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贤亮:一切从人的解放开始
星期二 三月 04, 2008 10:18 am
----谨以此文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
20世纪70年代末邓小平倡导的"思想解放"运动,在中国思想史、文化史乃至中国整部20世纪史上,其规模及深远的社会影响,我认为大大超过"五四运动 "。那不是启蒙式的、由少数文化精英举着"赛先生德先生"大旗掀起的思潮,而是一种迸发式的,是普遍受到长期压抑后的普遍喷薄而出;不仅松动了思想上锁链,手脚上的镣铐也被打破,整个社会突然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张力。从高层和精英人士直到普通老百姓,中国人几乎人人有话说。更重要的是那不止于思想上的解放,一切都是从人的解放开始。没有人的解放,便没有思想的解放。所以,人们才将那个时期称之为"第二次解放",并且我以为那才是真正的"解放"。
一
直到1978年底,我还在银川市附近的南梁农场劳动。职业是"农业工人",而身份却很复杂,头上戴着好几顶"帽子"。为什幺说"好几顶"呢?头上戴着几顶帽子自己都不知道吗
?难道我是傻瓜或脑袋麻木?当然不是。但那时我确实不清楚。现在我们就来算一算:一顶是"右派分子"帽子;一顶是"反革命分子"帽子,这两顶帽子是"实"的。"实"的意思是有正式文件收进个人档案的。可是什幺叫做"正式文件",直到今天我仍不清楚。
当我在电脑上输入这些字句,想表述明白,让现在50岁以下的读者能够理解的时候,我突然感到无能为力。这要比写小说困难得多。虽然小说有想象的、虚构的成分,但我的写作能力基本还可以胜任,这有我出版的多部小说为证。可是,如果限制我发挥想象力,不加一点虚构地描述那个荒谬的年代,真实地反映那一段历史,我必须绞尽脑汁字斟句酌,仔细推敲。可是,我发现,这一来,我就陷入了要步步为营的迷魂阵。因为,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汉语就逐渐被搞乱了,汉语的词语逐渐失去原本的意义而被另一种"崭新"的意义替换了,更有大量的词语变得粗糙,变得模糊。其实,我们现在说的"拨乱反正",有很大部分在于词语上的"拨乱反正"。其中很多我们已经"反正"过来了。正因如此,所以现在我用同样的词语来表达就会让今天的读者难以理解。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语言系统,虽然使用的是同一个词,可是其词义往往不亚于古文和现代语文之间的差别。孔子说了句"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被置疑了上千年,就因为"女"在古文中常作"你"和"你们 "解,而现代汉语只当"女性"和"妇女"讲,所以孔子在地下至今不得安身。因而,我觉得写这篇文章要比写小说吃力,在我企图说明一个问题的时候,我还要把这个问题所涉及到的词语也加以解释。同时,作为一篇个人记录,我也不想从已经披露的历史材料中搜寻依据,虽然这已经很方便,敲敲键盘点点鼠标即可,并能减少难度且更为可靠。可是那样一来,文章就成了资料的堆积,失去感觉和感受的色彩,而我正是要写一代甚至两代人的真实感受。现在披露的历史材料包括种种红头文件,在当时都是极其神秘的,只有极少数人掌握,绝大多数人只能受其摆布,即使陷入绝望的境地也莫名其妙,无处求告。所以,我以下的文字可能与历史资料有出入,但它虽非"历史"却是"史实"。这是让历史学家永远头疼的难题:"历史"往往与"史实"不同。
譬如,就拿那时的"正式文件"来说吧。如果今天的中青年人用今天"正式文件"的形式去看,那绝对是非正式的,是个笑话。可是,我说中国人就曾经生活在那种 "非正式"的"笑话"之中,而且长达近30年之久,今天的中青年读者又会把我的话当作笑话。难就难在这里。且让我用事实来说话吧。
首先,是由谁来决定某某人是"右派分子"呢?在1957年"反右运动"中,全国各地各单位揪出的"右派"当然非常之多,因为那时订有指标,上级规定是按本地本单位人数的5%来"打"(你看,这个"打"字又须有注释,但类似的词语太多,此处只好从略)。因为中国人特殊的政治积极性,"打"出来的"右派"会大大超过这个百分比,所以,最后总应该有个决定性的权威机构。这个决定某人是否"右派"的机构叫做"五人小组"。各地县、处级以上单位都有这样的"五人"。可是这"五人"具体姓什名谁,各地各单位的普通群众是不知道的。你说是主要负责人吧,可是转眼间这个主要负责人也成了"右派",可见,还有更高层次的"五人"。总之,说你是"右派"你就是"右派",别问出处,也问不清楚。这样一下子,全国就有55万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而当时全国可称之为"知识分子" 的人数只有550万-600万。55万之说见于后来为"右派"平反的文件,实际远远超过这个数目;550万-600万之说见于1956年公开发布的统计数字。
这里,我仍忍不住想说说这个"打"字。"打"一词,在"反右运动"中是政治积极性的褒义词,我没看过当时公布有某某人被"划"为"右派分子"一说,可是后来给"右派分子"平反时,又一律称为某某人被"错划"的说法,其实应称为"错打"才对。
好了,不说别人,就说我自己,这是最可靠的。
我发表长诗《大风歌》正值1957年7月,"反右运动"最激烈的时候,《人民日报》马上发表了一篇严厉的批判文章《斥大风歌》。《人民日报》今天仍有很高的权威,当时简直就是"圣旨",于是我当仁不让地成了"右派",受到处理"右派分子"的顶级惩罚:开除公职,押送劳动教养。
"正式文件"是怎样的呢?当时压根儿没给我出示。到1979年我平反时,给我平反的有关单位从我的个人档案里只找到一张21年前押送我到劳改农场的小纸片,类似"派送单"这样的东西。我名字后面,填写的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坏分子",而不是"右派分子"。除此之外,再没有一份证明我是"右派分子"的法律根据,更没有说明为什幺要把我"打"成"右派"的原因,即具体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这张纸我见了,只有巴掌大,纸质脆薄,比现在公共厕所里放的最差的厕纸还差。我认识这种纸,那叫"雪莲纸",用稻草造的,因为它不经磨损,不耐存放,一般只写个便条,写信都不用它。而这劣质的"雪莲纸"却奇迹般地在我档案中静静地陪伴了我22年之久,拿出来还灿然如新。然而,麻烦也就来了,如果我是"坏分子",我就不在专门针对"右派分子"而制订的中央文件的范围内,按 1978年另一份中央文件精神,"坏分子"早就该"甄别"了。可是,22年来我明明是被当作"右派分子"对待的。怎幺办呢?
幸好,这已经是1978年,开始实事求是了。原来我的大麻烦,即当年《人民日报》及地方报纸、文学刊物对我的批判,又成了我是"右派分子"的证明,从而让我有资格"享受"文件精神予以平反。 "不幸"与"幸"的转换,需要我等待22年。后来,我碰到一位当年主持把我打成"右派"的前领导,问他当年为什幺把我定为"坏分子"而不是"右派分子"。他笑着说:你只发表了一首诗,没有其它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年纪又轻,我们研究了一下,尽量照顾你的政治前途,就订个"坏分子"算了,"坏分子"总离政治错误远一点吧。我理解他们的宽厚,"地富反坏右"这五类分子中,看起来只有"坏"没有政治性。他们哪知道后来"地富反坏右分子"统通在一个菜篮子里,最后 "一锅烩"了。我也笑着告诉他:到了地狱,不分你是吊死鬼还是饿死鬼,都是一律同样对待的。他却说:那不是你的一笔财富幺?不然,你怎幺能有今天?于是,那个"五人小组"又仿佛成了我的恩人。这样看来,"五人小组"能网开一面,当然也能指鹿为马,把不应是"右派"的人打成"右派"。同样也说明了,当年报刊杂志上的白纸黑字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众口铄金"的功能,都可以作为罪证置人于死地。当年,众口一词很快会转化为约定俗成,大家说你是什幺,你就成为什幺,何必有"正式文件"!
你看,我受了22年苦,就因为这张薄薄的"雪莲纸",这就是"正式文件"!
我生于1936年,但直到今天我的户口本、身份证上填写的却是1938年出生。这也来自"正式文件"。
1968年2月,我第二次劳改释放,手拿劳改农场给我开具的释放证到分配我去就业的农场报到。这个我去就业的农场也是1965年押送我去劳改的农场。这幺说似乎有些绕口,干脆点说,就是我从这里出去劳改一趟又回来了。农场政治处干部看看释放证,丢给我一张纸,那是照例要填的农场工人登记表。在出生年月日一栏,我如实地填上"1936年"。干部凌厉地打量我一眼,说:你明明生在1938年,为啥填1936年?我奇怪地问:哪来的1938年?干部指着释放证说,你看,你看!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的,你还耍頼!好象我非争取在1938年出生不可似的。我一看释放证,又是那倒霉的"雪莲纸",劳改农场干部用沾水钢笔写1936的"6"时可能沾了一下钢笔水,6在纸面上洇成了更像8而不像6。我哪敢跟干部犟嘴,他说是8就是8吧。这个"正式文件"从此之后减了我两岁,不知是否能让我多活两年。
费了这幺多笔墨才大致把当年所谓的"正式文件"交代明白。这个"明白"也是我自以为是的,尚不知今天的中青年读者能否明白。回忆往事,常常用"隔世之感" 这句成语,我想,自古以来没有哪个时代中的人回忆起往事有如此的"隔世"。近30年中国的变化不仅仅是世代之隔,简直就是两个世界之隔。由此产生的老少之间的隔阂不止是代沟问题,根本上是阴阳两界的问题。所以,世界上没有其它国家在老少之间的交流上有我们中国人这样困难。
二
说了"正式文件",我还要说说"帽子"。仍不用现在已经披露的历史资料,还是谈我自己的遭遇。我的"右派"帽子如上所述,另一顶"反革命"帽子怎幺来的呢?读者千万别以为我这个人特别坏,中国,在30多年前,某人被戴上一顶"帽子"后,一不小心很快就会被戴上另一顶"帽子",绝非我一人时运不齐,亿万人都命途多舛。那时的"帽子"有如今天商场里的廉价商品,是"买一送一"的。应该说,我还是比较侥幸的一个。首先,我活下来了;其次,我还有在这里细数"帽子"的闲心,更重要的是:我毕竟有"雪莲纸"为证。更有数以万计人被当成各种"分子"受苦受难20多年,到1978年平反时,在他或她的个人档案中却找不到"正式文件",连一张巴掌大的"雪莲纸"也没有,从而得不到"甄别"或平反。这就是众口一词、约定俗成的厉害。当初在众人口诛笔伐、千夫所指下稀里胡涂地成了"分子",被抓了,被关了,被开除了,被下放了……弄得穷途潦倒、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好不容易熬到命运的转折期,却因为根本没有"正式文件",最后只能稀里胡涂地不了了之。幸亏已是1978年以后,全国都不再讲人的出身成分、个人身份了,一致"向前看"吧,都加入到市场经济中倒腾沉浮去了。
"反革命分子"帽子,是我第一次劳改释放到农垦农场就业后,碰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戴上的。当年,每掀起一次政治运动,都以"公审大会"开路,以显示" 无产阶级专政强大威力",先给人民群众来个当头棒,"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不例外。公审哪些人呢?首当其冲的是有历史问题的人。欲抓现行,先抓历史,这是最方便的发动政治运动的方法,每次政治运动都如法炮制,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更变本加厉。"一个人不能因同一罪行受到两次惩罚"是人类社会基本的法学原则,而30多年前的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反其道而行之的国家。一个人只要过去有点污点,就会不断被泼污水,弄得越来越脏。当然,还得在此类人身上抓点"现行"出来,没有一点"现行",也不能很好地配合即将展开的政治运动。将有历史污点的人先抓出示众,就如先播下病毒,然后逐渐向外扩散,把健康人感染成病人,把普通人变成"敌人"。这是政治运动的步骤,是规律,所以建国以后不是"敌人"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试想,要在一个人身上找毛病哪有找不出来的道理?毛泽东就说过:"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1965年我被判为"反革命分子"的"现行"有哪些呢?一是知情不报,别人说了反动话我没汇报(这个毛病至今还没有改造好);二是破坏生产,把我在灌溉稻田时冲断一条田埂说成是有意破坏,而当时我一人管300多亩稻田,比"革命群众"管的多得多,却长势最好;第三,我就要说件很滑稽的事情:1965年以前,就有一批在北京天津不好好上学或是被开除、或是失业在家的中学生"上山下乡"来到宁夏农垦农场劳动。一天,在田里干活时,一个天津女"知青"看到一个农工跨过田埂就解开裤子尿尿,她在城市里哪见过这种场面,竟连惊带羞哭了起来。我在一旁说了一句:"嗨!你走远些嘛。你看,你在那边尿尿,人家在这边哭哩。"这句话经分析,就成了"把知识青年的眼泪比作尿,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号召"。
今天听来令人啼笑皆非,可是当时谁都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符合逻辑的推理,连我自己都觉得我错了,至少这句劝说别人的话有很大的语病。这就是当时中国的文化生态。今天看来既荒唐又可怕,我们可以批判它将芝麻大的事"上纲上线",陷人以罪,然而它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是以"阶级斗争"为主流意识形态发展的必然结果。历次政治运动,如"土改斗争"、"思想改造运动"、"忠诚坦白运动"、"镇反运动"、"肃清反革命运动"、"农业合作化运动"、"三反五反运动 "、"批判胡适资产阶级思想运动"、"反胡风运动"、"反右运动"、"反坏人坏事运动"、"反右倾主义运动"、"四清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一系列运动中施行的阶级斗争教育,逐渐培养出人的线性思维:人们的一切言行都可最后归结到阶级斗争上去,都能够和阶级斗争挂钩,甚至从一个人拿铁锹的姿式也可以看出此人是否劳动人民出身,从而分清"敌我友"。千千万万中国人都曾在这种文化生态和思维方式中受害。受害者本人也抱着这种思维方式,所以受了害还觉得自己无理。
当然,"公审"不止我一个,在任何场合、任何地点,每次"公审"都是成群结队地将一批"五类分子"和有历史污点的人拉上台。"敌人"越多才越能证明形势紧迫,政治运动确有必要。那天,农场就有30多人在台上一字儿排开。银川市法院来宣判,我判的还算轻:"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管制三年"。其它人有的"当场释放",以示"宽严结合",有的判三年、五年、八年、十五年,立即被押送到监狱去了。法院的判决书,也就是"正式文件"呢?我没看见,至少是当时没给我看,叫我无法上诉。我只是从法院干部在台上朗朗地宣读中知道自己"罪行"的。1979年有关单位给我平反时,从我的个人档案中抽出来准备销毁,我才看到它的真面目,仍旧是薄薄的"雪莲纸",但比巴掌大,如现在B5打印纸那样大小,油印的,长达好几页。办理平反的干部仔细看了后大吃一惊。他吃惊的是我的"坦白书"。原来,先前我听了反动言论不汇报被揭发出来,农场生产队书记责令我写份坦白交待材料,我竟写了份"万言书",坦白交待了我的真实思想。判决书上摘录了坦白交待材料上的许多话。可是,让人意想不到我坦白交待的思想完全符合现实的发展,到1978年,形势竟朝着我当年的思路来了。这里我就不详细叙述那时我想了些什幺,但其中这段话可以说一说。当时,生产队书记特别要我交待为什幺我听了反革命言论既不汇报,也没有参加他们的"反革命集团"。我是这样交待的:"我认为,在1959年至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造成大饥荒时,国内都没有出现暴力的反党活动,证明共产党的领导已经非常稳固,是不可能用暴力推翻的。我相信,共产党内一定会有健康的力量出来改变目前的政策,所以我没有受他们拉拢。"
我揣摩为什幺宣判那天没有当众宣读我这部分"反动言论"。其实这部分才是"精华",宣读出来肯定会造成影响,台下的听众会中我的"流毒"而对未来有所期望。可是,我说什幺"健康力量",无形中就指当时党的领导不是"健康力量",竟然给我轻判,我不能不承认当年"量刑准确"。
那位领导说"你怎幺能有今天?",就因为我当年已经想到了会有今天。
不过,这份"坦白书"在"文化大革命"中又成了我升级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的罪证。
"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是实的,来由如上。至于"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可算是虚的,是没有"正式文件"的。
三
好了,实实在在的帽子算清了。虚的呢?
第一顶还不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应是最早的"资产阶级出身"。
至今我还没有搞清楚"出身"和"成分"的详细区别。前面说了,我也不想到网上去查,我要写的是我真实的认识状态。一个吃了20多年"出身""成分"之苦的人糊里胡涂活到今天,也弄不明白"出身""成分"二者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可见当年活在怎样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环境里。我还算是个有点知识的人,千千万万受"出身""成分"之累而文化程度不高的人更不明不白了。
且就我的"知识"从头说起。
在城市,从1949年户籍登记开始,从上小学、中学、大学到就业必须填写表格开始,你就有了一个"身份"。在"家庭成分"一栏里,有"工人"、"城市贫民 "、"资本家"、"小业主"、"自由职业者"(如记者、律师、演员)、"革命干部"、"旧职员"等等,爸爸是教书匠怎幺填呢?那就填"教师"。我记得开始时还没有分阶级,多半以上辈人的职业为准。1949年解放时我刚上初中,填写的是"资本家",其实是已经被抄家的"官僚资产阶级",填"资本家"降了好几格。从此,"资本家"就决定了我以后的命运。在农村,老解放区是1948年,新解放区最迟从1950-1951年"土改"开始,所有农村人口都被定了"成分"-地主、富农、中农(中农又分上中农、中农、下中农),贫农、贫雇农、雇农等等;地主中还有一种"恶霸地主"和"小土地出租"。前者多半在土改斗争时就被枪毙掉了,后者则指农村的孤儿寡母或残疾人,自己不能种地而将土地出租给他人,这还体现了一点实事求是精神。
绝不是到此为止,所有农村人口的第二代、第三代,一直继承上一代人的"成分"。地主的儿孙也是地主,富农的子弟仍是富农。虽然已经继承不到什幺物质财富,虚的"帽子"还是可以继承的。"成分",已经溶化到血液中,随血缘关系往下传,往四周扩散。不说你的老爸是地主,只要你家有个亲戚是地主富农,你就是个不干不净的人。"文革"时期著名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狗熊儿混蛋"这个血统论的宣言,实际上在解放初期就播下了种子。在农村的"土地改革"、城市的"私营工商业改造"这种生产关系的革命完成以后,财产关系已经转移以后,也即"剥夺剥夺者" (马克思语)完成以后,从政治经济学理论上说有产阶级已不复存在,但要继续高举"阶级斗争"的大旗,就必须保存"阶级";要把"阶级斗争"大旗扛到底," 阶级"也就必须不断传承下去。由谁来继承呢?当然由他们已经失去土地财产的子孙后代继承最合适。至于到了"文革"时期,又发明"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那已是后话,不提。
这样,从城市到乡村,一直遍及穷乡僻壤、边远山区、荒原牧场,在上世纪50年代初期到中期,全国就迅速地编织成一套"身份识别系统"。任何人都别想逸出这个系统自由自在地生活。因为每一个人頼以生存的粮、油、布匹、棉花直至火柴、香烟、肥皂等等生活必需品的购买票证,都根据这个系统发放。没有种种票证你便不能买到实物,便不能生存,除非你有跑到深山里去当"白毛女"的勇气。在城市和农村,所有票证的发放按人口分配,只有因工种的不同而付出的劳动量的不同,在数量上有所差别再没有其它差别。普通市民分得的票证不会比资本家多,贫雇农分得的票证也不会比地主富农多,这点还是公平的。
但是,由"身份识别系统"所建立起的"身份识别制度",却使"身份""成分"不同的人在社会生活方面有着天壤之别。
这里不说老一代人了,老一代人肯定已经被斗得灰头土脸,抬不起头了,有许多甚至被"关、管、杀"了。就说年轻一代,首先是上学,家庭"成分高"的学生就没有领取助学金的资格,尽管你家已经比贫民还贫,成绩好也不会表扬到你头上,你根本没有当"班干部"的份;考取了大学,"成分高"的子弟就很难通过政审这一关,家庭成分是政治审查的首要环节,何况名牌大学及热门专业公开宣示只招收家庭成分好的学生,"教育为劳动人民服务"嘛。毕了业就业,"成分高"的学生别想分配到好工作。"到边疆去,到最艰苦的地方去",这个口号就是"成分高"的毕业生的前景。这个"成分高"也需要诠释一下:其实应该叫做"成分坏"。但不知怎幺,在新社会,旧社会的金字塔虽然颠倒过来了,大家仍然以在旧社会所处于的层次来区分人的阶层。这不见于任何文件,只是老百姓的说法,由此可见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宽厚,人们的口语不像"正式文件",还不好意思把"坏"字加于某个群体头上。
人际交往是社会生活重要的部分,如果"成分高",你在哪个单位都别想混迹于"主流社会"。"主流社会"用的是今天的词。那时,每个单位、每个社区都有"成分好"的人的圈子-"革命的主力"组成"主流"。党团员是核心圈,是"主流",其次是团结在党团员周围的积极分子-"革命的依靠力量",然后是普通群众。你别以为你是普通群众,普通群众也分好几层,"成分好"但吊儿郎当不好好干活的"落后群众"也比你强,你会比"落后群众"更落后,总是再教育、被监督的对象。生活是一天一天过的,一天24小时。试想,你并不比别人差,某些方面还可说比别人强,但你每天、每小时都受着与别人不同的待遇:别人开会你不能参加,别人听传达某个会议、某份文件的精神你必须回避,别人可以借出差的机会去旅游,你却永远固定在那把并不牢靠的椅子上:别人晋升你无望,别人不愿干的活叫你干,你干出成绩是别人的,可是机关单位或公社大队出了事故首先怪罪到你头上……请问,你会是什幺感受,且不说你没有资格入党入团,不能"争取进步"了。不论在城市或农村,最让第二代、第三代"分子"沮丧的是谈婚论嫁。很多第二代、第三代男性"分子"凭着自我奋斗挣得些积蓄,身材长相也不错,到结婚年龄却找不到对象。女方什幺都满意,一听"成分高"就打退堂鼓;"成分高",让所有适婚青年男女的对方都望而却步。新社会有新形式的"门当户对","成分好"与" 成分高"的人家通婚就算"门不当户不对",对"成分好"的人家来说是一门不光彩的亲事,降低了社会身份。你可以说,那就让"成分高"的跟"成分高"的婚配好了。而在当时情况下,哪个"成分高"的不想找个"成分好"的来把家庭成分中和一下,以稍稍改善下一代的政治条件?和现在一样,贫穷貌美的女方比较容易找到富有的男方,"成分高"而美丽的女子当时确实比较容易找到"成分好"的男人。可是,那是男方的恩赐,女方到男方家多半成了受气包,或是"成分好"的男方有这样那样的缺点甚至生理缺陷(不然也不会放下身段娶你),像俗话说的:"一朶鲜花插在牛粪上",让女方抱恨终生。我知道很多这样的事情,当年的"成分 ","让天下多少有情人未成眷属"。
以上说的还是正常状态。在非正常状态,最严重的是1959年-1961年全国大饥荒时期,城乡的"五类分子"及其家属都不能开具证明去外面"自谋生路"。城市还稍好一些,因为不论怎样还发放点口粮票证,"五类分子"及其家属也和普通市民一样"低标准,瓜菜代",与民同罪。而在农村,"自谋生路"就是外出乞讨要饭和到边疆打工。乞讨是要乞讨证明的,当然不会公开写上"乞讨证"三字,但注明了乞讨者是某省某公社某生产队的人,等于通行证,俗称"路条"。没有路条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能把你抓起来。农村的"五类分子"及其家属没有路条就等于死路一条,果然死者无数。另一个非常状态是政治运动,遇到"运动",歧视就更为明显。"五类分子"及其家属无不在"革命群众"严密监视之下。周围的冷眼、白眼令人毛骨悚然,这些人像整天在冰窟窿里呆着,大热天也感觉不到一点暖意。前面说了,"运动"首先就要拿这类人开刀,如果你的老爹老妈不幸还活着,你亲眼看见老爹老妈被拉到台上被批斗,被人推来搡去,被人侮辱凌虐,你还要跟着喊口号"打倒"你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不喊就有当场把你也拉上台的危险。你又会是什幺感受?"诚惶诚恐""战战兢兢"已不足以形容。"政治运动"每隔两三年必来一次,如此频繁的折磨请问你如何承受。
于是,这就出台了对第二代、第三代"分子""给出路"的政策。运动一来,当地党团组织或是单位负责人就会找你谈话,要你和家庭"划清界线",要"反戈一击 ",揭发你爹你妈的"反动言行",要在运动中表现积极,以证明你的世界观确实改造好了。这对第二代、第三代"分子"是极大的诱惑,请问,哪个"分子"的后代不想摆脱上面描述的困境?这样,中国大地上就批量生产出无数"逆子",弄得两千多年来中国"以孝治天下"的传统荡然无存。虽然看起来这类不孝多半发生在 "分子"家庭,但其社会影响却极为深远。人可以视父母为狗彘,"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自然而然会无形中深入普及到一般"革命群众"身上。在"革命群众" 这一方,对领袖的个人崇拜攫取了全中国人的亲情:"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全中国"革命群众"只对毛主席一个人亲,其它人都不能算作"亲人";看似吸引人的空洞理想摧毁了人与人之间正常关系。为了"理想",为了"进步",为了"革命",实际上是畏惧厄运降临到自己头上,在"身份识别系统"中降格,在"革命群众"中也同样普遍地大量出现父子成仇、夫妻反目、兄弟阋墙、朋友背叛、同事间相互"打小报告"种种"史无前例"的恶劣现象。亲情、爱情、友情、人情、师生情、同胞情等等人类长期以来一直珍惜的内心情感,不论在"分子"一方或"革命群众"一方,都被分化瓦解,人与人之间再没有真诚可言。
你以为表现积极,把父母的隐私通统挖出来示众、彻底与父母划清界线真会改变自己的"成分",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吗?对不起,运动过后你仍然是你。在"身份识别系统"中你是不可更改的,家庭成分是由血缘决定的。尽管你的思想已经换掉了,改造好了,遗憾的是谁也不能彻底换血。即使你费尽心思,舍得一身剐侥幸入了党团,在党团中还是有成分好的党团员与成分不好的党团员的差别,这点,到"文化大革命"彻底暴露无余。"文革"中抓"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也是先从历史上被捕过和家庭成分不好的领导干部下手,说来说去还是历史问题与家庭问题。家庭成分不好的领导干部这时被戴上"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孝子贤孙"的帽子,总而言之,"孝"和"贤"在过去绝对是贬义词。于是,中华传统道德的最基本准则轰然倒塌。
"身份识别制度"是30多年前维系"无产阶级专政"的主要支柱。没有"身份识别制度","无产阶级专政"就架空了。对谁专政?资产阶级分子地主分子一个个老去死去,越来越少以至于无,最后无产阶级就会打遍天下无敌手,茫然四顾,仗剑空叹。要一直保持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就必须不断制造"专政"对象。而且,"身份识别制度"运行一段时期后,还发现它有另一种妙用,那就是能形成一种社会心理,在国民经济极其困难,物质供应极为匮乏时仍能够保持社会稳定,不仅可以安抚多数人的人心,而且让他们"越穷越革命"。在社会的不满意度达到最高值的时候,"身份识别制度"既能使一部分不满意的人三缄其口,既不敢怒更不敢言,又能使一部分人觉得他们至少还高人一等而减缓他们的不满意度。
所以,物质供应越紧张政治运动越频繁。各式各样的"批斗会"是"革命群众"的集体狂欢。人们在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极端贫乏中需要这样的狂欢来调节,让"革命群众"觉得生活还很"幸福"。
"挑动群众斗群众",不止是"文革"中出现的事,那是维系无产阶级专政的一贯伎俩。
"身份识别制度"先天性地把全国老百姓分为三六九等,犹如印度的种姓制度,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是"不可接触的贱民"(后来甘地把他们称为"上帝的孩子 "),另方面,当然就有很大一部分人是"贵族"。这里的"贵族"就是"身份识别系统"中的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干部等等("革命干部"在"文革"中曾一度衰落,那是后话)。他们被册封为"根正苗红"的"革命群众""根正苗红"的"贵族"及其子弟在接受教育、分配工作、培训机会、加入党团、提级晋升、婚姻选择、生活待遇、参加各种会议、参与各种社会生活等等方面享有特权;乃至犯了错误也只当"人民内部矛盾",不像"成分高"的人一有小错马上"上纲上线 ",按"敌我矛盾"处理。你别以为能参加各种会议、参与各种社会生活没什幺了不起,放在现在,可能你还情愿独自去泡吧上网,不愿去参加集体活动哩。但在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极为贫乏的时候,有的人能参加集体活动,有的人不能参加集体活动,就会使能参加的人产生极大的优越感。何况,被斗的"贱民"在台上,你在台下可以尽情放纵,恣意辱骂,像现在你在迪厅里一样,你越疯狂越被人赞赏,如果来点K粉更好。好!K粉不久就来了!那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套理论终于在"文革"中使全民疯狂。
"身份识别制度"另一个特点是封闭性,各个层次之间绝对不能流动,婆罗门永远是婆罗门,刹帝利永远是刹帝利,首陀罗永远是首陀罗,"不可接触的贱民"永远是"不可接触的贱民"。"身份"和姓氏一样传宗接代。所以我才在上面说"成分高"的后代怎幺都改造不好,怎幺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你无论如何费尽心机都挤不进另一个等级中去。当我在劳改农场捧读《资本论》,读到这样一段话时,我不禁激动万分,在叹服马克思观察分析问题精确之余,还使我认识到这套"身份识别制度"决不能长久运行下去,是一套看起来设计严密其实非常愚蠢的制度。请看,马克思这样说:"……一个没有财产但精明强干、稳重可靠、经营有方的人,通过这种方式(指贷款,因其篇目为'第五篇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收入。生息资本(续)'-引者注)也能成为资本家(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每一个人的商业价值总会得到相当正确的评价-原著括号),这是经济辩护士们赞叹不已的事情,这种情况虽然不断把一系列不受某些现有资本家欢迎的新的幸运骑士召唤到战场上来,但巩固了资本主义本身的统治,扩大了它的基础,使它能够从社会下层不断得到新的力量来补充自己。这和中世纪天主教会的情况一样,当时天主教会不分阶层、不分出身、不分财产,在人民中间挑选优秀人物来建立其教阶制度,以此作为巩固教会统治阶级和压迫俗人的一个主要手段。一个统治阶级越能把被统治阶级中的最杰出的人物吸收进来,它的统治就越巩固,越险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1974年版679页)而我们的"身份识别制度"却严格拒绝"从社会下层不断得到新的力量",决不"把被统治阶级中的最杰出的人物吸收进来",相反,还把统治阶级内部的杰出人物打压下去。这种"无产阶级专政"能巩固和长久吗?
我之所以在这里特别引用马克思这段话,是因为今天它仍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今天,我们说我们社会最大的问题是贫富分化,贫富悬殊,其实根本问题不在这里。根本问题是贫富之间能否流动,阶层之间能否流动。如果穷人永远是穷人,富人永远是富人;"草根"不能长成树木,穷人没有机会、没有可能成为富人,又没有平等的自由竞争机制在富人阶层中将无德无能又无运的人分化衰落成穷人,那才是大问题。
任何社会都分有阶层,良好的社会制度是能保证阶层之间开放性的制度,是"每一个人的商业价值总会得到相当正确的评价"的制度,是能"不分阶层、不分出身、不分财产,在人民中间挑选优秀人物"进入领导集团的制度。
四
我出生于资产阶级家庭,在"身份识别制度"中当然处于最低层,不但"成分高",并且非常之"高"。还在上中学时候,学生宿舍常丢东西,老师找不到小偷,但又必须找一个出来,因为正值暑期,高三班面临毕业,在毕业典礼之前需要有一个反面教材来进行反面教育。找来找去,只能找我顶罪:一、因为我是班上最穷的学生,又没有资格领助学金,穷就有偷东西的可能;二、我也确实不好,经常旷课跑文津街的北京图书馆看小说,数理化英语几门课程全不及格;三、丢的只是墨水、邮票、信封、信纸、袜子之类的东西,不够向公安局报案的条件,这种顺手牵羊的事神探李昌钰也查不出,只能靠学校自行破案。而按惯例,任何单位破案的方法都是在出身成分不好的人中间排查。刚好,我这个穷学生居然是班上唯一的"资产阶级分子",又是"关、管、斗、杀分子子女",我当小偷的各方面条件都具备。于是,临毕业前我就作为"反动学生"兼"偷窃分子"被开除。还在青少年时代我就受了黥刑,脸上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给以后戴一系列"帽子"奠定了基础。(现在,日本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仍说我曾是个"不良少年",在文学史上留下不良记录。)
这样,除了"资产阶级分子"、"关、管、斗、杀分子子女",又添了"反动学生"、"偷窃分子"两顶帽子。
接下去是"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已如上述。至于戴上"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帽子,那已到1968年我第二次劳改释放又回到农垦农场的"文革"时期了。"文革"中,"刘邓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被揭发出来,主张"三自一包"、"三和一少"全是"罪该万死"的罪行。"造反派"翻阅我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被判刑的"正式文件",即法院的判决书,发现我坦白交待材料竟与"刘邓"的主张不谋而合。既然"刘邓"的罪行都公开了,我的坦白交待材料公开了也无妨,于是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关进"群众专政队",简称"群专队",即现在说的"牛棚"。同时,再获得一顶"阶级异已分子"的帽子。对了,我忘了,我还有一顶"劳改劳教释放犯"的帽子。本来,劳改了,劳教了,服完刑被释放了,就应该恢复公民权利。不!即使释放了你还是"犯"!
