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意志

星期六 十一月 10, 2007 10:39 am

这个话题叔本华(德国人,对尼采影响很大的哲学家)早就讲了,这个词也是他首创的,我这里讲的是我的理解。

宇宙中生命的出现是个奇迹,越了解生命以及构成它的细胞、器官的复杂和神奇,越觉得生命的产生和进化不可思议。

生命一经产生,就有了自己的意志。

细胞的复制(包括癌细胞、病毒、细菌等),生命的繁殖、繁衍,都是生命意志的体现。就连蚯蚓也有的求生本能,当然也是。植物的生存能力就更强,有的插根小枝条就能长出参天大树。

繁衍后代,是为了让生命延续,让自己的品类和种族旺盛,这是生命意志的体现。它呈现出两大特性:一是自私,二是欲望。

细菌、病毒、癌细胞、藻类、杂草、鲜花、大树、羊群、天鹅、熊猫、人类,都是自私的。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命意志,一味地倍增,与其它生命争抢空间或者食物,甚至以其它生命为食物,把自己的生存建立在其它生命消亡的基础上,这形成了所谓的食物链。自私是与生俱来的,是生命意志的本能要求,即使最低等的生命也是如此。

欲望与自私有所不同,低等生命的欲望比较简单,几乎与自私是重叠的。植物的开花,表现出一种喜悦,不仅仅是自私。我们知道,字典上说,花蕊,是植物的性器官。在这里,性出现了。诗人都喜欢用花来比喻美女。春天如果没有花,春天就失去了意义。性是生命的喜悦,是宇宙给生命的礼物。可我们是被决定和控制的,决定和控制我们的,是生命意志。人类在十多岁的时候,一般对异性产生爱慕之感,决定这种爱慕之感的,也就是说它的物质基础,当然是性,也就是生命意志。(同性恋是一种遗传的错误,不在此列)

到了人类社会,欲望除了食色之外,还有物质的占有、控制和决定、自由、幸福、被尊重、名誉、重要性、成就感、悲悯和同情等等。这些都是生命意志的延伸,当然与人类特有的文化有关。

既然自私是与生俱来,无法避免,是生命意志决定的,我们就不要试图消灭它,而是承认它,在合理范围内保护它,这就是法律的基本出发点。

自私和欲望是人类进步、物质繁荣的动力,没有了它,人类社会不会有今天。

佛教基本是反对生命意志的,虽然它是一种伟大的思想,但是人类做不到。如果人类真的做到了,生命就失去了意义,人类自然就会退化甚至消亡。

当然,佛教的根本意义是在古代社会,发现了人类自私和欲望不加控制的可怕后果,从而起到了很好的中和作用,劝导人类向善的作用。

但从古到今所有真正意义上的佛教国家,或弘扬佛教的国家,虽然好统治,但是缺乏竞争力。

我们也曾经一度倡导“无私”、“奉献”、“无欲则刚”,这些一味单向的概念是不符合人性的,这样的社会理想会泯灭人类的创造力和发展动力。

现代社会肯定和重视自私和欲望即生命意志对人类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作用,以及合理程度下的喜悦感,通过文化、道德、宗教的力量,倡导尊敬别人、爱别人、互助合作,甚至发明利己利它的经济制度,比如象安利这样的直销公司的制度,改善和控制人类的自私和欲望在更为合理的状态下,象火车的铁轨,确保生命意志的动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达致社会更加和谐。

人类对异性的爱慕,在生命意志之上,是由许多审美的文化的东西决定的,其中人类复杂的心理因素也有很大作用,这些弗洛伊德、荣格以及后来的心理学家都做了许多创造性的研究。我们肯定人类爱较之于动物爱的美好,以及精神价值和心理享受,但不要否认生命意志也就是性的根本的决定作用。这一点清楚了,就会明白许多事情的原因在哪里。

生命意志是从哪里来的呢?宇宙中为什么会有生命意志呢?它有一天会消失吗?消失后还会再有吗?这些都暂时没有答案。



2007.09.12

请使用以下网址来引用本篇文章:

http://coviews.com/trackback.php?e=5432
作者 留言
这篇文章没有任何回响。
从以前的帖子开始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