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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周围所有的建筑:“豆腐渣”楼害死几百孩子

星期三 五月 14, 2008 8:43 am

西方传媒注意到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不同地点的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瞬间垮掉,造成重大伤亡,质疑这些楼宇的质量是否有问题。

《泰晤士报》记者麦卡妮(Jane Macartney)在都江堰引述当地人的话说:"瞧瞧周围所有的建筑,它们同样高,但是为什么单单是学校倒塌?这是因为建筑承包商从我们的孩子身上捞油水。他们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水泥,但政府视而不见。"

该报还报道,调查损毁情况的建筑工程师戴军(Dai Jun音译)说:"这些楼房不能承受大地震,有的甚至不符合基本的建筑标准。"

英国《卫报》记者布兰妮甘(Tania Branigan)在都江堰市倒塌的学校现场报道说,当地灾民对几栋公共建筑倒塌非常气愤,认为是有关官员贪污,偷工减料造成的恶果。

她引述当地灾民的话说:"承包商根本不够资格,这些是‘豆腐渣建筑'。地震一来从顶楼垮到底层,把九个班级450个孩子埋在里面。这不是塌楼,简直像爆破。请帮助我们向外间揭发这些情况。"

另一个灾民说:"为什么没有钱为我们的孩子修建一间好的校舍?中国的官员太贪、太坏了。这几栋大楼周围都是些楼龄20多年的建筑,但都没有倒塌。而学校校舍建成只有10年,却夺走了几百个孩子的生命。官员们有钱嫖妓、养‘二奶',却没有钱花在我们的孩子身上。这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纽约时报》指出,地方领导人可能因为建筑标准问题,受到严格的审查。自从30多年前唐山大地震之后,中国已经要求各地的建筑能抵抗大地震。但是这次四川灾区几个不同地方倒塌的学校、医院、工厂建筑,令人质疑现在中国蓬勃建设的楼宇,到底有多严格的建筑标准?

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也质疑,为什么这麽多的学校倒塌?该报指出,一些国际地震专家认为,这些倒塌的学校说明建筑不合格,缺乏适当的建设标准和施工准则。

地震工程师表示,修建一幢可以抵抗七至八级大地震的建筑,需要增加建筑成本7%到8%,所以问题是常常受到预算的限制。美国伊利诺大学乌尔班纳分校地震专家埃尔纳赛(Amr Elnashai)说:"抗震建筑需要投入更多的技术,而不是材料。"

他指出,大多数地震评估显示,中国的抗地震建筑条例即使不是最先进的,也是合适的。"它规定得很详尽,采取了所有正确的标准"。他强调,抗震建筑并不意味着不会受到损坏,而是在大地震来临时不会整个倒塌。

他指出,学校校舍特别脆弱,因为它们往往是中等规模的建筑,对建筑承包商来说,属于政府官僚招标承办的较小项目。纽约亚洲协会美华中心成员斯米尔(Andrew Smeall)说:"中国有严格的建筑条例,但问题出在如何实施条上。"

政党—国家体系的政治转型

星期二 五月 13, 2008 6:23 am

主讲人:玛丽亚•乔纳蒂
评议人:孔田平 赖海榕 范亚峰 赵农 盛洪 张曙光 马志诚
茅于轼: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了匈牙利科学院的玛丽亚•乔纳蒂教授,她是研究转型国家政治变化的专家。转型国家就是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些国家的党和政府是一体的。她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匈牙利、罗马尼亚和中国。她已经出了很多著作,这些著作都已经被译为中文。最近出的一本书叫做《自我耗竭式的演进》,研究了党政国家体制的模型与验证。我听过她几次报告,她的研究特点是很科学的,是一种很扎实的理论分析而非胡乱的猜测,她分析了这些国家的权力结构的特点,改革的可行之路,改革的动力和阻力以及人民与政府的相互作用,并且充分考虑了每个国家的区别性,这对当前中国的政治改革是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下面我们就请玛丽亚教授来给我们作报告。

玛丽亚•乔纳蒂:非常感谢今天有这么多人来参加这个论坛,我会尽我所能与大家共同探讨政治转型的体系。首先是今天演讲的内容概要,第一部分是关于比较转型文献的一些辩论,第二部分是对政党国家互动模型以及政党国家体制的一个概述,然后通过模型我们看一下体制转型具体是什么样的,这个体制转型会在何时发生,会如何发生,最后是对这些讨论和辩论的解读。

首先我们来讲一下比较转型文献的讨论。这方面的讨论主要包括:从上层还是从下层开始推行改革,改革应该是渐进式的还是激进式的,改革的政治背景应该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先进行政治改革还是先进行经济改革。我的问题是这是否是一个真正的战略选择上的问题,我的回答是这是对政治选择一个结构性背景的阐释。这个阐释是建立在我之前所说的政党-国家互动模型的基础之上的。我花了多年来创建这个模型,我研究的是在决策过程中,政治、经济和国家体制之间是如何作用的。这部分内容在我的书中大约有120多页,但我今天只会给大家做一个很简要的概述。

这个模型的结构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是有关政党-国家分级的层面。在这个层面中,资源有的是向外分配,有的则是向内收敛,这两个割裂的体制有时是需要相互联系的。图1中左边S表示国家等级体系,右边的P表示政党体系,党的权力工具就使得这两个等级体系交织在一起,联系起来,其中最重要的权力工具就是干部任命制。通过这样一种任命,政党的权力体系就渗透到了非政党的权力体系中,对他们进行一定的控制。一个政党体系在影响决策过程中不仅可以通过干部任命这种权力工具,还可以通过一些机构、活动以及个人决策者加以影响。


图1


图2


第二个层面所展示的图2是图1的细化。图中这些线叫做依附连线,这些线将政党和非政党联系在一起,政党体系可以通过这些依附连线作用于非政党体系中,对他们加以影响。比如,最上面一层是议会,议会代表有权开会确认议题,并决定哪些方面需要进行投票,如何进行投票。同样,在一些企业中一些员工也可能是政治局的成员,他们也会对政策的制定与决策产生影响,这样的影响过程就会最后反馈到企业本身。图1中纵向的连线是他们谋求利益的过程,同样图2中这些横向的依附连线会通过各种途径为他们产生利益。

第三层是指制定政策的捷径。这个跨等级体系的捷径不仅会在国家体系中上行,在政党体系中也会上行,并且会在他们之间产生交互的影响。这会造成同一层级中促成自己利益的机会的不均等性。比如说一个企业的领导人在议会中参与出口贸易问题的讨论,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他就会与那些政策决策者进行沟通和交流。若非如此,他就只能和与自己同级的成员商讨。通过这样的渠道他就可以与高级别的官员进行沟通,从而对政策的制定施加自己的影响,并对那些不可逆转的决策做出准备。另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的领导人被选举进入中央委员会,同样他就可以与不同于自己级别的高级官员们沟通,可以看到较为机密的文件,由此也可以影响政策的制定和决策。

所有这些因素结合就构成了一个整合化的体系。这个体系有一个非常简单的运作规则,因为每一个决策者都有自己的一条依附连线。但是只有政党决策者的依附曲线才可以突破纵向,深入联系其它的部分。这就意味着所有的依附,对利益的谋取以及对权力的分配都是政治上的一种垄断。政党可以通过错综复杂的依附连线将各个次级领域都联系到一起,并最终发展成为一个整合化的社会系统。

那么结构上的不同体现在何处呢?这些不同之处取决于他们的制度是否严格,他们处于等级体系中的哪一层,能够到达哪一层(比如他们是否能影响到工农业),在能够影响到的领域中他们影响力的大小,在国家等级体制中权力的分配是集中的还是分散的,取决于捷径的起源在何处,可以走多远,能积累多少,是只在一个等级体制中发挥作用还是可以跨越等级体制。

这些变量的组合就可以形成不同的政党体制的结构模型,展示出不一样的权力分配。权力可分为三个子集——匈牙利、中国和罗马尼亚,其中罗马尼亚这一组同1950年的那些政党体系是非常相似的,我将重点着眼于与中国有关的这一个子集。这些权力工具和体制的转型特点都是由模式所决定的,这也决定了生产与在生产的不同类型。

那么在这个模型中,转型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政党-国家体制作为一个社会体系正在逐渐退出慢慢从专制的次领域,新的体制正在发展中。这种消退对于发展而言也许是相对的也许是绝对的,但是消退和发展都是由模式所决定的。它取决于转型的速度、情况、时机以及转型的结果。在中国的转型过程中经济转型是居于首位的。此间,这种消退的过程是缓慢的,同样发展的过程也是渐进的。这个转型是在专制的整体下伴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而在匈牙利的转型中,政治转型是首要的,其体系的消退与社会的发展也同样是缓慢渐进的。其经济转型是在民主体制下伴随经济危机进行的。第三种是罗马尼亚型。罗马尼亚转型过程中,体系的崩溃十分剧烈,政治和经济转型相互交错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政治环境不明朗,经济危机也持续难消。

转型是如何发生的呢?让我们通过中国的模式——首先实行经济转型的模式来稍作剖析。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实行权力下放,这就使得人力、资本以及由有竞争价值的资源逐渐脱离网络,并导致网络的日渐衰弱。而新的不同利益的资源和行为渗透到网络中也弱化了整个网络,比如合资企业就是这种新力量的代表。政党对于经济的影响正在逐渐削弱,这主要是因为私营企业领域随着国企的私有化进程在不断的壮大,而民营化和私有化的发展就会导致一些依附连线的断裂。另外,体制内资源的逃逸也促进了体制外各经济体的成长。

政治转型对于经济环境会产生什么影响呢?政党在政治转型中从一个涵盖政治经济各方面的社会体系转变为一个垄断的政治体制。这些消退导致了很多关系的转变,这些关系包括网络内部各要素间的关系,网络内部与外部要素间的关系,政党与国家,社会与国家以及色会与政党间的关系。但是在政治次领域的发展过程中也不乏限制因素。在转型过程中在时间、空间、产量以及各个不同领域中所产生的不一致性令人担忧。宏观经济的发展使得政党的合法化得以保持。

在经济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会对政治产生一定的影响。
系统转型速度越缓慢,这个网络在国家、经济和社会领域中消退的覆盖面就会越广,经济次领域的发展就会越迅速,社会中经济层级的划分就会越复杂,收入、经济发展以及动态转型的覆盖面也就会越大。为人们提供发言机会的机构发展越受限制,政党和国家在没有体制背景的情况下维持党和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压力就会越大,政党中形成不同的经济利益集团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些不同的利益集团可能会代表社会在不同层面上的紧张度与压力,与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团体结合起来。

政治改革先行会对整个体系的转型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比如匈牙利的改革模型。这些内部连线代表了一种分权的形式,而政党成员的逐渐离退就会导致整个网络被架空。交叉的连线也会被逐渐打断,因为可用以支持干部任命这一权力工具的职位变得越来越少。在私有化和的过程中,在政党的衰退过程中,这些依附连线会被逐渐切断,而横向的构架就会逐渐发展起来。

这个类型大致的发展进程是什么样的呢?在这个进程中,允许横向的集团出现在网络之外,允许非政府组织的出现,允许利益集团的出现,允许政党的出现,由此网络外的政治单位的数量就会逐渐增多。政党作为一个政治体系就会渐渐被废止,政党组织也不得在非政党机构中出现,并将多党制和民主政体体制化。在这种情况下,系统转型显得更为渐进化。在政治领域中网络消退的覆盖面越广,社会中政治经济的分层就越复杂,横向的政治组织出现的概率就越大,持不同意见的人相互之间的融合度就越强,大的政党出现的可能性就越大,稳定的民主政体也就越可能出现,过程中可能出现经济危机的持续时间也就越短,但是政府更迭的频率也会因此而越高。

2.第三种类型如罗马尼亚、前苏联这些国家,他们在转型的过程中发生过剧变,那么这种类型对体系转型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在这种情况下,网络之外的因素会同时作用于政党与非政党体系中。体系瓦解的越突然,社会分级的体制就越不完善,持不同政见集团出现的可能性就越小,社会中积聚的不确定因素就越多,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就会显得更难,相互割裂的横向组织的出现的可能性就会越大,新政党利用前政党的权力工具演化成为专制政党的可能性就会因此加重,时间长危害大的经济危机就越有可能出现,对经济转型的专制控制就越有可能实现,国家就更容易被分散的利益集团所控制。

上述的转型情况均是发生在一定的结构背景中的。但是,如果改革和转型过程中不考虑结构性背景,那么转型的速度和背景就会被混淆,我们就无法理解其中的路径,决策者也会因此而规避对其权力的限制,改革的速度和策略也成为一种个人化的选择活动。而这些就可能导致我们所不希望出现的结果。

孔田平:玛丽亚•乔纳蒂教授早在1975年就开始关注政党国家体制的建立、在生产以及演进,但是我认为“党国体制”这个词更能反映出斯大林体制的特征。匈牙利实行新经济体制是在1968年,仅在7年之后,玛丽亚•乔纳蒂教授就开始关注党国体制的问题,这表明乔纳蒂教授具有高度的学术敏感性。玛丽亚•乔纳蒂教授提出了互动的党国模式,我个人认为,这个模式可以概括为曾经在苏联和东欧占据主导地位的斯大林模式,也就是政党不仅垄断政治权力,也垄断了经济的权力。而维持这种体制的运行事实上涉及到了党的等级结构,国家的等级结构以及经济决策单位之间不同的互动关系。一般而言,正统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这种政治经济之间是如何互动的,其内在的逻辑尚不为我们所知晓。而乔纳蒂教授提出的党国互动模式作为正统的社会主义体制的高度概括,对于我们理解其内在逻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玛丽亚•乔纳蒂教授提出了三种转型模式:自我掠夺型模式、自我解体型模式和自我撤离型模式,我认为这是一种理论创新。她在著作中将罗马尼亚、古巴、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蒙古、东德和1968年之后的捷克、斯洛伐克归纳为自我掠夺型模式。这些国家基本上保留了斯大林的正统的政治经济体制。而匈牙利、波兰、苏联和1968年以前的捷克斯洛伐克,被归纳为自我撤离型。这些国家在不同阶段经历了不同的政治经济改革。而越南和中国被归为自我撤离型模式。从越南和中国的角度而言,其政治经济也已经偏离了传统的斯大林模式。她的分析框架对于我们理解传统的社会主义体制的内在逻辑、运行规律以及发展路径具有重要启迪意义的。

科尔内教授对社会主义体制研究做出了重大的理论贡献,其论著《社会主义体制—共产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社会主义体制的必读著作。与科尔内教授不同的是,乔纳蒂教授关注社会体制不同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性以及反馈性,如党的官僚机构、国家的官僚机构以及经济决策者之间的互动,但而科尔内教授对于构成社会主义体制的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并未做出一个系统的阐述;科尔内教授关注的社会主义制度中的一般性问题,涉及范围较为广泛,而乔纳蒂教授是从权力结构这个角度入手来分析社会主义体制的演进。第三,科尔内教授在谈及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的时候出言极为谨慎,并未将中国作为其重点的研究对象;而乔纳蒂教授则将中国作为了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位教授都以匈牙利的改革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随着研究的深入,他们又都将范围扩大到了中东欧地区。乔纳蒂教授提出了互动的党国模式作为其分析的框架,拓展了社会主义体制以及转轨经济比较分析的视野。但是有一点非常遗憾的是,乔纳蒂教授并未将苏联——党国体制的发源地作为其研究的对象。

以上是对乔纳蒂教授报告的简要评论,下面我再简要发表一下自己的一些见解。对于我们现在究竟处于什么样的时代众说纷纭,有的人为是全球化的时代,也有人认为是国际秩序统一构建的时代,还有人认为如果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我们处于一个大转型的时代。如果将1989年看作是这个大转型的开始,那么到目前为已经将近20年了。苏联、东欧、越南和中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发生如此之大的制度变迁在人类社会经济史上实属罕见,这为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观察研究制度变迁提供了独特的机会,从目前来看,乔纳蒂教授的研究并未更多的涉及1989年以来的转型。事实上,从转轨国家的情况看,有几种不同的模式:
1.中欧模式。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以及波罗的海三国经过将近20年的改革,实现了政治与经济的分离,建立了宪政的制度,确立了议会民主制,建立了不受政治干涉的独立司法体系。在经济上这些国家已建立了良好运作的市场经济。虽然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不及中国,但是与那些老的欧盟国家相比,其经济增长速度仍然是十分喜人的。这些国家成为新的欧盟国家后,赶超的步伐明显加快。当然对于这些国家的转型是否已经完成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些国家加入欧盟就意味着转型的结束,但事实并非如此。
2.俄罗斯模式。普京执政时期虽然保持了议会民主和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框架,但是在很多方面他都在走回头路。比如,在政治上回归权威主义的治国模式,限制反对派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司法上日益受到政治的干预;经济上重新实行国有化,国家开始对战略性资源进行控制。普京执政时期虽然打击了寡头垄断,但是一些执政精英仍旧控制着国家的重要资产。在普京执政期间,俄罗斯似乎在政党、领袖以及官方意识形态等方面逐渐回归苏联时代。作为政权党的统一俄罗斯党在去年12月的杜马选举中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从去年开始俄罗斯内部的一些执政精英就开始追捧普京为民族领袖,而不久前普京已经当选了俄罗斯统一党的主席,虽然他不是该党党员。普京集团内部一直标榜主权民主是其官方意识形态。在某种程度上看,普京治下的俄罗斯似乎在向苏联回归,如出现了一个政党、一个领袖和一个意识形态的独特现象,有趣的是这一转变还备受俄罗斯民众的支持。
3.中国模式。中国虽然进行了改革,在政治上偏离了斯大林主义,但是还没有完全摆脱斯大林模式,政治转型的任务尚未完成。乔纳蒂教授将中国视为自我撤离型的典型。经过30年的经济改革,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空前扩大,但是在土地、资本等要素上尚未真正市场化,寻租和腐败现象仍十分严重。既得利益集团仍在阻止经济的市场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没有理顺,基于法治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权贵资本主义”正在成为实际的危险。

中欧、俄罗斯和中国不同的模式如何演进值得我们的关注。

赖海榕:乔纳蒂教授是吴敬琏老师受科尔奈邀请访问匈牙利期间认识的学者,吴老师把她的第一部著作介绍给国内的学者和出版社,我碰巧做了这本书的翻译工作,并在翻译的过程中与她结下了友谊,我认为她的思想是富有启发的。在此,我做一点评论并提两个问题。

首先,她认为改革道路不是领导人个人的战略选择,而是由权力分布的结构所决定的。很多研究人员往往把一个国家的成功归功于领导人个人的选择,领导人的英明固然是不可或缺的,但是领导人的选择并不是无限的,领导人有时可做的选择其实很有限,是受到体制和结构所制约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乔纳蒂教授的研究是很有启发意义的。我们往往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有着共同的意识形态,都是共产党的领导,都是计划经济,所以是一样的,但是她的研究表明同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内部的权力结构却有着如此广泛的不同。她今天所讲的匈牙利、中国和罗马尼亚这三种类型只是将15种变型归结之后形成的三类,同时她的研究表明,权力结构的不同最终会导致改革道路的不同,导致转型的方式不同。

其次,相对于她以前的研究,乔纳蒂教授的思想和研究方法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五六年以前她基本未涉及匈牙利、罗马尼亚后来的演进情况,未将她的研究方法与目前流行的不考虑结构背景的研究方法作比较。但是现在她不仅将她的方法与主流方法作比较,而且还新增了这些国家的演进部分,而在过去她只是研究了制度的撤退过程,所以从这方面来看她的研究是很有进步的。

我还想就此提出几个问题。第一,如果改革的道路只是由权力结构所决定的,那么个人在此过程中应该如何起作用呢?第二,在谈中国转型问题的时候,她讲到中国在经济方面已经有所撤出,党在这个过程中已经由一个社会体制转变为一个垄断的政治体制。但是我们更为好奇的是,党是否可能以及如何由一个垄断的政治体制转变为一个非垄断的政治体制。我认为她解释过去是令人信服的,但是我们更希望从她的研究中得到一些对中国的未来发展有用的启示。而且,1989年以后又发生了很多转型,因此这个体制除了在中国、越南、古巴和朝鲜还有所保留以外,在其他大多数国家都已经被废止了。所以我们更关心的应该是未来如何发展,也就如刚才孔老师所说,俄罗斯为何会产生“回潮”现象。这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过去的党国体制的影响,为什么过去的党国体制在俄罗斯产生了这样的影响,而在其他地区却无类似状况?这样的体制对中国又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当然,乔纳蒂教授已经解释了在经济领域所发生的撤退和演进等一系列现象,这些都是非常有逻辑性的。但是我希望她可以在政治方面给我们更多的启示,也希望她可以在这个方面作更深入的研究。

赵农:乔纳蒂教授是希望通过经济学的范式来解决党国体制之下不同国家为何要选择不同的改革路径和不同的改革速度这些问题。刚才孔老师和赖老师也已经介绍了,乔纳蒂教授已经从事这方面研究多年,其研究也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也从中获益匪浅。

从原来的社会主义集权国家向未来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以下四种特点:第一就是改革中出现的现象具有丰富多样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经历了原苏联的解体,目睹了东欧的改革及其结果,而现在又可以看到俄罗斯的种种回归迹象,古巴和朝鲜仍旧原貌未改,中国的改革正在进行中,未来结果尚难预料。第二就是改革的复杂性。从哪个路径切入,有谁来推动,先改哪里后改哪里,在这个过程中是一直稳步前进还是会遭遇一切倒退,这些都是极为复杂的。原因在于,内部的各种力量都在进行博弈,而且有外部力量的加入。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考虑到亚洲四小龙、美国以及欧洲等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影响。第三是演化结果的不确定性。我无法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得出确定的结论——朝鲜可以走到哪一步,中国又能走到哪一步。第四点,对于研究而言,还存在信息的失真现象。特别在考虑国家之间改革的比较过程中,我一个作为学者想要真实地了解非本国的情况是很难的。甚至对于一个中国的学者来说,想要了解本国真实的运行机制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所以在以上情况下,要把不同国家的党国转制过程纳出一个统一的形式化的理论是十分有难度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研究本身的一些看法。我对东欧和俄罗斯的研究没有什么发言权,所以我想就中国的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对于中国改革路径的比较性研究,经济学家樊纲也已经做过研究了。他曾写过一篇文章《改革的两种成本的比较》,试图解释中国为何采取渐进式改革而苏联采取激烈的模式。他通过对两种改革成本的比较得出了中国采取前者的原因。在此,我想对玛丽亚•乔纳蒂教授提一个问题:假如党国体制在开始是一样的为什么会演化出所谓的自我掠夺型、自我撤离型和自我解体型这三种模式呢?即假设这三种状态原来的初始状态都是相同的,那么玛丽亚•乔纳蒂教授的理论能否对这三种状态的最终形成提供逻辑一致的解释呢?我觉得在今天的报告中,她并未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另外,我们国家也是从过去的政治经济集权体制演化而来的。但是经过30年的改革,我们国家的现状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状态却有很大的相似性,比如一党独大,比如势力庞大的官僚资本。这种现象着实令人费解,这也是我给在座的各位提出的问题。

盛洪:我未曾拜读过玛丽亚•乔纳蒂教授的这本著作,今天了解的时间也非常短暂,所以我仅就此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首先,我认为玛丽亚•乔纳蒂教授判断是基本准确的。计划经济国家向市场经济国家转变的过程中,党国体制的转变从一个控制整个社会的政治系统变成社会中的一个垄断集团,这种描述还是比较贴近中国国情的。我认为这个变化不仅是一个经济变革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变革。因为,在这种转变的过程中,党、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边界发生了很大变化。而这种边界的变化是一种根本的变化,或者说是一种现状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权力下放给了社会中的各个经济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所以这一点在改革的过程中是不能被忽略的。尤其是在中国,这一点比较容易被人们忽视,因为中国的党国体制基本表面形式并未发生变化,而在东欧和苏联则发生了变化。

第二,这样一个政治体制的变化,我们应该采用一种什么样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呢?我认为应该是一种政治学和经济学结合的方法。这种分析方法应该是以理性主义和功利主义为分析基础的,所以在分析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和一个政治制度的时候,这种方法是有欠缺的。若我们只是用理性主义和功利主义去分析,人们只是通过对利益的成本收益的判断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着很多陷阱。社会中会存在市场失灵,也就是说人们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来实现所有的交易;同时也会存在民主失灵或者说是政治失灵,也就是投票、谈判和政治操作会失败,这种失败主要源于人们自己的成本收益分析,而这种成本收益分析互相之间是不可调和的。

可见仅从功利主义出发来分析,有很多路是走不通的。所以我认为应该跳出功利主义的框架,从更加根本的文化层面上加以分析,从更超越的宗教原则进行分析。人类社会发展至今,这些所谓发展成功的国家或社会,其政治结构都是建立在一定社会文化基础之上的,所谓的功利主义是无法搭建这样一个结构的。这些国家的宪政原则的基础都是其民族从历史中积淀而来的,只有这样才能够形成政治结构的基础。

第三,苏联、东欧和中国。苏联和东欧在改革后,其政治也发生了转型,走上了民主宪政的道路,这和他们有一个比较现成的基督教文化是有一定关系的。因为这就是他们转型的一个文化基础。而中国所面临的困难就是中国没有这样的一个文化基础,因为中国的文化传统在近代被打碎了,特别是在很多基本的经济问题上都存在分歧。所以才会出现“摸着石头过河”,才会出现功利主义的演进道路。因此,我认为一方面中国在走向民主道路的过程中要形成一种新的文化传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绝大多数知识分子的一种认同。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大家都认同的宪政原则。另一方面中国不但有他自身的文化资源,也拥有世界不同文明的文化资源。所以我们虽然打碎了原来的文化传统,但是我们也许能以此为契机建立一个更好的文化传统,发挥出后发优势。当然这还需要我们长时间的不懈努力。

范亚峰:我主要研究的是宪政理论和宪政转型,尤其是中国的宪政转型,所以我对玛丽亚•乔纳蒂教授两本著作都作了认真的研读,对我形成自己的研究范式都有重要的帮助。在此我也对玛丽亚•乔纳蒂教授表示感谢。

首先,对于玛丽亚•乔纳蒂教授的研究方法,我不同意刚才盛洪教授的意见。正如科尔奈教授在《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所阐释的,玛丽亚•乔纳蒂教授和科尔奈教授的研究方法都是属于哈约克、熊彼特和马克思一派的,是一个综合的体制的分析方法,是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和哲学相结合的整体性的研究方法。显而易见,这非常有助于把握中国宪政转型的模式。我很高兴玛丽亚•乔纳蒂教授在其新作中将这种方法理论范式用于中国的研究,而且概括出了一个非常有助于中国宪政改革的模式——中国自我撤离型的变革。

按照这样一个党国体制研究的框架,我们可以认为中国在20多年的经济撤离和市场化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是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冲突。中国未来最关键的宪政转型实际上是执政党在政治体制领域的自觉撤离。只有将民主法治坚定的贯彻下去,在中国党国体制的中层结构开始变革,才能使中国的体制改革实现“软着陆”。所谓的中层结构就是指劳教制度、户籍制度、司法独立等,只有开放中间层的改革,才能够缓解中国在转型过程中遭受的压力,才能使党国体制的核心层——党政军的制度不至于受到整体的激烈的变革压力。但是,目前不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都出现了对自我撤离模式的背离。在经济方面,政府对于经济微观活动如中小企业施加了过多的干预;在政治方面,在依法治国以及在基层民主方面思路的混乱都不利于中国未来的整体转型以及转型的平稳发展。

从这一点来说,玛丽亚•乔纳蒂教授仅从党国体制转型角度来研究中国是不够的。苏中两国在转型过程中存在两个重要的不同。第一,中国的文化传统在近代以来遇到重大危机。所以在研究中国史,还要对在共产主义体制崩溃后的新文化建设和新宗教的建设给予必要的关注。在我认为,中国未来要将儒家传统和基督教希腊传统进行对换,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一个新的文化传统。第二个是宪政转型的基本特征。中国宪政转型会受到两个重要因素的影响——苏东模式和台湾模式。中国和苏联、匈牙利和罗马尼亚转型模式的不同就在于中国在自我撤离模式中,可能通过对台湾模式创造性的学习而形成自己独特的互动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未来政治转型向台湾民主模式学习而实现政治转型的一系列宏观条件已经具备。所以我认为,中国未来会形成一个对于传统党国体制进行创造性转化的新的政体,我把它称为“公民政体”。最近八到十年我一直致力于这种新的政体模式和转型模式的研究,我也希望将来可以有更多机会向玛丽亚•乔纳蒂教授学习和请教。

张曙光:党国互动在这些转型国家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但是在中国,这种党国互动并未十分明显,只是在经济和政治方面还能略见互动的迹象。因为经济上总是能先表现出来,而政治上党国的变化并不大,即使有,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表面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我想问一个问题,就是党国互动至今所经历的几个阶段都各有什么特征?

