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我-北美枫 首页 -> Blogs(博客) -> 高梁 blog

正在观看博客的会员有: 没有

我为我骄傲


星期日 十一月 11, 2007 11:14 am


2005年4月3日,东北16岁少女张沙沙,在非常6
+1说:“我为我骄傲”。
我为我骄傲过吗?在张沙沙说出这话的时候,我问我自己。我一时竟想不出,我做过什么事情,值得自己骄傲。毫不犹豫的,就否定了,没有。
回想年轻时,我也曾志存高远。让学校塑造得,想成为伟大的人物。救天下劳苦大众于水火之中。在沧海桑田的变化中,我经历了信仰毁灭的打击。慢慢走进了芸芸众生当中。我的目光从宇宙中收回,关注于我的小家。低头生活的日子,使我抬头看一眼天上,都头晕目眩。
已经放弃了,就彻底放弃。我也曾视金钱如粪土,如今为了蝇头小利,苟且营营;我曾胸襟宽广,如今变得小肚鸡肠;我曾在与人共事时,首先想到别人的优点,如今我首先想到人的缺点。我对自己怀着深深的不满。常常在无意中发出一声叹息。
我不再思考。不再自省。我认定这一生我是个失败者。为了不面对自己,在空闲的时间,就看书看报;回到家里,打开电视,一直看到,袭来浓浓的睡意,挨到枕头,就可以沉沉入睡。
大解在一首诗中写到:最高的奖赏,自己给予自己。我离开电视,试着来赞美自己。
在工作中,我虽没受到应有的重视,但我还是尽力把工作干好,坚持做一个好员工。我守住了做人的原则;我虽然对掌握我命运的人唯唯诺诺,但我从未放弃做人的尊严;我虽然活得平庸,但我把握住了做人的底线,并在人生中,未越雷池半步。
认真想一下,在点点滴滴中,我可以犒劳一下我自己。我这一段蒙上灰暗色彩的人生,是因为我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自己站到了自己的对立面,深陷物欲。
我想到了曾令自己骄傲的事情。那是我从事精神活动的时候。在完成一首诗的时候,我神采飞扬,认为写出的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必然轰动天下。我为我骄傲。而我的愉悦也从写诗和读诗中获得。
我似乎找回了自信。可斗转星移,物是人非。我不复有写诗的心境。
我翻出我写的那些诗,读着、看着,我又能够进入到精神生活中。我明白了我想要的。我拥有了写作的心情。
我写作是为了精神,而不是别的。我又写出了自己满意的句子。在黑夜里我摇头晃脑,怡然自得。
我为我骄傲。

发表人: 高梁    0 Comments    (Post your comment)

引用(0) Permalink

死亡经历


星期日 十一月 11, 2007 11:10 am



我想不出我离开这个世界时的情景。在梦中也没有出现过。《三世书》上说我走的那天,秋高气爽,风和日丽。这倒是我最喜欢的季节。那书上还说,我转世后,会做和尚。不知道那时的我是否会耐得住寂寞。
不知道一个男人怎么能够舍弃女人。舍弃不下女人,但也没有为爱,甘愿去死的。我倒是见过被人气死的。
我不知道我的葬礼会办成什么样。我喜欢清静。大家别为我哭。别念悼词。悼词上的人太空、太假。如果那个叫林闻的还没死,她给我写一篇悼文最好不过。我就会跟李白笔下的汪伦差不多。
记得村里老人说过,包拯的儿子,凡事都和包拯拧着来。包拯在临死前,嘱咐儿子给他准备一副石棺。儿子想,拧了老子一辈子了,这一回就听他老人家的。我的葬礼也许不会符合我的本意吧。我自己办说不定都不会完全符合自己的意愿,何况我再也管不了活人的事了呢。

