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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人家族之业缘关系论纲

星期五 八月 07, 2009 7:56 am



伶人家族之业缘关系论纲



从某种角度来说,中国伶人家族的血缘、地缘和业缘的关系问题,“技同相习,道同相得,相习则相亲焉,相得则相恤焉。”[1]正是由于伶人的“技同”、“道同”等业缘关系,强化了伶人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
王沪宁在《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一书中,对于中国村落家族的的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曾经作了详尽的分析。他认为,血缘是以宗族血缘所决定的关系,它具有一种先天性,家族成员无法选择地处在一定的血缘关系之中,地缘则是根据共同居住的地域形成的关系,对于中国村落而言,血缘和地缘往往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由此,地域也就演化成为重要的人际认同坐标,也即“族居”现象。同一姓氏的村落家族,生活在特定范围的地域之内,在这特定范围的地域之内形成了特定的地缘关系。族居,可以说是村落家族最为基本的结构,决定了不同家族共同体之间的地理界线,或称物理界线。它在中国乡村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但是,共同地域虽然是村落家族共同体的地理基础,但是,它并非是构成村落家族的核心,而只是它的物理外壳,内在精神是以血缘作为基础的宗亲关系。对此,费孝通也曾经表达如此观点:“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2]
在中国村落家族的“血缘和地缘的合一”的“原始状态”中,王沪宁认为:“近年来,这两种联带关系较为迅速地受到另一种联带关系的冲撞,这就是业缘关系。业缘关系的性质与血缘和地缘迥然不同:它不以先天的某种因素为转移,也不以某一地域为转移,可以说它是跨血缘和跨地域的,因而也就是跨家族的。业缘关系的形成,自然滋生出削弱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力量,同时也就改变着村落家族文化,造成村落家族力量的削弱。” [3]这里,王沪宁所指的是中国改革开放十年以来中国村落家族文化的变化情况。
对于中国伶人家族来说,业缘关系早就已经存在,而且,从某种意义而言,它是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出发点。
中国伶人的原始出身中,其中一部分是罪臣家属和战俘家属出身,她们因为家庭和家族成员获罪或者战败而被罚为成为优伶的。这里,包含了一种家族关系的成分,因为家族因素罚配而为“乐户”。作为单个家族而成为优伶时,家族内部存在一种血缘关系,但是,刚入伶时,绝大多数普通伶人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一种血缘关系。只有入伶以后,由于伶人的业缘关系,即相同的职业性质、职业内容以及社会等级,伶人之间才逐渐发展了血缘和地缘的关系,加上中国伶业的特殊性质,社会对它采取的隔离和孤立政策,又加快了这种发展趋势。
这种业缘对于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基础作用,使中国伶人家族产生了与普通家族颇不相同的特征。
美国学者加里••S•贝克尔在《家庭经济分析》一书中,认为在传统社会中,一个亲属集团就是一个很有效力的“保险公司”,在现代社会中,血缘关系远不如在传统社会中显得那样重要,原因是社会保险代替了家庭保险,家族成员各自分散去寻找他们最好的机会。[4]这一观点,对于分析中国伶人家族和普通家族的不同,颇有一些启示意义,尽管他是传统和现代比较的角度来论述的。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以血缘关系为主的普通家族,也可以说是一个亲属集团就是一个很有效力的“保险公司”,但是,对于伶人来说,他已经成为了“乐户”,被传统家族除籍了,他只能运用业缘的关系,去寻找他们最好的机会,重新组织血缘和地缘的关系,也就是说,刚入伶时,伶人已经无法依靠家族关系获取资源,而只能通过业缘关系向社会获取资源,因此,中国伶人的业缘特性,使伶人家族产生了与普通家族不同的生存方式,伶人家族只能向传统家族体制以外的社会获取资源。
业缘,是中国伶人及其家族生存的重要基础。
因此,中国伶人及其家族都格外重视业缘的价值,希望能够使业缘最大化,通过这种业缘关系,能够向社会获得最大的资源,并且,在这基础上,逐渐发展血缘和地缘的关系。