第二点,对于您所说的中国问题我并不是太赞同,我更愿意听一些有关匈牙利的转型情况。比如,匈牙利的党国是如何互动的,互动结果如何,这个结果又是如何产生的?这些东西对于中国学者思考中国的问题将会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因为匈牙利的宪政架构已基本具备,司法独立体系也已经建立。然而,中国的改革还远没有走到这一步。因此匈牙利在这个转型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斗争,以及这些问题的解决途径对于中国今后的转型都将是一个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马志诚:刚才几位教授都谈到了关于党国的政体和改革道路的选择,但是我更加关注的是,我们的经济将会以怎样的方式发展,能够达到怎样一个结果。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学术评论,关键就在于这个社会和政体何时才能够建立一个宪政的构架,实现司法独立和党国分立。这是我们研究和努力的方向。我对于玛丽亚•乔纳蒂教授所提出的模型也有一些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我们的党和国家是会按照您所说的这样一种模式继续走下去呢,还是会完全脱离您的这种模式呢?如果我们花了很多的时间来讨论这个模式,但是却不能从中得到一些启示来指导党和国家未来的发展路径以达到我们的既定目标,这就需要我们深思了。我们应该考虑权力应如何运用到这个转型过程中。我们既然没有抵抗权力的基础,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达到我们的目标,如来实现宪政分开呢?因此我们讨论的重点似乎回到了清朝末年时候的,到底是要改良还是革命。中国社会的文化与西方是有很大差异的,我们没有一个很强烈的民主思想,没有权力自由的传统。如果我们在讨论事情的时候没有基于权力相互自由平衡的基础,当权力发生重组的时候,我们的很多讨论就会变得很脆弱,不堪一击。所以我们应该更多的思考如何去平衡权力的构架,以达到相互制约。

茅于轼:我想提一个关于世界政治结构稳定性的问题:在匈牙利、中国、罗马尼亚、俄罗斯以及您研究所涉及的其它国家中,您认为哪个国家的政治结构更加稳定?在您看来,中国的政治结构是否稳定(这种稳定并非是一个绝对量化的概念,而是从一个相对的概念上来研究的),中国的政治结构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玛丽亚•乔纳蒂:首先,在座各位对中国政治体制的了解显然远胜于我,所以我在这里对中国的政治制度作出评价可能是有些班门弄斧了。我所做的工作是把这些现实中的案例放置到我的理论框架中。有一点我可以肯定——革命是行不通的。即便在渐进的转型过程中会有很多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但是在我看来革命会产生毁灭性的后果。所以我更倾向于渐进式的转型。对于刚才张教授提出的,希望我可以多谈一些匈牙利的转型情况,我只能说由于时间的限制,我所能涉及的内容实在很有限。在我的这本书中,我非常完整详细的分析了匈牙利政党体制的形成过程以及其的整个转型过程。

有些人问我为什么这些转型的最初发源点都是相同的,即斯大林模式,但后来却发展成为不同的模式,即自我掠夺型、自我撤离型和自我解体型。我想说的是,在这个框架内个人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转型模式的建立与推动。当然模式的选择还取决于这个国家自身的地理环境、历史背景、文化背景、经济结构和发展程度,这些因素相互作用最终形成了不同的转型途径。

对于这些个人的行为我们应该进行个别的全面细致的研究,我仅是对罗马尼亚、匈牙利和中国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而对其它国家的转型情况并不是十分的了解。因为每个国家之间的情况是有很大差异性的。比如,匈牙利和罗马尼亚在地理环境因素方面是相似的,但是两者的历史背景却大相径庭。在这些不同因素的影响下,这两个国家就会发展出不同的政党国家体制。罗马尼亚和匈牙利的历史因素和政治因素都不同,在外加的改革力量的作用下,匈牙利走上了较为缓和的改革道路,而罗马尼亚则倾向于较为激烈的形式。中国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在中国毛泽东和斯大林的个人关系以及毛泽东在党内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特性都影响着中国党国体制的结构。

匈牙利的情况是,在1956年匈牙利的政党体制发生崩溃后,国内领导者致力于建立一个同样的体制,更严格的抓住有战略意义的单位和决策实体。1956年以后所建立的体制所决定的集结和分配资源的方式有别于之前,这也就决定了匈牙利所走的转型道路的不同。关于匈牙利改革过程中经济层面和政治层面的细节问题我在书中具有详细阐述。

对于“中国的政治体制的演化”问题,我想我没有足够的胆量做过多的预测。但是我希望可以看到中国可以走上台湾模式的改革道路。至于如何走上这条改革道路,如何实现党政体制的转型就完全取决于中国自身的发展了。我只是提供了一种纯理论上的分析,即使在匈牙利我也并未在政治上开展研究。我知道中国现在正面临政治改革的时候是非常小心谨慎,非常渐进,充满技巧性的,所以我想我也无权对于这个领域给与过多的评议。

关于“中国的转型是否已经处于最后一个阶段”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如下。就政治制度而言,中国已经步入最后一个阶段了;但是就实践而言,改革过程中仍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在匈牙利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现象,虽然民主体制已经被确立了,但是很多民主制度很容易就被颠覆了。例如在1998-2002这期间,执政的是一个年轻而雄心勃勃的威权式领导人。最初的时候他决定不做政府报告记录,所以人们对于政府决策知之甚少。他将议会举行的次数从每周一次减少到每两周一次,而且每次会议的讨论时间也被大大削减了。所以人们除了能在四年一次的大选中另立明主之外,对此别无他法。

关于刚才茅教授提出的“有关政治体制稳定性”的问题,我认为,这些体制从长期来看就政治制度而言是稳定的,但是短期中还会存在着波动起伏。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匈牙利,也普遍出现在东欧国家。同时,领导人可能会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犯错误,而错误的政策就会导致社会处于紧张的状态,使得社会的力量激进化。

关于“中国政体稳定性”的问题,我认为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增长,党在中国的领导始终保持着合法性的地位;而另一方面这个体制内部仍存在着很多的矛盾并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这些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导致的。还有农民工问题,社会福利保障问题、医疗制度问题以及城镇中潜在的爆炸性问题,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就更加激化了社会内部矛盾。此时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经济发展政策来补偿这种爆炸性的危险,那么国家经济的发展可能就会受阻。所以很难预测体制发展的平衡点在什么地方,而这种平衡状态又能维持多久。

最后关于“苏联转型”的问题。我并未将苏联作为一个主要研究对象,我只是在把苏联作为一个阵营的层面和他与其他成员国关系的层面对其作出研究。至于为什么普京会将俄罗斯拉回到原来的状态,我想还是结构决定了这一战略行为。从中我们也许会联想到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在戈尔巴乔夫改革过程中,其体制结构决定他必须先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然后再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然而,戈尔巴乔夫本人却想先从经济入手,后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他这样做就导致了那些在政治上仍拥有优越地位的人迅速抓住了经济资源,并利用尚未改变的政治体制来获得经济利益。这就是造成今天俄罗斯问题的最初根源。

杨继绳:中国改革三十年 回顾与前瞻

星期二 五月 13, 2008 6:20 am

今天演讲的题目很大,由于时间所限,我只能提纲挈领地讲以下几个问题:
一,中国改革的初始状态;
二,中国改革的历史方位和中国改革的目标;
三,中国改革的进程和改革方略;
四.中国改革成就;
五,中国当前面临的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的途径;
六,怎样看中国改革中的争论;
七,中国改革的前景。

我讲的第一个问题:中国改革的初始状态
(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到改革之前,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运行了20多年,在改革初期的状况是:第一,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在工业总值中,1979年,全民所有制占81.0%,集体所有制占19.0%,没有私营工业。1978年,在社会零售商品总额中,全民所有制占90.5 %,集体所有制占7.4%,个体商业只占0.1%。

第二,一切经济活动都纳入了国家计划。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部交给国家,由国家统购包销。工厂赚的利润全部上交国家财政,工厂花钱由国家财政支出,这就是财政统收统支,此外还有劳动力由国家统招统配,外贸由国家统进统出。

第三,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资金、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不能参与分配。实际上,真正的按劳分配是没有的。说是实行八级工资制,实际上多年没有调工资,到1978年,最高的是四级工、五级工。

第四,国家直接经营企业。工厂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用什么方式生产,都由国家决定。工厂的一切技术改造,甚至连盖一个厕所,也得报上级批准,盖上几十个图章才能得到资金。

第五,在农村,实行经济集体化。农民生产的粮食、棉花、油料等一切产品全都由国家统购统销。生产队种什么作物,种多大面积,怎么种植,农民和生产队的干部没有权力决定。农民吃多少粮食,吃什么样的品种,由县以上的行政机关决定指标。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每一个劳动者,每一家企业,都必须按上级的指令运转。劳动者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来改善生活,企业不能通过提高经营水平得到发展。因此,首创精神被压抑,进取心和奋斗精神被挫伤,智慧和才能被窒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被扼杀。停滞、匮乏和贫困也就必然。

计划经济体制在技术上缺乏可行性。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要把全部国家经济机构变成一架大机器,变成一架使几万万人都按照一个指令工作的机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缺乏技术上的可行性。这是因为,计划工作者的主观判断很难反映经济运行的客观实际,计划工作者确定的各种经济指标很难如期实现,计划工作很难满足千变万化的社会需求。
前苏联的学者在20世纪60年代就认识了这种技术上的不可行性。苏联著名的飞机设计师安东诺夫写道:“基辅的数学家已经计算过,仅仅为乌克兰编制一项精确的和十分完整的物资和技术供应年度计划,就需要全世界所有的人工作一千万年。”(亚历克.诺夫:《政治经济学和苏联社会主义》〈1979〉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中文版第185页)。苏联经济学家卢什科夫1964年说过,全苏联的人都投入到编计划的工作中去,到1980年才能编成1964年的计划。退一步说,即使这样的计划能够制订出来,一定是事过境迁,没有任何作用。计划指令是一连串的错误指令。这样的指令带来了一连串的重大失误和巨大浪费。大量财富付诸东流。

(二)名为共和实为专制的政治体制
计划经济体制让全社会按照一个指令工作,因而有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长官的指示就是命令,全社会就得听从一个声音,不同的意见就会被当作“杂音”和“噪声”加以消灭,民主就成了奢侈品。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像一个一个的小螺丝钉,被政权紧紧地拧在国家这架大机器的固定位置上,没有丝毫自由活动的余地。在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上必然是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中有“共和”两字。但实际情况不是如此。中国当时只有两部法律,一部是《宪法》,一部是《婚姻法》。毛泽东(特别是在他的晚年)可以置《宪法》而不顾,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宪法也是一纸空文,从来没有兑现过。宪法上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实际上最高权力掌握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手中。宪法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际上,这些人事任免都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事先决定了的。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国民经济计划,而这个计划是中国共产党内事先讨论过了的。……。

毛泽东这一代人在中国王权文化的土壤上构筑了一个金字塔式制度。这个金字塔结构最早是由秦始皇建立起来的,是经过两千多年的逐步完善的。尽管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帝王专制的尾声,但由于有了现代武器、现代交通工具、现代通讯技术和现代组织手段,国家的权力深入到了一切边远的乡村、一切山野角落,深入到了每一个家的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入到了每一个人的大脑和肠胃。行政权力的扩张,已经达到了极致,已经达到了尽头,已经到了无可复加的地步。

在这座“金字塔”顶端的一小群人组成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毛泽东是常委的核心,他具有最后决定权,实际上处于一种类似帝王的位置。 “金字塔”顶端的其他人对毛泽东亦步亦趋,诚惶诚恐。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专政,实际是一党专政,最终还是毛泽东的个人专政。

中国最后一个皇帝不是袁世凯,而是毛泽东。毛泽东实际是现代中国的皇帝,但他比秦始皇和历代皇帝更加强大,统治更加严密。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苏联共产党的方式建立的。是一个“组织严密的、有铁的纪律的党”,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中国共产党成千上万个党支部,深入到每一个工厂、车间、田头和所有的机关、学校、居民委员会。每一个基层单位和各级政权机构,党组织都凌驾于行政领导之上,凌驾于人民代表大会之上,实施绝对领导。行政领导人对同一级的党委书记俯首听命。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高度集中于党,而党权又高度集中于主要领导人的手中。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的唯一政治集团。中国虽然也有“民主党派”,但这些“民主党派”都不以取得执政地位为目的,都以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它们和中国共产党不是平等竞争的关系,而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些“民主党派”的一把手很多是中国共产党秘密党员,在有的民主党派内还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秘密“党组”,作为民主党派的核心。“民主党派”的干部任免要经中国共产党统战部批准,从经济上,是靠共产党用国家财政拨款养活的。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中国的民主党派都不是政党,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个社会团体。

中国共产党宣称,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党的利益。按照社会学的看法,一个集团如果没有自己的独立利益,就不可能成为集团。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大的利益集团。它除了谋求国家的利益以外(因为它是执政党),也得顾及本身的利益。要解决中国的问题,就得面对这个强大的利益集团,就得处理好这个集团的种种利益关系。

(四)党指挥枪
毛泽东掌握着强大的军事力量。“党指挥枪”不是一项空洞的原则,而是靠一系列的制度和手段来保证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统率全军。中央军委主席由党中央主席兼任。军委主席对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毛泽东对中国历代的监军制进行了完善,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监军办法:
一、兵无常帅,帅无常兵。军官调动频繁。上级军官和下级军官之间,军官和战士之间,不可能建立深厚的私人关系。二、带兵的不能调兵,调兵的不能带兵。调兵权和带兵权分离,使每一支军队只能在划定的驻防范围内活动,不可能进行中央给定以外的军事行动。三、不能一个人单独调兵,军队调动由集体决定。中央军委主席有最后决定权。四、军饷和装备由中央统一供给,军队不能就地筹饷。五、驻军和所在地的地方政权分离。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分离。地方长官没有军事实力,只能听命于中央;军事长官没有行政权力,不能号令百姓。中央对军事长官和行政长官分别控制,并让二者相互监督。六、“双长制”,军长和政委都是一把手。二人平起平坐,相互制衡。七、司、政、后分立。作战指挥,干部和考核任免、后勤保障分别由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部各自负责。三者都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同时接受上一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八、强干弱枝。在军队部署上,首都附近的军事力量大于任何一个地区的军事力量。

由于军委主席有最后决定权,所以,说是党指挥枪,实际上是军委主席指挥枪。军委主席这个职务是中国的权力之柄。谁握住了这个“柄”,谁就有可能保持或改变中国的面貌。
(五)严密的思想控制
全国一切宣传机器、一切文化教育,都集中地朝一个方向影响每一个人,全国上下真正做到了舆论一律,一切与共产党不同的看法都被“格式化”,从而实现全体人民的思想“一体化”,实现“全体一致地喜笑怒骂”。毛泽东既手握国家军政大权,又是国家最高的思想权威,即教化全民的最高权威。即是国王,又是教皇,这就实现了“政教合一”。在政教合一的情况下,权力中心就是真理中心。谁的权力最大谁就是真理的化身。谁发表不同的意见,谁就会面临灭顶之灾。

政府既垄断了信息,又垄断了真理。中共中央既是权力中心、真理中心,又是信息中心。新闻、文艺、教育和一切社会科学机构都齐心协力地对全民进行的强力灌输。此外,组织灌输更为有效。通过组织一层控制一层,一层效忠一层。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成百上千次的大小会议,表彰和批评,奖励与惩罚,把青年人的思想引上了单一的轨道。

各家报纸的社长、总编辑全都是上级党委任命的。发什么,不发什么,全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各省报纸的夜班编辑在每晚确定版面时都要打电话和《人民日报》夜班编辑“对表”,以求“版面语言”的一致。老百姓不能收听境外电台的广播,除了国家设立强大的干扰电台以外,还以“偷听敌台”的罪名逮捕、判刑。全国各地图书馆,一切与中共中央意见不一致的书刊都拿下了书架,有的封存,有的销毁。

除了一次又一次地思想整肃以外,在经常情况下靠“文化官僚阶层”来保持思想的统一。文化官僚阶层专职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监督,牢牢地掌握着知识分子产品的发布权。文化官僚阶层不仅存在于政府管理文化的部门,还在各个文化专业的领导岗位上,在知识生产的第一线进行监督。

(六)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和身份社会
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有同样的组织机构,都执行同样的政策,都喊同样的口号,都流行同样的政治话语,都在召开同样内容的会议。在广东省的一个生产队和远在千里之外的黑龙江省的某一个生产队是一个相似形。两省的人民公社社员的生活方式没有多大差别。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使社会成员的行为特征同一化,个性完全消失了。

改革以前是一种身份社会。身份把人们分为不同的等级。身份一经确定就很难改变。它决定这个人一生的命运。那时,中国人有以下几种身份: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思想下的政治身份。 在农村:地主、富农、中农、下中农、贫农、雇农。在城市:革命干部、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城市贫民、店员、小业主、手工业者、职员、高级职员、资产阶级、工商业兼地主,等。

城乡分割造就的户籍身份 户籍身份把“城里人”和“乡下人”划成两个等级差别很大的阶层。就城市户口而言,中央直辖市、省辖市、地级市、县级市的户口也有很大差别。

僵化的人事制度造就的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 工人和干部是两种不同的身份。这两种人在工资类别、福利待遇、住房面积、医疗退休待遇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因单位的资源占有多少不同,而形成的单位身份。单位的级别高、地位高,这个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地位也随之高。在中央单位、省级单位、县级单位的工作的身份各有不同。工作在局级企业、处级企业、科级企业的人,也有身份差别。控制资源多的单位、接近权力中心的单位,社会地位就高,其职工的社会地位也相应较高。

“一大二公”造就的所有制身份 工作在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街道企业的职工,工资、福利、医疗及养老保障有很大差别,在社会声望上也高低不同。“国营企业职工”、“集体企业职工”、“街道工厂职工”是高低不同的社会身份。

(七)约束人们行为的无形制度
无形制度是指两个方面:一是思想灌输所形成的价值体系;二是中国的文化传统,特别是政治文化传统所形的传统价值体系。毛泽东所建立的价值体系是由共产主义理想、阶级斗争学说、永不停息的斗争哲学、过分强调的人的主观能动性、牺牲个人保证集体的道德观等一系列的思想观念构成的。信仰、哲学、政治学、经济学、道德观等构成了一整套价值体系。这一价值体系是通过所有的舆论工具长期灌输深入到每个人的心灵深处。成为判断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

在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中,君主是至高无上的。这种以王权为特征的文化传统,经过几千年的实行,已经深入到中国民间,深入到人们的思想深处,它在随时随地起作用。人们崇拜权力,畏惧权力,羡慕权力。在权力面前逆来顺受。它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制度。传统文化中的某些内容和共产党的价值体系相沟通,成为高度集体主义的思想基础。 没有个人空间。

(八)改革前工农生存状况
  改革以前中国的制度不仅使中国停滞不前,和其它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群众生存状态也十分恶劣。1978年,全国人均粮食产量1956年为310公斤,1960年下降到215公斤,1978年达到320公斤。整整徘徊了22年。七十年代末期,中国的农村一贫如洗。不仅农民家中一无所有,连树木都砍光烧尽。

全国农民每人年平均收入仅有76元,其中两亿农民的年平均收入低于50元。有1.12亿人每天能挣到一角一分钱,1.9亿人每天能挣一角三分钱,有2.7亿人每天能挣一角四分钱。另有一些农民辛辛苦苦干一年不仅挣不到钱,还倒欠生产队的钱。还有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1978年,全中有三分之二的农民生活水平不如五十年代,有三分之一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如三十年代。

1975年,我在天津工厂的生产第一线70%以上是二级工,月薪为41.5元,再没有其它收入。职工家里没有任何财产,成了名符其实的“无产阶级” 1950年,天津人均住房面积3.8平方米,1972年,下降到3平方米。五十年代初为工人修建的工棚式临时住宅,一直住到八十年代后期。工人的工作环境十分恶劣。对天津市981个工厂的37720人的不完全统计,对四种作业(硅、铅、苯、汞)的工人中查出: 铅吸收 343人;苯中毒 39人;白血球降低86人; 汞中毒和汞吸收134人。.天津干电池厂干汞电池车间的125名工人几乎每人汞中毒,一度造成停产。天津红卫皮鞋厂、十月皮鞋厂苯中毒十分严重。天津化工厂周围1500米的范围内空气中汞的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电解车间85人中有76人汞吸收,占总人数的79%。

除了贫穷以外,还有不自由。改革前群众如此不幸福,为什么他们的不满情绪比现在少?幸福是一种个人主观感觉。这种主观感觉与他现在的生存状态成正比,与他过去的生存状态成反比。设这种主观感觉为R,则:R=f×当前的生存状态/过去的生存状态。

此公式表明,一个人的幸福感与他现实的生存状态成正比,与他过去的生存状态成反比。其中, f 是系数,其大小主要是与他所能得到的外界信息量有关,即与他人的生存状态的“比较”有关,过去中国人处于封闭状态,以为西方国家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我讲的第二个问题:从中国改革的历史方位看中国改革的目标

诸位听众:从上面我讲的中国改革的初始状态中就可以想到中国为什么要改革:因为中国太贫穷,太专制;也会知道中国改革的目标是什么:要解决贫穷和专制两个问题。但是,在改革初期还没有这个认识,邓小平提出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指导思想。所谓“摸着石头过河”就是不了解自己处在什么样的历史方位,不知道往什么方向前进。这种作法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邓小平这一代人其所以不了解中国改革的历史方位,一是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二是受意识形态的束缚。抛开意识形态的束缚,视野更开阔一些,看一看20世纪100年人类的实践,中国改革所处的历史方位就十分清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人类面对早期资本主义的社会危机做出了种种思考和探索。其中变为大规模社会实践的有四条道路。

法西斯主义是第一种实践。希特勒实行“国家社会主义”,用政府的权力来消除不平等。在经济上对大股份公司实行国有化。否定自由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实行高度集中的、国家垄断的统制经济;承诺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为了实现他的“国家社会主义”理想,他采取秘密警察和集中营的恐怖手段镇压反对者; 反对民主,扼杀人权。法西斯的实践给人类带来了灾难,已经被人们唾弃。
北欧的民主社会主义是第二种实践 。这是列宁批判过的第二国际的思想在北欧一些国家的实践。它主张放弃以革命的方式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提倡按照现行的政治程序实行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和平渐进的演变。德国理论家伯恩施坦在其《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1899年)一书中,对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灭亡的观点提出异议,指出资本主义正在克服自身的缺点,如失业,生产过剩,财富分配不均等。“二战”以后,社会民主党在一些国家执政,如联邦德国、瑞典、挪威、芬兰等。社会民主主义的主要特征是:放弃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实行和平过渡;实行民主政治,反对专制主义;靠市场力量配置资源,国家对经济实行调控,不实行国家所有制;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计划。北欧的实践已经获得了成功。

资本主义自身的完善和改革是第三种实践。 资本主义制度实际是组织社会生活的一种制度体系。这种制度体系是经过人类几百年的探索、实践和试错中逐渐演变而成的。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在不断地演进和改革。在二十世纪,比较突出的改革要算“一战、前夕英国的劳合.乔治的社会政策,和1935年美国的罗斯福新政。主要内容是:
一、工会不断发展,逐渐成为一支社会平衡力量。工会不是致力于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而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二、实行社会福利制度。三、国家干预经济。这一项改造是和凯恩斯的名字联在一起的。在市场无效、无力的领域用政府“有形的手”来补充“无形的手”。四、私人独资企业逐渐变为股份制公司。股票分散化,所有权社会化。五、经理阶层取代了私人资本家的管理权力。企业再不是由资本家本人来管理,而是由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来管理。 资本主义这些演进无疑是吸收了一些社会主义因素。它使资本主义百年来持续不衰,至今还有旺盛的生命力。第二种实践和第三种实践都很成功,并且合流,已经成了当今人类社会的主流体制。

列宁开创的社会主义是第四种实践。由列宁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二战以后成为一些落后国家的旗帜,在十几个国家掌握了政权,由于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能够动员全社会的财富,因而使一些落后国家迅速实现了初步的工业化。在1929年前后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时期,一些西方知识分子也赞扬这种社会主义。但是,从六十年代以后,这种社会主义制度,越来越显现出它的不足。它不能有效地吸纳二十世纪新技术革命的成果;没有力量进行有效地资源配置,经济发展缓慢;无休止的内部政治斗争耗尽了精力;在辉煌表象中掩盖着深刻的危机。 由于经济垄断、政治垄断、思想垄断,内部危机日益深重,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只剩下中国、朝鲜和古巴还保持原有的制度。中国的改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迫进行的。通过人类在二十世纪一百年的实践,中国的改革目标就很明确:从苏联那一套模式中走出来,进入人类的主流体制,即民主政治,市场经济。

我讲的第三个问题:中国改革的进程和改革方略

由于在政治改革要触及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中国的改革只能在经济上。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跛足改革”。而在经济改革中市场经济的目标也是在改革的第十四个年头才选定的。

经济改革的初步准备:政治破冰

任何一种重大的社会变革都必须首先创造政治条件。中国改革是怎样创造政治条件的呢?一,粉碎“四人帮”,结束文革;二,真理标准讨论,解放思想;三,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统一党内思想;四,大规模地平反冤假错案,从而为改革准许干部队伍。

我在以前出版的著作中说这些是“初步的政治改革”,实际这些算不上改革。前不久我在在北京的一次会上改称为“政治解冻”,我现在认为也不能算“解冻”,因为“解冻”是全面的升温。所以我现在用“政治破冰”的说法,只是局部开一个口,使改革航船能通过。当然破冰也是不容易的,它是在坚冰的包围中开拓,要经过一系列激烈的撞击和摩擦。
中国改革进程和改革方略

邓小平等中国领导人采取了一种稳妥的、阻力较小的改革方略。第一,在地域上,是先划出一片与广大内地相隔绝的地区,实行新的经济政策,吸收西方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并且进行新体制的试验。第二,在部门上,是先从计划经济体制的外围(包括农村)开始,逐步向核心部分推进。第三,在增量和存量上,存量暂且不动,而让增量按新体制运行。到了一定的时候,增量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超过了存量部分,回过头来再改革存量;第四,在改革时序上,不搞前苏联那种“五百天计划”,不搞“休克疗法”,而是一段时间一个改革重点,一步一步地前进。第五,在切入点上,先从微观入手,在微观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后,再进行宏观改革。

上述改革方略可以概括为渐进式改革。这种方略取得了有限的成功:没有出现大的社会震动;在改革期间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财富剧增;广大群众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各项经济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初具轮廓。渐渐式改革把最困难的留在后面,越改革越难;渐渐式改革造就了“双轨病”(也称为“双规”,即同一社会双重规则同时并行:没有改革的按旧规则运行,已经改过的按新规则运行。双轨摩擦,双轨漏洞;社会无序);渐进式改革造就了新的既得利益群体,这个群体影响着下一步的改革方向。

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改革的历史任务之一

中国经济改革分几个阶段:1,1978-1989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大让步(农村包产到户,城市放权让利-即对国有企业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2,1989-1991年是在治理整顿的名义下的大反复(此时由于经济萧条需求不足,也为价格改革创造了条件)3,1992年以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国改革的前14年(1978年-1992年)改革目标没有最终明确。中国确定改革目标的过程是激烈的政治斗争过程。在改革目标确定以前的八十年代中期,提出一个大体方向,这就是所谓“市场取向”,但不敢说“市场经济”。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明确改革目标的第一步。其实“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前面加上“有计划的”是一种折衷,一种妥协。1992年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主义的”,也是一种折衷和妥协。中国改革就是在一系列的斗争、折衷和妥协中前进的。

改革本身应是制度创新。但真正制度创新还是1992年以后,这一年正式确认放弃计划经济制度 ,并着手建立市场经济制度(此间就改革动力而言,也可分为两个阶段1992-1995年是政府推动为主,1995年以后是社会合力推动为主)。经济改革启动后的第14个年头才明确改革目标。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将计划经济体制改变为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改革的前14年一直坚持计划经济体制,只是在原有体制框架中做出让步。即教条向常识(农民会种田,企业会管理,这难道不是常识?)让步,国家向农民和企业让步。这就是中国历史上通行的让步政策:解除束缚,让农民自己种田;政府松绑,给企业不同程度的经营自主权。在高度集中的制度下,凡是向生产者让步,都会带来繁荣。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让步政策的资源已经用尽,社会出现了危机(“***”***),经过三年治理整顿,1992年,才选定市场经济的目标。选定这个目标是当时形势所然,不能说是邓小平一个人选定的。

邓小平1979年说的市场经济: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东亚研究所主任林达光等人的谈话中说: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在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这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在这一谈话中,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强调“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上文斜体字)。但次谈话是一直没有公布,中共十四确立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改革目标以后,开展了一次规模很大的宣传,在这一宣传中才拿出了邓小平这次谈话的一部分,隐去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和“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上文斜体字)的内容。1994年出《邓小平文选》第二卷时,才全文公布了邓小平1979年11月这次谈话。为什么出现这么大的差别?我猜测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邓小平在1979年11月没有讲(斜体字)这一段话,是整理者为了使邓小平的讲话和当时的主流看法一致加进去的。大秘书们整理首长讲话时,这样做是常有的事。这种猜测的根据是,邓小平1991年春他在上海谈话和和1992年春到广东南巡讲话中都没有这部分内容。第二种可能是,1979年11月邓小平的确讲了这些话,后来认识有发展,所以才有1991年和1992年两次南巡那样的讲话。到底哪一种可能更接近实际,我正在寻找当事人回答。1992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党校进而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说是一个很大的突破。1992年秋的14大就确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目标。邓小平说江泽民“这件事做得很有份量。”

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改革:一,所有制改革:利益主体多元化,国企改革(即资本开放,也可以说是私有化),私有经济回归,建立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各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混合经济;二,价格改革:由政府定价到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三,建立市场体系,商品市场,技术市场,金融市场,土地市场等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四,建立市场经济的法治体系;五,宏观调控体系重建: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改革;六,社会保障体系重建。以上六项,前三项成绩比较显著,后三项问题较多。
我讲的第四个问题:中国经济改革成效显著

