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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届中国戏剧梅花奖

星期四 四月 02, 2015 11:36 am



关于第27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申报的通知
中国戏剧家协会
中剧发[2014]17号

各省市自治区戏剧家协会、中直院团、总政宣传部艺术局:
由中国文联、中国剧协主办的第2 7届中国戏剧梅花奖
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了把本届评奖工作做好,在总结上届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希望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评奖细则”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本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
二、演员申报条件请参照“评奖细则”第一条有关规定。
三、关于“一度梅”申报演员年龄的说明:经组委会研究,本届申请参评梅花奖(一度梅)的演员年龄为1968年1月1日后出生者。
四、考虑到演员人才梯队的形成,鼓励青年演员成长,建议申报单位在规定名额中考虑一名3 5周岁以下的演员。
五、各地申报请严格按照“评奖细则”第四条第1项:
注重参评演员的表演艺术成就和艺术创造,同时重视思
想作风,要求参评者有良好的人品、戏德,提倡德艺双馨。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坚持评奖的公正性、导向性、权威性。
三、评奖组织与奖项设置
1、评奖组织
评奖工作在中国戏剧奖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梅花奖评
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戏剧界专家组成,评委每届一聘,实行定期轮换和回避制度,每届评委作一定数量的调整,名单由中国剧协提出,报中国文联审定。中国剧协设梅花奖办公室,负责评奖和颁奖的日常工作。
2、奖项设置
梅花奖(一度梅)每届评选30名左右。
二度梅每届评选4名左右。
梅花大奖为非常设奖项,视申报情况而定。
四、评奖程序与办法
1、申报:
参评演员向所在剧院(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剧协,由各地剧协向中国剧协梅花奖办公室推荐。中直单位由剧院(团)直接向梅花奖办公室推荐。部队统一由总政宣传部艺术局向梅花奖办公室推荐。有特殊情况,有关单位可直接向中国剧协梅花奖办公室推荐。
每届推荐人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2名,中直院团1名,部队2名。有特殊情况超过推荐名额,需经中国剧协审核同意。
参评演员推荐材料包括:①剧院(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剧协推荐材料各1份(含艺德介绍);②艺术简历1份;③照片4张(便装照、剧照各2张);④身份证、职称证影印件各1份;⑤参评演员的参评剧目演出录像光盘1份;⑥演员在参评剧目中塑造人物形象的艺术总结1份。上述各项材料需在申报时备齐。
2、初评:
由中国剧协组织有关专家认真观看各单位报送的光盘,经过讨论、表决,差额提出参加终评的演员建议人选。在中国戏剧节上获优秀剧目奖或优秀表演奖,获奖主演可优先入选终评。
3、终评:
终评以现场演出方式集中进行,评委必须观看所有参评剧目的现场演出,终评落选者具有一次直接进入下届终评的资格。
五、投票原则
评委会以差额方式进行投票,选出终评的获奖者。投票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参加方为有效。参评一度梅的演员,须得到参加投票评委二分之一以上票数方能当选。参评度梅和梅花大奖的演员,须得到参加投票评委三分之二以上票数方能当选。可不选满预定名额。如获得有效票数的演员超过规定获奖人数时,票数多的演员获奖。如末位得票相同,则需对票数相同演员进行重新投票,票数多者当选。评委需到会参加讨论,亲自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投。
六、评奖纪律
评委应认真观看演出或录像,严格遵守评奖规则和纪律,坚持回避制度,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一旦发现有违纪率行为,立即取消评委资格。
七、评奖结果
评奖结果由中国剧协奖组委会审核,由中国剧协报中国文联审批,报中宣部备案。
本细则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于中国剧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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