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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翻译人员的尴尬和无奈


星期六 八月 20, 2016 8:24 am


曾经讨论过翻译出版中的雷区。

这里撇开任何政治层面的话语,保留文学话题,单就英国著名跨国历史惊栗谍战类小说作家福赛思的成名作《豺狼的日子》翻译本中某几个段落来展示翻译人员的尴尬和无奈。

我非常喜欢福赛思的小说。几乎可以说本本都读,还尽量收集英文原版。一方面读读原版对英文有所长进——自我安慰吧,另一方面对照着看,了解一些中英文写作的区别。

就只例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题目。

纽约维京出版社1971年英文版第83-84页——

He lived quietly, taking his breakfast of croissants and coffe in his room. From the delicatessen across the road from j=his hotel he bought a jar of English marmalade to replace the black currant jam provided on the breakfast tray, and asked the hotel staff to include the jar of marmalade on his tray each morning in place of tha jam.

1980年中国电影出版社中文译本中是这样写的:

他消声匿迹地生活着,在房间里吃只有月牙形面包和咖啡的早餐。他从旅馆对面的熟食店里买来一瓶英国桔子酱,代替早餐托盘上的黑色无核葡萄酱,并要求旅馆侍者每天在早餐托盘上去掉黑色无核葡萄酱,放上那瓶桔子酱。

姑且不说那最后一句实在翻译得不像样,这里还反映出那时候的翻译人员并没有实地考察海外生活的经历。

比如那月牙形面包,从字面上来看确实没错;可是那就是平常西方社会人们吃早餐的羊角(面包)。面包两个字当然不必译出。说了羊角大家心里都清楚是什么东东。

再比如黑色无核葡萄酱,那就根本不对头了。可以说翻译是望文生义。因为译者没有看到过没有吃过黑莓和黑莓酱,所以特地把无核也强调性地译出来了。显然,在这里葡萄酱是译错的。

正因为当其时的翻译人员缺乏实地生活经验,这样的误译不时发生,当然也情有可原。

还有一个可以忽略的问题是豺狼他其实是用room service也即送餐服务到房间就餐的。

食色性也自古说。在饮食上译错那是缺乏常识不了解东西方食谱的差异所致。在性事上,那就不是译错译对的问题那么简单。

同样,英文版第十六章288一289页以下这些段落都被去除未能译出。好比西方电影在国内放映的时候某些片断被删剪一个样。

He had been good, this English primitive, hard but skilled, knowing how to use fingers and tongue and prick to bring her on five times and himself three. She could still feel the blazing heat going into her when he came, and she knew how badly she had needed a night like this for so long when she responded as she had not for years.

这是关于豺狼和男爵夫人一夜情的描写——男爵夫人科勒特享受了一夜缱绻云雨巫山之后的感受。

其中有对豺狼性能力性技巧的赞赏,坚挺并且娴熟,指法和舌技都非常高超。她自己五次达到高潮,他是三次。有多少年了,她独守空房难耐寂寞,于今有了一个难以忘怀的夜晚。

The Englishman muttered, half asleep. They were both lying naked among the disordered sheets, but the central heating kept the room comfortably warm. The blond head disengaged itself from her hand and slid between her thighs. She could feel the tickle of the hot breath and the tongue flickering in search again.

"No, no more."

She closed her thighs quickly, sat up and grabbed the hair, raising his face until she could look at him. he eased himself up the bed,plunged his face onto one of her full heavy breasts and started to kiss.

"I said no."

接下来,由于男爵夫人急于赶路,凌晨时分唤醒了豺狼。而他不肯善罢甘休,还想继续。这些缠绵和婉拒都不在翻译之列。

整段整段被砍掉。

这也是那个时期——别忘了四人帮已经粉碎改革开放已经拉开序幕——视性爱为禁忌的一种典型表现。

到了被删除的这段文字下面紧接着的一句——

It was good?

就简单抽象地翻译成为——睡得好吗?

本来是要求得到性伴侣对夜来性生活如何淋漓欢畅做一个评价,现在成为通常人们家里关心是否失眠时的寒暄。

接下来,是科勒特肯定非常之棒的回答后问豺狼的感受。

一模一样,偷换成了睡得好不好的问答。

悲夫,千年文明封建古国的禁锢流传到翻译界很长一段时期内缺乏解放的动力。

好在时代早就不同了。

据一位同窗好友讲,她那二三十岁的儿子海归之后一群金领在一起厮混,——老早就什么都懂了。

还真有必要把这些段落cut、cut、cut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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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乙:庸俗的情感是目前文学的大敌


