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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缺口


星期六 十一月 10, 2007 10:47 am


世界的缺口


《瞬间的自由》没有一种文体能够接纳它。它就是属于绍兴的。没有人能够模仿。没有人能够模仿的写作者,不多。早年读顾城的诗,我惊讶于他的不可模仿。模仿不了,也就无法复制,无法超越。
生活中的垃圾太多。死亡每天都在发生。当我们不能自我拯救,瞬间的自由又有什么用。也许绍兴的本意并非如此,他说:“人在体制内才能生存”。那么瞬间的自由是绍兴偶尔来到了体制外。他在一个个瞬间写下他的文字,用他的血来写,用他的肉来写。血肉中还有他的骨头。写完后,他收拾收拾心情,又回到了体制内。他怕自己疯掉还是怕自己发狂?
一部能够让你断章取义的书。绍兴一定是把写出的东西当作了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身上每一处伤口流出的都是血。但是它脱离身体后,在有的人眼里它也许是一团火。如此,绍兴不是哲学家,而是一个思想者。它是片断 随笔 那么我可以这样认为,你在里面读到的也许是一个头绪,一个雷鸣电闪的火花。它照见我们苍白的脸。在字里行间我看到一个诗人若隐若现的存在。那时附在骨头中的情感,没有办法剔除。砸碎骨头,骨头也不存在。
慢慢的阅读和在不同时间阅读,在不同心境下的阅读,做无限的接近。我接近它了吗?他有意让瞬间的自由放大到永恒?无数的瞬间也能连成一片。
他并不想做一个哲学家。当然他也不想做一位学者。他带着诗人的率性,忘掉自己在干什么,而只想一吐为快。
在〈〈沉默〉〉中,我不知道绍兴要表达什么。我得出的结论是鲁迅节制性生活而积攒能量。做为鲁迅的研究者,这个角度是独特的。绍兴往往想从一般事物中发现形而上的东西。而有时他也会落入俗套。遗憾于鲁迅没有写出鸿篇巨制。
绍兴在〈沉默〉的末尾写到“在战斗中,对于一个战士,你无法既要求胜利,又要求他动作完美”。绍兴的本意还是说不完美。引申开去,这句话带有明显的功利性。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解释: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在他用〈〈水土风〉〉来解说大解的时候,开篇说大解也许不是最具灵性,但他又在文中提到诗人深具灵性。暂且不说这个尺度问题,他说诗人产生了文化。灵性在文化面前值得一提吗?我说绍兴不是哲学家,就是因为他不够严谨呐。
还是在〈〈水土风〉〉,大解说:“你回去后会感到生命没有任何意义”。我弄不明白的是,绍兴的意思是把进城当入世,把回农村当出世吗。而我想绍兴的学问恰恰是在农村的时候,选好了宅基地,打好了地基。备好了砖、水泥、沙子。
绍兴就象一个看骨相的。上来就能抓住骨头。抓住事物的本质是绍兴的本领。有时我想,纠缠细枝末节干什么。
细枝末节也是生命的一部分。对于有的人来说,细枝末节就是全部生命,一丁点的本质也看不到。
我期待绍兴再次来到体制外。无论哲学也好,思想也好,他都构筑得坚固无比,成为一座从外部无法攻克的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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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太阳


星期六 十一月 10, 2007 10:37 am


高粱

山是明净的蓝色。宛若碧玉。又如烟霞凝聚。显得那么空灵。山峰下面,笼罩着淡淡的云烟。村庄偶尔传出清脆的铃声。一切如在画中。
所见之处,万物清翠欲滴。蓝色的山峰上面,是瓦蓝的天空。这一天纯净的蓝色,让大地安静。分不出这是人间还是仙境。
山脊的曲线上,渐渐散发出红色的光芒。使天空和山峰划出了界线。青青的山峰犹如画屏。那鲜红的光芒向天空涌动,只在眨眼间,东方的天空霞光万道。万道霞光后面,是太阳出行。
太阳刚出,是新鲜的嫩红。它又软又嫩,饱含水份。它的样子好象随时会变成另外的形状。水做的太阳在上升中逐渐硬朗。
它努力着要从山峰跳上天空。它的身上好象拴了一万条马缰。
它真的像是蹦到了天空上。那些纯净的颜色在变淡。在慢慢消失。云与雾无声地飘散。
我趴在一块高地上,看太阳。我看到太阳向我奔来。它一跳一跳的,却总是落回原地。我总是迷醉在早晨的太阳里,忘记早晨来到野地的目的。
山露出了岩石的本质。村庄的屋顶上,炊烟袅袅的散入天空。一天的世俗生活开始了。
我每天都看太阳东升。太阳的光芒变得强烈。像是撒下万根银针。它阻止我看它,它在天空孤独地运行。
我无法代替太阳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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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


