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浦

儿童的残酷

星期六 六月 22, 2013 1:16 pm





那個要命的電話打來時,他正在另一條線上跟老婆討論買房子的事情。

老婆說:「不能再等了。房子現在是一天一個價,小陳年初六十萬買進的房子,現在已經是八十萬了。再等,我們永遠買不起了。」

小陳的房子三個臥房,一千二百尺,六十萬他都覺得貴了。老婆看中的這間,才兩臥室,九百多尺,竟然叫價七十五萬,還要裝修。

他也想擁有自己的房子,他也想一勞永逸,不再玩那個看房、出價、被拒、全家一起失落的遊戲。但是七十五萬,再加裝修,近一千塊錢一尺。他要教上多少堂鋼琴課,才能付每個月的貸款?

老婆還在那頭加碼:「經紀說,七十五萬可能不夠,聽說有三、四個出價。她提議是加到七十八萬,還不一定能保證拿到。」

他頭都大了,老婆的口氣就像農夫市場買菜,三萬塊錢說得輕如鴻毛。她不想想,他們家的那輛老豐田已經十三萬哩了,他平時穿的滌綸西裝還是國內帶來的,而腳上那雙皮鞋,底已經快磨穿了……

正在這時,話筒裡「弄登」一聲,他鬆了一口氣,連忙跟老婆說:「有電話進來了,等會再說……」

進來的電話是個美國人,語調禮貌卻含有威儀。他英語不是很好,費了好大勁,總算弄明白是地區檢查處打來的,不由得緊張起來。

那男人問清了他的姓名、地址和職業,開門見山地說:「你的一個學生向我們報告,你對她有不合宜的行為。我們想瞭解一下,有沒有這種事情發生?」

他詫異:「什麼叫不合宜的行為?」

「舉例說,不合宜的行為包括撫摸、肢體接觸、觸碰身體敏感區域。甚至,某些話語也可歸納到不合宜行為中去,特別是對象是未成年人。」

他被一棍子打昏了,不知道說什麼好。

男人催促道:「我在等你回答我的問題。」

「什麼問題?」

「你有沒有對你的學生做過不合宜的舉動、行為?」

他汗都出來了,嚅囁道:「檢察官先生,請聽我解釋……」

一個停頓,那個彬彬有禮的聲音變得強硬和冷酷:「我想不必了。你要做的,是向法官去解釋……」



警察來得出乎意料地快,幾分鐘後,一輛黑色的汽車停在門口。三個中年美國人,兩男一女,短髮、便衣。其中一個向他出示了一個金色的徽章,不由分說地把他帶回室內。

進了門,男警察要他背過身去,取出手銬。他稍微有些掙扎,但手臂上的握力使他明白這是徒勞。戴上手銬,他被指定坐在餐桌旁接受問話,女警察坐在琴凳上,俯身在鋼琴蓋上填寫文件。兩個男警察戴上薄膜手套,在客廳和臥室裡搜查,打開抽屜、檢查書籍雜誌、抬頭打量他掛在牆上的畢業證書和教學資格證明。壁爐架上,擺滿了他和學生在演奏會後的合影,以及各項獎狀。

電話鈴再度響起,警察卻不容許他接電話。他爭辯道:「我在等我太太一個非常重要的電話。」

警察銳利地看了他一眼,拒絕地說:「沒什麼事情比你現在面對的更重要了。」

出門前警察對他照本宣科:「你有權利保持沉默,你的任何言辭可能做為對你不利的證據。你有權利聘請律師,如果你不能負擔,法庭會給你指定一位……」

在沉默的鄰居圍觀下,兩個警察押他出門,一位還留在屋內。當他被一位警察按著頭推進汽車後座時,他記起曾在電視上看到過警察這樣逮捕搶劫的黑人,想不到自己也被同樣對待,不禁羞愧難當。

汽車啟動之際,他恍然聽到留在屋內的警察在鋼琴上彈出一串琶音。



在拘留所他被告知,拘捕的罪名是猥褻幼女。女孩的父母向地檢處告發。

來探視的老婆的臉平白長了幾寸,布滿血絲的眼裡像是要冒出火來:「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幹了什麼?」

