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诗总比送钱好
星期五 十一月 10, 2006 6:35 am
4月16日,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珠海市文联等单位在珠海大会堂举办了全国大型公益活动“春天送你一首诗。”(就是诗朗诵会,穿插唱几首“温柔敦厚”的歌)。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游戏,总要给小女孩送点什么,那时还没有浪漫到“送你一首诗”,只是送点花生、瓜子什么的。但为什么要在“春天”送呢?前不久我一个朋友乔迁唐家新居,我没有送钱,送了一首诗给他:“珠海有幸半日闲,往来鸿儒车马喧。唐家从此不寂寞,华堂春暖福无边。”请人写了,裱成一个大镜框给他。可是我没有想到选择在“春天”送,与“大家们”相比,确乎不够雅了。
但我这里写到“春暖”,还是脱不了“矫情”的干系,写诗嘛,总有几分矫情的,“诗歌秀”就更不免有几分酸了。
可是“酸”也是百味之一种。酸奶、酸菜、酸梅汤、酸辣酱都是好东西。
朗诵,是一种行为艺术,让诗立体化,走入大众,走进四月珠海情意绵绵的小雨,走进孩子们幼小的心灵,给他们终生带来美好的回忆……
不过,赵丹,已故著名表演艺术家,(当然,也会朗诵了),曾经在一次酒席等人未开席的无聊中用上海话(在北京赴宴)将菜单朗诵得涕泪俱下,引得在座女眷们泪湿绣帕。当她们事后得知这只是“京酱肉丝”之类的东西的时候……
我无意挖苦这一次美好的“全国大型公益活动”,我只是想强调这是诗的另一种吃法,这一次吃的是酸辣诗。
《天下无贼》里说:“严肃点,正打劫呢!”
说句严肃的话,好诗还是只能看的。朗诵,会让我“三月不知肉味”。不过,我在大学里也组织过“大型”诗朗诵会。
这次,在珠海,我们不能称之为“诗朗诵会”,而应称之为“诗歌秀”,因为穿插着唱起了歌(如《一剪梅》之类在卡拉OK里中老年人点击率较高的)。
不如编一个情节干净却有趣的剧,里面有唱的,有朗诵的,有对白,甚至还可以有舞蹈和武术动作,我相信对诗的普及是大有好处的,“诗人口”一定会大为增加。这一次的吃法叫做“东来顺”——涮诗。
这让我想到足球、围棋。它们说是体育运动,对于爱好者而言,不如说是娱乐活动来得贴切点。它们强调“足球人口”、“围棋人口”的用意,实际上是有这样的一个推理过程:人口多了,收视率就高了, 收视率高了,广告收入就高了,广告收入高了,赞助就高了,赞助高了,大赛奖金就高了。
看来,诗也要寻找娱乐功能了。
实际上,从《诗经》到唐诗、宋诗(词也是诗),一直到清诗,都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娱乐。《诗经》更多地体现了来自民间的民歌特点,屈原时代文人介入创作后,诗就与歌分离了。歌写好了,写雅了,如宋词,就又蜕变为文本保留供世代阅读、曲不知何去的文人产物了。
如今,百姓们在卡拉OK只唱歌,不念诗,诗有点寂寞,不高兴了。
你想,当年能写好诗就能蒙(念上音不念去音)圣上恩宠,有高官厚禄赐予,甚至官至宰相、大学士,真是令人怀想,直恨投胎晚也。比之献药得官的方士,因诗得官,是何等大雅之事啊!