星期六 十一月 10, 2007 10:29 am


果园

那天下了一场大雨
我们被浇成了落汤鸡
看守们都去窝棚里避雨
我们顺利的偷到了很多桃
然后在雨中逃跑

一起干了件坏事
让我们拥有了
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
我还看到你的乳房
比我们摘的桃还小

果园分到了各户
现在果园已经没有了
我吃着买来的桃
吃不出偷来的清香和快乐

吃桃吃出了泪水
核与肉分离,那些核
我总想埋到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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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客


星期六 十一月 10, 2007 10:26 am


故乡客
高粱
土地使人衰老。在村里,和我一茬的,看着都比我老。他们的面容越来越相似。这是土地的作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村和那村不同。村里来了陌生人,,大家就猜他来自哪里。靠近水边的村庄,人的面相滋润;来自树木挺拔的地方,站的姿势就端正;偏僻村落的,面露羞怯,话语不多;交通便利之地,人的眼睛可以接住万物,他们的眼神复杂,不复清澈。
离开土地的人,都还年轻。即使年轻,故乡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每个离开土地的人,都有乡愁。即使老家没了房子,没了亲人,还固执的把它当做家。总想回去看看。
村庄在脑海里是一幅活生生的全景地图。在它上面可以重现往日生活。和女孩子打架,某一天突然发现她和男孩子的不同。我触到她柔软的部分。在一棵杏树上,我逞能地爬上树梢,细小的枝条一弯再弯,杏树变成了滑梯。杏仁毒死了一个孩子。我们把杏树结出的胶,做成糨糊。在村西的大水坑,我差点淹死。在村东的大口井,我们从高高的石壁上往下跳。水把肚子拍得又红又疼。在打草的时候,比我稍大的孩子,说含着毛毛草,闭上眼睛,能够看到北京天安门。我闭上眼睛,他抽了毛毛草。
一次上课,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一个人。我每天都想看到她。从小我就把她的家当成我的家。我们两家为了一条垄沟打架。我们两个都不参与。我给过她一块蛋糕。我们后来分开了。
我用六七年的时间学习忘记。在黑暗中,她的面容模糊,一双眼睛却分外明亮。一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明亮的眼睛。
那已经不是她的眼睛。那是谁在注视我。
夜半更深出现在街上的人,是和姑娘约会的人,是小偷小摸的人,是男盗女娼的人。没有人出现的村庄,在夜晚变成了另外一个村庄。人把村庄交给了神、鬼和游魂。我心里没鬼,但事到临头我仍然心怀恐惧。
每个人的心头都有自己的神明。
那些大人常常开些粗疏的玩笑。他们甚至会扒掉妇女的裤子。村子里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出了一个强奸犯。大家慢慢宽容了他。那个女人也顺利出嫁。即使干了坏事的人,他们的心中仍然有自己的神明。我们村没有人变成魔鬼。杀人的事从来就没发生过。
我心平静以后,能够面对另外的姑娘。但是我的爱所剩无几。其实我已经献出了全部。人的身上就没有掏不空的东西。
回到故乡,就是回到熟悉的人群中间。当村庄里的孩子像一茬茬的庄稼长起来,村子里好多人,再也不认识。村庄开始走向陌生。游子的脸上,村庄的影子淡到几乎没有,村子里没有人再把你认作乡亲,游子就到了一个关口。
许多漂泊在外的人到头来落叶归根。一个陌生的村庄让人懊悔离开它。它记住了那么多秘密,今生再也无从知晓。你也没有一辈子生死不离的朋友。你的身上再也脱不掉陌生神秘的气息。你让人失去安全感。说狠了,你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在村庄里当一个外人是寂寞的,是孤独的。
当一个人痛苦地发现,不再适合村庄的生活;完全陌生的村庄不再是心中的故乡。游子变成弃儿,只好选择客死他乡。
故乡只在心中存在。
未老先衰的人,他会在死亡的路上等着你。没有人活得更长久。除了自己,谁关心你活到多少岁。
人往往自己抬高自己。蚂蚁的眼中人会是什么东西。
也许不同的是,那一辈子在村庄里的人,他的水分被风吹干,被土地吸去。而在你不再有任何表情的脸上,只比他,在眼角,多了滴浑浊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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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星期六 十一月 10, 2007 10:20 am