他嚅囁道:「我什麼也沒幹。我想他們搞錯了。」

「但小姑娘說,你摸了她的胸部,而且不只一次。」

他驚詫莫名:「你從哪兒聽來的?」

「外面都傳遍了。這種丟人的事……哼!今早我在加油站碰到麗莎的母親,她裝得就像不認識我似的。」

他喃喃道:「真是對不起。」

老婆的眼裡現出迷茫的神色:「那麼說,你真的是犯了渾?」

「沒有。」

「那你道什麼歉?」

他茫然道:「我也不知道。」

老婆長嘆一聲:「哎,房子又買不成了。」




女孩是兩年前來上他的課。期間放棄了一次,又被她母親送來,說是學鋼琴的孩子不會變壞,再貴的學費也要付。

說實在,他並不認為他收費比別人高。同樣四十塊錢一個小時,有的人濫竽充數,只知道收學費,教琴就敷衍了事。反正一年半載課上下來,彈個曲子是不成問題的。而他是中央音樂學院的畢業生,基礎深厚、教學嚴謹,所教出的學生獲獎無數,豈是那些混飯吃的阿狗阿貓可比的。

剛來時,十二歲的少女個子高身兆,開始發育的身子像灌漿的水果。女孩不甚合群,鮮少與人交談,蒼白的臉上永遠帶著一副厭倦的神態。頭髮上挑染了一綹黃色,垂下來耷拉在一隻眼睛上。十隻手指甲上塗了藍色或紫色的指甲油。

看到那雙五顏六色的手在鍵盤上跳動時,他不由感到昏眩。

但這女孩的先天條件優越,雙手手指柔軟纖長,跨度很大,並且樂感不錯。只要她願意,可以把巴哈的賦格彈得有模有樣。不過小姑娘大部分時候是不合作的,很難對話,一副勉為其難的態度,來上鋼琴課像是為了還誰的債似的。

十二歲的年紀,正是站沒站相、坐沒坐相的時候。美國長大的孩子更是如此,渾身上下一刻也閒不住。她會一邊彈琴一邊抖腿,坐姿也是彎腰曲背,軟軟塌塌像一顆荷包蛋似的。他為此不知糾正過她多少次,但一轉身又來了。

更為惱火的是:女孩一刻不停地嚼口香糖,間或趁他不留意,「啪」地吹出一個泡泡來。不但使他分神,而且打斷了樂曲的節奏。

這樣是學不好琴的。

他自己四歲學琴,教師是個傲岸的老姑娘,嚴厲而挑剔。一個音彈錯,就在他胳膊上狠擰一下,學生是一聲也不敢吭的。一個禮拜下來,胳膊上青紫一片。考上音樂學院之後,每天七小時練琴雷打不動。冬天琴房裡不生火,要去鍋爐房打盆熱水來暖手。三伏天練琴汗如雨下,他兩次中暑,昏倒在鋼琴旁。

他不敢奢望現在的孩子能那樣付出,但做為教師,受了人錢財,必得盡心而為。他不能容許教出個歪瓜裂棗來,小姑娘抖腳,講不聽,他得用手壓住她大腿。小姑娘坐得歪歪扭扭,他用手撐扶著她後腰。小姑娘嚼口香糖,他要她停止,不聽。他捏緊了她鼻子,逼她吐出來。

就像野貓不可家養,小姑娘常常情緒起伏。她會一連幾個禮拜不來上課,連招呼都不打一個。或者虎了臉來上課,彈得亂七八糟,讓你想要批評也找不到下嘴處。如果碰上她心血來潮,可以把巴哈的〈摩塞塔舞曲〉彈得有板有眼,一個音都不錯;可以把貝多芬的〈獻給愛麗絲〉闡述得聲情並茂,幽怨動人。