星期六 八月 20, 2016 8:11 am


摘要
文学得向高智商、受过高等教育的、拥有更高智慧的人,敞开大门。
  7月,阿乙又住院了。几年来,因为生病,他总是在医院进进出出, “我在医院看见的死者,比在当警察时看见的还要多。”因为长期服用激素,他的脸已经从加缪圆成了巴尔扎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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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采访者:罗皓菱
  受访者:阿乙
  7月,阿乙又住院了。几年来,因为生病,他总是在医院进进出出, “我在医院看见的死者,比在当警察时看见的还要多。”因为长期服用激素,他的脸已经从加缪圆成了巴尔扎克。
  死亡的意象在他的最新短篇小说集《情史失踪者》中几乎成为一种底色。阿乙说因为老是受到死神的威胁,不知道什么时候死,所以在文字里处置他,“比如把死神抓住,吊打一顿,准备处死死神,最后被一个老头放跑了。”
  对于文学,阿乙有一种圣徒式的执著。在出入医院的剩下时间里,写作大概就是他的全部生活。即便是不得不参加的活动,他也总是拿着一本小说,上面画满了密密麻麻的线条。当一个人已经看见了“伟大之光”,又怎么能忍受平庸的文字呢?
  在我们对话的第二天,阿乙说他又要住院了。隔着屏幕,我彷佛也看见了那个“黑色森林”,作家阿乙独自行走其间,面对无尽的黑暗。一时无语,默默地打了几个字“趋光而行”,又觉得有些矫情,回车,删除,只剩下黑屏,像一个黑洞。
  罗皓菱:《情史失踪者》是你的最新短篇小说集,能谈谈这本小说集和之前的《灰故事》《春天在哪里》等有什么不同吗?
  阿乙:目前我一共出版四本短篇集,先后是《灰故事》《鸟看见我了》《春天在哪里》《情史失踪者》。平均两年一本。我想它们是沿着阶梯上进的,如果不是,至少也展示出它们之间的不同。《情史失踪者》主要体现在叙事方式上,变得更细致,强调精耕。我曾听格非教授的弟子告诉我,教授称赞我写作的密度很大。在编辑的努力下,格非教授给这本书写了推荐语,他说:“很显然,阿乙的小说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密度感,但同时,他成功地保持了行文的简净、流畅和自然。他在叙事上不断开拓新疆域的诸多尝试令人惊叹。”这样的表赞让我心潮澎湃。我一直认为格非、余华、苏童那一代是中国文学进步的象征。这种崇拜的感情怎么说呢,类似马尔克斯和教皇共同上了一次厕所,这让马尔克斯铭记终生。
  罗皓菱:你在这部书的扉页上的写道“尽量多地表现”,这是这部小说集在美学上的一种探索吗?
  阿乙:是的。我在尽量多地表现小说里应该出现的场景和动作,使读者能够更深入地进入到文本的世界。有时我们在梦里会对自己说的,这是真的,这不是做梦。构成我们这种自信的,是我们在梦中的所见,我们见到的一定栩栩如生。小说和电影一样,只是一场幻梦。但是这个梦一定要做得比现实还要结实和清晰。我在《虎狼》这篇小说里刻画一名农妇自杀的场景,反复用了几千字。有一位读者说他非常惊恐于最后农妇割喉成功时的描写:“鲜血像早上升起的国旗,被卫兵戴着洁白手套的手猛然抛洒出去。”有时,他人杰出的表现力常使我迷醉。比如我至今还记得的四个字,“地湿难行”。这本《情史失踪者》就是想在表现力上集中做一次训练。
  罗皓菱:第一篇小说《肥鸭》献给“蔡柏菁”,这背后有什么故事吗?
  阿乙:蔡柏菁是我故乡报社曾经的社长,或者说主编。现在退休,在努力写五言诗。我回乡时常和他见面。有一次我们见面后分手,我恰在此时说,蔡老师如果有什么好的故事可以讲给我听。我本意是以后见面再听他讲。谁知他走回去几步即折返过来,跟我讲了一个关于诅咒的差不多是真事的事,我将之写为《肥鸭》。
  罗皓菱:《肥鸭》讲述了一位少女与她的祖母如何在平常的市井家庭中相杀,最后分别离奇死去的故事。这种平庸的恶体现了中国家庭文化中的劣根性,让人过目难忘。
  阿乙:小说呈现的是事件、事情,有时只是一些情节。但因为它对时代的忠诚,因此它总能反映出一些文化上的真实来。我在写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祖母和孙女之间的这种根深蒂固甚至是上溯千年的敌意。然而写完我自己也看清,她们其实一直是作为男性的附庸活着。在我经验里,我很少看见男性会在家庭里邀功请赏,但是我有见过女性在家庭里的彼此践踏。小说里所写的这名少女,其实比较现代,她是超然于这种妇女身份的约束的,她关心的无非是她的爱情。真相是,正是她被一个叫开锁匠的男子玩弄了,因此她选择自杀。而她的死亡正好和祖母对她的诅咒吻合。祖母说:我要是死了,就一定把你带走。说到这里,我还是比较自得的,你看,我从来不写什么祖母和孙女相拥哭泣之类的。我一直在逃避虚假情感对我的绑架。我所面对的是县城及乡村里的祖孙体系,我能感受到里边的真实。
  罗皓菱:仅仅是展示“恶”确实会形成很大的冲击,但是不是也可以试着先前走一小步。有的时候能把“善”写得让人信服,好像是更难的一件事情。
  阿乙:善是可以写的,也是值得写的。我目前之所以还没有去写,是因为我还没有寻找到这样一个令自己感慨的原型,或者说书写对象。还有就是我自己欠缺那种皈依感。我还没找到一个可以皈依的,将自己的心灵交付出来的地方。我一直不喜欢加缪的《鼠疫》,而迷恋于他的《局外人》,因为前者的伟大或者说责任感,出现了空洞感。我相信是难度迫使很多作者在写善时止步。陀思妥耶夫斯基有时会写到,托尔斯泰写过伟大而成功的作品,但是像他们这样的大匠,在人类历史上毕竟屈指可数。
  罗皓菱:《情史失踪者》这一篇我看得有些不得要领,但这个文本也恰恰充满了各种可能性,能谈谈这篇小说的创作吗?
  阿乙:这篇小说来自于一场梦。在梦里,一个在现实中我似乎已经忘记的人突然出现,清晰无比。她正处在奄奄一息的境地。你知道,梦经常会做出一些实验。在这场实验里,我既是旁观者,也是主角。我看着我走向这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我看着自己装模作样地说些话,还试图安慰她的亲人。梦醒后,我为梦里面所展现的清晰逻辑震撼,草草记录下来,后来就写成小说。
  罗皓菱:《作家的敌人》非常有意思,讲述了一个名利双收、享有极高声誉的老作家,已被浮华消磨了灵感和写作技艺,却存有鉴赏力,他发现了一个极有天赋的新人,并因此备受折磨,精心计划着阻止新人崭露头角的阴谋……这是对我们当下文坛的某种嘲讽吗?
  阿乙:有一天我看见一个年轻人写的一段文字,惊为天人。害怕起来。后来我找到他更多的作品阅读,直到我确信,绝大多数时候他只是一个傻子,我才放心起来。说起来我从来不害怕谁,但是那一天就害怕起来。你看,突然出现一名天才,他和你的区别,就相当于巴萨和北控燕京足球俱乐部的区别,你不就得自卑、嫉妒,还有痛恨。但有时候,我认为我应该来扮演这个镇压他人的角色。不过后来我看见有很多不自知的人也是这样想的,我也就算了。这就跟诺奖梦一样,我曾经有过这样的梦,后来就很少有,因为我看到太多很次的人同样也有这个梦想。这种糟糕的感觉就像是,一个人仰望星空,自以为只有自己看见了很多光年以外的明星,偏过头一看,牛也看见了,羊也看见了,蟾蜍也看见了。
  罗皓菱:你的小说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密度感,读起来其实挺累的,有想过放松一点节奏吗?
  阿乙:有考虑过。但是这种放松并不是想让读者感觉舒适,而只是为了让叙事变得更明朗。密度变大会使写作者的潜能得到更大的开发。我很喜欢福克纳的长篇《押沙龙!押沙龙》,我是拿着笔,一行一行,一个字一个字读的。读完我想去寻找他的坟茔,我知道我是他的美好的读者之一。
  罗皓菱:这本小说集子里充满了各种死亡、尸体的意象,北岛老师说看你最近写的作品“越来越瘆人”,是不是跟你生病住院有关系?生病这件事情会非常显著地影响一个作家的创作吗?
  阿乙:作为最近也是最强烈的经验,生病会冲击到笔下。我在医院看见的死者,比在当警察时看见的还要多。有一天,有一位住院半年的病友,迅速恶化,辞世。下午她的床位上就什么都没有。她的父亲以臂为枕,在那空空的床位上假寐。晚上,我在病房里转圈散步时,自然而然地想到那些出院的病人。有一些出院的病人因为忘记什么东西而返回病房寻找。我想那位死去的病友也可能回来寻找什么,翻箱倒柜的。有一天,我和邻床讨论,我们穿的病号服一定是死人穿过的,即使死人死亡时的病号服被销毁了,他生前穿的也是被送到消毒站,然后供我们这些病友循环使用。
  罗皓菱:有一种说法是我们今天的社会过于平庸、无聊,碎片化的生活几乎就是全部。很多作家感慨我们现在的生活里缺乏故事,你怎么看?
  阿乙:在城市,今天的人们在生存上的压力要小于过去,获得信息的渠道也更多,信息也变得不那么珍贵了。总之,谈论这些都是可耻的。
  罗皓菱:最近看你接受采访说的一句话挺有意思的,“目前的文坛太需要一些穿西装打领带、有知识有见识的知识分子介入,以扫除现在腐朽的气息。”
  阿乙:文学得向高智商、受过高等教育的、拥有更高智慧的人,敞开大门。我之所以崇拜上世纪的先锋一代,就在于他们相比较于前一代展现出更高一层的智慧。我们需要刘禾、唐克扬、邹波、徐芜城、黄灿然、施茂盛、周恺、朱岳、李敬泽、邱华栋、陈东东这样的人把文学的水位提高。要让文学重新变得更雅,更具有一种贵族气。而不是在那些底层文学、打工文学、接地气文学、痞子文学、夫妻之间互相背叛又终于原谅了对方的文学,这中间打转。庸俗的情感是目前文学的大敌,一些情感连鬼都不相信,但是因为在目前的文坛比较认,便大行其道。这让我想起别人传来的一个可能不存在的段子,说一位电视节目主持人,结束了现场访谈,来到幕后,和同事击掌,耶,又煽哭一个。
  有一些文学作者就是这样的,制造这些平庸的文字,祸害后进者和读者。让人想起孔子的一句话,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罗皓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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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毕飞宇先生关注拙作获奖作品《钻石项链》