许多伶人家族都与同业的其它伶人家族,有着非常良好的社会关系。
以谭鑫培家族而言,它与梅兰芳家族即有着几代深厚情谊。梅兰芳祖父梅巧玲主持四喜班时,谭鑫培曾经兼搭四喜班,梅巧玲颇为提携谭鑫培,两人合作不错。梅巧玲去世后,谭鑫培过年时总要到梅家去拜年,平常两家也是时有来往。梅兰芳伯父梅雨田是著名琴师,为谭鑫培操琴二十余年,加上鼓师李奎林,三个人配合默契,可谓相得益彰。梅雨田病逝后,谭鑫培怀念故交,又主动邀请梅兰芳与他合作。1912年,正乐育化会举行募款义款,原定谭鑫培与陈德霖合演《桑园寄子》,但是,陈德霖因事来不了,谭鑫培就主动提出与梅兰芳合演。两人的首次合作即非常默契,后来也多次合作。一次,谭鑫培在丹桂园演出一个久不露演的老戏,当天,梅兰芳受俞振庭邀请,在吉祥园演戏,无形之中和谭鑫培打了一个对台。由于梅兰芳的戏码,既有新戏又有老戏,上座爆满,而谭鑫培只演老戏,上座率不太好。为此,梅兰芳心里非常内疚。后来,梅兰芳专门向谭鑫培解释吉祥园唱对台戏的事情,使双方消除了误会。
此外,谭鑫培家族与马连良家族关系也非常好。颇有意思的是,谭鑫培家族与余叔岩家族还互为师生,艺术承递颇为紧密。谭鑫培家族和杨月楼家族也是具有很深的交谊,谭鑫培和杨月楼是在三庆班时的老朋友,杨月楼临终前,还托孤给谭鑫培,谭鑫培收杨月楼之子杨小楼为干儿子,所以,杨小楼有个名字叫“嘉训”,就是按照谭鑫培家族的“嘉”字排行起的。
谭鑫培家族的这种业缘关系,可能正是能够形成“谭门七代”的内在文化密码之一。由于职业的关系,形成了一种职业同仁之间的关系,继而形成职业家族之间的关系和职业家族之间的感情。如此业缘关系,可以使伶人家族在没有传统家族作为一个很有效力的“保险公司”的情况下,通过职业的联系,在向社会获取资源时,形成一种互相帮扶和援助的合力作用关系。
除了谭鑫培家族,其它伶人家族之间的业缘关系,也是比比皆是。所以,中国伶人家族获取社会资源的性质,必然形成一种显著的业缘关系。



伶人家族之间互为婚姻,是伶业的一个独特民俗。一般来说,第一代入伶时,相互之间大多没有血缘关系,兄弟以及堂表亲缘关系者同时入伶毕竟不多。由于职业的联系,特别是伶业的婚姻隔离政策以及后来的互为婚姻对象的习俗,第一代入伶者到了结婚年龄阶段,则是开始了与其他伶人发生姻亲关系,到了伶人家族的第二代,这种情况就比较普遍了。
以梅兰芳家族为例,第一代入伶者梅巧玲,娶的是老生陈金爵之女,与他成为连襟的还有旦角演员谢宝云,后来又改演老生和老旦,还有演旦角的钱阿四,由此,梅兰芳家族的第一代,由于业缘关系发展到姻亲关系,已经与陈家、谢家和钱家等伶人家族发生了姻缘关系。到了梅兰芳家族的第二代,梅兰芳父亲梅竹芬,娶的是武生演员杨隆寿之女杨采玉,梅兰芳伯父梅雨田娶的是旦角胡喜禄之女,与老生尉迟喜儿、老生陈四儿为连襟关系。因此,梅兰芳家族到了第二代,通过业缘关系发展起来的姻缘关系,已经扩展到杨隆寿、徐兰沅、胡喜禄、尉迟喜儿、陈四儿等家族,已经形成一种伶人家族网络结构。
谭鑫培家族,也是从业缘开始,逐渐发展起了血缘和地缘关系。从谭志道入伶开始,到了伶人家族第二代谭鑫培达到伶业的颠峰地位,通过业缘关系,也发展起了一个庞大的血缘关系网络,它已经不是与几个伶人家族发生血缘联系,而是和众多的伶人家族产生姻亲关系。