聽說她父母整年在兩岸三地奔忙生意,女孩和她年邁的外婆同住。

他是相信有教無類的。誰沒有難堪的成長過程呢?他自己的童年是破碎的,是音樂給了他依傍,使他有追求,使他心地柔軟。他願意把音樂曾帶給他的,也帶給別人。



雖然已經知道案情,但在法庭上聽到法官大聲宣布「猥褻幼女」這罪名時,還是禁不住渾身顫抖,如遭雷擊。

律師說,這是很嚴重的罪名,如果被定罪,刑期在十年以上。

他說,我會抗爭的。

律師搖頭說:「這案子一開頭就不樂觀。」

律師是指他想要跟檢方解釋這件事。

他無言。

律師說:「以我的經驗,凡是猥褻兒童的案子,都很難得到陪審團的同情,不管你怎麼解釋。」

他說,無論如何,我會抗爭到底的。這是事關名譽的大事。

律師臉上現出高深莫測的笑容:「當然,做為你的律師,我會盡力向法庭陳述,希望陪審團能做出無罪的判決。不過,你也要做好準備,在可能的情況下,跟檢方妥協。」

「怎麼妥協?」

「比如說,承認較輕的行為不端罪名,跟檢方做出認罪協議而換取緩刑。這樣對大家都好。」

他搖頭:「我不會承認任何罪名的。因為我沒做錯事。」



開庭那天是個悶熱的天氣。坐在被告席上,對面高高在上的是個滿頭白髮的黑人法官,眼瞼厚重、下唇突出、體型龐大、講話含糊不清。右面是十二位面目模糊的陪審員。

在眾目睽睽之下,那個女孩走上證人席,穿了件白襯衫、牛仔褲和球鞋。腦後紮了把馬尾,那綹黃髮不見了,手上的指甲油也洗得乾乾淨淨,看來正常得如任何一個鄰家女孩。

她落落大方地坐下,臉上有一絲緊張,但回答檢察官和律師交叉詢問時卻條理清楚、思路明晰。




「你確定你的鋼琴教師在上課時,對你做出不適宜的動作?」
「是的。」

「比如說?」

「他觸摸我的胸部。」

「多少次?」

「很多次。」

「兩三次?十多次?」

「總有幾十次吧。他每次上課都會那麼做。」

陪審席上起了一陣騷動,十幾雙眼光一起向他射來:震驚、鄙夷、不屑、嚴厲。他身邊的律師感受到壓力,輪到他質詢時,語調顯得不是那麼中氣十足:

「你有沒有把這些情況告訴你家人,或學校的老師?」

「沒有。」

「為什麼?」

「害怕。」

「害怕什麼?」

女孩躊躇道:「害怕老師會對我不利。」

說完低頭啜泣。整個法庭沸騰,法官擊鎚維持秩序:肅靜。



在喧鬧中,他眼前浮起同樣一個悶熱夏日的午後,窗外烏雲低垂。女孩一來就擺出一張臭臉,上個禮拜他出的作業,彈得錯誤百出。他說了幾句,女孩乾脆罷工,說再也不想彈琴了,彈琴是浪費生命!

他聽了一怔,這句輕蔑的話語,把他整個人生都否定了:「那麼,你要什麼樣的生命?」他問女孩。

「反正不要彈琴。」

他還沒想好怎麼回答,女孩又來了一句:「你看老師你彈了一輩子的琴,到現在還住在一間破公寓裡,有什麼好?」

他和老婆是打算買房子,但房價上漲的幅度驚人。在此地,兩房一廳的房子很容易就五、六十萬。靠他四十塊一小時的收入,實在是捉襟見肘。但不管怎樣,有幢自己的房子,始終是他的一個夢想。

一口氣堵在胸口,半天才回答:「彈琴跟房子有什麼關係?」

女孩用一種挑釁的眼光看著他,「哼」了一聲:「彈琴是買不起大房子的。你不明白?真是的。」

他當場說:「既然這樣,你就別來上課了。」

他太清楚學音樂是條非常狹窄的路,辛辛苦苦一天練七、八個小時,整個人生撲了進去,到頭來並不能保證你一定能成功,也不能保證你富有,甚至不能保證你有個飯碗。看多了歷史上眾多音樂家、演奏家的悲慘人生,就明白在某種程度上,女孩說的沒錯。



律師俯身跟他說話,他一抬頭,就被一道目光鎖住。女孩在證人席上,剛哭過的眼睛通紅,目光卻清澈、冰冷,含有一股與年齡不相稱的殘忍。他被這道如雙管獵槍般的目光所震懾,他究竟做了什麼,使得一個十多歲的女孩把他視為仇敵,必要置他於死地而後快?