星期四 八月 18, 2016 1:20 pm


《项链》里的契约精神

最为糟糕的社会是,一方面有大量的贫穷,一方面有大量的奢侈。我说这样的社会最糟糕,依据的是生活的常识:这样的社会不正常。这个不正常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贫穷太容易,奢侈也一样容易。从这个意义上说,1884年的法国是多么地正常。

   两条项链——小说内部的制衡与反制衡

   一个女人,因为她的虚荣,向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参加舞会去了,在项链的照耀下,她在舞会上出尽了风头。不幸的是,项链丢失了。虚荣的女人为了赔偿这条项链付出了十年的艰辛。然而,十年后,她终于从项链的主人那里知道,所谓的钻石项链是假的。

   ——这就是《项链》。这个故事在中国家喻户晓。家喻户晓的原因并不复杂,它多次出现在我们的中学语文课本里头。家喻户晓的原因还有一个,《项链》的写作思路非常吻合中国的小说传统——因果报应。中国人的传统思维其实有弱者的模式,自己无能为力,那就寄希望于“报应”。基于斯,有一种激动人心的场面时常出现在我们的电影与电视上,一位倒霉的老汉听说自己的仇家遭雷劈了,他老泪纵横,不能自己,他对着苍天捶胸顿足:“——报应啊!”他那是欢庆胜利。好了,都报应了,天下就此太平。

   《项链》的“报应”当然有它的主旨,它剑指虚荣,或者说剑指女人的虚荣。如果我们“深刻”一点,我们还可以这样说,它剑指人心腐朽与道德沦丧。如果我们的“深刻”再带上一些历史感,我们也有理由这样说,是资本主义尤其是垄断资本主义的罪恶导致了人心的腐朽与道德的沦丧。莫泊桑所批判的正是这个。莫泊桑告诉我们,拜金与虚荣绝无好报。他的批判是文学的,也是数学的,也许还是物理的。像E=MC2一样,《项链》这篇小说其实也可以简化成一个等式:

(女人)一晚的虚荣=(女人)十年的辛劳

   这到底是不是真的?这不重要。乌龟到底能不能跑得过兔子?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莫泊桑相信,拜金与虚荣本身就带着寓言式的、宿命般的霉运。

   是8岁还是9岁?做语文教师的父亲第一次给我讲述了《项链》。他没有涉及拜金与虚荣,也没有批判垄断资本主义。他讲的是“凤头、猪肚、豹尾”。父亲说,“那一串项链是假的”就是“豹尾”。

   是高一还是高二?我们的语文老师终于在语文课上给我们讲解了《项链》。我的语文老师是我父亲的老朋友,他重点讲了两条,第一,资产阶级的虚荣必定会受到命运的惩罚;第二,在小说的结尾,为什么马蒂尔德会在弗莱思洁面前露出了“自负而又幸福的笑容”呢?这说明劳动是光荣的,劳动可以让人幸福。

   我之所以能清晰地记得这两条,是因为老师的话太离谱了,它自相矛盾。——怎么可以用光荣的、给人以幸福的东西去惩罚呢?这就如同我在打架之后你惩罚了我两根光荣的油条,我再打,你再加两个光荣的鸡蛋。但是我没有举手,也没有站起来,我的老师是我父亲的好朋友,我不想为难他。这件事不了了之。

   我至今都不能确定我的大学老师有没有在课堂上分析过《项链》,我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就课程的设置而言,老师们讲述法朗士、雨果、巴尔扎克、司汤达、福楼拜、左拉、莫泊桑差不多应该是同一个时段。关于这一个时段,我记忆里头有关作家和作品的部分是模糊的,清晰的只是一大堆的形容词:虚伪、贪婪、吝啬、腐朽、肮脏、愚蠢、残忍、丑恶、卑劣,奸诈,行将灭亡。这些形容词不只是修饰,更多的是界定,被修饰与被界定的中心词只有一个,西方资本主义,或者说,西方垄断资本主义。一句话,西方的文明是一块臭肉。

   我想说的是,在我读大学的那四年(1983-1987)里,人们对金钱、资本与西方依然保持着丰沛的却又是动摇的仇恨,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依然在批判金钱、资本和西方。在我们的记忆里,所谓的“批判现实主义”,说白了就是批判金钱主义、资本主义、欧洲主义和美国主义。是的,如果你不去读小说,仅仅依靠课堂,你会误以为所有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都是同一个写作班培训出来,他们类属于同一个合唱团,只训练了一个声部。

   老实说,分析《项链》是容易的,《项链》很清晰,还简洁。如果我们把莫泊桑和左拉放在一起加以考察,分析《项链》也许就更容易。作为一个和“自然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作家,莫泊桑一点也不“自然主义”。他另类。他独辟蹊径。他没有多余的动作。如果说,左拉钟情的是鲁智深笨重的禅杖,莫泊桑所擅的其实是轻盈的飞镖,“飕”地就是一下。莫泊桑不喜欢对视,他是斜着眼睛看人的;他乜斜着目光,却例无虚发。

   他只让你躺下,可他从不谑尸,碎尸万段的事情他从来不干。正因为另类,他的前辈法朗士,他的精神领袖左拉,他的文学导师福楼拜,都给了他极高的评价。他配得上那些评价。

   《项链》是一篇很好的短篇小说,结构完整,节奏灵动,主旨明朗。直接,讽刺,机敏,洗练而又有力。你可以把它当作短篇小说的范例。如果让我来说,我能说的也许就是这么多。事实上,关于《项链》这个短篇,我真的已经说完了。

   我真正想说的是另一件事,一个真实的小故事。就在前几天,一位朋友看了我在《钟山》上的专栏,特地给我打来了一个电话。他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你把别人的小说分析得那么仔细,虽然听上去蛮有道理,但是,你怎么知道作者是怎么想的?你确定作者这样写就一定是这样想的么?

