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浦

唏嘘“酒仙”之人生

星期二 一月 22, 2013 12:40 pm



季羡林在回望2009年特色大事时曾说:“根据我个人的观察,对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来说,人生一无意义,二无价值。”



我前夫林乐有一个朋友,就住在我办公楼的对面,林乐去日本后,我时不时过去看望他。他就是著名的“荣爷”。林乐曾写过一篇小说《酒仙》,写的就是他。

荣爷从各方面来看都是一位“仙儿”级人物。我很早就认识他了,他父亲是重工业部最年轻的一位副部长,年轻有为,血气方刚,但文革中惨遭迫害,是共产党高级干部中唯一被正式判了十年徒刑的,一直关在第一监狱。即使在监狱里,他也从不嘴软,不肯认罪,连开他的斗争会也不肯低头,为此一家人都跟着他倒透了霉。他的这股横劲儿不仅遗传给了他的儿子,也遗传给他从未见过面的孙女佳佳。荣爷曾在12岁时,在判决他父母离婚的法庭上发表过伟大而成熟的演说,最后选择跟着身陷伶圄的父亲。为此他一直不肯原谅母亲,尽管母亲是迫于压力才和父亲离的婚。后来父亲出狱后,曾动过想和母亲复婚的念头,荣爷不同意,他仍不肯原谅母亲。

但也就在12岁这年,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北京这座深宅大院时,开始喝上了酒。从此就再也没停过。为什么说他是酒仙?有这么多喝酒的人,我觉得是因为只有荣爷活得纯粹。他几十年如一日,喝得非常有规律,只喝真正的二锅头,别的无论是什么名牌,茅台、五粮液、即使是XO他也毫不动心。院门口小卖部被林乐叫做“老王八蛋”的黑心老太太,还常常找他来鉴定她进的酒的真伪,她可在荣爷和林乐身上不知赚了多少钱。喝完半斤到一斤二锅头后(他有过的唯一的变化就是酒量的变化),他最后再用两瓶啤酒涮涮嗓子,然后上床睡觉。他曾结过婚,有过一个全须全尾健康的孩子,后来老婆走了,他就过上单身汉的日子。但从来都能自己照顾自己,不给别人找麻烦。

说他是仙儿,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喝酒归喝酒,心里从来没坎儿。按说这么小年纪喝上酒,都是因为心里有“坎儿”过不去,可荣爷什么全都过去了,他高高兴兴地喝,痛痛快快地喝,从不抱怨,从没觉得谁对不起他。这点他和林乐简直有天壤之别。林乐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被埋没的天才,他是借酒撒疯,借酒闹事。他爱的不是酒,而是他自己。而荣爷爱的真是酒,他爱的纯粹,一点没有自己的哀怨在里头。所以被赋予酒“仙”的地位,那就是喝完了心神飘逸,腾云驾雾,而且明澈清净,那里面什么都有了。



他每天的生活基本上就是在客厅的沙发里度过的,我家也有那么一对老式沙发,被人坐得成了一个坑。他住的房子还是父亲当部长时配给的,高大宽敞,上海人肯定能在屋里再搭一层阁楼。只是墙壁太黑,光线太暗,没日没夜的,荣爷坐在那儿就跟个幽魂似的。实际上他已经没有多少分量,和魂儿差不多了。他占不了多少空间,也不需要多少氧气,有一次朋友开车把他拉到郊外田地边上,他一从车里出来差点儿没晕过去,因为乍一下氧气太多了。这么多年喝下来,他的体重越来越轻,头发越来越稀,而且不知怎的还越来越黄,用林乐的话说,他的生理结构也发生了变化,脑门骨有一块地方塌了下去。他像所有酗酒的人一样,嘴里没剩几颗牙,因为没有了门牙,他的样子越发显得天真。医生看过以后也不给他补,说都掉光了再说。荣爷从不为这些事操心忧虑。他有一次对我说,想让女儿初中毕业了上新加坡去,据说在那儿上完高中后就可以安排工作,这样一来至少十年里都有了着落,等她回来,那时候,“指不定有我没我呢。”荣爷说这话时,一点伤感都没有,好像没有了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我常想,荣爷要是走了,一定像一股烟儿一样,消失得干干净净,没有俗人留下的那些脏东西,这就是纯粹的意思。