中国在没有大的社会震动的情况下,放弃了计划经济体制,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初具轮廓。这一重大成就使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中国人口从1978年的9.6亿增加到2006年的13.2亿,增加了3.6亿(接近欧洲人口总和),而人均国民总收入(即人均GNP)还是由376元增加到15900元,增加了41倍(按美元换算增加了8倍――格林斯潘的计算。);

改革以来,中国的经济总量增加了约60倍,经济总量2005年超过法国和英国,目前在世界处于第四位。和前三名美、日、德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2002年我国的GDP分别相当于美、日、德的13.9%。37%.71.8%;2006年这个比重上升为20%、60.6%和91.3%。

中国主要经济指标的变化(表1)
1978 1980 1990 1995 2000 2002 2006
GDP(亿元) 3645.2 4545.6 18667.8 60793.7 99214.6 120332.7 209406.8
国家财政收入(亿元) 1121 1085 2973.1 6242.2 13395.2 18914 38730.6
进出口总额(美元) 206.4 381.4 1154.4 2808.6 4742.9 6207.7 17604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07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版社,第19页、66页、177页。
中国主要经济指标在世界位次的变化(表2)
指标 1978 1990 2000 2004 2005
国内生产总值    10    11   6    7    4
人均国民总收入 175(188) 178(200) 141(207) 132(208) 128(208)
货物进出口额  27 16 8 3 3
外汇储备 40 7 2 2     2
钢产量  5   4 1 1 1
煤产量  3  1 1 1   1
发电量  7 4 2   2 2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07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片社,第224页。二行括号中为参加排序的国家和地区数。

从1978年到2006年,国家财政总收入增加了33.5倍。国家可以用这些钱干很多过去想也不敢想的大事。不同阶层的人的生活水平和生存状况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虽然贫富不均,但穷人也能吃饱饭,挨饿已经成了历史。人们也讲究衣着,改革前一律兰黑色的服装变成了多姿多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人的自由度也比过去大大地提高了。

今天到国内旅行,在全国各地都可以看到中国的巨大变化。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几乎看不到城乡差别。就是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高等级公路也是四通八达。过去遭到破坏的名胜古迹都得到了修复,成了旅游景点。

经过近30年的改革,中国由行政力量配置资源转向主要由市场力量配置资源,即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了市场经济体制。这一转变意义十分重大。在行政力量配置资源的情况下,为了搞到1070万吨钢,倾全国之力,搞得人仰马翻,闹得得不偿失。配置资源的方式转变以后,钢产量不声不响地从1978年的3178万吨,增长到2005年的35239万吨。中国现在是全世界最大的钢铁生产国。过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搞了近30年,全国汽车产量只有14.9万辆,全都是卡车,没有代表汽车水平的轿车。配置资源的方式转变以后,政府不用过问,没用几年夫,中国悄悄地成了汽车生产大国。2007年,中国汽车产量接近900万辆,其中轿车超过400万辆。

近来,有人否定改革,说改革的方向错了、道路错了。从上面简单列举的事实证明,他们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在改革进入三十年后的今天,有些人还在歌颂毛泽东时代,我想,再没有人会愿意回到毛泽东时代了。

我讲的第五个问题:中国改革出现的问题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中国改革中出现的最重要的问题是社会不公正。这里说的社会不公正,就是对改革的代价承担和对改革的收益分享不对称。改革中获益最大的是各级掌权者及其亲属和朋友,改革收益较小的是工人和农民。而对改革的成本和风险的付出,后者比前者大得多。中国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收入差距过大中国的基尼系数世界银行的数据为0.45,实际已经在0.5左右。

据王小鲁博士《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的研究报告:如果把家庭收入高低分为五个组别,2005年,城镇最高10%的家庭组和最低收入10%家庭组之间人均收入差距是31倍;全国10%最高收入家庭组和最低收入10%家庭组之间人均收入差距在55倍左右。
改革以前是平均主义,改革使收入差距拉大有回归正常的情况,但如此之大就不正常了。收入差距拉大有正常的原因,也有不正常原因。城镇高收入家庭有大量的灰色收入,这是导致收入扩大的主要因素。

灰色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
财政、社保、国有固定资产等公共资金的流失。在国家投资的项目中,层层转包,层层剥皮最后用于工程的不到工程原拨款的三分之一。在交通部门,在1998年-2005年期间总共完成3万亿元投资,流失了多少无法统计。全国31个省级交通厅长中就有17个因贪污而落马;

金融腐败普遍存在。贷款人在付正常利息之外,还要向贷款人员额外付费(各种付费占贷款总额的9%)。据推算,2006年,全国金融机构贷款22万亿元,能给全国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带来灰色收入2万亿元;
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现象,即权钱交易成了普遍现象;

土地收益流失:2005年有价出让国有土地16.3万公顷,其中“招拍卖”占出让面积的1/3,“招拍卖”的价格比其它方式的出让价格低很多,总价值流失5400亿元;

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除了腐败之外,还有一个制度上的原因,即不公平的交易机制。所谓不公平的交易机制就是没有改革的计划经济时代的权力垄断着市场稀缺资源,与民间进行交易。政治强势转化为经济强势。与权力相关的人(血缘和收买而形成的权力群体)得到了巨大的垄断利益。

行政垄断的强势力量和普通交易者的弱势力量的交易。行政权力控制资源并且进入市场交易。如土地,政府在集中土地时用行政手段,低价收购,政府在出让土地时,用市场手段,高价卖给开发商。

垄断行业收入:据2005年数据,电力、电讯、石油、金融、水电气、烟草等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是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5-10倍。垄断行业利用国家资源谋取企业利益。中国的垄断行业基本是行政垄断。

权力场。像“物理场”一样,“权力场”也是一个能量场。在这个场的每一点的能量都是不一样的。中国历来是一个权力至上、权力万能的社会。每个人都生活在“权力场”的某个位置。中国的改革没有破除计划经济时代的“权力场”。在原有的“权力场”的基础上建立了经济市场。这样,在权力场高能位置的人与低能位置的人进行交易,必然是前者胜,后者败。这显然是一种不公平的交易。一个有趣的例子,某一技术成果多年无人问津,某公司得到这个技术之后,声称这是某公子的专利技术,结果订单如潮。为什么能产生这样的效果?因为这家公司把同样的商品从权力场的低能位置移到了权力场的高能位置。

我曾著文把靠公共权力发财的商人称为“红顶商人”。在改革期间“红顶商人” 聚敛财富共有四个高潮:

在国家垄断经营初步放开时期(主要是进口商品的国家垄断)。在1994年以前,官定汇率下的人民币币值一直是高估的,从国外进口商品到国内卖就要赚大钱。有权力背景的人就可以搞到进口商品许可证。这是无本万利的生意。80年代,一位干部子女口袋里揣着大把大把的进口商品许可证,一转手就成了大富翁,在香港不仅有半山别墅,还有赛马和游艇。

在双轨价格时期。商品的双轨价格从1984年一直实行到1993年。1987年,商品、资金、外汇的双轨价差高达2000亿元以上,约占当年国民收入的20%,1988年上述三项价差达3569亿元,占当年同民收入的30%(胡和立,1989)。

在金融资本时期。在股票市场上,原始股的赠送,上市额度的分配,股票市场的操纵,都给“红顶商人”巨大的发财空间。在房地产市场上,土地的批租,旧区拆建权的取得,也是“红顶商人”大有作为的机会。
在国有资产重组时期。1997年以后,开始实行大规模的国有资产重组。国有经济陆续从一些竞争性行业中退出,这是私有经济大发展的一次空前的机会。在有些地方,有些企业,国有资产重组变成了对国有资产变相的瓜分。其中。“管理层收购”(MBO)使不少管理者一夜之间成了亿万富翁。“红顶商人”在以上四个时期(其中有的是交叉的)聚敛财富一次比一次多,胆子一次经一次大,手段一次经一次更高明。中国不知道有多少亿万富翁就是在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敛财机会中产生的。

腐败越来越严重

中国的腐败近年出现了几特征:第一,官员犯罪人数逐年增加,职务级别越来越高。第二,领域广,金额大。腐败现象已由经济领域发展到人事领域、司法领域。第三,手段科技化,窝案、串案增多。
第四,顶风作案猖獗,涉外案件增多。腐败分子内外勾结,为案发后铺好后路,使得涉外案件增多。 据公安部资料,到2004年底,共500多名贪官外逃,卷走资金700多亿元。   

第五,群体腐败。一个执掌公共权力部门的若干成员,共同谋划、共同行动、利用公共权力为私人谋利的腐败行为。 由主要领导人带头、多名成员联合行动的集体作案。“要烂,烂一窝;要抓,抓一串”。
第六,权色交易,高级干部“包二奶”不是个别现象。北京传说“一个女人放倒*个长”的故事。透明国际发布的国际腐败洞察指数:中国大陆1998年在所调查的8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52位比1997年排名倒退了11位。1999年排在59名,比1998年倒退了7位。2005年排在第78位,上一年是68位,比上一年又倒退了10位。(资料:历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腐败数字)

2001年3月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说,从1998年到2003年,5年来检察机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多万起,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2830人,其中有曹秀康案、胡长清案、成克杰案、慕马案、李嘉廷案、丛福奎案等涉及省部级干部的大案。

¡ 2003年3月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说,这一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7103件。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大案5541 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2830人。

¡ 2004年3月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说,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9562件43490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22761件26124人。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大案18515件,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123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2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7人、省部级干部4人。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53.7%,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

¡ 2005年3月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说,这一年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757人,比上年增加0.6%,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35031人,渎职侵权犯罪8726人;共提起公诉30788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1275件,比上年增加4.9%。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960人,其中厅局级198人、省部级11人;已提起公诉1980人。
我们不仅要看到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一年又一年的增加,还要看到犯罪金额年年在大幅度提高。几年以前,几万元就立案,现在这样的事就不能进入高检案件的数字之中。

底层群众利益受损引发阶层冲突

没有私有化,就没有市场经济。中国多年来一直在反对私有化,实际上,中国不仅发生了大规模的私有化,而且由于中国的私有化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不民主,所以最不公正。国有工业占整个工业的比重由1978年的近80%下降到上世纪中的25%左右,可以说是私有化的速度是很快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本谁承担的?是老百姓。即工人、银行储户和中小股民。国有企业改革使得近4000万国有企业职工下岗,他们在企业工作几十年,低工资、低福利,离开企业后只得到很少的补偿。下岗职工承担了一部分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本。银行的储户也承担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本。2000年,对58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债转股总金额为4050亿元;将银行的1.4万亿不良债权剥离出来,交给新成立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理。这1.4万亿都是国有企业的欠债。 剥离以后又产生了新的不良债务。储户的风险加大了。股市的小股民也承担了国企改革的成本。“向国有企业倾斜”的上市政策,把“上市”当做对国有企业的扶贫解困的手段。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最大的受益者是国有企业原来的经营者到及与此有关的政府官员。但是,承担改革成本的工人、普通银行储户及小股民,却没有享受到改革的成果中自己应有的那一份。

国企改革中的“管理层收购”(MBO),实际是经营者自卖自买。为什么能够自卖自买?与地方政府有关。企业经营者和地方政府官员结成了联盟,他们共同侵吞国有资产,然后分赃。整个改制是不透明的黑箱操作。(杨继绳:《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公司的民有化过程剖析》(《中国投资》2002年第11期)国企改革另一个问题是制造一批行政垄断的大型国有企业,垄断当然会造成不公平。这也是权力干预的结果。

政府通过“减员增效”来为国有企业“解困”,用行政力量解雇工人,这在世界上是少见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总是创造就业机会,那有政府有求企业解雇工人?(杨继绳:《买不断,管还乱》,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

城市化过程中,4000万失地农民几乎成了“三无人员”:“种粮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据农业经济学家张晓山的研究报告:近年来绝大部分出让交易的土地是从农村征来的。在征地收益分配中,失地农民仅得到总交易额的10-15%。

1.2亿农民工承担着城市生活的半边天,却是城市的二等公民。据粗略估计,2005年农民工提供给国家的财政收入为3300多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10%左右。北京市的财政收入至少有五分之一是农民工创造的。但是,在GDP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多年来农民工一直拿着几百元的低薪。

利益受损形成弱势群体,他们不仅是经济贫困,更重要的是权利贫困。当今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了利益诉求和利益博弈阶段。弱势群体的诉求得不到响应,他们在博弈中没有力量。他们只有上访。上访不解决问题就引发阶层摩擦和阶层冲突,从而大规模的群体事件。自上世纪90所代中期以来,群体事件逐年增多。据公安部门统计,1993年有8700起,1999年32000起,2000年5万起,2003年58000起,2004年骤升到74000起,2005年86000起。群体事件就是弱势群体的维权活动。

国企、医疗、教育、住房改革中的不公正

医疗改革:改革前由单位、人民公社、企业共担的医疗责任失去了共担,国家财政没有跟上。地方政府、各级医疗机构有责任没资金,只好把负担转嫁给病人。所以,老百姓中有49%的人有病不去医院;29%的人应该住院却不住院;国家用于公共医疗的支出居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末位,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几乎得不到任何医疗保障。而高级干部的医疗条件却在不断提高。卫生部原副部长殷大奎指出:国家投入的卫生费用只为20%的人提供卫生服务,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的80%仅为850万党政干部报享受,其中,50万人又享受了这些80%中的50%。也就是说,50万人享受了国家整个医疗费的40%,即少数享有特权的人占有医疗费的大部分。

教育改革:中央财政对义务教育不拨款,义务教育成了农民的义务。原来企业办的学校在“企业减负”中抛向了社会。“教育产业化”成了政府摆脱财政困难的手段。许多地方教育的增量主要是收取学生的高额学费来维持。

看不起病、上不起学是因为国家财政借改革之机卸包袱,国有企业办的学校和医院交给社会。在新的医疗保障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政府把医疗付费的责任全部推给老百姓。这种改革是“财政卸载式”的改革。财政其所以卸载,是把政府机构的运行放在社会责任之上。这显然不应当是民主政府所为。

住房改革:改革以前房租很低,这是因为国家财政给了补贴。住100平方米的家庭本应付2000元房租,实际只付100元,这就等于得到了1900元的收入。行政级别越高的人,住房面积就越大,得到的房租补贴收入越多。1998年开始将公有住宅一次性地转化为个人财产。当时,1998年北京市中心区大约6000多元1平米,而卖给原住户的价格是1平米1450元,每平米差价4550元。如果住100平米,差价就是45.5万元,比他一辈子的工资收入还要多。行政级别越高,原来住房面积就越大,得到的差价就越多。中国政府规定到1998年7月1日停止福利性分房(即低价将房买给原住户)。但是,福利分房一直拖到新世纪。人们戏称“吃不完的最后晚餐”。

利益阶层左右改革方向

改革造就的既得利益群体形成了强势,他们利用这种强势左右改革的政策和措施,使他们在改革中得到更多的利益。有些没有得到改革的政府部门,按照自己的要求,订立自己的改革目标,实施自己的改革措施,把改革向有利于自己利益的方向推进。“改革目标部门化,部门利益政策化。”那些有损既得利益者的改革,出台都是很困难的,而有利于既得利益集团改革,出台就相当快。十多年以前就提出了遗产税的问题,但是,一年又一年的过去,遗产税不断没有如期实现,其脚步反而离我们越来越远。住房改革、公车改革都受到强势群体的左右。公车改革十年毫无进展的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

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就有一个统计数字:当时有350万辆公务用车,每年耗费3000亿人民币,这些公车消耗远远高于国家财政对国防、科研、农业、公共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投入,也足以再建三个三峡工程。而这些公务轿车只有1/3用于公务,1/3被官员家庭私用,1/3被司机私用。所以,1996年就提出了公车改革的问题。1998年国家就正式推动公车改革。但是,公车改革喊了十年,试验了近十年,没有丝毫进展,到新世纪,公车继续大量增加,2005年我国公车轿车保有量超过了500万辆,每年为此消耗超5000亿元。到2007年,这个数又有大幅度增长,每年消耗可能达7000亿元。这些钱足以解决医疗、教育、低收入保障方面的问题。为什么公车改革推动不了?主要是触动了乘车官员的利益。公车改不动是因为“公权”没有改革。
中国当前面临的问题不是改革产生的,而是改革不到位产生的;不是市场化的结果,而是市场规则受到原有权力体系扭曲的结果。上述问题的产生的根本原因,要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有两个相互矛盾的结果,一方面使经济体制向市场化大步推进;另一方面,使政治体制改革完全停止,原有的权力结构不断强化。这样,就给中国的造就了“市场经济加威权政治”的格局。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的指导下的“十四大”,使“市场经济加威权政治”的模式法律化,固定化。

经过20多年改革以后,政治权力放弃了对居民生活和部分经济的控制,只保留对政治、思想、文化、舆论和部分经济的控制。经济市场化了,公共权力的运作方式还基本保持计划经济时的状态。权力过分集中,政企不分,大量的经济活动需要官员们审批。办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得审批;向银行贷款要审批;进口商品要审批;经营房地产,地皮需要审批。审批的权力掌握在官员手中。对经营者来说,需要审批的是发财机会。所以,手中有审批权的官员如果没有高尚的情操和坚强的意志,就无法抗拒“糖衣炮弹”的进攻。何况,审批无法可循,有相当大的随意性,他可以批给这个人,也可以批给另一个人。

中国选择了市场经济体制,从而融入了当今世界的主流经济体制。这是令人庆幸的。但是,中国的市场经济是用行政力量制造的,是在政府的恩准和退让中形成的。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是财富重新分配和流动的过程。行政权力左右着财富的重新分配和流动,而这里的行政权力又缺乏民主的制衡。原来体制下的权力持有者及其关系密切的人,在制度变革中继续处于优势地位。他们中的有些人利用原有的权力资源,在社会财富再分配的过程中大发其财。也就是说,原来体制下“大锅饭”的掌勺者,在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过程中,有可能给自己和亲近的碗里多捞。计划经济时代的权力体系和扭曲的、残缺的市场相结合造就了今天的病态社会。

市场经济的唯利是图和“审批权力”没有制衡,很自然地造成金钱和权力的交换。行政权力为一批人创造了不正当的发财机会,利用这种不正当机会的暴发户,用部分收益向政府官员作回报。依靠贪官才能够暴发,每一个贪官后面都有一批暴发户。贪官和暴发户是权力和金钱交媾生下的孪生兄弟。

我讲的第六个问题:怎样看改革中的争论?
邓小平说“不争论”,但争论从改革之初就存在,一直贯穿整个改革过程。三十年来,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在近三十年来持续不断的争论中,有三次高潮。第一次高潮是1981-1984年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要搞产品经济还是搞商品经济?最后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结论而造终;第二次高潮是在1992年前后,争论焦点是搞计划经济还是搞市场经济?最后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结论而告终。自上世纪末到现在,特别是2004年对国企改革的争论白热化,就是第三次争论高潮。这场争论提出的问题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出了30年改革的时限。进入2007年,争论进一步白热化。理论思维十分活跃。双主争论的内容不仅是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而关系到中国改革下一步如何走,关系到中国现代化的道路。

第三次争论高潮的特点

第一,前两次争论中多以意识形态为基础,指摘改革者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什么内容,进而批评改革的现实;最近这次争论以现实社会问题为基础,由对现实的批评进而上纲到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上。
第二,前两次争论的主力是理论界和思想界,是左派理论家和改革理论家的争论;这次争论有广泛的群众参与;第三,前两次争论的阵地主要是报刊等纸质媒介,这次争论的阵地主要是网络媒介;第四,前两次争论中质疑改革的人主要是老一代人,这次争论中质疑改革的人当中有一批年轻人。 第五,前两次高潮每一次持续时间两三年,这次高潮持续时间有六七年了,目前还没有退潮,在中共十七大前更现高潮。

第三次争论高潮的焦点

争论双方都承认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都对现实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满意,想改变它。这是共识。但是,一谈到这些社会问题的产生原因和解决办法时,双方的看法就尖锐地对立。鲁迅先生说过一句话:同样是不满现实,有的人是想回到过去,有的人是想走向未来。左派中的一些人是想回到毛泽东时代,改革派是想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制度。

改革者认为,社会不公正问题的根子在于没有得到改革的垄断性权力结构。这是公共权力进入市场交易的根本原因,也是继续产生社会不公正的根本原因。因此,他们强调要加快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使其适应市场经济的基础,要求公共权力尽快退出市场以减少“寻租”机会,要求建立对政府权力有效监督与制衡的政治体制。
左派把社会不公正的原因归罪于市场经济,归罪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他们认为当今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的根本原因是市场竞争造成的“强者越强,弱者越弱,使强者可以越来越肆无忌惮地对弱者进行压榨和剥夺”。因此,解决社会不公正问题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改革”方向。但是,持左派观点的人有几种不同的情况。

对那些不是从意识形态出发的广大群众来说,是利益诉求。他们对某些改革政策的质疑是对上述种种社会问题的不满,是利益受损的倾诉,是对不良社会现象的谴责。

对那些持左派观点的青年来说,他们是出于对底层群众的同情,他们想当弱势群体的代言人,想实现社会公正。但是,他们是从抽象的道德出发质疑改革的。他们不懂得改革以前中国的状况,不了解改革过程中是如何探索、如何做出艰难的选择。他们太年轻,他们不懂历史。这类青年一般是爱读书的,但是,他们读不到记录中国改革前历史真相的书。他们读的书大多是粉饰改革以前历史的。他们还吸收了国外“后学”的思想资源,把批判后现代社会某些问题的理论武器指向中国当前社会。
在质疑改革者当中,的确有一些原有体制的卫道者。这些人表面上以弱势群体的代言人自居,实际上,他们是以群众中的不满情绪为依据(不再是像前两次那样以经典著作中的某些论断为依据),由质疑改革措施和政策上升到质疑政治路线和政治方向,从而全盘否定改革。甚至有人明确提出搞第二次文化大革命,回到毛泽东时代。他们不断向中央上书,给中央领导人扣上了“修正主义者”的帽子,向中央施加政治压力,希望中央按照他们的主意行事,或者至少采纳他们的一些开倒车的意见。大家已经看到,中央领导人近一年的多次公开讲话中,没有理采他们的意见,我估计,即将召开的中共十七大的指导思想,不会采用左派人士的意见。问题很简单,开倒车是没有出路的。

我讲的第七个问题:中国改革的前景

后邓小平时代的几个特征

我们现处在后邓小平时代。后邓时代从1994年邓小平因健康原因不能视事时开始,还要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后邓时代的根本特征是“威权政治加市场经济”,具体特征是:
一,还是沿着邓小平所规定的路线:一方面大力推进市场经济,一方面强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力,但在不放弃“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引入了“三个代表”的和建立“和谐社会”的思想,从而政治上略有宽松;
二,中国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经济放在重要位置,但人们在关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得不更加关注社会问题的解决,即更关注民生和社会公平。

三,邓小平开创的改革还在继续,但改革不是像当初那样,由战争年代造就的政治强人推动,而是由20多年改革期间形成的各种社会力量的合力来推动。

四,权力中心不再是真理中心,官方意识形态丧夫了神圣性。重建意识形态的历史任务已经提出,但在后邓时代又不可能完成意识形态的重建。后邓时代没有新闻自由,但言论空间比过去也相对宽松了一些。

五,强人政治转向了常人政治。进入中国高层领导的是普通人。他能走上高层是因为机遇、性格、能力和人品。

六,后邓时代是一个高风险时代。在威权政治体制下,社会不同的利益群体没有表达自己意志的合法渠道,社会冲突有可能加剧。中国改革的路径选择是先易后难,最困难的改革留到最后。和邓小平时代的改革相比,后邓时代的改革是风险较大的改革。

七,中国更加融入世界,自从成为WTO成员国以后,中国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来自国外的思想,以更大的力度涤荡着中国的历史积淀,更多的人类文明的成果进入中国。当然,中国也更容易受到世界风潮的侵蚀。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在世界上的地位提高,中国应当承担更重的世界责任。作为经济大国,妥善处理好国际关系将需要不同于邓小平时代的新理念、新作法。

后邓时代什么时候结束?一是再作一次“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是中共第三次这样的决议),对邓小平时代做出客观的、历史的评价;二是对1989年的北京政治风波作一个客观的、公正的结论。结束后邓时代的根本标志是走出“威权政治加市场经济”,实现“民主政治加市场经济”。这样,中国就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后邓时代可能还要持续20年。

制衡权力和驾驭资本

针对“市场经济加威权政治”造成的严重问题条,下一步改革的任务是制衡权力和驾驭资本。
中国当前腐败和改革正在赛跑,如果改革跑在前面,中国就有希望;如果腐败跑在前面,中国就很危险。中国必须尽快走出“权力市场经济”(也可称为“权贵资本主义”)的泥潭。要解决这个问题,最为重要的是监督公权、限制公权的活动范围。要防止公权进入市场,最紧要的是权力制衡。权力制衡必须有权力体系外部的力量。也就是掌握公权这批人以外的力量。简单的力学常识告诉我们,内力不能改革物体的运动状态。正如自己不能抓住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起来一样,自己是不能制衡自己的。

外力制衡就需要民主政治。也就是破除政治垄断,开展政治竞争。没有政治竞争,就没有权力制衡。这正是延缓了多年的政治改革的任务,也是政治改革的核心课题。政治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宪政民主制度。

我曾经在我的《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一书中写过,邓小平以后,“强人政治”已经转化为“常人政治”。 “常人政治”的一个特点是,他不能按照自己的既定的理念行事,只能按照社会现实需要行事;他不能凭借自有的政治强力来推行某些主张,他只能在各种政治力量合力的推动下作为。而在社会合力中,强势群体的力量有着更大的权重,它左右着社会合力的方向。如果按这个社会合力的方向走下去,社会就更加不公平,社会危机就更加深重。常人政治既不能违抗社会合力,又要防止强势群体左右中国的发展方向,这是常人政治的困境。在威权政治下,他们不仅走不出这个困境,情况还将更加恶化。常人政治的领导人要走出这个困境,必须发展民主力量,用民主制度制衡强势群体。因此,常人政治必须以选民为依托,以选票为力量。

驾驭资本也需要民主政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总是占主导地位。马克思说过“资本的每个毛孔中都充满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其实,他说的只是资本的一面。资本的另一面就是推动技术和社会进步,而且这一面是主要的。在改革以前,我们只讲马克思说的那一面。这些年,又完全不讲马克思说的那一面。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资本的确使我们社会大为改观。前面说的改革成就,就有资本的作用。但是资本的另一面我们却忽视了。这也是一种片面性。在资本的主宰下,从高级工程师到普通产业工人,都是资本雇用的劳动者。资本需要他们,他们才能得到实现自己的机会;资本不需要他们,他们就会流落街头。任何商品被置于买方市场,就要受买方的主宰。劳动者也是如此。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不仅一般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由于大学加速扩招,大学毕业生也会供过于求。中国劳资双方力量对比严重失衡,劳动者的利益必然受到损害。近几年来的新闻报道中,资本对劳动的过度压榨的事情屡见不鲜。黑煤窑、黑砖窑事件中就可以看到资本暴虐的一面。近年来,三废横流、大气污染、环境的破坏,也有资本肆虐的作用。

自19世纪以来,社会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对资本带来的罪恶有过深刻的批判,写出的文字汗牛充栋。马克思主义是其中最为深刻的一家。这些揭露和批判的都是符合实际的。但马克思主义不是寻求驾驭资本的制度,而是寻求消灭资本的制度。资本是不应当也不可能消灭的,要驾驭它,让它为人类服务。孙中山先生提出的“节制资本”我想就有这个意思,即利用资本有利的一面,防止它不利的一面。其实,现代民主制度就是驾驭资本比较有效的制度。这是劳动和资本经过千百次博弈中产生的制度,是社会实践在千百次试错中产生的制度。今天,民主国家劳动者的谈判地位比我们劳动者的谈判地位高得多,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中国政治改革的步骤

如果说,邓小平时代改革的中心任务是变计划经济为市场经济,那么,后邓时代改革的中心任务是变威权政治为宪政民主政治。这样,毛泽东留下的“贫困加专制”的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有风险的,但不改革使社会矛盾不断积累,风险更大。为了减小改革造成的社会震动,我认为政治改革可以分为几步走:

第一步,实现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化的空间很大:从党政不分到党政分开;从议行合一,到党内权力三分;从代表直选到总书记直选;从舆论一律,到党内可以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如果真正做到党政分开、党内权力三分、总书记直选,党内不同意见畅通无阻,中国的政治生态就会别开生面。顺便说一句,目前很多改革者把我说的第一步当作政治改革的目标。如果做成了这一步真正能解决中国的问题,作为一个有43年党龄的我,那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但是,仅靠党内的力量能不能实现我这里说的党内民主化的目标,即使实现了这个目标又能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我不是很乐观的。不乐原因就是我上面说的那条简单的力学原理:内力不能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比较紧密的集团,这些改革是不过是改变内力结构的分布。如果走成了第一步还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就得走第二步:党内派别公开化、合法化。

毛泽东早就说过“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但现实中,党内是不能有派别的。不仅没有派别,连“非组织活动”也不允许,“分裂党”更是弥天大罪。如果党内因政见不同而分成不同的派别,并在党章中承认派别的存在、规定派别的政治竞争的规则,这将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如果走成了这一步能解决中国问题我是乐观其成的。做成了这一步,就为多党竞争创造了条件。现在宪政民主不应当是一党专政,而应是多党竞争。