   我不确定。作者是怎么想的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关心作者,我只是阅读文本。

   为了证明我的观点,我补充说,——我也是写小说的,每年都有许多论文在研究我的作品,如果那些论文只是证明“毕飞宇这么写是因为毕飞宇确实就是这么想的”,那么,文学研究这件事就该移交到刑警大队,警察可以通过审讯作者来替代文学批评。常识是,没有一个警察会这么干;没有一个作家会在文学审讯的记录上签字。

   小说是公器。阅读小说和研究小说从来就不是为了印证作者,相反,好作品的价值在激励想像,在激励认知。仅仅从这个意义上说,杰出的文本是大于作家的。读者的阅读超越了作家,是读者的福,更是作者的福。只有少数的读者和更加少数的作者可以享受这样的福。

   所以,关于《项链》,我依然有话要说。我所说的这些莫泊桑也许想过,也许从来就没有想过。

   一切都来源于昨天(2015年7月11号)。就在昨天下午,我在电脑上做了一件无聊的事情,其实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我把《项链》重写了一遍。当然,所谓的重写是不存在的,我只是在电脑上做了一个游戏,我把马蒂尔德的名字换成了张小芳,把马蒂尔德丈夫路瓦赛的名字换成了王宝强,把富婆弗莱思洁的名字换成了秦小玉。几分钟之后,汉语版的而不是翻译版的《项链》出现了。故事是这样的——

   2005年,在北京,教育部秘书王宝强的太太张小芳因为虚荣,她向富婆秦小玉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参加部长家的派对去了。派对结束后,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王宝强和他的太太四处打工。10年后,也就是2014年,这对夫妇终于还清了债务,他们在国庆长假的九寨沟遇上了富婆秦小玉。秦小玉没能把苍老不堪的张小芳认出来,然而,张小芳十分自豪地把真相告诉了秦小玉。秦小玉大吃一惊,反过来告诉了张小芳另一个真相:“那串项链是假的”。

   虽然是自娱自乐,但我的游戏依然有它的理性依据:今天的中国金钱至上,今天的中国资本垄断,今天的国人太物质,今天的国人很虚荣,今天的国人爱奢侈。换言之,今天的中国和1884年——也就是莫泊桑发表《项链》的那一年——的法国很类似。既然社会背景是相似的,北京的故事和巴黎的故事当然就可以置换。

   但是,我沮丧地发现,仅仅替换了几个中文的人名,汉语版的《项链》面目全非。它漏洞百出,幼稚,勉强,荒唐,诸多细节都无所依据。任何一个读者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它的破绽——

   第一,作为教育部公务员王宝强的太太,张小芳要参加部长家的派对,即使家里头没有钻石项链,张小芳也不可能去借。王宝强和她的太太都做不出那样的事情来;

   第二,相反,哪怕王宝强的家里有钻石项链,他的太太张小芳平日里就带着这条钻石项链,可她绝不会带着这条项链到部长的家里去。在出发之前,她会取下来。她不想取下王宝强也会建议她取下;

   第三,一个已婚的中国女人再幼稚、再虚荣、再不懂事,在丈夫的顶头上司家里,她不会抢部长太太的风头,她一定会“低调”。当然了,部长夫人的风头她想抢也抢不走,无论她的脖子上挂着什么。——除非张小芳把长城买下来,再挂到她的脖子上去。

   以上的三点是最为基本的中国经验,或者说,机关常识。

   第四,假货是中国的基础,造假是中国人最普遍、最杰出的生存能力。国人对假货在道德上是谴责的,在情感上却又是依赖的。谁还没买过假货呢?张小芳,一个虚荣的、骚包的女人,她对假货一定是在行的。让她去借奢侈品,这不是张小芳大脑短路,是写作的人脑子短路。

   第五,退一步说,这对夫妇真的借了,项链真的被这对夫妇弄丢了,可他们真的会买一串钻石项链去还给别人么?有没有其它的可能性?其它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还项链”作为小说最为重要的一个支撑点,王宝强夫妇的这个行为能不能支撑这部小说?

   第六,就算他们买了一条钻石项链去还给人家,一条钻石项链真的需要教育部的秘书辛苦十年么?对了,还要搭上他的太太。

   第七,好吧,辛苦了十年。可张小芳为什么要去洗十年的脏衣服呢?她那么漂亮、年轻。这年头哪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会洗十年的脏衣服?张小芳挣钱的方式有许多,唯一不可信的方式就是做苦力。

   第八,作为仅有的知情者,秦小玉白白地赚了一条钻石项链,她真的会在第一时间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张小芳么?这种可能性有没有?有。更可能没有。

   第九,这年头,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有些物质,有些虚荣,只不过借了一条项链想在派对上出点小风头,这怎么了?怎么就伤天害理了?你一个作家利用手上的那点写作权力,恶意升华、草菅生活、肆意糟践,刻意安排人家过了十年的不幸的日子,你这不是仇富,而是变态。你的写作心理是不健康的。一位女士的小虚荣怎么了?那么多的官员在那里搞形象工程,动辄损失几个亿、几十个亿,这样的虚荣你不管不顾,你无聊吧?你吃了药再写好不好?你的情感方式不适合做一个作家。

   第十,就因为女人的那点小虚荣,这个社会就虚伪了?贪婪了?吝啬了?腐朽了?肮脏了?愚蠢了?残忍了?丑恶了?卑劣了?奸诈了?在中国,女人的虚荣什么时候有过这么大的能耐?造成中国严重社会问题的因素有许多,恰恰不是女人的虚荣。拿女人的虚荣来说这么大的事,只能证明你的浅薄与无知。你的理性能力远远达不到写作的要求。

   我只是随随便便的列举了十个理由,如果你愿意,你也许还可以找到另外的十个理由。我只是纳闷,我更好奇。——这么好的一篇小说,什么都没动,仅仅替换了几个汉语的姓名,怎么就这样狗血了的呢?但我可以复责任地说,这不是魔术,也不是娱乐与游戏,相反,它的内部隐藏着真正的文学。我的能力不足,学养不足,我恳请文学研究领域的专业人士好好地面对一下这个独特的文本,虽然这个文本是狗血的、漏洞百出的。

   也正是纳闷,也正是好奇,我把《项链》里头所有的姓名都换回去了。再看看,这一次我又能看出什么呢?

   我说过,《项链》是清晰的,——大家都知道莫泊桑想说什么。但是,诡异的是,或许是被汉语版的《项链》吓着了,当我回过头来再一次阅读《项链》的时候,我的心里似乎有了阴影,我似乎不那么相信莫泊桑了。我从《项链》里头看到到了别的。这些“别的”也许不是莫泊桑的本意,我该不该把它们说出来呢?

   我知道莫泊桑有严重的忧郁症。但是,如果我不把我再一次阅读《项链》的想法说出来,我也会忧郁。

   在莫泊桑的《项链》里,我首先读到的是忠诚,是一个人、一个公民、一个家庭,对社会的基础性价值——也就是契约精神的无限忠诚。无论莫泊桑对资本主义抱有怎样的失望与愤激,也无论当时的法国具暗藏着怎样的社会弊端,我想说,在1884年的法国,契约的精神是在的,它的根基丝毫也没有动摇的迹象。《项链》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项链》里的契约精神一点也不复杂,那就是“借东西要还”。这不是哲学的理念,而是生命的实践。在践约这一点上,路瓦赛先生和他的太太马蒂尔德为我们树立极好的榜样。即便是莫泊桑,在项链遗失之后,他可以挖苦路瓦赛夫妇,他可以讽刺路瓦赛夫妇,可莫泊桑丝毫也没有怀疑路瓦赛夫妇践约的决心与行为。莫泊桑不怀疑并不是莫泊桑“善良”,是他没法怀疑,除非他不尊重生活事实。能在教育部混上书记员的人差不多可以算作一个“正常”人了,他的太太同样是一个“正常”人。

   在契约社会里,对一个“正常”的人来说,契约精神已不再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国家意识形态,而是公民心理上的一个常识,是公民行为上的一个准则。它既是公民的底线,也是生活的底线。这个底线不可逾越。可以说,离开了契约精神作为精神上的背景、常识上的背景,无论其它的背景如何相似,《项链》这部小说都不足以成立,它的逻辑将全面崩溃。最为糟糕的社会是,一方面有大量的贫穷,一方面有大量的奢侈。我说这样的社会最糟糕,依据的是生活的常识:这样的社会不正常。这个不正常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贫穷太容易,奢侈也一样容易。从这个意义上说,1884年的法国是多么地正常。

