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打台湾
星期五 十一月 03, 2006 11:32 pm
再说打台湾
唐夫
我刚才写完芬兰生活篇章,想弄清楚孩子获得补贴经费的数目,就查阅芬兰政府公布在生活管理部的资料,于是,有了点想法,讲在这里,供网友考虑,对否不知。
中国十三亿人口,现在下岗者每月有200元人民币生活费,相当于20欧元。有的区县给100多元,这点钱包括全部生活如住房医疗等等费用。而那么多亿农民,失业,一分钱也没有。有本事就抢人,偷盗。疯狂了就乱砍烂杀无辜,芬兰只有五百万人口,凡是公民,任何人(如果想一辈子)不工作,每月有370欧元失业金,折合人民币3700元。而且住房等费用全免。失业金的用途仅花于吃喝玩乐,别的如医疗等意外费用也是国家负担。
芬兰生孩子一个政府给100,00欧元,生第二个添给110.50,生第三个再给131,00,第四个还给151,50,第五个又给172,00 ,月月支付,别的还有母亲费,父亲费,教育孩子辛苦,病理费等属于国家给予,另外还有父母亲的心惊胆战费,如此费来费去,费出多少我都懒查阅了(实在忌妒)。你要有耐心,就算五个孩子的补贴费每月总计,五位数加上去,这是月月定期从天而降飞到账户,直到孩子十七岁可以申请助学金完全独立为止。这么悲惨的生活,再比较我们的社会主义的幸福天堂,就很不好说了。就我所知,在中国生一个不理不睬也基本不弄死,生两个必须随便杀掉一个,三个就做烫吃掉(据说从广东开始流行)。只要下岗妹肚皮敢大,有人问津,长到满意的时候,活生生扯出来,在大款大官的餐厅里,是欢天喜地的壮阳品。谁敢生?除非不要命。
还有,芬兰犯罪率已经低得可怜,政府还怕兮兮的提出:要让犯人在牢狱里过得比他/她本人在外面更好,安空间设施比国会办公室还宽敞舒服,健身房,特殊馆,餐饮等等,从记者采访拍摄的镜头来看,我都想犯个无期徒刑罪才好,日子比失业还愉快。看我们炎黄之后的大唐中华,动不动就严打,割喉咙取肝肾,卸成零块。前不久有位来赫尔新基大学的医学博士,告诉我她在中国,每逢假节日前枪毙人,就是她们的好机会。到那天下午,脑外科,眼科,皮肤科,五官科,科了又科七个八个堆在那里等得不亦乐乎,在广场宣判之后,拖出去热闹完毕,刑车开来扔下多少不定数的黑口袋,大家蜂拥而上,七手八脚,黑塑料袋被扯开,看那玩艺已经不像话,脑科的急忙拿勺舀几勺破脑罐里的脑子跑了,眼科的手快,把眼结膜撕开,取眼珠也容易,皮肤科的割下一片片皮子也麻利。唯有那敲骨找髓的弄了好久,看看周围无人,眼下的东西越来越恐怖,要找他一个人算帐似的,猛然醒悟,骇得抱头鼠窜,拔腿逃之夭夭。剩下那点皮肉骨骼没人管,过了节日几天后,才给打扫清洁的弄去扔了。生命在我们这冠冕堂皇的大国,就这等待遇。幸好唐夫当年坐牢,和死刑犯擦肩而已。要不然,今天给阎王写文章。你们哪里去读。
芬兰没有死刑,更没有无期徒刑,二战前最高的刑期是十二年,现在只有八年,再加保释,休假等,三四年就算完成任务,当功臣衣锦还乡那样。尽管如此,犯罪还是少得可怜,政府还一而再,再而三,想把牢狱弄得更舒服。招揽生意么,我想。
由此可见,是大国好,或是小国好,以北欧五国为世界福利国家之最来比较,其理自明。让老百姓来选择该住哪里,我不罗嗦了。反正芬兰警署破获案件,有中国大使馆人员协同偷渡华人被抓住,还上了电视。但至今伟光正的中央电视台还没有芬兰人偷渡的报道。
这么说,我们那些摩拳擦掌喊打的朱成虎一伙子,脑子里面是不是被八戒格式化完了。
依我看,还是先把中国分裂,失业金拿到芬兰那么多。
再说打台湾!