党内派别公开化、合治化,就是多党竞争的刍型,在这个基础上再走向现代法治条件下的多党竞争、政党轮替。中国除了中国共产党以外,再没有别的政党。将来的“多党”最开始是从中国共产党内分裂出来的。当然也会涌现出一些新的政党,但再造有执政能力、有竞争力的新的政党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多党竞争实现以后,相应的法律会随之而来,“枪杆子、笔杆子”也会变为国家、为社会所用。言论自由也会随之而来,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也就有了框架。

政治改革需要积极稳健

上面谈到,改革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出现了很多问题;上面还谈到,对中国改革现状的看法有很大的分歧,思想界已经分裂为对立的两大营垒:一部分人要回到斯大林的体制,一部分人要民主、自由、宪政。这些说明,中国改革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还有漫长曲折的路要走。

十九世纪的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在他的传世之作《乌合之众》中说过:“让观念在群众的头脑里扎根需要很长时间,而根除它所需要的时间也短不了多少。因此就观念而言,群体总是落后于博学之士和哲学家好几代人。今天所有的政客都十分清楚,他们执政的那些基本观念中混杂着错误,然而,由于这些观念的影响力依然十分强大,他们也不得不根据自己已经不再相信的真理中的原则进行统治。”我估计,当今国家领导人可能会有一些人不相信主流意识形态,但他们还不得不按他不相信的意识形态来管理中国。

如果不自觉主动改革,最终还得被迫变革。对国家和民族来说,自觉改革比被迫变革的代价要小得多、安全得多。就是对原有利益集团来说,自觉改革比被迫变革也要有利得多。想百分之百地保留利益,顽固地反对改革,结果会百分之百地失去利益,这个利益集团就和它的制度同归于尽。这是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真理。英王室主动变革,保留了王室很多特权。法国被动变革,国王被送上了断头台。日本主动搞民治维新,社会矛盾解决了,王室的名义也保留下来了。清末如果按光绪帝的主张,搞君主立宪,君主的名义还可以保留,王室的既得利益也可以部分保留。顽固派害怕失去王室的利益,反对主动变革,使矛盾积累,最后是被迫变革。不仅社会付出了更大的代价,王室的名义和利益也完全丧失。

所以,政治改革要采取积极的态度。我们要在各自的岗位上、用各自可能利用的一切资源,努力推进民主的进程。更重要的是,执政集团要坚持民主政治的方向,积极、主动、自觉地推进改革。民间的积极态度和执政集团的主动态度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但是,政治制度的转变不能过于激进,不能过于急切。近百年来,中国人吃激进和急切的亏太多了,教训十分深刻。激进和急切的作法可能使社会失控。一旦激进的民主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者的过激行动使软弱的政权失去控制社会的能力,专制者就会应运而生。因为专制是结束社会混乱、建立新的秩序最有效的手段。那些不堪忍受无政府状态的老百姓,就像欢迎救世主一样欢迎专制者。反对专制制度过激、过急的那一群,可能恰恰是催生新的专制制度的那一群。

所以,防止社会失控是很重要的问题。社会一旦失控制,就会进入“远离平衡的状态”。耗散结构论(这是热力学的一个分支)认为,处于远离平衡状态的系统,当外界条件变化达到一个特定的临界值时,一个小的“涨落”可能引起系统的重大变化。所谓“涨落”,就是系统中某个局部(甚至很小的局部)超越常规的行为。一个局部的“小涨落”可能引起整个系统的“巨涨落”。在“巨涨落”即将发生之前和发生之中,谁也不知道系统发展的方向,也无法控制系统发展的方向。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状态。

因此,如果执政集团坚持民主政治的改革方向,并且正在努力推动中国前进,知识分子对他们的“执政权威”应当持“有条件的维护”的态度。即维护它的权威,批评它的不足,推动它前进。因为“执政权威”是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请恕我用一个经济学的名词),即防止社会失控的公共产品。政治改革要既要有勇气,也要有智慧;既要有激情,也要有理性;既要积极,也要稳健;要尽可能在法治平台上创造新的法治。最近我参加一些会议,发现当今的年轻人是更实际了,更成熟了。对此我当然是高兴的,这比1989年的激愤是前进了一步。但我担心的是,他们中有些人不再关心政治。对这种成熟我忧虑。我曾提醒他们:过度成熟前进一步就是衰老。我希望,他们在为自己的生存而奔波的时候,不要忘记民族和国家。
今天就讲到这里。以上内容如有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听我的演讲!

131公里时速悲剧的背后

星期二 五月 13, 2008 1:26 am

72人死亡,416人受伤,648米铁路线及部分牵引供电设备损坏,铁路运行中断达22多个小时……“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是十几年来中国铁路史上最重大的交通事故。

就在人们急切等待事故最终调查结果的过程中,5月9日,一个重磅消息再度引人关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这一天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决定,批准对山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郭吉光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日前,铁道部公安局认定济南铁路局原副局长郭吉光在“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中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同时被刑拘的还有2名调度员、1名车站值班员、1名车站助理值班员和1名火车司机。这标志着对“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追究开始进入到刑事责任阶段。

早在在事故发生当天,济南铁路局局长陈功、党委书记柴铁民即被铁道部免职审查,由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耿志修、铁道部总工会副主席徐长安分别担任济南铁路局局长和党委书记。此后的5月3日,济南铁路局对与这次事故有直接关系的路局运输处、调度所和淄博车务段的5名领导干部,实行停职检查。

面对这起“典型的人为责任事故”,面对72个无辜逝去的生命,这起事故背后隐藏的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和背景更令人关注,发人深思……

睡梦中袭来的灾难

“天刚微微亮,车厢里大多数人都还在睡觉。突然火车有晃动,桌上的水瓶倒了,车厢先向左倾斜,然后又向右倾斜,倾斜角度都很大,左右晃了两三次后,大半节车厢停电了,随后车也停了下来。”事故发生的那一刹那永远被王晓雨铭记。这位23岁乘坐火车前往青岛找工作的大学生说,一开始大家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以为是临时停车。过了十几分钟后,列车乘务员前来解释说出了事故,请男乘客下车参与救援。他和车厢里年轻一些的男乘客都下了车,发现后面的一些车厢滑下五六米高的路基,侧翻在地。随即,他们就在17号车厢救人。“当时这节车厢侧翻在地,车厢内的物品一片狼藉。我们进行了分工,砸碎车窗玻璃,有人钻进车厢,有人在外接应。几十分钟后,正式的救援人员到达。”

当时的王晓雨并不知道,这起事故不仅让他铭记,更是牵动了全中国人的心:2008年4月28日凌晨4时48分,北京至青岛的T195次下行到胶济线周村至王村区间时,客车尾部第9节至第17节车厢脱轨,与上行的烟台至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相撞,致使机车和1至5五节车厢脱轨。最终,事故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其中有4名法国旅客受伤。

4月29日上午,本刊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虽然现场经过了一天多的处理,但依旧横躺在现场被撞火车机车的受损程度还是能看出来当时场面的惨烈,而离现场不到1千米、堆放着事故中还没来得及搬走的各种残骸让人震惊。

一直在现场帮助救人、处理现场的山东淄博市周村区前坡村农民张富连告诉记者,28日早上4点多的时候,他被一阵打雷似的声音吵醒了,接着又听到了好多人哭喊,他一下从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就出门赶到事故现场了,“东西满地都是,人也满地都是,我这辈子头一次遇见这样惨的事情,朝济南行驶方向的铁路下方横七竖八地倾覆着近十节车厢。现场乱成一片,有几节车厢几乎被拧成了麻花”。

典型的“人为责任事故”

事故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28日上午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工作。

当天下午,“4•28”胶济铁路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调度会议宣布,经过初步调查,这起事故是一起人为责任事故。 第二天,国务院“4•28”胶济铁路重特大交通调查组成立。

“通过初步调查,我们可以发现这本是一起不应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天之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如此痛心表示。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局长王君说,这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据他介绍,从初步掌握情况看,北京至青岛的T195次列车严重超速,在本应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路段,实际时速居然达到了每小时131公里。

“通过调阅T195次列车运行记录监控装置数据,该列车实际运行速度每小时超速51公里。”29日,刚刚被任命为济南铁路局局长的耿志修说,28日凌晨,这列车第9节至17节车厢在铁路弯道处脱轨,冲向上行线路基外侧。此时,正常运行的烟台至徐州5034次列车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与脱轨车辆发生撞击。耿志修指出,这起事故暴露出了“济南铁路局对施工文件、调度命令管理混乱,以文件代替临时限速命令极不严肃”等一系列问题。

超速如何在严格管理体系下发生?

从目前公布的消息来看,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在于火车超速超速行驶,在限速80公里的路段,车速达到了每小时131公里。但据专业人士介绍,事实上,随着科技进步和火车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司机并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超速行驶——其行驶速度受监控器约束,一旦行驶速度高于监控器所规定的最高限速,机车会自动减速。

那么承担重要监督责任的监控器为什么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呢?事故调查为人们揭开了谜底:
从4月23日到4月28日,济南局仅就出事路段限速80公里的命令就改了3次。据介绍,济南铁路局4月23日印发了《关于实行胶济线施工调整列车运行图的通知》(即154号文件)修改运行图,其中包含对该路段限速80公里的内容,并在局网上发布,对外局及相关单位以普通信件的方式车递;

4月26日,济南局又发布4158号调度命令,取消了多处限速命令,其中包括事故发生段。在铁路系统,调度命令文件级别比较低,一般都直接以文件、传真、电报等方式发送到各调度台、车站信号楼、机务段、机车,得到很快执行。据知情人透露,这个命令得到执行后,此前印发的154号文件在事故发生时还没有送至T195车次机车所属的北京铁路局机务段,但北京铁路局北京机务段的工作人员却看到了4158号调度命令。

此后,济南局列车调度员在接到有关列车司机关于现场临时限速与运行监控器数据不符的反映时,于4月28日4时02分,补发了该段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调度命令,但该命令没有发给T195次机车乘务员。而王村站值班员对最新临时限速命令未与T195次司机进行确认,也未认真执行车机联控。

“文件传递及调度命令传递混乱,是这起事故最大的诱因。”济南铁路局一位工程师在事故现场这样说道。

据记者了解,铁路部门早在2006年就建立了以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明确规定各单位党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的领导责任;要求各级组织以及专业部门、综合部门按照分工,明确安全责任;要求全国18个铁路局规范设置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7个专业处及其下属管理机构,加强技术管理,规范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和作业办法;以落实作业标准为主要内容,明确每一个岗位、每一名职工肩负的安全责任,使每一件设备、每一公里铁路都有明确的责任人。

这位工程师表示,在如此严格的管理体系下,犯下如此低级调度错误导致“4•28”胶济铁路如此重大交通事故,是“无法想象,无法接受的”。

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上午,运行中断了22个小时的胶济铁路恢复通车,通车后,事故地段限速改为每小时45公里。

事故不断的胶济铁路

胶济铁路是山东省东西交通大动脉,中国北部、西部、南部各城市的货物到达青岛、烟台、威海三市,必须经过此处。胶济铁路与胶新铁路、京沪铁路、陇海铁路相连接,形成了四通八达的铁路网,可通往中国境内各大城市。胶济铁路修于20世纪初,最开始为德国人所修,至今已有百年历史。
一直平静的胶济铁路在这两年却开始陷入不断的事故风波中:

去年9月16日晚9时30分左右,胶济铁路潍坊西到昌乐段大圩河火车站附近发生路基坍塌事故,一列货运列车出轨。当时的调查结论是中铁十八局违法施工、偷工减料,造成路基坍塌;

今年1月23日20时48分,胶济线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8人名铁路工人在线路上施工时被高速驶来的动车组吸入轧死,9人受伤。事故调查结论为“负责施工的施工队没有资质,并违法铁路运营多项规定”;

4月28日,胶济铁路发生十几年来中国铁路上最重大交通事故,72人死亡,416受伤,事故原因是火车显著超速。

接二连三的事故,让胶济铁路不断为国人所“熟知”,也让它备受各方质疑……

事故引发法律思考

相比其他一些重大事故,“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还是很让公众满意的:事故发生后不到10个小时,铁道部就宣布对济南铁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免职审查,这种及时果断的问责,第一时间稳定了社会情绪,为救援工作创造了条件;其次,调查组及时成立并公布事故原因,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了很大的尊重;5月3日,5名济南铁路局领导干部被实行停职审查,随即,济南铁路局原副局长郭吉光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对事故伤亡者及其家属的告慰令人欣慰。与此同时,在事故发生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渎职侵权检察厅3名检察官就介入到事故的调查。

作为事故方的最高领导机关,在4月29日紧急召开的全国铁路电视电话会议上,铁道部决定,立即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活动,要求全国铁路系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领导、查管理、查设备,查作业,并且要把管理和领导作为反思检查整改的重点。

“虽然事故处理得很有力也很及时,但这次事故依旧充分暴露出了铁路法律规定的滞后和依法运营的急迫。”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房慧闽教授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国铁路事业取得了飞速发展,而有关铁路的法律法规却十分滞后,作为铁路系统根本大法的《铁路法》更是为社会各界所诟病。
房慧闽指出,现行《铁路法》的滞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铁路安全与保护中,几乎全都是保证铁路自身不被破坏,注重对铁路设施安全的保护,而对涉及旅客、火车管理人员、机车乘务人员以及运输企业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则没有加以规定,这导致《铁路法》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只有损害铁路设施的外部人员,运输企业、行政主管机关、开车人、乘车人被撇开在这个法律责任体系之外,这显然是不符合法治精神,也不符合铁路运行的现实;二是《铁路法》没有对铁路运输重大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和违纪行为以及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加以区分和规定,导致追究事故责任人法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时的含糊不清。

“要解决这些问题,实现铁路的依法运营,就必须把行政主管机关、开车人、乘车人、外部人员全部纳入铁路法律责任主体的范围,必须在《铁路法》中对违法行为、违纪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进行明确划分。”这位法学教授强调。

一周新闻聚焦

星期一 五月 12, 2008 6:17 am

<南都周刊>副主编长平撤职风波
《南都周刊》总主笔兼副主编长平4月初在英国《金融时报》的中文网站上刊登了一篇题为《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的文章,笔者以为这篇文章写得好极了。也许正是因为文章的理性、客观和追求新闻真实的精神,首先是引起官方的不满,接着也引起一些经常阅读中共当局控制的媒体的“一言堂”——也就是“吃狼奶”长大的部分网民的愤慨。于是,最近传来得到证实的消息,长平被撤职了。虽然还保留着“总主笔”的头衔,不过是当局留给自己一点面子,不愿意把事情“搞大”。可以说长平被撤职源于他在英国《金融时报》的文章,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长平的处理,实际上起到的作用是警告整个南方报业系统。多少年来,南都报、南方周末、南都周刊等南方报业报刊,由于敢说真话,早已成了中国媒体的另类。难怪有人骂长平是“卖国贼”,也借长平事件骂南都报是“汉奸媒体”。

长平说什么了?无非是说中国的媒体不是自由的媒体,西藏发生的事情外国记者不得去采访,中国媒体的记者也不得去采访,“真相”被“单一垄断”了而已。外国媒体报道不客观,中国媒体报道就客观了吗?

民族主义是中共维持专制统治的手段,甚至利用民族主义整治有大胆言论的南方报业。

●有关长平被撤职的海外媒体报道

▲美国之音(VOA)记者海涛5月6日报道:外界关注南都周刊副总编长平动向。

有关中国南方都市报系的南都周刊新闻工作者长平被免职的消息,引起了外界关心中国新闻自由现状人士的密切关注。有观察人士说,中国为了筹办奥运会应最大限度地展示宽容和开放。

*有消息称长平被免职*

设在美国的新闻网博讯网星期一发出消息说,“中国南方都市报系的南都周刊副总编长平被撤职”。报导说,长平本名张平,曾任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

报导说,长平4月上旬曾发表有关西藏问题的文章,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遭到其他媒体和网民的围剿。北京晚报发表署名文峰的作者评论,对长平进行了猛烈抨击,一时引起许多读者的关注。报导说,相信这次长平被撤职,同他发表的“非主流异类”文章有关。

记者给南都周刊打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证实,长平今天没来办公室上班,但是,再多的具体情况,他表示无可奉告。

星期二的南华早报报导,南都报系副总编江艺平说,这个消息完全是无稽之谈。南华早报援引江艺平的话说,“张平是很不错的资深记者,他的工作和职务,并没有因为他写的那些文章而受到影响”。

*昝爱宗:同事证实消息准确*

不过,中国浙江的新闻工作者昝爱宗得知这个消息后,同南都报系的朋友联系,长平的同事证实,长平去职的消息的确不是空穴来风:“就是长平的同事,昨天给我发信息,说长平昨天被免职了,刚宣布的。因为这都是南都周刊的人、长平的同事说的,我想应是非常准确的。”

在香港,资深新闻工作者和研究人士周兵说,南都报业集团一贯比较开放,对自己的记者编辑也许会冷处理,过一阵子,再把他们调回来:“南都集团的一贯传统是,免职后,过两天后再启用他。他们内部的保护机制是这样,自己的编辑、记者,因为专业上的问题出了事情,上面批下来就免职,免职后再调回来。他们最后的善后处理还是比较宽容的。”

南都前副总经理喻华峰、原副总编辑程益中、社务委员李英民等人,都因为“经济方面”出事而被撤职。其中喻华峰被判刑8年,李英民被判刑6年。程益中免于刑事起诉获得释放。

*分析:一切为了奥运*

浙江新闻工作者昝爱宗说,南方都市报业集团可能是奉了宣传部门的指令,想把长平调离第一线,又不愿意对外声张,主要还是为了奥运会。

他说:“有可能他们不想声张这个事情。因为奥运会前,任何一个事情如果被炒作起来,可能会变成一个导火索。”

香港媒体研究工作者周兵也认为,当局采取比较低调的做法,也是因为奥运会即将举行的原因。

他说:“我一直建议,举办奥运会要开成宽容的奥运会,显示出一种自信和博大胸怀。这是最重要的一点。而在哪个地方建一座楼,还在其次。对世界来说,中国应在人权、自由、民主方面,给世界展现一种新的面貌。这是最大的‘经济’成果。”

周兵说,外界都知道中国的经济发展,都知道中国高楼林立,但如果在政治方面能展现出一种宽容,则更显示出了中国筹办奥运的最大成果。不应让一些“支流”出来,干扰了整个奥运的主流。

▲自由亚洲电台(RFA)5月6日报道:南都周刊副总编长平传言被撤职。
有消息指﹐南方都市报系南都周刊副总编长平,因发表有关西藏与民族主义的文章被撤职。有南方都市报的前编辑认为,事件反映中国的新闻自由没有丝毫改善。

据海外中文新闻网博讯报道﹐南都周刊副总编长平﹐较早前因发表一篇有关西藏及民族主义的文章,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受到网友猛烈的攻击。相信长平被撤职与此有关。

长平回应记者查询时表示不方便确认是否被撤职。他说﹕我现在不太方便跟你确认不确认这事情﹐不好意思。记者问:是否有压力?他说:我现在在开会。记者追问:是否跟西藏那篇文章有关系?长平回应:不好意思,我现在开会﹐谢谢你的电话。

记者致电南方报业集团查询﹐工作人员只表示事情已获处理﹐但就拒绝透露如何处理。工作人员说:这个事能不能暂时搁下不谈。因为已经过去了,这个事已经处理完了。但当记者问怎样处理的,他回答“不知道,这是领导才知道的”。

曾因揭露沙士疫情及其他政府黑幕而被整肃的《南方都市报》前总编程益中认为﹐事件反映中国的新闻自由一直受压,未有改善。他说﹕因言论而惩罚报纸的领导人这些事还是挺多的,每天都在发生。客观上好像越来越突破﹐但是实际上﹐没有改善。程益中曾与长平共事﹐他说长平是一个优秀的知识份子,对他被撤职感到愤怒及可惜。他说:他是一个非常温和、理性,非常优秀的知识份子,是一个好人。

长平原名张平,是资深媒体工作者,曾任《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外滩画报》副总编﹐《南方都市报》副总编。四月初,他在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了题为《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的文章,他在文章中说﹐根据网民搜集的材料,一些外国媒体对拉萨事件的报道中出现了明显的事实错误,有些错误非常低级﹐甚至有刻意误导的嫌疑。不过他同时要问﹐在将来的其他重大事件中,倘若中国媒体不能自由报道﹐而境外媒体又变得面目可疑,那么真相从何处而来。长平在文章中亦表达了对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感到忧虑。文章引起网友猛烈攻击,指他为汉奸﹐爱国人士得而诛之等。

▲中国信息中心5月10日报道:长平被撤职内幕揭秘。

(中国信息中心记者孔文报道)5月8日,来自南方报业的知情人士介绍,南都周刊副总编长平(张平)被撤职的原因,除了来自广东省委宣传部的政治压力外,南都周刊所在的南方都市报(南都)的决策层人员也对长平也有不同看法。南都副总编兼南都周刊总编的陈朝华坚持认为撤职长平完全是因为上面的压力,是政治原因。南都周刊报道有关四川童工被卖到广东东莞的调查报道及外省的成都市民集体散步抗议建化工厂的消息,南方报业对这些负面报道和长平的西藏问题评论感到压力很大。而南都总编庄慎之则强调跟上面政治压力无关,纯是内部“工作调动”,他甚至表态,他个人反对长平发表有关西藏真相和民族主义情绪的争议文章。正是由于两方意见不统一,反映到南方报业集团,该报业集团负责人之一的江艺平找相关人员谈话,还找长平谈话,最后长平被撤销副总编职务,但目前还保留总主笔身份。

长平最近对自身遭遇进行了适当地辩护,他在5月8日《南方周末》发表文章称:在一些公共事件中,消息源被严密控制,记者采访颇为不易,要求字字精确,等于禁止发声。尤其是近年来网络论坛和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出现后,当公共事件发生时,民众出于恐慌心理和了解真相的需要,自行发布不实消息的情况增多,警方不问实际恶意和社会效果,动辄以“传播谣言”为名治罪,无疑妨碍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长平就自身遭遇而且被人歪曲为“造谣自由”进行辩护,提出给予“不实消息乃至错误言论能享有呼吸空间”,他例举胶济铁路出轨的“4.28”惨案中,一位山东网友因为转贴不实消息(夸大死亡人数),就被当地警方拘留5日,这都是应该检讨底的,他希望在更多的地方媒体报道中,在更多质疑公权力的声音中,包容不同声音,不要压制不同声音,使媒体能有纠错机会,最终达致信息公开动态平衡。

长平早在2001年的时候任职《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时,就曾因湖南张君杀人案检讨等长篇新闻报道被湖南省委宣传部及中央宣传部指出有严重政治问题而被“工作调动”,由新闻部主任变为发行部副总经理。当时的中央宣传部严格惩戒出格媒体,称如果报刊在敏感题材上偏离新的指导方针,例如在刑事犯罪和自然灾害问题上不采用新华社的稿件,就要立即被关闭,如《北京新报》和《21世纪环球报道》等被注销刊号。

《南方周末》报号称发行200万,黄金时期甚至突破300万,每年都会接到宣传部门的“黄牌警告”不计其数,部门主任至主编所作的“深刻检讨”也不计其数,该报记者、编辑纷纷抱怨中国记者最应该抵制的就是宣传部,但也有记者认为当时的宣传部也有一部分开明人士给予保护,如广东宣传部长于幼军等人,南方周末曾在中宣部多次压力下保护鄢烈山、曹西弘、沈颢、长平等人的工作权。后来,长平离开南方周末侯,还曾担任上海《外滩画报》副总编辑,因为该报也出现过“问题报道”,该报决策层把该报编辑方针由新闻报纸改为娱乐报纸,于是长平离开,回到广州后再次被南方报业继续聘用。

2008年4月,长平发表评论文章《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批评中国政府在西藏事件中“来源单一的垄断性新闻发布”,质疑西藏真相,在网上被一些网民认为是倾向藏独分子,甚至被骂“卖国贼”、“汉奸”,《南方都市报》也被批评是“汉奸媒体”。而隶属北京市委北京日报报业集团的《北京晚报》则发表该报社长梅宁华化名“文峰”的头条评论《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以文革式语言讨伐长平的这篇文章和南方报系。事后,长平被要求一律不接受境内外媒体采访。他在MSN上声明“本人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与供职单位无关。刊发或转载媒体请勿介绍供职单位,免生误会”,并署上自己的座右铭:“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称“浊醪一杯独饮,长啸两声爬行”。不久,《南都周刊》的同事向南都管理层递交一封签名信,呼吁收回成命,但至今没有回应。目前,由于舆论环境不好,南都周刊有可能走《外滩画报》由新闻报纸改为类似周末画报的娱乐报纸的可能,这就面临着长平这样的优秀新闻人是否继续在南都周刊做新闻的选择。有关人士介绍,如果南方报业也遵循宣传部“舆论一律”,那么不同声音就不会被包容,将会有更多有新闻理想的记者编辑离开,或许他们也会突然向共产党当局提出“抵制宣传部”,反对新闻控制,实现新闻法治。

▲亚洲周刊报道:《南都周刊》副主编长平因西藏评论被撤职。

南方都市报系《南都周刊》副主编长平(本名张平),因其在《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评论,批评狂热民族情绪和官方对西藏事件报道一边倒,引发大陆宣传部门的不满,被撤去副主编职务,仅保留前已兼任的总主笔职务。

知情人士透露,南方都市报系管理层作出这一决定是迫於压力,而把撤职称为「正常工作调动」只是一贯的做法。早在二零零一年,长平任职《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时,也曾因新闻报道问题而被「工作调动」,由新闻部主任变为发行部副总经理。长平后到美国留学,学成后被南方报业继续聘用。

长平的评论《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批评中国政府在西藏事件中「来源单一的垄断性新闻发布」,质疑「倘或中国媒体同样不能自由报道,而境外媒体又变得面目可疑,那麽真相从何处来呢?」同时指出,「达赖喇嘛要求政府对他重新评价,那麽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除了官方的定性之外,能不能允许媒体自由讨论以进一步揭示真相?」

这些言辞被一些网民认为是倾向藏独分子,甚至被骂「卖国贼」,《南方都市报》也被批评是「汉奸媒体」。而隶属北京市委的《北京晚报》则发表社论《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以文革式语言讨伐长平的这篇文章和南方报系。

事后,长平被要求一律不接受境内外媒体采访。他在MSN上声明「本人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与供职单位无关。刊发或转载媒体请勿介绍供职单位,免生误会」,并署上自己的座右铭:「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南都周刊》的同事向南都管理层递交一封签名信,呼吁收回成命,但被回拒。

▲美国之音(VOA)报道:南都周刊副总批政府限西藏报导受网民攻击。

一名中国记者由于批评政府在西藏问题上限制媒体报导而受到网民攻击,被说成是反华势力在国内的代表人。但是也有人站出来对他表示支持。

南都周刊副总编辑长平最近发表了一篇题为《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的文章。文章中,他在对西方媒体进行批评的同时也对北京当局控制国内媒体的做法提出质疑。
长平说,根据网民搜集的材料,一些外国媒体对拉萨事件的报导中出现了明显的事实错误,有些错误非常低级,甚至有刻意误导的嫌疑。不过他问道:在此事的后续报导中、在将来的其它重大事件中,倘若中国媒体不能自由报导、而境外媒体又变得面目可疑,那么真相从何处而来呢?

长平质疑政府双重控制
长平说,拉萨究竟发生了什么?大多数中国人看到的只有政府在封锁消息几天之后统一发布的新闻。对于任何来源单一的垄断性新闻发布,不敢说是假的,但是也不能确认就是真的。他说,如果真地站在新闻价值的立场,那么就不会仅仅揭露西方媒体的虚假报导,而且应该质疑中国政府对消息源和国内媒体的双重控制。

南都周刊副总编长平的这篇文章激怒了部分网民。有人表示,南都周刊正在蜕变成反华媒体、反华势力的国内代表人。有人提出,查查这个长平先生的老底吧,看看他是不是被国外媒体收买了。

还有网民称长平是汉奸,说南方都市报是中国版的CNN。还有人倡议“查封报社”,严惩里通外国的中国媒体。

评论:文革又回来了

对此,一篇署名沈宇哲的文章评论说,这种接近歇斯底里地反扑给外界的印象莫过于文革又回来了,那个争相攀比谁更誓死保卫毛主席的年代又来了。

然而,改革开放30年后的中国,毕竟不同于容不得半点反对意见的文革时代。沈宇哲为长平进行了辩护。他说,长平只是发出了一个中国新闻工作者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善意提醒,是警惕国人勿要醉心于仇外的民粹嘉年华中。

沈宇哲怀疑,有人刻意放大西方媒体扭曲、诋毁西藏问题的细节,是企图转移中国人对政府的西藏政策的反思和检讨的视线。

另外一名作者王又锋在博客中说,目前攻击南都这么厉害,让人怀疑某些人看不惯中国新闻业的一丝进步,要扼杀南都。他说,中国哪个媒体在促进社会民生进步方面有南都贡献大?