   在契约这个问题上,路瓦赛和马蒂尔德都是常态的。我有理由把这样的常态解读成忠诚。在项链丢失之后,我们丝毫也看不到这一对夫妇的计谋、聪明、智慧、手段和“想办法”,换句话说,我们看到的只有惊慌与焦虑。这说明了一件事,他们的内心绝对没有跳出契约的动机,一丝一毫都没有。

   所谓的惊慌与恐惧,骨子里是践约的艰辛与困难,同时也是契约的铁血与坚固。契约精神是全体民众的集体无意识,在路瓦赛夫妇的身上,这种集体无意识在延续,最关键的是,它在践行。正因为他们的“践行”,《项链》的悲剧才得以发生,《项链》的悲剧才成为可能,《项链》的悲剧才能够合理。

   《项链》其实是非常文明的悲剧。不是“文明”的悲剧,是“文明的”悲剧。

   但是,对于作家来说,或者说,对于小说来说,“忠诚”是无法描绘的。可以描绘的是什么?是性格与行为,——是人物的责任心,是担当的勇气,是不推诿的坚韧。要回答《项链》这部小说里头有没有忠诚,只要看一看路瓦赛夫妇有没有责任心就可以了。忠诚与责任心是合而为一的,一个在理念这个领域,一个在实践这个范畴。

   非常遗憾,敬爱的莫泊桑先生,你全力描绘了马蒂尔德的虚荣,你全力描绘了命运对马蒂尔德的惩戒,但是,为了使得《项链》这部小说得以成立,吊诡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你不经意间塑造了另一个马蒂尔德:负责任的马蒂尔德和有担当的马蒂尔德。

   也许我们不该忘记莫泊桑对“十年之后”马蒂尔德的外貌描写。这是《项链》里头极为动人的一个部分。他描写了马蒂尔德的“老”,他还特地写到了马蒂尔德“发红的手”,这是粗糙的、长期泡在碱水里的、红肿的、标准的、“劳动人民”的手。在莫泊桑的本意里,这个“老”与“发红的手”自然是罚单,——你就虚荣吧,你已不再年轻,你已不再美丽。

   我在这里很想谈谈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作家的性格。有些作家的性格是软的、绵的,有些作家的性格是硬的、狠的。哪一个更好?心理学告诉我们,性格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但哪一种性格更适合做作家,这就不好说了。“手软”可以成就一个作家,“手狠”也可以成就一个作家,这和文学的思潮有关。

   但是,总体上说,有能力、有勇气深入的作家总是好的。我喜欢“心慈”、“手狠”的作家。鲁迅就是这样。“心慈”加“手狠”大概可以算作大师级作家的共同特征了。用李敬泽的说法,写到关键的地方,“作家的手不能抖”。李敬泽说得对。是的,你的“手”不能“抖”。你“手抖”了,小说就会摇晃,小说就会失去它的稳固和力量。小说家是需要大心脏的。

   在虚拟世界的边沿,优秀的小说家通常不屑于做现实伦理意义上的“好人”。莫泊桑就“手狠”。“发红的手”就证明了莫泊桑的“手”有多“狠”。是的,对于一个曾经的、光彩照人、众星捧月的女性来说,还有什么比“发红的手”更令人不堪呢。在这里,莫泊桑的手必须狠,否则就不足以惩戒,就不足以批判。

   但是,从另一个意义上说,马蒂尔德是在一夜之间“老去”的么?她的手是在一夜之间“发红”的么?显然不是。这个“老”与“发红”是渐变的,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是十年。在过去的十年里头,马蒂尔德目睹了自己的面庞慢慢地“老”去,目睹了自己双手慢慢地“发红”。她也许流泪了,但她没有放弃,她没有逃逸。所以,这里的“老”和“发红”就是责任,就是忠诚。

   的确,莫泊桑“手狠”。当他通过自己的想像看到马蒂尔德的双手慢慢“发红”的时候,另一个概念必然相伴而生,那就是“十年”。在《项链》里,莫泊桑用了一半的篇幅在惩戒马蒂尔德,他给马蒂尔德“判了十年”。这附带着又告诉了我们另一件事,那就是马蒂尔德的耐心。

   我对耐心这个东西特别地敏感。之所以敏感是因为我有一个发现,这个发现想必朋友们都会同意,当代的中国是没有耐心的。我们热衷于快。我们喜爱的是“时间就是金钱,效益就是生命”。这太滑稽了,这个振奋了我们几十年的判断伤害了我们这个民族,它让高贵的生命变得粗鄙,直接就是印钞机上吐出来的印刷品。我们人心惶惶,我们争先恐后,我们汗流浃背,我们就此失去了优雅、淡定、从容和含英咀华般的自我观照。没有耐心,极大的伤害了我们这个民族的气质。

   耐心有它的标志,——我们能像还钱一样耐心地挣钱;——我们还能像挣钱一样耐心地还钱,就像马蒂尔德所做的那样。其实我想说的是这个意思,挣钱的态度决定了还钱的态度,还钱的态度也决定了挣钱的态度。挣和还都特别重要,没有人只挣不还,也没有人只还不挣。要好,两头都好,要坏,两头都坏。

   心情愉快,我终于要说到钱了。

   关于钱,《项链》告诉我们,在1884年前后,也就是垄断资本主义社会,一个法国教育部的书记员收入是可以过上中产阶级生活的。我说“中产阶级生活”倒也没有胡说,无论莫泊桑怎样描写马蒂尔德对自己的生活多么不如意,但是,她的家里有一个来自“布列塔尼”的女佣。因为女佣的存在,再怎么说,马蒂尔德也是衣食无忧的,甚至可以说,是丰衣足食的。

   一个鬼魅的东西终于出现了,这个鬼魅的东西叫钻石项链,换句话说,奢侈品。再换句话说,奢侈的生活。这条项链有多奢侈呢?算起来吓人一条,等于公务员一家十年的收入。

   这句话还可以换一个说法,1884年前后的法国,一条钻石项链可以维持十年的中产阶级生活。

   我想说,这样的生活是多么地美好,这个美好就是正常。我愿意把所有正常的生活看作美好的生活,——你是丰衣足食的,只要你别奢侈。

   莫泊桑为什么对马蒂尔德的虚荣不能原谅?说到底,她奢侈,最起码,她有奢侈的冲动。

   健康的、美好的社会不是不可以有奢侈,可以,但是,只能是少部分奢侈;健康的、美好的社会也不是不可以有贫穷,可以,但是,只能有少部分贫穷。

   最为糟糕的社会是,一方面有大量的贫穷,一方面有大量的奢侈。我说这样的社会最糟糕,依据的是生活的常识:这样的社会不正常。这个不正常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贫穷太容易,奢侈也一样容易。从这个意义上说,1884年的法国是多么地正常。

   最为糟糕的社会是,一方面有大量的贫穷,一方面有大量的奢侈。我说这样的社会最糟糕,依据的是生活的常识:这样的社会不正常。这个不正常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贫穷太容易,奢侈也一样容易。从这个意义上说,1884年的法国是多么地正常。

   所以,莫泊桑先生,息怒。在我看来,你所批判的那个“法国社会”是多么地正常,多么地美好。我宁愿相信,你所批判的不是金钱、资本和西方,你所批判的仅仅是人类顽固的、不可治愈的奢侈冲动。是的,奢侈冲动它才是原罪。

   最后,我想说一说《项链》作为一篇短篇小说的大前提。

   《项链》这篇小说有一个所谓的眼,那就是弗莱思洁的那句话:“那一串项链是假的。”这句话是小说内部的惊雷。它振聋发聩。我相信第一次读《项链》的人都会被这句话打晕。换句话说,真正让我们震惊的是什么呢?是假货,或者说,是假。这就是所谓的大前提。

   但是,这个大前提恰恰又有一个更大的前提,那就是真。从接受心理的角度来说,“假”在什么条件地下才会使人吃惊?很简单,“真”的环境。同样,如果环境里头到处充斥着“假”,或者说,整个环境都是“假”的,那么,这个“假”将失去它的冲击力、爆发力和震撼力。

   在《项链》里,莫泊桑所采用的小说线性极为明了,假——真——假。借来的项链是假的,还了一条真的,最后再发现借来的项链是假的。“真”是一块巨大的磐石,稳固地盘踞在生活的最中央,然后,“假”出现了。在“真”与“假”的冲突中,构成了所谓的小说戏剧性。

   换一个说法,如果我们将小说的线性做一次调整,变成真——假——真?能不能构成小说的戏剧冲突呢?