在我们村,最隆重,最轰动的葬礼,是马老太太的葬礼。这样的葬礼我想,再也不会出现了。村里再也凑不出64个抬扛的人了。村里懂得全套葬礼程序的支宾也后继无人了。没有人把葬礼的程序写出书来。这事都靠口头相传,和有心人在目睹一个个葬礼后无师自通。葬礼的规矩一村一个样。我们村在午后出殡,我姑妈那个村子上午出殡。
马老太太是“喜丧”。73岁以上的人没了,就是喜丧。丧事可以作为喜事办。老太太走的时候,正热,外面树上的知了,都懒得叫唤。尸体要放七天。弄得马家尸臭难闻。从医院找了冰,围着棺材镇着,也不行。老太太的寿材是我们村有史以来最厚的,足有七八公分厚。老太太的水份,还是顺着密不透风的棺材,流出来。棺材下面的四周,撒上厚厚的草木灰。从那以后,马家那股难闻的气味总是挥之不去。
葬礼请了吹鼓手。非常有名。整个村子的人都跑去看热闹。外村的也来了不少。出殡的那天,节日一般。抬棺材的64人。把全村结过婚,四十岁以下的青壮年差不多,都囊括进来了。死者的亲人在送葬队伍的前头。走得步履沉重,走出无限的哀思。在众目睽睽之下,要把一个“孝”字,走得淋漓尽致。吹喇叭的,也尽量放慢脚步,以求多得赏钱。走上一段,他们甚至停下不停地吹,不给钱不动步。老太太有五个儿子。甚至重孙都结了婚。每个人都乐得让全村的人看到自己在出钱。也有看不惯的,说这是活着不孝死了孝。
抬棺材的恨不得健步如飞,早早卸下肩上的重担。32杠的大绳从头串到尾。越想偷懒的人,肩上的分量越重。稍一松懈,腰说不定都会压断。所以每个抬扛的都得挺住。“抬杠”引申到说话,倔、认死理、死不认错的,我们说他抬杠,是个杠头。为了防止他们走得太快。棺材前头有人随时准备拦截他们,以免他们冲撞到死者的亲人,使他们在众人面前失态。棺材上面站着司仪,指挥和压阵。
但是在喇叭吹出的舞曲声中,司仪和抬棺的人不知在谁的带动下,竟然扭起了秧歌。村人看得呆了,而死者的亲人停止了哭泣和哀号。脸上失去了悲伤的表情。死者的一个儿子,露出痴迷的神情,犹如幸福来临。他的身体尽管穿着孝衫,仍可以看出他的脚踩出了节奏。只一瞬间,他又恢复原形。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当我们村在这个春节办秧歌的时候,我看到他扮演的是文官。是所有文官里最好的。那些坐在马车上的女眷们的哭声变得整齐,更象是带着哭腔的歌唱。事情发生了逆转。吹鼓手们想尽快结束这一次的吹奏生涯,因为无论他们怎么吹,也不会得到哪怕是一个硬币。出殡的队伍从下午两点出发,一直到夕阳离西山一人高的时候,才到达墓地。如果不是要赶在日落之前,死者入土的话,谁知道他们要扭到什么时候。
老太太没了,她的一个儿媳妇,一个眼泪疙瘩也没掉。据说她上茅房的时候,蹲下就站不起来了,裤带也系不上了。那边有明白的,赶紧给老太太烧纸,不停地说话。不知哪句话说对了,这边立马起来了。裤带也系上了。她赶紧跑到棺材前,嚎啕大哭。给老太太赔罪。哭成了最凶的一个。这事传遍了整个村子。多少年后,还有人,尤其是做了婆婆的,还津津乐道。
村里的人十有八九,都相信鬼的存在。在给死者穿寿衣的时候,要避开死者的嘴。死者的殃气喷到人,人死;喷到树,树死。晚上要有人守灵。赶走来灵堂游荡的猫狗,都说猫有九命,猫有可能把命借给死者一条。狗也是命大的主。我杀狗的时候,把狗吊在门梁上。四腿的皮都扒开了。我正在扒它的脸,想把它的皮扒成个筒子,绳子不巧断了。它的腿吸了地气后,就活了过来,一溜烟地跑了。反正只要是动物,给人的感觉,都比人经活。盖棺的时候,已经定论了,钉钉子的时候,跪倒一片的亲人,还要喊让死去的亲人躲钉,好象他还活着似的,只是眼睛瞎了,或是耳朵聋了。钉东面的时候,让他往西面躲,钉南面的时候,让他往北面躲。也许在漫长的岁月中,真的有人被抬进棺材后,又活过来。死而复生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这样的事情自从实行火化后,再也没有发生的可能。

你在乡间,偶而会看到,妇女在坟前哭。哭得昏天黑地,旁若无人。她也许就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哭一场。一个妇女这样也就罢了,许多妇女欲哭无门的时候,都选择坟地,看来生者和死者的感情还是有牵挂,虽然这不免一相情愿。在她们的心里,死去的亲人是最好的倾诉对象。她们甚至可以放纵。
每个人都有发泄的渠道。凡事憋在心里的人,精神容易出现问题。在那些妇女的眼里也许亲人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她们早晚会团聚。看到在十字路口烧纸的人,你就会明白。那里和这里是一个节气。那里的钱由人世印刷。
我常听老人讲鬼故事。一个人说他大白天就见到过鬼。鬼穿了一身白,背冲着他。他说幸好是背对着,要是正面对他,他就被勾走了。鬼好象是各式各样的。还有一个老人说他年轻的时候做买卖,天黑的时候露宿山中。他点了一堆火,防止狼靠近。一堆火却引来了一群穿着红衣服的无头小鬼,围着火堆跳舞。
鬼故事听多了,晚上不敢出门。远怕河,近怕坟嘛。我没看到过鬼,但是我看到过,遇到过稀奇古怪的事。我母亲夜里起夜,回来的时候,眼神就不对了,直勾勾的。姐姐赶紧点上香,说上一大通话。也有一袋烟的工夫,母亲才慢慢缓过神来。从那以后,我们晚上迈进门槛的时候,都要拍打身上的衣服,以防把不洁的东西带进屋来。
有鬼就有神。可是没有一个人说自己死后会变成神,好象人死后,直接就变成了鬼。没有不变鬼的余地。
人对鬼的感情也是很复杂的。要变成它又瞧不起它。甚至会骗它。古代不就是有人把鬼骗了,又卖掉的故事吗?