我应该再次表示感谢我们中国老百姓的宽厚,农场的"革命群众"从来没有把我当作"犯"。人们原来叫我"老右",这个"老右"带有亲昵的意味,"文革"中我又被叫做"老修","老修"仍有亲昵的意味。至今宁夏南梁农场70岁左右的老员工还记得我这两个绰号。
数一数虚虚实实我有多少顶帽子了:舆论上的"右派分子","正式文件"上的"坏分子"、"反革命分子"、"管制分子";个人档案中的"资产阶级分子"、" 关、管、斗、杀分子子女"、"反动学生"、"偷窃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阶级异已分子"、"劳改劳教释放犯"……除了和土地有关的帽子几乎品种齐全,我应有尽有了。
实事求是说,我戴的帽子还不算多,"正式文件"上不过两顶加个"管制分子"而已。到1978年全国范围大平反时,我才知道很多人比我戴的帽子更多。
我认识一位1937年参加革命的老共产党员,因为长期在领导岗位,所以精通"身份识别制度"。他介绍,没有我说的什幺有"正式文件"与无"正式文件"之分,实际上是明、暗之分。"明"的是我所谓有"正式文件"的,"暗"的是内部掌握的,放在个人档案里。除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是"明"的,内部掌握的如"反动军官"、"伪保甲长"、"三青团员"、"国民党员"、"起义人员"、"旧官吏"、"反动学术权威"等等多达十几类,这类人都是内部控制使用的,没有政治运动便罢,运动一来,首先过滤他们个人档案里的材料,然后采取不同措施,或揪出来示众,或降级使用,或调动岗位,加以隔离。"文革"时,又添了共产党内的"叛徒、特务、走资派"三类"明"的,加上原来五类"明"的共有八类。"文革"后期,知识分子地位大幅降低,社会普遍舆论认为知识分子也应算一种特殊"分子",于是把知识分子当作第九类。知识分子被称为"臭老九"由此而来。这位老干部自己就有"叛徒"、"特务"、"三青团员"、"反动军官"、 "混进党内的资产阶级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反党集团分子"等等虚虚实实十几顶"帽子","走资派"那一顶虽然在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 "解放干部"时随大流摘掉了,但还有若干顶需一一说明,一一往下摘。待他摘掉全部"帽子",获得彻底平反后却一病不起,瘫痪在床。他对我说,他一辈子的大部分精力花在了摘"帽子"上面,摘了一顶还有一顶,比他跟日本人和国民党周旋还费劲。
五
我自少年时期受了黥刑后,对帽子早已习以为常。头上有"帽子"成了和呼吸心跳一样是一种"不自律的生命活动",是我的第二生命象征。我有一部长篇小说题为《习惯死亡》,连死亡都习惯了,何况"帽子"乎?所以我从来没有为"帽子"奔波过,不像那位老干部,好象"帽子"摘不掉便不能活似的。好了,"帽子"全部摘掉了,人也半身瘫痪、口眼歪邪了,何必呢?20多年中我戴着"帽子"照样活的很滋润。
对"帽子",我真正感到有切肤之痛,已是1976年毛泽东逝世后的第二个月,可见我感觉之迟钝。我才发觉"帽子"不仅决定了我40岁前坎坷多难的命运,还一直影响到我今后。毛泽东逝世后的第二个月,即1976年11月初,是宁夏地区往农田灌冬水的时候。灌冬水是为了农田水分充足,来年农田的墒情好,就能保证第二年获得好收成。这种农田作业城市读者可能很生疏,而北方农民都知道,是农田作业中一个不可少的环节。
一天,我正在一条主干渠边开渠口,准备往支渠放水,忽然听见主干渠的桥上"哗啦"一声,接着又一声"扑通",我侧脸一看,有人坠桥落水了。桥上倒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闪闪发光的轮子还在空转,有个人影在桥下的水里上下扑腾。我赶紧跑上前去,渠水并不深,我下去一把就把人拉了上来。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因为她是倒栽葱式掉进渠里的,所以全身湿透。刚好,桥头有个高粱秆搭的窝棚,我将她搀进去,看她已冻得索索发抖,而窝棚里还有一些碎高粱秆。我上衣并没湿,火柴还能用,我就把柴草点燃,说,我先到外面去,你脱了衣服烤一烤,稍干了再走,要不会着凉的。过了一会儿,听她说好了,你也进来烤吧。我进窝棚看见她用根较结实的高粱秆支在窝棚两头,内衣搭在高粱秆上烤,外衣披裹在身上,在杂草上煨着火盘腿而坐。我笑着说,你还挺麻利的,收拾的还很快。她说,你裤子也湿了,我怕你冻着。于是我也抓了一把草垫在屁股底下坐在她旁边,一边往火上添柴禾一边烤裤腿。她先向我道谢,这在当年已不多见,"谢谢"两字经过"文革"几乎消失。她说幸亏我把她拉上来,不然就顺水飘走了。我说哪有那幺悬,水只有齐腰深,你爬也爬上来了。她说我掉下去就晕了,哪能爬上来。我又夸她镇静,说我没听见你喊叫,遇到这事不喊的姑娘少见。她也笑了,说我害怕得喊也喊不出来了。这样,我们就聊起天来。她高中刚毕业,别的课程都好,就是语文差点,特别对古汉语,怎幺都学不会。那时所谓的古汉语不过是《愚公移山》《卖炭翁》和杜甫的《三离三别》一类诗文。这倒是我的强项,我就给她解释了几个疑难词句,她听的津津有味。可是我放的水已经流到田里,顾不上裤子还没烤干就要去干活了。告别时,她问我姓名住址,我想这也没什幺关系,就告诉了她。过了几天,她竟提着一个柳编篮子到我所在的生产队来了。我下工,远远看见她坐在我宿舍门口,那辆引人注目的飞鸽牌自行车立在墙边。当时,我和一个60多岁的贫农老汉同住一间土屋,贫农老汉已经退休,"发挥余热"的任务就是监视我,但见我来了客人,却识趣地走开了。于是我们边吃她带来的鸡蛋和烙饼边聊古文,我还记得是葱油饼,真的很香,我吃饱了,也到下午上工时间。她走后,我再没见过她。
虽然我40岁还孤身只影,从未与女性有过交往,但那时并未想入非非,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没料到大约半个月后,突然有两个膀大腰圆的男人来找我,也是先蹲在土房门口等,自行车靠在墙上。见我来了,忽地站起来,气势汹汹的模样,仿佛是来兴师问罪。我把他们让进屋,贫农老汉又出去了。他俩是她的哥哥,两人你一言他一语交替说了来意,我才听明白原来是她家要给她提亲,可是她"死活不同意",说她已经找好了"对象","对象"就是我,天天闹着要来找我,现在已经被家里"看起来"了。"对象"一词在当时比现在说的"男朋友"更进一层,直白说就是"未婚夫"。这就严重了。我把我和她认识的过程从头到尾,如此这般说了一遍,同时也把我的"身份"亮出来,申明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两人听了相互用眼睛交流了一下。年纪大点的说,今天咱们看到你这个样子,年纪虽然大了点,我们也不是不同意,只是你的"成分高"了,咱们家是"贫贫的贫农",又是公社干部,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为了她好,劝我不要再跟她来往。"她来了你就躲开"。气氛很快缓和了。因为我对"帽子"已满不在乎,戴在头上仍悠哉游哉,所以当年我虽然衣衫褴褛,可是我"这个样子"用"气宇轩昂"来形容或许夸张,但也决非猥鄙狼狈之相,至少在他们眼里,身强力壮又有文化的我,"商业价值得到相当正确的评价",是个好劳动力。两个哥哥开始表示惋惜,不停地咂嘴:"啧啧!'成分高'了!啧啧!'成分高'了!"好象不是"成分高",这倒是门不错的亲事。临走,给我留下他们身上带的两盒"大前门"香烟,每盒都还剩十几支。如果我的 "成分好",我这个40岁的人就能娶个18岁的姑娘做老婆。当然,如果"成分好",我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可是人不往坏处想,想的总是眼前的美事。这一来,反而使我怀非分之想,打破了我的平静,我的滋润,第一次感到"成分"和"身份"对我幸福的阻碍。
我想,她到过我这间四壁萧条的土房,房里连个小板凳都没有,只能坐在土坯上吃葱油饼;土炕上的被褥与其叫被褥,不如叫一堆烂棉花;农场发给我的军绿色棉袄扣子全掉光,腰上系根麻绳,大冬天没棉鞋,也没袜子,光着脚穿一双破旧的"解放牌"胶鞋,一目了然地赤贫如洗。而公社干部家庭出身的她(当年的公社干部等于农村的土皇帝),一个"贫贫的贫农",一个"贵族小姐",且不提什幺"身份""成分",仅那辆自行车就需要二百张"工业品券"才买得到。那天她光临我土房的情景,相当于今天的富豪小姐开着敞蓬的法拉利到农民工破烂的工棚。我俩的贫富差距可说是天上地下。然而她对我却如此钟情,非我不嫁,真可说是我落魄中的红颜知己!"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没想到我与她不期而遇,竟成了"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想到她被"看起来"了的心情,《诗经》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不正是她的写照吗?她给了我温暖,也使我好几晚上失眠,如《西厢记》中写的"千百遍捣床捶枕"。我竟开始想女人从而抱怨起"帽子"来。
后来,在谢晋要把我的小说《灵与肉》搬上银幕,拍摄《牧马人》之前,谢晋拿来一摞中央戏剧学院女学生的照片,让我挑选哪个像我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我一张张地翻到丛珊,仿佛看到她一点影子。
"就是她了!"我说。
因为在戴"帽子"生活中突然闯入女人,使我意识到我这样的"身份"还有女人垂青,我终于在第二年即1977年41岁时与同一生产队、同被管制的"坏分子"同居。
我戴有多重"帽子",女方也戴有"帽子",我们都属"另类",两人只要你情我愿,又不举办什幺婚礼,也没资格举办婚礼,搬到一间土坯房住在一起,生产队长点了头就算批准,连法律手续也不需办。这又是当"分子"的好处:"身份识别系统"中被管制的人相互"交配",好象不需要什幺"正式文件"。我用"交配"这个词是恰当的,因为我们这类人在"贵族"眼中和牛马差不了多少。
监视我的老汉搬了出去,土房中弥漫着温馨。四壁糊的报纸比今天进口的墙纸还漂亮,既美观又可帮助我牢记自己的"身份"。因为土炕靠头的墙上贴着大号黑体字的毛主席语录:"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
然而,我仅有的几件衣服:一件破棉袄,一件破军绿色单上衣,一件破衬衫,一条破棉裤,一条膝盖上烂了洞的单裤全都有了纽扣,破洞也都整整齐齐地补上补丁。补丁补的还非常艺术,边缘像缝纫机踏出的一样密集整齐。我20年来没有穿过内衣内裤,脱下外衣就是皮肉,和"坏分子"同居后竟然有了背心和裤衩。尽管是用日本尿素的化纤包装袋缝的,却很贴身。她又捡了好多作为劳保用品的旧白线手套,一根一根拆出线来,织了一双白线袜(我们没有购买袜子所需要的"工业品券 "),使我20年来第一次穿上袜子。中午或晚上加班,我的"坏分子"会给我送饭来。远远地看到她提着篮子从田埂上婀娜多姿地走来,还没吃到饭已感到秀色可餐。她偎依着我坐在田埂上替我从篮子里端出饭菜,在田野的风中,她的风鬟雾鬓,眉黛青颦一展无余。原来这就是女人,女"坏分子"也是女人,而且是出众的女人!
这就是"身份识别制度"的悖论:"身份识别系统"中"坏"的总是好的。
至今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当时农场每人每月只分配一小两(15.6克)食用油,即宁夏地区的胡麻油。她从来不舍得吃,每次都只在我碗里的面条上像滴鱼肝油似的滴一小滴。我过意不去,让她也要吃油,而她只在瓶口上舔一下,便算吃过油了。
还不到一年,1978年来临了,全国范围内的大平反、大甄别开始了。她不过是在18岁时被她师傅诱奸的,1958年"反坏人坏事运动"(简称"双反运动 ")中她反倒成了"坏分子"被押送劳动教养,因为师傅是共产党员,她只是个学徒工。她的案情简单,明明白白是"冤假错案",很快就获得甄别:摘掉"帽子" 回工厂上班,同时还补发了几百块钱。而那时因为我除"右派分子"外还有一顶"反革命分子"帽子。在为"右派分子"平反的文件中规定:"被订为右派分子后又有新的刑事犯罪的分子不在复查范围",以致戴着多重"帽子"的我对未来也没有十分把握了,看来我的平反遥遥无期甚至根本不可能平反。这时,她的孪生兄弟来宁夏与她商量:已经受了20多年罪,宁夏没有什幺可呆的了,不如回兰州老家,并且她兄弟也给她在兰州联系到好工作。因为她得到甄别后,我们的"身份"马上有很大差异,我现有的"身份"会影响她的前途乃至今后的命运。想到《庄子》中说的涸泽中的两条小鱼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即使我对她依依不舍,也不能阻拦她回到黄河上游,于是我们不得不洒泪而别。分别时,她把"家"中她手缝的被褥枕头和锅碗瓢盆(铁锅是她捡的废铜烂铁换来的,因为购买铁锅也要"工业品券"),还有一个自己钉的木箱,也就是说属于我们两人的"共同财产"都留给了我。她和她兄弟乘上拖拉机的拖斗远去了,我在路边与她四目相望,一直看着她苍白的脸庞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雾霭似的黄尘中。
我又孤伶伶地回到小土屋。
"身份"、"身份"!一切都由"身份"决定!
若干年后,她回到宁夏我们一起生活过的生产队旧地重游,一些妇女怂恿她说,"你还不找张贤亮去!他现在出名了,又当了官又有钱,又娶了老婆,你跟他闹,至少闹几个钱回来!"
她却淡然地说:
"算了啵!过去你们把他整的够呛,也让人家过几天舒坦日子吧!"
虽然半生戴着"帽子",辗转在劳改农场、农垦农场与"牛棚"之间,九死一生,而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是所遇到的女人全都是善良的女人。
这让我九死而不悔。
感谢上帝对我如此厚爱!
六
没想到,不到半年,我的第一篇小说《四封信》就在《宁夏文艺》(《朔方》的前身)发表,接着我就获得平反,并且"彻底恢复名誉"。
我们今天说"改革开放"起始于安徽小岗村23户农民写血书要求"分田单干",从而启动了经济领域的改革,而据我看:一切改革都起始于人的解放!
1976年毛泽东逝世,"四人帮"垮台后,先是解放"文革"中被打倒的干部,平反"文革"中的"冤假错案",接着是为右派分子及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迫害的人平反甄别,1978年底,在那个寒冷的冬天,终于在全国农村摘掉全部"地富反坏分子帽子"。这是遍及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使数以亿计的人改变命运的大事。
这一系列举措虽然是紧锣密鼓却不是大张旗鼓进行的,所以在今天一般中青年人中印象并不深刻。而实际上,就其规模、人口数量、国土范围及解放的彻底性来说,"身份识别系统"与"身份识别制度"的取消,超过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次奴隶解放!
与此同时,在中国的地平线上,才出现了一丝人权意识的曙光。由此开始,才有30年后的今天。
"身份识别系统"瞬间分崩离析,"身份识别制度"很快土崩瓦解。只有亿万人摆脱"身份"和"成分"的束缚,才有可能调动全体人民群众投入改革。试问,如果几亿农村人口中"身份"仍然有这样那样的差别,"帽子"仍然戴在数以百万计人家的头上,农村人口中人与人的地位不平等,怎能"分田单干"、"家庭承包"?在技术操作层面上就行不通!我没调查就敢断言:那23户写血书的农民中肯定没有一户是"地富反坏成分"的人家。这些人家当时还被排除在外。中国的经济腾飞起始于乡镇企业的崛起。你可以去调查调查,原先"地富反坏分子"的第二代、第三代,在乡镇企业中曾起了多幺大的作用;他们当中许多人是乡镇企业的骨干。他们从地底下爬出来,拂去身上的泥污,积累了多年的智力和能力一下子迸发出来,这才造就了乡镇企业的辉煌。
民间经济的繁荣也是如此。从最早的"能人"、"个体户"、"万元户"直到今天福布斯富豪榜上的人物,看看里面有多少"身份"不好、"成分高"的人吧。如果不首先破除"身份识别制度",今天中国能成为世界的第四大经济体吗?
"不可接触的贱民"真正成了甘地说的"上帝的孩子"。他们是改革开放最早的受益者,从而也是改革开放的先锋。
1978年以前,编辑发现你的稿子可用,必须先去信征询你所在单位的意见,当然首先是核查你的"身份"。我之所以能重新执笔,就得益于到1978年向报刊杂志投稿再不需要"身份"证明。
曾被戴上"地富反坏右"、"反动学者"、"反动学术权威"、"臭老九"种种帽子的知识分子及其第二代,只有摆脱了"身份识别制度"才有发言权,才能成为思想解放运动的主力军!
今天的文学评论家可以说中国的"新时期文学"艺术性不高,甚至可以诋毁它是一堆"文学垃圾",但正是"新时期文学"开创了今天文学繁荣的局面。今天的 "80后",不可想象我们那时需要多幺大的勇气来闯一个又一个"禁区"。我们为后人开辟了道路。"新时期"作家曾是中国老百姓的代言人,我们说出了老百姓想说而不敢说的话,说出了老百姓想说而说不好的话。中国"新时期文学"可能在世界文学史上没有多高的地位,但在中国历史上发挥的推动作用决不会被抹杀。未来的读者和文学评论家将会把中国所谓的"新时期文学"作为20世纪乃至21世纪中国文学最辉煌的一章。
我可以说,在中国作家中,我是背负"身份""成分"担子最沉重的一个,经受的磨难也最多,所以对"身份识别制度"最敏感。1984年我的小说《绿化树》发表后,有同行讥讽我小说中"踏上了红地毯"这句话太"俗气"。那请你想一想,我这双跨过死人堆、20年之久没有穿过袜子的脚踏上人民大会堂的红地毯难道没有特殊感觉?试问我同辈作家,虽然我们都是从艰难困苦中摸爬过来的,但有谁在20年间穷得连袜子都穿不上?但是,我这双穿上袜子的脚并没有因为"踏上了红地毯"参政议政而自满,软化了我应有的锐气和勇气。
在《绿化树》发表之前的1983年,我就"踏上了红地毯"。一次,当时的中央统战部部长阎明复召集了十几位新增的文学艺术界的政协委员到中南海座谈。其中多数现在已经过世,今天仍健在的如我之辈,也垂垂老矣,记得有冯骥才、何士光、叶文玲等人。委员们在中南海富丽堂皇(今天想起来也很一般)的会议室中"分宾主坐下"。我刚从劳改农场爬出来不久,"中南海"这四个字对我来说是个可望不可及的、类似"皇宫""朝廷"这样的地方,今天居然能在这里占一席之地,这种真正意义上的"云泥之别",令我感慨万端。阎部长先说了番客气话:请大家来随便谈谈,互相认识认识,然后礼贤下士地倾听每个人的发言。因为阎部长谦和的态度,众人也就不太拘谨了。当时,文艺界最迫切的问题就是"拨乱反正"和"平反冤假错案",发言者大都围绕这个话题展开,纷纷反映本地区本单位还存在的政策不落实、观念上还有"两个凡是"阴影的现象。阎部长都一一记下,时不时地插言询问。轮到我,阎部长和蔼地向我点点头:"听听贤亮同志有什幺话说。"没料到我一开口就说: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改造共产党!"
我完全不理会当前最紧迫的落实政策问题,而是直接捅到问题的核心。我说:
"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靠一个农民占多数的党是无法完成的。改造共产党,主要是改变共产党的党员结构,要把一个农民占大多数的党改造为知识分子占大多数的党。我们必须大力吸收知识分子入党。只有知识分子在党内占了多数,我们才有能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与会者脸上都表情惊谔,我注意到阎部长也觉得意外。当时,"改造共产党"不但是离经叛道,简直可说是"大逆不道"的说法。
我接着说:"我们共产党人有志改造社会、改造世界,改造人的世界观,为什幺不能改造自身呢?我们必须有改造自身的勇气。只有我们自身不断地自我改造,我们才有力量和能力去改造世界和社会。"
不需要激励,也不需要做什幺准备,只要给我一个平台我便会口无遮拦地侃侃而谈,无所畏惧。自那时以后的25年,我连续任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直到今天超龄退出,从来如此。
"不可接触的贱民"变成"上帝的孩子"就向往"天堂"。
我以为在中南海的一席话说了也就说了,没怪罪我已经算走运,没想到两个月后的一天,我们宁夏自治区宣传部文艺处处长刘德一同志给我来电话,叫我去宣传部" 谈话"。到他的办公室,他很神秘地从抽屉里拿出份文件,在我眼前一晃,说,"你在政协会上说的话,耀邦同志做了批示了。"他只让我瞥了一眼,我只看到是一份发给各级党校的什幺红头文件,有关我的话的批语头一句是:"这位作者的话值得注意……"我正奇怪为什幺耀邦同志不称我为"作家"而是"作者",他就把文件又收进抽屉里锁上。但不管怎样,知识分子入党成了当年的风尚,我与二十几位知名知识分子同时入党,新华社还发了消息。在上海复旦大学、西安交大、北京广播学院等高校,只要是邀请我去讲话,我都大声疾呼:"凡是希望改变中国的有志之士,都要争取加入共产党!因为只有你入了共产党才具有改变中国的位能和势能。中国的民主将从党内民主开始起步!"
"中国的民主将从党内民主开始起步",这话今天已经证实。20多年过去了,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已经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不仅知识分子在党内已占多数,市场经济中的主力军-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也大批入党,这是一个根本性的改变,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有"自我改造"的大无畏的勇气。珍视生命、人权和自由这些人类基本的价值观,已经逐渐替代了那些看起来颇为吸引人而实际上是反科学的空洞理想。人们需要理想,但必须是符合科学规律的理想。
但是,怎样在新的社会形态上重新收拾已被摧残殆尽的传统文化,吸纳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建构适合于我们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在全社会营造符合时代潮流的人文精神,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同时,社会阶层又以另一种形式出现,而且表现的十分鲜明和突出;一种隐性的"身份"和"成分"的区别业已形成。我们怎样在阶层之间建立一种完全开放性的机制,并能在体制上、而不是再用空洞的说教来防止执政党不会变成新的特权阶层,在制度上保证"不分阶层、不分出身、不分财产,在人民中间挑选优秀人物"进入领导集团,并能把无德、无能、又无耻的官员及时罢免撤换,还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
"风起于青苹之末",30年前的思想解放风暴其实起始于人的解放。马克思说的"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自身才得以解放",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决不是再用暴力手段去"解放"其它人;"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决不是要永远保持自己"无产"的地位,而是要通过种种经济形式包括股份制,使自身及所有人都"有产" (共产主义"是在更高的形式上恢复个人所有制"-马克思)。黑格尔早就说过,"人权,说到底就是财产权。"只有全体人民都"有产",人民才能普遍地享受人权和尊严。所以,"共同富裕"才是我们应为之奋斗的目标而在中国几亿农民尚未取得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我们还任重道远。
20世纪70年代末邓小平倡导的"思想解放"运动,在中国思想史、文化史乃至中国整部20世纪史上,其规模及深远的社会影响,我认为大大超过"五四运动 "。那不是启蒙式的、由少数文化精英举着"赛先生德先生"大旗掀起的思潮,而是一种迸发式的,是普遍受到长期压抑后的普遍喷薄而出;不仅松动了思想上锁链,手脚上的镣铐也被打破,整个社会突然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张力。从高层和精英人士直到普通老百姓,中国人几乎人人有话说。更重要的是那不止于思想上的解放,一切都是从人的解放开始。没有人的解放,便没有思想的解放。所以,人们才将那个时期称之为"第二次解放",并且我以为那才是真正的"解放"。
一
直到1978年底,我还在银川市附近的南梁农场劳动。职业是"农业工人",而身份却很复杂,头上戴着好几顶"帽子"。为什幺说"好几顶"呢?头上戴着几顶帽子自己都不知道吗
?难道我是傻瓜或脑袋麻木?当然不是。但那时我确实不清楚。现在我们就来算一算:一顶是"右派分子"帽子;一顶是"反革命分子"帽子,这两顶帽子是"实"的。"实"的意思是有正式文件收进个人档案的。可是什幺叫做"正式文件",直到今天我仍不清楚。
当我在电脑上输入这些字句,想表述明白,让现在50岁以下的读者能够理解的时候,我突然感到无能为力。这要比写小说困难得多。虽然小说有想象的、虚构的成分,但我的写作能力基本还可以胜任,这有我出版的多部小说为证。可是,如果限制我发挥想象力,不加一点虚构地描述那个荒谬的年代,真实地反映那一段历史,我必须绞尽脑汁字斟句酌,仔细推敲。可是,我发现,这一来,我就陷入了要步步为营的迷魂阵。因为,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汉语就逐渐被搞乱了,汉语的词语逐渐失去原本的意义而被另一种"崭新"的意义替换了,更有大量的词语变得粗糙,变得模糊。其实,我们现在说的"拨乱反正",有很大部分在于词语上的"拨乱反正"。其中很多我们已经"反正"过来了。正因如此,所以现在我用同样的词语来表达就会让今天的读者难以理解。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语言系统,虽然使用的是同一个词,可是其词义往往不亚于古文和现代语文之间的差别。孔子说了句"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被置疑了上千年,就因为"女"在古文中常作"你"和"你们 "解,而现代汉语只当"女性"和"妇女"讲,所以孔子在地下至今不得安身。因而,我觉得写这篇文章要比写小说吃力,在我企图说明一个问题的时候,我还要把这个问题所涉及到的词语也加以解释。同时,作为一篇个人记录,我也不想从已经披露的历史材料中搜寻依据,虽然这已经很方便,敲敲键盘点点鼠标即可,并能减少难度且更为可靠。可是那样一来,文章就成了资料的堆积,失去感觉和感受的色彩,而我正是要写一代甚至两代人的真实感受。现在披露的历史材料包括种种红头文件,在当时都是极其神秘的,只有极少数人掌握,绝大多数人只能受其摆布,即使陷入绝望的境地也莫名其妙,无处求告。所以,我以下的文字可能与历史资料有出入,但它虽非"历史"却是"史实"。这是让历史学家永远头疼的难题:"历史"往往与"史实"不同。
譬如,就拿那时的"正式文件"来说吧。如果今天的中青年人用今天"正式文件"的形式去看,那绝对是非正式的,是个笑话。可是,我说中国人就曾经生活在那种 "非正式"的"笑话"之中,而且长达近30年之久,今天的中青年读者又会把我的话当作笑话。难就难在这里。且让我用事实来说话吧。
首先,是由谁来决定某某人是"右派分子"呢?在1957年"反右运动"中,全国各地各单位揪出的"右派"当然非常之多,因为那时订有指标,上级规定是按本地本单位人数的5%来"打"(你看,这个"打"字又须有注释,但类似的词语太多,此处只好从略)。因为中国人特殊的政治积极性,"打"出来的"右派"会大大超过这个百分比,所以,最后总应该有个决定性的权威机构。这个决定某人是否"右派"的机构叫做"五人小组"。各地县、处级以上单位都有这样的"五人"。可是这"五人"具体姓什名谁,各地各单位的普通群众是不知道的。你说是主要负责人吧,可是转眼间这个主要负责人也成了"右派",可见,还有更高层次的"五人"。总之,说你是"右派"你就是"右派",别问出处,也问不清楚。这样一下子,全国就有55万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而当时全国可称之为"知识分子" 的人数只有550万-600万。55万之说见于后来为"右派"平反的文件,实际远远超过这个数目;550万-600万之说见于1956年公开发布的统计数字。
这里,我仍忍不住想说说这个"打"字。"打"一词,在"反右运动"中是政治积极性的褒义词,我没看过当时公布有某某人被"划"为"右派分子"一说,可是后来给"右派分子"平反时,又一律称为某某人被"错划"的说法,其实应称为"错打"才对。
好了,不说别人,就说我自己,这是最可靠的。
我发表长诗《大风歌》正值1957年7月,"反右运动"最激烈的时候,《人民日报》马上发表了一篇严厉的批判文章《斥大风歌》。《人民日报》今天仍有很高的权威,当时简直就是"圣旨",于是我当仁不让地成了"右派",受到处理"右派分子"的顶级惩罚:开除公职,押送劳动教养。
"正式文件"是怎样的呢?当时压根儿没给我出示。到1979年我平反时,给我平反的有关单位从我的个人档案里只找到一张21年前押送我到劳改农场的小纸片,类似"派送单"这样的东西。我名字后面,填写的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坏分子",而不是"右派分子"。除此之外,再没有一份证明我是"右派分子"的法律根据,更没有说明为什幺要把我"打"成"右派"的原因,即具体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这张纸我见了,只有巴掌大,纸质脆薄,比现在公共厕所里放的最差的厕纸还差。我认识这种纸,那叫"雪莲纸",用稻草造的,因为它不经磨损,不耐存放,一般只写个便条,写信都不用它。而这劣质的"雪莲纸"却奇迹般地在我档案中静静地陪伴了我22年之久,拿出来还灿然如新。然而,麻烦也就来了,如果我是"坏分子",我就不在专门针对"右派分子"而制订的中央文件的范围内,按 1978年另一份中央文件精神,"坏分子"早就该"甄别"了。可是,22年来我明明是被当作"右派分子"对待的。怎幺办呢?
幸好,这已经是1978年,开始实事求是了。原来我的大麻烦,即当年《人民日报》及地方报纸、文学刊物对我的批判,又成了我是"右派分子"的证明,从而让我有资格"享受"文件精神予以平反。 "不幸"与"幸"的转换,需要我等待22年。后来,我碰到一位当年主持把我打成"右派"的前领导,问他当年为什幺把我定为"坏分子"而不是"右派分子"。他笑着说:你只发表了一首诗,没有其它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年纪又轻,我们研究了一下,尽量照顾你的政治前途,就订个"坏分子"算了,"坏分子"总离政治错误远一点吧。我理解他们的宽厚,"地富反坏右"这五类分子中,看起来只有"坏"没有政治性。他们哪知道后来"地富反坏右分子"统通在一个菜篮子里,最后 "一锅烩"了。我也笑着告诉他:到了地狱,不分你是吊死鬼还是饿死鬼,都是一律同样对待的。他却说:那不是你的一笔财富幺?不然,你怎幺能有今天?于是,那个"五人小组"又仿佛成了我的恩人。这样看来,"五人小组"能网开一面,当然也能指鹿为马,把不应是"右派"的人打成"右派"。同样也说明了,当年报刊杂志上的白纸黑字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众口铄金"的功能,都可以作为罪证置人于死地。当年,众口一词很快会转化为约定俗成,大家说你是什幺,你就成为什幺,何必有"正式文件"!
你看,我受了22年苦,就因为这张薄薄的"雪莲纸",这就是"正式文件"!
我生于1936年,但直到今天我的户口本、身份证上填写的却是1938年出生。这也来自"正式文件"。
1968年2月,我第二次劳改释放,手拿劳改农场给我开具的释放证到分配我去就业的农场报到。这个我去就业的农场也是1965年押送我去劳改的农场。这幺说似乎有些绕口,干脆点说,就是我从这里出去劳改一趟又回来了。农场政治处干部看看释放证,丢给我一张纸,那是照例要填的农场工人登记表。在出生年月日一栏,我如实地填上"1936年"。干部凌厉地打量我一眼,说:你明明生在1938年,为啥填1936年?我奇怪地问:哪来的1938年?干部指着释放证说,你看,你看!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的,你还耍頼!好象我非争取在1938年出生不可似的。我一看释放证,又是那倒霉的"雪莲纸",劳改农场干部用沾水钢笔写1936的"6"时可能沾了一下钢笔水,6在纸面上洇成了更像8而不像6。我哪敢跟干部犟嘴,他说是8就是8吧。这个"正式文件"从此之后减了我两岁,不知是否能让我多活两年。
费了这幺多笔墨才大致把当年所谓的"正式文件"交代明白。这个"明白"也是我自以为是的,尚不知今天的中青年读者能否明白。回忆往事,常常用"隔世之感" 这句成语,我想,自古以来没有哪个时代中的人回忆起往事有如此的"隔世"。近30年中国的变化不仅仅是世代之隔,简直就是两个世界之隔。由此产生的老少之间的隔阂不止是代沟问题,根本上是阴阳两界的问题。所以,世界上没有其它国家在老少之间的交流上有我们中国人这样困难。
二
说了"正式文件",我还要说说"帽子"。仍不用现在已经披露的历史资料,还是谈我自己的遭遇。我的"右派"帽子如上所述,另一顶"反革命"帽子怎幺来的呢?读者千万别以为我这个人特别坏,中国,在30多年前,某人被戴上一顶"帽子"后,一不小心很快就会被戴上另一顶"帽子",绝非我一人时运不齐,亿万人都命途多舛。那时的"帽子"有如今天商场里的廉价商品,是"买一送一"的。应该说,我还是比较侥幸的一个。首先,我活下来了;其次,我还有在这里细数"帽子"的闲心,更重要的是:我毕竟有"雪莲纸"为证。更有数以万计人被当成各种"分子"受苦受难20多年,到1978年平反时,在他或她的个人档案中却找不到"正式文件",连一张巴掌大的"雪莲纸"也没有,从而得不到"甄别"或平反。这就是众口一词、约定俗成的厉害。当初在众人口诛笔伐、千夫所指下稀里胡涂地成了"分子",被抓了,被关了,被开除了,被下放了……弄得穷途潦倒、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好不容易熬到命运的转折期,却因为根本没有"正式文件",最后只能稀里胡涂地不了了之。幸亏已是1978年以后,全国都不再讲人的出身成分、个人身份了,一致"向前看"吧,都加入到市场经济中倒腾沉浮去了。
"反革命分子"帽子,是我第一次劳改释放到农垦农场就业后,碰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戴上的。当年,每掀起一次政治运动,都以"公审大会"开路,以显示" 无产阶级专政强大威力",先给人民群众来个当头棒,"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不例外。公审哪些人呢?首当其冲的是有历史问题的人。欲抓现行,先抓历史,这是最方便的发动政治运动的方法,每次政治运动都如法炮制,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更变本加厉。"一个人不能因同一罪行受到两次惩罚"是人类社会基本的法学原则,而30多年前的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反其道而行之的国家。一个人只要过去有点污点,就会不断被泼污水,弄得越来越脏。当然,还得在此类人身上抓点"现行"出来,没有一点"现行",也不能很好地配合即将展开的政治运动。将有历史污点的人先抓出示众,就如先播下病毒,然后逐渐向外扩散,把健康人感染成病人,把普通人变成"敌人"。这是政治运动的步骤,是规律,所以建国以后不是"敌人"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试想,要在一个人身上找毛病哪有找不出来的道理?毛泽东就说过:"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1965年我被判为"反革命分子"的"现行"有哪些呢?一是知情不报,别人说了反动话我没汇报(这个毛病至今还没有改造好);二是破坏生产,把我在灌溉稻田时冲断一条田埂说成是有意破坏,而当时我一人管300多亩稻田,比"革命群众"管的多得多,却长势最好;第三,我就要说件很滑稽的事情:1965年以前,就有一批在北京天津不好好上学或是被开除、或是失业在家的中学生"上山下乡"来到宁夏农垦农场劳动。一天,在田里干活时,一个天津女"知青"看到一个农工跨过田埂就解开裤子尿尿,她在城市里哪见过这种场面,竟连惊带羞哭了起来。我在一旁说了一句:"嗨!你走远些嘛。你看,你在那边尿尿,人家在这边哭哩。"这句话经分析,就成了"把知识青年的眼泪比作尿,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号召"。
今天听来令人啼笑皆非,可是当时谁都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符合逻辑的推理,连我自己都觉得我错了,至少这句劝说别人的话有很大的语病。这就是当时中国的文化生态。今天看来既荒唐又可怕,我们可以批判它将芝麻大的事"上纲上线",陷人以罪,然而它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是以"阶级斗争"为主流意识形态发展的必然结果。历次政治运动,如"土改斗争"、"思想改造运动"、"忠诚坦白运动"、"镇反运动"、"肃清反革命运动"、"农业合作化运动"、"三反五反运动 "、"批判胡适资产阶级思想运动"、"反胡风运动"、"反右运动"、"反坏人坏事运动"、"反右倾主义运动"、"四清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一系列运动中施行的阶级斗争教育,逐渐培养出人的线性思维:人们的一切言行都可最后归结到阶级斗争上去,都能够和阶级斗争挂钩,甚至从一个人拿铁锹的姿式也可以看出此人是否劳动人民出身,从而分清"敌我友"。千千万万中国人都曾在这种文化生态和思维方式中受害。受害者本人也抱着这种思维方式,所以受了害还觉得自己无理。
当然,"公审"不止我一个,在任何场合、任何地点,每次"公审"都是成群结队地将一批"五类分子"和有历史污点的人拉上台。"敌人"越多才越能证明形势紧迫,政治运动确有必要。那天,农场就有30多人在台上一字儿排开。银川市法院来宣判,我判的还算轻:"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管制三年"。其它人有的"当场释放",以示"宽严结合",有的判三年、五年、八年、十五年,立即被押送到监狱去了。法院的判决书,也就是"正式文件"呢?我没看见,至少是当时没给我看,叫我无法上诉。我只是从法院干部在台上朗朗地宣读中知道自己"罪行"的。1979年有关单位给我平反时,从我的个人档案中抽出来准备销毁,我才看到它的真面目,仍旧是薄薄的"雪莲纸",但比巴掌大,如现在B5打印纸那样大小,油印的,长达好几页。办理平反的干部仔细看了后大吃一惊。他吃惊的是我的"坦白书"。原来,先前我听了反动言论不汇报被揭发出来,农场生产队书记责令我写份坦白交待材料,我竟写了份"万言书",坦白交待了我的真实思想。判决书上摘录了坦白交待材料上的许多话。可是,让人意想不到我坦白交待的思想完全符合现实的发展,到1978年,形势竟朝着我当年的思路来了。这里我就不详细叙述那时我想了些什幺,但其中这段话可以说一说。当时,生产队书记特别要我交待为什幺我听了反革命言论既不汇报,也没有参加他们的"反革命集团"。我是这样交待的:"我认为,在1959年至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造成大饥荒时,国内都没有出现暴力的反党活动,证明共产党的领导已经非常稳固,是不可能用暴力推翻的。我相信,共产党内一定会有健康的力量出来改变目前的政策,所以我没有受他们拉拢。"
我揣摩为什幺宣判那天没有当众宣读我这部分"反动言论"。其实这部分才是"精华",宣读出来肯定会造成影响,台下的听众会中我的"流毒"而对未来有所期望。可是,我说什幺"健康力量",无形中就指当时党的领导不是"健康力量",竟然给我轻判,我不能不承认当年"量刑准确"。
那位领导说"你怎幺能有今天?",就因为我当年已经想到了会有今天。
不过,这份"坦白书"在"文化大革命"中又成了我升级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的罪证。
"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是实的,来由如上。至于"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可算是虚的,是没有"正式文件"的。
三
好了,实实在在的帽子算清了。虚的呢?