   理论上是可以的。事实上,这样的作品文学史上有。牵强一点说,加缪的《局外人》就是这样的作品。可我们不该忘记,《局外人》并不类属于现实主义,它是存在主义的代表作。存在主义的关键词是什么?荒谬。荒谬的世界是颠倒的世界,“假”盘踞在生活的中央,闹鬼的反而是“真”。

   相对于现实主义文学来说,存在主义的真——假——真这个线性关系是不可思议的。它的线性只能是假——真——假。我是不是强词夺理了?没有。道理不复杂,人类对现实世界的认知方式是求真,人类对现实世界的认知目的也是求真。所以,真,或者说,求真,是人类心理的基础、认知的基础、审美的基础和伦理的基础,最终,构成了我们日常生活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真”会使我们平静、愉悦,而则“假”则会给我们带来震惊与恐慌。所以,现实主义的戏剧冲突只能依靠“假”对“真”冲击来完成,而不是相反。

   《项链》正是在“真”这个基础之上所产生的故事。当莫泊桑愤怒地、讥讽地、天才地、悲天悯人地用他的假项链来震慑读者灵魂的时候,他在不经意间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他的世道和他的世像,是真的,令人放心,是可以信赖的。

   莫泊桑,你安息吧。

文章来源:《钟山》2015年7月刊

Author: 毕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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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世界喜认识——由《红学那些人》结下的情谊:红学迷梦序——


星期四 八月 18, 2016 9:33 am


红学迷梦——五彩的梦
赵燮雨先生进入我的视野,就如一股春风扑面而来。
我认识赵燮雨先生已经8年了,8年来赵燮雨给我的印象是活跃、惬意与精力充沛。
赵燮雨先生开博客,赵燮雨先生的博客内容庞大,琳琅满目;赵燮雨先生是剧作家,是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会员、曾经一鼓作气创作36个剧本,其中包含着许多剧种;赵燮雨先生也热衷红学研究,在各种媒体上,都可以看到他富有激情的身影。
我必须感谢赵燮雨先生,几年前,我的《红学那些人》在网络发布在出版社发行,赵燮雨先生都给予真诚的鼓励与肯定。
赵燮雨先生的大作就要出版了,其中的一节叫“红学迷梦”。这一节共收20篇文章,我对这些文章非常感兴趣。
“红学迷梦”的好处基本可以做以下概括。一是文笔流畅,有小品文的风韵,能给读者以美感;一是视野独特,不受羁绊,大爱大恨,大褒大贬,不像小儿女之忸忸怩怩,几行读过让人痛快淋漓;一是心向市井,无学院式的故弄玄虚,阅读对象以普通读者为宜。
此中最能给人印象的是高阳红学研究。赵燮雨先生自称是高阳红学推手,多年来为宣传高阳红学不遗余力。高阳是海外著名文化名人,也是中国最后一位旧式文人,但高阳红学作为红楼一家言还不为人认识,赵燮雨先生专注高阳,正是为发掘不为人重视但事实上非常重要的内容。
我是在网络世界认识赵燮雨先生的。刚接触赵燮雨先生的时候,他给我年轻活跃、特别是兴趣广泛的印象。后来才知道赵燮雨先生是一位已经退休的长者。他工程技术出生,文学与艺术只是他的业余生活。
我曾经琢磨赵燮雨先生关心高阳的原因,这里自然有在学理意义上客观认识高阳的因素,但赵燮雨先生与高阳经历的相似性恐怕也概莫能外。高阳的青春岁月是在军营中度过的,直到40岁左右才染指文学与艺术,而赵燮雨先生早年因为是所谓“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出于避祸的考虑,对文史远而避之。到了从高教和金融等行业退休之后,心有不甘,才萌发了写戏与红学研究的念头,开始经营文学与艺术的梦。
赵燮雨先生适合做红学研究。因为他是一个浪漫的人,一个有梦的人。他的大作之一节冠名为“红学迷梦”,很能反映他精神世界的情况。他是迷红楼之梦,也是在自己因个性而有的梦幻性格中柏拉图。人生在世,不如意处十之八九,作为情绪与精神上的补偿,我们都很需要一些梦幻的东西。梦幻人生是非现实的,但也为在苦海中挣扎的人们所必须。
赵燮雨先生的大作是梦的结晶。我热情向读者推荐赵燮雨先生的大作,希望读者朋友能于严酷的生活中感受些梦的气息。





张义春——男,山西应县人,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中文系,现为山西电大大同分校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典文学教学与研究,著有《红学那些人》(东方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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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红学家留青眼——《红楼夜探》红楼春梦序言:凡鸟的梦