律師直起身來問道:「如果說在這麼長的期間裡,他一直對你做不合宜的事情。那麼,是否有人看到過?」

女孩想了想:「沒有。」

「從來沒有?」

「應該沒有……」

律師轉向陪審團:「所以說,這個案子裡沒有人證。」

女孩倔強地插嘴道:「我就是人證。」

律師說:「你是不能做為人證的。你是檢方提出控告的依據對象。照民法三千六百七十二條,控方依據人的證詞是不能拿來做證據的……」

法官不耐煩了:「她一個小女孩,坐到這裡回答你的問題已經不容易了。你跟她掉什麼法律條文?」不准他再說下去。



其實他是做了防範的,來他家學琴的孩子要家長陪同,等在門廳裡。而放鋼琴的客廳門是不關上的。如果要他上門教琴,那家裡必須有成人在。

但中國人喜歡逾越規矩,中國人喜歡不拘小節。家長把孩子送來,一句:「我去隔壁超市買點菜,老師你費心了。」人就不見了影蹤。他開得了口拒絕嗎?他能板起臉來罷教嗎?他要開銷一家人的生活費、要付各種賬單、要買房子。這些人都是他的衣食父母,得罪不起啊。

最終女孩還是恢復來上課。她母親在電話上向他道歉:「這孩子脾氣一向倔,說話沒輕重,在家也常常頂撞我和她爸爸。老師你大人大量,別和小孩子一般見識。反正我們做父母的心裡明白,你老師是盡了心力的。」

接著沒幾堂課就出事了。

老婆後來抱怨他耳朵皮太軟,禁不住人家幾句好話。如果當初不再讓她上門,也許沒有今天的麻煩。

他悶聲不響,心裡知道沒什麼「也許」。該來的總會來的,如前世欠下的債。也許幾百年前,他隨手採下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也許若干輩子之前,他出於驚恐,打死了一條色彩斑斕的小蛇。也許他為了果腹,屠殺過一隻剛斷奶的小羊羔。也許家人為他買過一個頭插草標的小女孩,而後來這女孩早夭。誰能說清人生的因緣?誰能理順前世今生的恩怨?

人生的曲直是非自有緣由,而亂麻是理不清的,該承受、不該承受的都要承受。




審判期間,他常常半夜在昏暗的囚室裡突然醒來。空氣惡濁,同室的犯人磨牙打屁,夢囈都是髒話連篇,那麼帶有攻擊性,使他心肝都在打顫。他一個與世無爭的鋼琴匠,走路連螞蟻都不敢踩死的,怎麼會落到這一步,與這些雞鳴狗盜、作奸犯科之徒被同拘一室呢?

那些人說他大惡不赦,侵犯了一個小姑娘。

那些人並未看到他如何侵犯,只是聽小姑娘這般地說了,就把他關到這個可怕的地方來了。

我是被冤枉的、我是被冤枉的、我是被冤枉的……

黑暗中浮起少女的臉,天真又冷酷。那不屑的眼神明明說:什麼冤枉?你們男人該死,你們大人全都該死。你自己數數,腦子裡轉過多少骯髒念頭?你自己數數,做過多少曖昧動作……?

他無言。

當一個成年人和一個青澀少女不被干擾地共處一室,他能保證從不心猿意馬嗎?當曖昧的情緒突然來襲之際,他能把持得住自己不動欲念嗎?當人不知鬼不覺之時,他能秉持一貫做人的理念而不超越界線嗎?他身處一個欲望世界而能做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嗎?