第一顶还不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应是最早的"资产阶级出身"。
至今我还没有搞清楚"出身"和"成分"的详细区别。前面说了,我也不想到网上去查,我要写的是我真实的认识状态。一个吃了20多年"出身""成分"之苦的人糊里胡涂活到今天,也弄不明白"出身""成分"二者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可见当年活在怎样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环境里。我还算是个有点知识的人,千千万万受"出身""成分"之累而文化程度不高的人更不明不白了。
且就我的"知识"从头说起。
在城市,从1949年户籍登记开始,从上小学、中学、大学到就业必须填写表格开始,你就有了一个"身份"。在"家庭成分"一栏里,有"工人"、"城市贫民 "、"资本家"、"小业主"、"自由职业者"(如记者、律师、演员)、"革命干部"、"旧职员"等等,爸爸是教书匠怎幺填呢?那就填"教师"。我记得开始时还没有分阶级,多半以上辈人的职业为准。1949年解放时我刚上初中,填写的是"资本家",其实是已经被抄家的"官僚资产阶级",填"资本家"降了好几格。从此,"资本家"就决定了我以后的命运。在农村,老解放区是1948年,新解放区最迟从1950-1951年"土改"开始,所有农村人口都被定了"成分"-地主、富农、中农(中农又分上中农、中农、下中农),贫农、贫雇农、雇农等等;地主中还有一种"恶霸地主"和"小土地出租"。前者多半在土改斗争时就被枪毙掉了,后者则指农村的孤儿寡母或残疾人,自己不能种地而将土地出租给他人,这还体现了一点实事求是精神。
绝不是到此为止,所有农村人口的第二代、第三代,一直继承上一代人的"成分"。地主的儿孙也是地主,富农的子弟仍是富农。虽然已经继承不到什幺物质财富,虚的"帽子"还是可以继承的。"成分",已经溶化到血液中,随血缘关系往下传,往四周扩散。不说你的老爸是地主,只要你家有个亲戚是地主富农,你就是个不干不净的人。"文革"时期著名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狗熊儿混蛋"这个血统论的宣言,实际上在解放初期就播下了种子。在农村的"土地改革"、城市的"私营工商业改造"这种生产关系的革命完成以后,财产关系已经转移以后,也即"剥夺剥夺者" (马克思语)完成以后,从政治经济学理论上说有产阶级已不复存在,但要继续高举"阶级斗争"的大旗,就必须保存"阶级";要把"阶级斗争"大旗扛到底," 阶级"也就必须不断传承下去。由谁来继承呢?当然由他们已经失去土地财产的子孙后代继承最合适。至于到了"文革"时期,又发明"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那已是后话,不提。
这样,从城市到乡村,一直遍及穷乡僻壤、边远山区、荒原牧场,在上世纪50年代初期到中期,全国就迅速地编织成一套"身份识别系统"。任何人都别想逸出这个系统自由自在地生活。因为每一个人頼以生存的粮、油、布匹、棉花直至火柴、香烟、肥皂等等生活必需品的购买票证,都根据这个系统发放。没有种种票证你便不能买到实物,便不能生存,除非你有跑到深山里去当"白毛女"的勇气。在城市和农村,所有票证的发放按人口分配,只有因工种的不同而付出的劳动量的不同,在数量上有所差别再没有其它差别。普通市民分得的票证不会比资本家多,贫雇农分得的票证也不会比地主富农多,这点还是公平的。
但是,由"身份识别系统"所建立起的"身份识别制度",却使"身份""成分"不同的人在社会生活方面有着天壤之别。
这里不说老一代人了,老一代人肯定已经被斗得灰头土脸,抬不起头了,有许多甚至被"关、管、杀"了。就说年轻一代,首先是上学,家庭"成分高"的学生就没有领取助学金的资格,尽管你家已经比贫民还贫,成绩好也不会表扬到你头上,你根本没有当"班干部"的份;考取了大学,"成分高"的子弟就很难通过政审这一关,家庭成分是政治审查的首要环节,何况名牌大学及热门专业公开宣示只招收家庭成分好的学生,"教育为劳动人民服务"嘛。毕了业就业,"成分高"的学生别想分配到好工作。"到边疆去,到最艰苦的地方去",这个口号就是"成分高"的毕业生的前景。这个"成分高"也需要诠释一下:其实应该叫做"成分坏"。但不知怎幺,在新社会,旧社会的金字塔虽然颠倒过来了,大家仍然以在旧社会所处于的层次来区分人的阶层。这不见于任何文件,只是老百姓的说法,由此可见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宽厚,人们的口语不像"正式文件",还不好意思把"坏"字加于某个群体头上。
人际交往是社会生活重要的部分,如果"成分高",你在哪个单位都别想混迹于"主流社会"。"主流社会"用的是今天的词。那时,每个单位、每个社区都有"成分好"的人的圈子-"革命的主力"组成"主流"。党团员是核心圈,是"主流",其次是团结在党团员周围的积极分子-"革命的依靠力量",然后是普通群众。你别以为你是普通群众,普通群众也分好几层,"成分好"但吊儿郎当不好好干活的"落后群众"也比你强,你会比"落后群众"更落后,总是再教育、被监督的对象。生活是一天一天过的,一天24小时。试想,你并不比别人差,某些方面还可说比别人强,但你每天、每小时都受着与别人不同的待遇:别人开会你不能参加,别人听传达某个会议、某份文件的精神你必须回避,别人可以借出差的机会去旅游,你却永远固定在那把并不牢靠的椅子上:别人晋升你无望,别人不愿干的活叫你干,你干出成绩是别人的,可是机关单位或公社大队出了事故首先怪罪到你头上……请问,你会是什幺感受,且不说你没有资格入党入团,不能"争取进步"了。不论在城市或农村,最让第二代、第三代"分子"沮丧的是谈婚论嫁。很多第二代、第三代男性"分子"凭着自我奋斗挣得些积蓄,身材长相也不错,到结婚年龄却找不到对象。女方什幺都满意,一听"成分高"就打退堂鼓;"成分高",让所有适婚青年男女的对方都望而却步。新社会有新形式的"门当户对","成分好"与" 成分高"的人家通婚就算"门不当户不对",对"成分好"的人家来说是一门不光彩的亲事,降低了社会身份。你可以说,那就让"成分高"的跟"成分高"的婚配好了。而在当时情况下,哪个"成分高"的不想找个"成分好"的来把家庭成分中和一下,以稍稍改善下一代的政治条件?和现在一样,贫穷貌美的女方比较容易找到富有的男方,"成分高"而美丽的女子当时确实比较容易找到"成分好"的男人。可是,那是男方的恩赐,女方到男方家多半成了受气包,或是"成分好"的男方有这样那样的缺点甚至生理缺陷(不然也不会放下身段娶你),像俗话说的:"一朶鲜花插在牛粪上",让女方抱恨终生。我知道很多这样的事情,当年的"成分 ","让天下多少有情人未成眷属"。
以上说的还是正常状态。在非正常状态,最严重的是1959年-1961年全国大饥荒时期,城乡的"五类分子"及其家属都不能开具证明去外面"自谋生路"。城市还稍好一些,因为不论怎样还发放点口粮票证,"五类分子"及其家属也和普通市民一样"低标准,瓜菜代",与民同罪。而在农村,"自谋生路"就是外出乞讨要饭和到边疆打工。乞讨是要乞讨证明的,当然不会公开写上"乞讨证"三字,但注明了乞讨者是某省某公社某生产队的人,等于通行证,俗称"路条"。没有路条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能把你抓起来。农村的"五类分子"及其家属没有路条就等于死路一条,果然死者无数。另一个非常状态是政治运动,遇到"运动",歧视就更为明显。"五类分子"及其家属无不在"革命群众"严密监视之下。周围的冷眼、白眼令人毛骨悚然,这些人像整天在冰窟窿里呆着,大热天也感觉不到一点暖意。前面说了,"运动"首先就要拿这类人开刀,如果你的老爹老妈不幸还活着,你亲眼看见老爹老妈被拉到台上被批斗,被人推来搡去,被人侮辱凌虐,你还要跟着喊口号"打倒"你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不喊就有当场把你也拉上台的危险。你又会是什幺感受?"诚惶诚恐""战战兢兢"已不足以形容。"政治运动"每隔两三年必来一次,如此频繁的折磨请问你如何承受。
于是,这就出台了对第二代、第三代"分子""给出路"的政策。运动一来,当地党团组织或是单位负责人就会找你谈话,要你和家庭"划清界线",要"反戈一击 ",揭发你爹你妈的"反动言行",要在运动中表现积极,以证明你的世界观确实改造好了。这对第二代、第三代"分子"是极大的诱惑,请问,哪个"分子"的后代不想摆脱上面描述的困境?这样,中国大地上就批量生产出无数"逆子",弄得两千多年来中国"以孝治天下"的传统荡然无存。虽然看起来这类不孝多半发生在 "分子"家庭,但其社会影响却极为深远。人可以视父母为狗彘,"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自然而然会无形中深入普及到一般"革命群众"身上。在"革命群众" 这一方,对领袖的个人崇拜攫取了全中国人的亲情:"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全中国"革命群众"只对毛主席一个人亲,其它人都不能算作"亲人";看似吸引人的空洞理想摧毁了人与人之间正常关系。为了"理想",为了"进步",为了"革命",实际上是畏惧厄运降临到自己头上,在"身份识别系统"中降格,在"革命群众"中也同样普遍地大量出现父子成仇、夫妻反目、兄弟阋墙、朋友背叛、同事间相互"打小报告"种种"史无前例"的恶劣现象。亲情、爱情、友情、人情、师生情、同胞情等等人类长期以来一直珍惜的内心情感,不论在"分子"一方或"革命群众"一方,都被分化瓦解,人与人之间再没有真诚可言。
你以为表现积极,把父母的隐私通统挖出来示众、彻底与父母划清界线真会改变自己的"成分",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吗?对不起,运动过后你仍然是你。在"身份识别系统"中你是不可更改的,家庭成分是由血缘决定的。尽管你的思想已经换掉了,改造好了,遗憾的是谁也不能彻底换血。即使你费尽心思,舍得一身剐侥幸入了党团,在党团中还是有成分好的党团员与成分不好的党团员的差别,这点,到"文化大革命"彻底暴露无余。"文革"中抓"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也是先从历史上被捕过和家庭成分不好的领导干部下手,说来说去还是历史问题与家庭问题。家庭成分不好的领导干部这时被戴上"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孝子贤孙"的帽子,总而言之,"孝"和"贤"在过去绝对是贬义词。于是,中华传统道德的最基本准则轰然倒塌。
"身份识别制度"是30多年前维系"无产阶级专政"的主要支柱。没有"身份识别制度","无产阶级专政"就架空了。对谁专政?资产阶级分子地主分子一个个老去死去,越来越少以至于无,最后无产阶级就会打遍天下无敌手,茫然四顾,仗剑空叹。要一直保持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就必须不断制造"专政"对象。而且,"身份识别制度"运行一段时期后,还发现它有另一种妙用,那就是能形成一种社会心理,在国民经济极其困难,物质供应极为匮乏时仍能够保持社会稳定,不仅可以安抚多数人的人心,而且让他们"越穷越革命"。在社会的不满意度达到最高值的时候,"身份识别制度"既能使一部分不满意的人三缄其口,既不敢怒更不敢言,又能使一部分人觉得他们至少还高人一等而减缓他们的不满意度。
所以,物质供应越紧张政治运动越频繁。各式各样的"批斗会"是"革命群众"的集体狂欢。人们在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极端贫乏中需要这样的狂欢来调节,让"革命群众"觉得生活还很"幸福"。
"挑动群众斗群众",不止是"文革"中出现的事,那是维系无产阶级专政的一贯伎俩。
"身份识别制度"先天性地把全国老百姓分为三六九等,犹如印度的种姓制度,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是"不可接触的贱民"(后来甘地把他们称为"上帝的孩子 "),另方面,当然就有很大一部分人是"贵族"。这里的"贵族"就是"身份识别系统"中的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干部等等("革命干部"在"文革"中曾一度衰落,那是后话)。他们被册封为"根正苗红"的"革命群众""根正苗红"的"贵族"及其子弟在接受教育、分配工作、培训机会、加入党团、提级晋升、婚姻选择、生活待遇、参加各种会议、参与各种社会生活等等方面享有特权;乃至犯了错误也只当"人民内部矛盾",不像"成分高"的人一有小错马上"上纲上线 ",按"敌我矛盾"处理。你别以为能参加各种会议、参与各种社会生活没什幺了不起,放在现在,可能你还情愿独自去泡吧上网,不愿去参加集体活动哩。但在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极为贫乏的时候,有的人能参加集体活动,有的人不能参加集体活动,就会使能参加的人产生极大的优越感。何况,被斗的"贱民"在台上,你在台下可以尽情放纵,恣意辱骂,像现在你在迪厅里一样,你越疯狂越被人赞赏,如果来点K粉更好。好!K粉不久就来了!那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套理论终于在"文革"中使全民疯狂。
"身份识别制度"另一个特点是封闭性,各个层次之间绝对不能流动,婆罗门永远是婆罗门,刹帝利永远是刹帝利,首陀罗永远是首陀罗,"不可接触的贱民"永远是"不可接触的贱民"。"身份"和姓氏一样传宗接代。所以我才在上面说"成分高"的后代怎幺都改造不好,怎幺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你无论如何费尽心机都挤不进另一个等级中去。当我在劳改农场捧读《资本论》,读到这样一段话时,我不禁激动万分,在叹服马克思观察分析问题精确之余,还使我认识到这套"身份识别制度"决不能长久运行下去,是一套看起来设计严密其实非常愚蠢的制度。请看,马克思这样说:"……一个没有财产但精明强干、稳重可靠、经营有方的人,通过这种方式(指贷款,因其篇目为'第五篇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收入。生息资本(续)'-引者注)也能成为资本家(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每一个人的商业价值总会得到相当正确的评价-原著括号),这是经济辩护士们赞叹不已的事情,这种情况虽然不断把一系列不受某些现有资本家欢迎的新的幸运骑士召唤到战场上来,但巩固了资本主义本身的统治,扩大了它的基础,使它能够从社会下层不断得到新的力量来补充自己。这和中世纪天主教会的情况一样,当时天主教会不分阶层、不分出身、不分财产,在人民中间挑选优秀人物来建立其教阶制度,以此作为巩固教会统治阶级和压迫俗人的一个主要手段。一个统治阶级越能把被统治阶级中的最杰出的人物吸收进来,它的统治就越巩固,越险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5卷1974年版679页)而我们的"身份识别制度"却严格拒绝"从社会下层不断得到新的力量",决不"把被统治阶级中的最杰出的人物吸收进来",相反,还把统治阶级内部的杰出人物打压下去。这种"无产阶级专政"能巩固和长久吗?
我之所以在这里特别引用马克思这段话,是因为今天它仍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今天,我们说我们社会最大的问题是贫富分化,贫富悬殊,其实根本问题不在这里。根本问题是贫富之间能否流动,阶层之间能否流动。如果穷人永远是穷人,富人永远是富人;"草根"不能长成树木,穷人没有机会、没有可能成为富人,又没有平等的自由竞争机制在富人阶层中将无德无能又无运的人分化衰落成穷人,那才是大问题。
任何社会都分有阶层,良好的社会制度是能保证阶层之间开放性的制度,是"每一个人的商业价值总会得到相当正确的评价"的制度,是能"不分阶层、不分出身、不分财产,在人民中间挑选优秀人物"进入领导集团的制度。
四
我出生于资产阶级家庭,在"身份识别制度"中当然处于最低层,不但"成分高",并且非常之"高"。还在上中学时候,学生宿舍常丢东西,老师找不到小偷,但又必须找一个出来,因为正值暑期,高三班面临毕业,在毕业典礼之前需要有一个反面教材来进行反面教育。找来找去,只能找我顶罪:一、因为我是班上最穷的学生,又没有资格领助学金,穷就有偷东西的可能;二、我也确实不好,经常旷课跑文津街的北京图书馆看小说,数理化英语几门课程全不及格;三、丢的只是墨水、邮票、信封、信纸、袜子之类的东西,不够向公安局报案的条件,这种顺手牵羊的事神探李昌钰也查不出,只能靠学校自行破案。而按惯例,任何单位破案的方法都是在出身成分不好的人中间排查。刚好,我这个穷学生居然是班上唯一的"资产阶级分子",又是"关、管、斗、杀分子子女",我当小偷的各方面条件都具备。于是,临毕业前我就作为"反动学生"兼"偷窃分子"被开除。还在青少年时代我就受了黥刑,脸上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给以后戴一系列"帽子"奠定了基础。(现在,日本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仍说我曾是个"不良少年",在文学史上留下不良记录。)
这样,除了"资产阶级分子"、"关、管、斗、杀分子子女",又添了"反动学生"、"偷窃分子"两顶帽子。
接下去是"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已如上述。至于戴上"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帽子,那已到1968年我第二次劳改释放又回到农垦农场的"文革"时期了。"文革"中,"刘邓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被揭发出来,主张"三自一包"、"三和一少"全是"罪该万死"的罪行。"造反派"翻阅我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被判刑的"正式文件",即法院的判决书,发现我坦白交待材料竟与"刘邓"的主张不谋而合。既然"刘邓"的罪行都公开了,我的坦白交待材料公开了也无妨,于是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关进"群众专政队",简称"群专队",即现在说的"牛棚"。同时,再获得一顶"阶级异已分子"的帽子。对了,我忘了,我还有一顶"劳改劳教释放犯"的帽子。本来,劳改了,劳教了,服完刑被释放了,就应该恢复公民权利。不!即使释放了你还是"犯"!
我应该再次表示感谢我们中国老百姓的宽厚,农场的"革命群众"从来没有把我当作"犯"。人们原来叫我"老右",这个"老右"带有亲昵的意味,"文革"中我又被叫做"老修","老修"仍有亲昵的意味。至今宁夏南梁农场70岁左右的老员工还记得我这两个绰号。
数一数虚虚实实我有多少顶帽子了:舆论上的"右派分子","正式文件"上的"坏分子"、"反革命分子"、"管制分子";个人档案中的"资产阶级分子"、" 关、管、斗、杀分子子女"、"反动学生"、"偷窃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阶级异已分子"、"劳改劳教释放犯"……除了和土地有关的帽子几乎品种齐全,我应有尽有了。
实事求是说,我戴的帽子还不算多,"正式文件"上不过两顶加个"管制分子"而已。到1978年全国范围大平反时,我才知道很多人比我戴的帽子更多。
我认识一位1937年参加革命的老共产党员,因为长期在领导岗位,所以精通"身份识别制度"。他介绍,没有我说的什幺有"正式文件"与无"正式文件"之分,实际上是明、暗之分。"明"的是我所谓有"正式文件"的,"暗"的是内部掌握的,放在个人档案里。除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是"明"的,内部掌握的如"反动军官"、"伪保甲长"、"三青团员"、"国民党员"、"起义人员"、"旧官吏"、"反动学术权威"等等多达十几类,这类人都是内部控制使用的,没有政治运动便罢,运动一来,首先过滤他们个人档案里的材料,然后采取不同措施,或揪出来示众,或降级使用,或调动岗位,加以隔离。"文革"时,又添了共产党内的"叛徒、特务、走资派"三类"明"的,加上原来五类"明"的共有八类。"文革"后期,知识分子地位大幅降低,社会普遍舆论认为知识分子也应算一种特殊"分子",于是把知识分子当作第九类。知识分子被称为"臭老九"由此而来。这位老干部自己就有"叛徒"、"特务"、"三青团员"、"反动军官"、 "混进党内的资产阶级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反党集团分子"等等虚虚实实十几顶"帽子","走资派"那一顶虽然在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 "解放干部"时随大流摘掉了,但还有若干顶需一一说明,一一往下摘。待他摘掉全部"帽子",获得彻底平反后却一病不起,瘫痪在床。他对我说,他一辈子的大部分精力花在了摘"帽子"上面,摘了一顶还有一顶,比他跟日本人和国民党周旋还费劲。
五
我自少年时期受了黥刑后,对帽子早已习以为常。头上有"帽子"成了和呼吸心跳一样是一种"不自律的生命活动",是我的第二生命象征。我有一部长篇小说题为《习惯死亡》,连死亡都习惯了,何况"帽子"乎?所以我从来没有为"帽子"奔波过,不像那位老干部,好象"帽子"摘不掉便不能活似的。好了,"帽子"全部摘掉了,人也半身瘫痪、口眼歪邪了,何必呢?20多年中我戴着"帽子"照样活的很滋润。
对"帽子",我真正感到有切肤之痛,已是1976年毛泽东逝世后的第二个月,可见我感觉之迟钝。我才发觉"帽子"不仅决定了我40岁前坎坷多难的命运,还一直影响到我今后。毛泽东逝世后的第二个月,即1976年11月初,是宁夏地区往农田灌冬水的时候。灌冬水是为了农田水分充足,来年农田的墒情好,就能保证第二年获得好收成。这种农田作业城市读者可能很生疏,而北方农民都知道,是农田作业中一个不可少的环节。
一天,我正在一条主干渠边开渠口,准备往支渠放水,忽然听见主干渠的桥上"哗啦"一声,接着又一声"扑通",我侧脸一看,有人坠桥落水了。桥上倒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闪闪发光的轮子还在空转,有个人影在桥下的水里上下扑腾。我赶紧跑上前去,渠水并不深,我下去一把就把人拉了上来。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因为她是倒栽葱式掉进渠里的,所以全身湿透。刚好,桥头有个高粱秆搭的窝棚,我将她搀进去,看她已冻得索索发抖,而窝棚里还有一些碎高粱秆。我上衣并没湿,火柴还能用,我就把柴草点燃,说,我先到外面去,你脱了衣服烤一烤,稍干了再走,要不会着凉的。过了一会儿,听她说好了,你也进来烤吧。我进窝棚看见她用根较结实的高粱秆支在窝棚两头,内衣搭在高粱秆上烤,外衣披裹在身上,在杂草上煨着火盘腿而坐。我笑着说,你还挺麻利的,收拾的还很快。她说,你裤子也湿了,我怕你冻着。于是我也抓了一把草垫在屁股底下坐在她旁边,一边往火上添柴禾一边烤裤腿。她先向我道谢,这在当年已不多见,"谢谢"两字经过"文革"几乎消失。她说幸亏我把她拉上来,不然就顺水飘走了。我说哪有那幺悬,水只有齐腰深,你爬也爬上来了。她说我掉下去就晕了,哪能爬上来。我又夸她镇静,说我没听见你喊叫,遇到这事不喊的姑娘少见。她也笑了,说我害怕得喊也喊不出来了。这样,我们就聊起天来。她高中刚毕业,别的课程都好,就是语文差点,特别对古汉语,怎幺都学不会。那时所谓的古汉语不过是《愚公移山》《卖炭翁》和杜甫的《三离三别》一类诗文。这倒是我的强项,我就给她解释了几个疑难词句,她听的津津有味。可是我放的水已经流到田里,顾不上裤子还没烤干就要去干活了。告别时,她问我姓名住址,我想这也没什幺关系,就告诉了她。过了几天,她竟提着一个柳编篮子到我所在的生产队来了。我下工,远远看见她坐在我宿舍门口,那辆引人注目的飞鸽牌自行车立在墙边。当时,我和一个60多岁的贫农老汉同住一间土屋,贫农老汉已经退休,"发挥余热"的任务就是监视我,但见我来了客人,却识趣地走开了。于是我们边吃她带来的鸡蛋和烙饼边聊古文,我还记得是葱油饼,真的很香,我吃饱了,也到下午上工时间。她走后,我再没见过她。
虽然我40岁还孤身只影,从未与女性有过交往,但那时并未想入非非,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没料到大约半个月后,突然有两个膀大腰圆的男人来找我,也是先蹲在土房门口等,自行车靠在墙上。见我来了,忽地站起来,气势汹汹的模样,仿佛是来兴师问罪。我把他们让进屋,贫农老汉又出去了。他俩是她的哥哥,两人你一言他一语交替说了来意,我才听明白原来是她家要给她提亲,可是她"死活不同意",说她已经找好了"对象","对象"就是我,天天闹着要来找我,现在已经被家里"看起来"了。"对象"一词在当时比现在说的"男朋友"更进一层,直白说就是"未婚夫"。这就严重了。我把我和她认识的过程从头到尾,如此这般说了一遍,同时也把我的"身份"亮出来,申明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两人听了相互用眼睛交流了一下。年纪大点的说,今天咱们看到你这个样子,年纪虽然大了点,我们也不是不同意,只是你的"成分高"了,咱们家是"贫贫的贫农",又是公社干部,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为了她好,劝我不要再跟她来往。"她来了你就躲开"。气氛很快缓和了。因为我对"帽子"已满不在乎,戴在头上仍悠哉游哉,所以当年我虽然衣衫褴褛,可是我"这个样子"用"气宇轩昂"来形容或许夸张,但也决非猥鄙狼狈之相,至少在他们眼里,身强力壮又有文化的我,"商业价值得到相当正确的评价",是个好劳动力。两个哥哥开始表示惋惜,不停地咂嘴:"啧啧!'成分高'了!啧啧!'成分高'了!"好象不是"成分高",这倒是门不错的亲事。临走,给我留下他们身上带的两盒"大前门"香烟,每盒都还剩十几支。如果我的 "成分好",我这个40岁的人就能娶个18岁的姑娘做老婆。当然,如果"成分好",我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可是人不往坏处想,想的总是眼前的美事。这一来,反而使我怀非分之想,打破了我的平静,我的滋润,第一次感到"成分"和"身份"对我幸福的阻碍。
我想,她到过我这间四壁萧条的土房,房里连个小板凳都没有,只能坐在土坯上吃葱油饼;土炕上的被褥与其叫被褥,不如叫一堆烂棉花;农场发给我的军绿色棉袄扣子全掉光,腰上系根麻绳,大冬天没棉鞋,也没袜子,光着脚穿一双破旧的"解放牌"胶鞋,一目了然地赤贫如洗。而公社干部家庭出身的她(当年的公社干部等于农村的土皇帝),一个"贫贫的贫农",一个"贵族小姐",且不提什幺"身份""成分",仅那辆自行车就需要二百张"工业品券"才买得到。那天她光临我土房的情景,相当于今天的富豪小姐开着敞蓬的法拉利到农民工破烂的工棚。我俩的贫富差距可说是天上地下。然而她对我却如此钟情,非我不嫁,真可说是我落魄中的红颜知己!"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没想到我与她不期而遇,竟成了"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想到她被"看起来"了的心情,《诗经》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不正是她的写照吗?她给了我温暖,也使我好几晚上失眠,如《西厢记》中写的"千百遍捣床捶枕"。我竟开始想女人从而抱怨起"帽子"来。
后来,在谢晋要把我的小说《灵与肉》搬上银幕,拍摄《牧马人》之前,谢晋拿来一摞中央戏剧学院女学生的照片,让我挑选哪个像我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我一张张地翻到丛珊,仿佛看到她一点影子。
"就是她了!"我说。
因为在戴"帽子"生活中突然闯入女人,使我意识到我这样的"身份"还有女人垂青,我终于在第二年即1977年41岁时与同一生产队、同被管制的"坏分子"同居。
我戴有多重"帽子",女方也戴有"帽子",我们都属"另类",两人只要你情我愿,又不举办什幺婚礼,也没资格举办婚礼,搬到一间土坯房住在一起,生产队长点了头就算批准,连法律手续也不需办。这又是当"分子"的好处:"身份识别系统"中被管制的人相互"交配",好象不需要什幺"正式文件"。我用"交配"这个词是恰当的,因为我们这类人在"贵族"眼中和牛马差不了多少。
监视我的老汉搬了出去,土房中弥漫着温馨。四壁糊的报纸比今天进口的墙纸还漂亮,既美观又可帮助我牢记自己的"身份"。因为土炕靠头的墙上贴着大号黑体字的毛主席语录:"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
然而,我仅有的几件衣服:一件破棉袄,一件破军绿色单上衣,一件破衬衫,一条破棉裤,一条膝盖上烂了洞的单裤全都有了纽扣,破洞也都整整齐齐地补上补丁。补丁补的还非常艺术,边缘像缝纫机踏出的一样密集整齐。我20年来没有穿过内衣内裤,脱下外衣就是皮肉,和"坏分子"同居后竟然有了背心和裤衩。尽管是用日本尿素的化纤包装袋缝的,却很贴身。她又捡了好多作为劳保用品的旧白线手套,一根一根拆出线来,织了一双白线袜(我们没有购买袜子所需要的"工业品券 "),使我20年来第一次穿上袜子。中午或晚上加班,我的"坏分子"会给我送饭来。远远地看到她提着篮子从田埂上婀娜多姿地走来,还没吃到饭已感到秀色可餐。她偎依着我坐在田埂上替我从篮子里端出饭菜,在田野的风中,她的风鬟雾鬓,眉黛青颦一展无余。原来这就是女人,女"坏分子"也是女人,而且是出众的女人!
这就是"身份识别制度"的悖论:"身份识别系统"中"坏"的总是好的。
至今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当时农场每人每月只分配一小两(15.6克)食用油,即宁夏地区的胡麻油。她从来不舍得吃,每次都只在我碗里的面条上像滴鱼肝油似的滴一小滴。我过意不去,让她也要吃油,而她只在瓶口上舔一下,便算吃过油了。
还不到一年,1978年来临了,全国范围内的大平反、大甄别开始了。她不过是在18岁时被她师傅诱奸的,1958年"反坏人坏事运动"(简称"双反运动 ")中她反倒成了"坏分子"被押送劳动教养,因为师傅是共产党员,她只是个学徒工。她的案情简单,明明白白是"冤假错案",很快就获得甄别:摘掉"帽子" 回工厂上班,同时还补发了几百块钱。而那时因为我除"右派分子"外还有一顶"反革命分子"帽子。在为"右派分子"平反的文件中规定:"被订为右派分子后又有新的刑事犯罪的分子不在复查范围",以致戴着多重"帽子"的我对未来也没有十分把握了,看来我的平反遥遥无期甚至根本不可能平反。这时,她的孪生兄弟来宁夏与她商量:已经受了20多年罪,宁夏没有什幺可呆的了,不如回兰州老家,并且她兄弟也给她在兰州联系到好工作。因为她得到甄别后,我们的"身份"马上有很大差异,我现有的"身份"会影响她的前途乃至今后的命运。想到《庄子》中说的涸泽中的两条小鱼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即使我对她依依不舍,也不能阻拦她回到黄河上游,于是我们不得不洒泪而别。分别时,她把"家"中她手缝的被褥枕头和锅碗瓢盆(铁锅是她捡的废铜烂铁换来的,因为购买铁锅也要"工业品券"),还有一个自己钉的木箱,也就是说属于我们两人的"共同财产"都留给了我。她和她兄弟乘上拖拉机的拖斗远去了,我在路边与她四目相望,一直看着她苍白的脸庞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雾霭似的黄尘中。
我又孤伶伶地回到小土屋。
"身份"、"身份"!一切都由"身份"决定!
若干年后,她回到宁夏我们一起生活过的生产队旧地重游,一些妇女怂恿她说,"你还不找张贤亮去!他现在出名了,又当了官又有钱,又娶了老婆,你跟他闹,至少闹几个钱回来!"
她却淡然地说:
"算了啵!过去你们把他整的够呛,也让人家过几天舒坦日子吧!"
虽然半生戴着"帽子",辗转在劳改农场、农垦农场与"牛棚"之间,九死一生,而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是所遇到的女人全都是善良的女人。
这让我九死而不悔。
感谢上帝对我如此厚爱!
六
没想到,不到半年,我的第一篇小说《四封信》就在《宁夏文艺》(《朔方》的前身)发表,接着我就获得平反,并且"彻底恢复名誉"。
我们今天说"改革开放"起始于安徽小岗村23户农民写血书要求"分田单干",从而启动了经济领域的改革,而据我看:一切改革都起始于人的解放!
1976年毛泽东逝世,"四人帮"垮台后,先是解放"文革"中被打倒的干部,平反"文革"中的"冤假错案",接着是为右派分子及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迫害的人平反甄别,1978年底,在那个寒冷的冬天,终于在全国农村摘掉全部"地富反坏分子帽子"。这是遍及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使数以亿计的人改变命运的大事。
这一系列举措虽然是紧锣密鼓却不是大张旗鼓进行的,所以在今天一般中青年人中印象并不深刻。而实际上,就其规模、人口数量、国土范围及解放的彻底性来说,"身份识别系统"与"身份识别制度"的取消,超过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次奴隶解放!
与此同时,在中国的地平线上,才出现了一丝人权意识的曙光。由此开始,才有30年后的今天。
"身份识别系统"瞬间分崩离析,"身份识别制度"很快土崩瓦解。只有亿万人摆脱"身份"和"成分"的束缚,才有可能调动全体人民群众投入改革。试问,如果几亿农村人口中"身份"仍然有这样那样的差别,"帽子"仍然戴在数以百万计人家的头上,农村人口中人与人的地位不平等,怎能"分田单干"、"家庭承包"?在技术操作层面上就行不通!我没调查就敢断言:那23户写血书的农民中肯定没有一户是"地富反坏成分"的人家。这些人家当时还被排除在外。中国的经济腾飞起始于乡镇企业的崛起。你可以去调查调查,原先"地富反坏分子"的第二代、第三代,在乡镇企业中曾起了多幺大的作用;他们当中许多人是乡镇企业的骨干。他们从地底下爬出来,拂去身上的泥污,积累了多年的智力和能力一下子迸发出来,这才造就了乡镇企业的辉煌。
民间经济的繁荣也是如此。从最早的"能人"、"个体户"、"万元户"直到今天福布斯富豪榜上的人物,看看里面有多少"身份"不好、"成分高"的人吧。如果不首先破除"身份识别制度",今天中国能成为世界的第四大经济体吗?
"不可接触的贱民"真正成了甘地说的"上帝的孩子"。他们是改革开放最早的受益者,从而也是改革开放的先锋。
1978年以前,编辑发现你的稿子可用,必须先去信征询你所在单位的意见,当然首先是核查你的"身份"。我之所以能重新执笔,就得益于到1978年向报刊杂志投稿再不需要"身份"证明。
曾被戴上"地富反坏右"、"反动学者"、"反动学术权威"、"臭老九"种种帽子的知识分子及其第二代,只有摆脱了"身份识别制度"才有发言权,才能成为思想解放运动的主力军!
今天的文学评论家可以说中国的"新时期文学"艺术性不高,甚至可以诋毁它是一堆"文学垃圾",但正是"新时期文学"开创了今天文学繁荣的局面。今天的 "80后",不可想象我们那时需要多幺大的勇气来闯一个又一个"禁区"。我们为后人开辟了道路。"新时期"作家曾是中国老百姓的代言人,我们说出了老百姓想说而不敢说的话,说出了老百姓想说而说不好的话。中国"新时期文学"可能在世界文学史上没有多高的地位,但在中国历史上发挥的推动作用决不会被抹杀。未来的读者和文学评论家将会把中国所谓的"新时期文学"作为20世纪乃至21世纪中国文学最辉煌的一章。
我可以说,在中国作家中,我是背负"身份""成分"担子最沉重的一个,经受的磨难也最多,所以对"身份识别制度"最敏感。1984年我的小说《绿化树》发表后,有同行讥讽我小说中"踏上了红地毯"这句话太"俗气"。那请你想一想,我这双跨过死人堆、20年之久没有穿过袜子的脚踏上人民大会堂的红地毯难道没有特殊感觉?试问我同辈作家,虽然我们都是从艰难困苦中摸爬过来的,但有谁在20年间穷得连袜子都穿不上?但是,我这双穿上袜子的脚并没有因为"踏上了红地毯"参政议政而自满,软化了我应有的锐气和勇气。
在《绿化树》发表之前的1983年,我就"踏上了红地毯"。一次,当时的中央统战部部长阎明复召集了十几位新增的文学艺术界的政协委员到中南海座谈。其中多数现在已经过世,今天仍健在的如我之辈,也垂垂老矣,记得有冯骥才、何士光、叶文玲等人。委员们在中南海富丽堂皇(今天想起来也很一般)的会议室中"分宾主坐下"。我刚从劳改农场爬出来不久,"中南海"这四个字对我来说是个可望不可及的、类似"皇宫""朝廷"这样的地方,今天居然能在这里占一席之地,这种真正意义上的"云泥之别",令我感慨万端。阎部长先说了番客气话:请大家来随便谈谈,互相认识认识,然后礼贤下士地倾听每个人的发言。因为阎部长谦和的态度,众人也就不太拘谨了。当时,文艺界最迫切的问题就是"拨乱反正"和"平反冤假错案",发言者大都围绕这个话题展开,纷纷反映本地区本单位还存在的政策不落实、观念上还有"两个凡是"阴影的现象。阎部长都一一记下,时不时地插言询问。轮到我,阎部长和蔼地向我点点头:"听听贤亮同志有什幺话说。"没料到我一开口就说: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改造共产党!"
我完全不理会当前最紧迫的落实政策问题,而是直接捅到问题的核心。我说:
"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靠一个农民占多数的党是无法完成的。改造共产党,主要是改变共产党的党员结构,要把一个农民占大多数的党改造为知识分子占大多数的党。我们必须大力吸收知识分子入党。只有知识分子在党内占了多数,我们才有能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与会者脸上都表情惊谔,我注意到阎部长也觉得意外。当时,"改造共产党"不但是离经叛道,简直可说是"大逆不道"的说法。
我接着说:"我们共产党人有志改造社会、改造世界,改造人的世界观,为什幺不能改造自身呢?我们必须有改造自身的勇气。只有我们自身不断地自我改造,我们才有力量和能力去改造世界和社会。"
不需要激励,也不需要做什幺准备,只要给我一个平台我便会口无遮拦地侃侃而谈,无所畏惧。自那时以后的25年,我连续任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直到今天超龄退出,从来如此。
"不可接触的贱民"变成"上帝的孩子"就向往"天堂"。
我以为在中南海的一席话说了也就说了,没怪罪我已经算走运,没想到两个月后的一天,我们宁夏自治区宣传部文艺处处长刘德一同志给我来电话,叫我去宣传部" 谈话"。到他的办公室,他很神秘地从抽屉里拿出份文件,在我眼前一晃,说,"你在政协会上说的话,耀邦同志做了批示了。"他只让我瞥了一眼,我只看到是一份发给各级党校的什幺红头文件,有关我的话的批语头一句是:"这位作者的话值得注意……"我正奇怪为什幺耀邦同志不称我为"作家"而是"作者",他就把文件又收进抽屉里锁上。但不管怎样,知识分子入党成了当年的风尚,我与二十几位知名知识分子同时入党,新华社还发了消息。在上海复旦大学、西安交大、北京广播学院等高校,只要是邀请我去讲话,我都大声疾呼:"凡是希望改变中国的有志之士,都要争取加入共产党!因为只有你入了共产党才具有改变中国的位能和势能。中国的民主将从党内民主开始起步!"
