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浦

也来试试咬文嚼字--简评邹教授的“红楼真味”

星期五 三月 09, 2007 9:16 am



在福州路文化街买了邹晓丽教授的咬文嚼字“红楼真味”。咬文嚼字这四个字是出版社特地放在封面,以突出红楼真味系咬文嚼字的结果。不细细品尝只生吞活剥就象猪八戒吃人参果那样子是体味不到这种真味的。

邹教授的专业是古代汉语,其职称是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古汉语教研室教授,博导。咬文嚼字本来是她本行。诚如她在前言中说道,语言是文学的根本材料。有些红学研究并不是从语言入手,因而不能说服她,也使她感到并不贴切。

所以,一本“红楼真味”就是用语言这一根本材料来解析红楼。换句话说,就是咬文嚼字,来品尝真味。本来,不应当也不可能来对这样一本基于国家教委博士点教学基金项目的科研成果而问世的著作评头品足。但是,邹教授又一再谦称自己为红学门外汉,同时也在前言内表示真心诚意地恳请朋友和读者批评指教。故而在此斗胆“犯上作乱”,也来试试咬文嚼字品评真味。

首先,就是这上面一个段落里我引述的“真心诚意地恳请朋友和读者批评,指教”(见辽宁人民出版社第一版前言第6页)。窃以为邹教授把朋友置于读者之前是不合适的。作为一个作者,除非是象红楼梦那样以手抄本在亲朋好友之间传阅,否则的话首先要面对要看重的是广大读者的品读评议。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又说“十步之内,必有芳草”,想来这些都不是单单指的朋友小圈子。

同样是在前言之中,第一页中写道:因为“红楼梦”和我的专业不对口,虽无暇多读,但对它仍抱有偏爱。此句开头用了“因为”,可是全句因果关系不明。难道是因为不对口,所以才会有偏爱?!如果让高考阅卷的语文老师来改病句的话,恐怕应该是:虽然“红楼梦”和我的专业不对口,也无暇多读,但对它仍抱有偏爱。

下面来看正文。在上篇第7页,作者强调:宁荣二公所言“子孙虽多,竟无可以继业者”,这“业”当然指“奕世功名”(实指国统,国运)。但在第8页又说:在这行将崩塌的“末世”,只有被世俗“诽谤”“睚眦”者,才是“唯一”的能“继业”者。邹教授的本意是要以此说明“真”即是“假”,“假”即是 “真”。可在这儿,很不幸,她弄颠倒了。贾宝玉就算怎么样是真正的一块宝玉,也决不会是能继承那“奕世功名”的人选!而且哪里会是“唯一”的人选?!再可以说是曹雪芹说反话的一个例子就是“无才可去补苍天”,这已经明确表示贾宝玉只能是离经叛道的男主角。

在凤姐的判词中,最后一句是“哭向金陵事更哀”。据我所领会,这儿的“事更哀”是指由开始“一从”到最后“三休”,所以才哭向金陵事更哀。诚如刘少奇林彪江青张春桥王洪文等在文革中的前后对照,其命运还不如当初不“一朝权在手”的好。也像周树人所说曹雪芹所尝的从小康或富裕走向困顿的处境,还不如世代贫困不知肉为何味才不会觉得事“更”哀。而作者在第11页里写的是:从上下文看,是将凤姐休弃,凤姐只好哭回娘家,这当然是封建社会中,比其他女子 “更”加悲“哀”的命运。实在不能理解邹教授为何会把这称做为更加悲哀?!迎春的被中山狼一年蹂躏致死,元春的困锁深宫伴君如伴虎,妙玉的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英莲的平生遭际实堪伤致使香魂返故乡,这些属于“其它”的女子命运是不是比凤姐略好些呢?国人有一句古话: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说凤姐的更加悲哀的命运只是自身的纵向前后比较,绝对不会是与其他女子的横向左右对照。

