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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天津评剧院院长收多名演员贿款获刑——看看戏曲界水多深
星期三 二月 08, 2017 3:46 pm
法制晚报讯(记者红林)评剧版《雷雨》中暗藏回扣问题。原天津评剧院院长蒋连升因吃回扣及受贿,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而向他行贿的,是国内著名评剧表演艺术家崔连润。
天津评剧院建于1958年,近六十年来荟萃了一批评剧名家。自2006年2月起,蒋连升担任天津评剧院院长。2015年4月9日,蒋连升被刑事拘留,涉嫌犯罪事实是在天津评剧院职工职级晋升及业务开展中收受贿赂及回扣。
2011年下半年,天津评剧院组织职工职称评定,蒋连升担任职称评定推荐领导小组组长。
评剧院演员王某为评上国家二级演员,找到了原天津市评剧院副院长崔某,希望崔某能从中活动,求得蒋连升的通融与帮助。
后蒋连升答应了王某的要求。2011年12月,王某获得天津评剧院的二级职称,获评国家二级演员。
事后,王某托副院长崔某向蒋连升送了4万元表示感谢。
根据法院掌握的证据,王某评上国家二级演员后,还和同事说过行贿院长蒋连升的事情。
蒋连升还在排演大戏《雷雨》时收回扣。据《今晚报》报道,为纪念曹禺诞辰104周年、《雷雨》发表80周年,2014年10月30日,天津评剧院新排青春版评剧《雷雨》在中国大戏院首演。
这部评剧,由崔连润担任制片人。崔连润是国内著名的评剧表演艺术家,曾获“中国戏剧梅花奖”。
2014年9月,天津评剧院与崔连润签署演出授权协议,由崔连润为天津评剧院排练评剧《雷雨》,天津市评剧院支付给她25万元报酬。
根据崔连润的证言,排练结束后,她在与蒋连升签合同时提出给蒋连升5万元好处费,以感谢蒋连升在剧目排练过程中的协调、组织工作。
蒋连升的供述也证实,他在拍摄《雷雨》过程中,收受了崔连润给的5万元。
2016年10月1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蒋连升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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