读书

这是群山中的一个小村落,因在长城脚下而得名。象每个村子都有勤劳的人一样,这个村子,最勤劳的人叫蒙得文。
和所有不识字(或刚识字)的人一样,他对文字充满了敬畏。背着粪篓捡粪的时候,他把写着字的纸—即使只有几个字,都捡回家里,存放在放农具的小屋。等儿子三宝识字后,让三宝念给他听。但是他的收藏在漫长的岁月里,进展不大。虽然文字出现了不知几千年,小村的历史还靠口头相传。而历史也不过是些琐事,并且流传不了百年。
某天,在城里修鞋的二狗路过废品站,看到一本书,就厚着脸皮要来,送给了蒙得文。这是他最大的一笔收获。书已经残了。蒙得文把它放在一个,已经看不出是什么木料制成的小匣子里。
照例,蒙得文在编柳条筐的时候,三宝给他念书。他听得专心,眼神发亮,但并不停下手中的活计。同时他对儿子充满了敬佩,也感到满足。可是三宝学识毕竟有限,不象给老爸念课本的时候那么顺溜。三宝又老实,不知道找个代替的词。三宝嗑磕巴巴,蒙得文的心火腾腾上升,难免骂骂咧咧。儿子也不是软货,冲突了几次,把书一摔,不再尽此义务。蒙得文一个巴掌煽过去,也绝了念想。
蒙得文就这样在四十岁上开始下决心读书。四十岁在乡下已经是半大老头了。蒙得文找的是,当小学教师的远房侄子,并郑重地提着拜师礼,去拜师。妻子认为和儿子学也是一样。其实妻子知道他的德性,不过是随口说说,她凡事都不较真。
学习从拼音开始。幸好他有一点可怜的夜校(文革中的扫盲班)的底子。过了三个月,他从镇上供销社买了一本字典,能够吃力地查字了。看到儿子,他得意地晃晃字典。三宝看他的神气样,撇了撇嘴。
在学习上,他显然比儿子卖力。他的目的明确。在三间瓦房的墙上,他用大红纸写上“房子”二字;在门上贴了“门”;在台阶两头,分别写上“台阶”、“坎”;在茅房左面他贴上“茅房”,右面贴上“厕所”。最可笑的是,有一天他趁老婆熟睡,竟在其乳房上,一边写了一个“乳”字,一边写了一个“奶”字。女人在大槐树下拉家常,热了,撩起衣服煽风,露出那两个字。一群老娘们儿发现蒙得文干的好事,都哈哈大笑。有的趁机要扒女人的裤子,看私处写了字没有。嘴里没有一个不骚的。女人大窘。但看到她们异常兴奋,暗藏羡慕的目光,心里也就释然。回家戳着蒙得文的额头,骂他“死鬼”。晚上俩人一通折腾,感觉比哪次都好。
靠着坚强的毅力,蒙得文终于能够通读文章。并且成了全村最懒的人。大家不解蒙得文怎么变成了王荣。王荣炕塌了,宁可睡在炕洞里也不脱坯。王荣也有文化。大家就说还是没文化好。幸好蒙得文的女人并不怨天尤人。凡事由着男人。靠着土地上微薄的收入,他买来了《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三国》、《水浒》、《西游》,听过演义,考虑到经济问题,暂且忍下。
过了一年,他看书的速度超过买书的速度,并且把那本残书看了不下三遍。总是从一场战争的溃败开始。那些难记的地名人名,他都印在脑海中。
凭着无知的勇气,要找到另外半本书的愿望和看尽天下书籍的梦想,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他宣布要在三十里外的镇上,开一家书店。这是他在农闲时,出外打工,看到城里的书店后,萌生的想法。那次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找书。因为他坚信大地方一定有书。因为书,他离家,离家百里之遥。
他妻子只有叹气的份。知道事情不可逆转。儿子三宝高兴的叫了一声“爸爸”。事情就这样定了。蒙得文立即去支书家借钱。
他到城里打听进货渠道,人家都吱吱唔唔不愿告诉。后来通过聊天,知道他不在城里开,才告诉他。
城里的老板有些怜悯他。因为他的钱少得可怜。也有心肠好的,赊了一些货给他,还让他代销磁带。
店里没人的时候,他就看书。有一天,他惊讶地发现,书也有好坏之分。《唐诗三百首》里也有高下之分。这使他产生了厌恶之情。当然是厌恶自己。
凭着一个农民的精打细算,书店的收支基本持平,略有赢余。磁带卖得比书好。
他的进货量慢慢排到前几名。几个老板也都开始赊货给他。他是吃水不忘挖井人。凡是一样的货,他就从最早赊货给他的那家进。
下次进货时,老板给他推荐杂志。因为磁带的关系,他不好拒绝。当他坐着长途车回到镇上,翻阅那些杂志,尽管他四十多岁,还是看得脸红心跳。愤怒使他暴跳如雷,掏出打火机把那些杂志付之一炬。
他对文字、书籍失去了敬畏。
蒙得文的事补记如下:
蒙得文是个争强好胜的人把书店开得不错。被烧的杂志他一分不差的给了货款。只是掏钱的时候有些心疼。过去了几个月,他看到别人还火火的卖着,他也有一点儿后悔。后悔没挣这笔钱,还搭上了本钱。但那只是一闪念。最后还是把握住了。
他也想过写书,但至今也没写出。这种事,争强好胜不管用。
他虽然没了敬畏之心,但他保留了读书的习惯。也算与他的名字相称。那个始终折磨他的愿望沙里淘金般的,有了结果。
那是司汤达的《巴马修道院》。他的结果有些失望。因为读的本末倒置,这本书的地位在他的心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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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


