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魁的博客 blog
朱新魁近来的看法
星期日 八月 05, 2007 8:57 pm
市场失灵 国家应该干预物价 [/size]
2007-07-23
最近听到许多市民抱怨物价涨得离谱 , 骂人的有。牢骚的有。.......所以,请有空到民间听听。
需要国家干预物价了。
国家可以采取这样的措施:
打击哄抬物价者,打击串谋抬高物价者
减少货币发行量(以发行国债取代印刷纸币)
减少货币供应量
等等
附:
温家宝考察北京农产品市场时强调:
保证市场供应 维护物价稳定
来源:新华网
8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考察北京农产品市场。这是温家宝在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向市民了解肉类供应情况。
在考察中,温家宝指出,近两个月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了明显上涨,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热点。带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是粮食、猪肉等农副产品,但也确实存在着少数经营者趁机合谋涨价、哄抬价格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群众的利益。对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温家宝强调,近几年,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农业连续几年丰收,工业快速增长,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物质基础是雄厚的,保障供应,稳定市场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对于当前某些产品出现供求紧张引起价格上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些问题正在得到缓解。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市场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合理引导市场消费预期,切实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秋粮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认真落实粮食直接补贴、种子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等政策,保障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加强秋粮田间管理,抓好受灾地区的生产恢复工作,力争秋粮取得好收成。认真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促进生猪生产的尽快恢复。
二是保障市场供应。各级政府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收购、销售、库存数量要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做好组织调运工作,合理调度和配置资源,保障市场供应。有关部门要加强产销区的衔接,搞好运输,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确保市场稳定。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和价格执法。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借机哄抬价格等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和群众健康,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稳定。
四是切实安排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认真做好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商品供应。安排好助学金、奖学金发放工作和对困难学生的补助,保障高等学校学生的生活,保证学校副食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国家财政安排资金,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标准。各地也要根据价格上涨的情况,通过及时提高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妥善解决困难群体因副食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实际困难。
发改委:价格串通与哄抬价格将被严查
2007-08-0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立即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和相关收费专项检查
针对近一个时期,个别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协调价格,有的企业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还有制造涨价谣言的行为,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出通知说,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价格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和相关收费专项检查。
个别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协调价格值得引起注意
通知指出,去年四季度以来,受全球粮食减产的影响,国际市场粮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从而带动国内粮食、食用植物油、生猪等产品价格的上涨,引起了全社会普遍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供求关系和成本变化,商品价格出现一些波动是正常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近一个时期,个别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协调价格,有的企业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还有的制造涨价谣言。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价格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家禽和以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经营者价格行为为检查重点
记者了解到,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家禽和以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的经营者(包括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价格行为,以及涉及上述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要集中清理针对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各种收费
通知强调,要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集中清理针对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规范政府机关、市场监管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的收费行为,监督有关收费站(点)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收费减免政策,取缔非法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日常市场价格监督,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举报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引导经营者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运用定价权,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价格。
要求重点查处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二)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排队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
(三)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
请使用以下网址来引用本篇文章:
http://coviews.com/trackback.php?e=4561
酷我-北美枫 首页
-> Blogs(博客)
-> 朱新魁的博客 blog
-> 朱新魁近来的看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