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歪考之六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星期三 十二月 19, 2007 9:06 pm

读者来信说,我最近的考证文章质量水准参差不齐。我承认,这是事实。但是我也有我的苦衷。诚然,销售脚气灵(其实是水里兑了一点点味精)的历史使命占去我大量的时间,但这还不是主要原因。要知道,白天我们用两只眼睛仰望天空,晚上睡觉的时候呢,再勤奋的人也只能用一只眼睛轮流来仰望天空。读者诸君看到我的好文章的时候,那是我用两只眼睛仰望天空的时候写的,反之则是用一只眼睛的时候。我也需要睡觉,需要获取维持研究再生产所必须的精力。你总不能不让我睡觉,对吧!所以,当我用一只眼睛研究俗语,自然而然比两只眼睛一起研究时要打些折扣的。根据我自己的测算,其折扣略大于百分之五十。本以为能蒙混过关,没有想到读者诸君如此心明眼亮,我既惭又愧。

那么有没有办法既保证我能没日没夜研究,同时又不损害读者利益呢?有没有两全其美老少咸宜的办法呢?带着这个问题笔者专门走访了省消费者协会,当然同时也兼带着想推销几瓶脚气灵给他们。消协(我刚才打成小鞋了)的先生果然是见多识广,“这好办,你以后发表文章时注明,此文是一只眼睛睁,一只眼睛闭的时候写的;彼文则是两只眼睛都睁着的时候写的;另外的则是两只眼睛全闭着的时候写的。只有这三种情况,全标明,也不费你多大工夫,这样就不算你欺骗消费者了!”话说到这里这位先生的手在空中用力一挥,然后捏成拳头用力收住,造型很酷。我没来由有些胆怯,结结巴巴期期艾艾地问:两只眼睛闭着怎么还能写呢?他答道:那就叫瞎写嘛,如今世上瞎写的文章难道还少么?!啊,真是一语惊破梦中人哪!我当时的心情用恍然大悟不足以形容,简直可以说是光然大悟了。但是光说明这些难道就不损害读者权益了么?“你已经有言在先就行!”结论堪称斩钉截铁。为此我心甘情愿奉上一瓶脚气灵并且再三保证绝不会投诉他:“哪能做害你的事情呢!”

对于这个俗语,说来惭愧,我的全部研究只是实践本身,无法使其提高到理论的高度。主要原因当然是我现在困了,因为已经夜深人静,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写的。读者诸君,我这里郑重声明之,勿谓言之不预也。当然,我也向大家说明,由于本人精力不济能力有限,实在缺乏两只眼睛全闭起来写作的能力,请大家一定要谅解。同时,为了你们的阅读权益不受侵害,我强烈建议您们阅读此文时也只使用您的两只宝贵的眼睛中的一只,当然,用左眼还是右眼就看您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如何了,我不好干涉。或者您也可以轮流使用,先从左到右,再从右到左,左左右右,右右左左;您也可以调皮淘气一些,来个忽左忽右,忽右忽左;或者多种方法组合,循环往复,生生不息。总之,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您就不吃亏了。等我声明是用两只眼睛一起用的情况下写的文章的时候,再两只眼睛一起用。有一点您放心,我不会占用您所有的时间的,您至少不用两只眼睛一齐闭着读我写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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