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来

星期五 十一月 30, 2007 2:11 am

昨晚去布衣店,周姐胖了许多,原来自己已有一个多月未去他们那儿了。这时间,怎么就溜得那么快呢?人家是一天一天过,而我似乎是一月一月过的,不由叫我心头发毛。

冬天了,怕怜的我有点僵硬,突然想到去跑步,于是拉着BB说去就去了。感觉真爽!BB是我现在最亲密的朋友了,我们吹着同样的泡泡糖,她还唱很多自创的小偷歌给我听,有时候我故意和她抬扛,而她也特大人似地教我一些东西。作为母亲,我感到很骄傲,因为一个五岁的孩子能够像朋友一样在我身旁,与其说是我伴她成长,还不如说是她陪我度过了虚浮的岁月。她懂得怎样围护自己的母亲,因为她是那样爱她的母亲,尽管对方也是她唯一的父亲,但她总是站在我这一边,无论如何,她不改变对我的感情。情深似海,非数日之累。

如果我们说,要把她送给一个有钱人家,她就会说,那样你们就没有女儿了。我们说,把你送给人家是为了让你过上更好的日子。他们将给你吃好吃的,穿好穿的,上好的学校。她说,我不要吃好吃的,我不要穿漂亮的,我只想跟妈妈在一起。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妈妈。她是那么执意不肯去别人家,对于我们这个提议,她感到非常生气。

因为是好朋友了,除了姐姐家,BB几乎没有与别人睡过觉,但她很喜欢诗纯,所以她很愿意在她们家过夜,觉得很好玩。昨晚,她就有这样的念头,被我好说歹说,才改到今天晚上。她问我,妈妈,我不回家,你会哭吗?我说,会,我会想你。她拍拍我的手,安慰我,没关系,我会回来的,我第二天就回来。我试探性地说,要么你就做他家的女儿吧,反正他们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他们。不行!她是那样地坚决。我只是去住一个晚上,我还是要回来你身边的。夜半三点,BB起来嘘嘘,她很清醒地问我,还有多久到晚上了。我说,早来,天都没亮呢。她说是不是还有三分钟。我说这孩子,去人家那儿睡个晚上,至于这么兴奋吗?是的,这对BB来说是多么难得!她要走访的亲戚朋友太少了,她是孤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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