我去看他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里看金庸的武侠小说。他工作的公司已经倒闭了,他再也不用上班了。他还挺遗憾,要是放在过去有火气的时候,他准得和他们理论一番,说人有劳动的权利。他有一阵和父亲机关打官司,把劳动法看了个底儿掉。现在他已经快站不起来了,刚从医院里出来不久。他一年平均住两次院,在那里也没歇着,大夫是个老朋友,后来带着小二锅头来和他一块喝。所谓住院,也不过是调养调养身子,为了出来还接着喝。他只有一次真正戒过酒,是在拘留所里,差点没了命。看着囚室的墙就跟演电影似的,一幕一幕的,所有人挨个从眼前走过,他浑身出的汗把衬衫都湿透了。出来后又赶紧把酒续上才缓过来。

他看见我很高兴,先是让我帮他把头顶上一扇小天窗关上,因为他胳臂抬不起来。他怕受风,已经等人来有些时候了。他最近腿也不好使,关节处老是打不了弯儿,要不然他早就骑自行车出去遛弯了。他虽然不能走路,倒是一直能骑车,只要从院子里出去,蹬上自行车就行。前天他想出去,但还没走到门口就在院子里连摔了两个跟头,只好又扶着墙回屋了。

我问他身体怎么样,他说挺好。前两星期刚体检过,什么毛病都没有。我很为他高兴,问他都查了什么,他说只在一楼查了查,没上二楼。我问为什么没上二楼,荣爷露出缺了门牙的牙床笑了,说:那哪儿上得去啊。我想一楼可能只是量量身高体重血压什么的吧。反正他自己觉得挺好那就好。

荣爷问我林乐怎么样。他和林乐从小一起喝酒,感情很深。林乐把人情看得很淡,但过一段时间总会来看看他。他从日本来信要我去看看荣爷,怕他死了。荣爷不但没死,还红光满面的,当然只限于坐在沙发里的上半身。他很同情林乐,有这么多哥哥姐姐,老是想要救他,把他送到日本去受苦。从来没有人想救荣爷,他也从不麻烦别人。我甚至对荣爷有一丝尊敬,他选择了这样的活法,无怨无悔,没有人像他这样心地坦荡,光明磊落,因为他对人生什么要求也没有。我来看他,也决不会劝他,只是想看看他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荣爷讲前一段时间他还时常出去,因为那时他有一个女朋友,我知道,是他小时候就暗恋着的女孩儿,文革时他还为了她在学校挨过斗。后来她结了婚,不久前又离了婚,荣爷自从又遇到她并开始和她见面后,就焕发了青春。荣爷把剩下不多的积蓄差不多都花在了她的身上。每星期请她在饭馆吃饭,给她买高级化妆品,200多元一管的口红。他自己除了烟酒,买双布鞋都得下老大决心,可为了她从来都没含糊过。上半年还帮她把家里给装修了一番,一共花了一万五,这让荣爷有点要虚脱。他到现在还没进过她的屋呢。听荣爷的一位朋友说,他曾开车带着荣爷给那个女的送过一次米,她拿起米口袋转身就走,连声谢谢都没有。我忙问荣爷呢,他说荣爷腿脚不利落,那会儿还没从车里挪腾出来呢,她人都没影儿了。我从此得了一个印象,就是这女人对荣爷不怎么样。可荣爷还是把她看得金子般金贵,小心翼翼地供奉着。一说起她,荣爷黑紫色的脸膛上就充满了柔情,语调也变得兴奋起来。有这样一个人,我想,还是挺不错,尽管大部分朋友都认为她只不过是在利用荣爷。但至少让荣爷有了个念想,让他有动力从床上爬起来,刮了脸,穿上衣领雪白的衬衫,去和她约会。荣爷不像大部分中国男人,非得追上了才觉得值得,他觉得有个人让他这么着,就值得。

