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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良臣:“一身俗骨”张爱玲

星期四 九月 10, 2015 1:17 pm



在不少散文篇章中张爱玲都表达出自己并不厌恶俗气,相反,不仅不厌恶,还很有点喜欢的意味。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有几句话甚至俗气得让人不可解。她当时住处附近有个军营,军营中朝朝暮暮都有人“努力地学吹喇叭”,然“迄今很少进步”。
  张爱玲生于1920年9月30日,1995年9月8日在美国去世。
  由此也就可以说:张爱玲生于秋,死于秋。
  借用大诗人泰戈尔《飞鸟集》名句:“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
  今年是张爱玲诞辰90周年、逝世15周年。
  由作品作证,张爱玲可称得上中国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女作家。
  除了经典,除了政治因素,很少有人,特别是现代人的文艺作品会在大半个世纪后还能让读者喜欢,甚至津津乐道。我们见到更多的,都已经不是“各领风骚数百年”(龚自珍《己亥杂诗》),而是“各领风骚没几天”。
  然而,张爱玲做到了。这让我先是觉得惊奇。说起来,因种种缘故,1952年7月,32岁只身离开内地去了香港,后在1960年加入了美国国籍,这位仿佛一出世就会创作就会写小说的女子(据她自己在文章中说她7岁就开始写小说),其文字为何能有如此长的生命力,让她故乡的那么多读者几十年后居然还是那么喜欢,甚至痴迷。继而,当我读了这位女作家的一些作品之后,似乎终于悟出人们喜欢她的某些原因。一个作家,人们除了欣赏赞美他的天才之外,还有,就是他的性情。
  而张爱玲,两者都占了。
  她有天才的一面,有愚笨的一面,重要的是她从不掩饰自己的愚笨。这一点,除了张爱玲后来在《童言无忌·吃》这篇文章中说自己“瓜子也不会嗑,细致些的菜如鱼虾完全不会吃”外,在还是一个人最要面子的年纪十八岁时写的“少作”《天才梦》中,就坦白告诉世人:她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才学会补袜子;她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并且一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去医院的路,在常人看来简直像个白痴;而“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于是她对自己做了总结:“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此外,她有现代的一面,也有传统的一面,这在她多篇行文中都有所表露;她有雅致的一面,也有俗气的一面,而且同样,她也从不掩饰自己的俗气。除了这些,作者甚至还有如孩子一般的童心,如在《公寓生活记趣》这篇散文中就真的记出“趣”来了:“提起虫豸之类,六楼上苍蝇几乎绝迹,蚊子少许有两个。如果它们富于想像力的话,飞到窗口往下看,便会晕倒了罢?”读着这大约只会是孩子们幻想的文字,不少读者恐怕都不免会心一笑。
  坦白说,在此之前读有关记述张爱玲的文字不多。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凝视张爱玲》(罗玛 著)图文并茂,虽然也觉得好,但还是略嫌简单,仿佛活了大半个世纪的一个人,随着读者的手那么翻上几翻,就给翻没了,真不免有些残忍。另外,印象中也没有读到几篇张爱玲同时代人对她的回忆。后来虽然买回一本台湾魏可风著的《临水照花人》,尽管在书名后紧跟着印了一行“张爱玲传奇”,因知道是小说,翻了几页就放下了。小说嘛,毕竟是虚构,我只想看到真实的张爱玲。说她的天才、愚笨,说她的现代、传统,乃至说她的雅俗乖张,都是读她作品文本的感受。不论是在小说、散文还是通信中,我们都不难领略到张爱玲那直言不讳而又可爱的俗气,而在俗气中往往可以看到一个人的真面目。一个作家,很可能在作品中掩饰或隐藏了什么,但读者是能感受得到的——尽管感受不到作者具体掩饰或隐藏的东西,但可以感受到她在掩饰、隐藏。同样,一个作家,如果是真诚的,读者同样也能感受得到,尽管实际上这个作家可能也还是掩饰了一些东西。
