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我的名字叫红〉
星期二 八月 28, 2007 11:53 am
这几天读小说,让我发现一个问题,为什么自己好多年不碰小说,原来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读小说会把自己推向小说搭建的那个戏台。如果你不进入某个角色,你就无法从任何一个角度领会小说,阅读是一种对话,这一点我非常相信。
出门带本书,有意地带书,使我很快拥有了这个习惯。于是陪皮皮去玩时,我就在书中消磨我的时光,这使变得很有耐心,使时间变得飞快而悠远。
〈我的名字叫红〉是2006年诺贝尔奖得主奥尔罕·帕慕克成名作,这个土耳其作家别出心裁地安排了一个个人物以及一些相关物,以自我介绍和自述的形式,走进读者视线。不知道是否也有人与我一样,开头总像一头门一样打开闭合打开闭合,几次以后才被放进小说的里屋。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读完七十页,一些零星的画面正在我脑海里成形,那个叫黑的人是爱情的俘虏,他究竟做了什么,得到了什么结果,待我读完小说就可能见分晓了。那里头到现在为止,我最欣赏一个人,她就是布贩艾斯特,这个胖乎乎的犹太女人,做了天底下最善美的事,她是女人们的福星。至于真正的主人公,在我心里还是模糊得一塌糊涂。
出门带本书,有意地带书,使我很快拥有了这个习惯。于是陪皮皮去玩时,我就在书中消磨我的时光,这使变得很有耐心,使时间变得飞快而悠远。
〈我的名字叫红〉是2006年诺贝尔奖得主奥尔罕·帕慕克成名作,这个土耳其作家别出心裁地安排了一个个人物以及一些相关物,以自我介绍和自述的形式,走进读者视线。不知道是否也有人与我一样,开头总像一头门一样打开闭合打开闭合,几次以后才被放进小说的里屋。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读完七十页,一些零星的画面正在我脑海里成形,那个叫黑的人是爱情的俘虏,他究竟做了什么,得到了什么结果,待我读完小说就可能见分晓了。那里头到现在为止,我最欣赏一个人,她就是布贩艾斯特,这个胖乎乎的犹太女人,做了天底下最善美的事,她是女人们的福星。至于真正的主人公,在我心里还是模糊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