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浦

这样一种提法合适不合适?!

星期六 七月 04, 2009 10:06 am



因为关注李光洁,势必会看到下面这篇博文标题。虽然不是出自郝蕾个人博客,也代表公司代表法人。

总而言之,标题这种提法很不确当。不恰当,是吧。

请看,郝蕾《白银帝国》获评审团大奖?!

那是说郝蕾担任制片还是导演的片子获大奖,还是别的啥意思。

或者是郝蕾和那影片一起获大奖。

明显这是有意识误导。窃以为作为山水回声工作室这样一个注册公司,不应该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这跟草根人物随便开一个博客写写日记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注意了,警惕啊。

我个人认为应该改为-----

郝蕾出演第一女主角的影片《白银帝国》获评审团大奖!

这样才不至于本末倒置。也不至于被认为蓄意要抢制片人的风头。

因为,你看奥斯卡最佳影片都是制片人上台领奖,通常连导演也没份----除非她也兼职制片。

本来不管我啥事儿,因为自认为李光洁他还应该是老板之一,所以关心一哈子。

原博文标题附在下面--


为大家创造记忆很愉快,郝蕾《白银帝国》获评审团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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