老人是离死最近的人。他们一觉醒来,和你唠嗑,他们碰见的、遇见的,全是死去的人。敢情,他们一觉睡到鬼那去了。他还说,死鬼还和他说话来着。难道生和死之间有一道大门,人在阴阳之间的时候,那道门就会打开吗?
人会老到梦和现实不分,人也会糊涂到人鬼不分。
村里的老人一般都在南墙根下晒太阳。每个村都会有南墙。那段墙属于公家,朝着大路。当然也有说小不小,说老不老的人,凑在那里。他们是非常扎眼的。他们不明白那块地盘的含义。他们呆在那里,说明他没活好。或是他们那一抹子没有个主心骨,形成不了一个小圈子,或是他们人太少,上下都够不着。
晒日头最起码得六十五岁朝上。他们打招呼,最爱说的是:“老棺材瓤子,还没死呐”,你要是夸他身体好,他就说,阎王不叫,自己也要去喽。在嘴上,他们对死的态度是达观的。其实私下里,他们怕死怕得要命。怕得不敢一个人在屋里呆着。他们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个啥鬼。他们其实对鬼的世界一点儿也不了解。
这也是人怕死的原因之一吧?
更多的人是不想死。不光是皇帝想长生不老,普通人也想长命百岁。找出衰老基因的人难道和古代皇帝想得不同吗?早晚有一天,衰老基因会被人自由掌控。甚至是全部的基因。看来皇帝没想错,是他出生得太早了。
人不怕想,就怕不想。

人对死亡是有预感的。我放假回家的时候,祖父一直让我陪着。假期过完,祖父流着泪,拉着我的手,不让我走。结果没过几天爷爷就故去了。竟然没有见上最后一面。
我原先是不敢看死人的。轮到爷爷,我跪在他面前,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脸不再有一丝一毫的生的气息。疾病不再折磨他,他的脸看上去,更慈祥一些。我盯着他的胸口,不眨眼睛地盯着,我看他的胸口在微微起伏。我心想爷爷还活着。我多想爷爷还活着。我想问每个人,爷爷是不是还活着。我又不敢问。怕人说我傻。我心里也清楚。就是不相信。
爷爷火化了。那是我们家最艰难的时期,葬礼简单得接近草率。我和姐姐、哥哥去的火葬场。骨灰用红布包着。先是我抱着。我不敢使劲地抱,怕把爷爷抱疼了。骨灰在红布里象一团火烧灼着我,我实在抱不下去,只好让哥哥抱着。
那天,我的心和婴儿的心一样嫩。

一个人看自己,怎么看也看不明白。只好求助别人。算命的人,有的用《易经》,有的用四柱八字,方法很多。这一行讲师徒传承。它能算出人,几岁安身、几岁立命、多大结婚、结几次婚、几个孩子、活多大岁数等等。村里的一位妇女非要算她什么时候死,算命的说她顶多再活两年。这算命的,也是这行里没职业道德的。从此这妇女穿好的,吃好的,每天把死挂在嘴上。说得多了,大家见了她,不是问吃了吗,而是开玩笑,还没死呐。当预言中的死期,即将过去的时候,她选择了自杀,喝了农药。她可能认为不死就对不住大家吧。
她的死称得上浓墨重彩。

