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浦

第二届全国戏剧文化奖(文本部分)征稿启事

星期五 四月 06, 2012 1:55 pm



由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主办的“全国戏剧文化奖”,是经国务院批准颁发的全国性大奖,是文化部“评比达标表彰”八大保留项目之一。该奖项前身为“中国戏剧文学奖”,迄今已举办了七届,奖掖和扶植了一大批戏剧文学作品、戏剧论文、舞台演出剧目和优秀戏剧人才,为戏剧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兹定于2012年下半年起启动第二届全国戏剧文化奖(即第八届中国戏剧文学奖)的征稿活动,其宗旨、理念、评比尺度、申报方式等与前七届相同,继续坚持“纯专业评奖”的品质,继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原则,继续采取自愿参评的方式。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和海外华人),都有其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国所有职业的和非职业的戏剧文化工作者,都有同等机会拿出自己的作品在同行中进行比较和交流。参评作品可由个人直接报送,也可由组织或单位选送。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告知于下:

  一、本届奖项继续设三大类:(1)大中型剧本设金、银、铜奖;(2)小型剧本(包括微戏剧、微电影、微电视)设一、二、三等奖;(3)戏剧论文设一、二、三等奖。凡未参加过前七届中国戏剧文学奖评选的戏剧文学作品,包括舞台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剧本和戏剧论文,无论发表、上演、获奖与否,均可参加本届评奖。

  二、参评作品需提供打印稿一式三份,附故事梗概(或论文要点)、作者简介、作品上演或发表情况说明各一份(改编作品需提供原作出处及原作者授权书),阅稿费大中型剧本每件300元(超过2集的连台本戏、广播或电视连续剧,超出部分每集加收50元)、小型剧本和戏剧论文每件100元,请一并寄达:“100013 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13号金孔雀大厦B座7018-7028室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评奖办公室”。稿件请寄挂号,阅稿费一律从邮局汇款,稿件和汇款收到一个月内寄回收据。联系人:孙晓燕、姜彤林;联系电话:010-51319357、51319362。

  三、征稿时间:2012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止;2012年11、12月间举行初评、复评,2013年1月进行终评;颁奖事宜,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学会常年接受“全国戏剧文化奖优秀剧目调演”的申报和初选工作,凡有意晋京演出并竞评剧目奖、表演大奖和编导演音乐舞美等单项奖的单位和个人,敬请登录学会网站“中国戏剧场”(www.zhongguoxijuchang.com)下载有关文件和表格,按规定办理申报事宜即可。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二○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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