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杰克.伦敦
星期一 九月 24, 2007 11:32 am
读杰克.伦敦
唐夫
昨天终于将杰克伦敦的长篇小说马丁伊甸结束,还想着第二遍第三遍,又觉得时间不待,欲罢不能。
作品中那烈火般的文字,山峦似的激情,象浪涛般咆哮,象闪电在夜空。每句话,每个情节,每种动态都激动人心,那凹凸突兀的场面,生动活跃的人物,阳刚之气的内涵,溢满页面。在大家手笔中,杰克伦敦是个异数,他以浩瀚广博的学识为底蕴,用艰难困苦的生涯作基石,强烈的个性灌注字里行间,使作品晰晰生辉,令人高山仰止,无法见贤思齐。
作品的主人马丁,从一个毛头小伙的水手,社会底层的下流粗人,由本能的爱好阅读,天生的求知欲使他在爱情的遭遇中激烈的爆发,为了爱露丝,这个生活在温暖舒适的上流社会人家的女孩,为了和她结合而需要金钱和地位,马丁不顾生死,求学奋斗成名,历经万难千险,绝境环生,百折不饶之后在功成名就时,看透了社会的虚荣和冷酷,爱情和世情都是在金钱地位利益的支配下的奴隶,他奋然绝望而自杀。
这部小说的手法技巧用得非常娴熟,回忆穿插,对比引典,个性描绘,情节思路,在每一个细节都能让读者产生兴趣,每一个人物都能让读者熟悉,栩栩如生,历历在目,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用得恰到好处,形成一个巨大的磁场,紧紧的抓住读者,不得不叹服杰克的文字功底深邃饱满。记得我在三十年前阅读过杰克的“海狼”和一本传记作品,以及“荒野的呼唤”等唯有的几本,还在间隔时间很长期内,那是书籍可遇而不可求的年代,留下过印象,而今再从网络上拷贝到这本小说,有了更深的体会。
作品中的马丁伊甸其实就是杰克伦敦自己,作品中的主角生涯就是他的经历,想不倒杰克自己竟然选择的就是那样的下场。尽管有不少的疑点,但在生命的旺年的杰克,才41岁就在一系列的打击中死去,不能不说是天大的遗憾。我想,在人生不断的自我否定中,不能脱离生物本能来看待社会。从某种意义而言,人和动物没有区别。人的升华也全凭精神领域占居的位置,如果为了追求一种虚幻的完美,难免会步入绝境而不能自拔,那最终的绝望就会彻底毁灭自身。类似的事件使不少的名人进入这个怪圈。
作者是留下个巨大的问号,他自己也无法解答,那就是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人类社会是没有完美可得,精神和物质间在冲突中相互刺激,并进而构成社会进步。这本身就没有止点,人生的理想可以是两亩地三头牛,也可以是两袖清风,也可以富若金山,但不可能有完美的乐园。贫富高低之分并不能改变人的本质。对于人生而言,历经苦难其实是最好的资源,将这样的资源化为文字必然是神奇的火炬。人生莫非是在一系列的问号逗号中寻找一个又一个的句号,由此而构成一篇完整的作品。这么说,世情练达即文章之语,真是入木三分。也许杰克的人生就是为了完成文字,象海明威,觉得自己成了江郎,就离开人间。所有的财富便是一篇篇闪光的作品。
但人的本性又是那么贪婪,得寸进尺的欲望,在大作家中,马克吐温富了就想做生意,反而弄得债台高筑,迪根斯投资生意溃败,杰克伦敦经商四处碰壁,最后的那栋豪宅竣工之后被一火烧尽。我想,要是他们一生孜孜不倦的耕耘,恐怕才是最好的归宿。
从这个角度而言,我觉得钱穆真是不错。这大慨是中文的功劳,一定的时候,恐怕还是中庸点好,但不能萎靡和颓唐。西方人的锐气,真是没有竹竿一样的柔性。而杰克又是其中的矛头。说来,我仿佛有点为他遗憾。
用这点文字对杰克执着的感受,当然不行。别的,我又说不出来了。