"中国的民主将从党内民主开始起步",这话今天已经证实。20多年过去了,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已经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不仅知识分子在党内已占多数,市场经济中的主力军-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也大批入党,这是一个根本性的改变,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有"自我改造"的大无畏的勇气。珍视生命、人权和自由这些人类基本的价值观,已经逐渐替代了那些看起来颇为吸引人而实际上是反科学的空洞理想。人们需要理想,但必须是符合科学规律的理想。
但是,怎样在新的社会形态上重新收拾已被摧残殆尽的传统文化,吸纳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建构适合于我们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在全社会营造符合时代潮流的人文精神,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同时,社会阶层又以另一种形式出现,而且表现的十分鲜明和突出;一种隐性的"身份"和"成分"的区别业已形成。我们怎样在阶层之间建立一种完全开放性的机制,并能在体制上、而不是再用空洞的说教来防止执政党不会变成新的特权阶层,在制度上保证"不分阶层、不分出身、不分财产,在人民中间挑选优秀人物"进入领导集团,并能把无德、无能、又无耻的官员及时罢免撤换,还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
"风起于青苹之末",30年前的思想解放风暴其实起始于人的解放。马克思说的"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自身才得以解放",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决不是再用暴力手段去"解放"其它人;"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决不是要永远保持自己"无产"的地位,而是要通过种种经济形式包括股份制,使自身及所有人都"有产" (共产主义"是在更高的形式上恢复个人所有制"-马克思)。黑格尔早就说过,"人权,说到底就是财产权。"只有全体人民都"有产",人民才能普遍地享受人权和尊严。所以,"共同富裕"才是我们应为之奋斗的目标而在中国几亿农民尚未取得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我们还任重道远。
刘晓波:胡温政权的画饼民主
星期一 三月 03, 2008 8:07 pm
近两年来,谈“民主”和“政治改革”似乎变成中共官员的时髦,胡锦涛在报告中谈,温家宝在《人民日报》发文时谈,智囊们不断地谈,似乎政治民主化已经变成党内共识。比如,俞可平的短文《民主是个好东西》风行一时,一些智囊们反复论证“用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的可行性。以至于,境外的星岛环球网(www.singtaonet.com)在2007年1月15日还发表了《胡温比知识界更早谈民主》的评论。
近半年来,随着十七大的结束和十一届人大和政协会议的到来,政治改革更成为热门话题。广东省新任省委书记汪洋发起新一轮思想解放,中央党校推出“政改报告”,将中国政治改革分为三个阶段。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等人出版了《攻坚:十七大后中国政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一书,提出了政改“三步走”方案。中央党校校副校长李君如屡屡高调谈民主,他说:“中国将进一步推进各个层次的民主,包括人大、政协、党内和基层民主。”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把大部制的行政改革方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全会公报也以很大的篇幅谈政治改革。
的确,中国改革已经走到了新的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引发国内外的高度关注。一方面,政治制度的落伍和三十年跛足改革的弊端日益凸显,加上奥运年里全世界媒体聚焦中国,让中共决策层不得不玩几招政治改革的花拳绣腿。另一方面,民间权利意识觉醒,民间维权活动此起彼伏,党内多元化政见频繁表达,网络民间力量日益壮大,遂使邓小平的“不争论”被又一轮改革大讨论所取代,党内外要求政治改革的呼声不断高涨。
然而,六四后的中共决策层仍然固守只改经济而不改政治的邓小平模式,企图用行政改革代替政治改革,江朱政权玩的是精简机构,胡温政权玩的是大部制。至于政治改革或民主化,中共决策层为了安抚党内外不断高涨的政改要求,仅仅用空喊政改或民主的口号提供“画饼”,但决不会进行动真格的政改,甚至连不会影响到政治稳定大格局的局部性改革都没有。
胡温政权如果真有政改的诚意,根本不必大声疾呼或大刀阔斧,而只从以下三个微观的局部的层面入手,就能切切实实地推动政治改革进程。
一,政治改革可以从改善人权保障制度入手
如果胡温真要进行政治改革,可以先从低风险的改善人权入手,在今年的十一届人大会议上,起码可以做二件事。
首先,废除一项废除臭名昭著的恶法——劳教制度。劳教制度的邪恶乃千夫所指,也与中国宪法、立法法相抵触。六四后的十八年来,中国民间力量、党内开明派和国际主流社会一直在合力推动废除这一恶法。2007年12月4日,茅于轼、贺卫方等69位公民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废除已经实施五十年的劳动教养,此次人大何不顺应民意加以废除。
其次,批准一项联合国人权公约。众所周知,江泽民政权在1998年签署了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至今仍然没有得到中共人大的批准。今年,既是签署此公约十周年,又是中国奥运年,的确是批准这一最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的好时机。
如果胡温能够作出上述二项有助于人权改善的改革,奥运年里的中国政府形象将得到大幅度提升。即便二项无法全部做到,只要完成其中的一项,也可以算作动真格的政治改革。
二,政治改革从回归十三大起点入手
如果胡温政权真要进行政治改革,只要回到1987年中共十三大的起点即可。当年,赵紫阳报告已经提出七项政治改革措施,其中的基层民主、政企分离、党政分离和建立民主与法制秩序尤为重要。十三大后,赵紫阳从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入手,把党政分开放在政治改革的第一位,意在改变权力集中在党委、党委权力集中在书记的一言堂体制,进而改变“以党治国”和“党权高于一切”的政治制度。
赵紫阳推动的党政分开的具体措施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转变党对国家的领导方式,划清党权和政权的各自职能,理顺党组织与国家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2,实行党政分开就要明确中央、地方和基层所应采取的不同方式,先从中央和地方做起,之后扩展到基层;3,调整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撤销各级党委中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和常委,撤销党委机关中与政府机构重迭对口的部门,撤销政府各部委的党组,党的纪检机构只管党纪而不管法纪和政纪。
回归十三大的政治改革路线,既具有党内合法性和改革连续性,又能赢得党内外和国际主流社会的广泛支持,是政治风险很低的改革措施。
三,从改革人大代表比例结构入手
如果胡温真要进行政治改革,人大制度改革也是风险很小的切入点,其中,改革人大代表比例结构的政治风险又是小之又小。
首先,通过降低党政官员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逐步改变现行的“议政合一”的体制。众所周知,在党权至上的体制下,在宪法上被定义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人民代表大会”,实质上是党权操控的“官员代表大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官员占据了人大代表的大头。近年来,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和官员比例又有大幅度上升,而非党员和工农的比例大幅度下降。截至第十一届人大,仅占总人口的二十分之一的7000多万党员,在人大代表中所占比例却高达70%以上,这些党员代表的身份构成又大多是各级官员;而占总人口80%以上的工农,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已经降到19%。
所以,如要改革党权至上的现行体制,就必须在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上动真格的,大幅度消减中共官员及党员所占比例,最多不得超过30%。如果一次会议做不到,哪怕是逐渐降低这个比例,也能显示出胡温政改的诚意。否则的话,人民代表大会将继续是变相的党代会和官代会。
其次,通过改革不平等的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制度,逐步改变严重歧视弱势群体的现状。今年人大代表中,出现了三位农民工代表,被媒体热炒为代表全国1.5亿农民工的 “政治新星”。但三位农民工代表的出现,不过是装饰性的点缀,并不能改变城乡代表比例、中心边缘代表比例严重不平等的现状。迄今为止的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占全国总人口70%的农民和30%的城镇市民,所占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的比例却形成了本末倒置的25%和75%,即每96万农民中才产生一位代表,而每26万城镇人口中就有一位代表。地区间名额分配的歧视也很明显,如北京、上海和天津的代表比例最高,而河南、河北、甘肃等12个省的代表比例则偏低。
这样的代表名额分配制度,严重违反了中国宪法的平等对待原则,所以早就应该进行改革,通过大幅度提高弱势群体和边缘地区的代表比例,来纠正人大制度的歧视性。否则的话,人民代表大会将继续沦为“强势阶层俱乐部”。
近些年的两会期间,要求降低人大代表中党政官员比例的呼声,改变歧视性的代表名额分配制度的建言,不但来自体制外民间,而且来自一些敢言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而胡温中央非但不予理会,反而加强党权对人大的控制。在胡温上台前,党权对地方人大的控制逐步放松,省委书记兼人大主任的比例逐渐降低。但胡温上台后,“省委书记兼人大主任”的旧体制逐渐恢复。在十一届地方人大的换届中,除了四个直辖市和少数省份(大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出任党委书记的省市)之外,其他二十四个省份的人大主任皆由省委书记兼任。更过分的是,党权对地方政协的控制也在同步加强,许多省份的政协主席由省委专职副书记兼任。
四,言行背离是中共统治的常态
中共统治的常态是言行背离,现政权也不例外。胡温执政五年来,一面频繁地作亲民秀和政治开明秀,一面从不进行实质性的政治改革,从不放松对民间的民主诉求的打压。起码,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到现政权进行政治改革的诚意,因为胡温政权没有任何动真格的政改举动,甚至连不会影响到政治稳定大格局的局部性改革都没有。所以,无论大陆媒体把“政治改革”的议题炒得多么红火,但现实中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仍然裹足不前。
民主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特别是当民主化已经成为普世政治常识的今天,由专制向民主的转型,已经不需要多少理论解释,只需要切切实实的行动。在这点上,改革以来的大陆,官民的表现完全不同。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早已在民间启动,民间为此前赴后继,作出了诸多努力,也付出了巨大代价。而官方说了太多的民主,却看不到切实的行动。所以,官方如要启动政治民主化进程,与其高调赞民主,不如低调做民主,哪怕是一点一滴地做,也比入云霄的高调令人信服。
民主要说,更要做,而光说不做,就是“画饼”。
近半年来,随着十七大的结束和十一届人大和政协会议的到来,政治改革更成为热门话题。广东省新任省委书记汪洋发起新一轮思想解放,中央党校推出“政改报告”,将中国政治改革分为三个阶段。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等人出版了《攻坚:十七大后中国政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一书,提出了政改“三步走”方案。中央党校校副校长李君如屡屡高调谈民主,他说:“中国将进一步推进各个层次的民主,包括人大、政协、党内和基层民主。”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把大部制的行政改革方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全会公报也以很大的篇幅谈政治改革。
的确,中国改革已经走到了新的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引发国内外的高度关注。一方面,政治制度的落伍和三十年跛足改革的弊端日益凸显,加上奥运年里全世界媒体聚焦中国,让中共决策层不得不玩几招政治改革的花拳绣腿。另一方面,民间权利意识觉醒,民间维权活动此起彼伏,党内多元化政见频繁表达,网络民间力量日益壮大,遂使邓小平的“不争论”被又一轮改革大讨论所取代,党内外要求政治改革的呼声不断高涨。
然而,六四后的中共决策层仍然固守只改经济而不改政治的邓小平模式,企图用行政改革代替政治改革,江朱政权玩的是精简机构,胡温政权玩的是大部制。至于政治改革或民主化,中共决策层为了安抚党内外不断高涨的政改要求,仅仅用空喊政改或民主的口号提供“画饼”,但决不会进行动真格的政改,甚至连不会影响到政治稳定大格局的局部性改革都没有。
胡温政权如果真有政改的诚意,根本不必大声疾呼或大刀阔斧,而只从以下三个微观的局部的层面入手,就能切切实实地推动政治改革进程。
一,政治改革可以从改善人权保障制度入手
如果胡温真要进行政治改革,可以先从低风险的改善人权入手,在今年的十一届人大会议上,起码可以做二件事。
首先,废除一项废除臭名昭著的恶法——劳教制度。劳教制度的邪恶乃千夫所指,也与中国宪法、立法法相抵触。六四后的十八年来,中国民间力量、党内开明派和国际主流社会一直在合力推动废除这一恶法。2007年12月4日,茅于轼、贺卫方等69位公民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废除已经实施五十年的劳动教养,此次人大何不顺应民意加以废除。
其次,批准一项联合国人权公约。众所周知,江泽民政权在1998年签署了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至今仍然没有得到中共人大的批准。今年,既是签署此公约十周年,又是中国奥运年,的确是批准这一最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的好时机。
如果胡温能够作出上述二项有助于人权改善的改革,奥运年里的中国政府形象将得到大幅度提升。即便二项无法全部做到,只要完成其中的一项,也可以算作动真格的政治改革。
二,政治改革从回归十三大起点入手
如果胡温政权真要进行政治改革,只要回到1987年中共十三大的起点即可。当年,赵紫阳报告已经提出七项政治改革措施,其中的基层民主、政企分离、党政分离和建立民主与法制秩序尤为重要。十三大后,赵紫阳从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入手,把党政分开放在政治改革的第一位,意在改变权力集中在党委、党委权力集中在书记的一言堂体制,进而改变“以党治国”和“党权高于一切”的政治制度。
赵紫阳推动的党政分开的具体措施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转变党对国家的领导方式,划清党权和政权的各自职能,理顺党组织与国家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2,实行党政分开就要明确中央、地方和基层所应采取的不同方式,先从中央和地方做起,之后扩展到基层;3,调整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撤销各级党委中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和常委,撤销党委机关中与政府机构重迭对口的部门,撤销政府各部委的党组,党的纪检机构只管党纪而不管法纪和政纪。
回归十三大的政治改革路线,既具有党内合法性和改革连续性,又能赢得党内外和国际主流社会的广泛支持,是政治风险很低的改革措施。
三,从改革人大代表比例结构入手
如果胡温真要进行政治改革,人大制度改革也是风险很小的切入点,其中,改革人大代表比例结构的政治风险又是小之又小。
首先,通过降低党政官员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逐步改变现行的“议政合一”的体制。众所周知,在党权至上的体制下,在宪法上被定义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人民代表大会”,实质上是党权操控的“官员代表大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官员占据了人大代表的大头。近年来,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和官员比例又有大幅度上升,而非党员和工农的比例大幅度下降。截至第十一届人大,仅占总人口的二十分之一的7000多万党员,在人大代表中所占比例却高达70%以上,这些党员代表的身份构成又大多是各级官员;而占总人口80%以上的工农,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已经降到19%。
所以,如要改革党权至上的现行体制,就必须在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上动真格的,大幅度消减中共官员及党员所占比例,最多不得超过30%。如果一次会议做不到,哪怕是逐渐降低这个比例,也能显示出胡温政改的诚意。否则的话,人民代表大会将继续是变相的党代会和官代会。
其次,通过改革不平等的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制度,逐步改变严重歧视弱势群体的现状。今年人大代表中,出现了三位农民工代表,被媒体热炒为代表全国1.5亿农民工的 “政治新星”。但三位农民工代表的出现,不过是装饰性的点缀,并不能改变城乡代表比例、中心边缘代表比例严重不平等的现状。迄今为止的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占全国总人口70%的农民和30%的城镇市民,所占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的比例却形成了本末倒置的25%和75%,即每96万农民中才产生一位代表,而每26万城镇人口中就有一位代表。地区间名额分配的歧视也很明显,如北京、上海和天津的代表比例最高,而河南、河北、甘肃等12个省的代表比例则偏低。
这样的代表名额分配制度,严重违反了中国宪法的平等对待原则,所以早就应该进行改革,通过大幅度提高弱势群体和边缘地区的代表比例,来纠正人大制度的歧视性。否则的话,人民代表大会将继续沦为“强势阶层俱乐部”。
近些年的两会期间,要求降低人大代表中党政官员比例的呼声,改变歧视性的代表名额分配制度的建言,不但来自体制外民间,而且来自一些敢言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而胡温中央非但不予理会,反而加强党权对人大的控制。在胡温上台前,党权对地方人大的控制逐步放松,省委书记兼人大主任的比例逐渐降低。但胡温上台后,“省委书记兼人大主任”的旧体制逐渐恢复。在十一届地方人大的换届中,除了四个直辖市和少数省份(大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出任党委书记的省市)之外,其他二十四个省份的人大主任皆由省委书记兼任。更过分的是,党权对地方政协的控制也在同步加强,许多省份的政协主席由省委专职副书记兼任。
四,言行背离是中共统治的常态
中共统治的常态是言行背离,现政权也不例外。胡温执政五年来,一面频繁地作亲民秀和政治开明秀,一面从不进行实质性的政治改革,从不放松对民间的民主诉求的打压。起码,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到现政权进行政治改革的诚意,因为胡温政权没有任何动真格的政改举动,甚至连不会影响到政治稳定大格局的局部性改革都没有。所以,无论大陆媒体把“政治改革”的议题炒得多么红火,但现实中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仍然裹足不前。
民主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特别是当民主化已经成为普世政治常识的今天,由专制向民主的转型,已经不需要多少理论解释,只需要切切实实的行动。在这点上,改革以来的大陆,官民的表现完全不同。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早已在民间启动,民间为此前赴后继,作出了诸多努力,也付出了巨大代价。而官方说了太多的民主,却看不到切实的行动。所以,官方如要启动政治民主化进程,与其高调赞民主,不如低调做民主,哪怕是一点一滴地做,也比入云霄的高调令人信服。
民主要说,更要做,而光说不做,就是“画饼”。
文革离我们到底有多远/刘放
星期一 三月 03, 2008 8:06 pm
一
“文革”已过去三十多个年头。不少文革当事人都已逝去。且别说巴金这些老人,就是当年的红卫兵小将,也多已两鬓染霜,开始步入老年了。时下的中国,人们对此似乎都已淡忘。那些血雨腥风,那些惨绝人寰的杀戮,都隋历史而去,都隋风而逝。
历史是什么?严格的意义讲,过去了的就是历史,昨天也就成为历史。而历史就有可能被遗忘,被歪曲,被误读。
不久前与友人聚会,谈话中有人偶尔提到中国的“地富反坏右”。席间有一国内出来的年轻硕士研究生,很诧异地问:“什么叫地富反坏右?”
我们更感诧异,简直就是震惊了。只得详细向他解释了一番。
可以想象的是,以后中国的年轻人,将完完全全忘却这些历史。一个硕士研究生不知道地富反坏右为何物,那么其他层次,其他群体的年轻人也就可想而知了。我不是说全部,而是说相当多的年轻人,将不知文革为何物,将不再知道这些真实历史。
从这样看来,文革离我们已经相当遥远,遥远得象是一万年前发生过的事。对于那些被彻底忘记、一无所知的事来说,一年或是一万年前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与忘却伴随的是对文革的曲解、误读。这种曲解误读比忘却更荒唐更可怕。
前一阵子,香港特首曾荫权先生在接受电视采访时说,中国文化大革命是民主过了头,所以产生悲剧。曾特首算来也是五十开外的人了,对中国的文革也不可能一点都不了解。文革是民主吗?当年的香江时时漂来偷渡者的死尸,香港报纸也大量报道文革打人杀人的新闻。著名音乐家马思聪等就是假道香港出逃的。特首的无知固然可笑。但以此来抵制香港的民主进程,就不能不令人警醒。忘却并非只是忘却那么简单。
对文革的遗忘,已不是个别人的遗忘,差不多已是整个民族的集体遗忘。也不是个别人糊涂,而是整体的糊涂。
甚至有些维权人士,追求民主的作家、知识分子也把文革当作人权、民主的象征。如中国作家田忠国在声援郭泉先生的公开信中写道:
回顾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史,自毛泽东始,方才开创了无产阶级人权,从那时起,结束了大多数人没有人权的历史。但建国后的事实证明,旧的政权虽然消失,但新的政权结构却不断催生官僚体系,加之人们思想观念的政权概念还深深的存在人们思想与行为之中。
正是基于"周期律"的考虑,毛泽东为防止中国再次出现庞大的官僚帝国,他以深隧的历史目光,以穿越古今未来的历史目光,亲手打碎了他亲手缔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了"造反有理"的口号,再一次向官僚体制宣战。
“造反有理”四个字的核心不是别的,而是人民的人权以政治文本的方式确立下来,虽然今天看那种方式确实有缺失之处,比如说社会引发的动荡,给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具有法律的长效机制等等,但他却为确保人民的人权做出了杰出贡献。
这真让那些亲身经历过文革的人,那些受过残害的幸存者们欲哭无泪。
事实恰恰相反,文革是人类史上对人权、人性最残酷的践踏和破坏,是最惨无人道的一段历史。资料显示,文革中被打死杀死的民众和知识分子就有数百万人,直接受到人身迫害和心灵创伤的则超过一亿人。而几乎每一个人都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中。只要翻翻粉碎“四人帮”后那几年的官方报纸,就能看到大量的相关资料。其中有个词语是当时报刊上使用频率很高的,那就是将十年文革称之为“封建法西斯专政”。文革的罪恶罄竹难书,文革的苦难不堪回首,那是人间地狱,是黑暗的悲惨世界。
田忠国先生是个年轻作家,或许他真的是不知道事实真相。而另一个文化名人、中年(老年?)作家周国平先生的文章,则是对文革的另一种忘却和曲解。周先生痛心疾首地列举了目前中国社会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的现实,然后分析产生这些恶果的根源,矛头直指中国的儒家文化。
周先生完全忘记了中国经历过文革这回事,直接将现在的社会现实连接到过去的历史中,把罪恶栽赃到儒家文化身上。
我们都知道,中华民族本是善良、温顺乃至有点懦弱的民族。儒家文化确是弊端多多。但儒家文化纵有千般不是,却绝不是狼的文化,很不具攻击性。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对人民有时的确很残酷,而这恰恰是他们违背了儒家仁义道德所至。
正是文革(以及之前十数年的各种运动)彻底摧毁了中华传统文化,破坏了中华民族的道德体系,断了中华精神的脊梁骨,扭曲了民族之魂。文革中那种学生杀老师、儿子斗父亲、妻子揭丈夫的行为绝对与儒家思想沾不上边。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传统道德彻底摧毁,其后果将难于估计。如今许多人都在担忧民族的整体道德素质,担忧民族的未来。
在这种环境土壤中,再难产生灿烂的思想,辉煌的艺术,难于出现思想文化艺术大家。
文革将遗害千秋万代。
现在中国社会的种种乱象,其根源盖出于此。
当然也有许多的人将现在的社会问题的根源归结于改革开放,认为是市场经济或者说是资本主义经济造成。这是另一种误解。道理很简单,许多国家都经历过经济腾飞、社会转型,但都没有出现中国社会那样的道德沦丧。
没有找出道德沦丧的真正罪魁,也就是开脱了文革的罪责。
二
当三十年前文革结束,“四人帮”被送上历史审判台,许多人击掌欢呼的同时,都曾充满信心地预言:经历了这场炼狱的考验,中国人民再也不会重蹈文革覆辙了。
鲁迅先生认为,我们是一个容易忘记的民族。但要真是能将旧事忘去,象喝了孟婆汤那样新生,人人单纯如处子,倒也不错。中国若是从此一帆风顺,歌舞升平,直到永远,那也谢天谢地。
问题是人类不可能割断历史,不可能割断文化。
就算痛苦可以忘却,而罪恶却象毒瘤,其基因会遗传下来,继续为害人类。
很明显,人们忘记的只是文革的苦难,忘记文革对中华民族近乎覆灭的悲剧。没有人去记取惨痛教训。
现在看来,非常不幸,文革这场历史瘟疫并未让我们民族产生免疫的抗体。
打开网络,随意搜索一下,就不难找到一些歌颂红太阳、为文革翻案叫好的文章和网站。有些文章更公然为“四人帮”鸣冤叫屈。查看网民留言,文革式语言隋处可见。许多粪青们不断叫嚷要“再来一次文革!”
在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90年校庆“评选”“知名校友”的活动中,校方将宋彬彬圈定为“知名校友”; 在9月9日的庆祝大会上把宋彬彬的大型展板竖立在学校大操场上;并将毛泽东接见宋彬彬的照片和受难者卞仲耘的照片一并刊登在《校史》和《图志》中。而我们知道,当年毛泽东接见宋彬彬的背景,正是红卫兵运动如火如荼,打人杀人成风的时候。毛接见宋彬彬的行为本身,以及宋给毛戴上红卫兵袖章,毛对宋说的那句“要武嘛!”的最高指示,都对当时的红卫兵运动起到推波助澜的功用,从而掀开了更血腥的一页历史。
在中国城乡,以“毛泽东”为卖点的酒馆、饭店隋处可见。这些餐馆除推出一些据说是毛泽东喜欢吃的菜肴如红烧肉、猪肘子等,其陈设、装饰都充满文革味,墙上挂的是毛泽东画像,涂着文革标语或毛语录。连餐馆服务员也穿着红卫兵服装,臂戴红袖章。
有些新开张的企业、商场也以类似的方式扩大宣传,招徕顾客,雇来一帮人穿着红卫兵服装大跳“忠字舞”,唱语录歌。
据说还有一些企业,如海尔集团、南街村等,每天唱《东方红》、《大海航行靠舵手》,念毛语录,学《老三篇》,俨然仍在文革之中。
人们已经彻底忘记这些行为的罪恶本质,忘记了这些曾经差点摧毁了我们民族的荒诞行径。
当然这些只是民间行为。然而官方也不甘落后。
教育部最近已将文革期间的京剧“样板戏”编入中小学音乐教材,今后这些中小学生都要唱京剧样板戏了。当然这些戏剧本身并不一定有多么坏(三突出这类东西完全可以放在学术范围内去讨论),但当年江青通过样板戏对民众强行灌输某种意识形态,几乎达至疯狂的程度。无疑它作为一种强烈的政治符号,已给当年受害者带来无法磨灭的痛苦记忆。将样板戏编入教材,是对文革的一种变相肯定。也是对历史的绝大讽刺。
不久前,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顾问马宾为首的一些老干部给中央领导人写信,批评现在的领导人“抛弃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背叛了无产阶级专政。”公然为文革翻案。这些极左派们把马宾的文章、讲话汇集成一本小册子,在网上炒作,叫嚣要“彻底为毛主席、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等人平反昭雪。”
去年,社会上出现了《十七位老部长、老同志建言十七大》的公开信,接着又出现《170名老革命对党的十七大的献言书》,这些老干部联署签名给中共中央领导人的信也是公然指责改革开放,否定结束文革以来的改革政策,直接点名邓小平。这些人认为现在执行的是一条错误的理论和错误的思想为指导思想的错误路线。他们呼吁共产党猛然醒悟,真正回到马列毛的革命路线的立场上来。
这当然也可以理解为言论自由、时代民主的象征。但鼓吹歌颂邪恶,即便是再民主自由的社会也不会被容许――为道德所不容,为人性所不容。在西方社会,一旦出现歪曲历史为纳粹辩护的言论,马上会为千夫所指,人神共憎。
而在中国这场跛足的改革中,由于社会不公,贫富悬殊,贪污腐败,产生严重社会问题。那些利益受到伤害的社会边缘群体,对这些老干部的观点都持认同态度。这些群体对社会不满,又缺乏资讯,思想封闭,极容易被误导,将解决问题的出路寄托在回归专制时代。所以,这些老干部并非是孤立的个别人,他们代表了社会上某些群体的思想和立场。这些人与政界、学术界的极左派们,及网上那些叫嚣为文革翻案的粪青遥相呼应,已经成为潜在的社会危机,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新阻力和新障碍。
无疑,清算文革、全面评价文革已失去了最好的时机。
而社会之所以出现如此大的迷误,其根源就在于对文革进行彻底清算的阙如,没有将文革的真实历史曝光,而是刻意掩盖、歪曲。
从这样看来,文革并未离开我们,而是离我们越来越近了。甚至有人断言,若再来一次文革(当然名称不一定叫文革)那样的动乱,许多人仍会疯狂投入,造成的危害将更难于想象,中华民族将有可能万劫不复。
因为,如今已经不存在文革前那样的道德基础。也不再有毛泽东那样的操控权威。如果说当年文革红卫兵盲目崇尚所谓的革命理想,那么新的文革将会是一场没有任何约束的破坏和劫掠。而我们的资源、环境、人口都接近极限,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文革这样一场浩劫,尚不能警醒我们的民族,也只能“哀之复哀之”了。
三
人类可以将有些动物如狗、马甚至猛兽成功训化。但可悲的是人类本身也极容易被驯化。只是时间要稍长些罢了。
人类对事物的认识认知,是很容易被误导的。在特定环境下,连是非、美丑都可以扭曲或颠倒过来。而某种观念一旦形成,成为一种文化,成为理所当然,成为政治正确,白也就变成黑,鹿也就变成马,很难再纠正过来。如此几十年下来,一代人长大了,两代人长大了,他们根本就无从知道事实真相。
“汉人学得鲜卑语,高踞城头骂汉人。”在历史上,这样可怜又可悲的事例是很多的。以清代为例,清兵入主中原时,强迫汉人削前发,留辫子。汉民们哭天抹地,许多强悍者情愿留发不留头,慷慨就义。两百多年后辛亥革命,同是汉人,也有许多人哭天抹地――事情刚好相反,这回却是死活不肯剪辫子。他们已把正、反及是非黑白颠倒了。而对“扬州十日”、“嘉庆三日”这样的种族灭绝大屠杀,再没有人去记起、清算。
历史可以很轻易地将血迹抹去,是非也可以完全颠倒过来。
去年,一些在新西兰的中国留学生发现梅西大学校刊封面出现毛泽东身着女装画像,认为是“污辱我们的伟大领袖”,提出抗议,游行示威,差点酿成外交风波。
而在韩国就读的中国小留学生,看见韩国龙仁市一宠物店装饰的天安门图片中间挂着小狗照片,引起他们的愤怒,告到中国驻韩国使领馆。最终,由中国外交部发出抗议,这个宠物店的老板不得不将“狗头像”撤下来。
最近,法国雪铁龙汽车公司在西班牙《国家报》刊出的广告中,也有一个表情不佳的毛泽东像,同样有人认为是污辱了中国人的形象,引起轩然大波。
这里抛开这种畸形的民族主义不说。最根本的问题是青少年们对毛泽东、对文革完全不了解。经过几十年的“培养教育”,毛泽东在这些新新人类中重新成为英雄偶像,重新成为神。
不久前有朋友举家出国旅游。他们十六、七岁的孩子跟我大谈毛泽东的伟大功绩。说没有毛泽东,就不会有今天的好日子。我只是淡淡地告诉他,如果毛泽东健在,象他们家那样“先富起来”的人,首先就会被列为专政对象。我并没有更多的告诉孩子,毛泽东杀了多少人,有多少人在文革中受到精神或肉体折磨。
孩子惊愕地看看他的父母,父母默默地点了点头。孩子迷惑了。
这能怪孩子吗?在中国官方宣传中,早已隐去文革、反右、土改、镇反这些血腥残暴,非人性的真实历史。当局并将文革、反右等设为禁区,严禁人们研究讨论。对青少年思想成长有直接影响的教科书更是要么提都不提,要么完全篡改。而另一方面,则对迫害者继续歌功颂德,把狼指作羊,将恶魔当菩萨来拜。倘若我们是孩子,我们也一样会上当。
而据说,春节期间,每天都有上万人冒着风雪到韶山毛故居进香朝拜,其中许多人是驾着私家车前去的。想想是很幽默的。如果毛泽东仍在,这些有车族首先就是他的革命对象,这些人受到残酷斗争、没收财产是毫无疑问的,而且将死无葬身之地。看看当年的地主、资本家,有几个能拥有汽车的?这样简单的道理,竟然无人醒悟。
也有一些地方的农民,忘记了毛时代饿死那么多人的惨剧,改革开放后吃饱了肚子,就建起毛泽东庙,烧香膜拜,说是感谢毛主席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这真教人哭笑不得。
更有甚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萧延中,竟写文章、上电视为毛的杀人历史巧言辩护。搬出西方学者的什么理论,给毛的杀人作心理分析。他的那篇一万四千字 的《试论毛泽东"革命牺牲"的政治学》,透过晦涩玄奥的学术词令,把毛号召人民作无私的牺牲,美化为“革命的永生”。将毛的杀人行为说成是“深沉的动力,崇高的道德了”。胡说毛“这位征服死亡的英雄已成为中国永世长存的象征”。
这种公开颂扬杀戮,为杀人者唱赞歌的知识分子,让人毛骨悚然。新的张春桥、姚文元们已呼之欲出。
文革与毛泽东是紧紧连在一起的。毛本人也认为,他一生做了两件事,一是建立新中国,二是搞了文化大革命。虽不能将文革看成纯粹是毛的个人行为,但文革在事实上是毛泽东个人意志个人行为的体现,是他一手策划、领导、发动和实施的。这是独裁专制体制所决定的。文革自始至终贯串着毛的思想,毛的路线,乃至毛的个人性格、品德特征。
因此,要否定文革,就必须否定毛。任何对毛肯定而对文革的否定,都是自相矛盾的,荒诞的,是一种悖论。真正想全面评价文革就必须全面评价毛,要全面清算文革罪恶就无法回避毛。
同时,所谓的“文革十年”,也并非是孤立的,文革与此前十七年是一脉相承,不可分离的。反右、大跃进、土改,都是一根藤上的一串瓜,因此只清算文革不清算前十七年同样是自相矛盾的,不能成立的。
而全面评价毛,全面评价文革及前十七年,就无法回避体制,无法回避意识形态。牵一发动全身,打墙也是动土,挖薯藤就会连带挖出最大的薯块来。
这也就是为什么执政当局、几任核心不敢清算文革的原因。
所以,除非全面启动政治改革,走向宪政民主,否则全面评价文革,清算文革就无异缘木求鱼。
也只有民主宪政的社会,才能遏制产生文革那样的动乱。
四
当然,在意识形态上仍认同毛和他的思想的,毕竟属少数人。更多的民众则是一种麻木。人们都在朝钱看,追求物质享受。或只是为衣食忙,为稻粮谋。生活忙忙碌碌,人生奔奔波波。没有人愿意去记住这些痛苦经历。年轻人则享乐今朝,生活有太多的选择与诱惑,他们更不愿去背这些历史包袱。
应该说这并非完全不可理解。
但是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不能如此浑浑噩噩,就必须还历史以真实本来面目。没有科学的历史观,就难于有科学的发展观。
古时司马迁以一人残疾之力,用竹简记述了真实的历史。难道我们资讯时代社会,连竹简记事时代都不如吗?我们愧对祖宗也对不起后人。
首先,忘记这些,对受难者不公。文革中造成数百万人死亡,数以千万计的人们遭受迫害。冤有头,债有主,如果不能彻底清算文革,历史变成一笔糊涂账,何以对得起那些蒙难的冤魂?
其次,是非不清,善恶莫辨,何以正本清源,重建民族的文化道德体系?既然文化道德体系是在文革中被摧毁、破坏,就有必要从清算文革开始,该批判的批判,该反思的反思,该忏悔的忏悔,一点一点地恢复传统,重新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诚信,构建和谐、宽容、仁爱的道德体系。
最后,也是极其重要的,就是只有对文革彻底清算,深刻认识到文革的危害,才有可能使全民族大彻大悟,不再重蹈文革这样的复辙。
在文革结束后,受害最深的广大知识分子也曾对文革作出强烈控诉,大声疾呼过对文革的清算。例如巴金也提出过要建立文革博物馆。但很快被当局软硬兼施加以制止。紧接着的经济、物欲狂潮吞噬了人们的良知,再无人去记起文革。算起来,只有少数的人没有放弃,例如身在海外的一个弱女子王友琴,就象精卫填海那样仍在坚持着收集文革罪证。
当然,文学界也仍有不少人没有放弃对文革的揭露。大量小说、纪实文学对文革,及文革之前社会真相的揭露批判还是相当深刻相当尖锐的。而面对铺天盖地的出版物,当局的查禁毕竟已力不从心。就连被人喻为优秀军事小说的《亮剑》,她的真正主题其实也是对文革及产生这种悲剧的社会基础作出严肃思考和否定。
但是时代变了。在多元媒体、视象艺术普及的资讯时代,文学本身的边缘化已难于避免。只有极少数的读者仍在关注文学,文学再不可能如八十年代初那样对社会产生强大影响和冲击效应。而希望以文学来担当这一角色本身就属不正常。
无疑,能够承担这一角色的,是国家媒体,是报纸、电视。还有建立起文革纪念馆、博物馆,展开学术研究等。这些媒体宣传和国家主导的软、硬件结构,其权威性及对社会的影响力,远不是文学作品所能代替的。
然而更加重要的,是国家的教科书。每一个公民从小接受教育,直接就从教科书上吸收知识。孩子差不多都是从教科书上完成思想、道德、文化的启蒙,形成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及道德观。
很显然,如果国家媒体隐瞒历史,或歪曲历史事实;如果教科书也是如此,那么培养教育出来的人(俗称喝狼奶长大的),会明白历史事实了解历史真相吗?能分辨是非曲直吗?
因此,如果执政当局不改变这一做法,不让人民了解真实历史,要全面评价文革、清算文革罪恶是根本不可能的。当经历过文革的见证人渐渐离世,这一页血迹斑斑罪恶历史就将被永远掩盖。而当后人的后人读到这页历史,很可能就是象我们现在读清史时看到的那样,“扬州十日”、“嘉庆三日”也只是寥寥数笔带过。
当然更可怕的是,如果再有文革式的动乱,我们这个没有觉醒的民族将何以堪?
文革毕竟是全民族都被卷入了。除了领导者和执政党要负主要责任,许多个人也须深切反思,也须忏悔。回过头来看,我们许多人在文革中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如果国家和执政党没有忏悔,甚至连事实都歪曲隐瞒,在真相都不公开的情况下,让人民忏悔,就有点本末倒置了。只有在公开事实,真相大白,彻底清算的基础上,一般民众才可能有所认识,深切反思,然后才能忏悔。
文革过去三十多年,离我们是那么远。又是那么近。
“文革”已过去三十多个年头。不少文革当事人都已逝去。且别说巴金这些老人,就是当年的红卫兵小将,也多已两鬓染霜,开始步入老年了。时下的中国,人们对此似乎都已淡忘。那些血雨腥风,那些惨绝人寰的杀戮,都隋历史而去,都隋风而逝。
历史是什么?严格的意义讲,过去了的就是历史,昨天也就成为历史。而历史就有可能被遗忘,被歪曲,被误读。
不久前与友人聚会,谈话中有人偶尔提到中国的“地富反坏右”。席间有一国内出来的年轻硕士研究生,很诧异地问:“什么叫地富反坏右?”
我们更感诧异,简直就是震惊了。只得详细向他解释了一番。
可以想象的是,以后中国的年轻人,将完完全全忘却这些历史。一个硕士研究生不知道地富反坏右为何物,那么其他层次,其他群体的年轻人也就可想而知了。我不是说全部,而是说相当多的年轻人,将不知文革为何物,将不再知道这些真实历史。
从这样看来,文革离我们已经相当遥远,遥远得象是一万年前发生过的事。对于那些被彻底忘记、一无所知的事来说,一年或是一万年前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与忘却伴随的是对文革的曲解、误读。这种曲解误读比忘却更荒唐更可怕。
前一阵子,香港特首曾荫权先生在接受电视采访时说,中国文化大革命是民主过了头,所以产生悲剧。曾特首算来也是五十开外的人了,对中国的文革也不可能一点都不了解。文革是民主吗?当年的香江时时漂来偷渡者的死尸,香港报纸也大量报道文革打人杀人的新闻。著名音乐家马思聪等就是假道香港出逃的。特首的无知固然可笑。但以此来抵制香港的民主进程,就不能不令人警醒。忘却并非只是忘却那么简单。
对文革的遗忘,已不是个别人的遗忘,差不多已是整个民族的集体遗忘。也不是个别人糊涂,而是整体的糊涂。
甚至有些维权人士,追求民主的作家、知识分子也把文革当作人权、民主的象征。如中国作家田忠国在声援郭泉先生的公开信中写道:
回顾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史,自毛泽东始,方才开创了无产阶级人权,从那时起,结束了大多数人没有人权的历史。但建国后的事实证明,旧的政权虽然消失,但新的政权结构却不断催生官僚体系,加之人们思想观念的政权概念还深深的存在人们思想与行为之中。
正是基于"周期律"的考虑,毛泽东为防止中国再次出现庞大的官僚帝国,他以深隧的历史目光,以穿越古今未来的历史目光,亲手打碎了他亲手缔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了"造反有理"的口号,再一次向官僚体制宣战。
“造反有理”四个字的核心不是别的,而是人民的人权以政治文本的方式确立下来,虽然今天看那种方式确实有缺失之处,比如说社会引发的动荡,给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具有法律的长效机制等等,但他却为确保人民的人权做出了杰出贡献。
这真让那些亲身经历过文革的人,那些受过残害的幸存者们欲哭无泪。
事实恰恰相反,文革是人类史上对人权、人性最残酷的践踏和破坏,是最惨无人道的一段历史。资料显示,文革中被打死杀死的民众和知识分子就有数百万人,直接受到人身迫害和心灵创伤的则超过一亿人。而几乎每一个人都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中。只要翻翻粉碎“四人帮”后那几年的官方报纸,就能看到大量的相关资料。其中有个词语是当时报刊上使用频率很高的,那就是将十年文革称之为“封建法西斯专政”。文革的罪恶罄竹难书,文革的苦难不堪回首,那是人间地狱,是黑暗的悲惨世界。
田忠国先生是个年轻作家,或许他真的是不知道事实真相。而另一个文化名人、中年(老年?)作家周国平先生的文章,则是对文革的另一种忘却和曲解。周先生痛心疾首地列举了目前中国社会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的现实,然后分析产生这些恶果的根源,矛头直指中国的儒家文化。
周先生完全忘记了中国经历过文革这回事,直接将现在的社会现实连接到过去的历史中,把罪恶栽赃到儒家文化身上。
我们都知道,中华民族本是善良、温顺乃至有点懦弱的民族。儒家文化确是弊端多多。但儒家文化纵有千般不是,却绝不是狼的文化,很不具攻击性。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对人民有时的确很残酷,而这恰恰是他们违背了儒家仁义道德所至。
正是文革(以及之前十数年的各种运动)彻底摧毁了中华传统文化,破坏了中华民族的道德体系,断了中华精神的脊梁骨,扭曲了民族之魂。文革中那种学生杀老师、儿子斗父亲、妻子揭丈夫的行为绝对与儒家思想沾不上边。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传统道德彻底摧毁,其后果将难于估计。如今许多人都在担忧民族的整体道德素质,担忧民族的未来。
在这种环境土壤中,再难产生灿烂的思想,辉煌的艺术,难于出现思想文化艺术大家。
文革将遗害千秋万代。
现在中国社会的种种乱象,其根源盖出于此。
当然也有许多的人将现在的社会问题的根源归结于改革开放,认为是市场经济或者说是资本主义经济造成。这是另一种误解。道理很简单,许多国家都经历过经济腾飞、社会转型,但都没有出现中国社会那样的道德沦丧。
没有找出道德沦丧的真正罪魁,也就是开脱了文革的罪责。
二
当三十年前文革结束,“四人帮”被送上历史审判台,许多人击掌欢呼的同时,都曾充满信心地预言:经历了这场炼狱的考验,中国人民再也不会重蹈文革覆辙了。
鲁迅先生认为,我们是一个容易忘记的民族。但要真是能将旧事忘去,象喝了孟婆汤那样新生,人人单纯如处子,倒也不错。中国若是从此一帆风顺,歌舞升平,直到永远,那也谢天谢地。
问题是人类不可能割断历史,不可能割断文化。
就算痛苦可以忘却,而罪恶却象毒瘤,其基因会遗传下来,继续为害人类。
很明显,人们忘记的只是文革的苦难,忘记文革对中华民族近乎覆灭的悲剧。没有人去记取惨痛教训。
现在看来,非常不幸,文革这场历史瘟疫并未让我们民族产生免疫的抗体。
打开网络,随意搜索一下,就不难找到一些歌颂红太阳、为文革翻案叫好的文章和网站。有些文章更公然为“四人帮”鸣冤叫屈。查看网民留言,文革式语言隋处可见。许多粪青们不断叫嚷要“再来一次文革!”
