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同志的脸

星期三 一月 23, 2008 7:06 am

我不看河东同志的脸

唐夫

罚款单掏出
我不看河东同志的脸
总有天你要倒霉
她这话还留在路边

记得两个警察
高矮肥瘦来蛮缠
我的机车被夹道欢迎
今天 钱包阉了又阉

活该… 活该!
我主动把家务承担
今天要立功赎罪
我不看河东同志的脸

2008-1-23

今日出门用电动机车,赶路闯红灯,罚款一千八百台币,两周内必须缴纳,不然加倍。回来有感而作。自觉惭愧,而作,呵呵。

如果在英国,可以坐牢五天抵消,台湾不来这套,不然,台湾牢狱生涯,有我一篇。

台湾交通法规:闖紅燈的處罰依前揭處罰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是罰款新台幣一八○○元以上、五四○○元以下。現 行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於指定應到案日期內到案者,機車罰款新台幣一八○○元、小型車罰款二七○○元、大型車三六○○元,逾期每十五天加重一級為:機車自新台幣二七○○、三六○○至 四五○○元,小型車自新台幣三六○○、四五○○至五四○○元、大型車自新台幣四二○○、四八 ○○至五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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