据我所知,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里,孩子的生命都忽略不计。在产房,大夫经常问的一句话是,保大人还是保孩子。说保孩子的,被人唾弃,是臭狗屎一堆。一个小生命还处在黑暗中,不得不回到黑暗中去。我们村曾有一座山就叫死孩子山。下雨天呆在家里的时候,父亲有时会说,村里哪位叔叔、大爷的命是从死孩子山捡回来的。死了的婴儿,放在粪筐里,随手就扔了。
即使满地乱跑的孩子夭折了,也不配拥有正规、隆重的葬礼。
头一次记住一个孩子的死,是因为他和我同岁、同班。他长得白白胖胖。我们村杏树多,妇女们把杏仁收集起来。用水泡,中途换一百次水,就可以吃了。他家的杏仁,泡的时间太短,他又吃得太多,就中毒了。孩子死了享受不到一口棺材。他被裹在草席里,从院墙顺了出去。连大门都不能过。记得全村的孩子都跑去看。我庆幸我们家没有那么多的杏仁。不知道他们都是什么心情。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没有人谈起他。大家照样跑啊,跳的。他的家人也看不出有多悲伤。就和死了一只猫或一条狗似的。不同的地方是狗死了吃掉,人死了,埋掉。可这话又不绝对。和主人感情太深的畜牲也有埋掉的。孩子也有被吃掉的。我爷爷就跟我讲过,在旧社会闹蝗虫的时候,他对门的两口子实在饿极了,就把孩子给烀了。他们竟然还要送我爷爷一只大腿。吓得我爷爷落荒而逃。
其实杏仁不但会毒死孩子,大人也不能幸免。我的一个远房姑妈,在挨饿的年代,熬杏仁粥吃,也中了毒,幸好赶上我爷爷,给她用杏树皮熬水喝,才捡回一命。不知道这法子对我那死去的同学管不管用。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最要好的伙伴陆明智死了。他的嘴唇是俗称的兔唇,后来缝上了。缝得没有水准。我们经常在一起做作业;一起劳动;一起玩。他有一副乒乓球拍子,总拉着我和他打。他要是不带着我,从早到黑我也打不上。在他家做作业,他总给我吃的。他家比我家生活好。我们一块上山给学校的兔子割草,他会多割一些匀给我。我在这方面是个低能。他割得总比我多。学校倒从来没有要求过草的质量。圪针也是有的。实在割不满,他就帮我作弊,用树枝撑起可怜的一点草,伪装成满满一篮子,交差。他离开的日子是六一。学校组织游玩,爬东连峪东面的大山。前一天晚上,我还去他家,约好了一块去学校。第二天早上他就说他肚子疼,去不了了。我安慰他几句,就走了。谁知这一走就是永别。那天我玩得很开心。我赢了很多的奖品。记得老师问的一个问题是白猫好,还是黑猫好。中午活动结束了,我在东连峪的朋友家吃饭,一直到黄昏我才回来。到家,父母把这个悲惨的消息告诉了我。我当时就楞住了。扭头就要走。父亲说,人已经埋了,你去干啥。大人死了,至少要停灵三天,孩子死了却草草埋掉。母亲拉住我,让我以后尽量避开明智的父母。以免看到我想起他们的孩子。我点头同意。这是父母处理问题的方式。我大姨妈的大儿子和我哥哥同岁,有一天,被同岁的孩子推到大井里。他们之间没有仇恨,一个却要了另一个的命。从此后大姨妈再也没有见过我哥哥。
他得的是绞肠痧。我听说只要用大头针挑一挑就好。他的父母请的是赤脚医生,没找会很多土方子的老婆婆治一治。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不断自责。我要是在他身边的话,他也许不会死。有一阵我认为他没有死。我知道这是没有看到他的坟的缘故。他只是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只是我们暂时见不到面。有一阵晚上天天会梦见他。他住在一座山上的山洞里。山洞外面是铺满了青山的绿草。连山洞里也染上绿色,阳光照进山洞。他坐在山洞里,而我在山洞口,给他站岗放哨。只是梦里的他一言不发。我纳闷他为何没有一句话要和我说。想想,他肯定是在埋怨我。
足足有一年的时间,每天晚上都要做梦,做这样大同小异的梦。唯一变化的是他所处的位置以及他的姿势。

慢慢的,他在我的头脑中淡化。小孩子对死亡并没有深刻的记忆。好象死亡与我无关。孩子仅凭感官去认知世界。我的一个小姨死于16岁,我记得她脸庞白净,整天呆在炕上。我还记得她冲着我笑。我只记得再去姥姥家就看不见她了。而我只当她没有存在过。甚至都没有问过一声。我的外祖父的死也对我没有任何的触动。我认为他不爱我。因为在吃元宵的时候,我夹了一条小鱼。那是他的下酒菜。他说吃元宵不用吃菜。他就埋在去姥姥家的半路上,母亲每次回娘家,半路上都拐到外祖父的坟上,悲悲切切地哭上一场,而我总是无动于衷。母亲就说“外甥是狗,吃了就走”。我听母亲说,我什么也不说。想起点点滴滴往事和细节,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是个小气的人呐。他们得罪了我,也许他们并不知道。
其实在陆明智死的前一年,我差一点死掉。我们一帮孩子背着老师到一个大水坑去洗澡。不知道为何,我就从浅水区滑到了深水区,怎么动,也回不到岸边。好象有一股力量在阻止我,不让我回去。扑腾、、再扑腾,有一阵我是清醒的,我仰躺在水面上看到蓝天和白云。我的脸很小,蓝天和白云太深。我一动不动。后来我获救了。救我的人,我叫他姑父,他倒插门来到我们村。我发誓要报答他,誓言一再落空。空了一次又一次。我唯一的实际行动是,在他扒掉茅草屋,盖新房的时候,帮他和泥,上焦子。
他把我抱到岸上,把我肚子里的水控出来。有些事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反正我逃跑了,逃了一下午的课。死没让我害怕。我害怕老师让我写检查。
我差点死了,对死仍然一无所知。面对死亡我无动于衷。觉得死离自己比冥王星还要远。我也没有后怕过。但是我对村庄以外的水开始心存畏惧。仿佛在水平静的表面下,存在着陷阱。我的畏惧没到十年怕井绳的程度。老实了三个季节,我有过之,而无不及,连水库、大口井都敢去了。顺着十多米高的悬崖往水里跳。

年轻人没有承认自己怕死的。小时候我不懂死是什么。在石门寨菜地的水井旁,我认清了我自己。我是个怕死的人。爬华山的时候,在离万丈深渊,四米远的地方我就不敢过去,心没有东西托着了。连站着都不敢。怕一阵大风把我掀下去。
我有时过分保护自己;有时又想,反正死过一回,不再在乎自己。我从来没有系统地整理过自己。自己打自己的脸,不足为奇。
我在慢慢长大成人,我按书本上教的做人的道理去处理现实中的问题。在刚刚实行火化的时候,爷爷问我他死了不火化行不行。我说:“连周总理都火化了”。就把爷爷的话憋回去了。但是他不死心,过后又问,问了又问,我都这样回答。最后他不再问了。刚刚实行火化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因为大家认为没有了躯体,连鬼也做不了。村里有偷偷下葬的,到头来,还要扒出来火化。
爷爷到底还是火化了。火化后仍然放在棺材里,在村庄的土地上选一墓穴埋葬。堆起坟头。自打实行火化,每座村庄都是这样。平添一笔火化费用。