他不敢說,他是一個普通男人,血液中流淌著種種普通男人的原罪:六根不淨、色欲熏心、罪錯誘惑、貪占苟且、陰暗猥瑣、想入非非……

律師又一次湊到他耳邊竊竊私語,他卻一點也不明瞭律師話語的意義。耳邊有句旋律一直在回響,那是巴哈賦格的一句,反反覆覆、無窮無盡地回響。

他與學生坐在同一張琴凳上,密切地注意手指在每一格琴鍵上的移動。




巴哈的音樂看似簡單,平緩機械,但像精巧細密的鐘表,大小齒輪緊密相扣。一個音符也不能錯。一個音節彈錯,滿盤皆輸。

記憶中那是女孩彈得最為認真的一次,完美的演奏,連他也被感染,不禁把手臂環繞著她的肩膀,誇獎道:「不錯,真是不錯。值得表揚。」

再孤僻的孩子在內心也渴求他人的肯定。女孩很少受到教師如此的讚揚,興奮得滿臉通紅,身子一歪,向他偎依過來。

從斜上方透過襯衫領口,他無意中瞥到女孩剛發育的胸部,潔白豐潤如鴿子翅膀。一霎間頭暈目眩,不自覺地盯視了兩秒之久。

他發現自己失態之後,馬上警覺地站起身來,坐回原來的位置,鎮定自己:「讓我們再從頭彈奏一遍……」

鴿子的翅膀在他腦海裡撲騰不已。只要一閉眼,那雪白的一抹就鮮活地顫動,使得他沒來由地出神,思緒不能集中。

他告誡自己:不能再胡思亂想了。你是為人師表,就得像個師表的樣子。否則危險就在眼前。

可是一坐到那個位置上,就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常常瞟到不應該瞟的地方去了。



中年男人的色欲是裝在瓶子裡的魔鬼,年深日久沉睡不醒。一旦在無意間被開啟,其中巨大的力量是難以估量的。欲望並不聽從理智的駕馭,雖然把它死死地按住,只要一分神,它就奪隘而出,如洪水猛獸、如水銀瀉地。

在必要的手把手糾正手勢之際、坐在一張琴凳上四手聯彈之時、在俯身檢視琴譜的一瞬間、在狹小空間不留意間肢體碰撞的一刻,那個怪獸都會顯現,張牙舞爪、饞液欲滴,急欲攫取口邊的鮮肉。



沒人看見,沒人察覺,沒人指摘。來無影、去無蹤,只有他自己知道,剛才那頭怪獸出現了,不但出現了,還露出了獠牙。

還有那個女孩,這女孩的眼神透亮、詭譎、靈醒。她是否也看見了什麼暗處的動靜?

他本能地害怕,怕極了。這頭怪獸一旦真的跑出來噬人,那就是萬劫不復。他掐自己的虎口,不停地喝水,到衛生間用冷水洗臉,竭盡全力防止怪獸出現。

可是防不勝防,在清晨黃昏、在夜深人靜,在一仰首一俯身、在一舉手一投足之間,那頭怪獸突然探出頭來,把爪子搭上他肩頭,長長的舌頭舔著他耳朵,嚇得他汗毛直豎、膽顫心驚。

還好沒有真正的事情發生,直到這個女孩把他告上法庭。

他自問是清白的,除了這個女孩,他所有的學生都可作證。但在意識深處,他是知道那頭怪獸的存在的,但這不能做為他犯罪的根據。我們每個人都身背罪孽的十字架,輕重大小不同而已。



在冗長的律師交叉詰問結束之後,他就知道自己是凶多吉少。陪審團的眼光、表情、神色、氣氛,已經把他們對他的憎惡透露得差不多了。而法官看他就像看一隻蟑螂似的,正眼不瞧,連眼皮都不願抬起,側了頭問陪審團:「是否對此案達成一致意見?」

「一致,庭上。」

「第一項罪名,被告是有罪還是無辜?」

「有罪。」

「第二項罪名,有罪還是無辜?」

「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他悲哀又麻木地注視這些與他素昧平生的人,那十二張嘴巴一開一合,有長鬍鬚的、有塗了口紅的、有癟嘴的缺了門牙的、有布滿皺紋的、有闊大性感的,所有的嘴都一致地、堅定地、明白無誤地,說出那句簡短卻又致人死命的話語。還有那一雙雙堅信做了正義選擇的眼神。

毫無疑問的,這十二個好公民犧牲了自己的時間、家、工作收入,為社會做出了正義之舉,合力把一個禍害鮮花般孩童的罪犯定罪。

誰給你們這種權力的?你們是上帝嗎?

