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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为什么没有人对微软提起集体诉讼?

星期六 一月 13, 2018 5:08 pm



集体诉讼案是由一名或几名原告代表所有参加诉讼的原告提出的诉讼,如获胜诉则所有原告都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由于“所有原告”的范围常常会随案情进展滚雪球一样扩大,总赔偿额会非常可观,往往是民事赔偿律师的最爱。

最新一波集体诉讼是由至少四家美国律师事务所提出的一项集体诉讼案,控告中国网络公司新浪违反美国证券交易法,隐瞒公司经营真相,误导持股人,导致股民蒙受经济损失。提出集体诉讼案的美国四家律师事务所在公布采取法律行动时,呼吁从去年10月26号到今年2月7号期间购买及获得新浪股票的美国人踊跃参加这一集体诉讼案。这就是集体诉讼案中“所有”原告的不确定性和广泛性的一个体现。

起诉状指出,为了达到预期的利润增长目标,新浪日益依赖与占星术等算命广告有关的服务项目,这类服务在中国被列为非法的“封建迷信”范围。然而,新浪在公司业绩预告中并没有向股民透露这一点。起诉状说,中国政府最近取缔这类广告的做法对新浪的利润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样一类算命式的广告我已在登载于新世纪网站上“关于网名的思考和联想”一文开头时提及,并说到新浪网竟然穷昏了头作这类广告。没想到这么快居然就东窗事发。

起诉状的另一项指控是,过去新浪曾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提供多媒体账单递送的服务项目,这也是新浪的主要收入之一,现在中国移动通信已经不再使用新浪的这项服务业务,但是新浪事先并没有向股民通报这一事实。起诉状强调,基于以上事实,被告新浪公司发布的收入增长报告和公司股票的业绩说明书缺乏任何合理的依据,纯属误导股民。(可见上市公司玩弄股民在美国只能玩火自焚。)

我认识一位颇有名气的中年女律师,胖胖的珀特丽夏。手段高辩才好,每小时收费标准高达三百七十五美元。但她对于集体诉讼则通常不按常规计时收费而是提供免费服务——打嬴官司拿三分之一。就是因为集体诉讼收益可观。随便举几个案例可见一斑:五十名原告告钥石公司赢一百五十万美元,二十五名原告告西北钢铁赢同样数目,五十名女工告市政府赢三百万美元,等等等等。自然而然,集体诉讼特别使人感兴趣。

在医药界,日前导致默克股票跌破眼镜的抗癌药物副作用一案就是最新个案。要想参加集体诉讼的患者只要去有关网站按一下鼠标,律师自会主动前来免费评估为你服务。集体诉讼的威力和诱惑,一方面造就了大批民事赔偿律师成为大富翁(包括约翰爱德华兹),另一方面则迫使联邦政府通过法案给某类案子定下索赔上限。当然,也有失败的例子——肥胖儿童状告麦当劳就是一例。

问题回到题目上来。比尔盖茨的微软采用视窗搭卖形式违反垄断法规已早就招致一系列的法律诉讼。记得不少原告包括欧洲原告业已与微软庭外和解,以微软作出巨额赔偿了事。可是为法律界和民间所忽略的一件事是广大视窗用户的损害赔偿问题。

数以亿万计的视窗用户深受微软视窗软件之害。微软视窗软件在问世之前,制造商明知其与生俱来的缺陷却对用户隐瞒事实,让用户在受到黑客侵犯前无法防范于受到黑客侵犯时不知所措。这还不计在使用之中由于种种漏洞招致的不便和痛苦。再加上大宗用户比如银行保险业因为微软视窗软件的不设防或薄弱环节而造成的损害再进一步给广大顾客乃至这些银行保险公司广大股民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是严重的损害是巨大的赔偿是可观的。一句话,微软必须赔偿一切损失。

最典型的受损范例是视窗九八。微软在推出视窗九五后,原先准备下一步是视窗二零零零。那视窗九八是一个早产儿畸形儿,据说尚未成熟即急忙推出市场在九五与零零之间再狠赚一把。具体详情因为不是计算机软件这方面的专才也并非此领域出身,不可能很专业地加以展开。希望有关方面志士仁人踊跃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给法律界人士。

视窗用户选购使用很不完善的微软视窗软件完全是被动被迫的。它几乎与一切非苹果的计算机连档模子式地一起强行搭卖。有一阵子,华玛特有“空心赤膊”的计算机卖,允许你自己往里面安装非视窗软件。但后来很快就不见踪影。可惜啊,真是可惜,再一次,又是财大气粗的垄断者一统天下。

通常,汽车制造商在明确出厂商品有潜在问题后是要召回售出汽车的。这是一种惯例,也是担肩胛的明确态度。如因出厂汽车的质量问题造成事故,汽车制造商必须赔偿。为什么软件业不能与此相比以此类推照样承担其赔偿责任呢?

确实奇怪,为什么至今无人对微软提起集体诉讼?期望本文能一石激起千层浪,让比尔盖茨每年的巨额慈善捐款能够换一个更负责更合适更恰当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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