上高中的时候,上完晚自习,我走出校园。校园外面是大片的菜田,洒着月亮的清辉。我的心中有些甜蜜、有些忧伤。我不知道这忧伤从何而来。在一口灌溉这片菜田的水井旁,我停下了脚步。我感觉到夜晚的凄美。在这凄美的夜晚,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走到井里去。深深的水井幽幽的水对我而言是一种诱惑。一个人可以这样无声的消失,就象从来就不存在。
我想带着甜蜜,带着忧伤死去。我的一只脚踏过井沿,体验一脚踏空的感觉。一脚踏在虚空之处,使我感到了恐惧。
恐惧爱搞突然袭击,让人丧失生命的力量。人的软,软到骨头。
十一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得到同龄人离开人世的消息。我朝夕相处的同事死于29岁。死亡不会因为年龄放过任何人。他只是做一个小手术。吃药的同时喝了酒。在一个时期内,有怕死的同事滴酒不沾。大家谈论他的死没有悲伤。有人甚至说早死早托生。在墓地附近工作,大家互相开玩笑说他在天上摆好了酒席等着某某去喝。我们有时候分不清这是豁达还是麻木。死亡的讯息可以用汹涌来形容。一颗敏感的心为了不破碎,为了不脆弱,只好用麻木来保护。一条条讯息和一次次现场的亲历,只报以一声声叹息。一声声叹息的背后是一记记重锤落在了心里。它让人真切的感到生命的脆弱和无常。甚至迷失人生的方向
它让我感到死亡是如此之近,就像嘴里的牙齿和牙齿。都在嘴里。死亡这回事渐渐变得刻骨铭心。
一次次的死亡的讯息改变了生者的人生。我想人是在死亡的背景下,选择了不同的道路,走出了不同的人生。
十二
面对不同的死者,我们的心情千差万别。有的人死了,我们痛不欲生,肝肠寸断,恨不得此身换彼身。有的人死了,我们无动于衷,认为他是到了该死的时候。那份冷把自己都能冻着。
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面临死亡的威胁,能够活下来,只是幸运而已。
我试着将一次睡眠当作一次死亡的经历。睡去和死去真的很像。不过是一个醒来,一个不再醒。
我试着去碰死这个话题。发现它不是雷。它和生更像是邻居。一个人,生不要它了,死要。人总会被接住。死和生一样平常。人生下来就受到死亡的威胁。活着就是幸运。想到活着就是幸运,幸福的感觉就加倍。
当我直接面对死亡,对死亡进行思考,象孟姜女那样整天看着她的坟。我的恐惧消失了。我甚至可以回忆关于死亡的事。对死亡这个话题,解除了所有的禁忌。只是在夜晚,我仍然不敢看有关鬼的故事。
有一段时间,朋友们分别的时候,爱说“好好活着”。村里的人说人死如灯灭。有人把自己那盏灯点得要亮过太阳。
活着就是灯亮,我们怎么能让它昏暗如豆。
活着就是要活透。

发表人: 高梁    0 Comments    (Post your comment)

引用(0) Permalink

卖煤


星期日 十一月 11, 2007 10:57 am


卖煤

有生产队的时候,村里养着几挂大车,跑运输,销售石头。车把式每天挣工分,外加补助。生产队解散后,车把式们轻车熟路,自己养了车跑运输。从我们村到秦皇岛,一天一个来回。天天披星戴月。
养车累人。侍侯牲口是最难的。半夜三更睡得正香的时候,要爬起来,给牲口添草添料。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养牲口,自己最起码也是半拉兽医。牲口掉膘,甭说干不了活,光村里人的耻笑就让人受不了。一头大牲口,不是老死,殒的,一辈子在人前也抬不起头。
村里年轻些的,看着跑运输眼热,买来了拖拉机。拖拉机省了养牲口的麻烦。从村里到秦皇岛,半天多的时间可以跑一趟。还不用起早贪黑。有勤快些的,从市里返回来,又压上车。这样两天可以跑三趟。一年顶车把式的一年半。
石头没销路以后,养车户开始卖煤。拉石门寨一带的煤,到市里去卖。当时清真寺南面的平房还没拆。那里形成了煤市。那一带拆了以后,建成了秦皇小区。煤市挪走了,不知挪哪儿去了。
卖煤后,离市里的路远了。马车就被淘汰了。有的人,买了三码子。三码子开起来“腾腾”地响。三个轮子跑起来,速度不输给汽车。开三码子,一天可以跑两趟。
时间长了,主顾多了,有心机的人,不用去煤市,就能把煤销掉。省掉等待顾主的环节,就比别人多挣了钱。
卖煤这活,一趟能挣个七、八十块钱。只是身上看不到白净的地方。遇着那邋遢的,连牙缝都是黑的。他们比下井的矿工还黑,矿工上井后,都要洗个澡。他们累得,到了家,先把自己扔到炕上。洗不洗两说着。村里说话嘴损的,拐着弯骂他们:“把老婆都拐带黑了”。彼时,我在清真寺附近,都不能保证认出他们。
三码车不上牌子。三码车司机没有驾驶证。交警见到三码车就截。一次罚款二百,不要票,可以少罚些。司机们就想方设法绕过交警。来去都钻小胡同。
路子都是趟出来的。日久天长,看出人的不同。心黑的,把煤矿的煤强包下来,转手倒卖;心野的,扔掉三码子,想法筹钱,买大货车,跑长途。纯挣运费。
我哥也卖过煤。可我从来没看过他挣钱。交警逮住他的时候,他就跑到我这借钱。他借的钱从来没还过。据说他的钱,不是嫖了,就是输了。他的三码车成了一堆废铁。
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吧。