李大同:中国媒体未来的方向

中国青年报高级编辑李大同认为,南方报系代表了中国媒体未来的方向:“南方的报系在很长一段时间来是中国媒体里最具有个性的一个媒体群。他们正努力地在所有的国际国内的重大问题上发出自己媒体的声音。我想他们代表了中国媒体未来的方向。”
这位原《冰点》杂志主编说,目前在日常报导中,新闻开放度有了明显扩大。但是一旦遇到类似西藏危机这样的事情,就缺乏成熟的应对方式:“往往就是条件反射般地回到过去的那种一切按中央的既定指定办,这样一种“千报一面”,所有的媒体都是一个声音。可以说,你这不是媒体的声音,你这就是政府的声音,而仅仅只有政府的声音,可信度是很差的。”

对于媒体的批评,最开始是完全针对西方传媒的。两个多星期以来,中国官员、官方媒体和网民对美国CNN等媒体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抨击,认为它们对3月中旬以来发生在西藏和其他藏区的骚乱事件的报导有失公允,充满偏见。

西方记者收到骚扰电话

一些驻华西方记者还收到自称为普通民众发来的骚扰性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传真。有人甚至对西方记者发出死亡威胁。

香港资深媒体人周兵认为,在中国国力强大、对世界开放以后,中国人一方面呈现出世界视野,另一方面也表现出极端民族主义情绪:“比如说,对海外记者,拿起电话就破口大骂,这就是一种义和团的做法。我觉得南都周刊的副总编辑说得对。不能允许有多家的、多角度的展现,那么大家怎么能看得清楚事件的真相呢?他因为说这样的话而受到攻击的话,这个民族现在的这种心态就使人觉得很悲哀。”

黑箱操作

周兵和李大同都认为,中国政府在事件发生之初把境外记者驱逐出西藏的做法非常不明智。周兵说:“你在黑箱里头操作,大家就可以猜测,使得原来的事实真相不能让大家相信。第二点,你没有使大家在那地方直接的采访的话,很多事实的不准确、技术上的错误就很容易发生。第三点呢,当你以控制和排它的手段来进行操作的时候,你会引起很多外国新闻界和新闻记者的不满,因此他的报导的笔触或者基调基本上就会倾向于负面。”

星期三,中国官员释放出积极信号。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郭卫民局长在一次记者会上表示,外国大多数媒体能够客观、理性地进行报导。

▲华尔街日报5月8日文章《中国作家周远志因煽动颠覆罪被捕》,其中也报道了长平被撤职的消息。

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对中国政府人权记录的关注在不断升温,日前中国作家周远志因煽动颠覆的罪名被捕,还有一家知名报纸的编辑被撤职。

上周六,周远志在湖北钟祥市被中国国家安全人员逮捕。据作家组织国际笔会(International PEN)称,周一周远志被正式拘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
47岁的周远志曾担任税务局官员,1992年因向美国之音(Voice of America)投稿失去了工作,并被开除出共产党。从那以后,他用不同笔名发表了数百篇文章,并出版了两本书。其中的许多文章批评了腐败问题,不少还触及西藏和北京奥运会等敏感话题。国际笔会美国分会、加拿大分会和独立中文笔会在联合声明中称,周远志是目前中国关押的第四十名作家。

也是在本周一,有一定影响、且常发表独立观点的《南都周刊》的副主编长平(本名张平)被撤职,不过他仍在该报工作。过去一个月中,37岁的长平发表了几篇述评和博客,对中国官方媒体有关西藏问题的报导提出了挑战,并主张扩大新闻自由。这些文章让长平成为国有媒体煽动的愤怒情绪的目标,不少中国人指责他是汉奸。

广告记者周三未能联系到长平就此置评。国家控制的《南都周刊》不予置评。政府官员未立即对记者就两起事件的提问做出回复。中国当局表示,并未在奥运会前打击持不同政见人士。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的马克?阿里森(Mark Allison)说,针对作家的颠覆指控正在增加。目前的确在进行压制,这在许多方面似乎都同奥运会有关。

上周,几位中国作家被禁止进入香港参加一个国际言论自由组织主办的会议。这个时间正好与香港的奥运火炬接力重合。这些作家此前曾获准访问香港,而没有遇到任何阻碍。

▲自由亚洲电台(RFA)5月8日报道:《南都周刊》员工集体签名劝留被免职的副主编。

中国《南方都市报》下属的《南都周刊》副主编长平将被免职的消息出来后,《南都周刊》的一些员工在5号发起集体签名活动,希望挽留长平。但是信息灵通人士告诉本台说,为了应对上级压力,南方报业集团免除长平副主编职务的决定已经作出,长平仍保留总主笔的头衔。自由亚洲电台申铧的采访报道。

《南都周刊》总主笔兼副主编长平4月初在英国《金融时报》的中文网站上刊登了一篇题为《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的评论后,引起中国一些网民的攻击,说他是汉奸,并把他经常发表评论的《南方都市报》称为“反华媒体”。在这之后不久就有报道说,长平被免除了副主编的职务。熟知内情的浙江独立媒体人士昝爱宗告诉本台,《南都周刊》的员工从5号起,发起集体签名活动,希望管理层不要免除长平的领导职务:

“《南都周刊》的记者、编辑们认为,长平是一个优秀的领导。撤换这个领导,他们感觉要表达自己的意见,认为:这么合适、优秀的副主编怎么能撤掉呢?他们认为,能不能挽留长平,不撤掉他的职务行不行?他们是表达这个意思。”

我打电话到《南方都市报》,工作人员说副主编长平的名字仍然印在最新一期《南都周刊》上:

“我目前没有得到消息,因为我手里有一份5月7号的《南都周刊》,上面写的副总编还是长平。至于您所说的那个消息,我没有看到。”

但是,昝爱宗说,他通过在《南都周刊》工作的朋友那里得知,南都报系的领导层已经就长平被免职一事作出了最后的决定:

“南方报业的人还是讲把他撤了,上面的压力。因为,我听说南方报业的编委江一平(音)女士跟他谈话了,让他接受这个处理。处理之后,长平还是《南都周刊》的总主笔,就等于说他还是报社的工作人员,不担任副主编了。他们对外的说法就是工作调动,不是开除啊,不是那个性质。”

昝爱宗说,他并不了解长平被免职的主要原因。但是在这个时候免除他的职务,不得不使人联想到长平那篇有关西藏的文章。他在那篇文章中说中国民众抗议西方媒体歪曲报道拉萨事件,但是中国民众并不了解拉萨事件的真相,他并呼吁允许媒体自由讨论以进一步揭露达赖喇嘛是怎样一个人的真相。

据在广州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媒体人士前几天告诉本台,长平被免职的原因并不仅仅是他的那篇评论。最近,南方报业集团下属的媒体刊登了有关四川童工被卖到广东东莞的报道,另外他们还报道了成都市民集体散步抗议建化工厂的消息。这位媒体人士说,有关方面对南方报业这些负面报道以及长平的评论感到不满。为了应对上级的压力,南方报业不得不找一个替罪羊。不过这位媒体人士以及昝爱宗都强调,南方报业集团对处理这种事件已经颇有经验,他们会想方设法对受处理的人员进行保护。

北京的奥运会召开在即,世界媒体都在关注中国的一举一动,尤其是在人权方面。有人呼吁在这样的时候,中国应该学会宽容。

●《北京晚报》对南方报业开战引发的辩论

▲原中国海洋报浙江记者昝爱宗发表文章《请公正对待长平先生》。

闻知南都周刊副主编长平先生被撤职的消息,心中一惊,莫非南方报业不知道自己中了北晚文峰(北京日报社长梅宁华化名)的圈套,然后撤了他的职才觉得错在长平,就应该找个替罪羊?文峰说南都长平"造谣自由",南方报业就不问青红皂白先鞭打长平一阵子,到底迫于压力,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长平先生无论对于国内外事件说什么,是他的自由,是他的公民权利,与他爱不爱国无关;正如我接受境内外记者朋友的采访,说什么是我的自由,也就是我最基本的权利。假如长平先生担任了南都周刊副主编,就可以被迫牺牲掉一些公民权利,那么他可以不当这个副主编,但这并不意味着南都周刊的做法就是正确的,或许这并不是南都周刊的本意,也不是南方报业的意思,但不管是谁是主意,都是违背了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判断。

一个公民,说什么,由自己做主,只要不违背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判断,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良知,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不是受法律禁止的。我认为长平发表文章表达自己的政见,并无什么不可,倒是南都撤他的职反而使本不复杂的事情复杂化了,所谓"工作变动"并不能掩盖长平被撤职的事实,我认为南都周刊及南方报业应该尊重这个事实,公正对待长平先生,尊重其言说的自由。
▲昝爱宗先生的另一篇文章《关键时刻,汪洋先生能否容忍不同声音》。

“阳光少帅”汪洋先生一到广东,新官上任第一把火就是“解放思想”,要“不惜杀出一条血路来”,可自从5月5日南都周刊的长平先生被撤消副主编职务后,令我等看官不知道到底是汪洋是真心思想解放,还是广东保守力量在抵制思想解放,而且还占了上风,汪洋先生有点手足无措了?

对于长平关于西藏真相和民族主义情绪的言论,我认为这只是他个人的不同声音,即非《人民日报》社论一样的声音,也非乱咬一气的愤青分子的声音,我甚至可以称长平的声音为“第三种声音”,这样的声音恰恰是公民社会最常见的声音,也是最理性的声音,可为什么就这样一种声音,居然被北京一些人称为“造谣自由”,甚至用“文革语言”进行恶意中伤,这又是为什么呢?

思想解放,难道只是解放使用“文革”语言自由表达者的声音,而压制像长平这样的理性的不同声音?若是这样的解放思想,却是凸显了广东思想极端不解放,不能容忍不同声音,更是汪洋到广东工作以来广东思想界出现的一大败笔。

广东历来开全国风气之先,比如南方周末一纸风行,而南都则是意气风发,锐不可挡,南都周刊更是后期之秀,若初生牛犊……这些良好局面都离不开江艺平、程益中、喻华峰、长平等人的辛勤汗水。而全国读者的认可,网友的热捧,更是对南方报业包容不同声音的尊崇。

现在,若是南都周刊副主编长平仅仅是写了几篇理性文章,发表一些独立见解,就撤消报社副主编职务,却不是一个好的开头,而且还显得汪洋先生的“杀出一条血路来”有点胡说八道的味道了。

想当年,某个上面让南方周末的编辑、记者鄢烈山、曹西弘、沈颢三人离开,但报社还是包容了他们,继续启用他们,更包容了他们的不同声音。可现在,事过境迁,明显退步,难道南方报业思想解放还不如当年?南方周末当年的老总,今天的南方报业委员江艺平女士更应该站出来,支持长平,支持不同声音的表达自由,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动议长平只是不同声音,解放思想正是包容不同声音的代名词,是天赋人权,是思想解放的核心。

现在,我还看到,网络上往往有一种不好的信号,就是对一种声音特别追捧,对另外一种声音就压制,中伤,比如谁有不同意见就是汉奸,谁就是不爱国。但是,人若爱国,也不能这个爱法,爱国就是包容这个国家不同人士的不同声音,爱国就是以实际行动来倡导思想解放,爱国就是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在这个国家享有言说自由的权利,爱国不是被迫,而是自由。如果一个公民,在自己的国家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不同声音,那么这个国家就有可能重演“文革”,重蹈覆辙,不幸加倍。

一句话,汪洋先生喊了半天思想解放,长平的不同声音却不被包容,这已经说明一切了。望汪洋先生深思。
容忍不同声音,本是一个常识社会最基本的常识,但愿汪洋的思想解放承诺不是一句空话。

▲北京晚报发表署名“文峰”的文章《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

近日遭到网友们群起批判喊打的一位叫南都长平的人,可能又要为自己的言论自由辩护了,认为网民们要剥夺他说话的权力。本人对网上的论坛一般不够关注,但这次由于网民们炮火猛烈,对所谓南都长平的言论做了一下了解。一看才知,此人的“言论自由”恐怕不只是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而且是到了“恐怖”的程度,此人遭到批判的言论核心是说:“言论自由天然包括说错话的自由,尤其是质疑权力的自由,比谣言更可怕的是对言论自由的剥夺。”而且还公然标榜这是普世价值。按照这个逻辑:“言论自由”就可以颠倒黑白、捏造事实,就可以肆意歪曲历史、可以信口雌黄、可以“自由”地造谣、“自由”地抹黑、“自由”地扣帽子。就如同最近西方媒体在中国西藏问题上歇斯底里的表现一样,这难道就是言论自由吗?这是言论暴力。我从未看到任何一个西方媒体在它的国家里享有这种自由,因为这种自由侵犯了他人的权力,践踏了社会公义、丧失了起码的道德,如果这就是南都长平要维护的“普世价值”,那只能是失去廉耻的价值。

原来并不知道南都长平是何许人,稍做调查,原来此人是南方报系的“当红炸子鸡”:这就不足为奇了,南方报系中以《××周末》为代表的报纸,一直以来标榜自己是中国最“西化”的报纸,最“大胆”、最有“见地”、最“深刻”,而且对推销西式“普世价值”、“新闻自由”不遗余力。南都长平的这种言论自然毫不奇怪。而这次所以引起如此轩然大波,是由于当下正是西方媒体公然造谣、公然抹黑、公然歪曲西藏事件的时候,这令人不能仅认为他或他们只是想要求“言论自由”,恐怕连自己的最后一块遮羞布都扯下来了。

在一些所谓要求普世价值的南都长平们看来,只要是西方的东西,就是普世的,就是要坚持的,包括造谣的权力,也是需要维护的。这就不禁使人要问,从近代以来,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殖民和战争都是西方挑起的,这里有什么“普世价值”吗?南都长平这种人和这种言论的存在,只能说明一个事实,就是日下高喊和标榜“普世价值”和“自由”的人,不过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阴暗目的,给自己找一些堂而皇之的借口而已。但谎言终归是谎言,在事实和真相面前,谎言的作用就是使人们对虚伪看得更清楚,使南都长平们宣扬的“普世价值”遭到人们的唾弃。

▲署名沈宇哲的评论人士发表调侃文章《放手发动群众彻底打倒反革命黑帮——长平》。

中华网军事论坛,揪出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分子长平,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深刻揭发一直以来标榜自己是中国最“西化”、最“大胆”、最有“见地”、最“深刻”的汉奸报纸,封了那些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口,夺了他们的权,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最近以来,广大爱国主义好青年,广大革命版主,广大扎根于红色论坛的革命小将,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大闹汉奸媒体的总后台,向一切妄图推销西式“普世价值”、“新闻自由”的南都长平们,发起猛烈的攻击,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南都长平们呼应西方媒体歪曲我西藏问题的反革命事件,告诉我们什么呢?

它告诉我们,长平这些牛鬼蛇神,这些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黑帮,是决不会自动退出新闻舞台的,是决不会甘心自己的失败的。他们必然要负隅顽抗,必然要作垂死的挣扎,必然要采取种种阴险毒辣的手段,来镇压革命版主、论坛小将的爱国主义运动,来维持他们摇摇欲坠的反革命话语霸权。

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帮代表人物,他们盗窃党的名义,把自己所控制的许多部门,当作进行反党活动的阵地。他们利用一整套专政的工具,来对付革命的群众和爱国主义青年。他们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同CNN等反华媒体相勾结。314事件才刚刚平息,群众的爱国热情还没有发动起来,他们就刮阴风,造谣言,制造混乱,转移目标,设下重重障碍,束缚群众手脚。爱国主义左派刚一说话,制作了反CNN民间网站,他们就暴跳如雷,歇斯底里大发作,对坚持维护国家荣誉的优秀网友围攻,谩骂恐吓,横加罪名,进行政治陷害。这些家伙们有个奇怪的逻辑,谁要剥夺他们说错话的自由,谁要反对他们这伙黑帮,就说谁是践踏普世价值、打压言论自由。他们这样干的结果,恰恰和他们的愿望相反,完全暴露了他们这些唯西方反华势力马首是瞻、反革命汉奸的真面目、也就为他们的彻底垮台敲响了丧钟。

这场声势浩大的爱国主义运动,对于那些被拥护反华势力的代表人物篡夺了舆论话语权的部门和单位来说,是一个夺权的斗争,是一个变号称自由、民主专政为爱国主义专政的斗争。这个斗争,决不能采取和事老的办法,决不能搞“息事宁人”,决不能向黑帮灵魂人物妥协,而必须采取彻底革命的办法,必须把一切牛鬼蛇神统统揪出来,把他们斗臭、斗垮、斗倒。

要取得这场斗争的胜利,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对群众运动采取什么态度,是支持还是反对,这是区别革命和反革命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标志。我们应当满腔热情地、全心全意地支持论坛革命小将的群众运动,积极地投身到这个运动中去,正确地指导这个运动。我们一定要坚定地依靠广大爱国主义左派,以视国家荣辱为己任的革命版主为主力军,团结95%以上的网友和95%以上的爱国媒体,集中火力,集中目标,向反党反社会主义黑帮开火,向南都长平们的顽固堡垒开火,向一切牛鬼蛇神开火。

革命的帖子,是揭露一切牛鬼蛇神的照妖镜,是放手发动群众向敌人猛烈冲击的最有效的办法。一切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分子,都最害怕看到网友的热门帖子。一切革命群众,都最喜欢帖子,都把论坛当作揭露和战胜敌人的最强有力的新式武器。你贴一张,我贴一张,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都可以揭发出来,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帮都可以揪出来,叫他躲也躲不了,藏也藏不住。我们就是要大搞爱国主义红色帖子,大辩论,大鸣大放,大长爱国主义左派和论坛革命小将的志气,大灭拥护反华势力的代表人物、汉奸媒体“时评家” 和一切牛鬼蛇神的威风。

对那些佯装自由、普世价值的顽固堡垒,一定要群起而攻之。那些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他们继续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就要在报纸上点他们的名,撤他们的职,封他们的口,夺他们的权,坚决进行扫荡。

我们一定要放手发动群众,把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反革命黑帮统统打倒,把他们盘踞的一切阵地统统夺回来,牢牢地掌握在爱国主义好青年的手里。

我们一定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把反击反动势力歪曲我中华盛世的伟大运动进行到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本文版权归《人民日报》所有,同时向政治觉悟、爱国情怀极其强烈的《北京晚报》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为彰显《北京晚报》落落大方的工作作风,现将其4月11日发表的奇文贴出,一并鸣谢!另外,建议《北京晚报》的编辑们,以后再写文章,是不是先拜读一下前辈的大作。再怎么说也不能给首都新闻界丢人不是。

▲《公民》网刊发表评论:污水泼向《南方都市报》。

2008年4月3日,《南都周刊》副主编长平在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上发表了《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一文。这篇文章说:“一些揭露境外媒体虚假报道的网民宣称,他们要用行动让世人看到拉萨事件的真相。这个说法逻辑不通,因为他们的行动只能让人看见西方媒体报道不实的这个真相。拉萨究竟发生了什么?大多数中国人看到的只有政府在封锁消息几天之后统一发布的新闻。对于任何来源单一的垄断性新闻发布,我不敢说它是假的,但是也不能确认它是真的。事实上,境外媒体大多称之为'中国政府精心编织的真相'.”如果真的站在新闻价值的立场,那么他们就不会仅仅揭露西方媒体的虚假报道,而且应该质疑中国政府对消息源和国内媒体的双重控制。毫无疑问,后者对新闻价值的伤害更甚于前者。正如已经发生的事实,对个体媒体虚假报道的矫正相对容易,几个耐心细致的中国网民就可以做到;对新闻控制的抗议面对的是国家权力,全世界都徒唤奈何。“

此文出来不到24个小时,中华网(www.china.com)就出现一篇署名为“杀尽民独轮”的帖子《警报!南方都市报正在蜕变成反华媒体反华势力的国内代表人》。此文不仅这样说长平:“不妨去问问这个有民运倾向的副总编:——你认为,西藏是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如果他支吾其词,或者根本就拒绝回答,那肯定是与藏独互相勾结的民运份子无疑了!”、“这个就是民运先生,南都副总编辑长平要的'答案'.”“所以,各位同胞们,查查这个长平先生的老底吧,看看他是不是也被CNN、BBC资助了?”;而且还这样批判《南方都市报》:“南方都市报已经蜕变成中国的CNN了,这个事实请广大网民注意。”“南都以自由媒体的幌子为号召,搜罗了大批'反中国'意识形态的编辑、记者在南都,谁暗着反中国最力,谁就可以得到最快的升迁,谁就掌握了话语权,谁就更powerful.”

虽然“杀尽民独轮”这样批判《南方都市报》,但实际上长平与《南方都市报》没有关系,他只是《南方都市报》的专栏作家,而且《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一文也不是发表在《南方都市报》。

但这篇“文革”式的文章一出,却被中华网推荐到社区首页,还对此帖做了投票系统。其投票数据显示,有21574票支持“杀尽民独轮”的观点,超过了总投票人数的94%.熟悉中国网络社区的人都知道,中华网社区是“粪青”的大本营,在此也得到说明。

还需要说明的是,中华网名义上是一家始建于1997年的互联网商业公司,是中国大陆第一家赴美NASDAQ上市(1999年7月13日)成功的公司,其交易号是(NASDAQ:CHINA)。但实际上它是作为新华社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而存在,是由新华社控股的公司。新华社间接全资创办了金鼎科技有限公司,金鼎科技有限公司为CDC Corporation之主要股东,而CDC Corporation是中华网的最终控股公司。中华网现任的八位董事会成员,其中七位来自CDC Corporation,其非执行董事方新,还是新华社亚太总分社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分社副社长以及金鼎(集团)有限公司和金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据说,当初中华网上市后,新华社很多员工都分到了股份。还有,中华网的域名CHINA,都很能明白的说明其拥有很强的中共官方背景。

(批判《南方都市报》的文章被推荐到中华网社区首页)
在中华网对《南方都市报》进行攻击后,凯迪社区(www.cat898.com)和天涯社区(www.tianya.cn),这两个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集散地,都出现力挺《南都》和长平的帖子。天涯社区甚至把支持性的帖子推荐到其社区首页。

(天涯社区把支持《南方都市报》的帖子推荐到社区首页)

但天涯社区与中华网社区的“PK”在只持续了两天,4月8日,天涯杂谈的斑竹“党指挥枪”就被撤掉斑竹资格,支持长平与《南方都市报》的帖子也被删除。4月12日,天涯社区又因挂高了两条支持长平的帖子,被开了两条罚单。而凯迪社区也删除了很多支持性的帖子。此后,天涯社区被北京市网络管理办公室要求“严格管理”,就是说,以前天涯采取版主管理制,有了问题可以借口说是版主推荐的,开除版主就是了,现在却不能再这样了。

随后网易(www.163.com)做了关于中华网骂《南方都市报》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70%人支持《南方都市报》。

(网易做的关于中华网骂《南方都市报》的调查,显示70%人支持《南方都市报》)

基于中华网的中共官方背景,以及天涯社区遭受的处罚,我们可以得出对《南方都市报》的批判是来自中共高层的行为,或者是中共高层默许的行为,甚至有可能“杀尽民独轮”这名中华网网友就是中华网的员工或者“网络评论员”,或者就是中共高层人员。

对遭受到中华网的恶意攻击,《南方都市报》在4月9日致函中华网,其内容主要是:

近日,贵网多个论坛贴出恶意攻击《南方都市报》的贴子,其中主要以《南方都市报》曾经刊发南方都市报副总编长平《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一文为事实依据发言。现本报正告贵网:一、本报从未刊发过长平的《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一文;二,长平亦从未担任过南方都市报副总编辑。

事实是英国《金融时报》刊发此文,作者长平,资深媒体工作者,曾任《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外滩画报》副总编辑,现为《南都周刊》副总编辑。《南都周刊》为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主办,南方都市报出品。

可能是《南方都市报》的来函产生作用,中华网删除了《警报!南方都市报正在蜕变成反华媒体反华势力的国内代表人》,但这篇文章产生的恶劣影响已经散播出去。

如果说中华网对《南方都市报》的攻击还是秘密的,只是借助于网友的行为,那么《北京晚报》对《南方都市报》的攻击就是公开的,甚至高层领导亲自出马。

4月11日,《北京晚报》在第16版头条“今日快评”栏目发表了《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一文,这篇文章对长平以及《南方都市报》进行肆意攻击,可见一斑。为此,长平4月12日在凤凰博客发表了《我不是你们的敌人》进行答复。文中说:“4月11日的《北京晚报》刊发了一篇奇文《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此文主题是反对造谣,文中居然处处造谣中伤,简直是史上最强幽默,让人怀疑作者错把日子看成4月1日了。”

《北京晚报》的文章署名文峰。据著名新闻自由研究者昝爱宗调查证实,“原来文峰正是北京日报报业集团社长梅宁华,兼职中国记协副主席,在任现职前是北京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

为此,昝爱宗还致信给梅宁华,要求其回答三个问题:

1、南都长平是“当红炸子鸡”是什么类型的比喻,还是正式表述?本人很不明白,请直言。如果他是“炸子鸡”,您若能证明,那就说明长平有很大可能是“造谣自由”,而您就不是“造谣自由”了。

2、长平一文若“恐怖”不已,为什么中宣部至今不封杀他?您若从中看出“恐怖信息”,请问您是否已向中宣部举报他“散布谣言、散布恐怖信息”并向110报警呢?作为公民,应及时报警才对。

梅宁华先生,得知您是从北京市文物局调来的,一定很知道历史真相,那么您所在的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派了多少记者去西藏采访“3月14的事件”呢?有多少独立独家报道发表了呢?

但此函却未得到梅宁华的回答。

《南方都市报》是目前中国最大胆的“擦边球”媒体,其所在的南方报系一向值得尊敬。有人甚至说,中国只有一家媒体就是《南方都市报》。它2003年在孙志刚事件、SARS事件中扮演了重要作用,最近又揭露了“南街村神话”。而2007年11月27日,它在一篇介绍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的文章,用了通栏标题《专制独裁统治必然失败》。在此之前的8月8日,即奥运倒数一周年之际,中共当局在天安门举行“We Are Ready”的演唱会,而《南方都市报》却刊出《奥运倒数一周年,Are We Ready?》的社论,认为“奥运会的价值从来都不仅止于运动,它更是一个普世价值的使者,一个全球文明的播种机。理性、多元、包容是普世价值的前提,民主、自由、法治是全球文明的核心。如果还有黑奴工等待解救,如果还有手机用户因短信动辄获罪,如果教育体制没有推进,如果腐败现象没有减少,那么我们必须承认,人文奥运,我们还没准备好。”

《南方都市报》因为孙志刚事件、SARS事件,在2004年遭遇中共当局的打压——总编程益中、总经理喻华峰等人入狱。后来虽然程益中没有被判刑,但喻华峰却被判了刑,直到今年春节前才出狱。

现在中共官方利用中华网和《北京晚报》对《南方都市报》的批判,是不是又会引来再一次的“南都报案”,值得我们大家拭目以待。

▲《苹果日报》发表吴志森的文章《独立知识分子为西藏发声》。

内地《南都周刊》副总编辑长平,日前在《金融时报》中文网撰文〈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一看题目,便知敏感,与今天政治主旋律绝不协调,在民粹主义的政治氛围下,惹来围剿和攻击,当然在意料之中。但想不到的是,文章被指「反华」,更牵连《南都》,被视为「反华媒体」,「反华势力的国内代表人」。

不满官方封锁新闻

根据内地网民揭露,一些西方媒体,报道西藏骚乱,刻意歪曲误导,剪裁照片,移花接木,把救人说成抓人。官方传媒也特意澄清,以正视听。内地网民成立了专门揭发西方媒体造假的网站,如反CNN,反BBC,反美国之音等网站,以图片视讯,全面回击。长平在〈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中指出:「跟任何虚假新闻一样,这个伤害首先指向媒体自身的公信力,一万个真实也挽救不了一个谎言。」

作者批评西方媒体歪曲误导,也婉转地对中国官方的新闻封锁表示不满:「拉萨究竟发生了甚麽?大多数中国人看到的只有政府在封锁消息几天之后统一发佈的新闻。对于任何来源单一的垄断性新闻发佈,我不敢说它是假的,但是也不能确认它是真的。」

作者又批评反西方媒体的人,选择了狭隘民族主义立场:「他们从中得出结论说,普世价值都是骗人的玩意儿,只有国家利益的你争我夺。他们甚至以此为依据说,撒谎也是一种『国际惯例』,从而对自己身边或者历史上的谎言予以谅解。」

最关键是文章的结论:「他们发现,西方人对中国的偏见,源自一种居高临下的文化优越感。那麽应该警惕的是,汉人在面对少数民族时,有没有这样一种由文化优越感而导致的偏见呢?」

「如果我们以民族主义为武器来反抗西方,那麽怎样说服少数民族放弃民族主义,加入到主流的国家建设中来呢?达赖喇嘛要求政府对他重新评价,那麽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除了官方的定性之外,能不能允许媒体自由讨论以进一步揭示真相?」

理性文章招来狠批
长平态度温和,用词理性,但却刺穿了官方对西藏问题的定性,也刺痛了以反西方为己任,喝狼奶长大的网上极左愤青,一篇题为:〈警报!《南方都市报》正在蜕变成反华媒体反华势力的国内代表人〉的网上帖文,吹响了批判的号角。文章杀气腾腾,直指「《南都》以自由媒体的号召为幌子,搜罗了大批『反中国』意识形态的编辑……」。又大扣帽子,指长平是个有「民运倾向」的副总编辑,质问他「西藏是不是中国的一部份?」「查查这长平先生的老底」「到底背景是甚麽?」「是不是也被CNN,BBC资助了?」只稍有不同意见,提出与主流不同的声音,就被上纲上线的批判,铺天盖地的追杀,彷彿文革重临,令人窒息。长平在他的网志有这样的宣言:「若批评不自由,则讚美无意义。浊醪一杯独饮,长啸两声爬行。」难道这不是独立的中国知识分子典型写照?