是的,此時此地,陪審團就是上帝。

上帝是不講理的。或者說,上帝自有祂的律令,不是我們凡人能理解的。



女孩被她母親逼著來上課,心不甘情不願的,坐上琴凳就打呵欠;琴也彈得一塌糊塗,擺明了「我就是不願學,看你拿我怎麼辦」。

他按捺下性子,還是盡他的責任。第一個禮拜沒事,第二個禮拜在烏雲密布中過去。第三個禮拜就出事了。

「你把上禮拜的功課彈一遍。」

「什麼功課?」

「要你回家練習的巴哈平均律練習曲。」

「你沒給任何功課。」

「不可能。我對每個學生都會給一個禮拜要練習的曲目。」

「狗屁。」女孩小聲嘟囔。

「什麼?」他一愣:「你再說一遍。」

女孩一點也不怕:「就是狗屁。你本來就沒給作業嘛。」

他氣得渾身亂顫,如果是他自己的小孩,就一巴掌甩了過去。他盡心盡力教琴,換來的是一句「狗屁」。且不說師道尊嚴,年輕人對年長的人,一份禮貌總是該有的吧。

他好容易抑制住自己,冷冷地說:「既然這樣,你就不用來上課了。」




晚上把事情一說,反倒被老婆埋怨了幾句:「她學好學壞是她自己的事,你不可能把每個學生都教成李名強、殷承宗的。你何必認真?」

他這時有點後悔了,但還是強嘴道:「你沒看到那個態度之壞……」

「哎呀,現在小孩子都這樣,缺乏管教,學校的風氣又壞。前幾天報紙上還有消息說,一個小孩把他祖母給殺了,就為了不讓他上網……」

他知道老婆的意思,就為了一句「狗屁」,斷送了一個月幾百塊的學費不值。他們家正需要錢買房子。

老婆是對的。他是過於衝動了。

他心中已經打算好了,如果女孩回頭,他就當這件事沒發生過。從此之後,你願意學也罷、不願學也罷,他再也不多說一句。

等了一個禮拜,女孩沒回頭,卻等來了地區檢察官的電話。



宣判那天,所有的控方、辯方及證人都出席,旁聽席上坐滿了新聞記者。

他穿了一身全新的西裝,渾身僵硬地坐在被告人的席位上。律師不時在他耳邊低語,說些最後的陳述什麼的。他卻聽得心不在焉,眼光不斷地向證人席看去。女孩坐在那裡,目光低垂,一臉平靜。他一直在捕捉女孩的目光,他相信人總是有良心的,他願意相信女孩只是一時賭氣,導演了這場荒誕劇。氣也出了,他的苦頭也吃夠了,眼看他就要被宣判,他不相信女孩為了一場爭吵,真會把他送入監獄。

他畢竟沒有對她做出有實質損害的行為,他膽小,他做不到。至於他腦海中盤旋的卑劣念頭,上帝會懲罰他的。上帝已經懲罰他了。

但女孩就是不肯抬頭,從開庭伊始,就沒朝他望過一眼。她與檢察官耳語過幾句,然後就面向法官席專注地聆聽。




從他這個角度望過去,只看到女孩耳朵上一排稀奇古怪的耳釘。

都說兒童是天真的、富有同情心的、心地柔軟的,如果是這樣,你就轉頭看一眼,一個因為你誣告而將被判入獄的男人。這個男人也許猥瑣,但他並沒有犯下你所告發的罪行。這個男人有妻小家庭,她們今後的前途、工作、入學,她們買房子的夢想、平安生活的夢想,從此就被毀了。她們可是無辜的。

他當然也是被毀了。不管宣判的結果如何,還有人敢來跟他學琴嗎?

既然一句話可以毀人,但一句話也可以救人。

如果女孩願意在庭上承認,一切都是臆想的、從來沒在現實中發生過的,整個局面就會完全不一樣。

庭上發生的混亂可想而知。檢察官雖然大為惱火,但最終還是得取消這個案子。女孩不用負任何責任,理由和他被起訴一樣,未成年人有不容侵犯的權利,也有法律上的刑事豁免權。

他相信,只要眼光對上了,女孩就會回心轉意,向法庭承認一切。誰忍心把一個無辜的人送進監獄呢?難道她就不會做夢,夢見這個冤屈的男人在夢中出現嗎?

法庭上吵吵嚷嚷,閃光燈此起彼伏,年老的法官嘟了嘴,含糊不清地念著什麼。

女孩始終沒有回過頭來。

突然所有的人都站了起來,他從怔忡中醒來,抬頭望見他的律師。律師攤開手,一臉遺憾的樣子。他突然明白,一切都木已成舟,一切都無可挽回。

他抖著嘴唇問律師:「這就是最終的結果?」

律師的眼神躲閃著:「我們已經盡力了。」

「請告訴我,我被判了幾年……」



世界日报---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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