我问现在呢,还和她见面吗?荣爷脸色有点晦暗,“她又和她丈夫复了婚。”他说他有时也有点儿闹不清,她究竟和她丈夫离了婚没有。“没关系,她过得好就行,我算什么啊,她能指着我吗?”“瞧瞧人家的境界。”我不禁暗自感慨道。当然荣爷的境界,也和他的身体有很大关系。他有时请外地来的朋友去歌厅,总是喜欢叫上一两个小姐,陪着聊天,最后付钱了事。他虽然独居了这么多年,也认识不少女孩儿,倒是一点邪念也没有。有一次邵白的第二任前妻忱忱请荣爷去她家,那时她正在传销一种床垫,价值一万元,据说是天堂鸟毛做的,里面还有一百多个电极什么的,一通上电就起到周身按摩的作用,治疗各种疾病。她让荣爷躺在她的床垫上试试。荣爷事后对我讲述他的这次“艳遇”,说他一边躺下去,一边受宠若惊地对也是独居多年的忱忱说,“我这身子骨,哪行啊。”他还以为两人孤男寡女、烈火干柴的,忱忱要和他怎么着呢。殊不知忱忱压根没拿他当过男人,一心只想把床垫推销给他。他在忱忱眼里,早已经是点不着的干柴了。

你看吧,荣爷就这样小火煨着,指不定比谁活得都长呢。



我每年春节期间,都会一年一度来看荣爷。荣爷的存在对我似乎有着某种特别的意义。我本来和林乐约好了一起去,但直到下午5点,林乐也没露面。于是我沿着河边独自散步到荣爷家。自打位于长安街上的老宅子拆掉后,荣爷意外地得了二百万补偿费。他打点了姐姐弟弟们,买了这套房子,又给女儿买了辆车,也就所剩无几了。

荣爷的新家不知怎么有一股怪味儿,因为门窗紧闭着,一丝风都不透,因此弥漫着各种味道。家里除了多了一个阿姨,还多了一只活泼异常的小腊肠狗。两人热情地把我迎进了屋。我刚在沙发上坐下,小狗就窜上我的膝盖。我这辈子不知怎么的特别招狗,无论走到哪儿老被大大小小的狗们穷追不舍。阿姨给我端上一只紫泥小茶壶,我捧着茶杯东张西望的当儿,荣爷卧室的门开了,一副活动骨头架子拄着拐棍蹒跚着挪了出来。我如果不是去年见过他,准会以为大白天遇到了鬼。荣爷已经不剩多少体积,稀疏的头发在脑袋顶上立着,他穿着一身空荡荡的格子睡衣,肩膀上打着夹板(他有一次喝多了拍桌子对店小二阵喝把胳臂给拍折了),显得出奇的宽大,仿佛带着垫肩似的。他足用了好几分钟,才从门口挪到沙发边。他走得非常认真,亦步亦趋,活像一具牵线木偶,我有一次见他从酒馆里出来横穿马路,整个街道上的汽车都停下来等着他过。我和阿姨都不由地停住手里的动作紧盯着他,直到他气喘吁吁的坐下。

“你好吗?这一年?”我去年这个时候和哥哥来看过荣爷。那时我和哥哥都有同感,那就是今年我们不一定还能见着他了。荣爷看见我们特别高兴,执意要请我们吃饭。他自从搬过来,还一直没出过门。他们小区离护城河只有咫尺之遥,女儿选中这里是希望他能经常到河边散散步,可他到现在还没见着过河呢。我和哥哥搀着他,好不容易走到100 多米处的一家餐厅。点了不少菜,荣爷却一口没吃,他说已经很长时间吃不下东西了。实际上他也喝不下什么酒了。放在桌上的那大半杯二锅头,直到走时也没下去多少。荣爷虽然已经露出下半世光景(林乐说已是来世光景),但当年的架子不倒,因为新来的服务生上菜上的晚了,他还发了一通脾气,要找总经理。小伙子不知怎么办才好,一个劲儿地立正道歉,最后荣爷说赔一个果盘算了。他把果盘推到我面前,很绅士地请我先用。我叉了一块哈密瓜放到荣爷的盘子里,直到走时也没动一下。仿佛吃喝这些事和他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他仍然坐在这里,只是因为老天爷似乎把他给忘了,所以还没来召唤他。等到我提议走时,荣爷的目光已经迷离散乱,他四处找他的拐杖,后来发现挂在自己身后的椅子背上。他努力了好几次,也没能站起来。我和哥哥把他架起来,几乎整个餐馆的人都不再吃饭,注视着我们走出去。服务生叫来一辆出租,大家七手八脚地把他塞进前座里。进了家门,哥哥不知把荣爷放倒在哪里,问他是在外屋沙发上坐着呢还是里屋床上躺着,怕我们走后他自己再也动弹不了,荣爷哼哼着:“…呃,就这么着吧…。”那意思大概是说坐着或躺着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是他还在这个世界上,虽说已经在往那个世界溜达啦。