▲署名徐晓宏的评论人士发表文章《长平事件:论中产阶级与政治领导权》。

2008 年4日,在藏独事件引发的振荡正处于顶峰的时刻,《南方都市报》副总编辑长平发表了以《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的文章,借机再次提出了新闻自由的诉求。然而,该文所引起的效应,非但不是作者所期待的人们对于新闻自由这一诉求的支持,而是排山倒海式的批评和愤怒。长平先生大概现在还在纳闷为什么自己的发言会这么失败,抑或正在哀叹中国人是多么的不可救药。

然而,这一事件也集中暴露了中国新兴中产阶级的政治幼稚和中国民主化的政治困境。长平先生恐怕所不能理解的是,他的文章所激怒人们的,并不是他的新闻自由的主张,而是他对于民众情绪的否定,他那种教训民众的态度,和启蒙先知式的口吻。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们似乎养成了一种习惯性的思维,就是对于“民族主义情绪”的担忧和敌视。这样的担忧和敌视,当然有一定的理由。自由主义一般推崇独立的政治判断的价值,因此总担心这样独立的判断被多数人的情绪所淹没。

中国知识分子对于民族主义情绪的恐惧,并不是在真空中发生的。它的国际背景,是晚近几十年来西方知识分子对于民族主义的批判和抛弃。这一批判和抛弃的原因非常复杂,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西方知识生产领域的跨国流动急剧增加,使得西方主流知识分子在体制上依赖一种世界主义的政治视角。但即便如此,他们一般也是在学院里面以学术研究的语言对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进行委婉的质疑,像长平先生那样在报纸上以教训民众的口吻公开攻击“民族主义情绪”的事情,几乎无法想象。而长平先生的这一现象,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做老百姓的启蒙老师的士大夫习惯姿态。

然而,民族主义情绪真的那么可怕吗?民族主义真的与自由民主不可调和吗?事实上,如果我们回顾历史,民族主义和自由民主恰恰是两个如影如随的现象。英国——现代政治自由的故乡——从17世纪到19世纪几乎每一次的政治进步,都是与排外的民族主义情绪交错在一起。光荣革命被当时的人们理解为把英国从罗马天主教的魔爪和法国的威胁中解放出来的革命,尽管事实上它是以荷兰执政者威廉三世入侵英国的形式登场的。直到1832年的民主改革,都是与人们对法国暴民政治会危害英国政治稳定的恐慌分不开的(英国人这种排外式的恐慌,在最近的伦敦奥运火炬传递中关于“中国流氓来了”的非理性的情绪中再一次得到了令人捧腹的展现,参见Brendan O'Neill对此精彩的讽喻:http://www.spiked-online.com/index.php?/site/article/4963/)。同样的,法国大革命尽管表面上看上去是人们对于君主专制的反抗,但这是与当时的革命者认为国王政府没有能力以法兰西民族的名义应对英国挑战的情绪纠集在一起的。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台独民族主义与台湾民主化难解难分的关系,不过是扎扎实实发生在我们眼前的对这一命题的又一例证。

理论上来说,民主化必然伴随着对于民众更加广泛的动员,而把广大的民众维系在一个核心政治体的,必然就是这看不见摸不着的“民族主义情绪”。就算在当代的西方知识分子之中,这样的情绪也并没有完全消逝,相反还有复苏的趋向。在本次美国总统大选民主党初选中,奥巴马之所以在知识分子中间获得了广泛的支持,就是因为他把民主党的价值和爱国主义精神——这种已经和美国主流知识分子久违的情绪—— 成功地结合起来,让无数学院知识分子留下了热泪。

因此,无论从历史还是理论的角度来看,民族主义(国族主义)都是民主化不可避免的伙伴。长平先生崇尚自由,而这自由,当然包括少数人持有不同意见的自由。换句话说,是要照顾少数人的情绪。但是,当你连多数人的情绪都不承认都要教训的时候,你又怎么能够让这多数人再来照顾少数人的情绪呢?

也许有人会问:为了照顾少数人的情绪,难道不是应该通过打击多数人的情绪吗?在这样狭隘的思维中,隐含的是中国民主化真正的困境,那就是中产阶级在政治领导能力方面的匮乏。

民主化进程的成功,在现代国家的历史上,都需要一个最基本的条件:中产阶级需要有足够的能力和责任感来接管国家权力和民众的领导权。因此,中产阶级需要做好充足的政治准备,才能保证这个进程以成功而告终。中国民主化的荒唐之处在于,有许多人已经期待了十几年、二十几年,而多数人也知道,这一天迟早要来临,却没有人为此做有理性的政治准备。它就像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悬在我们上空,谁都知道它有一天会砸下来,人们或者焦急或者恐慌地期待着,却没人想过它砸下来时如何去接住它。

那么,中产阶级需要做什么样的政治准备呢?第一,要熟悉国策,熟悉如何管理国家事务;第二,要善于和民众沟通,照顾民众情绪;第三,要善于领导民众,保护个体、尤其是少数派的个体的自由。

现代国家是一台庞大的机器,有复杂的官僚结构,要负责数不胜数的经济、民生、军事和外交等事务。从国内的新兴媒体如《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新京报》、《南方周末》和《南方都市报》等对于国策的讨论逐渐深入和娴熟起来这一点来看,中产阶级在自我成长的过程中的确在熟悉国策方面正在取得一点点的进步。

然而,与国策方面的进步相对比的是,中产阶级在政治上的不成熟。这一点,在长平先生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现代国家中,中产阶级在天性上总是热爱自由的。这种天性来自于他们的职业性质。他们的劳动方式,决定了他们需要信息流通的自由、表达的自由和行动的自由。然而中国的中产阶级,却像长平先生一样,往往把他们对自由的热爱与民众的情绪对立起来,以为要有自由,要保护少数人保留不同意见的自由,就要否定多数人的情绪;他们把听取民众和听任民众等同起来;他们忘记了吸引民众支持与领导民众是一个辩证法,从而主动放弃了自己领导民众的责任,把它送还给了执政党。当他们要发出独立的政治声音时,他们就像被旧式知识分子附了体,变成了一副教训民众的腔调。他们还没有了解到,政治恰恰是不可能的艺术,是巧妙地保持有远见的国策、民众支持和个体自由三者间的平衡。

在这样的政治思维下,如果现有执政党出现危机、民主化进程突然启动的话,结果必然不是他们所期待的民主化,就连他们已有的一点自由都有可能会失去。法国大革命中,在废除封建制和国王专制中立下汗马功劳的中产阶级出身的吉伦特派,因为不能解决物价飞涨和食物短缺问题却又不能安抚民众的不安时,就开始教训起民众来,从而把民众的领导权让给了更加激进的山岳派,为后者把自己送上断头台铺平了道路。俄国革命中,孟什维克们同样因为身上那股俄国旧知识分子好为民师的积习,疏远了民众,把苏维埃的领导权让给了更加激进的布尔什维克,为自己被清洗出政治舞台制造了条件。伊朗革命中,当国王被迫宣布自由化时,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们欣喜若狂,准备组阁接管权力,却发现自己并没有能力恢复秩序、安抚已经深受什叶派和霍梅尼影响的民众,于是甘愿忍受霍梅尼对他们的辱骂,试图利用他的影响力来领导民众,最终却发现霍梅尼夺走了他们手中所有的权力。他们推翻了一个国王的专制,却迎来了另一个带着头巾的“国王”的更加不自由的统治。

今天,在中产阶级达到领导能力与责任感的政治成熟之前,任何关于由执政党外力量接管国家权力的民主化期盼可能都是奢侈、甚至危险的。与其面对更加不可测的激进后果,人们宁愿选择接受继续接受执政党的统治:尽管不能获得充分的自由,但至少人们能够享有社会的稳定,以及或多或少的生活改善。

也许,就今天的中国现状而言,能够为民主化做好政治准备的,更有可能是执政党自身。这一道路所采取的方式,就是在执政党内部的竞争中部分力量被迫与中产阶级联合,开放政治自由,同时吸引民众支持,又维持强有力的国策能力。这大概也就是党内民主带动全社会民主的意涵所在吧。然而这一道路,我们在今天却很难预测得到。因为任何所谓改革派对保守派的思维方式,都是政治幼稚病一厢情愿的想法。迪斯累利的保守党所领导的民主改革和林肯的共和党所提倡的废奴运动,是无数反例中人们熟知的两个。这一过程是如此神秘,如此地不可测,我们无从知道它何时发生,怎样发生,是否会在现有秩序的稳定和繁荣耗尽之前发生。因此每当我们想起它,不过是另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而已。然而,当中产阶级始终缺乏领导民众的勇气与责任感、始终害怕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时,我们就只能忍受这达摩克里斯之剑的命悬之危了。

▲署名“废话一筐”的网友发表文章《南都长平与大陆脑残儿》。

长平是媒体和网络的著名撰稿人,名字我经常在报纸网络见到,估计也浏览过他的文字。却没有留下多少印象,这并非我讨厌他或者反对他的文章观点。我只是觉得,他的文字对于我来说,还太浅,没有什么助益。这并非是我狂妄,而实在是长平的文字,只是叙述了自由民主的常识而已,对于这类普世价值,我自认比中国的许多文人了解得还要深刻。

不过,对于象南都长平这类作者的文章,我还是支持的。虽然他们总是不厌其繁地讲些举世皆知的常识,但,这些废话在中国大陆还必须天天讲、月月讲。否则,中国大陆的脑残儿会日益增多。什么是脑残儿呢?简单讲,就是在缺乏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社会环境下,被新闻通稿的宣传灌坏了大脑的大陆人,他们一般表现为:信息闭塞或者单一,情绪波动的幅度极大,就象中国股市一样。他们的大脑,都不会想事情了,文雅的说法,他们都只会僵化的思维方式,容易被一些形而上的虚无概念迷惑,例如:国家、民族、国格、盛世、祥瑞、强大等。

最近,因为那把弥漫世界的祥云火炬,我注意了一下长平的文章,实在也没有看出多少新意,无非是一如既往地说常识,强调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而已。这些1+1=2之类的常识,还要南都长平这样的人反复讲,也不能不说是大陆国民的悲哀了。可今年是2008,是北京奥运年,是很多脑残儿幻想中的扬眉吐气机会。他们认为长平的文章伤害了他们的情感、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于是,就在中华网爆发了轰轰烈烈地长平讨伐战。

脑残儿的讨伐,不足为奇。否则,他们就不是脑残儿了。只是,我却有点为长平不值。因为我看出,他的本心和行动,都是希望能帮助到那些大陆脑残儿的。虽然有吃多了撑得慌之嫌。毕竟是在做善事啊,我又怎么好批评正在行善之人呢?

为什么说长平是在为脑残儿做善事呢?因为前面说过,脑残儿的病根就在于长期单一宣传给他们带来了信封闭息、思维僵化毛病,而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正是治疗这类疾病的不二妙方。长平不厌其繁地宣扬举世皆知的常识,就是希望自由的言论,多样的信息,能减轻或者治愈脑残儿们那点毛病。

不能做良相治世,也当为良医救人。这是中国几千年来,读书人的梦想。只是,这样的想法却非常危险。因为中国的病人太多,病得太凶。弄不好,病人没有治好,反倒把医生自己给治死了。这也并非我吓唬长平的文字,以长平对中国历史地了解,应该知道病人把医生治死的案例史不绝书。

药医不死病,佛渡有缘人。大陆脑残儿虽然可怜,却自有其前世今生的因果。以大陆脑残儿数量之众,就是再多几个也不显多,而以大陆独立知识分子之稀,少一个长平就嫌太少。因此,希望长平能突破为善最乐这重魔障,多多保重自己为好。

昨天,《北京晚报》发表了著名“文峰”的文章《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显然,讨伐长平的战斗已经由网络升级到了纸媒。我简单看了一下这篇文章,发现文峰先生的文风,倒是代表了所有大陆脑残儿的基本特质。

他说:“一看才知,此人(南都长平)的‘言论自由’恐怕不只是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而且是到了‘恐怖’的程度,此人遭到批判的言论核心是说:‘言论自由天然包括说错话的自由,尤其是质疑权力的自由,比谣言更可怕的是对言论自由的剥夺。’而且还公然标榜这是普世价值。”

显然,文峰先生认为:“言论自由天然包括说错话的自由”不仅是“骇人听闻”,而且是恐怖的。所谓“骇人听闻”,就表明文峰先生过去没有怎么听过这样的言论,因此就觉得这样的言论是不可思议,难以想象。这正如我前面所说,封闭宣传总能造就脑残儿的病态之一;少见多怪。

至于“恐怖”,则说明文峰先生是重症脑残儿,或者是专制宣传的帮凶。谁会对言论自由感到恐怖?历史早就多次告诉我们,还必将反复告诉我们,专制统治者最怕言论自由!现在,文峰先生又跳出来现身说法,这让我又多了解了一些,原来重症脑残儿也恐惧言论自由。其实,这也不足为奇,讳病忌医,几乎是所有重症病人的特点呢。

长平先生的观点只是基本常识,但中国能明白这样常识的人还太少、太少。我这样说是有依据的,我曾经写过一个帖子《第一位的自由是讲话的自由》,以批判我看到网络广泛流传的一个帖子《第一位的自由是讲真话的自由》,我能敏感到这样的一字之差是违背常识的,但不是人人都能敏感到。我后来终于知道:《第一位的自由是讲真话的自由》是我敬重的笑蜀先生所作。

哎!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大陆脑残儿这么多了。我想,长平先生也应该知道了吧。

▲署名郭龙的评论人士发表文章《让长平说话,天塌不下来》。

近日,有网上看到学者长平的一篇文章《我不是你们的敌人》,原来是长平在4月3日发表了一篇《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而遭到众多网友的围攻。因此,长平以《我不是你们的敌人》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由于以前没有看过这篇文章,于是在网上找,但是也没有找到。基本所有的网站都把这篇文章删了。所以只能从批判的文章里看个大概了。基本上是对西藏问题与大众潮流不同的一些另类思考。

首先,我想申明的是由于没有看到原文,所以我不能说谁对谁错。但是,我想就这件事想说:让长平说话,天塌不下来。

伏尔泰有言:我反对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坚决拥护你说话的权利。而现在却是把长平的文章删了,而大肆进行批判。那么,我们如何反对,就以一项“反华媒体的走狗”的大帽子扣过去?这对长平不公平,这对我们也不公平。对长平,是没有辩解的机会,对我们是没有了解的机会,而何谈批判?即使长平错了,那么我们可以批判他,但是也要知道他错在那里了?现在删了他的文章,对他进行批判,有什么意义。这是一种文化霸权。

还有,我看了大部分的批判文章,有的是从空洞的历史上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来批判长平忘了历史,有的是以“反华媒体的走狗”“中国的CNN”字眼而对长平进行人身攻击、谩骂,更有甚者,不但对长平进行人身攻击,还对长平所供职的单位进行辱骂、攻击,称为“反华媒体”。其用词所甚,完全有让人回到文革的感觉。

洛克曾说过:人生最底限度的自由,就是大声说出你心中想说的话。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民主体现在那里?民主就是允许有不同的声音存在。但是,现在,即使长平错了,我们也应该允许他阐述自己的观点,我们可以对他进行理性的批判,而不是无礼的谩骂、人身攻击等,这才是一个民主的社会。而无礼的谩骂也只能体现自己的无知,于此没有丝毫的价值。

还记得在建国初,马寅初提出《新人口论》时,而立即遭到围攻,甚至批斗。然而过了十多年,却证明了马寅初的正确性,我们也为我们自己的无知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在这里,我没有以马寅初和长平类比的丝毫意思,但是我想说的是只有允许不同的声音存在、争论,才是一个民主的社会,而不是一言堂。

让长平说话,即使长平是错的;让长平说话,天塌不下来。

●长平的文章和他的辩解

▲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

拉萨事件发生以后,小道消息迅速传开,但是国内媒体照例噤声。连续几天,各家媒体上都只有西藏自治区负责人的简短通报和谈话。通报中,对于事件的描述只有一句:“近日,拉萨极少数人进行打、砸、抢、烧破坏活动。”相当于一个标题新闻。民众从谈话对达赖集团的严厉谴责中,已经知道此事非同小可,自然愿闻其详。依循过去的经验,很多人通过境外媒体来获取更多消息。此时,几个揭露境外媒体虚假报道的帖子和视频却在网上流传开来,很快就酿成了一场中国民众愤怒声讨西方媒体的网络事件,出现了一些命名为“反 CNN”、“反BBC”、“反美国之音”的网站。

根据网民搜集的材料,包括德国、美国、英国和印度在内的一些国家的媒体对拉萨事件的报道中出现了明显的事实错误。从新闻职业规范来看,有些错误非常低级,甚至有刻意误导的嫌疑。尽管有几家媒体进行了道歉和更正,但是失实新闻造成的伤害既成事实,难以得到中国民众的谅解。跟任何虚假新闻一样,这个伤害首先指向媒体自身的公信力,一万个真实也挽救不了一个谎言。在此事的后续报道中,在将来的其他重大事件中,倘或中国媒体同样不能自由报道,而境外媒体又变得面目可疑,那么真相从何处来呢?

一些揭露境外媒体虚假报道的网民宣称,他们要用行动让世人看到拉萨事件的真相。这个说法逻辑不通,因为他们的行动只能让人看见西方媒体报道不实的这个真相。拉萨究竟发生了什么?大多数中国人看到的只有政府在封锁消息几天之后统一发布的新闻。对于任何来源单一的垄断性新闻发布,我不敢说它是假的,但是也不能确认它是真的。事实上,境外媒体大多称之为“中国政府精心编织的真相”。随后政府组织外国记者赴藏采访,他们的报道大多也没有翻译过来。由于声讨西方媒体热浪当头,即便翻译过来也没多少人相信。

愤怒仍在扩散。尽管“反CNN”网站声明,“我们并不反对媒体本身,我们只反对某些媒体的不客观报道;我们并不反对西方人民,但是我们反对偏见”,但事实并非总是如此,很多网民走到了相反的方向,甚至一开始就站在相反的方向:他们并不真的在乎新闻的客观公正,而在乎媒体本身的立场;偏见未必是不能接受的,关键是看你偏向哪一边。如果真的站在新闻价值的立场,那么他们就不会仅仅揭露西方媒体的虚假报道,而且应该质疑中国政府对消息源和国内媒体的双重控制。毫无疑问,后者对新闻价值的伤害更甚于前者。正如已经发生的事实,对个体媒体虚假报道的矫正相对容易,几个耐心细致的中国网民就可以做到;对新闻控制的抗议面对的是国家权力,全世界都徒唤奈何。

一些中国民众已经看到,虚假报道和偏见并不是最可怕的,只要有一个开放的舆论环境,允许充分的揭示和讨论,它们就有走向真相和公义的机会。这次网民对于境外媒体的成功反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最早发现问题并及时反应的,是海外的中国留学生。他们制作的揭发图像在BBS上自由流传,也在Youtube这样的著名网站上火热播放。假如这些网络媒体都受到限制,那么揭发进程就会遇到很多困难。

这些虚假报道对新闻价值的最大伤害,在于让很多人进一步放弃了对客观公正的信赖,而选择了狭隘民族主义立场。他们从中得出结论说,普世价值都是骗人的玩意儿,只有国家利益的你争我夺。他们甚至以此为依据说,撒谎也是一种“国际惯例”,从而对自己身边或者历史上的谎言予以谅解。当然,一些人本来就是这样想的,这次媒体事件让他们又找到一个证据,从而去对别人宣讲而已。
但是我也看到,有很多中国人借此机会进行了更广泛的讨论和更深入的思考。他们发现,西方人对中国的偏见,源自一种居高临下的文化优越感。那么应该警惕的是,汉人在面对少数民族时,有没有这样一种由文化优越感而导致的偏见呢?西方人对中国的歪曲报道,源自不愿意倾听和了解,沉迷于萨义德说的那种东方主义想象,那么我们对少数民族又如何呢?如果我们以民族主义为武器来反抗西方,那么怎样说服少数民族放弃民族主义,加入到主流的国家建设中来呢?达赖喇嘛要求政府对他重新评价,那么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除了官方的定性之外,能不能允许媒体自由讨论以进一步揭示真相?

▲我不是你们的敌人

4月11日的《北京晚报》刊发了一篇奇文《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此文主题是反对造谣,文中居然处处造谣中伤,简直是史上最强幽默,让人怀疑作者错把日子看成4月1日了。

当然很多朋友不这样看,他们看到了一种久违的文风,为此感到紧张、恐惧和愤怒。这种文风也让我万分错愕,但是我更愿意就文中的事实和道理作一些解释。

这篇文章一开始就说:“近日遭到网友们群起批判喊打的一位叫南都长平的人,可能又要为自己的言论自由辩护了,认为网民们要剥夺他说话的权力。”本来猜测一下也无妨,但作者文峰先生自称对我作过一点了解和调查,请问我什么时候表达过这种“可能”?事实是:我在4月9日的博客中说:“感谢所有支持的朋友,也感谢所有反对的朋友。祝福每一个人,赞扬我的人,以及辱骂我的人。”

我从来都认为有争议是好事,但是近日来网络上有人对我造谣中伤、肆意辱骂,超出争议范畴,的确让人震惊,不知今日何日,难道国家不是正在“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吗?有很多为我辩解的朋友称他们是“猪”、“脑残的人”,我并不赞同。我理解这些朋友,他们希望这样能够减轻对我的伤害。通过还击来防卫是人的一种本能,但是作为一个思考者,我觉得这是一种偷懒的办法。这几天我花了一些时间去阅读那些骂我的帖子,希望透过污言秽语去了解其作者,这是我要感谢的原因;我相信说脏话首先脏的是自己,伤的是自己,这是我要祝福的原因。

我认为,那么多网民骂我,是因为一些人的造谣和煽动,比如这位文峰先生对我的言论自由主张的歪曲。他引用我的一段文字来总结我的“言论核心”: “言论自由天然包括说错话的自由,尤其是质疑权力的自由,比谣言更可怕的是对言论自由的剥夺。”这三个判断中,前面两个我想小孩子都能够理解,也都在践行。容易误解的是后面一个判断,为什么说对言论自由的剥夺比造谣更可怕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没有言论自由,谣言就不容易被揭穿。比如这次西藏事件,如果不让网民说话,我们能够知道西方媒体的歪曲报道吗?这么简单的道理,文峰先生不懂或装不懂,作了这样的理解:“按照这个逻辑:‘言论自由’就可以颠倒黑白、捏造事实,就可以肆意歪曲历史、可以信口雌黄、可以‘自由’地造谣、‘自由’地抹黑、‘自由’地扣帽子。”文峰先生,这不是我的逻辑,这是你自己的逻辑。你把我的话自个儿推论了一番,然后把你的这个推论当作我的结论来反驳,世界上哪有这样讲道理的人?

遗憾的是,文峰先生的文章通篇都是这样“讲道理”的。比如他说:“在一些所谓要求普世价值的南都长平们看来,只要是西方的东西,就是普世的,就是要坚持的。”然后对此进行批驳。请问我什么时候说过如此愚蠢的“凡是”论?事实是:我无数次在文章中指出西方的问题,谈到一些西方人对中国的偏见,也多次对激烈批判西方偏见的乔姆斯基、萨义德等学者表示赞赏。又比如,文峰先生说,“南方报系中以《××周末》为代表的报纸,一直以来标榜自己是中国最‘西化’的报纸”。我还真是没听说过这家周报这样标榜自己,文峰先生能否拿出证据来?当然,要原始的而不是经你加工过的证据。

我从来没有说过言论自由是造谣、抹黑和扣帽子的自由,也不是侮辱诽谤别人的自由。这样说而且这样做的人,恰恰是文峰先生和部分网民。比如有网民说,你不是主张言论自由吗,我也来给你自由一下,然后就破口大骂。我只能说,这不是我曾主张而是你正实践的言论自由,别把“功劳”归我。请就我的文章原文原意进行讨论,而不要像文峰先生这样,制造出一个假想的敌人,然后自己跟自己的想象打架。就大多数网民来说,我不是你们的敌人。我也爱这个国家,爱包括你们在内的人民。我们之间的分歧,一部分是被人歪曲导致的误解,一部分是真实的,那就是怎样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好的意见分歧。你们可以反驳我,说服我,但是要讲道理,不要企图通过谩骂和打击来让对方顺从。

至于文峰先生说的什么“恐怕连自己的最后一块遮羞布都扯下来了”、“不过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阴暗目的”,我的看法是,这样说话本身就让人害羞,本身就比较阴暗。我也只好如是解释在你做过了解和调查的功课之后,为什么从标题到内容都弄错我的名字,称我为“一位叫南都长平的人”,“是南方报系的‘当红炸子鸡 ’”。如果我称文峰先生为“一位叫北晚文峰的人”,“是京报集团的‘冰糖葫芦’”,恐怕也不大好吧?我也不会说京报集团出了文峰先生这样的言论“自然毫不奇怪”,我反倒要提醒自己贵集团的《北京日报》也刊发过俞可平先生的《民主是个好东西》这样的好文章。

我解释了半天,可能仍然会有网民认为我回避问题,要求就藏独问题表态。我的回答是:第一,我反对强制表态;第二,我自愿表态如下:单就统独而言,我也赞同统一;就暴力恐怖活动而言,我更是坚决反对,无论任何理由、任何时间及任何形式。但是就新闻报道怎样做得更好、各民族如何相处得更好等等问题,我希望能够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如此而已。

德国学者:清朝时候能做到的事情,为什么现在不行了呢?