再来读一读第21页,那里讨论的是民间谚语。作者先写道:就以其中民间谚语来说,大约就有二三百条,包括五字谚,六字谚,七字谚,四,八字谚,五,九字谚,六,十字谚,七,十二字谚,八,十四字谚,九,四字谚等九大类,它们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这一长句的问题是行文不规范,从八字谚开始列出条目四,前面的三种却没有一二三。不列出先导的一二三,怎么有突如其来的四到九?!即使如作者所说引自卢兴基高鸣銮的“红楼梦的语言艺术”第352页,那末就算是原文有误,从咬文嚼字的要旨来讲,也不应当照搬此错误。同时,同一页后面又接着写:总之,曹雪芹选取的,都是那些简短精炼,音韵和谐,易记上口,形象生动,内含深广,富有哲理,发人深省,概括性强的清代民间谚语中的精华。这里的语病是“都是”!从上文可知,除四五六字以外,还有七八九十,甚至于长达十四字的谚语。贸然断言都是简短精炼,显然与上文不相符。至少应该是“大多数”都是才算对路。

接着翻过一页,是第22页。作者写了,“贾珍之妻尤氏,出身寒素,虽处嫡长孙媳的重要地位,却无法得到偏爱幼子贾政的老祖宗贾母的宠爱,信任,无权掌管贾府家务大权。更无法与出身豪门又精明干练的王夫人的内侄女凤姐抗衡。”这里不说那“王夫人的内侄女”纯属累赘,可能有的读者猛一看,会以为这写的是凤姐的婆婆邢夫人!其实,作者写的确实是尤氏。因为下文写的就是第四十三回第六十八回中凤尤之间的闹剧,借以说明曹雪芹用村言写出发人深省的假语。邹教授这笑话可就闹大啦!尤氏明明是宁国府的内当家,那一次请凤姐代劳“协理”也是因为尢氏对贾珍爬灰不满撂摊子的结果。丝毫不存在“无权掌管贾府家务大权一说”。作者在这里是把宁府和荣府混为一谈,也就坐实了作者自谦红学门外汉倒确实不是什么过谦之词!

同样把宁荣两府混淆的例子见下篇第70页。作者先引用“据姜亮夫教授等早时所见抄本,写贾府之败,是在朝廷内部的斗争中,对方借贾赦夺古玩害人命之罪而引发的。”接下去的一句她写道:正如秦可卿“判词”所说“造衅开端实在宁”。实在搞不清这到底是说造衅开端实在“宁”还是造衅开端实在“荣”?!

再看第72页。这里讨论虚拟含深意之名时提及渺渺真人。作者一方面说:“大士”是“大事”的谐音,“真人”即“真有其人”的意思。另一方面,在接下来的句子中又写道:二者“渺渺”“茫茫”四字,则首先具有突出其为虚无缥缈,不可捉摸的幻想这一深意。你看,这儿“渺渺”和“真人”在打架,虚无缥缈和真有其人在打架,写前一句的邹教授和写后一句的邹教授在打架。

最后一条是第154页中写的:在回目及行文中,把一个“身为下贱”的丫环视为“千金”(“小姐”的专名),在全书中是绝无仅有的。众所周知,这是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可惜的是,这千金不是那千金!千金一笑的典故里,千金明明指的是千两黄金,用来比喻美人哪怕一个笑容也是价值连城。这同第五十七回里紫鹃说的:姑娘是个明白人,岂不闻俗语说:‘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完全可以说成千两黄金容易得)来反衬知心的价值完全是一个道理一样说法。又如“初刻拍案惊奇”中,卷十八“丹客半黍九还 富翁千金一笑”回目中的千金同样不是指小姐,而是指松江潘姓富翁耗费了二千金方能一赴阳台。所以,千金一笑断然不是说“小姐”一笑。

粗粗看了一遍,说叨了这些白璧微瑕。如蒙邹教授认可,希望在再版时能够有所订正。邹教授在第119页小结中说,“咬文嚼字”是读懂“红楼梦”的根本方法之一。我也只是牛刀初试,本非专业,纯属首次咬文嚼字。总的来说,邹教授的“红楼真味”里值得我们读者欣赏的地方多多。比如,对薛的拿首螃蟹诗的矛头所指,对妙玉续诗的评判等等。由于这是题外的赞赏话,就不再在这里展开,也望邹教授理解和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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