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园

上帝创造天地

星期三 四月 26, 2006 1:42 am


“太初,上帝创造天地。”(创世纪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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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
创造。
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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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后来称耶和华(JAHW)了,但在开篇中,原来的希伯莱语用词为ELOHIM(伊洛希姆),本是多神主义词汇,意为“众神”。众神不是《圣经》的理念。《圣经》开篇的作者们——祭司神学家团体——取用了多神教的词汇,却特别地以单数动词对应用之,从而使其成为了第三人称阳性的单数。这一倾向性明显的改变意义重大:它明确地去掉了“多神”的原始义含,使得《圣经》从一开始就撇除了多神主义的神话性质,确立了一神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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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原文为“BARA”,意思是造、作,但就选词来说,只有上帝之造选用了“BARA”,没有其他人或物用这个词。由此可见,上帝之造,是独特之造。其特殊之处在于:不用工具,不用材料,无中生有。这看起来是不可思议的,因而就更需要深入理解。在这里,在天地之始,唯其独特,才象征性地彰显出上帝之唯一、之大能、之凌越于万有之上、之不可窥测:是他、唯有他创造天地,尔后赋予生命,尔后又使人类有其开始——有如此作为者,如何能不是独一无二的、该享完全荣耀的上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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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天地即宇宙。上帝非唯人之神,亦是宇宙之神。人和宇宙都是他创造、他领有的。“天地”,显示了上帝的大手笔、大气象。《旧约》中的“创世纪”,开头的1:1——2:4a,虽在篇首,但其写作、定型、成书,却是在2:4b——4:26之后的。2:4b——4:26,出自耶和华神学家之手,其经开始于伊甸园,开启人类族谱;但1:1——2:4a,却是出自祭司神学家团体之手,而他们,是晚于耶和华神学家的。祭司神学家们编撰经文的时候,时当公元前450年左右,而在此前的公元前598年之后,耶路撒冷已被巴比伦帝国所灭,祭司们悉被放逐。当他们后来在波斯王居鲁士的所谓恩准之下回国,流亡巴比伦时,深受其他民族(比如也堪称伟大的巴比伦和波斯)的宗教文化的冲击,于是,虽仍处在颠沛流离之中,但郁闷的心胸却打开了,原先比较狭窄的视野也开阔了,在融汇了其他民族的各种神话传说之后,一种更为广远的宇宙性的救恩思想开始产生,万民主义有了萌芽。这些祭司,是一批流亡的高级学者,虽然立足于以色列、犹太民族,但他们已经看到了更为深刻的东西,在他们的笔下,“上帝”的概念、意义,大大地升华了,于是,《圣经》有了真正的开篇,真正的“创世纪”,有了“太初,上帝创造天地”的不凡起笔。由此开始,《圣经》所写,在义含上,写的就是宇宙,其1:1——2:4a,说是就是一神之下的宇宙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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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上帝创造天地”。多么简单的一句话!什么也没展开,什么也没铺垫,就这样直接地说下了。别的神话,比如美索不达米亚神话,讲起创世,都很具有戏剧性。但是《旧约》里的上帝创世篇,却去掉了或大大地降低了戏剧性成份。它从根本上就不想渲染一个神奇的创世故事,它只是,在建立一套创世理论。《圣经》的创世篇,在语言上选用的是单调、庄严、简明的表达形式,描述的是非生动、非真实的历史事件。《圣经》里的上帝之造,不需要构思,没有曲折、没有难度、甚至没有动作——仅仅说一下就可以了。随后我们就会读到,上帝在创造天地之后,其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直至第六天的所造,直至造人,时间上有先后,但展开上却是平行的,并没有把比如说人放在重点位置上,在高潮处加以突出。以后,上帝的作为也是这样的,也是很简单的,即便所造之人越来越复杂了,上帝还是很简单的。这样的表达,至少给定了几个与《圣经》主题相关的重要思想:1、突出上帝之自由大能;2、人在万物中并不十分重要,只不过是神安排了人作为管理者而已,因而,人没有理由心存非分之想,没有理由自大狂妄;3、越是简单,越是不可思议,也就越显庄严,越能使人生敬畏之心;4、神简单、自由地工作,但神有神的节奏、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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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上帝创造天地”。如上所述,这句话中,突出强调的是作为一神的上帝,以及世界乃一神所创。一神思想是重要的神学思想,这个思想,无论怎样变化,都是贯穿《圣经》始终的,而它对犹太教、基督教、对世界的影响,正面的、负面的都非常大。基督教后来在西方乃至世界所发展的普世主义,就是从这里开始形成传统的。在分裂的世界上,基督教普世主义曾努力(包括以圣战的、不宽容的方式)突破狭隘的族群意识,努力地为一种普遍的人类意识开辟道路,追根溯源,其根本理念就是这句话。之于当今的世俗世界,这句话里所包含的一神观念也是有着极可深入思考的价值的。在民主化或趋向于民主化的现代世界里,当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时候,当人间建立了联合国,并指望它是一个真正的、能有效地行使职权的世上之“国”的时候,其实是隐含着一神观念和对独一大能的公平之神的巨大期盼的,只不过在这里,是世俗的法律、国联取代了高远的神而已。只有当法律、当联合国在理念上、地位上相当于一神观念中的那个“一”的时候,此世才谈得上“一”之下的人人平等、国国平等。现在,我们经常满怀希望地说世界大同,又老在讲什么全球化。什么是同、什么是全?说到底,“一”就是同,“一”就是全。求大同、讲全球化,深问之下,必然地,在理念上,一神的思想就是呼之欲出的——哪怕,这独一之神依旧是隐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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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理想的而非偏执、狭隘的一神观念不反对最高位格“一”之下的多元——上帝所造的世界,原也就是本一殊万的。这里所说到的“一”,延伸至现代意义上,指的理应是共同探索,最后达成一致的一个普世、普适的东西。“一”之下的多元,可以是多极,但却不意味着多神、多偶像。目前世界的悲哀是无真正之“一”的悲哀,是多神、多山头、各自为政的悲哀,是绝对的宗教冲突的悲哀,是没有真正的信仰和宗教协商的悲哀,最终是,上帝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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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原来是“一”,这是《圣经》开篇即给定了的理念;世界理应在“一”之下,这是《圣经》始终启示着的信念;而现在,世界是破碎的;破碎的世界将以何种方式“一”起来、一成一个真正的大家庭呢——这是难以预料的;可以肯定的是,按照《圣经》的结论,如果人不一之,那么,创始天地之神必一之。围绕这个主题,围绕上帝之“一”,《圣经》其实真的是已经说出了、又暗示了很多东西的;只是,在很多时候,我们处于分裂之家中,我们给自已隔开了一个个的小单间,立起了一个个破门面,我们在摇摇晃晃的门面后面,很麻木,很固执,以至于眼瞎,什么也看不见,以至于耳聋,什么也没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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