星期一 五月 12, 2008 6:16 am

虽说托马斯-黑伯勒是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是从事当代中国和东亚地区政治、社会和文化研究的专家,是欧盟委员会的中国事务顾问,但称不上是德国的名流,然而在西藏骚乱引发德国国内展开就中国西藏政策的激烈辩论中,黑伯勒却脱颖而出,他凭借其亲身经历,对中国和西藏的了解提出了游离于主流媒体的鲜明论点,也因此成为当下德语媒体中的焦点人物之一。

西藏在绝大多数西方人眼中犹如神话和乐土,对绝大多数中国人则异常陌生。而黑伯勒于上一世纪80年代就已多次前往青藏高原,实地考察,之后发表了有关的文章。西藏骚乱引发了德语媒体对北京西藏政策的一片挞伐,中国在西方媒体中的形象也同时陷入低谷。而黑伯勒则提出了西方媒体将中国妖魔化的论点,指出西方过于渲染西藏的神秘与美好,却忽略了中国取得的长足进步。不过,这位德国学者在接受德国之声中文网记者采访时也强调指出,北京领导人应更多地寻找自身原因,否则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西藏等小数民族问题。

分歧严重,谈判难获进展

德国之声:中国中央政府代表与达赖喇嘛特使会谈后已就下一轮谈判达成一致。在到访德国之前,达赖喇嘛在接受德国明镜周刊采访时表示对此次会谈给予肯定。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也希望与达赖特使的对话能够取得积极的成果。某些西方媒体将中国政府此举称为明智之举,但也有人认为,北京领导人不过是为自己赢得时间而已,是权宜之计。作为欧盟委员会的中国事务顾问,您如何评价这样的会谈呢?
黑伯勒:从原则上来说,按照双方的约定,这样的会谈每年都会举行。所以达赖特使与北京政府代表举行会谈并不是新鲜事。在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到访北京期间,北京领导人想给他一些面子,表示将继续与达赖喇嘛特使的对话。我认为,北京领导人当然希望促成西藏创建和平稳定局面,所以希望与达赖喇嘛特使的会谈能够为此做出贡献。但我怀疑,在当前条件下,会谈会取得进展,因为西藏流亡政府和北京间笼罩在紧张的气氛之中。

德国之声:您认为,北京政府代表与达赖特使间的谈判有没有前景?
黑伯勒: 首先我们知道,西藏流亡政府与北京间存有严重的意见分歧。达赖喇嘛要求的是大藏区的文化高度自治,而北京政府指的则是西藏自治区。北京希望,如果达赖喇嘛回来的话,应主要住在北京,只是偶尔走访西藏。但达赖喇嘛则希望能常驻那里。另外,关于西藏自治的形式问题也是争执议题之一。由此看来,西藏流亡政府与北京间的障碍实在是太多了,我对这些问题能否得到解决表示怀疑。

建立互信是谈判的前提条件

德国之声:德国时代周报不久前发表文章,指出现在北京政府已把球踢给了欧洲和美国人。请问,欧洲和美国政府在此议题上扮演何种角色?
黑伯勒:我不认为,他们有能力扮演重要角色。在民族统一问题上,比如台湾和西藏等,北京政府绝不会做出任何妥协,其立场非常强硬。流亡藏人组织是一个分裂的组织。达赖喇嘛的立场是,西藏属于中国领土的一部份,只是他要求西藏获得更多自治权。其他的藏人组织,如藏青会等则要求实现西藏独立。所以,流亡藏人间也存在着不同的意见,这也给西藏流亡政府与北京的谈判增添了新的难度。我认为,美国和欧盟现在无法发挥很大的作用。重要的是北京领导人能够认识到,西藏发生的抗议活动不仅只因外部原因,而更多是其内在的社会和经济原因所至。人们必须对此展开调查,并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案。

德国之声:西藏问题非常棘手和复杂,如何才能在相关谈判中取得突破?
黑伯勒:做到这一点非常困难。据我所知,在北京领导层中,人们对西藏问题的看法也不一致。一方面,人们希望与达赖喇嘛的代表展开谈判,另一方面,人们又展开了攻击达赖喇嘛的宣传攻势。我认为,北京政府不能在将达赖喇嘛称为骗子和分裂分子的同时,与他谈判。这两点难以统一。

德国之声: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表示希望会谈能够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也对达赖喇嘛使节的诚意表示怀疑。胡锦涛指出,人们不能只听他们说什么,而是要看他们的具体行动。您认为,胡锦涛何以会有这样的认识?
黑伯勒:这是中国多年,甚至是数十年来的一贯立场。无论达赖喇嘛如何强调西藏和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但中方始终对此表示怀疑,认为达赖喇嘛没有说真话。如果彼此间如此不信任的话,我认为,在这种前提条件下就无法进行有效谈判。进行谈判的前提条件是谈判双方基本上能够接受对方,努力建立相互间的信任。否则谈判就难以取得进展。

反达赖宣传绝非明智之举

德国之声:达赖喇嘛在西方很被看好。您也认为他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人吗?
黑伯勒:我认为,他是一位值得相信的人。他不仅代表国外藏人的利益,也包括国内大多数藏民的意见。我认为,达赖的返回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西藏的和平与稳定,因为他依旧被视为藏人的宗教领袖,达赖喇嘛本人也首先视自己为宗教领袖,而不是政治领袖。

德国之声:尽管达赖喇嘛多年来频繁在西方各地做报告,力主人权和非暴力,但中国政府始终将达赖喇嘛称为分裂分子,是西藏骚乱的幕后操纵人,您如何看待北京政府对达赖喇嘛的这一立场?
黑伯勒: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不明智的。谈到生活在国外的藏人,我认为必须进行严格区分。主张使用暴力手段,坚持西藏独立的藏人只占少数,而更多的藏人都认为,西藏问题只有通过与中央政府举行谈判才能得到解决。我本人也认为,除此之外,别无其它选择。

德国之声:达赖喇嘛在西方之所以如此受欢迎,是否也与某种心理反应机制有关呢?因为与强大的中国相比,达赖在西方人眼中是一位背井离乡的弱者?
黑伯勒:达赖喇嘛的确处于劣势。他根本就没有谈判的砝码。他主张非暴力和和平手段,这使他在西方人眼中极具魅力。西方人非常重视和欣赏这一点。

下放权力未必不是上策

德国之声:您于上一世纪70年代就曾生活在北京,为“北京周报”工作。80年代时,您多次去西藏,西藏自治区和其周围省份的藏区。西藏是绝大多数西方人想象中的神话,对绝大多数汉人来说也非常陌生。您亲眼目睹和经历的西藏究竟是怎样的?
黑伯勒:从原则上来说,西藏的经济局势得到极大改善。那里建起了学校和医院,多数藏人的生活确有提高。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北京发展政策带来的好处。但生活水平的改善并不就意味着相关少数民族会因此而感到满意。在西藏自治区,我曾与许多当地的普通百姓和昔日的贵族阶层的家庭成员进行交谈,了解到他们对中央政府实行的严格的监控制度深感不满,寺院和藏人干部以及昔日贵族成员等都受到监控,他们认为自己受到歧视,也认为中央政府的监控措施难以忍受。我认为,这是北京中央政府不信任藏人的一种表现。人们不相信藏人,所以一直试图对藏人实行监督。中国这两个字即意味着国和家,家就意味着人们要善待自己的孩子,不应总是看管他们,不让他们享有自决权。所以,中国应改变自己的家庭政策,对家庭成员少数民族给予信任,比如藏人。在中国,许多汉人对藏民缺乏了解,在学校里学到的只是西藏是一个封建的奴隶社会,西藏始终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但对西藏的社会发展史,宗教,历史和与汉人的关系等都几乎一无所知。

德国之声:达赖喇嘛希望实现大藏区的文化自治,他的这一设想现实吗?
黑伯勒:我总将这一设想与清朝时的西藏做比较,那时西藏享有高度文化自治,军事和外交权掌控在清朝宫廷手中,除此之外的一切由藏人自己管理。那时的模式运作得不错,为什么在清朝能做到的事情,现在却反而不行了呢?当然,我也承认,根据目前的现状很难做到这一点。因为其它小数民族,甚至其它省份也会跟着要求获得更多的权力和独立,而这恰恰是北京领导人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是否应建立一种联邦制的体系,将更多的权力下方到地方、自治省份等。尤其是要有法律基础的保障,这或许不失为将来实现政治和经济稳定的更好途径呢。

中国应更多寻找自身原因

德国之声:对于事发于今年3月西藏骚乱的定义,人们也存有争议。是抗暴还是暴乱?
黑伯勒:毫无疑问,此次活动是有组织的。参加骚乱的藏人利用了北京奥运的机会。北京中央政府的代表与西藏流亡政府使节多次举行谈判,但都无果而终。藏人的做法并非不能理解。他们当然想借此机会引起人们对西藏问题的关注。我个人认为,开始时和平僧侣的游行与年轻藏人的暴力行为连在了一起,这些年轻藏人处于社会底层,他们中有失业者,也有无法获得接受教育机会、或是在公营领域找不到工作的年轻人等。藏人长期受到佛教的浸染,但年轻一代则不然。所以这一代人与其前辈相比具有更多的暴力倾向,这也与西藏近20、30年来的社会化进程是分不开的。

德国之声:您认为,谁是此次西藏骚乱的幕后策划人?是达赖喇嘛,还是美国人?有些中国人认为,美国是此次西藏骚乱的幕后操纵者。因为他们不愿看到中国在经济和政治上的日益强大?
黑伯勒:我不这么认为。想必是中国内部的某一组织干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了。因为此次骚乱波及所有藏区。目的显然是通过国际压力迫使北京政府重返谈判桌前。我认为,人们不应总从外界寻找原因,美国人,欧洲人或西藏流亡政府等,而应更多地试图解决内部的诸多问题。如果中国解决了其内部问题,那么人民就会安居乐业,也不会产生争取独立的想法。过去,毛泽东曾说,分析冲突,必须首先分析冲突的内在原因,外部原因其次。对此,我持同样的观点。人们首先要寻找内在原因,不要总是认为是外部策划的。

重在了解中国认识中国

德国之声:西藏事件再度引起德语媒体的关注。德语媒体的有些报道十分片面,尤其是开始时,甚至还提供了错误的信息。您认为,这是否与德语媒体格外注重披露社会阴暗面的主流新闻做法有关呢?
黑伯勒: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我认为,自90年代末以来,中国在德语媒体中的形象的确陷于低谷,这当然与中国的崛起,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许多问题有关。德语媒体使许多居民担心,中国的崛起有可能会使西方居民的生活水平受到不利影响。在这个问题上,媒体的影响不可低估。至于谈到报道有误,我认为有必要区分两个问题:其一,媒体必须提供照片,如今只有文字报道是不够的。所以相关编辑在挑选照片时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这是不能原谅的。另一方面必须指出,由于西藏的封闭,记者们无法得到准确的信息和资料,也促使某些记者被迫而为。我当然不想替这种做法进行辩护,只是希望中国人理解为什么会出种现象。

德国之声:您认为,怎样才能塑造客观的中国形象?近来在德国展开的有关西藏政策的辩论可以说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但也从另一方面暴露了德国人对中国和西藏缺乏必要的了解的问题。
黑伯勒:我认为,德国人都应该去中国看看。因为据我所知凡是到过西藏的德国人会有另外的看法。我几乎每天都在做报告,发现,去过中国的人与没有去过那里的人的看法是不一样的。许多谈论西藏的人其实根本就没有到过那里,认为那里还处于15世纪,西藏人没有自己的权力,这样的认识完全与事实不符。

德国之声:但在此议题上,德语媒体确实没有进行公正客观地报道。
黑伯勒:德国保障新闻自由,人们无权干涉媒体。尽管如此,我认为,德国政界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绝不能长期容忍,世界大国之一中国被错误报道,这是政府的任务。人们必须思考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在中国负面形象的塑造方面,德国政界与媒体结成了统一阵线。但我在此所指的不是政府全部,而是其中的一部分。

德国之声:在此背景下,对于北京政府,您有什么建议吗?
黑伯勒:首先是,中国政府针对达赖喇嘛的宣传攻势适得其反,非常糟糕。使用谩骂词汇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也没有任何信息价值。人们应改变这做做法。有趣的是,我今年3月底,4月初在中国时,曾与中国大学里的教授和大学生讨论此事。一位中国教授对我说,他们并不赞同北京政府的相关宣传口径,至少是许多中国人都不赞同北京政府在此问题上的措辞。第二点是,中国政府应该认真思考一下,小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和经济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这绝不仅仅是西藏问题。中国学者已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在领导层中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这个问题。第三点是,尽管中国出台了自治权法规,但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得到落实。或许人们应该制定有效的自治权,确保自治区在法律层面保护自己的利益,当然是在中国宪法的框架内。总之加强自治权利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会议纪要 一

星期三 五月 07, 2008 12:45 pm

2008年3月1日 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第四次研讨会召开。47位学者与媒体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博士导师唐逸主讲,提供论文《自由价值论》。会议由徐景安主持。与会者发言纪要如下:
徐景安: 今天举行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第四次研讨会,济济一堂,这个会被越来越关注和支持。我先谈一些想法。
第一,继续办好论坛。首先要选好主讲人。希望在座的把你的好论文、好思想贡献出来。现在有好几个题目找不到主讲人,比如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怎么整合,没有一个人讲得明白。一讲传统文化,就主张全盘复古,只要听圣人言,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上次盛洪讲了西方的有形制度和传统的无形制度结合,说了一些道理,但是没有拿出具体方案。希望有人自荐或推荐。对旧社会主义的反省和新社会主义探索,我和占阳讲了一下,其他还没有人来讲。有些人讲社会主义,还是计划经济、公有制,甚至还主张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西方的民主、自由,似乎是当今学界的主流,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什么模式,怎么实现,如何过渡,没有看到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还有主张宪政的,用意很对,但中国能够从宪政民主入手吗?现在的宪法,谁都不当真。要制定真正管用的宪法又谈何容易?那是改革成果的结晶,而不是改革的出发点。总之,有志于创建中国新文化,有志于推动中国的改革,还是需要实实在在地研究,既有勇于创新的理念,还有脚踏实地的作风。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地搬两句新词,义愤填膺、彻底过瘾地喊几句口号,一厢情愿、异想天开地提几个目标,都无补于事。
第二,要拿出中国新文化的成果。上次杨鹏说,所谓新文化,总得拿出成果来,人家文艺复兴运动有那么多成果,涌现了许多哲学家、思想家、艺术家,中国新文化有什么成果啊?这个话启发了我,总得有点成果,拿出有分量的东西来。我打算在论坛讨论的基础上,打造文化的精品。这和现在讲的什么工程不是一回事。马克思主义工程花了多少亿,也没有拿出让人信服的东西。我所说的文化精品,一是具有理论性和学术性,学理上站得住,经得起辩驳,你搞的这工程、那工程,要是不让人批评,那一定是豆腐渣。二是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纯理论、纯学术是有价值的,可以不考虑现实。它的价值也许在一、二百年或一、二千年被人发现。但由于不考虑现实,那也可能是空想、臆想,可以一个人自得其乐,但不会有人陪你讨论。我的定位是近期与看得的将来可以实行。
这两条怎么检验呢?一是为当今的中国共产党所接受,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是共产党在领导、在执政,这是最大的政治现实。二是为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年轻人能接受,港澳台同胞能接受。三是可以到联合国去讲,到全世界去讲,与各种文化主张对话。我看,这三个条件符合了,就可以成为中国新文化的精品。我有一个毛坯,找几个人一块碰撞、磨炼,孙治方基金会可以提供地方,管吃住,我想争取到年底拿出一个初稿来。
第三,搞试点、重实践。搞出来的精品,不是光给人看的,是可以实践、试验的。我在浙江金华市、燕京华侨大学搞试点,去年在深圳市农产品股份公司搞试点,今年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公司试点。深圳市副市长把我的方案批给了市国资委,计划在国有企业里试点。人民大学有一个乡村建设指导中心,正在培训一万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去帮助农民搞合作,推行新文化建设。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能否真正帮得了农民还在其次,首先是锻炼了大学生,改造了大学生。他们邀请我参予培训,我欣然接受。
下面请唐逸老师主讲。
唐逸:谢谢主席徐先生、主办单位和各位来宾。徐先生原来邀请我,我没敢答应,因为我年龄比较大,身体也不太好,很少参加活动,可以说是脱离社会的。后来徐先生再三恳切相邀,实在不好意思不来了。今天我要讲的东西,诸位肯定会是失望的。因为我不是讲改革,并不是给改革提什么方案,我没有这个资格。我只是研究纯学术,我所研究的就是在逻辑上什么是合理的,至于是不是可行,那要取决于社会的条件、社会的需要、社会意识的承受力。如果改革是权力主导型的话,主要取决于执政者的承受能力。所以我没有能力谈改革,只能讲一些抽象的学理。
首先,我稍微解释一下关于价值这个东西。
价值是自然里没有的,不是自然属性。我们不能说羊吃草是好的,狼吃羊就是不道德的。自然界没有道德不道德的问题。价值是人所构造的一种评价性的标准。这种标准既不是在自然界生成的,也不是在社会里自然生成的,也不是在意识里自然生成的,必须有一个自由的主体来认可,从知到行到信,这样提出的一个标准,评价什么好什么坏,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不道德等等。关键在于主体的认可。有了意识和自我意识,也没有价值,必须由主体做一个决断。既然原初的意识还没有建立任何关系,就已经能做决断,这说明原初意识是自由的了,这就是现象学所谓的纯意识。这个自由是先于价值的,可以说原初的自由不是价值,一旦主体将自由设定为价值,才是价值。人们信仰自由价值,才能建立保障自由权利的正义制度。
这是关于价值。下面再稍微解释一下自由价值。我想最容易理解自由价值的方法,就是从反对它的角度来讲。反对自由价值的理论,在西方和中国,大概主要有这么几种:一个是传统的权威主义,里面包含若干思潮;第二种是当代的社群主义或社会集体主义;第三种是科学界和哲学里的决定论;第四种是中国常提的“老师打学生论”;第五种是“西方价值不适合中国文化体系说”,其实是中体西用论。
权威论包括很多东西,比如天授君权说、天理说、社会秩序需要强人说等等。这些说法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认为人是有差别的,有的人是统治者,其他人只能像羊一样跟从。统治的能力出于什么呢?只能出于自由意志(实际上强人之类都是自由意志特强的人)。因此,必须承认人性是有自由意志的。既然自由意志是普遍的存在,那么以一个人或极少数人的自由意志压制绝大多数人的自由意志,就是违反普遍人性的了。这好象说,人性里是有食欲的,但是我的食欲想怎么满足就怎么满足,你们的食欲不能满足,这是一种不讲理的逻辑。
现在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权力合法性的来源是道德,说统治者有道德人格所以有资格统治,或者说立法的原则是约定俗成的社会风习和伦理。这种说法的矛盾在于跳过了自由意志来设定道德。如果没有自由主体,就不会有实践理性,也就不会有道德。自由是先于道德的。因此权力的真正本原或终极本原,不是道德,而是公民个体的自由意志。他们认可权力,才有合法性。
下面讲一下社群主义。实际上是一种约定论的立场。它认为价值并不是像我刚才说的是由自由主体认可的。价值是什么呢?比如伊斯兰文化,生长在伊斯兰文化的人,自然接受伊斯兰的价值。仿佛传统力量可以自然产生价值。价值既不是个人创造的,也不是主体认可的,个人只是参与社会价值。基本意思是这样。我在《自由价值论》里面有一章是分析它的。社群主义实际上是一种约定论,在理论上有三大难题。
第一,它违背价值生成的内在原则。我发言一开始就说了,价值不是在社会里自然发生的。比如伊斯兰国家,整个社会遍地是伊斯兰学校,上不起学的人都可以上宗教学校,不要钱,家庭和学校都培养伊斯兰价值。这说明价值不是自然发生的,是通过教育、感染、传达,最后通过主体的认可而(内在地)接受这种价值。也有人不能接受,选择了其他的价值,比如在伊斯兰国家里面,有很多选择西方自由价值的人,也有很多跑到西方去的人,说明这里面有一个内在的原则,而约定论没法解释这个现象。如果伊斯兰国家能够办伊斯兰学校,它也同样能够办自由学校,它既然能够培养这个,也能培养那个。人是能够通过教育、启发,或观察、思考,最后自己来认可一种价值的。
第二,它不符合历史事实。如果人类价值是文化体系产生的,那么人类第一个文化体系是怎么产生的?而且,一旦产生,这个文化体系将继续不断产生(复制)同样的价值,不可能有进化。新的价值体系从哪来的呢?约定论没法解释这个问题。
第三,它有“自我参考系的不一致性”。如果价值是约定俗成的,就是说,任何一个文化体系的价值(或弘扬某价值的理论)都不是普遍适用的,它只适应它的文化体系。然而提出社群主义或社会约定论是当做普遍适用(适用于一切文化体系)的理论,它否定了自己的前提,所以约定论是站不住脚的。
现在谈决定论。它认为,自然像一台机器一样,人处于自然因果链中,没有选择的可能,自由意志只是人的幻想。有的科学家甚至做了一些脑的试验,企图证明这个理论。我觉得这里面包含一种误解和错误。人的自由意志并不是说我去否定自然的规律,而是说,自然规律的利用,有不止一种的(甚至无数种的)可能,人的自由意志就是选择什么可能来利用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是不是只有一个可能?牛顿定律是不是只能用在一个地方,不能用在别的地方?自然因果里面有没有偶然性?选择如何利用自然的规律,这是人的自由,这个并不是自然所规定的,人有很大的创造性的可能。
那么自由意志是否等于自由价值呢?理性与自由意志,是人的生理功能,也就是认知和行为的能力。自由意志使人可以做决定和选择,可以推动人做事情,但是有了自由意志不等于我认识到我是自由的,更不等于我把自由当做一个价值来相信。因此,自由意志只是人的天然自由能力,不是价值,但它是一切价值的根本。因为,如果人没有自由选择的能力,也就不可能构筑价值。
下面讲另一种反对自由价值的思潮:老师打学生论。很多年来,有不少人认为自由是西方价值,我们一直想学西方,但是西方总是打我们,老师总是打学生,所以不能学西方的自由价值。这个论调很有意思。老师打学生,这可能是老师的一种品质。而老师有真本事,值得学习,这是老师的另外一个品质。这两种品质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能由“打人的老师”推导出“这个老师必然没有值得学习的本事”。因此,以老师打学生为理由,就拒绝学习老师的真本事,就是一个非常错误的逻辑,非常可笑的思维。我们学不学西方的某种长处(比如自由价值),只能从该长处是不是对我们有用来考虑,与西方曾经有过的侵略性没有关系。正如西方曾经侵略过我们,我们仍然学习它的先进科技,同样的,在社会学方面我们也应该学习它的先进理论(只要该理论对我们确实有用)。
最后一种反对自由价值的论调是:西方价值不适于中国文化体系。我们知道,自由价值是制度价值,它与一般文化价值不可能发生冲突,因为自由制度就是保障人的选择自由的,它保障人选择任何宗教信仰、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等,怎么会发生冲突呢?但是它肯定会与反自由的制度价值发生冲突。因此,在中国文化体系中,凡是反自由的制度价值,都与自由价值不相容。在一个文化体系中有种种因素,有的因素既涵有制度价值,又涵有文化价值。比如孝道,可以按传统理解为《孝经》上说的“严父莫大于配天”,也就是体现“三纲”专制制度、由父权压制下一代的那种制度价值,那么它当然容不下自由价值。但那是某个古代意识形态的理解,是那种古人的“文化体系”不能接受自由价值,难道我们永远做专制的古人吗?如果我们有现代人的理解,认为父母是自由主体,以无微不至的爱,给了我自由的生命,有无限创造的潜能,因此我对父母是感恩的,我要尽孝,这样的孝道能不能接受自由价值?所以说,自由价值是否适用于中国文化体系,不能笼统论定,需要具体分析
另外,自由仅仅是西方的价值吗?中国有没有自由的传统?很多中国人认为没有,但是西方人认为有,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位哲学家,写了一本书叫《中国的自由传统》,由香港中文大学翻译的。作者是研究理学的,他从儒家的“为己之学”、朱熹的《相约》等来论证中国的自由传统,未免过于狭窄。中国的文化非常博大。我认为中国自由传统不仅存在于百家的思想中,而且在历史实践中。比如历来对宗教的宽容,就是多元文化的自由精神,对人类是一种伟大贡献。直到如今,世界上不同宗教信仰的国家还打得不可开交,然而这些宗教信仰在中国却能友好相处,而且历来如此。中国对文化和宗教的宽容,在国际上也有表现。二战中犹太人走投无路,中国驻布鲁塞尔公使在几天内给犹太人几千个签证,救活了他们。别的国家没那么大方。但是这种自由传统没有形成理论体系,这里面是有一个逻辑结构的,我们没有发觉它。