在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90年校庆“评选”“知名校友”的活动中,校方将宋彬彬圈定为“知名校友”; 在9月9日的庆祝大会上把宋彬彬的大型展板竖立在学校大操场上;并将毛泽东接见宋彬彬的照片和受难者卞仲耘的照片一并刊登在《校史》和《图志》中。而我们知道,当年毛泽东接见宋彬彬的背景,正是红卫兵运动如火如荼,打人杀人成风的时候。毛接见宋彬彬的行为本身,以及宋给毛戴上红卫兵袖章,毛对宋说的那句“要武嘛!”的最高指示,都对当时的红卫兵运动起到推波助澜的功用,从而掀开了更血腥的一页历史。
在中国城乡,以“毛泽东”为卖点的酒馆、饭店隋处可见。这些餐馆除推出一些据说是毛泽东喜欢吃的菜肴如红烧肉、猪肘子等,其陈设、装饰都充满文革味,墙上挂的是毛泽东画像,涂着文革标语或毛语录。连餐馆服务员也穿着红卫兵服装,臂戴红袖章。
有些新开张的企业、商场也以类似的方式扩大宣传,招徕顾客,雇来一帮人穿着红卫兵服装大跳“忠字舞”,唱语录歌。
据说还有一些企业,如海尔集团、南街村等,每天唱《东方红》、《大海航行靠舵手》,念毛语录,学《老三篇》,俨然仍在文革之中。
人们已经彻底忘记这些行为的罪恶本质,忘记了这些曾经差点摧毁了我们民族的荒诞行径。
当然这些只是民间行为。然而官方也不甘落后。
教育部最近已将文革期间的京剧“样板戏”编入中小学音乐教材,今后这些中小学生都要唱京剧样板戏了。当然这些戏剧本身并不一定有多么坏(三突出这类东西完全可以放在学术范围内去讨论),但当年江青通过样板戏对民众强行灌输某种意识形态,几乎达至疯狂的程度。无疑它作为一种强烈的政治符号,已给当年受害者带来无法磨灭的痛苦记忆。将样板戏编入教材,是对文革的一种变相肯定。也是对历史的绝大讽刺。
不久前,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顾问马宾为首的一些老干部给中央领导人写信,批评现在的领导人“抛弃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背叛了无产阶级专政。”公然为文革翻案。这些极左派们把马宾的文章、讲话汇集成一本小册子,在网上炒作,叫嚣要“彻底为毛主席、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等人平反昭雪。”
去年,社会上出现了《十七位老部长、老同志建言十七大》的公开信,接着又出现《170名老革命对党的十七大的献言书》,这些老干部联署签名给中共中央领导人的信也是公然指责改革开放,否定结束文革以来的改革政策,直接点名邓小平。这些人认为现在执行的是一条错误的理论和错误的思想为指导思想的错误路线。他们呼吁共产党猛然醒悟,真正回到马列毛的革命路线的立场上来。
这当然也可以理解为言论自由、时代民主的象征。但鼓吹歌颂邪恶,即便是再民主自由的社会也不会被容许――为道德所不容,为人性所不容。在西方社会,一旦出现歪曲历史为纳粹辩护的言论,马上会为千夫所指,人神共憎。
而在中国这场跛足的改革中,由于社会不公,贫富悬殊,贪污腐败,产生严重社会问题。那些利益受到伤害的社会边缘群体,对这些老干部的观点都持认同态度。这些群体对社会不满,又缺乏资讯,思想封闭,极容易被误导,将解决问题的出路寄托在回归专制时代。所以,这些老干部并非是孤立的个别人,他们代表了社会上某些群体的思想和立场。这些人与政界、学术界的极左派们,及网上那些叫嚣为文革翻案的粪青遥相呼应,已经成为潜在的社会危机,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新阻力和新障碍。
无疑,清算文革、全面评价文革已失去了最好的时机。
而社会之所以出现如此大的迷误,其根源就在于对文革进行彻底清算的阙如,没有将文革的真实历史曝光,而是刻意掩盖、歪曲。
从这样看来,文革并未离开我们,而是离我们越来越近了。甚至有人断言,若再来一次文革(当然名称不一定叫文革)那样的动乱,许多人仍会疯狂投入,造成的危害将更难于想象,中华民族将有可能万劫不复。
因为,如今已经不存在文革前那样的道德基础。也不再有毛泽东那样的操控权威。如果说当年文革红卫兵盲目崇尚所谓的革命理想,那么新的文革将会是一场没有任何约束的破坏和劫掠。而我们的资源、环境、人口都接近极限,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文革这样一场浩劫,尚不能警醒我们的民族,也只能“哀之复哀之”了。
三
人类可以将有些动物如狗、马甚至猛兽成功训化。但可悲的是人类本身也极容易被驯化。只是时间要稍长些罢了。
人类对事物的认识认知,是很容易被误导的。在特定环境下,连是非、美丑都可以扭曲或颠倒过来。而某种观念一旦形成,成为一种文化,成为理所当然,成为政治正确,白也就变成黑,鹿也就变成马,很难再纠正过来。如此几十年下来,一代人长大了,两代人长大了,他们根本就无从知道事实真相。
“汉人学得鲜卑语,高踞城头骂汉人。”在历史上,这样可怜又可悲的事例是很多的。以清代为例,清兵入主中原时,强迫汉人削前发,留辫子。汉民们哭天抹地,许多强悍者情愿留发不留头,慷慨就义。两百多年后辛亥革命,同是汉人,也有许多人哭天抹地――事情刚好相反,这回却是死活不肯剪辫子。他们已把正、反及是非黑白颠倒了。而对“扬州十日”、“嘉庆三日”这样的种族灭绝大屠杀,再没有人去记起、清算。
历史可以很轻易地将血迹抹去,是非也可以完全颠倒过来。
去年,一些在新西兰的中国留学生发现梅西大学校刊封面出现毛泽东身着女装画像,认为是“污辱我们的伟大领袖”,提出抗议,游行示威,差点酿成外交风波。
而在韩国就读的中国小留学生,看见韩国龙仁市一宠物店装饰的天安门图片中间挂着小狗照片,引起他们的愤怒,告到中国驻韩国使领馆。最终,由中国外交部发出抗议,这个宠物店的老板不得不将“狗头像”撤下来。
最近,法国雪铁龙汽车公司在西班牙《国家报》刊出的广告中,也有一个表情不佳的毛泽东像,同样有人认为是污辱了中国人的形象,引起轩然大波。
这里抛开这种畸形的民族主义不说。最根本的问题是青少年们对毛泽东、对文革完全不了解。经过几十年的“培养教育”,毛泽东在这些新新人类中重新成为英雄偶像,重新成为神。
不久前有朋友举家出国旅游。他们十六、七岁的孩子跟我大谈毛泽东的伟大功绩。说没有毛泽东,就不会有今天的好日子。我只是淡淡地告诉他,如果毛泽东健在,象他们家那样“先富起来”的人,首先就会被列为专政对象。我并没有更多的告诉孩子,毛泽东杀了多少人,有多少人在文革中受到精神或肉体折磨。
孩子惊愕地看看他的父母,父母默默地点了点头。孩子迷惑了。
这能怪孩子吗?在中国官方宣传中,早已隐去文革、反右、土改、镇反这些血腥残暴,非人性的真实历史。当局并将文革、反右等设为禁区,严禁人们研究讨论。对青少年思想成长有直接影响的教科书更是要么提都不提,要么完全篡改。而另一方面,则对迫害者继续歌功颂德,把狼指作羊,将恶魔当菩萨来拜。倘若我们是孩子,我们也一样会上当。
而据说,春节期间,每天都有上万人冒着风雪到韶山毛故居进香朝拜,其中许多人是驾着私家车前去的。想想是很幽默的。如果毛泽东仍在,这些有车族首先就是他的革命对象,这些人受到残酷斗争、没收财产是毫无疑问的,而且将死无葬身之地。看看当年的地主、资本家,有几个能拥有汽车的?这样简单的道理,竟然无人醒悟。
也有一些地方的农民,忘记了毛时代饿死那么多人的惨剧,改革开放后吃饱了肚子,就建起毛泽东庙,烧香膜拜,说是感谢毛主席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这真教人哭笑不得。
更有甚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萧延中,竟写文章、上电视为毛的杀人历史巧言辩护。搬出西方学者的什么理论,给毛的杀人作心理分析。他的那篇一万四千字 的《试论毛泽东"革命牺牲"的政治学》,透过晦涩玄奥的学术词令,把毛号召人民作无私的牺牲,美化为“革命的永生”。将毛的杀人行为说成是“深沉的动力,崇高的道德了”。胡说毛“这位征服死亡的英雄已成为中国永世长存的象征”。
这种公开颂扬杀戮,为杀人者唱赞歌的知识分子,让人毛骨悚然。新的张春桥、姚文元们已呼之欲出。
文革与毛泽东是紧紧连在一起的。毛本人也认为,他一生做了两件事,一是建立新中国,二是搞了文化大革命。虽不能将文革看成纯粹是毛的个人行为,但文革在事实上是毛泽东个人意志个人行为的体现,是他一手策划、领导、发动和实施的。这是独裁专制体制所决定的。文革自始至终贯串着毛的思想,毛的路线,乃至毛的个人性格、品德特征。
因此,要否定文革,就必须否定毛。任何对毛肯定而对文革的否定,都是自相矛盾的,荒诞的,是一种悖论。真正想全面评价文革就必须全面评价毛,要全面清算文革罪恶就无法回避毛。
同时,所谓的“文革十年”,也并非是孤立的,文革与此前十七年是一脉相承,不可分离的。反右、大跃进、土改,都是一根藤上的一串瓜,因此只清算文革不清算前十七年同样是自相矛盾的,不能成立的。
而全面评价毛,全面评价文革及前十七年,就无法回避体制,无法回避意识形态。牵一发动全身,打墙也是动土,挖薯藤就会连带挖出最大的薯块来。
这也就是为什么执政当局、几任核心不敢清算文革的原因。
所以,除非全面启动政治改革,走向宪政民主,否则全面评价文革,清算文革就无异缘木求鱼。
也只有民主宪政的社会,才能遏制产生文革那样的动乱。
四
当然,在意识形态上仍认同毛和他的思想的,毕竟属少数人。更多的民众则是一种麻木。人们都在朝钱看,追求物质享受。或只是为衣食忙,为稻粮谋。生活忙忙碌碌,人生奔奔波波。没有人愿意去记住这些痛苦经历。年轻人则享乐今朝,生活有太多的选择与诱惑,他们更不愿去背这些历史包袱。
应该说这并非完全不可理解。
但是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不能如此浑浑噩噩,就必须还历史以真实本来面目。没有科学的历史观,就难于有科学的发展观。
古时司马迁以一人残疾之力,用竹简记述了真实的历史。难道我们资讯时代社会,连竹简记事时代都不如吗?我们愧对祖宗也对不起后人。
首先,忘记这些,对受难者不公。文革中造成数百万人死亡,数以千万计的人们遭受迫害。冤有头,债有主,如果不能彻底清算文革,历史变成一笔糊涂账,何以对得起那些蒙难的冤魂?
其次,是非不清,善恶莫辨,何以正本清源,重建民族的文化道德体系?既然文化道德体系是在文革中被摧毁、破坏,就有必要从清算文革开始,该批判的批判,该反思的反思,该忏悔的忏悔,一点一点地恢复传统,重新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诚信,构建和谐、宽容、仁爱的道德体系。
最后,也是极其重要的,就是只有对文革彻底清算,深刻认识到文革的危害,才有可能使全民族大彻大悟,不再重蹈文革这样的复辙。
在文革结束后,受害最深的广大知识分子也曾对文革作出强烈控诉,大声疾呼过对文革的清算。例如巴金也提出过要建立文革博物馆。但很快被当局软硬兼施加以制止。紧接着的经济、物欲狂潮吞噬了人们的良知,再无人去记起文革。算起来,只有少数的人没有放弃,例如身在海外的一个弱女子王友琴,就象精卫填海那样仍在坚持着收集文革罪证。
当然,文学界也仍有不少人没有放弃对文革的揭露。大量小说、纪实文学对文革,及文革之前社会真相的揭露批判还是相当深刻相当尖锐的。而面对铺天盖地的出版物,当局的查禁毕竟已力不从心。就连被人喻为优秀军事小说的《亮剑》,她的真正主题其实也是对文革及产生这种悲剧的社会基础作出严肃思考和否定。
但是时代变了。在多元媒体、视象艺术普及的资讯时代,文学本身的边缘化已难于避免。只有极少数的读者仍在关注文学,文学再不可能如八十年代初那样对社会产生强大影响和冲击效应。而希望以文学来担当这一角色本身就属不正常。
无疑,能够承担这一角色的,是国家媒体,是报纸、电视。还有建立起文革纪念馆、博物馆,展开学术研究等。这些媒体宣传和国家主导的软、硬件结构,其权威性及对社会的影响力,远不是文学作品所能代替的。
然而更加重要的,是国家的教科书。每一个公民从小接受教育,直接就从教科书上吸收知识。孩子差不多都是从教科书上完成思想、道德、文化的启蒙,形成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及道德观。
很显然,如果国家媒体隐瞒历史,或歪曲历史事实;如果教科书也是如此,那么培养教育出来的人(俗称喝狼奶长大的),会明白历史事实了解历史真相吗?能分辨是非曲直吗?
因此,如果执政当局不改变这一做法,不让人民了解真实历史,要全面评价文革、清算文革罪恶是根本不可能的。当经历过文革的见证人渐渐离世,这一页血迹斑斑罪恶历史就将被永远掩盖。而当后人的后人读到这页历史,很可能就是象我们现在读清史时看到的那样,“扬州十日”、“嘉庆三日”也只是寥寥数笔带过。
当然更可怕的是,如果再有文革式的动乱,我们这个没有觉醒的民族将何以堪?
文革毕竟是全民族都被卷入了。除了领导者和执政党要负主要责任,许多个人也须深切反思,也须忏悔。回过头来看,我们许多人在文革中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如果国家和执政党没有忏悔,甚至连事实都歪曲隐瞒,在真相都不公开的情况下,让人民忏悔,就有点本末倒置了。只有在公开事实,真相大白,彻底清算的基础上,一般民众才可能有所认识,深切反思,然后才能忏悔。
文革过去三十多年,离我们是那么远。又是那么近。
张博树:推进中国新闻改革,落实中国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
星期一 三月 03, 2008 3:55 am
――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报告1)
新闻制度改革,是中国宪政改革事业的开端或基础。没有中国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和通过媒体对公共权力监督权的真正落实,宪政改革在任何公共权力领域的深入都是不可能的。所以,本研究报告第一个分报告的主题就是中国新闻制度的改革。
中国新闻事业的历史回顾
中国现代新闻事业曾经有一个不坏的历史起点,在它的早年成长期,甚至取得过辉煌的成就。《强学报》1896年就曾发表“开设报馆议”,认为办报有助于“广人才、保疆土、助变法、增学问、除舞弊、达民隐”;梁启超1902年则确认“学生日多,书局日多,报馆日多”乃影响中国前途至关重要的三件大事。[1] 民国成立,举国出现前所未有的办报高潮,民间办报蔚然成风,报纸开始确立社会良心载体的地位。值得一提的是,1912年3月4日临时政府内务部曾颁布《民国暂行报律》,规定对“流言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将停止其出版发行,没成想报律刚一公布即引起大哗。上海报界促进会首先通电全国,指出“杀人行劫之律尚未定,而先定报律,是欲袭满清专制之故智,钳制舆论”。众多报纸亦发表社论,表示“所定报律,绝不承认”。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采纳了这些批评意见,于3月9日发表《令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文》,公开宣布“言论自由,各国宪法所重,从善改恶,古人以为常师。”再“民国一切法律,皆当由参议院议决宣布,乃为有效,该部所颁暂行报律既未经参议院议决,自无法律之效力,不得以暂行二字可从权办理。”[2]
民初报人群星灿烂,黄远生、邵飘萍、林白水等均是其中之佼佼者。中国最早的独立政论家黄远生力主办报需“主持正论公理,以廓清腐秽,而养国家之元气”,“以公明督责,督责此最有权力者”。 邵飘萍创《京报》,以“探求事实,不欺阅者”为第一信条,公开主张新闻独立于政治,办报宗旨即在于“必使政府听命于正当民意”。[3] 在他们看来,办报乃民主政治下最光辉的事业,值得用自己的生命去追求,去捍卫。1926年,邵、林先后被当时的统治者杀害,他们果然用鲜血浇灌了自己的理念,成为中国捍卫新闻自由的先驱。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民党在“训政”和“以党治国”框架内,曾推行“为党的需要立言”的新闻观,“各刊物立论取材,须绝对以不违背本党之主义政策为最高原则”;在制度层面设立新闻审查机构,“各刊物必须绝对服从中央及所在地最高级党部宣传部的审查”。[4] 然而,国民党中仍不乏为新闻自由鼓与呼的人士。被称为“元老记者”的于右任1910年创办《民立报》时就曾畅言“有独立之言论,然后有独立之国家;有独立之国家,然后有独立之国民”。30年后身为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的于仍然不改新闻自由之理想,乃至于1947年在复旦新闻馆落成典礼上发表“新闻自由万岁!中华自由万岁!”的演说,令台下听众动容。[5]
事实上,国民党对新闻的控制,从未达到多高的水平。国民党政府认可民间报刊的存在,对官营新闻机构有时也网开一面,承认其运营的独立性。1932年萧同兹接手中央通讯社社长职务时,蒋介石就同意了萧提出的三个条件:第一,独立经营,使中央社有机会与报界及社会接触;第二,以新闻为本,发稿不受干预;第三,用人行政,社长有自由决定权。[6] 虽然这里的“自由”是有限度的,不能违背“国法”和国民党的“党纪”,但作为官方最大的通讯社,能有如此“自由”已经令后来者刮目。
民国时代的报人、学者对新闻的本质、报业的定位均做过深入思考。比如,创办了中国最早的新闻学刊物《新闻学刊》的学者黄天鹏就曾指出,报纸既要独立于党派,又要独立于资本。一方面,若“新闻事业完全受党之支配,私人支持编辑之独立报,已无存在之可能,成为清一色之新闻界,党指鹿为马曰,此马也,全国报纸必随声附阿曰,此马也。若此种者已失舆论之精神”。另一方面,若把新闻只当作商品,一味博取读者欢心,亦难以保证新闻之真;更何况过分依赖广告,报纸也难免卷入资本的漩涡而无法自拔。[7] 邹韬奋亦持有同样的观点,他既反对媒体隶属于党派,也反对报刊为金钱所控制。“我无意恳求一两个大老板的援助,又坚决地认为大众的日报应该要完完全全立于大众的立场”;“我心目中没有任何党派,这并不是轻视任何党派,只是何党何派不是我所注意的,只须所行的政策在事实上果能不违背中国大众的需求和公意,我都肯拥护,否则我都反对”。[8]
以上简略的历史回顾是为了说明,中国现代新闻事业曾经有一个怎样的起点,与新闻自由之人类普世价值观曾经达到何种高度的吻合。如果这个普世价值观的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1、新闻媒体的使命在于客观地报道事实,为实现公众的知情权服务;2、媒体必须成为社会公器,成为公众表达权的手段;3、媒体必须承担社会监督职能,所以既不能仰赖权力,又不能仰赖资本,而必须与二者保持距离,那么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新闻事业确曾接近过这个理想、执着于这种标准。我们应该为此向我们的先贤致敬。
党专制体制下中国新闻制度的扭曲
中国共产党秉承马列学说,视媒体为“阶级斗争”的工具,从根子上就不认可新闻独立的价值。抗战期间《新华日报》和《解放日报》对民主和言论自由的呼唤,乃是为了批评蒋介石国民党,并不意味着共产党真的要实行这套主张。在毛泽东眼里,报纸只是宣传党的政策和教育群众、动员群众的手段,因此媒体必须牢牢掌控在 “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事实上,早在延安时代,中共已经摸索出一套党管新闻的办法和控制系统。1949年建政后,借鉴苏联经验,这个系统被进一步扩充、完善,成为“新中国”新闻制度的基础和运行框架。其要点是:
● 新闻必须为党的事业服务,成为党的“喉舌”,这被称为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
● 媒体的主体资格限定:报刊、广播、电视等只能由“国家”经营,禁止任何私人经营。
● 新闻的本质是“宣传”和“灌输”,而不再是报道事实真相。
● 新闻的内容和传播范围,也就是,公众可以知道些什么,不能知道什么,哪个范围的哪些人可以知道什么,只能由党来决定并控制实施。
● 为了保证党对新闻媒体的控制,各媒体系统的机构设置权、干部任命权、财务权等全部掌握在各级党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手中。媒体的编辑、记者必须按照党的要求行事,做党的忠诚传话筒,才能保得这份“铁饭碗”。
正是在这个制度框架内,中国公民的知情权被扼杀了,因为他们能听到、能看到的,只是党希望他们听到、看到的东西,是被精心雕琢过、甚至刻意歪曲过的东西,这些东西反映党的某种意图,但它们往往与事实的真相相背离。我们在“大跃进”时期“亩产万斤粮”的报道中,在“文革”“两报一刊”[9] 关于“到处莺歌燕舞”的大量社论中,不知领教过多少这类东西。
正是在这个制度框架内,中国公民的表达权被扼杀了,因为表达权首先意味着表达不同观点的权利,而在党专制条件下,所有媒体都是党的媒体,它们自然不被允许去传播批评党的声音,更不允许表达不同于领袖旨意的“异见”,哪怕这些“异见”是充满善意的,甚或高度建设性的。
正是在这个制度框架内,中国公民的监督权被扼杀了,因为没有知情权,也就无所谓监督权;没有正常的批评,监督自然更无从谈起。当公民的信息渠道完全单一化、封闭化,当报纸上、广播里只允许歌功颂德,不允许评头品足,或者偶尔的批评也只是为了反衬党的“伟大”时,我们又到哪里去寻找“监督”的影子?
文革结束后的70年代末、80年代上半期,一方面由于民间力量的促动,另一方面作为体制内反思文革悲剧的结果,中共党内的一些开明人士曾大力倡导新闻观念和新闻体制的改革。比如时任人民日报社社长和总编辑的胡绩伟即提出报纸既要注重“党性”,也要注重“人民性”,并且试图从“人民性”的角度重新解释“党性”,使党报改变其“帮报”形象,逐渐焕发活力。[10] 时任中宣部新闻局局长的钟沛璋也曾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力推新闻体制改革的研究、酝酿和准备工作,认为新闻改革首先是新闻观念的改革,必须解决新闻的真实性问题,改变“党犯错误,新闻宣传也跟着犯错误”的尴尬局面,扭转新闻行业“报纸一色化”、“报道宣传化”、“舆论一律化”、“订阅公费化”的可怕现状。 [11] 然而,随着改革派主将胡耀邦的下台和两年后六四事件的爆发,体制内所有新闻体制改革的努力均告失败并迅速化为乌有,接踵而来的是中国新闻界更加可怕的寒冬。
天安门事件暴露出现政权合法性的深刻危机,为了掩饰这种危机,党控媒体的御用性自然更加凸显。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后,中国进入经济上继续“开放”、“搞活”,而政治上仍然保持专制体制的威权主义(或后极权主义)时代。从传播角度看,这个时代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伴随着市场原则向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渗透,传统的党控媒体发挥其功能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甚至是重大的变化;二是互联网作为新的传播手段的出现对中共信息垄断提出了尖锐挑战,而当权者对此的回应也使信息时代民主与专制之间的斗争具有了许多新特点。在权贵勾结日紧、权力腐败愈演愈烈、社会冲突频发的大背景下,为了维持“稳定”,党的宣传部门不惜动用一切传媒手段制造“歌舞升平”的“和谐”外表,殊不知这种“稳定”却是以社会矛盾的被掩饰和整个民族的平庸化、犬儒化为代价。媒体控制也出现各种各样的新形式,“高扬主旋律”、“把握舆论导向”等成为开放条件下坚持传统意识形态控制的新的标准“话语”。从电视台到广播电台到官方报刊、网站,新闻报道的形式越来越讲究,越来越“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但却并没有改变这些报道仍然是“宣传”而不是真正的新闻的实质。秉承社会良知、敢于揭露真相的媒体记者仍然不断遭到打击,甚至被投入监狱。“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再受到公开的讨伐,但坚持独立主张的学者已经被“边缘化”,社会很难再听到他们的声音。同时,政府花巨资建构互联网“封锁墙”,用纳税人的钱去蒙住纳税人的眼睛,美其名曰是为了防止互联网上所谓“不良”信息的传入。总之,随着后极权统治越来越“精致化”,统治成本也越来越高,离现代文明越来越远。这与一个已经宣布“人权入宪”、正在到处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外部国家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显然,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中国新闻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中国新闻制度改革的目标可以归结为:解构现存的、体现党专制原则特征的新闻观念和新闻运行体制,建构符合宪政民主原则和公民社会精神的现代新闻观念和新闻制度,还亿万中国国民的信息获取权(知情权)、言论表达权(参与权)和通过媒体对公共权力的公众监督权,并藉此为中国宪政改革在各个领域的深化创造条件。
根据当下实际和未来中国宪政改革的总体需要,这个基本目标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子目标:
● 解构长期以来束缚人们(这里主要指党的各级官员和新闻从业人员)思想的党化新闻观念,破除相关意识形态牢笼,使广大的新闻工作者从党专制造成的奴性自律和心理禁闭中解放出来。
● 推进国有新闻媒体改革,淡化乃至最终废除党的宣传部门对国有新闻机构的“领导”,使公共媒体独立化;探索并建立符合宪政原则的传播业宏观管理体制;确立国有传媒作为社会公共资产的主体地位和微观运行原则。
● 制定《新闻法》,允许、鼓励民间办刊、办报、办广播、办电视台,使“社会力量”堂而皇之地进入媒体领域,促成传媒产业主体身份的多元化,形成媒体之间良性竞争、百家争鸣的局面。
● 取消政府对互联网的监控,使互联网这一信息时代的高效传播手段真正造福于中国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和公共权力监督权的实现。
● 通过立法和其他制度手段,保护记者、编辑、在媒体发表意见的公民不受权力的恶意侵害。
● 建构有利于培育严肃媒体的制度条件和社会氛围,使中国的媒体改革成为理性的、渐进的中国宪政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反过来有助于这种改革。
下面分别讨论这几个子目标如何加以实现。
解构党化新闻观念
党化新闻观念是中共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曾经被延安时代乃至1949年后成长起来的中共新闻人真诚地遵奉,却也因其内在的专制本质,毒害了几代人的心灵。直到今天,虽然形势早已变化,民主化的春风正在浸润人们的心田,但传统意识形态仍然禁锢着相当一部分新闻从业者和党的官员的头脑。加之党的宣传部门不断改进洗脑术,变换、“更新”党化新闻观念的内容和口号,再辅之以一套利诱和威胁并存的制度机制,迫使大批新闻人在开放的社会背景下竟然还要就范于专制意识形态的窠臼。中国新闻制度要改革,中国新闻人首先要在心灵上自我解放,要大胆突破党化新闻观念强加给自己的精神束缚,使中国新闻人在心理上、人格上、精神上获得新生。
最需要解构的党化新闻观念包括:
● “喉舌”论
传媒是党的“喉舌”,必须传达“党的声音”,这一条,曾经被无数党的新闻工作者奉为“最高原则”。1954年邓拓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和北京大学新闻系讲授 “关于社论写作”,即强调社论代表的是“党的观点”,“编辑部的任何个人,当他根据党的意图执笔撰写社论的时候,他完全不应该想去表达他个人的什么观点,而只应该忠实地表达党的观点”。[12] 在这样一个逻辑内,当然谈不上什么新闻的“独立”、“超然”或“客观”,所有这些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东西”;也谈不上传媒作为社会公器来发挥作用,因为既然党就“代表”人民,自然不再允许还有什么独立于党之外的“社会公器”。
尤其可怕的是,“喉舌”论意味着新闻从业人员必须舍弃自我,放弃独立和精神自由,心甘情愿做党的传声筒和驯服工具。韦君宜《思痛录》曾这样回忆她的老伴杨述如何从一个具有叛逆精神的青年,变成党专制体制内的一具玩偶:“……他在党内工作的时间越长,地位越高,写东西便越加谨慎,文字也越来越短,思想越来越不放开了。到解放初期,他已经是每写一篇文章必先弄清当前党的宣传中心,然后照着去考虑。”“‘摸精神’是每写一篇之前必须先摸一摸的,从不越乎规矩,而且这后来慢慢变成了他自己的思路。”[13]
可怕的正是这“慢慢变成了他自己的思路”。这是一个知识分子、一个报人的自觉的精神奴役状态的最终完成。虽然今天形势已变,威权时代知识分子对权力的就范方式乃至原因已经和极权时代多有不同,但“喉舌”论迄今窒息着成千上万中国媒体从业人员的创造力、精神力和生命活力仍然是一个事实,难道我们不应该为此而疾呼,而猛醒?
● “宣传”论
“宣传”论是“喉舌”论的自然引申:既然传媒是“党的喉舌”,那么自然要承担“宣传”党的政策的使命。这是我们必须解构的又一重要的党化新闻观念。
也许有人会反驳说:西方国家也有党派报纸,这些报纸也会宣传各自的党派主张,为什么我们这里的“宣传”必须在解构之列而他们的“宣传”却可以存在?
这的确是一个需要辨明的问题。一般地说,“宣传”不同于新闻,后者重在报道事实,前者重在传播主张;后者针对普遍的信息需要,前者针对某些特殊群体;后者强调双向互动,前者则诉诸单向“灌输”,如此等等。举凡政党报刊皆有因注重“宣传”的政治含义和动员效果而轻视新闻客观性要求之可能,这一点,现代各国概莫能外。但是,在民主体制下,政党是多元的,各个政党发出的声音也是多元的,听众有选择的自由。正如杰斐逊200年前就说过的:“我相信人民的正确判断力将永远被看作是最精锐的军队。他们也许一时会被引入歧途,但是很快就将自我纠正过来。”正因为如此,即便反对派政党的报纸充斥着谎言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将保护它们撒谎和诽谤的权利”。[14] 更何况从根本上看,一个民主体制内的政党是不可能长期靠谎言存在下去的。“一个政党如果以欺骗人民开始,那么大体会以欺骗自己而告终”,[15] 因为一个独立的新闻界最终将为揭露党派宣传中的非客观性甚或欺骗性做出实质性贡献。
那么我们的问题在哪里呢?中国新闻制度的根本特点在于党垄断了新闻,也垄断了宣传,这里只有一种声音,没有、也不允许有多元性。结果,新闻就是宣传,宣传就是新闻,而且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甚至,党专制体制下的所谓“用事实说话”仍然是宣传,不信可以看每天晚上7点钟CCTV的《新闻联播》,那里充斥了选择最有利的“事实”去宣传党的最新政策的各种“技巧”。难道我们对此领教得还不够么?
总之,正是因为新闻垄断的存在,宣传中通常都会含有的负面因素被恶性放大,而没有了多元性对宣传之可能负面效应的平衡与制约。当然,这样谈的“宣传”,已经是一种制度,而不仅仅是“观念”。然而,我们在解构这个制度时,必须同时解构其观念。梳理清两种不同体制下的“宣传”及其效果,就是今天应该做的事情之一。
● “导向”论
“导向”论是开放条件下更精致化的“宣传”论。威权时代毕竟不同于毛泽东的极权时代,人们有了从各种渠道接受更多信息的可能。于是才需要“导向”,由党来“引导舆论”,用“主旋律”来制约“多样化”。简言之,“导向”的真正意图仍在于控制,但它是控制的一种相对委婉、也更具欺骗性的表达。比如,在今天党的宣传话语中,也承认“多样性”,但这仅仅是一种点缀:在非政治领域可以有“多样性”,在根本政治问题上则必须“舆论一律”,不准有半点含糊。
“导向”还有一层含义,那就是用更精巧的、更技术化的、甚至更“人性化”的手段诱导公众,希望藉此完成被诱导者对党的现行政策、主张的认同。精心设计的“导向”有助于营造某种社会舆论氛围,使相当一部分公众自觉不自觉地按照“党”所希望的方式去理解、判断周围发生的事情。我们在CCTV对伊拉克战争的“报道”和“评论”中,在这个大陆最大的电视媒体对今日台湾政治颇有选择性的“解读”中,均可以看到此类“导向”的妙用。当然,在上述场合,民族主义、“爱国主义”都是完成“导向”的帮手,而我们那些可能数目并不在少的“愤青”,则成了此类“导向”的第一批俘虏。
那么,我们的新闻人、那些“大牌明星”们在这个过程里又充当了什么角色呢?
他们见多识广,外文流利;他们显然比普通公众知道的更多。但他们没有说实话。他们似乎热衷于做什么“大腕儿记者”或“著名电视主持人”,却没有从制度给他们规定的角色中挣脱出来,勇敢地成为真正的新闻人;他们仍然屈就于这个制度,并为它提供半忠诚、半虚假的服务。这是开放时代中国新闻人的悲哀。[16]
专制制度的力量存在于每个人对制度的恐惧和顺从制度带来的“好处”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都对专制制度的肆虐负有责任,他们既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又是其帮凶。是大家对制度的俯首帖耳造成了每一个人都被制度绞杀的命运。是到了从这样一种状态中猛醒的时候了!