发表人: 高梁    0 Comments    (Post your comment)

引用(0) Permalink

一个人的村庄


星期日 十一月 11, 2007 10:54 am


一个人的村庄

村庄有它自己的灵魂。一座天然的,没有规划的村庄,看上去有些散淡。老人们在南墙下闲坐。村庄外丘陵起伏,阳光晒得大地和庄稼,都有了睡意。尽管在白天,一定有人在做梦。梦见了一生的事情。
孩子能够梦见什么?当一个月大的孩子在睡眠中,乐,我被吓着了。没经过世事的孩子能够梦见什么?
老人的梦不会回到婴孩时代。一辈子都生活在村庄里的人,它的梦也不会离开。
但在老人的梦里,找不到现在村庄的影子。那是森林中的小村。狼和蟒蛇都是人的近邻。沟壑纵横到处都是流水。流水中有自生的鱼与河蟹。当他梦见少女在河中沐浴,一种初窥春光的惊喜,在多少年后,又使他的脸上有了愧和笑意。
一座村庄,当然有它诞生的时光。它是森林中的木屋,猎人的寄居地,避世者的天堂。
也许世上还存在没有被发现的村庄?不知道今昔何昔。
日已在午,老人们被粗声恶语或高声大气地唤回,那残留在脸上的笑容变得疲惫,恢复了木讷的神态。老人的梦不是梦,而是回忆。他的回忆和现实交织,使他的神情恍惚。
恍若隔世。一个人一下子就老了。闪电那么迅速,仅仅是一闪。
村头,几百年的大树枯掉了。一个老人走进了一条幽暗的胡同,青苔爬满了墙缝。在月光如水的夜里,它象一条秘径。
历史弥漫在古老的村庄。它不是青砖瓦舍,不是一扇扇木格窗棂,不是石头的磨盘,杂物间里的木车轮。它是弥漫在村庄里的闻不出的气味;听不到的音乐。
踏实的大地让我晕眩。当我是一个旋转的、飞驰的车轮。
当村里的下一代把我当作外来者,我的心里也有了做客的感觉。在我的心里他们又何尝不是外来者。
老人是历史,是村庄的一部分。鸡也是。它们在空地上昂首阔步。只要吃饱了,它们就优雅得象是贵族。偶而也可以看到逃学的孩子在街上游荡。老人们闭着眼看到了孩子年老的时光。
在夜里,孩子们看电视。没有人在街上游荡、做游戏。没有人再给孩子们讲鬼故事,没有孩子在七巧节的夜里,在葡萄架下听牛郎和织女的窃窃私语。时光里注定有丢失和遗弃,爱和恨都显得无足轻重 。
也许有一天,村庄在我的眼里变得面目全非。那将是另一个村庄的灵魂。
有一座村庄是我的故土。当我回到村庄,我明白故土在我的心里。
那是我一个人的村庄。

发表人: 高梁    0 Comments    (Post your comment)

