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园

为我受难

星期四 四月 06, 2006 6: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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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弟兄深深为罪所困,在梦中活生生地看到,有个兵丁正在毒打耶稣。鞭子狠狠抽在耶稣的背上,他流血肿胀的身躯马上皮开肉绽,留下不忍目睹的创伤,让观者颤栗。正当兵丁再次挥鞭要打耶稣时,这位弟兄冲上前去,叫兵丁住手。没想到那个兵丁一回头,这位弟兄大吃一惊,他看到的,竟然是自己的脸!
他浑身冒冷汗,赫然惊醒,这才想到,就是因为他的罪,才让救主遭此酷刑。想到基督受苦受害,以赛亚书53章5节的经文不禁浮上他心头:「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真是太奇妙了!主耶稣基督受苦、受死,乃是为了救赎犯罪失落的世人!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我们都如羊走迷」,但赞美上帝,因「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以赛亚书53章6节)。
从某种意义上说,耶稣受难日,的确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然而,正因为耶稣为我们舍弃生命,十字架便成了历世历代最伟大的胜利!(灵命日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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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九
二品总督
(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二品总督<BR>(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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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1832

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四月 08, 2006 4:20 am    发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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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那盏灯照着,我还有话说,就借此处对着它再回个响:

场景确实是人间场景。但这里呈现着特别的氛围。未提示神,却给出了深远、幽静中的孤独、忧伤、遐想。这里有灯,有光。灯不是虚拟之灯,光也不是表象之光。灯光在处,人却不知道在哪里。语言也没有出现。因此,在灯和影像之间,辨认或辩难可能就是没有意义的或者多余的事了。唯一该做、可做的,就是远退、凝视、神思。焦点在背景中是突出的:它就是,那盏灯。当我们观望既久,神思既久,那灯,就开始往心里移易了。一旦它在心灵深处安稳了,那么,在生命的路上,它就是长明之灯了。事情就是这样变化的:起先,这只是小霜窗口的灯,但当我们与小霜同行时,我们有福了,我们已分享了明亮,已是那蒙福借光者,并且,我们也是点灯者了。什么在照亮?灯在照亮。什么在启迪?灯在启迪。什么把我们从黑暗中、从混沌中释放、解救出来?是光把我们从黑暗中、从混沌中释放、解救出来。谁的灯,谁的光?神的灯,神的光。那么小霜去哪里了?小霜在旁边,那个白发小魔女,就是她受难的化身。
——这一切,都与心灵、与存在有关。是生命、生命中的苦难,把我们引到了灯光前。上帝啊,耶稣基督啊,我们看见了灯光,自灯光亮处,领着我们走吧,我愿意为此受苦。

(小霜,继续你的“灵命日粮”吧,往后有时间,我还会来看。为你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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