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浦
《读书》封二,片纸上的乾坤
星期五 十月 16, 2015 9:07 am
每当新一期《读书》到手,总要迫不及待地打开封二,一睹为快。这个被“丁(聪)陈(四益)组合”吊起来的胃口,多少年也没觉得餍足。突然有一期,“小丁”二字不见了,甚是怅惘,好在陈文还在,也算是一种安慰。我这样讲话,不是说黄永厚先生的画不好,只是从小偏好小丁的漫画,目食既久,换了一种风格,或许需要时间去适应。终于有一期(2015年5月号),陈四益三个字也不见了,登场的却是“王(蒙)康(笑宇)配”了。我不能做到对康笑宇的漫画过眼会心,因而指望王蒙老的文字来启迪,只因慧根不深,每次读竟他的文字,也就意兴阑珊了。我这样写,也并不表示我认为王蒙老的文字不好,只是不太对我的口味。《读书》于我如一家持续光顾的食店,其封二的画和文,是我极喜欢的一道菜,做这道菜的厨师换人了,仿佛没了先前的味儿,于我不免感到遗憾。
几十年来,我一直把《读书》当成一本思想性的杂志,在方寸之间的封二上,“丁陈组合”却书写了一部当代中国思想史。他们讽刺时弊、检讨文化得失的画与文,篇篇透露出高雅的趣味。这些文章中涉及到无数的人和事,可文字从未停留在小我的是非之间,而无一不向思想史、文化史的大问题上升华。他们的文和画,有助于人们吸取真知、新知,解放思想和拓宽视野,有助于历史和文化的正本清源。这里随手拈出两例,以印证我的感觉。2005年8月号,《另外的思想》中写道:“我一直以为,中国思想的精华,未必尽在几部儒家的经典,倒是那些因‘独尊’而被当作异端加以扼杀的思想中,有许多值得发掘的精华。如果就治国之道而言,原不必‘独尊’,今天也不必夸张地鼓动‘祭孔’与‘读经’”;同年11月号,《何必》,文中谈及《郑振铎一九五七年日记》公开发表的事,苦于其中的关键人物都用“某”“某某”或“某某某”代之,钱伯诚先生以为郑氏惧祸而故隐其名并闪烁其辞,于是翻箱倒匣考证出这些“某某”,哪想到,在郑氏日记原件里均标原名,并无隐讳,只是编者在发表时作了技术处理,枉费了钱先生的精力。于是,陈四益先生写到:“一个健康的民族,总要有勇气面对历史,一个人也是这样。……在处理历史事实上,各种小动作,均属徒劳,大可不必费此无补之精神”。类似这样具备真知灼见的文字,举不胜举,它们成就了《读书》封二的乾坤。
回头来看本月(2015年10月)号《读书》封二上的这篇文字,《啊,传播!》,王蒙老还记着去年前的一件旧事,他因为喜欢周啸天的诗,因而为周啸天说了几句话,情绪化的网民毫不客气地连他也一并调侃了。网民们为什么要调侃周诗人,因为他问鼎了去年的鲁迅文学奖的诗歌奖。自以为是的网民们认为,既然一个文学奖项是以鲁迅冠名的,就应该奖掖那些最能够体现鲁迅精神的文本创造者,他们觉得周诗人的诗歌文本不能体现出鲁迅精神。我公道地说一句,这纯属误会。鲁迅先生生前并没有设立这个奖项,也没有像诺贝尔那样留下一笔钱,并遗言说身后设立这个奖项,“鲁奖”只是政府用了纳税人的钱加上鲁迅的名设立的,且评奖标准有言在先,写得清清楚楚,好事的网民们不看也就罢了,却还要在网上起哄,王蒙老本文就是来给网民启蒙的。
王蒙老也算苦心孤诣,他本次这篇短文是从传播学的视角切入问题,运用他最得心应手的文学想象,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周啸天的诗“确是金”。本来大家早已忘了周啸天得奖的事,因为文坛有趣的新鲜事层出不穷,王蒙老却于此事意犹未尽。其实,你尽管认为周诗人的诗确是钻石也没任何问题。在文学鉴赏活动中,能够引起读者和作家共鸣的是趣味,本不存在什么客观、一致的标准。趣味是没有标准的。但你似乎也不好意思对不能与我产生共鸣的读者说,你们错了。