  有人说,“张爱玲自称一身俗骨。她的散文,如果就其表征而言,的确是绝对世俗化的:她写俗生活、俗女人、俗艺人,一切都俗到了家,似乎并无雅致可言,但我们却从中读出了她的优雅她的透彻她的智慧。”又有人说:“她不避通俗,恰恰又超越了通俗,这是最耐人寻味的,也是我们深思的。”张爱玲的小说是否被划在“通俗”之类,这个工作自有研究者们去做。要说的是,她本人不仅对通俗小说没有看不起的意思,而且还说她“对于通俗小说一直有一种难言的爱好;那些不用多加解释的人物,他们的悲欢离合,如果说是太浅薄,不够深入,那么,浮雕也一样是艺术呀。但我觉得实在很难写”。这些话是张爱玲写在小说《多少恨》前面的几句独白。
  在不少散文篇章中张爱玲都表达出自己并不厌恶俗气,相反,不仅不厌恶,还很有点喜欢的意味。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有几句话甚至俗气得让人不可解。她当时住处附近有个军营,军营中朝朝暮暮都有人“努力地学吹喇叭”,然“迄今很少进步”。“照说那是一种苦恼的,磨人的声音,可是我倒不嫌它讨厌。”张爱玲或许天生就喜欢“磨人的声音”,她在《公寓生活记趣》中说:“我喜欢听市声。比我较有诗意的人在枕上听松涛,听海啸,我是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的。”张爱玲有些“俗气”的想法,会让你觉得与她作家的身份完全不相称。比如,还是在《童言无忌·吃》中,她竟然想:“我很愿意在牛肉庄上找个事,坐在计算机前面专管收钱。”就连她自己的名字,她虽然也认为是“一个恶俗不堪的”,可“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其缘故,她认为:“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均引自《必也正名乎》)。你看,这人“俗”得多么可爱,用张爱玲研究专家、中国现代文学馆原副馆长吴福辉先生的话说,张爱玲“她是个无可救药的崇拜人间世俗美的专门家”。其实张爱玲自己在《我看苏青》这篇散文中也早已承认自己不仅俗,而且是“天生的俗”:“姑姑常常说我‘不知道你从哪里来的这一身俗骨!’她把我父母分析一下,他们纵有缺点,好像都还不俗。有时候我疑心我的俗不过是避嫌疑,怕沾上了名士派;有时候又觉得是天生的俗。我自己为倾城之恋的戏写了篇宣传稿子,拟题目的时候,脑子里第一个浮起的是‘倾心吐胆话倾城’,套的是‘苜蓿生涯话廿年’之类的题目,有一向非常时髦的,可是被我一学,就俗不可耐。”
  上世纪五十年代在香港时,张爱玲曾与远在美国的胡适有过两次通信,主要是谈小说。后来才明白,在对小说性质的认知方面,胡张之所以那么“臭味相投”,缘于他们都非常喜欢中国的通俗文学,甚至认为中国古代文艺创作最大的成就就是通俗文学。胡适先生不论是作文还是与人通信都不掩饰这一点。他最初发表在1932年9月《独立评论》第十七号上的《论“六经”不够作领袖人才的来源——答孟心史先生》公开信中,在谈到“吾国训育的工具有几个最大的弱点”时指出:“士大夫太偏重制举的文艺与虚伪的文学,全不曾注意到那影响千万人的通俗文学”。而我们读张爱玲的《忆适之》这篇散文,从所引信中也可以看到张爱玲非常推崇中国的通俗小说,喜欢晚清人著的“二花”:一部是韩邦庆(花也怜侬)著的《海上花》(全称《海上花列传》,章回小说),另一部是曾朴著的《孽海花》;还有清人西周生辑著的《醒世姻缘》,并尤喜《海上花》和《醒世姻缘》;喜欢《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且看张爱玲在致胡适信中怎么说:“《醒世姻缘》和《海上花》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我常常替它们不平,总觉得它们应当是世界名著。……我一直有一个志愿,希望将来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而在谈到发现《醒世姻缘》这本书的过程中张爱玲是这么说的:“……好几年后,在港战中当防空员,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发现有一部《醒世姻缘》,马上得其所哉,一连几天看得抬不起头来。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下来,越落越近。我只想着:至少等我看完了吧。”这让后来的读者读到这些话时会以为,看完这本书即要她赴死,她也会在所不惜。
  这种读书,这种“喜欢”,你见过?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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