推进国有新闻媒体改革
国有新闻媒体的单一性存在,本身就是我们这个制度的产物。迄今为止,中国所有大的新闻媒体(国家级和省、市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及它们所办的网站)均为国营。当然,这也同时意味着所有媒体均处于党的宣传部门的严格监控之下。要推进中国新闻制度的改革,就必须逐步解构这个巨大的体制,使国有文化资产运作独立化;同时,建立符合宪政原则的政府对公共传媒业的宏观管理体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使公共传媒真正发挥“第四权力”和社会公器的作用。
● 弱化乃至最终取消党的宣传部门对媒体的“领导”
由党的各级宣传部门实施媒体监控,这是中共的老传统。近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在那些意识形态色彩较弱的“一般文化资产”管理方面,正在探索“党、政分离”的可能和实现途径;但对于新闻传媒这样具有“强意识形态属性”的部门,反倒有强化“党、政合一”的倾向。比如,浙江省在总结其“改革经验”时就提出,在“特殊的意识形态宣传机构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方面,目标是“要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党委领导有力、政府管理有效,调控适度、运行有序,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宏观管理体制”。也就是说,对新闻传媒,党不仅要宏观“领导”,还要微观“主办”;具体措施则是将政府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部门和党的宣传部门 “合署办公”,以“确保党对国有文化资产的配置权”,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的三统一。[17]
显然,这类所谓 “改革”,其实是明目张胆的倒退。“三统一”不仅使政府对新闻传媒的管理回到了计划经济年代,更可怕的是,在整个社会早已“一切向钱看”的今天,“合署办公”(以及各种形式的党务机构对新闻媒体的操控)完全有可能使原来曾是“清水衙门”的党的宣传部门品尝到权力与利益结盟的好处,而迅速走向堕落。这种控制者与被控制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利益共生关系,将使原来的领导-被领导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因为它既包含了极权主义范畴内的政治监控,又包含了威权主义范畴内的利益合谋。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解构传播业的现存党控体制将变得更加困难。
要改变这一切,当政者责无旁贷。有远见的体制内改革者必须意识到,弱化乃至最终取消中共宣传部门对媒体的“领导”,是中国新闻制度改革的根本出路,也是其前提条件。新闻传媒是社会公器,不是执政党的私产。要把新闻传媒的去党化作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和公共文化服务建构的核心问题加以研究、创设,并拟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逐步实施。原则上,新闻传媒应该和其他“一般文化部门”一样采行“党、政分离”,政府依据法律对新闻业实施宏观管理,执政党的各级宣传机构不再介入具体新闻业务。有了上述认知,中国新闻业的改革才有了一个现实的起点,目前困扰中国新闻界的诸多问题才有了解决的可能。民间反对派则应继续构成压力,迫使执政者进行改革。
● 取消各类禁载规定,废除“审读”(“审听”、“审看”)制度
这是“执政党的各级宣传机构不再介入新闻业务”的一个非常具体的步骤。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共通过不断在内部颁布各类禁载规定、同时采行“审读”(“审听”、“审看”)制度对媒体实施控制,早已是尽人皆知的事情。禁载范围往往十分广泛,又详尽精微,举凡宣传部门认为对党的形象和现行政策不利的报道、评论都在禁载之列;可以报道的东西也必须按照统一“定调”执行,不得“越轨”。重大新闻则实行所谓“通稿”制,即各报刊必须采用新华社的统一文稿。为了监视传播业的运行,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制定有内部审读工作规章,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宣传部门均有专职“审读(审听、审看)小组”,政府系统(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也有类似的审读机构,发现“问题”,即实施“事后追惩”。[18] 与此相配合,各级宣传部门和媒体的党组织还在内部颁行各种“政治纪律”,以约束从业人员“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显然,所有这些做法,均是与新闻自由的人类普世价值观背道而驰的,是根本违背现代文明的发展方向的。事实上,当政者也已经意识到此类做法之见不得天日,而采取越来越隐蔽的手段,既试图维持控制,又不希望“留下把柄”。于是就有了“电话传达,不留文字”之类的现象出现,人们将之戏称为“执政党采用地下党的方式管理媒体”。
难道这些臭名昭著、根本有违现代文明和人类尊严的“传统”、“纪律”、“不成文的规矩”还要继续存在下去么?执政党应该把利用此类手段维持言论一统视为自己的耻辱,视为这个体制无能的证明。当政者有勇气去改变它,才是“知耻”的开始,而由此换来的,将是整个民族创造力迸发的春天。
● 废除新闻“内参”制度,实现新闻全民共享
新闻分为三六九等,不同级别的人享受不同级别的新闻“待遇”,也是我们这个体制的一大特色。这些“内部文件”(比如新华社的《内部参考》、人民日报社的《内部参阅》)刊载的仍是国计民生方面的社会新闻、评论和政策建议之类,并非其他国家一般认为真正需要保密的信息,只不过这些刊物上登载的东西比老百姓能够看到的更多些,更真实些,因此归根结底还是对民众新闻封锁的产物。
本报告认为,这种把体制内官员视为“内部人”、把普通公民视为“外部人”,把国民分为不同新闻受众“等级”的做法是不能接受的,必须予以废除。公众有权得到权威、真实、全面的新闻信息,重大新闻或所谓“敏感新闻”不能只是作为“内部参考”供各级当权者独享。
● 确立国有新闻传媒的社会公共资产运营主体资格
由于当代中国的特有制度背景,中国大的传媒(中央和省、市级的电台、电视台、日报、核心期刊等)天生就姓“公”,产权性质属于国有。这与――比如――美国传媒的情形很是不同。美国历史上没有官办报纸的传统,所有传媒都是私营的。传媒的私人产权属性和公共社会职能的有效结合,是美国传媒业的特点,也是其优点,但这是长期历史演变的结果,别人是学不来的,也没有必要学。本报告以为,鉴于中国今天特有的条件,我们反倒有可能创设一种机制,真正的公共传媒的产生和运作机制,使此类传媒既非“私有”的,也不再是原来意义上“国营”的。公共传媒将作为社会公共资产获得运营主体资格,在法律范围内为落实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公共监督权服务。
这就是说,我们现有的各级国营电台、电视台和承担公共传播职能的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在产权属性上应界定为社会公共资产,在机构性质上属于非政府、非企业的事业法人机构,在运营性质上则是非营利的,其根本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或准公共产品。一方面,这些机构要破除原有“行政级别”和“身份”,逐步取消机构中的专职党务部门和人事建制,以完成新闻媒体组织意义上的去党化进程;另一方面,作为社会公共资产的运行主体,又要在内部管理上建立合理、切实可行的事业法人治理结构(比如,在决策机制上实行理事会制度;建立有效的融资机制和财务运作、监督制度),对外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依法面向社会自主展开活动并承担后果。
作为事业法人的公共传媒和作为企业法人的商业传媒是不同的,它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公共传播而不是盈利赚钱。任何把公共传媒商业化的企图都是不当的,会导致公共传媒功能错位、身份扭曲的有害后果。
● 政府有对公共媒体提供财政支持的义务,又不能干预言论自由
既然公共传媒是公共传播的手段,是社会公器,它有权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同时,这种支持不能以损害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言论自由为代价。
在传统体制下,媒体是党的“喉舌”,媒体既是“国营”,也是“党产”,因为在党专制范畴内,“国家的”自然也是“党的”,这两者无法区分开。“拿共产党的钱,为共产党说话”似乎也成了天经地义的事儿。
从宪政国家角度看,这些当然都是不值一驳的“歪理邪说”。财政税收取之于民,本来就是全民的财产;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关,受纳税人委托处置这部分财产,包括以财政支出的形式支持公共传媒,使其更好地发挥社会公器职能,本来就是政府的责任。如果非要用“拿××的钱,为××说话”这种逻辑表述,那么新闻从业者拿的是纳税人的钱,理所当然地要为包括纳税人在内的全体国民说话。
除政府的财政支持外,公共传媒当然还可以从其他方面获得经济支持,也可以通过自身运营获得部分收入。但无论何种收入,均不能破坏公共媒体的功能定位。未来的《新闻法》应该就公共媒体接受政府、基金会和其他渠道经济资助的原则、资金使用和监督方式等做出规定。
政府对国有新闻媒体的宏观管理,可以借鉴英国等国管理文化机构采行的“一臂之距”原则,[19] 减少政府对新闻传媒的直接行政干预,更好地保护新闻自由。
● 改革应从中央电视台等受众广泛的新闻传媒做起
在现代各种传播媒介中,电视是受众面最为广泛的大众传媒。以中央电视台为例,这个中国最大的电视新闻媒体拥有十几个频道,每天播出总量达数百小时的各类节目,这些节目,全国最偏僻的地区也能够收看到。难怪中宣部把控制CCTV、特别是CCTV《新闻联播》这样的节目当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也难怪《新闻联播》势必要办成最具“宣传”特征、党八股味最浓、结果老百姓却最不愿意看的一档新闻节目。
央视新闻人也曾经做出若干努力,推出《焦点访谈》和《新闻调查》等有影响的栏目,但在权力的干预下很快变了味。这些栏目遭遇的尴尬突出表明党专制语境内真正的“舆论监督”的不可能。但这也反过来证明,一旦限制被解构,大新闻媒体将在宪政改革进程中发挥一般中小媒体难以企及的作用。
本报告以为,中国的新闻改革,应该从CCTV这样具有全国影响的传媒做起。步子不能很快,但又必须一步一步地往前走。有魄力的改革者必须具备单刀直入的勇气,又有运筹帷幄、审时度势的政治智慧。通过中央级电视新闻媒体的改革,引领全国其他媒体,逐步放开言论“尺度”,形成多元话语空间,鼓励公民参政议政,使电视传媒尽扫谎话连篇之习、平庸奢靡之气,变面具社会的制造工厂为公民教育、训练的课堂。这样,电视这个现代最普及的大众传媒,就将成为公众最好的朋友和捍卫公民权利最有力的武器。
中央级传媒的改革,将给地方传媒改革带来巨大的示范效应;各地传媒改革的“百花齐放”,又将有力地推动中央媒体的进一步开放、转型。如果真能形成这样的局面,中国公共领域的春天就已经悄然而至,至少离我们不远了。
制定《新闻法》,允许、鼓励民间兴办各类媒体
国有新闻媒体的改革还只是中国新闻制度改革的半壁江山。另半壁江山则是解除民间办报禁令,使“社会力量”理直气壮、堂而皇之地进入传媒业这个巨大的舞台。
● 通过新闻立法,保障民间兴办各类媒体的权利
迄今为止,中国实行的是新闻媒体的批准注册登记制,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局行使审批权。要创办报刊,必须由“主办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提出申请,而所谓“主管部门”必须是党、政、工、青、妇、民主党派之类体制内机构,在中央应为部级以上(含副部级)单位;在省为厅 (局)级以上(含副厅级)单位;在地(市)、县(市)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没有“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则根本不具申请资格。显然,这样一种制度设计,就是为了堵死民间办报办刊的任何可能。
这种制度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
公民办报办刊乃至兴办其他各类媒体,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无论是公民个人办的媒体还是公民以团体形式主办的媒体,国家都没有理由去剥夺。
民办传媒有助于媒体多元化,使社会上的各种声音都有表达渠道和空间,这有利于真正的社会和谐和稳定,有利于社会各群体力量的相互制衡和平衡,有利于社会结构的合理化。
民办传媒有助于地方自治,培养公民的参与精神和民主习惯。
民办传媒还是民间反对派力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依托,这一点无须讳言。问题的关键是当政者要改变党专制的传统思维,不应视民间反对派为“敌人”,而应视为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建设性力量。如此,则反对派人士办报办刊就没有什么可怕之处,对立面的批评其实往往是在帮助执政者,给执政者“补台”而不是“拆台”。真正 “拆台”的,是执政当局内部的保守力量和贪腐势力。
鉴于此,本报告建议将制定《新闻法》的工作尽早提上日程。除其他内容外,《新闻法》应明确保障中国公民办报办刊和兴办其他媒体的权利,并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及其原则的阐明来落实这种权利。
● 对民办公共传媒和商业传媒区别管理,鼓励民办公共传媒的发展
和国有传媒一样,未来中国的民办媒体也会出现公共传媒和商业传媒两种类型,前者是非营利的事业机构,属于事业法人,后者是营利的企业机构,属于企业法人。
国家应鼓励非营利的民办公共传媒的发展,并提供相应的立法或政策支持。比如,所有民办公共媒体均应免交营业税,更不用交所得税;民办公共媒体依法享受来自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经济支持;凡为民办公共媒体提供赞助的企业和个人,可减免或部分减免所得税;在购置(租赁)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开办网站、邮寄印刷品等方面,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等等。
国家应设立专门机构,合理安排广播频道和电视频道资源,使私营电台、电视台均有发展的空间和资源保障。[20]
取消政府对互联网的监控
互联网的出现和普及是20世纪末最伟大的信息革命,它为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手段。公民通过互联网可以更自由、更迅捷地传递信息,发表意见,建立自己的网上园地,使每一个普通人都能成为信息的收集者、发布者、传播者、评论者;互联网还使全球各地的信息交流、存储成为易如反掌的事情,并使人类共同体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然而,对任何一个专制政权来说,互联网又是最大的灾星,因为它使信息的封锁变得更困难、成本更高,也使这种封锁变得更不合时宜,更不得人心。
中国要发展、要进步,改变互联网的现行管理原则和机制,取消政府对互联网的监控,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之一。为此,本报告主张:
● 修改现行网络管理法规,剔除其中所有专制性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于2005年9月25日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九条明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或者提供的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条文中除第七、第八两项属于非政治性行为限定外,其他各项均与政治有关。但这些“规定”有的从宪政民主角度看根本就是不合理的(比如第一项),有的则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如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等项)。在实践中,这些“规定”往往成为政府打压网络异见甚至监禁网络异见人士的藉口。要建设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现行网络管理法规中的所有专制性规定都应该剔除。
● 拆除互联网“封锁墙”,还公民信息接收和信息选择权
这些年来,政府动用巨额国库资金,发展互联网封锁技术,对境外网站实施屏蔽;同时采用“关键词过滤”等手段,对互联网上的“有害”信息进行筛选、拦截,试图阻止公众接收有关信息。海外一些组织则不断向国内公众提供突破封锁的技术产品。这种封锁与反封锁的拉锯式对抗,成为中国特有的互联网政治景观。
本报告认为,用高技术手段拦截、阻滞、抵消高技术带来的文明成果,是最荒谬的反文明举动,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对人类文明的犯罪。当然,这不仅限于互联网;出于信息封锁目的而对所有其他信息来源(包括境外广播、电视信号)的屏蔽、阻滞都具有同样的罪恶性质。其实,当局无非是不希望让普通公众听到批评执政党的声音,不希望让老百姓知道,对于这个国家、这个世界发生的许多事情,除了“党和政府”提供的解释以外,还有各种各样其他的解释。这当然是一种专制逻辑,而且显得非常小家子气。当年的毛泽东还有气魄把苏联人骂中国共产党的信登在《人民日报》上,那倒不是因为毛“民主”,而是因为毛拥有充足的自信。今天的中国共产党已经失去这样的“自信”,所以才这样害怕批评,害怕不同的声音。
要推进中国的宪政改革,执政者就必须改变这种小家子心态,放弃专制逻辑,尊重公民的信息接收权和信息选择权。不要怕老百姓听到不同的声音。在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中,公民既有批评的权利,也有鉴别各种批评的能力,而这只有靠社会的开放(包括信息的全方位开放)才能逐步达成。
全国人大应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审核和监督,凡用于构筑“防火墙”之类“工程”的财政支出,均应予以抵制。执政党没有权利为了一党私利而滥用纳税人的钱。
基于同样理由,被政府雇用的、旨在对网站内容实施政治监控的各类“网络警察”,均应予以取缔。
● 鼓励公民借助互联网实现维权,更好地监督政府施政
利用互联网实现公民维权和舆论监督,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也是中国民主事业进步的标志之一。2007年春夏之交,一篇网上发表的文章《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在《天涯杂谈》上,该帖仅仅6天点击率便超过58万,回帖高达3000多篇。此事最终惊动最高当局,并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公民网上维权行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情是前不久发生的“华南虎照事件”,围绕陕西省林业厅发布“陕西镇坪发现华南虎”的“新闻”和网上公布的“华南虎照片”,全国众多网民针对“虎照”的疑点开展了自发的调查、甄别和网上评论,并对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做了更多层面的追索,最后把问题上升到政府应该具有诚信和公信力的高度。这是网络舆论监督政府施政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好例。
以上事例说明,中国网民中蕴含着巨大的理性力量和民主潜能,释放、而不是压制这种潜能,中国的公民社会就能一步步成长、成熟,中国的民主就有希望。
为此,本报告主张:
政府应鼓励公民在网上开辟各种公共论坛,讨论时政,并对政府的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均应该有这个雅量。
网络管理机关不得因钳制舆论而限制学术性网站的发展,不得随意要求网站删减涉及所谓“敏感话题”的文章或文章内容,不得动辄因为“政治考虑”而关闭那些大胆、直言的学术性或非学术公共网站。
借助互联网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交流、沟通机制,探索更多、更广泛的“互联网民主”形式,使互联网更好地服务于政府施政和公民参政。
● 对异议作家的迫害必须停止
对于民间反对派人士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表政见的“异议”作者,政府应该有容人之量,寻求与反对派人士对话的渠道,不能动辄对发出不同声音的民间异议人士实施监禁、迫害。本报告强烈呼吁立即释放以各种“罪名”仍在监狱中监押的思想犯,还这些公民以自由。每一个正直的中国公民都能毫无顾忌地利用媒体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而不必担心受到迫害,才是我们这个民族进步的真正标志。
通过立法和其他制度手段,保护记者、编辑和作者
中国近代新闻事业产生以来,记者的工作就受到业界高度的重视。记者乃“社会、国家、世界之耳目”,应具有人格、操守方面的美德,“不受社会恶风所熏染,不为虚荣利禄所羁勒”,以独立之工作贡献于国民。[21] 记者如此,报社主编和编辑的工作同样如此。优秀新闻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乃是全民族的共同财富。
应该说,尽管党专制体制建构的制度和精神枷锁对新闻从业人员造成了严重限制,但仍有一批当代中国新闻人没有背弃先贤的传统,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等报纸数次被批评、被“整顿”却至今保持了直面社会、敢于就“敏感问题”发言的风格,就是明证。当然,也有不少新闻工作者为此付出了代价。
本报告认为,要推动中国自由的新闻事业的发展,必须通过立法和其他制度手段,保护记者、编辑和作者,保护所有在报刊和其他媒体上发表严肃意见的公民。这应该是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
● 保障记者采访自由
迄今为止,中国记者在本国领土上从事新闻采访还经常遇到各类公开的或隐秘的障碍。中央级新闻媒体在报道全国性事件时当然要遵守有关“纪律”;但这些媒体的记者由于“身份”特殊,地方不敢得罪,从事“下面”问题采访相对容易;地方媒体则必须接受本地政府指令,哪些部门可以采访、哪些问题可以“曝光”全由政府说了算,记者并无采访自由。记者异地采访、“接别人的短”更被视为“破坏规矩”之举,被采访单位可以理直气壮地加以拒绝。
境外记者从事采访活动则受到更多限制。在中国的大学、科研机构、政府机关甚至一般部门,未经单位同意接受境外记者的采访通常都被认为是违反了“外事纪律”。在这种情况下,外国记者事实上很难与中国公民进行自由的交流和沟通。
以上种种均与建设一个文明、法治、民主、开放国家的目标相悖。
本报告认为,必须通过立法,保障记者(包括境外记者)的自由采访权;任何一级政府都没有权利为记者的采访工作设置障碍;除经过科学界定的国家机密外,公民可以就任何问题接受记者(包括境外记者)的采访,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见解,而无须经过什么人、什么单位事先同意。
● 保障记者的工作权利和人身安全
在目前中国社会转型这个特殊时段,记者从事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往往会同不法权力和社会黑恶势力产生矛盾甚至尖锐的冲突,面临采访安全甚至人身安全方面的威胁。有些不法官员甚至动用公权力干涉新闻自由,打击实施正常舆论监督的媒体、记者。最近发生的辽宁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的事情就是此类恶行的最新一例。
本报告认为,新闻媒体履行社会公器职责神圣不可侵犯。各级政府均有责任保护媒体记者从事正常采访活动,尊重媒体职业尊严,保障记者的人身安全不受威胁,保障记者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
党的宣传部门和有关政府机构不得对所谓“出现问题”的媒体施加压力;大胆揭露事实真相、从事客观新闻报道的记者、编辑应该受到鼓励、保护,而不是被批评、甚至被解雇。中国记者协会等行业组织和媒体机构均应该成为支持、保护记者和采编人员正常工作和他们的合法权益的勇敢的、强有力的后盾。
培育严肃媒体,使中国的媒体改革
成为理性的、渐进的中国宪政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
不难发现,中国今天的党控媒体存在着双重意义上的平庸:一方面是党专制刻意制造的政治平庸,另一方面是市场化和媚俗造成的精神平庸。后者民主国家的媒体也时有发生,前者则唯有专制社会才会存在。在民主体制内,传媒业的悖论表现为公民社会职责与作为经济组织的媒体企业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在经典的极权主义党专制体制内并不存在,因为媒体是“党”和“国家”的,不是经济组织,也不承担公民社会职能。在威权主义党专制条件下,传媒业的牟利一面得到了畸形发展,但公民社会属性仍然缺失,这正是中国今天的现实。在某种意义上,这是更糟糕的事情。
无论极权主义还是威权主义,都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即由于严酷的新闻、舆论管制,一个民族最优秀的大脑产生的东西无法被公众所分享,也就无法变成整个民族的共同财富。当然,在历史意义上,这些伟大的创造终将被承认,但它却很难作为改变当下社会的现实力量来发挥作用,因为专制当权者总是千方百计地试图堵死让它们发挥作用的渠道。从这个意义上说,突破党专制的樊篱是中国新闻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事实上,这也是本报告讨论的重点和焦点。
但,我们也要看到另一种可能:当中国的宪政改革已经有了相当发展,民办传媒已经成为事实,到那时也许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即媒体可能成为投资者的私产,成为资本的附庸。对于商业传媒来说,这种情形并不足惧,甚至是正常的;但对于公共传媒,这却十分危险,因为牟利冲动会动摇公共传媒的公民社会属性,影响它履行自己的公共使命。在极端场合,民营资本甚至可能垄断传媒业,让媒体只按照一个声音――大资本所需要的声音――来讲话,就如同党专制条件下媒体必须按照党的需要来讲话一样。这同样是可怕的。上个世纪90年代俄罗斯的改革进程中,曾经短暂地发生过类似的事情。[22] 虽然这种现象已经得到纠正,但它足以引起中国改革者的重视,当引为殷鉴。
还应该考虑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希望中国的宪政改革遵循理性、渐进的原则进行,包括改革政策的推出、言论的放开等等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换言之,本报告并不主张无节制地一下“放开闸门”,在改革进行中应该防止由于言论的突然失控而导致的“乱局”。特别是在开放党禁后,中国的政党政治发展起来,各政党都会利用传媒宣传自己的主张,如何使这种宣传尽可能适度而抵制党专制年代“宣传”遗毒的影响,也将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事实上,即便是在今天,我们在那些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的报道中也间或见到此类影响,比如,把被批评的东西夸大,故意隐瞒某些事实或改变事实细节以突出报道要达到的效果,而全然丢弃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原则。这一切说明,要建立宪政民主时代新闻传媒的职业操守,与过去党专制年代的种种习惯、传统告别,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中国的宪政改革,需要有健康的舆论环境,这就必须建设一批成熟的、严肃的媒体。这些媒体肩负着推进中国改革事业的使命,它们本身也会在这个过程中成长、成熟起来。它们将成为理性的、渐进的中国宪政改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这个事业的最终成功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
(本文作于2007年12月18日~2008年1月20日,北京)
注释:
[1] 梁启超“敬告我同业诸君”,《新民丛报》第17期,1902年10月2日。
[2] 转引自蒋丽萍、林伟平《民间的回声:新民报创始人陈铭德邓季惺传》,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页7。
[3] 参见单波《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应用新闻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页42、44。
[4] 转引自《民间的回声:新民报创始人陈铭德邓季惺传》,页4。
[5] 参见《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应用新闻学卷》,页124~125。
[6] 同上,页126。
[7] 黄天鹏《中国新闻事业》,上海书店1930年版,页168~169。
[8] 邹韬奋《经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页82、134。
[9] 指《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
[10] 胡是这样论证这个问题的:“我们党的党性,主要就是人民性,没有人民性就没有党性;党报如果不千方百计办成人民的报纸,党报就没有人民性,也就没有党性,也就不配称为共产党的党报。报纸的党性和人民性是统一的。”(胡绩伟《从华国锋下台到胡耀邦下台》,香港明镜出版社1997年版,页193)这种观点被当时主管意识形态的胡乔木批评为新闻界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
[11] 钟沛璋“为新闻改革鼓与呼:在新闻局工作的四年”,载钟所著《与江泽民一席谈》,香港高文出版社2002年版,页95~109。
[12] 转引自单波《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应用新闻学卷》,页173。
[13] 韦君宜《思痛录》,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页120。
[14] 参见迈克尔•埃默里等著《美国新闻史:大众传播媒介解释史》,展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100。
[15] 此语出自美国历史学家小阿瑟•施莱辛格之口,亦参见《美国新闻史:大众传播媒介解释史》,页95。
[16] 事实上,这种对“导向”要求的“自觉”理解和运用,在我们的某些报刊编辑和领导者那里,已经发展为一套“工夫”。某民主党派办的一份刊物在一个经验交流文件中,就曾大谈“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牢牢把握舆论导向”的“体会”:核心是要“将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民主党派办刊“既要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时时注意正确的政治导向,又要体现知识界、科学界的理性思考”,而“要实践这两点,就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总之,树立“三个意识”,把好关,把好度,绝非一句套话,而是办刊中时时都会遇到的具体问题。 “‘关’的把握,是原则,是纪律,是责任;‘度’的把握,是水平,是能力,也是艺术”。可以想象,没有多年体制内摸爬滚打、甚至挨批挨整的痛苦经历,是总结不出如此经典的奴性自律语言的。呜呼!这就是就范于党专制体制的中国新闻人!
[17] 参见李景源、张晓明主编《浙江经验与中国发展•文化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页124~125。
[18] 何清涟“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一文,对禁载和审读制度有详细评述,见《当代中国研究》2004年冬季号,页46~51。
[19] 一臂之距原则,即英文的“Arms’ Length Principle”,是英国在文化艺术管理方面率先采用的原则,其基本精神是政府不去直接管理那些大的文化艺术团体(组织或部门),而在政府和这些团体之间建立权威性的非政府、准自治的中介机构,后者一方面负责向政府提供文化政策建议和咨询,另一方面又接受政府委托,决定对被资助项目的财政拨款,并监督、评估拨款的使用效益。
[20] 这方面,美国人历史上的一些做法可以借鉴。1927年,美国国会通过《无线电法》,该法授权联邦政府控制所有无线电频道,同时成立联邦无线电委员会,对具体频道的使用颁发为期3年的执照。根据法律,只有在“有利于公众、方便于公众、或者出于公众的需要”的前提下“提供公正、有效、机会均等的服务”的电台才能获得执照。1934年,美国又通过《通讯法》,成立联邦通讯委员会,执照持有人经营电台必须有利于公众的义务也更加明确地规定下来。不过法律禁止委员会对节目进行任何审查,委员会无权命令任何电台播放或者取消任何特定节目。参见《美国新闻史》,页347。
[21] 参见邵飘萍《新闻文存》,中国新闻出版社1987年版,页399。
[22] 关于这个问题,详见本系列研究报告的附件2《俄罗斯、东欧民主化进程及其经验教训对中国的启示》之第四部分“苏(俄)民主化过程中的失误及教训”。
新闻制度改革,是中国宪政改革事业的开端或基础。没有中国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和通过媒体对公共权力监督权的真正落实,宪政改革在任何公共权力领域的深入都是不可能的。所以,本研究报告第一个分报告的主题就是中国新闻制度的改革。
中国新闻事业的历史回顾
中国现代新闻事业曾经有一个不坏的历史起点,在它的早年成长期,甚至取得过辉煌的成就。《强学报》1896年就曾发表“开设报馆议”,认为办报有助于“广人才、保疆土、助变法、增学问、除舞弊、达民隐”;梁启超1902年则确认“学生日多,书局日多,报馆日多”乃影响中国前途至关重要的三件大事。[1] 民国成立,举国出现前所未有的办报高潮,民间办报蔚然成风,报纸开始确立社会良心载体的地位。值得一提的是,1912年3月4日临时政府内务部曾颁布《民国暂行报律》,规定对“流言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将停止其出版发行,没成想报律刚一公布即引起大哗。上海报界促进会首先通电全国,指出“杀人行劫之律尚未定,而先定报律,是欲袭满清专制之故智,钳制舆论”。众多报纸亦发表社论,表示“所定报律,绝不承认”。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采纳了这些批评意见,于3月9日发表《令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文》,公开宣布“言论自由,各国宪法所重,从善改恶,古人以为常师。”再“民国一切法律,皆当由参议院议决宣布,乃为有效,该部所颁暂行报律既未经参议院议决,自无法律之效力,不得以暂行二字可从权办理。”[2]
民初报人群星灿烂,黄远生、邵飘萍、林白水等均是其中之佼佼者。中国最早的独立政论家黄远生力主办报需“主持正论公理,以廓清腐秽,而养国家之元气”,“以公明督责,督责此最有权力者”。 邵飘萍创《京报》,以“探求事实,不欺阅者”为第一信条,公开主张新闻独立于政治,办报宗旨即在于“必使政府听命于正当民意”。[3] 在他们看来,办报乃民主政治下最光辉的事业,值得用自己的生命去追求,去捍卫。1926年,邵、林先后被当时的统治者杀害,他们果然用鲜血浇灌了自己的理念,成为中国捍卫新闻自由的先驱。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民党在“训政”和“以党治国”框架内,曾推行“为党的需要立言”的新闻观,“各刊物立论取材,须绝对以不违背本党之主义政策为最高原则”;在制度层面设立新闻审查机构,“各刊物必须绝对服从中央及所在地最高级党部宣传部的审查”。[4] 然而,国民党中仍不乏为新闻自由鼓与呼的人士。被称为“元老记者”的于右任1910年创办《民立报》时就曾畅言“有独立之言论,然后有独立之国家;有独立之国家,然后有独立之国民”。30年后身为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的于仍然不改新闻自由之理想,乃至于1947年在复旦新闻馆落成典礼上发表“新闻自由万岁!中华自由万岁!”的演说,令台下听众动容。[5]
事实上,国民党对新闻的控制,从未达到多高的水平。国民党政府认可民间报刊的存在,对官营新闻机构有时也网开一面,承认其运营的独立性。1932年萧同兹接手中央通讯社社长职务时,蒋介石就同意了萧提出的三个条件:第一,独立经营,使中央社有机会与报界及社会接触;第二,以新闻为本,发稿不受干预;第三,用人行政,社长有自由决定权。[6] 虽然这里的“自由”是有限度的,不能违背“国法”和国民党的“党纪”,但作为官方最大的通讯社,能有如此“自由”已经令后来者刮目。
民国时代的报人、学者对新闻的本质、报业的定位均做过深入思考。比如,创办了中国最早的新闻学刊物《新闻学刊》的学者黄天鹏就曾指出,报纸既要独立于党派,又要独立于资本。一方面,若“新闻事业完全受党之支配,私人支持编辑之独立报,已无存在之可能,成为清一色之新闻界,党指鹿为马曰,此马也,全国报纸必随声附阿曰,此马也。若此种者已失舆论之精神”。另一方面,若把新闻只当作商品,一味博取读者欢心,亦难以保证新闻之真;更何况过分依赖广告,报纸也难免卷入资本的漩涡而无法自拔。[7] 邹韬奋亦持有同样的观点,他既反对媒体隶属于党派,也反对报刊为金钱所控制。“我无意恳求一两个大老板的援助,又坚决地认为大众的日报应该要完完全全立于大众的立场”;“我心目中没有任何党派,这并不是轻视任何党派,只是何党何派不是我所注意的,只须所行的政策在事实上果能不违背中国大众的需求和公意,我都肯拥护,否则我都反对”。[8]
以上简略的历史回顾是为了说明,中国现代新闻事业曾经有一个怎样的起点,与新闻自由之人类普世价值观曾经达到何种高度的吻合。如果这个普世价值观的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1、新闻媒体的使命在于客观地报道事实,为实现公众的知情权服务;2、媒体必须成为社会公器,成为公众表达权的手段;3、媒体必须承担社会监督职能,所以既不能仰赖权力,又不能仰赖资本,而必须与二者保持距离,那么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新闻事业确曾接近过这个理想、执着于这种标准。我们应该为此向我们的先贤致敬。
党专制体制下中国新闻制度的扭曲
中国共产党秉承马列学说,视媒体为“阶级斗争”的工具,从根子上就不认可新闻独立的价值。抗战期间《新华日报》和《解放日报》对民主和言论自由的呼唤,乃是为了批评蒋介石国民党,并不意味着共产党真的要实行这套主张。在毛泽东眼里,报纸只是宣传党的政策和教育群众、动员群众的手段,因此媒体必须牢牢掌控在 “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事实上,早在延安时代,中共已经摸索出一套党管新闻的办法和控制系统。1949年建政后,借鉴苏联经验,这个系统被进一步扩充、完善,成为“新中国”新闻制度的基础和运行框架。其要点是:
● 新闻必须为党的事业服务,成为党的“喉舌”,这被称为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
● 媒体的主体资格限定:报刊、广播、电视等只能由“国家”经营,禁止任何私人经营。
● 新闻的本质是“宣传”和“灌输”,而不再是报道事实真相。
● 新闻的内容和传播范围,也就是,公众可以知道些什么,不能知道什么,哪个范围的哪些人可以知道什么,只能由党来决定并控制实施。
● 为了保证党对新闻媒体的控制,各媒体系统的机构设置权、干部任命权、财务权等全部掌握在各级党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手中。媒体的编辑、记者必须按照党的要求行事,做党的忠诚传话筒,才能保得这份“铁饭碗”。
正是在这个制度框架内,中国公民的知情权被扼杀了,因为他们能听到、能看到的,只是党希望他们听到、看到的东西,是被精心雕琢过、甚至刻意歪曲过的东西,这些东西反映党的某种意图,但它们往往与事实的真相相背离。我们在“大跃进”时期“亩产万斤粮”的报道中,在“文革”“两报一刊”[9] 关于“到处莺歌燕舞”的大量社论中,不知领教过多少这类东西。
正是在这个制度框架内,中国公民的表达权被扼杀了,因为表达权首先意味着表达不同观点的权利,而在党专制条件下,所有媒体都是党的媒体,它们自然不被允许去传播批评党的声音,更不允许表达不同于领袖旨意的“异见”,哪怕这些“异见”是充满善意的,甚或高度建设性的。
正是在这个制度框架内,中国公民的监督权被扼杀了,因为没有知情权,也就无所谓监督权;没有正常的批评,监督自然更无从谈起。当公民的信息渠道完全单一化、封闭化,当报纸上、广播里只允许歌功颂德,不允许评头品足,或者偶尔的批评也只是为了反衬党的“伟大”时,我们又到哪里去寻找“监督”的影子?
文革结束后的70年代末、80年代上半期,一方面由于民间力量的促动,另一方面作为体制内反思文革悲剧的结果,中共党内的一些开明人士曾大力倡导新闻观念和新闻体制的改革。比如时任人民日报社社长和总编辑的胡绩伟即提出报纸既要注重“党性”,也要注重“人民性”,并且试图从“人民性”的角度重新解释“党性”,使党报改变其“帮报”形象,逐渐焕发活力。[10] 时任中宣部新闻局局长的钟沛璋也曾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力推新闻体制改革的研究、酝酿和准备工作,认为新闻改革首先是新闻观念的改革,必须解决新闻的真实性问题,改变“党犯错误,新闻宣传也跟着犯错误”的尴尬局面,扭转新闻行业“报纸一色化”、“报道宣传化”、“舆论一律化”、“订阅公费化”的可怕现状。 [11] 然而,随着改革派主将胡耀邦的下台和两年后六四事件的爆发,体制内所有新闻体制改革的努力均告失败并迅速化为乌有,接踵而来的是中国新闻界更加可怕的寒冬。
天安门事件暴露出现政权合法性的深刻危机,为了掩饰这种危机,党控媒体的御用性自然更加凸显。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后,中国进入经济上继续“开放”、“搞活”,而政治上仍然保持专制体制的威权主义(或后极权主义)时代。从传播角度看,这个时代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伴随着市场原则向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渗透,传统的党控媒体发挥其功能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甚至是重大的变化;二是互联网作为新的传播手段的出现对中共信息垄断提出了尖锐挑战,而当权者对此的回应也使信息时代民主与专制之间的斗争具有了许多新特点。在权贵勾结日紧、权力腐败愈演愈烈、社会冲突频发的大背景下,为了维持“稳定”,党的宣传部门不惜动用一切传媒手段制造“歌舞升平”的“和谐”外表,殊不知这种“稳定”却是以社会矛盾的被掩饰和整个民族的平庸化、犬儒化为代价。媒体控制也出现各种各样的新形式,“高扬主旋律”、“把握舆论导向”等成为开放条件下坚持传统意识形态控制的新的标准“话语”。从电视台到广播电台到官方报刊、网站,新闻报道的形式越来越讲究,越来越“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但却并没有改变这些报道仍然是“宣传”而不是真正的新闻的实质。秉承社会良知、敢于揭露真相的媒体记者仍然不断遭到打击,甚至被投入监狱。“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再受到公开的讨伐,但坚持独立主张的学者已经被“边缘化”,社会很难再听到他们的声音。同时,政府花巨资建构互联网“封锁墙”,用纳税人的钱去蒙住纳税人的眼睛,美其名曰是为了防止互联网上所谓“不良”信息的传入。总之,随着后极权统治越来越“精致化”,统治成本也越来越高,离现代文明越来越远。这与一个已经宣布“人权入宪”、正在到处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外部国家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显然,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中国新闻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中国新闻制度改革的目标可以归结为:解构现存的、体现党专制原则特征的新闻观念和新闻运行体制,建构符合宪政民主原则和公民社会精神的现代新闻观念和新闻制度,还亿万中国国民的信息获取权(知情权)、言论表达权(参与权)和通过媒体对公共权力的公众监督权,并藉此为中国宪政改革在各个领域的深化创造条件。
根据当下实际和未来中国宪政改革的总体需要,这个基本目标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子目标:
● 解构长期以来束缚人们(这里主要指党的各级官员和新闻从业人员)思想的党化新闻观念,破除相关意识形态牢笼,使广大的新闻工作者从党专制造成的奴性自律和心理禁闭中解放出来。
● 推进国有新闻媒体改革,淡化乃至最终废除党的宣传部门对国有新闻机构的“领导”,使公共媒体独立化;探索并建立符合宪政原则的传播业宏观管理体制;确立国有传媒作为社会公共资产的主体地位和微观运行原则。
● 制定《新闻法》,允许、鼓励民间办刊、办报、办广播、办电视台,使“社会力量”堂而皇之地进入媒体领域,促成传媒产业主体身份的多元化,形成媒体之间良性竞争、百家争鸣的局面。
● 取消政府对互联网的监控,使互联网这一信息时代的高效传播手段真正造福于中国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和公共权力监督权的实现。
● 通过立法和其他制度手段,保护记者、编辑、在媒体发表意见的公民不受权力的恶意侵害。
● 建构有利于培育严肃媒体的制度条件和社会氛围,使中国的媒体改革成为理性的、渐进的中国宪政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反过来有助于这种改革。
下面分别讨论这几个子目标如何加以实现。
解构党化新闻观念
党化新闻观念是中共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曾经被延安时代乃至1949年后成长起来的中共新闻人真诚地遵奉,却也因其内在的专制本质,毒害了几代人的心灵。直到今天,虽然形势早已变化,民主化的春风正在浸润人们的心田,但传统意识形态仍然禁锢着相当一部分新闻从业者和党的官员的头脑。加之党的宣传部门不断改进洗脑术,变换、“更新”党化新闻观念的内容和口号,再辅之以一套利诱和威胁并存的制度机制,迫使大批新闻人在开放的社会背景下竟然还要就范于专制意识形态的窠臼。中国新闻制度要改革,中国新闻人首先要在心灵上自我解放,要大胆突破党化新闻观念强加给自己的精神束缚,使中国新闻人在心理上、人格上、精神上获得新生。
最需要解构的党化新闻观念包括:
● “喉舌”论
传媒是党的“喉舌”,必须传达“党的声音”,这一条,曾经被无数党的新闻工作者奉为“最高原则”。1954年邓拓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和北京大学新闻系讲授 “关于社论写作”,即强调社论代表的是“党的观点”,“编辑部的任何个人,当他根据党的意图执笔撰写社论的时候,他完全不应该想去表达他个人的什么观点,而只应该忠实地表达党的观点”。[12] 在这样一个逻辑内,当然谈不上什么新闻的“独立”、“超然”或“客观”,所有这些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东西”;也谈不上传媒作为社会公器来发挥作用,因为既然党就“代表”人民,自然不再允许还有什么独立于党之外的“社会公器”。
尤其可怕的是,“喉舌”论意味着新闻从业人员必须舍弃自我,放弃独立和精神自由,心甘情愿做党的传声筒和驯服工具。韦君宜《思痛录》曾这样回忆她的老伴杨述如何从一个具有叛逆精神的青年,变成党专制体制内的一具玩偶:“……他在党内工作的时间越长,地位越高,写东西便越加谨慎,文字也越来越短,思想越来越不放开了。到解放初期,他已经是每写一篇文章必先弄清当前党的宣传中心,然后照着去考虑。”“‘摸精神’是每写一篇之前必须先摸一摸的,从不越乎规矩,而且这后来慢慢变成了他自己的思路。”[13]
可怕的正是这“慢慢变成了他自己的思路”。这是一个知识分子、一个报人的自觉的精神奴役状态的最终完成。虽然今天形势已变,威权时代知识分子对权力的就范方式乃至原因已经和极权时代多有不同,但“喉舌”论迄今窒息着成千上万中国媒体从业人员的创造力、精神力和生命活力仍然是一个事实,难道我们不应该为此而疾呼,而猛醒?
● “宣传”论
“宣传”论是“喉舌”论的自然引申:既然传媒是“党的喉舌”,那么自然要承担“宣传”党的政策的使命。这是我们必须解构的又一重要的党化新闻观念。
也许有人会反驳说:西方国家也有党派报纸,这些报纸也会宣传各自的党派主张,为什么我们这里的“宣传”必须在解构之列而他们的“宣传”却可以存在?
