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浦
——他处旧文系列贴在此地:关于山楂树
星期二 三月 14, 2017 10:38 am
直言
我忽然明白了艾米为何会害怕真相暴露。熊音(静秋)一家都移居国外,媒体不会追到北美吧?是老三!老三真名教---杨智发!佩服艾,静两位创造出“孙建新”这个名字!老三一家何等高贵,怎能轻易让媒体发现!记得文学城里有人说艾米喜欢起名字相反的网名,那静秋---熊音难道没有含义?真相会有大白的一天,我们拭目以待!
2008-4-18 19:02回复(0)
zhuchi
Hi! My friend:
You will see the key reason here later.
ZhuChi
2008-4-18 21:09回复(0)
新浪网友
这位直言同学:你上面的发言很八卦,而且你说“艾米害怕真相暴露”的说法也很不礼貌,艾米那不叫害怕,而是对故事原型的爱护。如果你真正喜欢山楂树之恋,请不要老是八卦这些东东。
2008-4-18 23:48回复(0)
直言
回博主:yes,我等待。
2008-4-19 23:10回复(0)
直言
回楼上匿名者:请不要到别人的博克来指手画脚!请不要干涉别人发言的自由!
《著作权法》规定,公开发表的作品,是可以被评论和引用的。小说中有那么多线索,明眼人特别是宜昌人一看就明白,还有当事人的佐证等,一切都很明白,作者再申明是码出来的也是无用的!
2008-4-19 23:17回复(0)
直言
《著作权法》规定,公开发表的作品,是可以被评论和引用的。小说中有那么多线索,明眼人特别是宜昌人一看就明白,还有当事人的佐证等,一切都很明白,作者再申明是码出来的也是无用的
请不要干涉别人发言的自由!请不要在别人的博克上指手画脚!
2008-4-19 23:19回复(0)
新浪网友
to直言:你又是什么“干涉别人自由”,又是什么“指手画脚”之类的,看来你不仅爱八卦,还爱扣大帽子,你的说法是典型的文革风格。
《著作权法》规定,公开发表的作品,是可以被评论和引用的。----可你认为你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小道消息称得上是“评论和引用”吗?太可笑了。
2008-4-20 00:33回复(0)
直言
楼上的:你把这里当艾园了!你的说法是典型的文革风格----你懂什么叫文革吗?什么叫风格吗?如果我说的是乱七八糟的小道消息---博主自然会删掉!
可笑的是你,跑到人家私人博克来指责别人,主人都没说话,你算什么?
那来的回那儿去!把你那些话扔回艾园去说!少在这里丢人现眼!
2008-4-20 21:52回复(0)
直言
你的说法是典型的文革风格----贼喊捉贼,你懂吗?
你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小道消息----主人自会删掉!你跑来干吗?
太可笑了---是的。你把这里当艾园了!那来的回那儿去!
别学着艾米一副教训人的口气,没人请你来看“八卦”!
2008-4-20 22:02回复(0)
新浪网友
回复直言:数数你两段话里用了多少个“!”吧!别太过大动肝火了,如果探听别人的隐私是你人生的一大爱好的话,我劝你还是心平气和一点,不然这世上那么多人的隐私你到时可就没力气去挖掘和曝光了嘛!
这里的确不是艾园,但好像也不是你的私人博克吧?难道只准你在别人的博克对第三者的事情嚼舌根,就不准别人对你的做法发表看法吗?你不是大呼什么“别干涉别人发言的自由”吗?那你又有什么资格用双重标准来干涉我呢?
你觉得你用咄咄逼人的口吻质问我懂什么懂什么,我就会因为你的质疑而不懂吗?要不要我再宣传一下你的丰功伟绩?你该很自豪自己在本博克的另一篇博文“新编歌词《山楂树之谜》”后面的跟贴吧?可是你不觉得自己扮演了一个很小人的传声筒的角色吗?还说什么“暴风雨的前奏!拭目以待!”,你是想落井下石呢?还是想坐山观虎斗呢?对了,虽然那段话你标明了“转自文学城艾园”,可你不仅没标明那段话是谁说的,也没说明是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说的,所以严格地说你的引用不符合《著作权法》的引用规范,难道你写大学毕业论文的时候老师没教你吗?你就不要在这里厉声厉色地教训我了,我看你还有得学呢。
2008-4-21 01:02回复(0)
直言
回楼上:第1:在别人的博克里,不要拿出艾园人的姿态!我写的怎样?好不好?对不对?好像不用你来多嘴。
第2:我说什么,有没有根据,从何而来,是谁说的,博主自会判断,你不是干涉是什么?
第3:我的跟贴是与主贴交流,你横插一杠,用居高临下的口气质问,你以为你是谁啊?
你的最后一句话,我已知道你是谁了,因为说的次数太多了。我看你做人要好好回炉一下!免让别人看出来。为你这样的人生气?太不值得了。
2008-4-21 08:21回复(0)
新浪网友
回复直言:哟嗬,那我该感谢你的关注吗?不过用不着你费心来管我是谁了,因为我已经明白我们在对待《山楂树之恋》时的理念完全不同,所以我不会再浪费时间和你在这个问题上作无意义的纠缠了。
2008-4-21 13:19回复(0)
新浪网友
回复直言:你知不知道我是谁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的确有那么些个以窥探别人的隐私,并且不顾别人的意愿和感受随意曝光别人的隐私为乐趣的人。而你,无疑便是这样的人之一。虽然同为《山楂树之恋》的读者,但我们在对待《山楂树之恋》时的态度和理念完全不同,所以我不会再浪费时间和你就这个问题作无意义的辩论了。
2008-4-21 22:12回复(0)
直言
你来这里发言本身就是浪费时间。如果不是你一上来便气势凶凶的责问,我懒得理你。你以为你是谁啊?在艾园横行惯了,你们那套活法只适合你们那里。上这里来看文章,主持肯定欢迎,但发言之前最好搞清楚是不是同类人?最后回你一句话:当“老三和静秋”以小说里的公众人物出现时,他们不仅仅是谁的专利品!所以你讲的都是废话。
2008-4-2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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