王蒙老本文的中心材料是“曾参杀人”的故典,曾参不是杀人犯,但接连有三个人到他母亲那里去说,你儿子杀人了,他母亲开始不相信,等到第三人说了同样的话,他就再也坐不住了,“投杼逾墙而走”。以曾子的贤名和知子莫如母的自信,尚且不能让她免于惧怕,可见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人言可畏……用现代概念来说,就是传播的力量是多么强大也是多么荒谬。以我之见,曾母惧怕也是有道理的,她老人家或许能够意识到,再贤再贤的贤人,也不能保证他不会激情杀人,甚至蓄意杀人。至于说用曾参杀人的故事来证成周啸天的诗歌的确是好诗,或许有他文学的逻辑,我们非文学人士不便置评。但我觉得,这样的文字与《读书》封二几十年形成的思想性特色是不搭嘎的,因为本文缺乏新知新意,而且看不见理性。
认识到传播的力量之大的不仅仅是王蒙老,写作《20世纪思想史》的彼得·沃森也有相同的认识。他认为,“传播”是20世纪三股重要力量之一,和它鼎足而三的是“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看问题比较全面的人往往还能看到它的负面,不仅是传播,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不是也有人看到了它们的负面么?人类今天已经进入到了移动互联网的时代,传播真如猛虎添翼,而此时真正担心它的负面性影响的绝不是平凡的个体,而是政府、高官或权贵,因为传播于他们,负面早已大大于正面了。比如斯诺登,还有早于他的阿桑奇,他们都是政府眼中的坏孩子,而网民心中的英雄。或者可以说,传播的目的就在于要“三人成虎”、“积毁销骨”,就在于要执政者感到“人言可畏”。至于说“众口铄金”,那就言重了,是金子,在任何时候都会闪光。就拿“曾参杀人”本案来分析,当时也的确在“费”这个地方发生了一起命案,凶犯的确和曾参同名,尽管曾参之母受到了这个消息的惊吓,但曾参并没有坐冤狱,这说明当时的党和政府是执法公正的。人民有了值得信赖的力量,传播就只是一件工具而已,它断不会自动伤人。害怕谣言会毁我长城的人实在是嫁祸于谣言,那些虚假不实的消息往往代表着一种民众的情绪,其社会学价值仍不可低估,从这层意义上来说,传播作为政治文明“第四种力量”的比喻,得到“无冕之王”的赞誉,一点都不为过。在中国古代史家的叙事传统中,谣诼的猖獗往往意在烘托统治者的无道,他们面临的真正危机不是谣诼,而是治理失误,严重失误就会催生漫天的谣诼。
至于传播带给个体的不便或尴尬甚至伤害,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以调停,道歉、赔偿或坐牢,咱们法庭上说去。这也就意味着,传播之上还有法律罩着,传播的负面性仍然有制约和补救的力量和途径。至于自置于法外之人,动辄“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 ……”,他也是不准备和你讲理的了。这才是比谣言更可怕的力量。
如果仍由小丁作画,陈四益先生配文,来说说传播的话题,不知他们会从什么角度切入,但我坚信,不管是从它的利抑或是弊下刀,最后大概都会向思想性上升华,绝不会得出“某某某”的“某某”是金或是钻石的结论。因为《读书》封二并非“鉴宝”栏目,他们也不是文物专家。
来源:共识网作者:吴长青
请使用以下网址来引用本篇文章:
http://coviews.com/trackback.php?e=15964
酷我-北美枫 首页
-> Blogs(博客)
-> 飞云浦
-> 《读书》封二,片纸上的乾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