这的确是一个需要辨明的问题。一般地说,“宣传”不同于新闻,后者重在报道事实,前者重在传播主张;后者针对普遍的信息需要,前者针对某些特殊群体;后者强调双向互动,前者则诉诸单向“灌输”,如此等等。举凡政党报刊皆有因注重“宣传”的政治含义和动员效果而轻视新闻客观性要求之可能,这一点,现代各国概莫能外。但是,在民主体制下,政党是多元的,各个政党发出的声音也是多元的,听众有选择的自由。正如杰斐逊200年前就说过的:“我相信人民的正确判断力将永远被看作是最精锐的军队。他们也许一时会被引入歧途,但是很快就将自我纠正过来。”正因为如此,即便反对派政党的报纸充斥着谎言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将保护它们撒谎和诽谤的权利”。[14] 更何况从根本上看,一个民主体制内的政党是不可能长期靠谎言存在下去的。“一个政党如果以欺骗人民开始,那么大体会以欺骗自己而告终”,[15] 因为一个独立的新闻界最终将为揭露党派宣传中的非客观性甚或欺骗性做出实质性贡献。
那么我们的问题在哪里呢?中国新闻制度的根本特点在于党垄断了新闻,也垄断了宣传,这里只有一种声音,没有、也不允许有多元性。结果,新闻就是宣传,宣传就是新闻,而且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甚至,党专制体制下的所谓“用事实说话”仍然是宣传,不信可以看每天晚上7点钟CCTV的《新闻联播》,那里充斥了选择最有利的“事实”去宣传党的最新政策的各种“技巧”。难道我们对此领教得还不够么?
总之,正是因为新闻垄断的存在,宣传中通常都会含有的负面因素被恶性放大,而没有了多元性对宣传之可能负面效应的平衡与制约。当然,这样谈的“宣传”,已经是一种制度,而不仅仅是“观念”。然而,我们在解构这个制度时,必须同时解构其观念。梳理清两种不同体制下的“宣传”及其效果,就是今天应该做的事情之一。
● “导向”论
“导向”论是开放条件下更精致化的“宣传”论。威权时代毕竟不同于毛泽东的极权时代,人们有了从各种渠道接受更多信息的可能。于是才需要“导向”,由党来“引导舆论”,用“主旋律”来制约“多样化”。简言之,“导向”的真正意图仍在于控制,但它是控制的一种相对委婉、也更具欺骗性的表达。比如,在今天党的宣传话语中,也承认“多样性”,但这仅仅是一种点缀:在非政治领域可以有“多样性”,在根本政治问题上则必须“舆论一律”,不准有半点含糊。
“导向”还有一层含义,那就是用更精巧的、更技术化的、甚至更“人性化”的手段诱导公众,希望藉此完成被诱导者对党的现行政策、主张的认同。精心设计的“导向”有助于营造某种社会舆论氛围,使相当一部分公众自觉不自觉地按照“党”所希望的方式去理解、判断周围发生的事情。我们在CCTV对伊拉克战争的“报道”和“评论”中,在这个大陆最大的电视媒体对今日台湾政治颇有选择性的“解读”中,均可以看到此类“导向”的妙用。当然,在上述场合,民族主义、“爱国主义”都是完成“导向”的帮手,而我们那些可能数目并不在少的“愤青”,则成了此类“导向”的第一批俘虏。
那么,我们的新闻人、那些“大牌明星”们在这个过程里又充当了什么角色呢?
他们见多识广,外文流利;他们显然比普通公众知道的更多。但他们没有说实话。他们似乎热衷于做什么“大腕儿记者”或“著名电视主持人”,却没有从制度给他们规定的角色中挣脱出来,勇敢地成为真正的新闻人;他们仍然屈就于这个制度,并为它提供半忠诚、半虚假的服务。这是开放时代中国新闻人的悲哀。[16]
专制制度的力量存在于每个人对制度的恐惧和顺从制度带来的“好处”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都对专制制度的肆虐负有责任,他们既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又是其帮凶。是大家对制度的俯首帖耳造成了每一个人都被制度绞杀的命运。是到了从这样一种状态中猛醒的时候了!
推进国有新闻媒体改革
国有新闻媒体的单一性存在,本身就是我们这个制度的产物。迄今为止,中国所有大的新闻媒体(国家级和省、市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及它们所办的网站)均为国营。当然,这也同时意味着所有媒体均处于党的宣传部门的严格监控之下。要推进中国新闻制度的改革,就必须逐步解构这个巨大的体制,使国有文化资产运作独立化;同时,建立符合宪政原则的政府对公共传媒业的宏观管理体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使公共传媒真正发挥“第四权力”和社会公器的作用。
● 弱化乃至最终取消党的宣传部门对媒体的“领导”
由党的各级宣传部门实施媒体监控,这是中共的老传统。近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在那些意识形态色彩较弱的“一般文化资产”管理方面,正在探索“党、政分离”的可能和实现途径;但对于新闻传媒这样具有“强意识形态属性”的部门,反倒有强化“党、政合一”的倾向。比如,浙江省在总结其“改革经验”时就提出,在“特殊的意识形态宣传机构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方面,目标是“要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党委领导有力、政府管理有效,调控适度、运行有序,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宏观管理体制”。也就是说,对新闻传媒,党不仅要宏观“领导”,还要微观“主办”;具体措施则是将政府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部门和党的宣传部门 “合署办公”,以“确保党对国有文化资产的配置权”,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的三统一。[17]
显然,这类所谓 “改革”,其实是明目张胆的倒退。“三统一”不仅使政府对新闻传媒的管理回到了计划经济年代,更可怕的是,在整个社会早已“一切向钱看”的今天,“合署办公”(以及各种形式的党务机构对新闻媒体的操控)完全有可能使原来曾是“清水衙门”的党的宣传部门品尝到权力与利益结盟的好处,而迅速走向堕落。这种控制者与被控制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利益共生关系,将使原来的领导-被领导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因为它既包含了极权主义范畴内的政治监控,又包含了威权主义范畴内的利益合谋。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解构传播业的现存党控体制将变得更加困难。
要改变这一切,当政者责无旁贷。有远见的体制内改革者必须意识到,弱化乃至最终取消中共宣传部门对媒体的“领导”,是中国新闻制度改革的根本出路,也是其前提条件。新闻传媒是社会公器,不是执政党的私产。要把新闻传媒的去党化作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和公共文化服务建构的核心问题加以研究、创设,并拟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逐步实施。原则上,新闻传媒应该和其他“一般文化部门”一样采行“党、政分离”,政府依据法律对新闻业实施宏观管理,执政党的各级宣传机构不再介入具体新闻业务。有了上述认知,中国新闻业的改革才有了一个现实的起点,目前困扰中国新闻界的诸多问题才有了解决的可能。民间反对派则应继续构成压力,迫使执政者进行改革。
● 取消各类禁载规定,废除“审读”(“审听”、“审看”)制度
这是“执政党的各级宣传机构不再介入新闻业务”的一个非常具体的步骤。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共通过不断在内部颁布各类禁载规定、同时采行“审读”(“审听”、“审看”)制度对媒体实施控制,早已是尽人皆知的事情。禁载范围往往十分广泛,又详尽精微,举凡宣传部门认为对党的形象和现行政策不利的报道、评论都在禁载之列;可以报道的东西也必须按照统一“定调”执行,不得“越轨”。重大新闻则实行所谓“通稿”制,即各报刊必须采用新华社的统一文稿。为了监视传播业的运行,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制定有内部审读工作规章,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宣传部门均有专职“审读(审听、审看)小组”,政府系统(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也有类似的审读机构,发现“问题”,即实施“事后追惩”。[18] 与此相配合,各级宣传部门和媒体的党组织还在内部颁行各种“政治纪律”,以约束从业人员“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显然,所有这些做法,均是与新闻自由的人类普世价值观背道而驰的,是根本违背现代文明的发展方向的。事实上,当政者也已经意识到此类做法之见不得天日,而采取越来越隐蔽的手段,既试图维持控制,又不希望“留下把柄”。于是就有了“电话传达,不留文字”之类的现象出现,人们将之戏称为“执政党采用地下党的方式管理媒体”。
难道这些臭名昭著、根本有违现代文明和人类尊严的“传统”、“纪律”、“不成文的规矩”还要继续存在下去么?执政党应该把利用此类手段维持言论一统视为自己的耻辱,视为这个体制无能的证明。当政者有勇气去改变它,才是“知耻”的开始,而由此换来的,将是整个民族创造力迸发的春天。
● 废除新闻“内参”制度,实现新闻全民共享
新闻分为三六九等,不同级别的人享受不同级别的新闻“待遇”,也是我们这个体制的一大特色。这些“内部文件”(比如新华社的《内部参考》、人民日报社的《内部参阅》)刊载的仍是国计民生方面的社会新闻、评论和政策建议之类,并非其他国家一般认为真正需要保密的信息,只不过这些刊物上登载的东西比老百姓能够看到的更多些,更真实些,因此归根结底还是对民众新闻封锁的产物。
本报告认为,这种把体制内官员视为“内部人”、把普通公民视为“外部人”,把国民分为不同新闻受众“等级”的做法是不能接受的,必须予以废除。公众有权得到权威、真实、全面的新闻信息,重大新闻或所谓“敏感新闻”不能只是作为“内部参考”供各级当权者独享。
● 确立国有新闻传媒的社会公共资产运营主体资格
由于当代中国的特有制度背景,中国大的传媒(中央和省、市级的电台、电视台、日报、核心期刊等)天生就姓“公”,产权性质属于国有。这与――比如――美国传媒的情形很是不同。美国历史上没有官办报纸的传统,所有传媒都是私营的。传媒的私人产权属性和公共社会职能的有效结合,是美国传媒业的特点,也是其优点,但这是长期历史演变的结果,别人是学不来的,也没有必要学。本报告以为,鉴于中国今天特有的条件,我们反倒有可能创设一种机制,真正的公共传媒的产生和运作机制,使此类传媒既非“私有”的,也不再是原来意义上“国营”的。公共传媒将作为社会公共资产获得运营主体资格,在法律范围内为落实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公共监督权服务。
这就是说,我们现有的各级国营电台、电视台和承担公共传播职能的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在产权属性上应界定为社会公共资产,在机构性质上属于非政府、非企业的事业法人机构,在运营性质上则是非营利的,其根本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或准公共产品。一方面,这些机构要破除原有“行政级别”和“身份”,逐步取消机构中的专职党务部门和人事建制,以完成新闻媒体组织意义上的去党化进程;另一方面,作为社会公共资产的运行主体,又要在内部管理上建立合理、切实可行的事业法人治理结构(比如,在决策机制上实行理事会制度;建立有效的融资机制和财务运作、监督制度),对外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依法面向社会自主展开活动并承担后果。
作为事业法人的公共传媒和作为企业法人的商业传媒是不同的,它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公共传播而不是盈利赚钱。任何把公共传媒商业化的企图都是不当的,会导致公共传媒功能错位、身份扭曲的有害后果。
● 政府有对公共媒体提供财政支持的义务,又不能干预言论自由
既然公共传媒是公共传播的手段,是社会公器,它有权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同时,这种支持不能以损害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言论自由为代价。
在传统体制下,媒体是党的“喉舌”,媒体既是“国营”,也是“党产”,因为在党专制范畴内,“国家的”自然也是“党的”,这两者无法区分开。“拿共产党的钱,为共产党说话”似乎也成了天经地义的事儿。
从宪政国家角度看,这些当然都是不值一驳的“歪理邪说”。财政税收取之于民,本来就是全民的财产;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关,受纳税人委托处置这部分财产,包括以财政支出的形式支持公共传媒,使其更好地发挥社会公器职能,本来就是政府的责任。如果非要用“拿××的钱,为××说话”这种逻辑表述,那么新闻从业者拿的是纳税人的钱,理所当然地要为包括纳税人在内的全体国民说话。
除政府的财政支持外,公共传媒当然还可以从其他方面获得经济支持,也可以通过自身运营获得部分收入。但无论何种收入,均不能破坏公共媒体的功能定位。未来的《新闻法》应该就公共媒体接受政府、基金会和其他渠道经济资助的原则、资金使用和监督方式等做出规定。
政府对国有新闻媒体的宏观管理,可以借鉴英国等国管理文化机构采行的“一臂之距”原则,[19] 减少政府对新闻传媒的直接行政干预,更好地保护新闻自由。
● 改革应从中央电视台等受众广泛的新闻传媒做起
在现代各种传播媒介中,电视是受众面最为广泛的大众传媒。以中央电视台为例,这个中国最大的电视新闻媒体拥有十几个频道,每天播出总量达数百小时的各类节目,这些节目,全国最偏僻的地区也能够收看到。难怪中宣部把控制CCTV、特别是CCTV《新闻联播》这样的节目当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也难怪《新闻联播》势必要办成最具“宣传”特征、党八股味最浓、结果老百姓却最不愿意看的一档新闻节目。
央视新闻人也曾经做出若干努力,推出《焦点访谈》和《新闻调查》等有影响的栏目,但在权力的干预下很快变了味。这些栏目遭遇的尴尬突出表明党专制语境内真正的“舆论监督”的不可能。但这也反过来证明,一旦限制被解构,大新闻媒体将在宪政改革进程中发挥一般中小媒体难以企及的作用。
本报告以为,中国的新闻改革,应该从CCTV这样具有全国影响的传媒做起。步子不能很快,但又必须一步一步地往前走。有魄力的改革者必须具备单刀直入的勇气,又有运筹帷幄、审时度势的政治智慧。通过中央级电视新闻媒体的改革,引领全国其他媒体,逐步放开言论“尺度”,形成多元话语空间,鼓励公民参政议政,使电视传媒尽扫谎话连篇之习、平庸奢靡之气,变面具社会的制造工厂为公民教育、训练的课堂。这样,电视这个现代最普及的大众传媒,就将成为公众最好的朋友和捍卫公民权利最有力的武器。
中央级传媒的改革,将给地方传媒改革带来巨大的示范效应;各地传媒改革的“百花齐放”,又将有力地推动中央媒体的进一步开放、转型。如果真能形成这样的局面,中国公共领域的春天就已经悄然而至,至少离我们不远了。
制定《新闻法》,允许、鼓励民间兴办各类媒体
国有新闻媒体的改革还只是中国新闻制度改革的半壁江山。另半壁江山则是解除民间办报禁令,使“社会力量”理直气壮、堂而皇之地进入传媒业这个巨大的舞台。
● 通过新闻立法,保障民间兴办各类媒体的权利
迄今为止,中国实行的是新闻媒体的批准注册登记制,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局行使审批权。要创办报刊,必须由“主办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提出申请,而所谓“主管部门”必须是党、政、工、青、妇、民主党派之类体制内机构,在中央应为部级以上(含副部级)单位;在省为厅 (局)级以上(含副厅级)单位;在地(市)、县(市)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没有“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则根本不具申请资格。显然,这样一种制度设计,就是为了堵死民间办报办刊的任何可能。
这种制度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
公民办报办刊乃至兴办其他各类媒体,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无论是公民个人办的媒体还是公民以团体形式主办的媒体,国家都没有理由去剥夺。
民办传媒有助于媒体多元化,使社会上的各种声音都有表达渠道和空间,这有利于真正的社会和谐和稳定,有利于社会各群体力量的相互制衡和平衡,有利于社会结构的合理化。
民办传媒有助于地方自治,培养公民的参与精神和民主习惯。
民办传媒还是民间反对派力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依托,这一点无须讳言。问题的关键是当政者要改变党专制的传统思维,不应视民间反对派为“敌人”,而应视为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建设性力量。如此,则反对派人士办报办刊就没有什么可怕之处,对立面的批评其实往往是在帮助执政者,给执政者“补台”而不是“拆台”。真正 “拆台”的,是执政当局内部的保守力量和贪腐势力。
鉴于此,本报告建议将制定《新闻法》的工作尽早提上日程。除其他内容外,《新闻法》应明确保障中国公民办报办刊和兴办其他媒体的权利,并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及其原则的阐明来落实这种权利。
● 对民办公共传媒和商业传媒区别管理,鼓励民办公共传媒的发展
和国有传媒一样,未来中国的民办媒体也会出现公共传媒和商业传媒两种类型,前者是非营利的事业机构,属于事业法人,后者是营利的企业机构,属于企业法人。
国家应鼓励非营利的民办公共传媒的发展,并提供相应的立法或政策支持。比如,所有民办公共媒体均应免交营业税,更不用交所得税;民办公共媒体依法享受来自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经济支持;凡为民办公共媒体提供赞助的企业和个人,可减免或部分减免所得税;在购置(租赁)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开办网站、邮寄印刷品等方面,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等等。
国家应设立专门机构,合理安排广播频道和电视频道资源,使私营电台、电视台均有发展的空间和资源保障。[20]
取消政府对互联网的监控
互联网的出现和普及是20世纪末最伟大的信息革命,它为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手段。公民通过互联网可以更自由、更迅捷地传递信息,发表意见,建立自己的网上园地,使每一个普通人都能成为信息的收集者、发布者、传播者、评论者;互联网还使全球各地的信息交流、存储成为易如反掌的事情,并使人类共同体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然而,对任何一个专制政权来说,互联网又是最大的灾星,因为它使信息的封锁变得更困难、成本更高,也使这种封锁变得更不合时宜,更不得人心。
中国要发展、要进步,改变互联网的现行管理原则和机制,取消政府对互联网的监控,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之一。为此,本报告主张:
● 修改现行网络管理法规,剔除其中所有专制性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于2005年9月25日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九条明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或者提供的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条文中除第七、第八两项属于非政治性行为限定外,其他各项均与政治有关。但这些“规定”有的从宪政民主角度看根本就是不合理的(比如第一项),有的则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如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等项)。在实践中,这些“规定”往往成为政府打压网络异见甚至监禁网络异见人士的藉口。要建设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现行网络管理法规中的所有专制性规定都应该剔除。
● 拆除互联网“封锁墙”,还公民信息接收和信息选择权
这些年来,政府动用巨额国库资金,发展互联网封锁技术,对境外网站实施屏蔽;同时采用“关键词过滤”等手段,对互联网上的“有害”信息进行筛选、拦截,试图阻止公众接收有关信息。海外一些组织则不断向国内公众提供突破封锁的技术产品。这种封锁与反封锁的拉锯式对抗,成为中国特有的互联网政治景观。
本报告认为,用高技术手段拦截、阻滞、抵消高技术带来的文明成果,是最荒谬的反文明举动,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对人类文明的犯罪。当然,这不仅限于互联网;出于信息封锁目的而对所有其他信息来源(包括境外广播、电视信号)的屏蔽、阻滞都具有同样的罪恶性质。其实,当局无非是不希望让普通公众听到批评执政党的声音,不希望让老百姓知道,对于这个国家、这个世界发生的许多事情,除了“党和政府”提供的解释以外,还有各种各样其他的解释。这当然是一种专制逻辑,而且显得非常小家子气。当年的毛泽东还有气魄把苏联人骂中国共产党的信登在《人民日报》上,那倒不是因为毛“民主”,而是因为毛拥有充足的自信。今天的中国共产党已经失去这样的“自信”,所以才这样害怕批评,害怕不同的声音。
要推进中国的宪政改革,执政者就必须改变这种小家子心态,放弃专制逻辑,尊重公民的信息接收权和信息选择权。不要怕老百姓听到不同的声音。在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中,公民既有批评的权利,也有鉴别各种批评的能力,而这只有靠社会的开放(包括信息的全方位开放)才能逐步达成。
全国人大应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审核和监督,凡用于构筑“防火墙”之类“工程”的财政支出,均应予以抵制。执政党没有权利为了一党私利而滥用纳税人的钱。
基于同样理由,被政府雇用的、旨在对网站内容实施政治监控的各类“网络警察”,均应予以取缔。
● 鼓励公民借助互联网实现维权,更好地监督政府施政
利用互联网实现公民维权和舆论监督,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也是中国民主事业进步的标志之一。2007年春夏之交,一篇网上发表的文章《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在《天涯杂谈》上,该帖仅仅6天点击率便超过58万,回帖高达3000多篇。此事最终惊动最高当局,并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公民网上维权行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情是前不久发生的“华南虎照事件”,围绕陕西省林业厅发布“陕西镇坪发现华南虎”的“新闻”和网上公布的“华南虎照片”,全国众多网民针对“虎照”的疑点开展了自发的调查、甄别和网上评论,并对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做了更多层面的追索,最后把问题上升到政府应该具有诚信和公信力的高度。这是网络舆论监督政府施政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好例。
以上事例说明,中国网民中蕴含着巨大的理性力量和民主潜能,释放、而不是压制这种潜能,中国的公民社会就能一步步成长、成熟,中国的民主就有希望。
为此,本报告主张:
政府应鼓励公民在网上开辟各种公共论坛,讨论时政,并对政府的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均应该有这个雅量。
网络管理机关不得因钳制舆论而限制学术性网站的发展,不得随意要求网站删减涉及所谓“敏感话题”的文章或文章内容,不得动辄因为“政治考虑”而关闭那些大胆、直言的学术性或非学术公共网站。
借助互联网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交流、沟通机制,探索更多、更广泛的“互联网民主”形式,使互联网更好地服务于政府施政和公民参政。
● 对异议作家的迫害必须停止
对于民间反对派人士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表政见的“异议”作者,政府应该有容人之量,寻求与反对派人士对话的渠道,不能动辄对发出不同声音的民间异议人士实施监禁、迫害。本报告强烈呼吁立即释放以各种“罪名”仍在监狱中监押的思想犯,还这些公民以自由。每一个正直的中国公民都能毫无顾忌地利用媒体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而不必担心受到迫害,才是我们这个民族进步的真正标志。
通过立法和其他制度手段,保护记者、编辑和作者
中国近代新闻事业产生以来,记者的工作就受到业界高度的重视。记者乃“社会、国家、世界之耳目”,应具有人格、操守方面的美德,“不受社会恶风所熏染,不为虚荣利禄所羁勒”,以独立之工作贡献于国民。[21] 记者如此,报社主编和编辑的工作同样如此。优秀新闻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乃是全民族的共同财富。
应该说,尽管党专制体制建构的制度和精神枷锁对新闻从业人员造成了严重限制,但仍有一批当代中国新闻人没有背弃先贤的传统,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等报纸数次被批评、被“整顿”却至今保持了直面社会、敢于就“敏感问题”发言的风格,就是明证。当然,也有不少新闻工作者为此付出了代价。
本报告认为,要推动中国自由的新闻事业的发展,必须通过立法和其他制度手段,保护记者、编辑和作者,保护所有在报刊和其他媒体上发表严肃意见的公民。这应该是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
● 保障记者采访自由
迄今为止,中国记者在本国领土上从事新闻采访还经常遇到各类公开的或隐秘的障碍。中央级新闻媒体在报道全国性事件时当然要遵守有关“纪律”;但这些媒体的记者由于“身份”特殊,地方不敢得罪,从事“下面”问题采访相对容易;地方媒体则必须接受本地政府指令,哪些部门可以采访、哪些问题可以“曝光”全由政府说了算,记者并无采访自由。记者异地采访、“接别人的短”更被视为“破坏规矩”之举,被采访单位可以理直气壮地加以拒绝。
境外记者从事采访活动则受到更多限制。在中国的大学、科研机构、政府机关甚至一般部门,未经单位同意接受境外记者的采访通常都被认为是违反了“外事纪律”。在这种情况下,外国记者事实上很难与中国公民进行自由的交流和沟通。
以上种种均与建设一个文明、法治、民主、开放国家的目标相悖。
本报告认为,必须通过立法,保障记者(包括境外记者)的自由采访权;任何一级政府都没有权利为记者的采访工作设置障碍;除经过科学界定的国家机密外,公民可以就任何问题接受记者(包括境外记者)的采访,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见解,而无须经过什么人、什么单位事先同意。
● 保障记者的工作权利和人身安全
在目前中国社会转型这个特殊时段,记者从事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往往会同不法权力和社会黑恶势力产生矛盾甚至尖锐的冲突,面临采访安全甚至人身安全方面的威胁。有些不法官员甚至动用公权力干涉新闻自由,打击实施正常舆论监督的媒体、记者。最近发生的辽宁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的事情就是此类恶行的最新一例。
本报告认为,新闻媒体履行社会公器职责神圣不可侵犯。各级政府均有责任保护媒体记者从事正常采访活动,尊重媒体职业尊严,保障记者的人身安全不受威胁,保障记者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
党的宣传部门和有关政府机构不得对所谓“出现问题”的媒体施加压力;大胆揭露事实真相、从事客观新闻报道的记者、编辑应该受到鼓励、保护,而不是被批评、甚至被解雇。中国记者协会等行业组织和媒体机构均应该成为支持、保护记者和采编人员正常工作和他们的合法权益的勇敢的、强有力的后盾。
培育严肃媒体,使中国的媒体改革
成为理性的、渐进的中国宪政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
不难发现,中国今天的党控媒体存在着双重意义上的平庸:一方面是党专制刻意制造的政治平庸,另一方面是市场化和媚俗造成的精神平庸。后者民主国家的媒体也时有发生,前者则唯有专制社会才会存在。在民主体制内,传媒业的悖论表现为公民社会职责与作为经济组织的媒体企业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在经典的极权主义党专制体制内并不存在,因为媒体是“党”和“国家”的,不是经济组织,也不承担公民社会职能。在威权主义党专制条件下,传媒业的牟利一面得到了畸形发展,但公民社会属性仍然缺失,这正是中国今天的现实。在某种意义上,这是更糟糕的事情。
无论极权主义还是威权主义,都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即由于严酷的新闻、舆论管制,一个民族最优秀的大脑产生的东西无法被公众所分享,也就无法变成整个民族的共同财富。当然,在历史意义上,这些伟大的创造终将被承认,但它却很难作为改变当下社会的现实力量来发挥作用,因为专制当权者总是千方百计地试图堵死让它们发挥作用的渠道。从这个意义上说,突破党专制的樊篱是中国新闻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事实上,这也是本报告讨论的重点和焦点。
但,我们也要看到另一种可能:当中国的宪政改革已经有了相当发展,民办传媒已经成为事实,到那时也许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即媒体可能成为投资者的私产,成为资本的附庸。对于商业传媒来说,这种情形并不足惧,甚至是正常的;但对于公共传媒,这却十分危险,因为牟利冲动会动摇公共传媒的公民社会属性,影响它履行自己的公共使命。在极端场合,民营资本甚至可能垄断传媒业,让媒体只按照一个声音――大资本所需要的声音――来讲话,就如同党专制条件下媒体必须按照党的需要来讲话一样。这同样是可怕的。上个世纪90年代俄罗斯的改革进程中,曾经短暂地发生过类似的事情。[22] 虽然这种现象已经得到纠正,但它足以引起中国改革者的重视,当引为殷鉴。
还应该考虑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希望中国的宪政改革遵循理性、渐进的原则进行,包括改革政策的推出、言论的放开等等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换言之,本报告并不主张无节制地一下“放开闸门”,在改革进行中应该防止由于言论的突然失控而导致的“乱局”。特别是在开放党禁后,中国的政党政治发展起来,各政党都会利用传媒宣传自己的主张,如何使这种宣传尽可能适度而抵制党专制年代“宣传”遗毒的影响,也将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事实上,即便是在今天,我们在那些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的报道中也间或见到此类影响,比如,把被批评的东西夸大,故意隐瞒某些事实或改变事实细节以突出报道要达到的效果,而全然丢弃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原则。这一切说明,要建立宪政民主时代新闻传媒的职业操守,与过去党专制年代的种种习惯、传统告别,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中国的宪政改革,需要有健康的舆论环境,这就必须建设一批成熟的、严肃的媒体。这些媒体肩负着推进中国改革事业的使命,它们本身也会在这个过程中成长、成熟起来。它们将成为理性的、渐进的中国宪政改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这个事业的最终成功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
(本文作于2007年12月18日~2008年1月20日,北京)
注释:
[1] 梁启超“敬告我同业诸君”,《新民丛报》第17期,1902年10月2日。
[2] 转引自蒋丽萍、林伟平《民间的回声:新民报创始人陈铭德邓季惺传》,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页7。
[3] 参见单波《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应用新闻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页42、44。
[4] 转引自《民间的回声:新民报创始人陈铭德邓季惺传》,页4。
[5] 参见《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应用新闻学卷》,页124~125。
[6] 同上,页126。
[7] 黄天鹏《中国新闻事业》,上海书店1930年版,页168~169。
[8] 邹韬奋《经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页82、134。
[9] 指《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
[10] 胡是这样论证这个问题的:“我们党的党性,主要就是人民性,没有人民性就没有党性;党报如果不千方百计办成人民的报纸,党报就没有人民性,也就没有党性,也就不配称为共产党的党报。报纸的党性和人民性是统一的。”(胡绩伟《从华国锋下台到胡耀邦下台》,香港明镜出版社1997年版,页193)这种观点被当时主管意识形态的胡乔木批评为新闻界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
[11] 钟沛璋“为新闻改革鼓与呼:在新闻局工作的四年”,载钟所著《与江泽民一席谈》,香港高文出版社2002年版,页95~109。
[12] 转引自单波《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应用新闻学卷》,页173。
[13] 韦君宜《思痛录》,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页120。
[14] 参见迈克尔•埃默里等著《美国新闻史:大众传播媒介解释史》,展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100。
[15] 此语出自美国历史学家小阿瑟•施莱辛格之口,亦参见《美国新闻史:大众传播媒介解释史》,页95。
[16] 事实上,这种对“导向”要求的“自觉”理解和运用,在我们的某些报刊编辑和领导者那里,已经发展为一套“工夫”。某民主党派办的一份刊物在一个经验交流文件中,就曾大谈“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牢牢把握舆论导向”的“体会”:核心是要“将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民主党派办刊“既要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时时注意正确的政治导向,又要体现知识界、科学界的理性思考”,而“要实践这两点,就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总之,树立“三个意识”,把好关,把好度,绝非一句套话,而是办刊中时时都会遇到的具体问题。 “‘关’的把握,是原则,是纪律,是责任;‘度’的把握,是水平,是能力,也是艺术”。可以想象,没有多年体制内摸爬滚打、甚至挨批挨整的痛苦经历,是总结不出如此经典的奴性自律语言的。呜呼!这就是就范于党专制体制的中国新闻人!
[17] 参见李景源、张晓明主编《浙江经验与中国发展•文化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页124~125。
[18] 何清涟“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一文,对禁载和审读制度有详细评述,见《当代中国研究》2004年冬季号,页46~51。
[19] 一臂之距原则,即英文的“Arms’ Length Principle”,是英国在文化艺术管理方面率先采用的原则,其基本精神是政府不去直接管理那些大的文化艺术团体(组织或部门),而在政府和这些团体之间建立权威性的非政府、准自治的中介机构,后者一方面负责向政府提供文化政策建议和咨询,另一方面又接受政府委托,决定对被资助项目的财政拨款,并监督、评估拨款的使用效益。
[20] 这方面,美国人历史上的一些做法可以借鉴。1927年,美国国会通过《无线电法》,该法授权联邦政府控制所有无线电频道,同时成立联邦无线电委员会,对具体频道的使用颁发为期3年的执照。根据法律,只有在“有利于公众、方便于公众、或者出于公众的需要”的前提下“提供公正、有效、机会均等的服务”的电台才能获得执照。1934年,美国又通过《通讯法》,成立联邦通讯委员会,执照持有人经营电台必须有利于公众的义务也更加明确地规定下来。不过法律禁止委员会对节目进行任何审查,委员会无权命令任何电台播放或者取消任何特定节目。参见《美国新闻史》,页347。
[21] 参见邵飘萍《新闻文存》,中国新闻出版社1987年版,页399。
[22] 关于这个问题,详见本系列研究报告的附件2《俄罗斯、东欧民主化进程及其经验教训对中国的启示》之第四部分“苏(俄)民主化过程中的失误及教训”。
饮罢中宵月在枝
星期日 三月 02, 2008 9:26 pm
早春时节乱穿衣
冷暖由心各自知
七九河开波复起
两三巢静燕将归
风乎西岭囊空物
饮罢中宵月在枝
骸骨清狂应笑我
歌诗枯槁最相宜
冷暖由心各自知
七九河开波复起
两三巢静燕将归
风乎西岭囊空物
饮罢中宵月在枝
骸骨清狂应笑我
歌诗枯槁最相宜
新燕初来认草堂
星期日 三月 02, 2008 9:21 pm
大部制指向“三权制约”
星期日 三月 02, 2008 1:57 am
专家认为通过政府机构改革最后要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
2月25日至27日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实际上是两会的前奏曲。备受瞩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稿提交会议审议。此前,2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已经对此进行了讨论。表面看是一次政府机构改革,背后却凸现了这届政府向着“有限”和“有效”方向的变革努力。而此次政府自身的变革,放在整个改革三十年的框架下,也是对三十年来国家、社会、市场场变迁所作出的必然回应。
为什么要恰在此时进行机构变革?在部门利益日益成为改革最大阻力之时,此次大部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在更广阔的的改革趋势下,大部制改革能否成为启动政治改革的发动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机构的第六次变革,为什么普通老百姓姓对于历次改革都只能临渊羡鱼?政府变革本身要放在怎样的国家权力框架下,要遵循怎样的改革程序方能踏实有效?在中国这这样一个单一制国家内,中央政府的职能变革将带来怎样的连锁反应?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讲学、首提“大部制”的学者之一沈沈荣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任剑涛、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三位嘉宾将为大家一一破解“大部制”相关疑问问。
为何此时提出变革?经过五次改革之后现在搞大部制时机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南都:这次政府机构体制改革借鉴了西方国家采用的大部制体制,这个大部制相对于其他行政管理体制有哪些优势?为什么在此时提出这样的变革要求?
任剑涛:长期以来,我们的中央政府机构臃肿、人员冗杂、行政成本相当之高、行政绩效相对极低。从政府系统的内部来讲,中央机构数量之多、类型之繁、分工之细、效率之低,为人诟病。因此,整合相关政府部门、合理设计机构职能、将中央机构的设置与运转调整到一个政府职能与社会需求相宜的状态,成为人们对政府机构改革的满心期待。从外部比较看,中国中央机构无论是数量还是功能,都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一般而言,发达国家的中央机构数量上大致控制在10-15个,实行的正是大部委制。我们的中央机构在数量上是发达国家的2-3倍,管理成本甚至达到发达国家的数十倍。合併相关管理机构、将管理职能进行调整、减少冗员、提高效能,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否则,政府部门就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沈荣华:进入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府管理的事务越来越多,但是政府也不能增加一项职能就设立一个机构,使机构数量无限扩张。在我国,政府同样面临着管理职能增加但又不能设立过多机构的矛盾。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统筹考虑职能配置和各种类型机构设置,有助于政府在保持合理机构数量的基础上全面履行职能,逐步形成更加精干高效的现代政府组织结构。
汪玉凯:大部制第一个优势,就是把几个部门都管理的业务归到一个部门管理,尽量减少几个部门来管理一件事情。减少组织结构的,西方叫内阁部,我们叫政府组成部委,尽量减少主要部委组成数量。第二就是避免各个部门职能交叉,互相扯皮,导致多重管理。第三个就是把决策、执行、监管相对分离,少量的大部行使决策权,大量的是执行机构,行使执行权,这些执行机构有些在部下面,有些在部外,有的在体制内有的在体制外。这样决策、执行、监管三者功能相对分离,既能够有效地进行制约又不会导致过多部门利益。这是市场化国家下普遍的管理模式。
我认为中国市场经济走到今天,经过五次改革之后,现在搞大部制时机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大部制改革只是手段最后是解决政府决策、执行、监督三种权力相互制约的问题。
南都:实行大部制,表面上是机构整合,背后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在哪里?
沈荣华:大部门作为政府机构设置的一种形式,通常管理职能较宽,业务管理范围较广,对一项政府事务或几项相近事务实行统一管理。所以,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关键,不在形式上调整多少部门,而在于实现职能有机统一,确保运转顺畅。
南都:目前的大部门体制,有的部门职能更宽,权力更大,那如何避免出现新的部门利益?
汪玉凯:现在媒体对大部制的理解不完全准确。大部制是改革的一种手段,改革通过大部制切入,最后是解决政府的权力结构。权力结构讲得很清楚了,就是要把决策、执行、监督这三种权力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相互分离、相互监督,这是我认为最根本的。不可能一个简单的大部制就能够把现在政府管理运行中的很多深层次问题解决。它是一个切入点,通过一些部门的整合,把过去一些设置过多的部门集中,使职能交叉、职能重叠的问题能够得到比较好的解决。顺着这样的思路,然后再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这样就对大部制权力更大以后,不论内部还是外部都有相应的监督机构,这样保证不形成新的更大的部门利益。
沈荣华:要解决这个问题,更有必要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的权力结构上有所创新。在这方面,国外已有多年实践,有些成熟经验可供我国参考借鉴。例如,20世纪90年代起,英国开始推行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分离的政府模式,内阁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设有各种决策咨询委员会,同时将部门内设机构成建制地转为执行机构,负责政策执行,并授予执行机构负责人充分的人事权、管理权和财政资源支配权,目前执行机构已达100多个,大部分公务员在执行机构工作。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国也有类似做法。
南都:要遏制部门利益,单纯地依靠行政体制内的决策、监督、执行的分离还不够,可能还需要外部舆论监督或者其他监督的配合。
汪玉凯:这个观点我完全赞同。包括行政内部的三种权力简单功能分化还远远不够,还要发挥舆论的监督,发挥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这样才能真正遏制部门利益。
沈荣华:以大部门制改革为契机,可考虑进行决策与执行相对分开的改革试点,如将执行性、服务性、监管性的职责及相关机构,分离出来作为大部门的执行机构,将所属事业单位改为独立法人单位,使部门本身主要负责政策制定,执行机构和法人单位专门负责政策执行,形成决策与执行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防止借“大”之名膨胀真正在实际中能不能做到,却是个很高的目标南都:行政机构内部本身就有一种自我膨胀的内在动力,每一次变革都伴随着每一次的部门利益扩张,在未来的日子里,如何防止部门借“大”之名继续膨胀?