星期四 八月 18, 2016 9:19 am


同是草根,惺惺相惜,求同存异,曹公有灵。

顺便说一下:红楼梦服饰色彩纵横谈是我正式发表成为铅字的第一篇有关红楼梦的文字,也是第一篇涉及红楼服饰色彩的红学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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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春梦——凡鸟的梦
红学人士赵燮雨老师筹备出版一本新书《红楼夜探》,系由朱楼绮梦、红学迷梦、红楼春梦三个部分组成。这是一本有关红楼梦朱楼梦解读的书。赵老师嘱我给他新书的第一部分写篇序。说老实话,我真是受宠若惊了,因为我不过是个极普通的红楼梦爱好者而已,遑论学历论学问论成就。自惭形秽,觉得给赵老师新书作序,我绝无资格也无法胜任。推辞再三,然而赵老师不允。他说得好——“网络时代,人才辈出。庙堂未必就聪明过江湖。你是我第一个邀请的作序者,同为草根,幸勿推却。”我知道这是赵老师对我的抬爱和鼓励。思考再三,我决定一试,故有此首序。
既为之序,当然免不了要对赵老师的新书《红楼夜探》略作评介。这些评介,不过是我一家之言,目的不过是抛砖引玉。且由于篇幅所限,我只能点到为止。至于正确与否也只能由读者评判。
首先,我想说赵老师在《红楼梦服饰色彩纵横谈》里,对曹雪芹善于色彩搭配,目光极其敏锐。众所周知,王熙凤是红楼梦里极为重要的人物之一,曹雪芹对其服饰转换,慎重其事,绝非草率;而对服饰色彩的搭配,尤其引起赵老师注意。他着眼点放在王熙凤三次重要的出场,而这三次,王熙凤的服饰色彩的搭配是各具特色的。
王熙凤第一次重要出场: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褙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
王熙凤头上戴的、项上挂的、腰上系的,重要不重要呢?当然重要。但是,最夺人眼目的是什么?是大件物品,是服装、更是服装色彩的搭配!
赵老师紧紧抓住了要点:紧腰身的袄是大红色,外面罩的褂子是淡灰青色,袄里子是银鼠皮的色彩,下面则是翠绿色。赵老师就此总结道:“裙拖六幅湘江水”,何等的俏丽风骚!再加上满头珠围翠绕,又是何等的彩绣辉煌!
事实上王熙凤在《红楼梦》中首次登场,其人物形象能不能先声夺人,能不能在读者心里眼里稳稳地站住脚跟,描写服饰色彩,远比描写王熙凤神态面庞重要。--当然,我不是说描写人物神态面庞无足轻重,而是说,在稍远距离看人物,服饰色彩往往给人先入为主第一印象,近距离后,人们才能看清人物神态面庞。——其实这是生活常识,何况红楼梦有着浓厚的戏剧色彩。我记得王熙凤初次出场,脂砚斋曾批“绣幡开遥见英雄俺也”——那正是王实甫《西厢记》中名言。
下面再看王熙凤第二次重要的出场。那时王熙凤等着接见乡下穷苦人刘姥姥:那凤姐儿家常带着紫貂昭君套,围着攒珠勒子,穿着桃红撒花袄,石青刻丝灰鼠披风,大红洋绉银鼠皮裙,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
赵老师目光如炬,指出袄和裙是一对姐妹色,袄里和裙里又是一对姐妹色。其他,紫貂昭君套,石青披风,服饰色彩协调又透出富贵娇艳。加之背景色彩是大红撒花软帘、炕上大红条毡、金心绿闪缎大坐褥、银唾沫盒。耀眼争光的色彩明示着掌权者的高贵气派,直教刘姥姥感到光彩逼人气势逼人。诚如脂评所述“写来真是好看”。
其实王熙凤第二次重要的出场与第一次大不相同。可以说第二次是便装,第一次是正装。便装合适在家穿,正装是出席比较重要的场面才穿。但不变的是一条,王熙凤养尊处优珠光宝气,其实很俗,绝不像林黛玉的服饰打扮,飘飘欲仙;也不像贾探春的家庭布置,清新脱俗。
真正令我拍案叫绝的是赵老师对曹雪芹笔下的王熙凤第三次的重要出场,注意力不仅放在了服饰色彩,而且洞幽烛微,放在了其中的暗示、放在了其中的杀机。
我们可以看一下王熙凤以何等服饰面对尤二姐:只见她头上皆是素白银器,身上月白缎袄,青缎披风,白绫素裙。眉弯柳叶,高吊两梢,目横丹凤,神凝三角。俏丽若三春之桃,清洁若九秋之菊。赵老师就此评到——正应了民间俗话所说的 “若要俏,一身素”。
赵老师眼光独到,认为曹雪芹精通色彩心理学。他说:“红妆素裹“果然显得清素而又格外俏丽,出其不意的装扮同时也暗藏了来者不善的机心。王熙凤一身素服,连青缎子上掐得都是银线,明摆着”国孝家孝,两层在身“,等于是在宣读贾琏偷娶二姐的罪状。琏二奶奶笑吟吟地上门亲迎,恶狠狠地暗设陷阱。带着一对素衣素盖的仆从到花枝胡同叫丧,把个苦尤娘赚进了大观园。这一套素装银饰的色调,在渲染气氛和刻画性格上都发挥了独到的作用。
以上,有赵老师对王熙凤三次重要出场的服饰色彩的研究、分析和对照,也有我读赵老师文章后的点滴评介。其实赵老师对贾宝玉对北静王对林黛玉对薛宝钗对贾元春甚至对贾母等等,书中都一一例举并解读到位,不少地方令人拍案惊奇连声叫好!
赵老师在书中提到罗宪敏,说他在“《红楼梦》的景物美”一文中指出,曹雪芹“随美赋彩”的工夫很深,为创造“不似似之”的艺术境界,他经常不写形,只写色,仅通过对色彩的渲染,描绘出景物的殊色异彩,就足以表现其神情气韵,并以色显形,引起读者对形的丰富联想。而赵老师看得更深一层,说何止是景物,其实在描绘服饰美上同样展示了作者的非凡手笔。赵老师曾经就此写了第一篇红学文章,事实上是在红学方面,第一次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红楼服饰色彩的详尽评述,并展开人物服饰色彩的横向比较,最后是自身的纵向比较,得出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巨大落差。按理说,这是证明通行本红楼梦后四十回绝非曹雪芹所著的一个新途径,纯属赵老师独创的学术研究成果,然而却得不到中国红学界的高度重视和认可。我只能说,中国红学界,有眼不识金镶玉!
上面,我把赵老师的《红楼梦服饰色彩纵横谈》挂一漏万,稍稍谈了谈。好在书本在广大读者手里,读者可以翻越序文,曲径通幽。下面,我想谈一下赵老师的《浅析曹雪芹的管理思想》。
诚如赵老师所言,曹雪芹的长篇大作《红楼梦》,人们多注目于缠绵曲折的爱情故事、错综复杂的政治背景、扑朔迷离的作者身世。但是,在管理思想方面的内涵却往往为人们所忽视。说老实话,我真是深有同感而且经常为此痛心疾首!作为我,给赵老师写序文,当然不便涉及自己。我几百次说过,王熙凤和贾探春都是红楼梦里的高级管理人员,而王熙凤是凡鸟,贾探春是凤凰。她们两人分别理过家,且判词里都有“末世”两字,岂是偶然?所以,作为管理人员作为管理理念,红楼梦里的王熙凤与贾探春是两相对比是分门别类的。曹雪芹在贾探春身上,明显寄托着自己的管理思想。今天,随着赵老师的《浅析曹雪芹的管理思想》的发表,我们理应将曹雪芹的管理思想拨云见日昭告于天下。
赵老师明确指出,对于管理而言,抓与不抓,抓得好与抓得不好,结果大不相同。王熙凤协理后的宁国府里,“某人管某处,某人领物件,开的十分清楚。众人领了去,也都有了投奔,不似先时只拣便宜的做,剩下苦差没个招揽。各房中也不能趁乱迷失东西。便是人来客往,也都安静了,不比先前一个正摆茶,又去端饭,正陪举哀,又顾接客。如这些无头绪,荒乱,推托,偷闲,窃取等弊”,次日竟一概不见。宁国府的管理面貌顿时为之改观。“敏探春兴利除宿弊”的现场效果是“众人听了,无不愿意”,“各各欢喜异常”。确凿无疑的事实证明管理上的整顿改革深得人心,颇懂得管理心理学的曹雪芹先生对此拍手称快。
王熙凤在协理宁府前,将宁府痼疾总结出五件,故上任后有的放矢刀刀见血,管理成效显著。原来的宁府,珍大爷荒淫无度,珍大奶奶好性儿,所以乱成一锅粥。事实上,领导软弱导致放任自流还真不行。在这种严峻情况下,宁府管理必须有个铁腕人物!难能可贵的是赵老师联想到了当今社会,某些“公”字号内一笔糊涂账;某些部门职责不清,互相踢皮球;某些人是手眼通天,老虎屁股摸不得;某些场合巧立名目挥霍浪费……,宁国府内的幽灵仍在一些地方游荡。赵老师明确、肯定地说,曹公笔下的管理文字不无深刻的现实意义。
其实,所谓凡鸟是相对于凤凰而言,王熙凤是相对于贾探春而言。管理国家、管理企业,从来都应恩威并施。下面,我们看看贾探春——
贾探春是“三驾马车”的核心人物。管理方式具有一层民主色彩,整个领导班子,也并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还有,我最欣赏赵老师下面一段话:作者假托当日姬子有云:“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者,穷尧舜之词,背孔孟之道”,这就完全背离了几千年来的传统祖制。作者在这里大声疾呼,管理者要把儒家那套陈腐学说抛到九霄云外。利禄就是效益,运筹即为管理,明确了经济效益的目标,推翻了尧舜孔孟的权威,舍弃了“君子不言利”的道德观念,充分闪现了曹雪芹管理思想耀眼的光芒。要讲究效益,要加强管理,首要的问题也正就在于观念上的突破和思想上的解放。
事实上《红楼夜探》中可圈可点之处多了去。比如他在“红楼中的管理动力原则”一节中写道:物质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直接动因,又是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重要手段。贾探春“如今这园子是我的新创”,其意义不仅仅是四百两银子一年的出息,更重要的是由此烛照出作者的管理思想:“使之以权,动之以利,再无不尽职的了。”
其实在曹雪芹的管理思想中,还有极重要的一点是利益均沾各方共赢,这具体体现在宝钗的“小惠全大体”。虽然,赵老师没有写在文章表面,但已蕴含在文章深处。
贾探春的具体管理以及一系列的创新改革,此处不宜多说,我只希望读者认真看红楼梦里有关章节,并紧密结合赵老师有关的分析与解读。我相信,读者一定会看到一部耳目一新、别有洞天的红楼梦,也一定会看到一部深刻反映曹雪芹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的红楼梦!
以上,或许是吹捧不少?其实是实话实说。要说商榷之处,当然也有几处。比如贾政谐音假正经,我就觉得不妥。因为在我看来,贾政绝非假正经,而是真正经。——当然,他的正经,维护的是封建礼教,程朱理学。他悖时迂腐、庸碌无能,但与贾珍贾琏贾赦之流,不可同日而语。还有宝钗“守拙装愚”、“工于心计”、有意“安贫藏富”等等说法,我也不太赞同。因为我眼里的宝钗与黛玉是一样美丽可爱的,但同时又是可怜的,——因为她们殊途同归,都是程朱理学牺牲品。
序文写到此应该说基本上写得差不多了。——我的意思是择其所要、挂一漏万,那真不是什么谦虚之词。事实上赵老师的煌煌大作,内涵丰富内容广泛,岂能由我这篇短短的序文全部包容?我只能说,我只是把我认为比较有新意的部分、比较有突破性意义的部分,犹如蜻蜓点水,简单作一评介而已。