引用(0) Permalink

山上的村庄


星期日 十一月 11, 2007 10:50 am


建在山上的村庄

建在山上的村庄,没有一条平坦的路。每年都要给路动手术。把一个转弯修直,把一段路完全改道。路是总也修不完的。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路。路和路不同,但它们都是平坦的。山上的路怎么可能平坦呢?
在修路上,村里的人走了不少冤枉路。可是回过头来看看,每一段都必不可少。路只要修一次,就比原来的路强。最早的路在山上盘着,修着修着,不再满足修修补补,大胆地把山挖开,远路改成近路。路取直后,每年又把路往下挖掉一层,使它变得平坦一些。村人懂得量力而行的道理。
路难行。一辈子没出过村的也大有人在。
村子往北八里,是石门寨。附近村庄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石门寨大集的日子,路上的行人络绎不绝。沙土铺成的路非常白,也非常坚硬。在以石门寨为中心的岁月里,村庄也把修路的力量投入到北方的路上。打造一条黄金般的通道。而南面通向秦皇岛的路,仍是羊肠小路。在经过水沟的地方只是胡乱扔了几块石头。虽然秦皇岛不知要比石门寨好上多少倍。但是在主要靠双腿走路的年代,它实在太远了。远不如石门寨的触手可及。活色生香。
逢石门寨的集日,就像节日。孩子们总是央求大人带着去赶集。一块糖就能让孩子的日子甜蜜起来。一张张糖纸在孩子的眼里就是财富。他们总是炫耀自己的财富。有时候他们也会收获大惊喜。大人一高兴一咬牙,就买了煎饼,或是锅烙。石门寨的锅烙和煎饼都非常有名。我们村一个由富到穷的人,逢集都要背着褡裢,去吃煎饼。我长大后,只要碰到去石门寨的时候,也是必吃煎饼。裹上切碎的猪头肉,或是放一块豆腐。
半大不大的孩子也想着要去那里。他们是想看那些石门寨的姑娘。有句话说的是:傅水寨的萝卜,鸭水河的葱,石门寨的姑娘赛过妖精。我趴在北山的山头上看着石门寨,不止一次想过,那里的姑娘会美成什么样。我幻想出来的,有轻风的样,有白云的样。
村庄里的人家,今天这户买了一辆自行车,明天那户又买回来一辆。骑上自行车,心也跟着走得远了。秦皇岛慢慢挂在了大家的嘴上。觉得它不象原先想得那样远了。村南的路上人迹渐多。某一天,村南的路开始修理、改造。而村北的路越来越荒芜,没有人再去理会。
秦皇岛离此三十里,我们日益向它靠近。而与石门寨日渐疏离。每天都有一车车的石头运往秦皇岛,每天都有成群结队的年轻人去秦皇岛打工。那里的工作比北面的工作体面、挣钱多。北面大多是下井挖煤,四块石头夹一块肉;要不就是在水泥厂干装卸。挖煤的一身黑,扛包的一身灰。南面的路越好走,我们离石门寨越远。到后来村子竟被划归海港区,路变成了水泥路。也通了公共汽车。
村里的房屋随山势而建。因此村庄看不出有任何的规划。东一处、西一处,显得自在而散漫。我家后面的房子就建在我家院墙之上,我家的院墙高过了我家的房脊。院墙建得就象梯子。因此我家成了前后街的捷径。成了过道。一次我爷爷在自家的院子里撒尿竟被一位妇女撞个正着。我爷爷到死都对此事耿耿于怀。我理解不了。我爷爷肯定是受了这件事的刺激,将后院墙动大手术,将其修得直上直下。宛若悬崖峭壁。害得我要去后街的话,就要绕半个村子。
我不知道先人为什么选择在山上安家,而不是别处。据说在老早以前,我们村庄周围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北山上有狼,南山上有老虎,我爷爷在寺耳山里还见过水缸粗的长虫。这样的地方适合逃犯藏匿,隐士隐居,平民躲避战乱。我不知道先人属于哪一种。但是这里并不是世外桃源。直奉大战也在这里摆开过战场。北山上还遗留着战时挖出的壕沟。我姐姐曾被一颗混在柴草里,被当作柴草塞进炉膛的子弹,蹦伤了腿。
山上的村庄使我们的视野开阔,我们在北山上看到火车象蛇一样蜿蜒,顺着马路,石门寨紧贴在黛青色的山峰下面,而我的外祖母在大山的后面。在南山我们可以看到远在天边的大海,和海上的轮船。我们可以把看到的一切装到我们的心里。走在城市的街道上,有时候我会突然想到在乡下生活的我。在心里竖起一座大山,不断地爬上爬下。在凉爽的秋天里大汗淋漓。想起为了摘下悬在枝头的杏,而不幸坐了飞机,从树梢上滑下来直接掉到树下。想到一点点变野的我,拒绝上学。父母用一小包白糖和两角钱收买了我。有时候我把采来的果实送给比我大的漂亮姑娘。她们爱我的果实,我爱她们的漂亮。我想着往事在大街上笑出声来,引得行人纷纷看我,看我一眼,又低头匆匆走了。
城市没有村庄那种从容的生活。但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离开村庄。有的人离开得彻底;有的人就像是候鸟;有的人朝去暮回。村庄变成了老年世界。没有年轻人的地方,鸡不飞,狗不跳。一只大公鸡就像绅士在村庄的主干道上踱步。仿佛那是它的天下。

高瞻却并不见得远瞩。村庄从未出现过伟大的人物。甚至没有人取得可以说是杰出的成就。
一座建在山上的村庄肯定和平原上的村庄不同。山上的人喜欢宽敞和明亮。目光象一条直线,做起事来也是直来直去,不会迂回。话要大声说,不会窃窃私语。遇事拿得起,放得下。没有大爱,也没有大恨。不钻牛角尖。没出过杀人犯,没人得精神病。

发表人: 高梁    0 Comments    (Post your comment)

