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浦

关于新安家族之第二十二块豆腐干

星期二 十二月 07, 2010 11:51 am



许晴川犯了事。

差点砍脑袋。

杀人偿命哦。害死的还有自己的亲姐姐啊。

许晴川终于逃出一条命,不算主犯-----其实只不过不是直接指挥杀人而已。

代价是十万两白银。小婵娟变卖自己私房是五万,程天送帮助五万。

发配北大荒----尚阳堡宁古塔,满清政府的西伯利亚。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三十年流放。

终于回来了,回来找他的等着他的小婵娟。一对苦命鸳鸯又团聚了。

可是,忽然又冒出来一段——

他老爸变卖老屋家产花了二十万减刑减去十五年!?

那么到底是三十年还是十五年呢。

要末是分段的几位编剧,这才会前言不搭后语。

猜想起来,三十年是对的,十五年是错的。

否则怎么会从宣统登基到三七年七七事变发生,这段时间半途上许晴川早就该回上海了。

难道那时候就有刑满释放也得留场继续,不能回上海报不进大城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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