汪玉凯:我觉得大部制肯定还是可控的。这次行政体制改革和过去最大的不一样就是它有整体方案,而且这个规划方案它不是管一届政府的,它管12年,到2020年才会建起现代行政管理的框架,它基本上是一个中长期的。这样就可以有序地进行、推进大部制改革。所以整体的运行是可控的,通过简单合併导致部门利益再扩张,这种可能性应该说不大。
南都:就算机构膨胀能够有效的遏制,但进一步说,一个规模上有限的政府如何在职能上做到真正的有限,这可能纔是问题的关键。
任剑涛:关键的问题可能还不是部委局办数量的多少、功能的划分问题。关键的问题还是改革的合法性保证不充分。因此,改革总是处于一波改革下去,一波回流上来的尴尬状态。对于现代国家来说,国家结构的合理划分,是政府机构合理运转的前提条件。缺乏这个条件,任何改革努力都会付诸东流而徒然劳心费神。
汪玉凯:这次改革很明显是通过大部制突出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真正做到所谓执行权责一致,政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这些话说得都非常好,但真正在实际中能不能做到,却是个很高的目标。
大部制改革是起点
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可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南都:这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其实是可以把它放在整个政治体制改革大框架下来思考的。在您看来,能否以大部制改革为发动机,再进行一些更深入的变革?
汪玉凯:这种可能完全有的。通过合作发展,大部制改造一定程度必然会渗透到政治层面。从监控上来讲,政府和党的监控中也有合作促进的地方。比如宣传部,文化部和广电局以及新闻出版总署,都有合作,有功能上的交叉,组织部和人事部也都有功能上的交叉,还有中纪委和监察部等等,类似很多都有职能上的重叠。
大部制改革最多可能跨到政府以外去,跨到党甚至人大里面。这样,就可能会引发政治层面新的变革。这个变革又和我们政治改革的另外几个观点是相联系的,一个是现在特别强调人民民主,人民在整个国家权力结构中占主体地位,主要提出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二个就是民主决策,它会牵涉到基层,讲四个自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同时还牵涉到四种权利,即要扩大老百姓自治,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这三个“四”,已经完全跨到政治和政府两个层面。所以我认为,大部制改革对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甚至对深化党自身的改革,都可能起到一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任剑涛:当国家权力体系在建立规则、执行规则与捍卫规则严肃性上的权力分割制衡尚未落实的时候,一切试图将国家权力体系有效运转起来的愿望都会落空。
其实,当行政权力脱离开国家权力与司法权力制衡的时候,行政权力必须与超越国家权力、司法权力并居于两种权力之上的垄断权力相勾连,这才足以保证行政权力集聚起支持其改革的底线资源。这个时候,政府就走不出全能政府的怪圈。而且政府需要的全能权力系统对于政府事实上构成为一种威胁性的关系,政府必定落到丧失行政权,而使行政权蜕变为事务权的可悲结局。就此而言,三种权力真正要有效分割制衡,又必须以制约一切超级垄断权力为前提。但这就是一个更为复杂的、溢出了中央政府机构改革范围的重大话题了。
这是一次保密的改革未来政府改革,更多更大的重大变革都离不开公众参与南都:您提到公民的表达权、参与权等四种权利。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每一次变革都是雾里看花。一个有限政府的变革,必然就要伴随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双向表达的一个汇流。在您看来,应当如何使公民权利表达积极有效地参与到这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讨论和实践中来?
汪玉凯:对!借助国民的力量来抑制部门的利益,可能这个方案过程更符合民主化过程。但是可能考虑到部门利益问题比较复杂敏感,所以还没有采取这种方案,而是比较内部的、保密的、小范围的这样一种做法。实际上,未来政府改革,更多更大的重大变革都离不开公众的参与,离不开老百姓的参与,这是公民社会发展到今天的必然结果。任何离开公民广泛参与的改革是很难真正深入下去的,大部制改革也不例外。这个方案在出台以后能不能有效推进,能不能真正达到预想的目标,能不能通过大部制改革遏制部门利益,能不能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的参与和表达程度。利用公众对改革的诉求,对改革这种强烈的期望,来规范政府的举动,将使得政府的变革更能够适应社会本身的要求。
任剑涛:就不应当是政府部门自己自主的改革,而应当由国家权力部门,也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改革规划、改革方案和提出改革举措。
其一,中央机构设置的数量与职能,应当有一个清晰的规定,而不是将国家机关含混地处理为协调全国相关事务的中央机构。其二,中央机构的人员应当有一个法定数量,而不是中央机关自身可以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随意增减的人员数字。其三,中央机关的改革权应当限定在技术性的领域,而不能僭越到国家权力领域自把自为。
南都:您的见解洞察到了更深层次的问题。但是在一些普通老百姓的观念中,政府变革只是政府自己的事情,为什么一定要经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制约呢?
任剑涛:之所以政府机构的运转需要国家权力机关的制约,是因为现代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国家权力机关正是代表人民的专门机关。这不是行使国家日常资源配置权力的政府部门具有的政治规定性。当国家行政机关僭越为国家权力管理机关,试图自把自为地处置自己的权力,既制定规矩、又行使规矩、还自我评价,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政府机构改革,从一开始就丧失了改革程序的合法性,注定难以成功。而且,这样的行政机构改革越多,耗费的社会资源越糜,越容易使人们对于政府机构的改革丧失信心。
南都:这样看来,每一次政府自主的改革都面临着全能政府的改革怪圈。
任剑涛:决定性地制约这样的改革绩效的是一个核心性的原则,即必须促进国家、社会与市场的三元分割,使国家的权力归于国家而发挥有效宏观功能、社会的权利归于社会而公民有序自治、市场的权利归于市场而高效地积累财富。如果中央机构的改革缺乏这些有效的规范力量,任你怎么改革,那也还是一个自把自为的全能政府,这样的机构还是无法落定在“有限有效政府”的现代定位上,使行政权力的有效行使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改革理顺关系削减政府对微观领域的干预,促进国家、社会与市场三元分割。
南都:这届政府提出的理念是一个节约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在具体的治理格局上,肯定涉及到政府如何处理和市场、社会的三角关系,您觉得政府在处理这些关系上面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任剑涛:最近两届政府机构的改革,下了大决心、花了大力气、动了大手术,但并没有解决“有限有效政府”的社会发展需求,也没有将政府落定在成本低下、绩效高企的格局之中。相反,由于没有有效划分政府、市场与社会各自的空间界限,确认三者相互不能替代的独立功能,在后备劳动力选择服务单位的时候出现的政府机构“风景这边独好”的景象,成为其臃肿走势的象征。
沈荣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但目前政府体制上存在的职能配置不合理、部门分割、资源分散等问题,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说,有的综合部门既管宏观又管微观,既管规划又管项目审批,不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也不利于产业管理部门进行统筹协调;有的部门政企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干预微观经济社会事务。因此,按照大部门体制改革的思路,有机整合政府职能和部门,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规划制定、维护法制政令统一实施等宏观管理职能,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体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汪玉凯:这次政府的目标整体要构建服务型政府,前几年已经就提出了这个目标,这次是把它进一步明显化了。服务型政府内在有四个基本要求,首先它肯定是在法制框架下运行的,是一个法治型政府,同时它还是一个对社会承担责任的政府,再一个它是廉洁的政府,最后还必须是一个高效的政府。
现在用服务型政府这个大帽子来框住政府,就意味着政府整个管理理念的转变。整体上来讲,它是人民群众的办事机构。它不是公共服务的简单放大,这是服务型政府的定位。另外一点,应该特别强调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这两个职能更应该凸现。第三点,从目前政府、市场、社会三种关系来讲,政府功能还是过于强势。对于市场而言,政府还是有过多的干预。本来社会能够解决的问题,依然出现政社不分的现象,政府和社会化组织一体化不分,政府和社会化组织两者合伙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政府通过大部制改革,主要是削减政府对于微观领域的干预,使之能够更好走向宏观,更好地发挥社会的自我管理作用,发挥市场自身的作用。从这方面来讲,政府和市场、社会关系,在大部制改革中,还得进一步理顺。
政府不能唱独角戏政府机构改革不是增减的自主游戏,需国家权力机构严格规定。
南都:鉴于前五次政府机构改革在成绩之余,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仍然无法根除人浮于事、政出多门、铺张浪费、腐败专权等不正之风,因此坊间对此预期相对谨慎,您对大部制改革有着怎样的预期?
沈荣华:大部门的设置,主要取决于我国改革面临的环境、条件和内容,要充分考虑到现实可行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避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说,为了加快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突破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有必要整合各种交通运输管理职能和机构,同时考虑到有的管理部门的特点以及运行情况,改革需要一个过程,相关职能和机构整合就要从现实可行性出发,逐步推进。
任剑涛:从历史的角度看,1949年之后,我们的中央机构反反覆复地进行大大小小的改革,但精简机构裁汰人员的结果是几年之内的卷土重来。中央机构从来就没有成功地精简下来,人员总是处于总体增长状态。
另外,由于中央政府的改革仅仅是政府自己一头热的产物,两波强势的政府机构改革,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不说我们的政体选择问题、也不说我们的国家结构问题,即使从政府机构改革自身的相关性考虑上讲,中央机构的改革因为总是处于政府自己唱独角戏的状态,因而很难避免改革的流产。
南都:政府自身的变革,可能还是需要纳入到现代国家权力结构的框架内,才能理顺关系。
任剑涛:现代国家结构的合理划分,既有一个国家、社会与市场的三分结构问题,也有一个国家权力内部分工合作的关联性问题。当国家仅仅是在诸如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支撑的权力规范作用的时候,国家权力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国家不能越出权力领域进入市场-价格领域和公民-社会的自治领域。这个时候,市场按照价格机制运转、社会按照自治原则治理,国家供给社会和市场需要的法律法规章程,三者各行其职、各显其能,整个国家的协调、稳定与持续的发展就可以期待。同时,当国家权力内部的三种权力依据立法、行政与司法三种权力类型的划分而离析开来、相互制衡,国家权力才能免除一权独大、主观随意的弊端。政府机构的设置、数量功能的界定、机构称谓的变化、人员配置与行政经费的拨付,并不是政府机构自行决定的事情,而是由国家权力机构———或者叫做议会、或者称为代表机关———批准和严格规定。这样,政府机构的改革就不是增减的自主游戏,而是一个事关国家权力尊严的事情。地方政府也要变革中央政府调整以后,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上政府都要作做出回应。
南都:我们国家是个单一制国家,大部制改革暂时只是中央政府的机构调整,它必然也对地方政府的变革提出了要求。您觉得地方政府应当如何回应中央政府这一变革?
汪玉凯:这个是必然的。虽然地方政府可能没有中央政府这么大的规模,跟中央政府不是一比一的上下对应,但是整体上应该有一个上下相对应的关系。一般来讲,中央政府作了一定的调整以后,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上的政府都要作出回应,大部制也不例外。而中国的大部制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首先可能会有个整体规划方案,然后选择几个部门进行试点,试点成熟了以后再逐步推广开来,而这个试点不一定只是在中央政府展开,也可能选择一些地方进行试点。中央政府试点同时,地方政府也可能进行试点,上下一体化。
沈荣华:中央政府管理更侧重宏观性、间接性和指导性,地方政府管理更侧重具体性、直接性和执行性,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也应当有所不同。在大部门体制改革中,除了根据政府管理需要实行上下级对口设置的机构外,其他地方机构的设置,应在地方机构编制总额限定的情况下,由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本地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整合职能和机构,灵活设置地方部门,为地方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留下空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创造性。
消减权力,保证能力政府越来越小的同时又要保证国家能力提升是世界性难题南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内部一直有一种强烈的增强国家能力的呼声。如何确保政府越来越小的同时,又能够保证国家能力的提升?
汪玉凯:我觉得这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首先取决于政府自身的决策能力。也就是说一个国家政府管理能力,应该和在这个国家社会范围内所承担的责任是相匹配的。这是一个政府能力问题,能力建设本来是无限的,我们要是构建有限责任政府,有限责任政府又要集中它的能力。这个我认为,尽管口号大家都能够认可,但是各个国家具体情况有差异。比如中国,它是政府比较强势的一个国家,它和有些民族国家相对来说是不一样的。像我们这种国家,虽然是有限政府,但是承担的责任比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更多一些,所以对我们来说,如何坚持政府的有限性,提高政府的施政能力,要处理好这种关系,可能比西方国家更加紧迫。
决定性地制约这样的改革绩效的是一个核心性的原则,即必须促进国家、社会与市场的三元分割,使国家的权力归于国家而发挥有效宏观功能、社会的权利归于社会而公民有序自治、市场的权利归于市场而高效地积累财富。——任剑涛
目前政府体制上存在的职能配置不合理、部门分割、资源分散等问题,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说,有的综合部门既管宏观又管微观,既管规划又管项目审批,不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也不利于产业管理部门进行统筹协调……——沈荣华
可能考虑到部门利益问题比较复杂敏感,所以还没有采取这种方案,而是比较内部的、保密的、小范围的这样一种做法。实际上,未来政府改革,更多更大的重大变革都离不开公众的参与。——汪玉凯
2月25日至27日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实际上是两会的前奏曲。备受瞩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稿提交会议审议。此前,2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已经对此进行了讨论。表面看是一次政府机构改革,背后却凸现了这届政府向着“有限”和“有效”方向的变革努力。而此次政府自身的变革,放在整个改革三十年的框架下,也是对三十年来国家、社会、市场场变迁所作出的必然回应。
为什么要恰在此时进行机构变革?在部门利益日益成为改革最大阻力之时,此次大部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在更广阔的的改革趋势下,大部制改革能否成为启动政治改革的发动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机构的第六次变革,为什么普通老百姓姓对于历次改革都只能临渊羡鱼?政府变革本身要放在怎样的国家权力框架下,要遵循怎样的改革程序方能踏实有效?在中国这这样一个单一制国家内,中央政府的职能变革将带来怎样的连锁反应?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讲学、首提“大部制”的学者之一沈沈荣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任剑涛、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三位嘉宾将为大家一一破解“大部制”相关疑问问。
为何此时提出变革?经过五次改革之后现在搞大部制时机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南都:这次政府机构体制改革借鉴了西方国家采用的大部制体制,这个大部制相对于其他行政管理体制有哪些优势?为什么在此时提出这样的变革要求?
任剑涛:长期以来,我们的中央政府机构臃肿、人员冗杂、行政成本相当之高、行政绩效相对极低。从政府系统的内部来讲,中央机构数量之多、类型之繁、分工之细、效率之低,为人诟病。因此,整合相关政府部门、合理设计机构职能、将中央机构的设置与运转调整到一个政府职能与社会需求相宜的状态,成为人们对政府机构改革的满心期待。从外部比较看,中国中央机构无论是数量还是功能,都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一般而言,发达国家的中央机构数量上大致控制在10-15个,实行的正是大部委制。我们的中央机构在数量上是发达国家的2-3倍,管理成本甚至达到发达国家的数十倍。合併相关管理机构、将管理职能进行调整、减少冗员、提高效能,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否则,政府部门就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沈荣华:进入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府管理的事务越来越多,但是政府也不能增加一项职能就设立一个机构,使机构数量无限扩张。在我国,政府同样面临着管理职能增加但又不能设立过多机构的矛盾。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统筹考虑职能配置和各种类型机构设置,有助于政府在保持合理机构数量的基础上全面履行职能,逐步形成更加精干高效的现代政府组织结构。
汪玉凯:大部制第一个优势,就是把几个部门都管理的业务归到一个部门管理,尽量减少几个部门来管理一件事情。减少组织结构的,西方叫内阁部,我们叫政府组成部委,尽量减少主要部委组成数量。第二就是避免各个部门职能交叉,互相扯皮,导致多重管理。第三个就是把决策、执行、监管相对分离,少量的大部行使决策权,大量的是执行机构,行使执行权,这些执行机构有些在部下面,有些在部外,有的在体制内有的在体制外。这样决策、执行、监管三者功能相对分离,既能够有效地进行制约又不会导致过多部门利益。这是市场化国家下普遍的管理模式。
我认为中国市场经济走到今天,经过五次改革之后,现在搞大部制时机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大部制改革只是手段最后是解决政府决策、执行、监督三种权力相互制约的问题。
南都:实行大部制,表面上是机构整合,背后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在哪里?
沈荣华:大部门作为政府机构设置的一种形式,通常管理职能较宽,业务管理范围较广,对一项政府事务或几项相近事务实行统一管理。所以,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关键,不在形式上调整多少部门,而在于实现职能有机统一,确保运转顺畅。
南都:目前的大部门体制,有的部门职能更宽,权力更大,那如何避免出现新的部门利益?
汪玉凯:现在媒体对大部制的理解不完全准确。大部制是改革的一种手段,改革通过大部制切入,最后是解决政府的权力结构。权力结构讲得很清楚了,就是要把决策、执行、监督这三种权力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相互分离、相互监督,这是我认为最根本的。不可能一个简单的大部制就能够把现在政府管理运行中的很多深层次问题解决。它是一个切入点,通过一些部门的整合,把过去一些设置过多的部门集中,使职能交叉、职能重叠的问题能够得到比较好的解决。顺着这样的思路,然后再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这样就对大部制权力更大以后,不论内部还是外部都有相应的监督机构,这样保证不形成新的更大的部门利益。
沈荣华:要解决这个问题,更有必要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的权力结构上有所创新。在这方面,国外已有多年实践,有些成熟经验可供我国参考借鉴。例如,20世纪90年代起,英国开始推行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分离的政府模式,内阁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设有各种决策咨询委员会,同时将部门内设机构成建制地转为执行机构,负责政策执行,并授予执行机构负责人充分的人事权、管理权和财政资源支配权,目前执行机构已达100多个,大部分公务员在执行机构工作。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国也有类似做法。
南都:要遏制部门利益,单纯地依靠行政体制内的决策、监督、执行的分离还不够,可能还需要外部舆论监督或者其他监督的配合。
汪玉凯:这个观点我完全赞同。包括行政内部的三种权力简单功能分化还远远不够,还要发挥舆论的监督,发挥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这样才能真正遏制部门利益。
沈荣华:以大部门制改革为契机,可考虑进行决策与执行相对分开的改革试点,如将执行性、服务性、监管性的职责及相关机构,分离出来作为大部门的执行机构,将所属事业单位改为独立法人单位,使部门本身主要负责政策制定,执行机构和法人单位专门负责政策执行,形成决策与执行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防止借“大”之名膨胀真正在实际中能不能做到,却是个很高的目标南都:行政机构内部本身就有一种自我膨胀的内在动力,每一次变革都伴随着每一次的部门利益扩张,在未来的日子里,如何防止部门借“大”之名继续膨胀?
汪玉凯:我觉得大部制肯定还是可控的。这次行政体制改革和过去最大的不一样就是它有整体方案,而且这个规划方案它不是管一届政府的,它管12年,到2020年才会建起现代行政管理的框架,它基本上是一个中长期的。这样就可以有序地进行、推进大部制改革。所以整体的运行是可控的,通过简单合併导致部门利益再扩张,这种可能性应该说不大。
南都:就算机构膨胀能够有效的遏制,但进一步说,一个规模上有限的政府如何在职能上做到真正的有限,这可能纔是问题的关键。
任剑涛:关键的问题可能还不是部委局办数量的多少、功能的划分问题。关键的问题还是改革的合法性保证不充分。因此,改革总是处于一波改革下去,一波回流上来的尴尬状态。对于现代国家来说,国家结构的合理划分,是政府机构合理运转的前提条件。缺乏这个条件,任何改革努力都会付诸东流而徒然劳心费神。
汪玉凯:这次改革很明显是通过大部制突出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真正做到所谓执行权责一致,政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这些话说得都非常好,但真正在实际中能不能做到,却是个很高的目标。
大部制改革是起点
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可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南都:这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其实是可以把它放在整个政治体制改革大框架下来思考的。在您看来,能否以大部制改革为发动机,再进行一些更深入的变革?
汪玉凯:这种可能完全有的。通过合作发展,大部制改造一定程度必然会渗透到政治层面。从监控上来讲,政府和党的监控中也有合作促进的地方。比如宣传部,文化部和广电局以及新闻出版总署,都有合作,有功能上的交叉,组织部和人事部也都有功能上的交叉,还有中纪委和监察部等等,类似很多都有职能上的重叠。
大部制改革最多可能跨到政府以外去,跨到党甚至人大里面。这样,就可能会引发政治层面新的变革。这个变革又和我们政治改革的另外几个观点是相联系的,一个是现在特别强调人民民主,人民在整个国家权力结构中占主体地位,主要提出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二个就是民主决策,它会牵涉到基层,讲四个自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同时还牵涉到四种权利,即要扩大老百姓自治,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这三个“四”,已经完全跨到政治和政府两个层面。所以我认为,大部制改革对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甚至对深化党自身的改革,都可能起到一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任剑涛:当国家权力体系在建立规则、执行规则与捍卫规则严肃性上的权力分割制衡尚未落实的时候,一切试图将国家权力体系有效运转起来的愿望都会落空。
其实,当行政权力脱离开国家权力与司法权力制衡的时候,行政权力必须与超越国家权力、司法权力并居于两种权力之上的垄断权力相勾连,这才足以保证行政权力集聚起支持其改革的底线资源。这个时候,政府就走不出全能政府的怪圈。而且政府需要的全能权力系统对于政府事实上构成为一种威胁性的关系,政府必定落到丧失行政权,而使行政权蜕变为事务权的可悲结局。就此而言,三种权力真正要有效分割制衡,又必须以制约一切超级垄断权力为前提。但这就是一个更为复杂的、溢出了中央政府机构改革范围的重大话题了。
这是一次保密的改革未来政府改革,更多更大的重大变革都离不开公众参与南都:您提到公民的表达权、参与权等四种权利。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每一次变革都是雾里看花。一个有限政府的变革,必然就要伴随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双向表达的一个汇流。在您看来,应当如何使公民权利表达积极有效地参与到这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讨论和实践中来?
汪玉凯:对!借助国民的力量来抑制部门的利益,可能这个方案过程更符合民主化过程。但是可能考虑到部门利益问题比较复杂敏感,所以还没有采取这种方案,而是比较内部的、保密的、小范围的这样一种做法。实际上,未来政府改革,更多更大的重大变革都离不开公众的参与,离不开老百姓的参与,这是公民社会发展到今天的必然结果。任何离开公民广泛参与的改革是很难真正深入下去的,大部制改革也不例外。这个方案在出台以后能不能有效推进,能不能真正达到预想的目标,能不能通过大部制改革遏制部门利益,能不能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的参与和表达程度。利用公众对改革的诉求,对改革这种强烈的期望,来规范政府的举动,将使得政府的变革更能够适应社会本身的要求。
任剑涛:就不应当是政府部门自己自主的改革,而应当由国家权力部门,也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改革规划、改革方案和提出改革举措。
其一,中央机构设置的数量与职能,应当有一个清晰的规定,而不是将国家机关含混地处理为协调全国相关事务的中央机构。其二,中央机构的人员应当有一个法定数量,而不是中央机关自身可以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随意增减的人员数字。其三,中央机关的改革权应当限定在技术性的领域,而不能僭越到国家权力领域自把自为。
南都:您的见解洞察到了更深层次的问题。但是在一些普通老百姓的观念中,政府变革只是政府自己的事情,为什么一定要经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制约呢?
任剑涛:之所以政府机构的运转需要国家权力机关的制约,是因为现代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国家权力机关正是代表人民的专门机关。这不是行使国家日常资源配置权力的政府部门具有的政治规定性。当国家行政机关僭越为国家权力管理机关,试图自把自为地处置自己的权力,既制定规矩、又行使规矩、还自我评价,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政府机构改革,从一开始就丧失了改革程序的合法性,注定难以成功。而且,这样的行政机构改革越多,耗费的社会资源越糜,越容易使人们对于政府机构的改革丧失信心。
南都:这样看来,每一次政府自主的改革都面临着全能政府的改革怪圈。
任剑涛:决定性地制约这样的改革绩效的是一个核心性的原则,即必须促进国家、社会与市场的三元分割,使国家的权力归于国家而发挥有效宏观功能、社会的权利归于社会而公民有序自治、市场的权利归于市场而高效地积累财富。如果中央机构的改革缺乏这些有效的规范力量,任你怎么改革,那也还是一个自把自为的全能政府,这样的机构还是无法落定在“有限有效政府”的现代定位上,使行政权力的有效行使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改革理顺关系削减政府对微观领域的干预,促进国家、社会与市场三元分割。
南都:这届政府提出的理念是一个节约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在具体的治理格局上,肯定涉及到政府如何处理和市场、社会的三角关系,您觉得政府在处理这些关系上面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任剑涛:最近两届政府机构的改革,下了大决心、花了大力气、动了大手术,但并没有解决“有限有效政府”的社会发展需求,也没有将政府落定在成本低下、绩效高企的格局之中。相反,由于没有有效划分政府、市场与社会各自的空间界限,确认三者相互不能替代的独立功能,在后备劳动力选择服务单位的时候出现的政府机构“风景这边独好”的景象,成为其臃肿走势的象征。
沈荣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但目前政府体制上存在的职能配置不合理、部门分割、资源分散等问题,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说,有的综合部门既管宏观又管微观,既管规划又管项目审批,不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也不利于产业管理部门进行统筹协调;有的部门政企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干预微观经济社会事务。因此,按照大部门体制改革的思路,有机整合政府职能和部门,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规划制定、维护法制政令统一实施等宏观管理职能,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体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汪玉凯:这次政府的目标整体要构建服务型政府,前几年已经就提出了这个目标,这次是把它进一步明显化了。服务型政府内在有四个基本要求,首先它肯定是在法制框架下运行的,是一个法治型政府,同时它还是一个对社会承担责任的政府,再一个它是廉洁的政府,最后还必须是一个高效的政府。
现在用服务型政府这个大帽子来框住政府,就意味着政府整个管理理念的转变。整体上来讲,它是人民群众的办事机构。它不是公共服务的简单放大,这是服务型政府的定位。另外一点,应该特别强调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这两个职能更应该凸现。第三点,从目前政府、市场、社会三种关系来讲,政府功能还是过于强势。对于市场而言,政府还是有过多的干预。本来社会能够解决的问题,依然出现政社不分的现象,政府和社会化组织一体化不分,政府和社会化组织两者合伙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政府通过大部制改革,主要是削减政府对于微观领域的干预,使之能够更好走向宏观,更好地发挥社会的自我管理作用,发挥市场自身的作用。从这方面来讲,政府和市场、社会关系,在大部制改革中,还得进一步理顺。
政府不能唱独角戏政府机构改革不是增减的自主游戏,需国家权力机构严格规定。
南都:鉴于前五次政府机构改革在成绩之余,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仍然无法根除人浮于事、政出多门、铺张浪费、腐败专权等不正之风,因此坊间对此预期相对谨慎,您对大部制改革有着怎样的预期?
沈荣华:大部门的设置,主要取决于我国改革面临的环境、条件和内容,要充分考虑到现实可行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避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说,为了加快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突破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有必要整合各种交通运输管理职能和机构,同时考虑到有的管理部门的特点以及运行情况,改革需要一个过程,相关职能和机构整合就要从现实可行性出发,逐步推进。
任剑涛:从历史的角度看,1949年之后,我们的中央机构反反覆复地进行大大小小的改革,但精简机构裁汰人员的结果是几年之内的卷土重来。中央机构从来就没有成功地精简下来,人员总是处于总体增长状态。
另外,由于中央政府的改革仅仅是政府自己一头热的产物,两波强势的政府机构改革,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不说我们的政体选择问题、也不说我们的国家结构问题,即使从政府机构改革自身的相关性考虑上讲,中央机构的改革因为总是处于政府自己唱独角戏的状态,因而很难避免改革的流产。
南都:政府自身的变革,可能还是需要纳入到现代国家权力结构的框架内,才能理顺关系。
任剑涛:现代国家结构的合理划分,既有一个国家、社会与市场的三分结构问题,也有一个国家权力内部分工合作的关联性问题。当国家仅仅是在诸如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支撑的权力规范作用的时候,国家权力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国家不能越出权力领域进入市场-价格领域和公民-社会的自治领域。这个时候,市场按照价格机制运转、社会按照自治原则治理,国家供给社会和市场需要的法律法规章程,三者各行其职、各显其能,整个国家的协调、稳定与持续的发展就可以期待。同时,当国家权力内部的三种权力依据立法、行政与司法三种权力类型的划分而离析开来、相互制衡,国家权力才能免除一权独大、主观随意的弊端。政府机构的设置、数量功能的界定、机构称谓的变化、人员配置与行政经费的拨付,并不是政府机构自行决定的事情,而是由国家权力机构———或者叫做议会、或者称为代表机关———批准和严格规定。这样,政府机构的改革就不是增减的自主游戏,而是一个事关国家权力尊严的事情。地方政府也要变革中央政府调整以后,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上政府都要作做出回应。
南都:我们国家是个单一制国家,大部制改革暂时只是中央政府的机构调整,它必然也对地方政府的变革提出了要求。您觉得地方政府应当如何回应中央政府这一变革?
汪玉凯:这个是必然的。虽然地方政府可能没有中央政府这么大的规模,跟中央政府不是一比一的上下对应,但是整体上应该有一个上下相对应的关系。一般来讲,中央政府作了一定的调整以后,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上的政府都要作出回应,大部制也不例外。而中国的大部制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首先可能会有个整体规划方案,然后选择几个部门进行试点,试点成熟了以后再逐步推广开来,而这个试点不一定只是在中央政府展开,也可能选择一些地方进行试点。中央政府试点同时,地方政府也可能进行试点,上下一体化。
沈荣华:中央政府管理更侧重宏观性、间接性和指导性,地方政府管理更侧重具体性、直接性和执行性,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也应当有所不同。在大部门体制改革中,除了根据政府管理需要实行上下级对口设置的机构外,其他地方机构的设置,应在地方机构编制总额限定的情况下,由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本地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整合职能和机构,灵活设置地方部门,为地方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留下空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创造性。
消减权力,保证能力政府越来越小的同时又要保证国家能力提升是世界性难题南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内部一直有一种强烈的增强国家能力的呼声。如何确保政府越来越小的同时,又能够保证国家能力的提升?
汪玉凯:我觉得这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首先取决于政府自身的决策能力。也就是说一个国家政府管理能力,应该和在这个国家社会范围内所承担的责任是相匹配的。这是一个政府能力问题,能力建设本来是无限的,我们要是构建有限责任政府,有限责任政府又要集中它的能力。这个我认为,尽管口号大家都能够认可,但是各个国家具体情况有差异。比如中国,它是政府比较强势的一个国家,它和有些民族国家相对来说是不一样的。像我们这种国家,虽然是有限政府,但是承担的责任比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更多一些,所以对我们来说,如何坚持政府的有限性,提高政府的施政能力,要处理好这种关系,可能比西方国家更加紧迫。
决定性地制约这样的改革绩效的是一个核心性的原则,即必须促进国家、社会与市场的三元分割,使国家的权力归于国家而发挥有效宏观功能、社会的权利归于社会而公民有序自治、市场的权利归于市场而高效地积累财富。——任剑涛
目前政府体制上存在的职能配置不合理、部门分割、资源分散等问题,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说,有的综合部门既管宏观又管微观,既管规划又管项目审批,不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也不利于产业管理部门进行统筹协调……——沈荣华
可能考虑到部门利益问题比较复杂敏感,所以还没有采取这种方案,而是比较内部的、保密的、小范围的这样一种做法。实际上,未来政府改革,更多更大的重大变革都离不开公众的参与。——汪玉凯
当明天成为今天
星期日 三月 02, 2008 1:54 am
最长的一天
星期六 三月 01, 2008 11:31 am
ZT两会十问总理
星期五 二月 29, 2008 9:07 pm
一 农民何时能拥有土地所有权,而不仅仅是受限的土地使用权,进而来对抗官商结合的“划地圈钱”运动。农民身份性的依附如何在城乡二元结构中摆脱出来,从而变成现代国家的公民。土地授权于民,以民智之伟大,农民自有其安身立命之智慧,小岗村的星星之火,市场经济的发端,小产权房的初露端倪都证明了农民财产所有权下的合理规划。
二 上访何时成为公民除法治救济外的正常救济渠道而不受打压,围剿公民上访的政府暴力何时才能终结,对这样的严重反人权行为总理有什么应对思路。北京两会时的街头,党代会时的四围,在庄重的氛围中隐藏了太多的肃杀和秋气,而被追逐者,被遣返者的凄苦,怨恨,都在围访,截访的形象维护中销声匿迹了。
三 在政府财政收入高歌猛进时,何时还利于民,让民众分享经济增长的蛋糕,而不是使民众携仇富心态在物质丰富的海洋里孤立于孤岛而兴叹。1000元的红包是理性思维下的简单外现,这种心态以一种看似极端的言论表达出来,而背后的诉求则承载了太多的苦难。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不追求唐朝式的国力鼎盛,富藏于民的宋朝则是遥遥的回应之声。
四 80%的医疗投入花在权贵之身何时才能打破80/20的数字怪圈,使民众不再因病而亡,因病而难,因病而苦,以病躯和贫困之弱徘徊在拯救生命之门。肖志军的痛失妻子,与其说是个人的悲剧,不如说她们母子死于制度之手,是不合理的医疗制度扼杀了一个无助民众的可贵生命。
五 老有所养何时不是神话,民有所保何时不为虚美之词,在民生的问题上,个体的脆弱而没有归属感,个体的权利束缚而没有保障感,个人的承担义务而没有权利感,何时成为静躺在发黄史册中的一枚书签。农村中老人被饿死已经不是什么匪夷所思的奇闻了,孝道的沉沦表现在道德的沦丧上,保障的缺失彰显于制度的阙如上,生存的困境启示于人性的纵恶上。
六 人生而平等,人在社会上的基本权利不会因为多数的决定而被剥夺,不会因为稍嫌复杂的国情而冷然漠视之,在选举人大代表的一人一票之基本人权何时得以实现,一比五的丑陋何时消解,即使誉为橡皮图章的选举中形式公平也不能接受吗。以看似堂皇的理由,甚是缜密的系统阐述,名为系统论证的逻辑,在常识面前真的很强大吗,还是不堪一击的皇帝新衣。
七 政府何时学会道歉和自我问责,一个体面而有尊严的政府何时学会政治的荣耀和耻辱感,一个体面而有尊严的辞职,一个自我批评并接受批评的姿态,一个学会道歉而不是自我溢美的心态,一个不说感动民众而是感恩于民众的温情何时才能实现。
八 因言获罪,在思想的国度里何时不再遭受暴力和权力的打压和摧残,我们能不能在阳光普照的国度里找寻自由的祖国,而不是得到惩戒,流放,劳改,刑律等身体处罚,这种本该用思想和文明来教化而回应的方式何时不是梦想。
九 总理的承诺和应答何时成为我们考量和问责你的法律协议,而不仅仅是表现一个政治家的风度和优雅,总理的官员何时成为我们能够予以决定升迁的服务者,而不仅仅是只对上负责的政客。
十 一个人治而广被赞扬的总理,一个感动而鞠躬尽瘁的总理,一个人格魅力十足的总理,何时在我们的国度里成为消失的神话。一国之总理何时得以清闲,而不是屡屡为民请命,在大雪纷飞的春节跋涉南国,在归心似箭的年关为民讨债,在矿难屡发的时节奔赴现场,以一人之力而治神州毕竟是个人的荣耀和向上,当我们事事不再叨扰总理时,而是借助一个良性的制度运转时,你可否松开绷紧的神经而与民同乐呢。李鸿章以一人而敌一国,总理以一人而治一国,事虽不同,但是历史的吊诡就在于我们始终逃不过黄宗羲的视野和樊篱。
二 上访何时成为公民除法治救济外的正常救济渠道而不受打压,围剿公民上访的政府暴力何时才能终结,对这样的严重反人权行为总理有什么应对思路。北京两会时的街头,党代会时的四围,在庄重的氛围中隐藏了太多的肃杀和秋气,而被追逐者,被遣返者的凄苦,怨恨,都在围访,截访的形象维护中销声匿迹了。
三 在政府财政收入高歌猛进时,何时还利于民,让民众分享经济增长的蛋糕,而不是使民众携仇富心态在物质丰富的海洋里孤立于孤岛而兴叹。1000元的红包是理性思维下的简单外现,这种心态以一种看似极端的言论表达出来,而背后的诉求则承载了太多的苦难。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不追求唐朝式的国力鼎盛,富藏于民的宋朝则是遥遥的回应之声。
四 80%的医疗投入花在权贵之身何时才能打破80/20的数字怪圈,使民众不再因病而亡,因病而难,因病而苦,以病躯和贫困之弱徘徊在拯救生命之门。肖志军的痛失妻子,与其说是个人的悲剧,不如说她们母子死于制度之手,是不合理的医疗制度扼杀了一个无助民众的可贵生命。
五 老有所养何时不是神话,民有所保何时不为虚美之词,在民生的问题上,个体的脆弱而没有归属感,个体的权利束缚而没有保障感,个人的承担义务而没有权利感,何时成为静躺在发黄史册中的一枚书签。农村中老人被饿死已经不是什么匪夷所思的奇闻了,孝道的沉沦表现在道德的沦丧上,保障的缺失彰显于制度的阙如上,生存的困境启示于人性的纵恶上。
六 人生而平等,人在社会上的基本权利不会因为多数的决定而被剥夺,不会因为稍嫌复杂的国情而冷然漠视之,在选举人大代表的一人一票之基本人权何时得以实现,一比五的丑陋何时消解,即使誉为橡皮图章的选举中形式公平也不能接受吗。以看似堂皇的理由,甚是缜密的系统阐述,名为系统论证的逻辑,在常识面前真的很强大吗,还是不堪一击的皇帝新衣。
七 政府何时学会道歉和自我问责,一个体面而有尊严的政府何时学会政治的荣耀和耻辱感,一个体面而有尊严的辞职,一个自我批评并接受批评的姿态,一个学会道歉而不是自我溢美的心态,一个不说感动民众而是感恩于民众的温情何时才能实现。
八 因言获罪,在思想的国度里何时不再遭受暴力和权力的打压和摧残,我们能不能在阳光普照的国度里找寻自由的祖国,而不是得到惩戒,流放,劳改,刑律等身体处罚,这种本该用思想和文明来教化而回应的方式何时不是梦想。
九 总理的承诺和应答何时成为我们考量和问责你的法律协议,而不仅仅是表现一个政治家的风度和优雅,总理的官员何时成为我们能够予以决定升迁的服务者,而不仅仅是只对上负责的政客。
十 一个人治而广被赞扬的总理,一个感动而鞠躬尽瘁的总理,一个人格魅力十足的总理,何时在我们的国度里成为消失的神话。一国之总理何时得以清闲,而不是屡屡为民请命,在大雪纷飞的春节跋涉南国,在归心似箭的年关为民讨债,在矿难屡发的时节奔赴现场,以一人之力而治神州毕竟是个人的荣耀和向上,当我们事事不再叨扰总理时,而是借助一个良性的制度运转时,你可否松开绷紧的神经而与民同乐呢。李鸿章以一人而敌一国,总理以一人而治一国,事虽不同,但是历史的吊诡就在于我们始终逃不过黄宗羲的视野和樊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