一个初入伶者,在伶界并不存在业缘和血缘的关系,后来,由于个人的奋斗和伶业的性质,在业缘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了血缘和地缘的关系,乃至形成错综复杂的伶人家族网络。这里,颇为值得关注的是,伶人家族的第一代,也就是一个初入伶者,他是如何建立起了业缘和血缘的关系。
应该说,一个初入伶者从事伶业,大多经历了一个惨痛的过程。传统伶人从伶,大多是带有一种被迫的性质,“原不是伶人,要做伶人,固然不容易;既做了伶人,或伶人家庭的一员,而想改行,想另营别种职业,事实上却要更困难。” [5] 只是到了中国近现代社会转型时期,入伶的动机复杂化了,虽然大多数入伶者仍然是由于贫困而选择伶业,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入伶者乃是出于爱好戏曲表演,从票友“下海”成为了伶人,还有的入伶者,是将伶业作为一种商业的谋生手段,获取比其它行业更多的经济收益,甚至有的入伶者,是将戏曲表演作为一种“补偿”(compensation)的功能。
一个初入伶者从伶以后,由于缺乏一定的业缘关系,不但入伶时需要经历一个惨痛的过程,入伶以后,同样需要经历一个艰难的过程。王金璐在《回忆恩师丁永利先生》一文中,曾经记叙丁永利对他说过的一段话:

戏班这行,外界都瞧不起咱们。外行的闺女都不大愿意跟咱们,所以大部分都是本行结亲。慢慢地,祖祖辈辈都成了环套环的亲戚了。父一辈、子一辈都干这一行,搭班唱戏都有照应。你行吗,唱戏你是谁的亲戚?……人家学成出科唱戏,家里是内行,懂得怎么抄近,怎么绕远,出哪门进哪门都错不了,台上唱戏一抿子心。这些都是武生,你家有谁?这些班儿都是亲戚,你进得去吗?就拿我自己说,开头若没有你师爷给打好底,我也不好混哪!”[6]

应该说,这种初入伶者的遭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质。
幼年学伶,一般都要进入科班或者拜师学艺成为手把徒弟,这应该是初入伶者建立的第一层业缘关系,但是,如同俗话有云“宁给千金,不施一春”,甚至说是“教会徒弟,饿死师父”,一些伶人并不轻易授徒。即使拜师以后,幼年学伶者也要经历一个严格甚至残酷的训练,“打”是幼年学戏的一种“文化”,“打”固然是伶人练就一身功夫的途径之一,但是,对于伶人家族的第一代,幼年学伶,则要比伶业子弟学伶,更多地经受“打”的考验,伶人家族的第一代,建立第一层的业缘关系,都是以“打”作为代价的。
伶人家族的第一代,出科或者出徒以后,如果想在舞台上立住脚甚至出名,还必须扩展自己的业缘关系,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即遍求名师,继续拜师学艺。但是,求师并不容易,而若要拜名伶为师,则是更加困难,而且,即使已经拜上名师,如果自己不珍惜,也会失去缘分的。
伶人家族的第一代,在以后的伶业发展中,也会产生不同的业缘效果。“每一个能够站得住的‘班主’、‘堂主’、‘师父’在维护戏班子和‘堂子’的正常运转的时候,都有自己的‘过人之处’。” [7]这些“过人之处”,使一些伶人家族的第一代已经在伶界打开了业缘局面。梅巧玲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徐慕新在《梨园外纪》一书中写道:

兰芳之祖梅巧玲氏,为程大老板(长庚)同时之旦行祭酒,处世谦和,艺能超群,当时诸旦如时小福、余紫云等皆为其门墙桃李。梅氏生平尤喜参加慈善事业,积德之厚,恐在古今梨园界中无出其右者。……
他晚年时本已谢绝歌坛,不常露演,不过他为慈善心的驱使,每值年终岁尾眼看贫苦同业,无衣无食,实在觉得情景凄惨,因此就自动发起一次或两次窝窝头会戏(北平贫寒人家皆吃棒子面做成的窝窝头,因价廉也),并邀请其他名伶参加,以所得票款,救助贫苦同业。此外他对于穷朋友的搭桌戏或地方公益的义务戏,照例是一概不予拒绝,所以当时称道他的人的确不在少数。[8]

另外,梅巧玲在“国丧”期间,向汇票庄和私人告贷,始终维持戏班全份待遇,还有“焚券”与“赎当”的义举,同样“当时称道他的人的确不在少数”。“处世谦和,艺能超群”,“积德之厚”,从业形象自然非常优异,也就建立了一种良好的业缘关系。这种业缘关系,对于梅巧玲家族的后辈,也带来很大的益处。梅兰芳在谈到向吴菱仙学戏情景时称道: “我能够有这一点成就,还是靠了先祖一生疏财仗义,忠厚待人。吴先生对我的一番热忱,就是因为他和先祖的感情好,追念故人,才对我另眼看待。” [9]伶人家族的第一代所建立起来的业缘关系,也就能够延续到家族的后面几代。
伶人家族的第一代,也有因为没有处理好业缘关系,造成尴尬的从业处境。在此,言菊朋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对于言菊朋的业缘关系,丁秉鐩曾有如此的分析:

言菊朋一生,志高行疏,年轻时嗓子好,咬字准,又有陈彦衡的胡琴陪衬、在票友里是学谭铮佼人物,他便自我陶醉,以谭派传人自居,目无馀子,对余叔岩都不大看得起,更不论别人了。但是下海以后,和内行人一比,除了字眼以外,身段、武功都不如人。后来又与陈彦衡闹翻了,声势大落,他还不自觉。假如搭上常班,在舞台上多历练些年,培养火候和基本观众,到了相当时期,实至名归,未尝不可独挡一面,成个气候。不想他不此之图,自视甚高,常闹脾气,给人挂二牌都嫌委屈。岂不知梅兰芳唱过倒第六,余叔岩唱过倒第三,只要你剧艺精进,自然会脱颖而出,能挑班挂头牌的。言菊朋却闹个高不成、低不就,第三次挑班虽然挂了头牌瘾,但是阵容不整,营业不振,后来好容易有言慧珠帮了忙了,却又与女儿闹翻,是他最后的最大失策。[10]

因此,对于伶人家族的第一代来说,除了表演技艺“实至名归”,业缘关系也是相当重要。因为伶人家族的第一代,大多还没有能够通过业缘关系建立起较为巩固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并且,通过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反作用力,改善和强化自己在伶业的业缘关系,建立一种初步的同业人脉关系,扩大自己在伶业的公共关系资源空间和提升自我从业形象,它既是无形的,又是非常实在的,从某种意义而言,它是建立一种社会资源系统。这种业缘关系,如果运作良好,则可以非常有效地拓展初入伶者及其此后建立起来的伶人家族的社会资源,而且,由此逐渐发展起一种血缘和地缘关系,反之,则会使这种社会资源日益枯竭。
根据如上所论,伶人家族的第一代建立业缘关系,确实颇为艰难。由此,伶人家族的第一代建立业缘关系的感悟和经验,也就显得分外重要和珍贵,它往往会成为伶人家族一种类似家训一般的性质,甚至成为一种家风。
梅兰芳在《舞台生活四十年》一书中,曾经提到祖母对他一次说话的情景:

“‘咱们这一行,就是凭自己的能耐挣钱,一样可以成家立业。看着别人有钱有势,吃穿享用,可千万别眼红。常言说得好‘勤俭才能兴家’,你爷爷一辈子帮别人的忙,照应同行,给咱们这行争了气。可是自己非常俭朴,从不浪费有用的金钱。你要学你爷爷的会花钱,也要学他省钱的俭德。我们这一行的人成了角儿,钱来得太容易,就胡花乱用,糟蹋身体。等到渐渐衰落下去,难免挨冻挨饿。像上海那种繁华地方,我听见有许多角儿,都毁在那里。你第一次去就唱红了,以后短不了有人来约你,你可得自己有把握,别沾染上一套吃喝嫖赌的习气,这是你一辈子的事,千万要记住我今天的几句话。我老了,仿佛一根蜡烛,剩下一点蜡头儿,知道还能过几年。趁我现在还硬朗,见到的地方就得说给你听。’我听了她老人家的教训,心里感动得几乎流下泪来。这几句话我很深刻地印在脑子里,到今天还一直拿它当作立身处世的指南针。” [11]

美国学者詹姆斯·休斯·JR认为,一个家族若要成功地保持财富,必须要在家族成员中形成能够反映家族共有价值观的社会性契约,并使家族的每一代都必须重申和再次采纳此项社会性契约。它作为治理体系基础的概念,是一个群体表达他们的价值观和目标以及根据这些价值观和目标进行自我管理的意愿,对于一个家族而言,它也使家族成员确认一种共享的价值观和目标,并且据此进行自我管理。因此,伶人家族的第一代所形成的关于业缘关系的“家训”或者“家风”,也就类似于一种社会性契约,成为一种伶人家族的共享的价值观和目标,而且,也使伶人家族后代据此达到自我管理,从而巩固伶人家族的业缘基础,扩大伶人家族的业缘资源系统。这种社会性契约,如同业缘的理念一样,而梅兰芳祖母对他讲述他爷爷的业缘经验,则是类似于一种讲述家族业缘神话的传记。这些家族业缘传记,对于树立伶人家族后代的价值观和目标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伶人家族来说,伶人家族的第一代关于业缘关系的“传奇经历”,也就成为一种“家族传奇”,“是将家族中单个成员凝聚在一起的黏合剂”。通过这种“家族传记”,让伶人家族第一代的业缘经验,“让每一个成员感受独一无二的历史和共享的价值观,以及他们的差别。” [12]
因为业缘关系是伶业发展的始点,是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基础。这种业缘关系的重要性,也就决定了“一个家族需要讲述它的历史”,一个伶人家族必然讲它的业缘经验历史,尤其是伶人家族第一代开创业缘关系时期的经验历史,如同梅兰芳所说的,“我听了她老人家的教训”,“到今天还一直拿它当作立身处世的指南针。”



