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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山县首届“泓影杯”微电影剧本征集大奖赛的通知

星期日 六月 22, 2014 8:53 am



关于开展常山县首届“泓影杯”微电影剧本征集大奖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促进我县微电影精品创作,推动微电影事业的繁荣发展,培养一批优秀的微电影剧本创作人才,充分展现常山丰厚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经中共常山县委宣传部、常山县文广新局、浙江泓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联合开展常山县首届“泓影杯”微电影剧本征集大奖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由中共常山县委宣传部、常山县文广新局、浙江泓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并成立常山县首届“泓影杯”微电影剧本征集大奖赛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本次活动。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微电影剧本作品。

  三、截稿时间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到2014年1月29日(春节前)截稿。

  四、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创作的微电影剧本,要求主题鲜明,大力弘扬主旋律,讴歌时代精神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容健康向上,集中体现常山风土人情和优秀人文故事,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教育性。

  (二)情节合理,贴近生活。剧本题材不限,提倡多样化,力求有完整的剧情主线,贴近现实生活,内容丰富,布局合理,构思新颖,耐人寻味,精辟感人,在微电影拍摄中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三)力求原创,严禁抄袭。参赛剧本务须为原创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的版权,且未曾出版、投拍。如是改编的作品,须出具原作品著作权所有人授权改编的有效书面证明。不接受一稿多投、参加过其他大赛和已拍摄完成的微电影剧本。

  (四)文本规范,格式严谨。所投参赛剧本作品,要求可供拍摄时长15分钟、字数3000字左右。不接受剧本大纲、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

  五、大奖评比

  (一)作品评选

  作品征集投递截稿后,由本次大奖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对照参赛微电影剧本的创作要求及创作水平进行评分,并以评分高低确定奖项。

  (二)奖项设置

  最佳剧本奖:1~2个,奖金各8000元;

  优秀剧本奖:5~10个,奖金各3000元;

  入围剧本奖:名额若干,奖金各600元。

  实际奖项最终由组委会按征集作品的质量进行评定。奖金由浙江泓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并直接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机关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充分发挥广大具备写作能力的干部群众投入微电影剧本创作工作。

  (二)本次大赛所有获奖剧本,将由浙江泓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享有摄制权和相应的邻接权,即有权将获奖剧本摄制成微电影,并传播、发行、参赛等。获奖作者享有编剧的署名权。

  (三)所有参赛作品不作退稿处理,请作者自留底稿。参赛作者在本次活动期间,如有联系信息改变,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改变,导致无法联系的状况,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四)参赛剧本作品及《常山县首届“泓影杯”微电影剧本征集大奖赛登记表》,一律要求以word电子文本投递,邮件标题注明“微电影剧本--剧本名称--作者姓名”。电子文本统一A4纸幅、宋体小4号字,单倍行距,场景名称加粗。剧本格式:①封面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单位、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QQ);②扉页打印故事梗概(200字内)和主要人物简表;③从第3页起为剧本标题和正文。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泓影公司詹路正,联系电话:13567052225(512225),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常山县首届“泓影杯”微电影剧本征集登记表

  中共常山县委宣传部 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浙江泓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8日

  主题词:微电影 剧本征集 大赛 通知

  报送:市文广新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有关领导。

  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印发

  常山县首届“泓影杯”微电影剧本征集登记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业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Email



QQ号



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



剧本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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