二千年来,中华民族荣获“世界最热爱诗歌民族”大奖原因盖在于此。
当然,帝王热爱诗,说明他的精神生活还是很文明的。不过,他们在热爱诗的同时,也热爱吃、热爱女人,(如武则天就是热爱男人),有些还热爱乱杀人。
诗是什么呢?诗是一种神秘主义、迷幻主义、思维片断和印象片断跳跃的语言的精彩游戏,往好处说,它是精神麻醉剂(止痛,所以悲愤、失恋出诗人、出好诗)。往坏处说,它是精神鸦片,真善美的鸦片。所以李煜在亡了国之后,还在写:“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他不知道,如果他没有这么多愁,不是整日写诗填词、惆怅哀怨、优柔寡断、软弱无能,多点谋国的方略,也许就不会亡国了。情感太丰富了,到了鸦片的程度,活着对人对已都很麻烦,容易引发精神上的问题,顾城就是这样极端的例子。
中华民族文明繁盛,有诗的一份功劳,但在西方进入近现代文明阶段后,它倡导的生活方式却是中华民族衰落的原因之一,至今它留下的生活方式仍与以“准确、稳定、高效、恒久、细致、反复”为目标的现代产业格格不入。
我研究出了一个独特结论,每当诗繁荣的时候,就是这个朝代要出问题的时候。(大概提前50年出此预兆)。
你可以喜欢诗,可以写诗,但如果陷得太深,就可悲了。最好不要做职业诗人。就像哲学,你可以在大学研究哲学,但在生活中,你只是个普通人,你不能像哲学家那样生活。你可以有诗人的情怀,即席背诵几句诗,像江泽民主席那样,(如果江主席像毛主席那样也是个诗人,未必是件好事)这就足够了。
诗应该像流行音乐一样,我们唱了之后,洗洗睡了,第二天准时到厂里上班,不要在加工零件的时候,还在念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事实上,海子的这首诗是这次“公益活动”朗诵的诗中最好的一首,却被排在最后。这充分证明了好诗在朗诵中并不能正确传递其价值的定律。诗和音乐想表达的东西在形式上是绝不一样的。(补充一句,海子是一个自杀而死的诗人)。
诗不能被抬到崇高的地位。我们可以热爱它,但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
至于“诗歌城市”,我想每一个城市都是“歌的城市”,至于诗,怎么样才是诗的城市呢?我不明白。让某个房产公司,或市政府出钱,给每个由中国作协承认的诗人一套珠海面朝大海的豪宅,在春暖花开的时候,“送你一首诗”,应该可以称作“诗歌城市”了吧!
最后,在诗日见式微的春天,在诗的酸菜里加了这么多辣椒,要表示一点歉意。因为我的业余爱好之一,也是写诗。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游戏,总要给小女孩送点什么,那时还没有浪漫到“送你一首诗”,只是送点花生、瓜子什么的。但为什么要在“春天”送呢?前不久我一个朋友乔迁唐家新居,我没有送钱,送了一首诗给他:“珠海有幸半日闲,往来鸿儒车马喧。唐家从此不寂寞,华堂春暖福无边。”请人写了,裱成一个大镜框给他。可是我没有想到选择在“春天”送,与“大家们”相比,确乎不够雅了。
但我这里写到“春暖”,还是脱不了“矫情”的干系,写诗嘛,总有几分矫情的,“诗歌秀”就更不免有几分酸了。
可是“酸”也是百味之一种。酸奶、酸菜、酸梅汤、酸辣酱都是好东西。
朗诵,是一种行为艺术,让诗立体化,走入大众,走进四月珠海情意绵绵的小雨,走进孩子们幼小的心灵,给他们终生带来美好的回忆……
不过,赵丹,已故著名表演艺术家,(当然,也会朗诵了),曾经在一次酒席等人未开席的无聊中用上海话(在北京赴宴)将菜单朗诵得涕泪俱下,引得在座女眷们泪湿绣帕。当她们事后得知这只是“京酱肉丝”之类的东西的时候……
我无意挖苦这一次美好的“全国大型公益活动”,我只是想强调这是诗的另一种吃法,这一次吃的是酸辣诗。
《天下无贼》里说:“严肃点,正打劫呢!”