2006-11-3
唐夫
我刚才写完芬兰生活篇章,想弄清楚孩子获得补贴经费的数目,就查阅芬兰政府公布在生活管理部的资料,于是,有了点想法,讲在这里,供网友考虑,对否不知。
中国十三亿人口,现在下岗者每月有200元人民币生活费,相当于20欧元。有的区县给100多元,这点钱包括全部生活如住房医疗等等费用。而那么多亿农民,失业,一分钱也没有。有本事就抢人,偷盗。疯狂了就乱砍烂杀无辜,芬兰只有五百万人口,凡是公民,任何人(如果想一辈子)不工作,每月有370欧元失业金,折合人民币3700元。而且住房等费用全免。失业金的用途仅花于吃喝玩乐,别的如医疗等意外费用也是国家负担。
芬兰生孩子一个政府给100,00欧元,生第二个添给110.50,生第三个再给131,00,第四个还给151,50,第五个又给172,00 ,月月支付,别的还有母亲费,父亲费,教育孩子辛苦,病理费等属于国家给予,另外还有父母亲的心惊胆战费,如此费来费去,费出多少我都懒查阅了(实在忌妒)。你要有耐心,就算五个孩子的补贴费每月总计,五位数加上去,这是月月定期从天而降飞到账户,直到孩子十七岁可以申请助学金完全独立为止。这么悲惨的生活,再比较我们的社会主义的幸福天堂,就很不好说了。就我所知,在中国生一个不理不睬也基本不弄死,生两个必须随便杀掉一个,三个就做烫吃掉(据说从广东开始流行)。只要下岗妹肚皮敢大,有人问津,长到满意的时候,活生生扯出来,在大款大官的餐厅里,是欢天喜地的壮阳品。谁敢生?除非不要命。
还有,芬兰犯罪率已经低得可怜,政府还怕兮兮的提出:要让犯人在牢狱里过得比他/她本人在外面更好,安空间设施比国会办公室还宽敞舒服,健身房,特殊馆,餐饮等等,从记者采访拍摄的镜头来看,我都想犯个无期徒刑罪才好,日子比失业还愉快。看我们炎黄之后的大唐中华,动不动就严打,割喉咙取肝肾,卸成零块。前不久有位来赫尔新基大学的医学博士,告诉我她在中国,每逢假节日前枪毙人,就是她们的好机会。到那天下午,脑外科,眼科,皮肤科,五官科,科了又科七个八个堆在那里等得不亦乐乎,在广场宣判之后,拖出去热闹完毕,刑车开来扔下多少不定数的黑口袋,大家蜂拥而上,七手八脚,黑塑料袋被扯开,看那玩艺已经不像话,脑科的急忙拿勺舀几勺破脑罐里的脑子跑了,眼科的手快,把眼结膜撕开,取眼珠也容易,皮肤科的割下一片片皮子也麻利。唯有那敲骨找髓的弄了好久,看看周围无人,眼下的东西越来越恐怖,要找他一个人算帐似的,猛然醒悟,骇得抱头鼠窜,拔腿逃之夭夭。剩下那点皮肉骨骼没人管,过了节日几天后,才给打扫清洁的弄去扔了。生命在我们这冠冕堂皇的大国,就这等待遇。幸好唐夫当年坐牢,和死刑犯擦肩而已。要不然,今天给阎王写文章。你们哪里去读。
芬兰没有死刑,更没有无期徒刑,二战前最高的刑期是十二年,现在只有八年,再加保释,休假等,三四年就算完成任务,当功臣衣锦还乡那样。尽管如此,犯罪还是少得可怜,政府还一而再,再而三,想把牢狱弄得更舒服。招揽生意么,我想。
由此可见,是大国好,或是小国好,以北欧五国为世界福利国家之最来比较,其理自明。让老百姓来选择该住哪里,我不罗嗦了。反正芬兰警署破获案件,有中国大使馆人员协同偷渡华人被抓住,还上了电视。但至今伟光正的中央电视台还没有芬兰人偷渡的报道。
这么说,我们那些摩拳擦掌喊打的朱成虎一伙子,脑子里面是不是被八戒格式化完了。
依我看,还是先把中国分裂,失业金拿到芬兰那么多。
再说打台湾!
200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