引用(0) Permalink

醉酒


星期日 十一月 11, 2007 10:47 am


每个村庄都有嗜酒如命的人。对酒鬼来说,酒之于他,有如毒品之于吸毒者。我见过拿粮食换酒的人,也见过喝酒喝得妻离子散的人。按这个标准来说,我父亲不是酒鬼,就是贪杯而已。父亲是无酒不欢,每顿都喝上一杯。菜是什么都行,一根大葱也喝,几个辣椒也不错。我还见过,捏着一颗大粒盐喝酒的呐,喝一口酒,添一口盐。干喝的人我也碰到过,小店里来一杯酒,一口下去,抹一下嘴,扭头走了,干净利索。父亲是要有下酒菜的,一杯过后,他就高了,出了家门闲绕,弄得鸡飞狗跳,见谁都说些无伤大雅的粗话。用不了一根烟的工夫,大半个村庄都知道,他喝多了。我认为关健是父亲的量太小。属于不喝正好,一喝就多的人。
喝醉酒的人,总是让人瞧不起。尤其是在外面的酒席上,说你是逮着不花钱的酒了。但是如果你能喝的话,别人又佩服。我至今都没想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我回家的时候,父亲特别高兴,因为有陪他喝酒的了。母亲让我劝父亲少喝点。第一次和父亲喝酒,怎么说呢,有了真正成人的感觉,不再受父权压迫的感觉,和父亲平起平坐的感觉,你说我能劝么。喝完酒,父亲睡觉,我去窜门,打麻将,晚上回来,父亲还在呼呼大睡。母亲就骂我:“你个坏小子,把你爸给灌多了”。
我认为,喝醉的标志是吐。父亲大多数时候是喝高而已。其实父亲是没把握好,他要是只醉在家里,没有人知道他喝醉。喝酒怕的是不分场合。走到人家里正赶上饭时,人家一让,三劝两劝,你就把酒杯端起来了,我父亲以为和人家关系不错,没给补过鞋,也修过自行车,可是人家认为你还没到可以随便到,端人家酒杯的份上。慢慢的,父亲贪杯的名声就出来了。
其实,喝酒是一种寄托,就是人,有一处发空的地方,需要堵上。和一个人喜欢读书没什么两样。一个爱读书的人,如果你不让他看书,他就不知道怎样打发时光。
其实我喝酒比我父亲喝得还凶。在我还是棒青的时候,我和人举着大碗比着喝,只要谁想跟我拼酒,我立马豪气干云.我从来没有被人干败过。我总是能够从酒桌上走开。
我喝酒但不懂喝酒的规矩,我总是爱自斟自饮,不爱敬酒。遇到和我碰杯的,我就一口干掉,对方不干,我也不会追究。自有人给他一哄。我从来没有打过酒官司,也从未劝过人喝酒。
喝酒也是可以进步的。一个人不断的喝,也会把酒量练出来。但是变得比我还能喝的人,再次聚到一起,还是会被我的豪气镇住。不敢和我较量。
我从未在酒桌上倒下过。但是我醉酒。喝醉的我和平时判若两人。一次我曾追着一个姑娘向她求婚。以前我们见过,她长得不是太好看,那天黄昏她推着自行车带着两大筐水果,我立即爱上了这个勤劳的人。我的醉眼里只有她一个人。她的身旁还有她的哥哥和父亲,我竟然向她求婚。我后来想他们真是宽容得很,没有把我扭送到派出所,没有把我暴打一顿。她没有发火,说什么我倒是忘了。酒醒了以后,我就不敢去了。因为我自卑。在我的眼里,镇上的人是高傲的。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是否等过酒醒的我向她求婚。
我只有喝醉了才不再自卑。我也只有不停的喝,才不会显得落落寡合,让一场欢乐因为我变得索然无味。
我喝酒,但是不谗酒。没有一个人能在我喝酒的问题上做文章。想来想去,喝酒不是什么大是大非的问题。
因为没有大是大非的事情需要我选择。
要是从一个人身上的弱点打开缺口,缺口太多了。总有什么东西能够打动你。
没有人去打动你,是因为我们是芸芸众生,太普通了。
喝酒的时候,我打动过自己;你写作的时候,打动过你自己。
没有人打动你,难道你还要和自己为难,放弃打动自己的机会。
且让我,打动自己,为自己骄傲一回。

发表人: 高梁    0 Comments    (Post your comment)

引用(0) Permalink
Blog 拥有人: 高梁
作者群: (没有)
Blog(博客): 观看所有文章
好友名单
Go: 上一页/下一页

日历

 «   <   »   >  十二月 2024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连络 高梁

Email : Send E-mail
私人留言 : 发送私人留言 (PM)

MSN Messenger :

Yahoo Messenger :

AIM Address :

ICQ 号码 :

关于 高梁

注册时间 : 星期日 四月 09, 2006 8:57 am

来自 : 秦皇岛

职业 : 报刊经销商

兴趣 : 写作

留言板

黄崇超
星期五 十二月 05, 2008 5:15 am

拜访高版的家。
乡村生活富有诗意,我觉得。

高梁
星期五 十一月 16, 2007 10:33 am

谢谢星子来读

星子
星期三 十一月 07, 2007 8:48 am

很不错的心态.
问好

 成员名称:

 主页:

 留言:
检视和加入笑脸  

Blog(博客)

Blog(博客)启始于 : 星期日 十一月 04, 2007 11:18 am
文章数量 : 103
Blog(博客)历史 : 6239 天
回响总数 : 1
观看人数 : 750053

RSS

RSS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