可是这一次,荣爷奇迹般地又缓了过来。如果不看他干枯的手指,他的脸色几乎还算是挺滋润的。荣爷说他最近又能吃东西了,一顿一个人就能吃一整只猪肘子,从去年到现在,他总共吃了有五,六十只啦。我记得荣爷会炖一种稀烂的入口即化的水晶肘子,但看着他那副皮包骨头的样子,我不禁疑惑那些肘子都哪儿去了。不管怎样,荣爷算是活过来了,而且还违反了自然规律,一年要比一年好。令我深感震惊的是荣爷惊人的生命力,简直像神话中的“不死鸟”。荣爷自己也说,他住院时的医生们都说,他要是死了,一定得把他的肝解剖了好好研究研究,看看到底是什么材料做的。

荣爷最大的本事就是心态好,没有欲望,所以也不受欲望的煎熬,不为所苦。正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他高高兴兴地活着,有一天不得不走时,也会高高兴兴地走。因为他觉得自己够本儿啦。荣爷说的好:“人啊,得知足。命中八尺,难求一丈”。别跟自己过不去。世人忙忙碌碌的,不就为了那点事吗?荣爷什么也不求,倒天下掉馅饼,得了二百万。当然这还是托他父亲的福荫。人的祸福自有定数,人算不如天算,所以啊,该你的就是你的,不该你的,想也别想。我说起夕阳追悼会那天见到的多年不遇的朋友们,荣爷淡然地笑了,“大家是不是说怎么走的不是我呀?”我忙说大家可没这么说,只是都问到他。其实连林乐都说应该走的是自己而不该是夕阳。夕阳是那么想活,我有一次和他说起17岁就死于血癌,由于和命运抗争而感动了世人的小姑娘张默然,夕阳唏嘘道:“上帝点着谁就是谁,谁也不知为什么。”没想到上帝点中了夕阳,而不管他在世间还有多少未完成的责任和梦想。尽管荣爷和林乐早就做好了准备,上帝却无意召唤他们去。上帝的意图确实不是我们常人所能理解的。

小狗依偎在我的怀抱里,翻起毛茸茸的大眼睛,东张西望,不停地用鼻子在我裤子上拱来拱去,和我亲得不行。又用眼角冷冷地瞟着荣爷—供它吃喝的人,倒好象荣爷是个外人。荣爷也不在乎,他杵着拐棍,低头慈祥地看着小狗:“现在我这儿看起来也像是个家的样子啦吧?”我起身告辞时,他一再留我吃晚饭,说阿姨都准备上了。并说他现在有点失禁的毛病,为了等我和林乐来,连中饭都没敢吃。我回头望了一眼逐渐黯淡的房间里在暮色中端坐的荣爷,突然觉得荣爷活得很有尊严,尽管他能控制的东西已经越来越少。



去年春节我忘记了发生了什么,没能去看荣爷,虽然他和我们只有一河之隔。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荣爷会一直这么活下去的,他上次说过对自己的安排,要是他有一天不行了,就给120打电话,让他们把他拉到急救中心,再从那里转到他每次住的那家有认识朋友的医院,住进老年病房。我们也觉得这样的安排不错。

一天,却突然接到朋友发来的一条短信,说荣爷死了,明天是他的遗体告别仪式。我急忙打电话过去,问是我们共同认识的那个荣爷吗?她说是。并说一个多月前他们还通过电话,因为她是荣爷小时候喜欢的那个女孩儿的同班同学,所以荣爷不时会给她打个电话,和她聊聊那个童年恋人的情况,当然说的都是过去的陈年旧事。像所有不出门的人一样,荣爷的记忆力惊人的好。