伶人家族的业缘关系中,师徒关系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如前所述,“一般地说,师傅终生承认其学生为自己的徒弟;学生终生承认师傅为自己长辈,自己是师傅的传人。”[13]这里,需要关注的是,有些伶人并没有直接向某位名伶学习,而是间接学习,甚至是间接又间接学来的,它实质上是一种戏曲流派文化传承,也会形成伶人家族的一种业缘关系。例如谭鑫培“一生靳于收徒” [14],但是,学习谭派的演员和票友不少,构成了一种独特的伶人家族业缘关系。
这些直接、间接或者间接又间接学习名伶的演员和票友,虽然没有生理血缘关系,但是,实质上构成了一种文化血缘关系,从某种角度而论,也形成了一个文化家族,它也是伶人家族业缘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伶人家族的业缘关系中,还有一种独特的现象,即一些伶人家族长期生活着一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伶人。在中国传统家族中,也存在着一种所谓“寄口”的现象,这些“寄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寄养在本家族内的成员,一般多为亲友关系,二是雇佣的乳娘、仆人、管家等佣人,后者许多乃为雇佣世袭奴仆。一般来说,这些“寄口”只能属于家族的从属人员,或者说是一种社会往来关系,不能算作“家口”,但是,一些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相依关系较为密切的“寄口”,例如奶娘或者寄养的至亲好友,则与家族成员具有相近相似的性质。
对于伶人家族来说,这些“寄口”主要是随伶人学艺的弟子。例如王吟秋长期居住在程砚秋家中,李慕良长期生活在马连良家里。还有一种情形是,一些伶人家族收一些伶人为义子,这些义子虽然不住在伶人家里,但是,却是按照伶人家族的辈份排行取名。它的原因,大多是由于业缘关系,受同业好友之托,将好友后辈收为义子。如前所述,杨小楼即是一个例子,在家族身份上,杨小楼似乎也是一种“寄口”现象。另外,伶人家族雇佣的仆人、管家等佣人,也长期生活在伶人家里,甚至也有世袭现象。例如顾桂春,他的母亲杨二娘在马连良家照顾他的母亲,顾桂春成年后,也被马连良收留。他与马连良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是马连良时辰早一点,因此,马连良管他叫“春儿”,视如自己兄弟一般。
上述三种“寄口”现象,虽然情形不一,有的长期住在伶人家中,有的并不居住,而且,身份也不相同,或者属于随师学艺,或者作为伶人家族佣人,或者作为伶人家族“义子”,但是,都与伶人家族产生了不同寻常的关系,甚至已经成为伶人家族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其中的一部分,由于与伶人家族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已经产生一种拟家族倾向的依附关系,可以说是属于一种“家口”性质。詹姆斯·休斯·JR曾经对家族确立如此的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或者因为婚姻的结合,或者由于基因或感情的联系,因为他们彼此相互关联。” [15]在此,提到了“感情的联系”,上述“寄口”现象,是伶人家族在业缘关系发展中所产生的工作联系、生活联系和友情联系,但是,在共同的生活和相处中,也必然产生一种““感情的联系”。从此意义而论,这些“寄口”也可以归入家族的范畴。
在中国传统家族形态中,大多是地缘和血缘相互结合,形成一种族居的现象,但是,由于业缘的出现,它的形成和发展突破了地缘和血缘相互结合的格局,故而从长远来看,业缘关系也就成为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否定力量。由于中国伶人职业的特殊性质,伶人被传统家族所驱逐,“编为乐籍”,已经无法与传统家族保持正常关系,因此,伶人只能从从事伶业开始,重新组织和发展自己的社会交往关系,具体而言,也就是从业缘开始,重新建立自己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这里,在血缘、地缘和业缘的相互关系中,伶人家族表现出了自己特殊的性质,业缘关系是伶人家族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基础,而与典型传统家族的“纯血缘关系→半血缘半业缘关系→纯业缘关系”的内在发展逻辑不同,业缘关系在伶人家族中处于一种基础地位。中国社会其它职业系统,也有由于业缘关系而发展起来的血缘和地缘关系的,但是,它只是个案或者局部性质的,伶业由于它的伶人家族职业世袭制度和社会隔离政策,它的业缘关系对于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基础作用,是具有全局性和阶级性的,是伶人家族的一种基本特征。