星期六 十一月 10, 2007 10:12 am


高粱

有些地方犹如梦境。去过,却彻底忘记了。
白云山就如此。去路上,我一路好睡。不管是火车、汽车,还是飞机,都是我晃动的摇篮。到了山脚,车停了,我醒了。不知道这座山为什么叫白云山。它没有祥云笼罩,没有流水和古木参天的森林。没有鸟在山中鸣叫。没有一点点轻盈和空灵之态。问向导,向导一问三不知。
白云山可以用光秃来形容。没有一棵能够遮阴的大树。寺庙的废墟占据半个山坡。我见过许多寺庙的废墟。既然要让寺庙消失,为何不干净彻底。
不知道在废墟上,会不会重建庙宇。现在就刮这股风。
有没有和尚,每天都有人不厌其烦地诵经。
白云山没有什么值得我看。在一棵树下,我放倒自己,继续睡眠。任由爬山的人迈上自然的峰巅。大多数的人都有这样的情结:好像不到山顶,就不叫爬山。
在树下我睡出了汗。醒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睡在危崖之上。那是垒起来的峭壁,是寺庙中,一座大殿的地基。我睡觉非常不老实,没有掉下去,真是谢天谢地。
也许是伏天,使我如此嗜睡。回去的路上,我照睡不误。
白云山在哪里,我不知道。山是沉稳的,为何叫了这样轻盈的名字。
白云山,我不知道它在哪里。我只记住了它的名字。名字又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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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崇超
星期五 十二月 05, 2008 5:15 am

拜访高版的家。
乡村生活富有诗意,我觉得。

高梁
星期五 十一月 16, 2007 10:33 am

谢谢星子来读

星子
星期三 十一月 07, 2007 8:48 am

很不错的心态.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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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博客)启始于 : 星期日 十一月 04, 2007 1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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