荣爷是死在家里,死在自己床上的,享年五十整。据说他卧床已经有一阵了,女儿虽然和他住在一起,可是却并没有怎么在意,年轻人嘛,没心没肺的,这很正常。他也有好一阵没怎么吃东西了,最后一天,女儿说他把喝进去的水都给吐出来了。就这样,女儿也没觉得有什么异常,因为他早就异常得不能再异常,人们也早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他们在他身边吃吃喝喝,打打闹闹,接吻拥抱,就像没他这个人一样。早上他没动静,女儿也没发现,直到晚上才发现他已经死了不知多久了。

荣爷死在了自己的床上,他没去过医院,那二百万,他一点都没送给医院,全花在自己女儿身上。女儿继承了那套房子和他剩下的钱,以后应该可以过个不错的日子。

女儿叫来了家人,他们把他送进医院。因为一个人必须死在医院,或者说即使死在家里也要送进医院,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这样作为这个大系统中被注册在案的个体,一个人才算是有始有终地走完自己在世上的这一遭。

追悼会那天我去了,荣爷活着时人缘好,居然来了不少人。在医院门口我第一眼就看见荣爷的女儿,瘦瘦高高,染着红头发,身边站着她染着黄头发的男朋友。她抱住我哭了,“本来想给你打电话的,我爸他…”我搂住她纤瘦的肩膀,这时我在周围的人群中看见了多年不见的荣爷的兄弟姐妹们,他们因为早年家里的事结下的恩怨和不齿于荣爷选择的这种生活方式,已经很久和荣爷没什么来往了。

在黑黝黝的屋子里,荣爷的大照片上方挂着一幅横幅:“沉痛悼念亲人孙建荣”。这是荣爷在离开这个世界时拥有的唯一身份。在哀乐声中,人们一个个走过去,向荣爷的遗体鞠躬。荣爷枯瘦萎缩的身体裹在一套藏青色的中山装里,只露出一张脸颊深陷下去的黑紫色脸膛。朋友们大部分都到了,我一直站在医院大门口等林乐,后来我认为他不会来了,因为这么远的路(他住在通县呢),对同样也是很长时间足不出户的林乐来说,实在不是一件容易事。没想到,在告别仪式结束后,荣爷的家人们已经把他抬进灵车准备开往八宝山时,林乐才赶到了。人们想要打开灵车的门,让他最后看一眼荣爷,他说不必了,荣爷知道就行了。

之后大家去附近一家餐厅吃饭。荣爷的一个年轻酒友夏春突然满脸通红,发起牢骚来,尽管每次聚在一起喝酒时都是他去买烟买酒,可荣爷却总是对他吆三喝四的。“操的,丫他妈的,老跟我穷横什么…”大家都劝住他,说人都不在了,就别说这些了。夏春仍然忿忿不平。人去了,怨恨还在,这大概说明一个人还被人记着呢吧。

荣爷就这么走了。有时我想像荣爷这样的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呢?除了让人唏嘘一番。无论他活着还是死了,他都是这个无所不在的庞大权力系统里的一个零。但在所有的酒鬼中,他至少做到一点:就是始终如一。在这个一切意义和价值都被逐渐消解的世界上,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什么价值,他真是喝酒喝死的,而且死在了自己的床上。在这一点上,倒颇有他父亲的硬汉精神。罗曼•加里的小说《生活在等待他》里有个阿尔及利亚老头儿,每天祈祷真主快把他带走,因为六十年前曾有一个姑娘和他在一起生活过八个月,他对自己发誓要永远记着她,生怕自己老糊涂了,不能遵守诺言,在死之前把他心爱的姑娘给忘了。

荣爷在最后一刻,是否心里还惦念着他爱过的姑娘?有天我在游泳池游泳时,恍惚之间仿佛在池畔看到了荣爷在向我走来,这是即使在他活着的时候也最不可能遇到他的地方。而且还是他年轻时的样子,脸色是正常人的肤色,身手矫捷,甚至有点英姿勃发。

正当我举起手来想要和他打招呼的时候,他突然一下跳入水中不见了。

Author: 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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