我们知道这样的人在生活中极为稀少,我们通常接触最多的不是爱,不是善,而是截然相反的东西,这些东西让我们的本应热烈的心冷了下来,我们决定把自己放在首位,不再想去做利他的事情,久而久之,世界就变得越来越冰冷,就像我们经常感受的那样。
就是在这样的情景当中,我们看到了丛飞,看到了文花枝,他们给这个世界增添了光亮……感动我们的正是这个东西。除却社会文化层面的思索——因为社会的历史文化状态不是我们能够选择,社会现实也不是我们能够改变的——我们能不能也做一些什么呢?我们也许无法张扬丛飞、文花枝那样经天纬地的大爱,但是,我们能够做到爱身边的人,能够做到温暖一个小小的空间。当无数这样的空间组合成一个世界的时候,我们至少会感到温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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