王根福
2014.10.16.



王根福,男,祖籍绍兴,出生上海。1966年初中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支援大西北,去了甘肃省白银纺织机械针布厂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厂子破产,本人下岗,四处打工,养家糊口,直至2009年退休。

从青年时代起就酷爱文学,也尝试写小说。研红楼,纯属业余爱好,写成文章,一般发在互联网上。有关红学论文近二百篇总计一百余万字。其中,《探春远嫁爪哇国》发表在上海《红楼梦研究辑刊》创刊号;《从红楼梦中看贾宝玉生日》发表在江苏《红楼研究》2007第四期。其他诸如《葬花吟里多奥秘》、《证史湘云之死》等,发表在《白银文学》。王根福先生享有草根红学家之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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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高阳红学推手——《红楼夜探》朱楼绮梦序言——诺奖旧梦


星期四 八月 18, 2016 9:17 am


朱楼绮梦——诺奖旧梦
《红楼梦》作为四大古典名著之首,名气早就远播海外,以至于有过一个网络笑话段子——曹雪芹为什么不申报诺贝尔文学奖。据说网络红人凤姐在祝贺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同时,就表示曹雪芹也应该得诺贝尔文学奖——当然曹雪芹毕竟早已作古,并不符合申报条件中最起码的一条就是本人健在。
回顾历史,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还有我们的老舍先生。也是传说,当瑞典有关方面施以青眼的时候,舒舍予先生已经自沉太平湖——又一个因为不在世而痛失资格的著名文人。
要我说,国人应该遗憾的还有就是台湾的高阳先生了。倘使讲曹雪芹凭一部《红楼梦》就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假如康乾年间就有这个基金会,那末高阳单凭《朱楼梦》便应该站立到颁奖台上去发表感言。还真别忘了,在洋洋大观的红曹系列小说之外,著作等身的作者其他历史小说照样足够分量。
非常可惜的是,当时偏居海岛一隅的台湾当局对此并不予以重视;海峡这边也很可能由于许晏骈先生出身国民党空军,又在1949年离开大陆前往台北,还曾经历任过《中央日报》主编主笔,更不会去大力组织瑞典文译作并努力提升他的文学地位。尤其是在一部历史小说《粉墨春秋汪精卫》中特别提到《人鉴》作者林庚白算命之后。这种情况正如台湾著名导演李安先生屡获奥斯卡奖项,却还是在08北京奥运会总导演的竞争中落败于张老谋子一个样。
有村镇处有高阳——这村镇难免就局限于华人圈子,没能在瑞典皇家文学院登堂入室。时间矢量单向性飞快流逝。一晃,许先生仙逝已经有廿多个年头了。
本来,在“红学十二钗”无论正册副册又副册中总能邀请得到一两位堪称网络好友的大拿来给这一篇章作序。思虑再三,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朱楼绮梦篇章虽然用“诺奖旧梦”作为引子,着重点还是在于将曹雪芹的《红楼梦》与许晏骈的《朱楼梦》进行一番粗浅的比较。这里,很不好意思的是——四大古典名著之首只是作为陪衬。希望抛砖引玉的结果是更多的读者群落来关注来欣赏来评判《朱楼梦》同样不同凡响的伟大之处。
打从网络世界开启以来,从“碧城经济文化沙龙主持”开始的笔名历经其他的马甲最终立足于“飞云浦”有志于争当一名“白玉兰骑士”之外,最最期望的雅号便是“高阳红学推手”了。尽管也有网民赠以绰号——“金牌扒手”和“网络莎士比亚”,无论幽默贬损褒扬赞赏,在我来说都是笑谈——远不及“高阳红学推手”来得颇为自豪。
如果这本《红楼夜探》出版问世之后,作为一名高阳红学推手果真能对“高阳红学”有些推动作用的话,相信许晏骈先生自当含笑天堂浮一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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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今
星期日 四月 13, 2008 12:13 pm

又来喝酒了!可比咱家女儿红

主持
星期四 二月 07, 2008 1:11 pm

各位网友,新春快乐!

谢谢来访,继续关注!

黑色闪电
星期二 二月 05, 2008 12:12 pm

来看主持
久违了,春节快乐!

肖今
星期二 一月 01, 2008 3:29 am

呵呵,相信这是一个深深的老酒坛子!

祝新年快乐

秋天的枫叶林
星期日 十二月 23, 2007 11:27 pm

问好主持,圣诞快乐!

frankjiang
星期日 十二月 23, 2007 9:38 am

祝福圣诞快乐!

山城子
星期六 十二月 22, 2007 10:32 am

问好!

秋天的枫叶林
星期三 十一月 07, 2007 7:24 am

找来看戏来了。一直以为你这里戏特多。 Laughing

黄崇超
星期六 九月 29, 2007 7:28 am

祝国庆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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