2004/10/31 清早
唐夫
昨天终于将杰克伦敦的长篇小说马丁伊甸结束,还想着第二遍第三遍,又觉得时间不待,欲罢不能。
作品中那烈火般的文字,山峦似的激情,象浪涛般咆哮,象闪电在夜空。每句话,每个情节,每种动态都激动人心,那凹凸突兀的场面,生动活跃的人物,阳刚之气的内涵,溢满页面。在大家手笔中,杰克伦敦是个异数,他以浩瀚广博的学识为底蕴,用艰难困苦的生涯作基石,强烈的个性灌注字里行间,使作品晰晰生辉,令人高山仰止,无法见贤思齐。
作品的主人马丁,从一个毛头小伙的水手,社会底层的下流粗人,由本能的爱好阅读,天生的求知欲使他在爱情的遭遇中激烈的爆发,为了爱露丝,这个生活在温暖舒适的上流社会人家的女孩,为了和她结合而需要金钱和地位,马丁不顾生死,求学奋斗成名,历经万难千险,绝境环生,百折不饶之后在功成名就时,看透了社会的虚荣和冷酷,爱情和世情都是在金钱地位利益的支配下的奴隶,他奋然绝望而自杀。
这部小说的手法技巧用得非常娴熟,回忆穿插,对比引典,个性描绘,情节思路,在每一个细节都能让读者产生兴趣,每一个人物都能让读者熟悉,栩栩如生,历历在目,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用得恰到好处,形成一个巨大的磁场,紧紧的抓住读者,不得不叹服杰克的文字功底深邃饱满。记得我在三十年前阅读过杰克的“海狼”和一本传记作品,以及“荒野的呼唤”等唯有的几本,还在间隔时间很长期内,那是书籍可遇而不可求的年代,留下过印象,而今再从网络上拷贝到这本小说,有了更深的体会。
作品中的马丁伊甸其实就是杰克伦敦自己,作品中的主角生涯就是他的经历,想不倒杰克自己竟然选择的就是那样的下场。尽管有不少的疑点,但在生命的旺年的杰克,才41岁就在一系列的打击中死去,不能不说是天大的遗憾。我想,在人生不断的自我否定中,不能脱离生物本能来看待社会。从某种意义而言,人和动物没有区别。人的升华也全凭精神领域占居的位置,如果为了追求一种虚幻的完美,难免会步入绝境而不能自拔,那最终的绝望就会彻底毁灭自身。类似的事件使不少的名人进入这个怪圈。
作者是留下个巨大的问号,他自己也无法解答,那就是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人类社会是没有完美可得,精神和物质间在冲突中相互刺激,并进而构成社会进步。这本身就没有止点,人生的理想可以是两亩地三头牛,也可以是两袖清风,也可以富若金山,但不可能有完美的乐园。贫富高低之分并不能改变人的本质。对于人生而言,历经苦难其实是最好的资源,将这样的资源化为文字必然是神奇的火炬。人生莫非是在一系列的问号逗号中寻找一个又一个的句号,由此而构成一篇完整的作品。这么说,世情练达即文章之语,真是入木三分。也许杰克的人生就是为了完成文字,象海明威,觉得自己成了江郎,就离开人间。所有的财富便是一篇篇闪光的作品。
但人的本性又是那么贪婪,得寸进尺的欲望,在大作家中,马克吐温富了就想做生意,反而弄得债台高筑,迪根斯投资生意溃败,杰克伦敦经商四处碰壁,最后的那栋豪宅竣工之后被一火烧尽。我想,要是他们一生孜孜不倦的耕耘,恐怕才是最好的归宿。
从这个角度而言,我觉得钱穆真是不错。这大慨是中文的功劳,一定的时候,恐怕还是中庸点好,但不能萎靡和颓唐。西方人的锐气,真是没有竹竿一样的柔性。而杰克又是其中的矛头。说来,我仿佛有点为他遗憾。
用这点文字对杰克执着的感受,当然不行。别的,我又说不出来了。
2004/10/31 清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