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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Coetzee的青春

星期四 二月 18, 2010 10:03 am



J.M.Coetzee的青春

2003年,他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当时,他正在芝加哥大学当客座教授,办公室和我家仅隔一条街。我那阵子正忙着赚钱,也没有心思站在校园里追星。再说,芝大得诺贝尔奖的教授多如牛毛。有一天,我和一个脏兮兮的老头在书店里不知为什么讲起话来,后来,有人告诉我他也是一个诺贝尔得主。再进一步说,芝大园子里啥样的鸟人没有,奥巴马就是我邻居。没去听Coetzee的讲座又咋了?

其实,我主要是对他不太感兴趣。他太瘦,很拘谨,不爱见人,还不吃肉,不吸烟,据说平时老骑一辆自行车。我总有点怀疑,这样的人如何写作?所以,他的书我一本没买没读。直觉说我不会喜欢他。

今天在网上,却读到了他的回忆录。讲他自己在伦敦的青年时代,用的是第三人称,猛一看,还以为是小说呢。出乎意料,我一口气读了三遍,一边读一边后悔当时没去追星。读完了马上去亚马逊买了他的三本书。

他曾经和我一样,计算机专业毕业,然后在IBM做程序员。我甚至可以想象他是如何写程序的,因为我自己也是个IBM的程序员。他写程序时想着如何写诗,也和我差不多。他说:

艾略特在银行里上班。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和卡夫卡都为保险公司工作。他们所承受的痛苦可不比爱伦坡或者兰波少。追随艾略特,史蒂文斯和卡夫卡并没什么不好。他选择了同他们一样穿上黑色西装,不利用也不欺骗任何人,自力更生。在浪漫主义时代艺术家们挥霍着走向疯狂。他们的疯狂带来了大量迷狂的诗句和绘画。这样的时代已经过去。他的疯狂是另一种样子:是安静而谨慎的。他会弓着背静坐在一角,像丢勒版画里穿长袍的人一样,耐心地等待地狱里的岁月流过。当他经过这一切后会变得更坚强。

结果,他去美国德克萨斯大学攻读英语文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在纽约州立大学任教。因为参加反越战的示威游行被移民局拒绝了绿卡,不得已回到了家乡南非教书,而不是衣锦还乡,大奶老二小三成行的海龟。

在伦敦时他发现“自己仍旧在写南非的事,这让他很不安。他更愿意把那个在南非的自我抛在脑后,就像他抛弃南非这片土地一样。南非是个糟糕的开始,是个障碍。那里有一个平庸的乡村家庭,差劲的学校教育,以及那些非洲语言,所有这些都是造成障碍的因素,他已经逃离了这一切。他现在在一个伟大的世界里自谋生路,干得还不错,至少没有沉沦,或者说没有明显的沉沦。他不需要再想起南非。如果明天大西洋的海潮将席卷这个非洲南部的小国,他不会流一滴眼泪。他会是幸存的一个”。

可是他后来的写的故事都是南非的故事,写种族隔离下的人们的生活状态,写人在历史中的地位,写人是否能逃离历史。他的南非,是一个没有时间,噩梦一般的地方。政治和历史的力量像阴风苦雨一样无孔不入,吹入个人的生活,这隐晦恶劣的气候能够摧毁人的一生。

而他的瘦,他的拘谨,他的不见人,他的不食肉,都变成了他的干净简洁的文字,和冷峻清晰的诉述。我是一个程序员,我甚至能够将他的文字解析成一行行计算机编码。

他的诺贝尔获奖评语是:精准地刻画了众多假面具下的人性本质。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用计算机语言建造出一个个美丽的网页。



转自伊甸文苑,作者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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