说句严肃的话,好诗还是只能看的。朗诵,会让我“三月不知肉味”。不过,我在大学里也组织过“大型”诗朗诵会。
这次,在珠海,我们不能称之为“诗朗诵会”,而应称之为“诗歌秀”,因为穿插着唱起了歌(如《一剪梅》之类在卡拉OK里中老年人点击率较高的)。
不如编一个情节干净却有趣的剧,里面有唱的,有朗诵的,有对白,甚至还可以有舞蹈和武术动作,我相信对诗的普及是大有好处的,“诗人口”一定会大为增加。这一次的吃法叫做“东来顺”——涮诗。
这让我想到足球、围棋。它们说是体育运动,对于爱好者而言,不如说是娱乐活动来得贴切点。它们强调“足球人口”、“围棋人口”的用意,实际上是有这样的一个推理过程:人口多了,收视率就高了, 收视率高了,广告收入就高了,广告收入高了,赞助就高了,赞助高了,大赛奖金就高了。
看来,诗也要寻找娱乐功能了。
实际上,从《诗经》到唐诗、宋诗(词也是诗),一直到清诗,都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娱乐。《诗经》更多地体现了来自民间的民歌特点,屈原时代文人介入创作后,诗就与歌分离了。歌写好了,写雅了,如宋词,就又蜕变为文本保留供世代阅读、曲不知何去的文人产物了。
如今,百姓们在卡拉OK只唱歌,不念诗,诗有点寂寞,不高兴了。
你想,当年能写好诗就能蒙(念上音不念去音)圣上恩宠,有高官厚禄赐予,甚至官至宰相、大学士,真是令人怀想,直恨投胎晚也。比之献药得官的方士,因诗得官,是何等大雅之事啊!
二千年来,中华民族荣获“世界最热爱诗歌民族”大奖原因盖在于此。
当然,帝王热爱诗,说明他的精神生活还是很文明的。不过,他们在热爱诗的同时,也热爱吃、热爱女人,(如武则天就是热爱男人),有些还热爱乱杀人。
诗是什么呢?诗是一种神秘主义、迷幻主义、思维片断和印象片断跳跃的语言的精彩游戏,往好处说,它是精神麻醉剂(止痛,所以悲愤、失恋出诗人、出好诗)。往坏处说,它是精神鸦片,真善美的鸦片。所以李煜在亡了国之后,还在写:“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他不知道,如果他没有这么多愁,不是整日写诗填词、惆怅哀怨、优柔寡断、软弱无能,多点谋国的方略,也许就不会亡国了。情感太丰富了,到了鸦片的程度,活着对人对已都很麻烦,容易引发精神上的问题,顾城就是这样极端的例子。
中华民族文明繁盛,有诗的一份功劳,但在西方进入近现代文明阶段后,它倡导的生活方式却是中华民族衰落的原因之一,至今它留下的生活方式仍与以“准确、稳定、高效、恒久、细致、反复”为目标的现代产业格格不入。
我研究出了一个独特结论,每当诗繁荣的时候,就是这个朝代要出问题的时候。(大概提前50年出此预兆)。
你可以喜欢诗,可以写诗,但如果陷得太深,就可悲了。最好不要做职业诗人。就像哲学,你可以在大学研究哲学,但在生活中,你只是个普通人,你不能像哲学家那样生活。你可以有诗人的情怀,即席背诵几句诗,像江泽民主席那样,(如果江主席像毛主席那样也是个诗人,未必是件好事)这就足够了。
诗应该像流行音乐一样,我们唱了之后,洗洗睡了,第二天准时到厂里上班,不要在加工零件的时候,还在念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事实上,海子的这首诗是这次“公益活动”朗诵的诗中最好的一首,却被排在最后。这充分证明了好诗在朗诵中并不能正确传递其价值的定律。诗和音乐想表达的东西在形式上是绝不一样的。(补充一句,海子是一个自杀而死的诗人)。
诗不能被抬到崇高的地位。我们可以热爱它,但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
至于“诗歌城市”,我想每一个城市都是“歌的城市”,至于诗,怎么样才是诗的城市呢?我不明白。让某个房产公司,或市政府出钱,给每个由中国作协承认的诗人一套珠海面朝大海的豪宅,在春暖花开的时候,“送你一首诗”,应该可以称作“诗歌城市”了吧!
最后,在诗日见式微的春天,在诗的酸菜里加了这么多辣椒,要表示一点歉意。因为我的业余爱好之一,也是写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