近些年来,西方学术界提出了“社会资本”的概念,它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不同,“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 [16]“社会资本”概念,是多位学者共同研究的成果,其代表人物有法国社会学者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美国社会学者詹姆斯·科尔曼(James S Coleman)和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D Putnam)等。例如罗伯特·帕特南曾经花费二十多年时间,对意大利地方行政区的社会状况,进行田野调查和追踪研究。通过研究发现,意大利的北部地区,由于社区成员之间具有较高水平的相互信任和合作,经济发展水平也比较高,“长期存在的社会资本优势是这一成功的部分原因”,而南部地区的情况与此相反,社区成员之间普遍缺乏信任感和群体感,“谁相信别人谁该死”、“人人为自己,人人骗人人”乃是当地长期流行的社会观念,[17]故而社会资本的严重短缺,加剧了当地经济的落后与社会秩序的动荡。这一概念,也被史学界所关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哈佛大学举办了“社会资本的范式:比较视野下的稳定与变革”的史学研讨会,麻省理工学院主办的《跨学科历史杂志》在一九九九年开辟专辑,发表哈佛大学研讨会的代表性论文以及其他有关社会资本的专题论文。由于受“社会资本”理论的影响,历史学者特别关注“信任”、“规范(互惠规范)”和“网络”(社会网络)等三个社会资本内涵的基本要素,尤其是历史上社会变动时期社会支持网络的状况,“社会网络是一定范围的个人之间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个人的社会支持网就是指个人能藉以获得各种资源支持(如金钱、情感、友谊等)的社会网络。通过社会支持网络的帮助,人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和危机,并维持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行。” [18]毫无疑问,亲属关系是社会支持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故而也就成为“社会资本”研究的一个主要内容。
“社会资本”理论对于中国伶人家族业缘关系研究,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由于中国伶人已经被传统家族所隔离,由此,传统家族的亲属关系已经无法成为他们的“社会支持网”。中国伶人必须要在伶业的发展过程中,去建立自己的“社会资本”,在传统家族开除族籍以及传统家族亲属关系已经不可能形成一种“资源支持” 的处境下,只能获取社会“资源支持”,通过一种业缘关系,“藉以获得各种资源支持(如金钱、情感、友谊等)”,并且,从业缘关系出发,建立一种个人的“社会支持网”,“通过社会支持网络的帮助,人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和危机,并维持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行。”因此,从某种意义而论,业缘关系对于中国伶人及其家族,也就成为一种“社会资本”,成为“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并由此逐渐发展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

【注释】:
[1] 杨宏道:《小亨集》卷六。
[2] 费孝通:《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72页,第73页。
[3] 详见王沪宁:《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2页,第74页,第171页,第172页。
[4] [美]加里••S•贝克尔著、彭松建译:《家庭经济分析》,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83页。
[5] 潘光旦:《潘光旦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53页。
[6] 北京市政协文史委员会:《京剧谈往录续编》,北京出版社1988年版,第419页,第420页。
[7] 么书仪:《晚清戏曲的变革》,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页。
[8] 徐慕云:《梨园外纪》,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18页。
[9] [11] 梅兰芳:《舞台生活四十年》(插图珍藏本,上卷),团结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第180页。
[10][台湾] 丁秉鐩:《菊坛旧闻录》,中国戏剧出版社1995年版,第385页。
[12] [15] [美]詹姆斯·休斯·JR著、金马译:《让家族世代兴盛》,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第12页,第42页。
[13] 张发颖:《中国戏班史》,学苑出版社2004年版,第656页。
[14] 引自李仲明:《谭鑫培》,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89页。
[16] [17] [美] 罗伯特·D·帕特南著、王列等译:《使民主运转起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67页,第195页。
[18] 贺寨平:《国外社会支持网研究综述》,《国外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作者:厉震林 来源:《戏曲研究》第78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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