所以不必一提自由就认为是西方价值。自由是一切价值的前提,把自由当作价值来相信它,就是普世价值。一旦普及成为社会意识,就会释放人的巨大潜力。但这是一个长期缓慢而艰难的过程,不是一两代人所能完成的。我讲的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研究,希望大家多指教,错误不妥的地方我可以改正。
徐景安:我解释一下我刚才的说法。创建中国新文化,拿出体现主流文化的精品,一定要考虑方方面面。这并不要求每一个学者都这祥做,只要你讲得在理,把好东西挖掘出来,就能为创建中国新文化提供营养,成为文化方案里面的要素。你讲的自由就是中国新文化的要素,就有价值。
唐逸:徐先生这种稳重的改革态度,我非常佩服。
徐景安:下面请黄教授,作为嘉宾发言。
黄裕生:唐先生,我久仰大名,但是今天也是第一次见面。我觉得他写的东西比他今天讲的丰富得多。
从唐先生刚才讲的、写的东西,给我最深的印象,我认为最可贵的,最敬佩的一点就是自由问题是最高价值,是一切价值的基础,也是一切价值的价值。唐先生称为制度价值,或者叫做制度价值的基础。这是我最佩服,也是我最激动的地方。如果他是西方人谈这个思想,我会敬佩,我不会激动。但是他是一个中国的学者,我会激动,为什么?因为他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中国的一个学者,开始意识到自由。
人类现代性的标志是什么?现代性的最高原则是什么?就是对自由的觉悟。近代思想最伟大的贡献,不是科学,不是经济,不是军事,而是启蒙思想。启蒙最核心的东西,是对个人自由的绝对性的觉悟。每个人自由了,才有民主、平等、博爱这个东西出来。近代启蒙思想,自由思想的觉悟,构成了整个现代世界政治社会改革前程的基础和依据。社会为什么要这么改造、为什么要民主化改革?每个人的权利是平等的,近代西方哲学包括现代西方哲学最根本的东西就是对自由的论证,为什么?人是自由的。从卢梭开始,到现在,核心思想都是对自由的理解和深化。它构成了现代社会所有思想、制度、文化的核心的核心。
这个国家民族的知识分子、学者是否具有个人自由的觉悟性,是这个国家民族是否真正进入现代性的标志,没有这个就是白搭,就是瞎扯。现代性社会,在德文里面的意思就是新时代。什么叫新时代?新在什么地方?就是人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人在天地之间,到底是主人还是奴隶?这个思想告诉你,人在天地之间,有一个身份是绝对的,那就是自由者身份。你是上帝,我也可以说不。亚当夏娃就对上帝说不,虽然说不,要付出代价。但是我有这个权利可以说不,我对上帝都可以说不,那我对谁不可以说不呢?这是人的尊严、权利所在。
上个世纪以来,中国的学者、知识分子都非常普遍重视民主问题,意识到民主的重要性。现代民主政治背后是什么东西?五四运动说要富国强兵,可是民主的核心要义、民主的目标不是富国强兵,而是维护每个人的最基本的权利。现代民主有一个核心基础,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共同体每个人是自由的,共同体的目的,唯一的合法性就是要最大限度保障、维护每个人的自由。中文里面的自由和权利经常搞混,自由和权利变成了一个东西。实际上权利和自由是两码事。权利是我们进入与他人关系当中的属性,而自由是我们每个人,哪怕世界上的人死光了,就剩下我一个人,我也是自由的。我们这么多搞政治学、搞哲学的人有几个真正论证过?有,但是很少。
我最近看了一篇文章,说是要与西方民主主义展开竞争,争取中华生存方式。与西方政治理念竞争什么呢?就是与西方的自由民主论竞争。它举了一个例子,苏联之所以垮台,就是苏联的知识分子和领导集团太天真了,听信了自由民主理论。
自由的反面是什么?就是奴役。民主的反面就是专制。我们跟西方的民主主义进行竞争,就是要这个?我要说,试图与自由民主竞争的知识分子,只能是腐朽的知识分子。今天需要的是唐先生这样的,从学理、纯粹的学问上把自由搞清楚这样的学者。唐先生可能是今天在座的年龄最高的,但我认为他是年轻的。正如他在他书里面说的,自由的世界是有希望的世界。
还有一位党校的理论权威李君如,我在网上看他写的一篇文章。他认为中国政治改革的方向是民主化。他同时又说,民主有多种形式、模式。我觉得这个也没有问题,没有一种民主模式能够支持所有国家的。最后说,不管进行啥样的民主改革,都要有利于民主权益与幸福的实现,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国家的富强团结。我要问人民具有什么样的权益?民主有不同的模式,有没有共同的地方?它共同的地方是什么?这就是今天唐先生说的自由。所有民主不管是什么模式,既然叫民主,就要有共同的价值、共同的学理上的基础,不以自由作为基础,就不叫民主。把这个基础抽调了,什么是民主,谁都可以解释。老百姓拥有什么权利,也可以随意说。每个人是自由的这个核心是不能抽调的。我大部分同意李君如的这篇文章,但是抽去了核心,会掩盖中国真正的问题,模糊中国真正的走向。
从自由作为制度的基础,自然可以推出人权高于主权。为什么主权不可侵犯?是因为国家主权来自于所有公民让渡出来的权利。侵犯了主权,就是侵犯了所有中国人的权利。
自由是价值的基础,这是很有意思的说法。这几年,哲学界特别是马哲界,一直在讨论价值的问题。我们是自由的,才有价值。我们每个人有这样的权利、那样的权利,是因为我们每个个体是自由的。但是,自由本身不是权利,如果自由本身是权利的话,它是可以否定的。自由是绝对的,不可否定的。
徐景安:为什么自由是不可否定的?有规则就不自由。
黄裕生:不,恰恰是自由。规则对所有人都是有效的。例如切勿偷盗、切勿撒谎。我说的绝对,不是无限的。所谓绝对,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
孙开泰:切勿偷盗不是绝对的。
黄裕生:你同情他,但是我依然要谴责他。
孙开泰:你怎么谴责啊?道德是要有前提的?没有前提,哪来的道德?
黄裕生:你是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偷盗,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偷盗?
徐景安:下面王占阳发言。
王占阳:自由理念问题非常重要。我国学术界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比较薄弱。今年年初,我从自由与民主的关系角度提出,政治体制改革应当从落实和发展普遍自由突破。这是因为,有自由才有民主。没有自由,何谈民主?我是大力鼓吹普遍自由的。我很高兴看到普遍自由的理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人间为什么要普遍自由?我认为,自由是幸福的一个主要源泉,人要普遍幸福,自然也就要普遍自由。没有普遍自由,就不可能有普遍幸福。这是从自由与幸福的关系角度所做的论证。唐先生从本人自由与他人自由的关系角度进行论证:我必须保证你的自由才能保证我的自由,所有人的自由是一个统一体,除非你是一个独裁者。每一个人的自由都必须以他人的自由为前提。我认为讲得非常好。
现在很需要大力宣传和发扬普遍自由的理念,但就我们学界来说,我认为普遍自由并不是一个问题。谁反对普遍自由呢?谁主张独裁专制呢?不同政治哲学之间的纷争实际主要是在各种价值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这才是真正的焦点所在。唐先生在文中回应了普遍幸福主义,我也想在这里回应一下唐先生的绝对自由主义。这种思想交锋对于推动认识发展很有好处。普遍自由对我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普遍自由与其他价值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特别是普遍自由与普遍幸福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
一是关于终极价值、基本价值和普世价值问题
唐先生说:“只有作为一切价值前提的价值,才是普世价值,那就是自由。”这是唐先生的核心观点:自由是一切价值的前提和基础,自由是终极价值,所以只有自由才是基本价值或普世价值。
我是主张以普遍幸福为终极价值的普遍幸福主义的,唐先生则是主张以普遍自由为终极价值的自由主义的。我和唐先生的共同点在于都主张普遍自由,我们的区别点则主要是在于双方对于终极价值又有不同的认识。我很想看看唐先生关于普遍自由是终极价值的论证能否说服我。如能说服,我就将在意识到这一点后的一秒钟内缴械投降,即会毫不迟疑地放弃普遍幸福主义。但我在仔细研读了该文后认为,唐先生在终极价值问题上主要观点的主要论证是难以成立的。
我认为,将自由视为终极价值,这显然是极端自由主义的观点。自由主义者并不都认为自由是终极价值。譬如,洛克就曾表示过,人追求自由的目的是为了幸福,而并不是为自由而自由。其他一些自由主义学者也曾说过,人类追求的终极价值是普遍幸福,而并不是自由。我并不打算在这里深入探讨自由主义与普遍幸福的关系,而只是想借此机会澄清一个事实,这就是:将自由视为终极价值,这只是一种极端自由主义的观点,而并不是自由主义者的普遍共识。唐先生不仅将自由视为终极价值,而且还将自由视为唯一的普世价值,这就走得更远了。所以我认为,在将自由视为终极价值和唯一的普世价值的意义上,唐先生不仅是一位极端自由主义者,而且还是一位绝对自由主义者。
我注意到,唐先生在文中对于自己的上述观点提出的核心论证是这样的:价值就是主体决断,主体决断就是主体选择,主体选择的前提是主体自由。所以说,有主体自由才能有主体选择,有主体选择才能有主体决断,有主体决断才能有价值判断,有价值判断才能有价值。简言之,有自由才能有选择,有选择才能有决断,有决断才能有价值判断,有价值判断才能有价值。由此,自由也就是居于万流归宗地的价值,就是一切价值的前提和基础的价值,就是作为一切价值根源的终极价值,就是人性的根本需要,因而也就是基本价值或普世价值。
文章的这一论证及其结论是不能成立的。
第一,这一论证基础和前提是主观价值论。
文章说,要搞清为什么自由是普世价值,“首先要问:什么是价值?”他认为价值实际上是主观判断,价值就是价值判断。所以,有价值判断就有价值,没有价值判断则就没有价值。那么,价值判断又是从哪儿来的呢?首先是抉择。想来想去,最后才能做出一个判断,这就是抉择。那么抉择的前提又是什么呢?你得有自由。如果你没有自由,哪能有抉择?所以,自由是一个根,有自由才能有抉择,有抉择才能有价值判断,有价值判断才能有民主等等一大堆价值。如果没有价值判断,那就所有的价值都不存在了。这样,再反过来说,自由也就成为了所有价值的根,自由就是至高无上的价值。
首先,我觉得这个论证的核心点是在他的主观价值论上。价值是不是纯粹就是一个主观判断,是不是仅仅就是价值判断?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唐先生一再强调价值就是价值判断,但我觉得这是不合适的。我认为,价值首先是主体需要与对象功能之间的关系性存在,进而也是关于这种关系的主观意识。我面前有这杯茶,这杯茶对我有没有价值,首先就在于我这个主体客观上有没有喝茶的需要,而后则又在于这杯茶客观上能不能满足我现在的实际需要。如果二者相吻合,这杯茶就对我有价值。如果不吻合,就对我无价值。所以这杯茶的实际价值就在于它能满足我的主体需要。广而言之,一切实际存在着的价值都在于它是主体需要与对象功能之间的关系性存在,而并不是在于它的孤立存在。这在主体需要与客观对象的关系中是这样,在主体需要与主观对象的关系中也是这样。换言之,任何实际存在着的价值,无论它是一杯茶水的价值,还是一种思想的价值,也无论它所满足的是外在的客观需要,还是内在的精神需要,它们都是主体需要与对象功能之间的一种关系性的实际存在。唐先生一再强调“价值不是自然物”、“价值依赖于人而存在”,这固然是正确的,但唐先生由此而又否认了价值的客观性或实存性,则是因为没有看到价值首先是主体需要与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性存在,而又陷入了主观价值论的误区。
进一步看,价值不仅是一种关系性的实际存在,而且还能够上升为关于这种关系的精神存在。这种精神存在的基本形态之一,就是价值判断。比如,对于这杯对我具有客观价值的茶水,我刚来时是不知道它的价值的,但我揭开茶杯盖后,看到了里面的茶,又觉得这个茶很香,马上就在主观上意识到了它对我的价值,这就产生了价值判断。这就表明,价值和价值判断实际并不是纯然主观的东西。实现价值判断,首先就必须有价值判断的对象。只有先有某个价值关系的实际存在,有其作为价值判断的对象,而后才有可能出现相应的价值判断。没有价值判断的对象,怎么可能有价值判断?离开了价值判断对象的价值判断,完全是不可思议的。而若承认了价值判断对象的先期存在,那也就不可能再把价值归结为价值判断了。
诚然,我们也都看到,作为一种关系性的存在,价值存在往往远不如实体性存在那样稳定。同样是这杯茶,我对它有需要时它有价值,我对它没有需要时它又没有价值。而它对于我没有价值又并不等于它对其他人没有价值。它对一个人有正价值,可能又对另一个人有负价值。你看,只是这杯茶的价值关系,就是多种多样的。而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所看到对于各种对象的价值关系,就更是千变万化的了。但另一方面,在每一个特定的具体时刻和场合,每一个具体的正负价值关系的存在又都是千真万确的,都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并不是以人的价值判断为转移的。这就表明,无论主体需要与对象之间的价值关系如何变化,价值都首先地是当下的一种具有确定性的关系性存在,而后才会有人们对于它的认知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如果符合作为判断对象的价值关系的实际状况,它就是价值真理;反之,则就是价值谬误。由于同一事物与处于不同状态、有着不同主体需要的人士之间的价值关系总是随机可变的,所以人们对于同一事物的价值判断也完全可能是多种多样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但这种多样性和矛盾性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价值判断完全是主观的。事实上,只要这些多样性、矛盾性的价值判断对于自己所面对的特定的价值关系的认识是符合实际的,它们就都是具有自己的真理性的。它们本身都是符合实际的,它们之间又是各不相同以至相互矛盾的,这只是反映了同一事物的价值关系的多样性和矛盾性,而并不是意味着价值判断不具有客观真理性。譬如。我刚才看到这杯茶时判断它对我有价值,是因为当时我有喝茶的客观需要。我现在看到这杯茶则又觉得它没用了,则是因为我现在已经不渴了。这两个判断是相互矛盾的,但又都是主客观一致的。无非是价值关系不同了,价值判断自然也就不同了。这个道理很简单,一点儿也不难理解。所谓“多元真理”,无非就是这么回事。以“多元真理”否认价值真理的客观性,这是西方学者的认识误区,我们不应予以照单笑纳。价值真理既有可能是多元的,也只能是客观的。只要看到价值首先是一种关系性存在,这一点就很好理解。另外,价值不仅是一种现实的关系性存在,而且也是一种可能的关系性存在。而当人们认识到某种可能的价值关系时,这种可能的价值关系也能够转化为人们头脑中的主观价值目标。
进一步看,如果把价值仅仅视为一种主观判断的话,那又等于将所有的价值实践和价值实现都给否定了。比如,文章说,“我们说善,并不是说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善,或某一种东西的自然属性是善。善只是一个概念”,这显然就是否定了善行的意义。如果“善只是一个概念”的话,那就意味着只要我们的脑子里都有善,善的世界就出现了,善行也就不必了。同理,如果民主只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话,那就意味着只要做出一个“民主是个好东西”的价值判断,民主也就实现了,民主建设也就不必了。如果自由、平等、法治等等也都只是一些价值判断的话,那就意味着只要我们在脑子里肯定了这些价值,这些价值也就实现了。总之,如果我们把价值等同于价值判断的话,那就等于价值只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之中,等于我们现在只需要在脑子里做个价值判断,什么价值问题就都解决了,而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所以说,把价值等同于价值判断,这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
在这个问题上,我还认为,唐文所强调的“日常用法中的价值”与“价值论意义上的价值”的区分,实际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植物的药用价值与自由的愉悦价值显然是具有可通约性的。我所主张的关系价值论也是与作者所不看重的“日常用法中的价值”具有同一性的价值论。价值论并不都是作者这种与“日常用法中的价值”不搭界的主观价值论。唐文将其主张的主观价值论之价值等同于“价值论意义上的价值”,这是不妥当的。
由此,我们现在也就可以回到刚才所提出的问题上来了。刚才唐先生讲,有自由才能有选择,有选择才能有判断,有判断才能有价值,所以自由是一切价值的根,这个究竟对不对呢?我认为,事实上,不是有判断才能有价值,而是价值首先就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不管你有没有自由,有没有价值选择,有没有价值判断,价值都首先地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或者是关系性的现实存在,或者是关系性的可能存在。这种关系性存在是先于价值判断而存在,先于价值选择而存在,也先于自由意志在价值领域的发挥而存在的。自由意志的发挥只是导致了价值判断,而并不是创造了作为价值判断对象的这种关系性存在。价值判断只是使价值存在上升为了价值意识,进而又推动或阻碍着进一步的价值实现,而并不是从根本上创造了价值,并不是任何价值的原始根源,因而,作为导致价值判断的部分原因的价值选择及其背后的自由意志,也就并不是一切价值的根,并不是作为一切价值母体的终极价值。我认为,真正作为一切价值母体的终极价值,事实上只是幸福和普遍幸福。即使是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也是根植于人的幸福需要的,而并不是独立自在的,更不是一切价值的总根源。
第二,文章对于“自由是一切价值的前提”这个命题还进一步地论证到:
“由于自由是一切选择的必要条件,因此它适用于一切生活方式的选择,也就是适用于一切文化体系。任何社会,任何文化体系,任何宗教,只有通过主体的选择才能够成立。即使一个民族永世“遵从祖宗家法”,也得每个人通过主体自由,选择“遵从祖宗家法”而不选择别的,才能维持下去。即使你认为你的信仰是上帝的命令,你也得通过主体自由,选择接受上帝的命令而不选择别的,才能维持这种信仰。没有主体自由,根本不可能有信仰,文化,生活方式,或任何价值。因此,自由是一切价值的前提。自由就是普世价值。”
这种论证的实质就是认为:即使是与自由相矛盾的价值也是通过主体的自由选择而获得的,因而自由也就是一切价值的前提。譬如,希特勒是德国人通过他们的自由选择和自由选举而上台的,所以德国的法西斯制度也是以自由为前提的。换言之,即使是缺乏自由的社会也是以自由为基础的,一切与自由相对立的价值也都是以自由为基础的,因而自由也就是一切价值的前提。自由就是普世价值。我觉得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妥当的。这是因为,事实上,只有真正自由的社会才是真正以自由为基础的社会,而一个缺乏自由的社会则显然是不可能以自由为基础的。一个社会以自由选择和自由选举而导致了独裁者上台是可悲的。而且独裁者们通过自由选举上台之后,他们也就消灭了作为社会基础的自由之本身。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任何自由制度都应当和必须保有一种对于自由的最低限度的限制,这就是他们必须限制可能通过自由选举上台的专制势力的政治自由,必须象德国通过立法防止纳粹势力卷土重来那样限制他们的政治自由,而不是在“绝对自由”的梦境中掉以轻心。
我认为,唐文的这种观点至少源于以下三个误区。
一是将强制混同于自由选择。文章说:“无论我选择什么价值,我必须有主体自由,才能选择。即使我选择做奴隶,……我也必须有主体自由才能作这些选择。”而实际上,拥有主体自由的人选择做奴隶的事情是几乎不存在的。譬如,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几乎都是战俘。他们当奴隶是被迫的,而并不是自己自由选择的。
二是将传统之中的无选择误为了自由选择。文章说:“即使一个民族永世‘遵从祖宗家法’,也得每个人通过主体自由,选择‘遵从祖宗家法’而不选择别的,才能维持下去。”但文章在另一处又很好地反驳了这一点。那里说:“千百年来形成的思维定势,使人们不知不觉地放弃自由追问、主动探索和大胆创造的理性态度,而只会接受‘从来如此’,‘ 圣人或伟人之言’了。”显然,这段话是正确的。在这些盲从状态下,实际是没有选择的。由此,前一段关于“遵从祖宗家法”也是每个人通过主体自由选择的结果的论述,自然也是不正确的。
三是将无奈的选择误为了自由选择。文章说:“即使我选择……信奉‘圣人有权强制人人’、‘ 人人服从领袖’等,我也必须有主体自由才能作这些选择。”但我们从“文革”里过来的人都能理解,所谓人人服从领袖的选择实际往往并不是自由的选择,而是在特定环境的压力下所做出的无奈的选择。如果说这里也有某种“自由”的话,那也只是选择“适者生存”的“自由”,而并不是作为政治价值的政治自由。
总之,在以往几千的文明史中,除少数地区的少数时段外,人类的社会、宗教、信仰、文化体系、生活方式、价值等等的基础并不是自由,而是专制。在这一历史时代,不是自由是普遍的,而是专制是普遍的。专制之中当然也并不是没有任何自由,但其中的大自由通常仅为少数统治者所享有,而普通百姓则或者是连最起码的人身自由都沒有,或者是只拥有某些受剥削、受压迫、受奴役的自由,或者是又有点个人生活中小自由等等。这就表明,以历史来证明一切生活方式、一切价值都是只有通过主体的自由选择而产生的,因而自由也就是一切价值的前提,就是一切生活方式的基础,这个思路,显然是行不通的。
第三,文章通过诸如“自由是天然合法的,不需要证明其合法性”等等论述表达了这样一种超历史的历史观,按照这种历史观,古往今来的任何历史时期都应实行自由制度,一些社会之所以没有实行自由制度只是因为它们的知识界不争气,没有使自由理念得到应有的阐释和传播。文章试图以此表明,即使是在这种缺乏自由制度的情况下,普遍自由本来也仍应是可以普遍实行的普世价值。但作为历史学者,我无法认同这种自由主义的历史观。
我认为,从原始自由到阶级压迫,这在历史上曾经是具有历史的合理性的,尽管这种历史的合理性同时又是以牺牲了自由的人性合理性为代价的。从原始自由不可能直接过渡到现代自由。只有通过阶级压迫阶段,才能逐步地创造出现代自由赖以诞生的各种条件,因而也才能使现代自由成为现实。这种曲折演进的历史过程,实际本身就证明了自由的非至上性。由于自由具有非至上性,所以它也就在人们追求真正具有至上性的价值目标的过程中,由于自由又曾与这种目标具有首先是历史性的矛盾,而被暂时地牺牲掉了。所以,我认为,如果不是仅仅从人的自由本性的角度看,而是从人的全部本性和终极价值需要的角度、进而也是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的话,这种认为自由在任何历史时代都具有毋庸置疑的完整的合理性、因而这种合理性也是无需证明的观点,显然是不够妥当的。
第四,文章说,“只有作为一切价值前提的价值,才是普世价值”。我理解,这实际就是说,只有终极价值才是普世价值。文章认为,自由就是终极价值,因而也就只有自由才是普世价值。但我认为,不仅自由不是终极价值,而且文章认为只有终极价值才是普世价值,这也是无以成立的。
文章从词源学的角度确认普世价值含有“根”的意味,这是有根据的。但只有这一条,并不足以证明只有终极价值才是普世价值。这是因为,在人的价值世界中,并不是只有一个层次的根,而是具有多种层次的根。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究竟是居于哪个层次的具有根源性的价值才应被视为普世价值?作者没有提出这个问题,自然也没有讨论这个问题。我则认为,至少是根据“普世价值”这个词的习惯性用法,所谓普世价值,并不是指一种价值,而是指一系列价值。在这一系列价值之中,自然首先应当包括终极价值。因为,既然终极价值是所有价值的总根源,那它自然也就是无所不在的普世价值。但另一方面,既然普世价值是指一系列价值,而且这一系列价值又不可能都是终极价值,那么,所谓普世价值自然也就并不仅仅是指终极价值,而是同时还包括有一些也具有某种根源性的价值。诚然,这些价值并不是终极价值,但它们却是与终极价值相当接近的价值,因而也就是具有很深的根源性的价值。由于深层次的质的规定性同时又是具有普遍性的质的规定性,而且层次越深普遍性就越大,所以这些与终极价值相当接近的深层次的价值自然也都是一些普世价值。我将这些普世价值称之为基本价值。我认为,从人的本性来看,人类所追求的终极价值只能是普遍幸福,而普遍自由、普遍平等、社会正义等等则都是源于这个终极价值的基本价值。我在这里再次提出自己的这个基本观点,以与唐先生和在座的各位朋友共同探讨。
二是关于生命的价值问题
我认为,所谓生命的价值问题,首先就是生命相对于何人的价值问题。究竟是我的生命对于我的价值、还是我的生命对于他人的价值、抑或是他人的生命对于我的价值、或者是每一个人的生命对于每一个人的价值?这就是这个问题的具体内容之所在。笼统地谈论生命的价值问题,很容易导向各种模糊的认识。只有首先明确地提出和回答“生命相对于何人的价值”这个问题,我们才有可能形成比较明确的理论思路,并由此而形成比较明确的理论观点。
但是,很遗憾,虽然文章以专节讨论了生命的价值问题,又从讨论《阿Q正传》的有关内容开始,在四个自然段内具体地涉及到了这方面的内容,但却始终未能从理论上明确地提出这个问题,特别是未能将其与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核心观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就使这个核心观点显得非常模糊和令人费解。
文章说:“生命的价值,端在主体的自由。”文章又说:“人的生命价值在于人是创造价值的自由主体。” 文章还说:“人类生命的价值,便在于人的主体性和天然的选择自由。”这就是作者在这个问题上的核心观点。但我觉得,“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主体的自由”这个命题非常模糊,令人费解。
从该节的上下文看,我理解,作者以这个非常模糊的命题所要表达的主要意思可能首先是说,只有普遍自由的社会,才是尊重生命价值的社会。但这实际也只是指出了普遍自由包含对于生命价值的尊重,而并不是指出了生命的价值之所在。这样,生命的价值究竟何在?也就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其次,我理解,从作者的有关论述看,“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主体的自由”这个命题的意思大概还在于: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是自由的。人是自由的,所以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人的自由。但这种论证的实质却在于:将人等同于人性,又将人性等同于自由,进而将人等同于自由,从而将生命的价值等同于自由。在这种逻辑之中,同时还包含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命题,这就是:生命的价值就在于生命。这样,如果将生命理解为自由,生命的价值就在于自由。如果将生命理解为理性,则又可以说生命的价值就在于理性。……但“生命的价值就在于生命”,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因为,一切价值都是为它的,而不是自在的。生命的价值只能在于它对它者的价值,而不可能是在于它自身。所以,如果不能指出生命对于它者的价值,那就是仍然未能回答“生命的价值是什么”这个问题。
那么,生命的价值究竟何在呢?我认为,首先,从个体自身的角度看,每一个人的终极价值需求都在于获得人生幸福。因此,人并不是为活着而活着的,而是为幸福而活着的。如果人痛苦到了极点,则就有可能放弃生命,寻求解脱。所以,生命的价值就在于它是幸福的基础。如果失去了生命,那就是失去了幸福,或者至少也是失去了幸福的可能性。而在少数生不如死的特殊情况下,生命已经失去了其作为幸福基础的价值,因而也就会有自杀现象之发生。生命是幸福的基础,这是生命价值的自然常态。生不如死的痛苦,则只是由社会或健康原因所造成的反常状态。所以,一般说来,生命的价值就在于它是人生幸福的基础。质言之,我的生命对于我的价值,就在于它是我的人生幸福的自然基础。
其次,从人类个体相互关系的角度看,基于人的社会性,我的幸福是他人幸福的源泉,他人幸福也是我的幸福的源泉,因而,我的生命的价值不仅在于它是我的幸福的基础,而且还在于它是他人幸福的基础,同理,他人生命的价值也不仅在于它是他人幸福的基础,而且还在于它是我的幸福的基础。诚然,在人的利益冲突之中,也会出现相反的关系。但从根本上来说,人类最深层次的高贵本质,就在于追求和实现人类的普遍幸福。在普遍幸福之中,已经包含了对于所有生命价值的最高肯定。同时,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也正是在于利益冲突之弱化与利益一致性之增强。而且,近百年来,人类在追求普遍幸福的过程中也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因此,虽然实现普遍幸福仍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但出于人的善良本性,出于人的最高本质,出于我们时代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我们仍然应当和必须尊重他人生命对于他人幸福的价值。我们至少能够从这种利他心理和实践中获得自身的心理愉悦,并从中提高自身的安全系数与安全感。而他人生命对于我的人生幸福的最低限度的价值,自然也能够在现阶段得以实现了。所以我们又可以说,每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他人的价值,都在于它是他人幸福的自然基础,进而,每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也就是在于它是普遍幸福的自然基础。
总之,综合以上两个方面,我们完全可以概括地说:所谓生命的价值,实际就在于它是个人幸福和普遍幸福的自然基础。
三是关于人的根本利益问题
作者在第六节《什么是利益》中写道:
“人的根本利益是自由权利,如果没有自由权利,连表达自我需要的机会也被剥夺了,还谈得上什么选择和利益?只有在一个基本正义的体制下,人人有了基本的选择自由和表达的自由,全体公民的当下理解的合理利益才能得到起码的保障。”
“在一个多元自由和基本正义的体制下,才能实现自我的利益。自由便是保障一切个人和社会利益的根本利益。”
我认为,在现代文明时代中,“人的根本利益是自由权利”,大抵上是没有问题的。在这个问题上,大家也是有基本共识的。但有以下6个问题需要讨论:
(一)在现代文明中,自由之为人的根本利益,是否只是工具性的利益?
文章只讲“自由是保障一切个人和社会利益的根本利益”,这就是只讲到了自由是达到其他利益的工具,而没有讲到自由本身就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因而它也是人的一种基本的目的性利益,尽管这可能只是作者行文中的一种疏漏。
(二)自由是否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人的根本利益?
文章似乎认为,在任何历史时代,都能实行自由制度,而只要实行了自由制度,就能保障社会成员的普遍利益。我认为,从历史事实来看,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譬如,在农业文明时代,这种自由制度就是不可能的,因而所谓以自由保障社会成员的普遍利益也就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认为,如果不是仅限于现代文明时代,而是作为适用于任何历史时代的一般性命题,“自由是保障一切个人和社会利益的根本利益”这个命题就是无以成立的。
(三)自由是不是人的唯一的根本利益?
文章认为,自由是人的唯一的根本利益。这是值得商榷的。从字面上来说,“根本”就是“基本”,因而“根本利益”就是“基本利益”。关于“基本利益”,文中已经谈到:
“有时公共利益也可归入基本利益。比如人类健康必需的生态、正常生活必需的安全和秩序、不受掠夺的纳税人所必需的廉洁有效的政府、契约所必需的诚信、公民权利所必需的公民意识、知情权所必需的信息畅达和言论自由等,皆是基本利益,但日常生活的短视,常常使人忘记这些。”
如此说来,“根本利益”就不是只有自由这一条,而是有一大堆,而且这些也正是作者已经强调不应忘记的。
(四)自由是不是人的最根本的利益?
我理解,当本文将自由视为人的唯一的根本利益时,它的内涵实际是“自由是保障一切个人和社会利益的根本利益”。这就是说,自由是人的最根本的利益;没有自由就没有一切,有了自由才有可能得到各种利益。
我认为,自由无疑是整个现代文明的一个主要基础。但若将此推向极端,认为人的最根本的利益,则又是有些说过头了。
不难想见,许多人都会对此提出疑问:难道财富不是比自由更为根本的利益吗?难道经济利益不是比自由更为根本的利益吗?……
当然,作者也完全可以相当有力地反驳说:难道没有自由权利的人能有什么像样的财富吗?
但许多人又会更有力地反驳道:难道有些人不是正在为了获取财富而不惜牺牲自由、甘为奴才吗?
由此,我们也就可以看出,作为手段的利益并不比作为目的的利益更根本。当“自由是根本利益”的内涵被界定为“自由是保障一切个人和社会利益的根本利益”时,这种利益就只是作为手段的利益,而并不是作为目的的利益。换句话说,当自由只是作为获取财富等等利益的保障手段时,只有这些被保障的利益才是作为目的的利益,而自由则只是一种手段性的利益。毋庸赘言,由于作为目的的利益无疑比作为手段的利益更根本,所以,在这种关系中,不是作为保障手段的自由利益,而是作为保障对象和目的的财富等等利益,才是人的更根本的利益之所在。毋庸赘言,也正是因为这些利益较之作为手段的自由利益更根本,所以才会有人在保持自由与牺牲自由之间做选择,因而也才会有人为了这些更根本的利益而甘愿做奴才。
当然,如前所述,自由不仅是人的手段性利益,而且更是人的目的性利益。作为目的性利益的自由,当然比作为手段性利益的自由更根本。但在人的目的性利益的领域内,同时又存在着包括自由在内的许多目的性利益。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这就是:在这个领域内,人的最高利益究竟是什么?
(五)人的最高利益究竟是什么?
我认为,从个体自身的角度看,人的终极需要是幸福,因而人的最高利益就是幸福。从社会群体的角度看,人的终极需要是普遍幸福,因而人的最高利益也正是普遍幸福。所以我提出了一个“幸福利益”的概念。我认为,同“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等等人们通常所说的各种利益相比,只有“幸福利益”才是人的最高利益。离开了对于这一最高利益的自觉认识和自觉追求,对于“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等等利益的追求就很容易导致各种异化现象,并由此而带来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曲折、烦恼和痛苦。即使是将“自由利益”作为终极价值来追求,也不例外。所以弗洛姆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逃避自由》。
(六)如何认识人的幸福利益与自由利益的相互关系?
我认为,一方面,同幸福相比,自由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幸福是自由的目的,自由则只是幸福的一种手段。因此,从目的高于手段的角度看,幸福无疑是高于自由的。另一方面,从没有手段就不可能达到目的、没有普遍自由也不可能实现普遍幸福的角度看,普遍自由也无疑地是更根本的东西。
有人认为这两种观点是相互矛盾的,但这实际只是一种误解。有两种不同的视角,自然也就会有两种不同的观点。而人们误解的根源也正是在于没有看出二者的区别实际只是基于各自视角的不同,因而也就没有看出它们在各自的视角上所固有的合理性。
四是关于平等问题
文章的第七节在《平等的困惑》这个题目下专门讨论了平等问题。作为自由价值论,这种讨论的归结点,诚如作者所说:“以此之故,笔者在政治哲学的建构中,规避‘平等’这个概念,而用‘自由’作为基本前设。”
作为自由主义者,作者扬自由而抑平等,这是在意料之中的。但作者对于平等的否定之彻底,却仍然使我感到有些出乎意料。我们是在中国的环境中讨论问题。在这种环境中如此彻底地否定平等,显然是要冒很大的风险的。至少是在民间,这种对于平等的高度否定,不仅很难被大多数人所接受,而且在其通俗化的形式下,还有可能招致大众化的激烈批判。所以,我对唐先生勇于说出自己认为是真理的真心话,首先表示由衷的敬意。但是,是否勇于讲真心话是一回事,讲得究竟对不对则又是另一回事。
我认为,从文章的这些论述来看,作者不仅是一位自由主义者,而且同时还是一位保守主义者。诚然,保守主义也是含有深刻的真理性的,作者对于绝对平等的不可能性的论述也大多是正确的和透彻的,而且保守主义的合理观点对于矫正平等主义的偏失也是颇有价值的。但在总体上,我仍然感到保守主义是难以接受的,仍然感到本文对于平等的如此彻底、如此激烈的否定是难以接受的。
我认为,绝对平等固然是不可能的,但相对平等却仍然是可能的;虽然绝对平等只能存在于理念之中,但相对平等却仍然是可以存在于现实之中的;虽然理念平等与现实生活之间总是存在着种种差距的,但理念平等却仍然是要求和导致现实生活之中的相对平等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因而也就仍然是应当受到肯定和尊重的,仍然是应当在政治哲学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的;虽然过度的平等会导致效率低下、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失和新的不平等等等消极后果,但过度的不平等同样也会导致一系列的严重后果,而相对的社会平等则是完全能够带来效率的普遍提高与公民的普遍幸福的重大成果的;虽然我们的社会仍然面临着平均主义、平等主义的威胁,但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却显然地并不是平等太多了,而是不平等问题实在是太严重了。
我注意到,文章在平等问题上的一个主要观点是:“现实经验中并没有平等。何谓平等?经济平等,政治平等,两性平等,教育平等,民族平等,机会平等,起点平等,分配平等,其实皆不存在。”我认为,在否定绝对平等的意义上,这个观点及其论证是有道理的,而且其中的某些论证还是颇为深入的。但作者将此推向极端,认为所有这些社会平等都是子虚乌有的,因而也是不值得争取的,则是有些矫枉过正了。只讲差异的存在不讲差异的缩小及其所带来的同一性,这是一种片面性。而社会差异的缩小及其所带来的同一性,则就相对平等的发展与实现。
从世界历史和现实来看,相对平等实际并不是空想,而是具有现实性的、相对平等的发展也并不是什么坏事,而正是一种真正的社会进步。让我们面对历史和现实看一看吧:从特权经济、垄断经济到平等竞争,从为少数人服务的特权财政到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公共财政,从多数人挣扎在生存线上到公民普遍享有大致相同的现代生活资料,从独裁专制到民主法治,从少数人有选票到全体公民都有选票,从四个农民等于一个市民到真正的一人一票,从形式上的选举到实质性的选举,从对少年儿童的收费教育到普及义务教育,从妇女地位的极度低下到男女相对平等,从残酷的民族压迫到相对的民族平等,从特权阶层垄断机会到相对的机会平等,从两极分化框架内的起点不平等到社会相对平等框架内的起点平等,从两极分化的社会到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相对平等的社会,……所有这些相对平等的趋势、过程和结果,如果不是真正的历史进步,又是什么呢?如果不是具有客观真实和客观可能性的,那又如何解释世界历史和现实呢?
我还注意到,作者一再强调:“所谓平等,不是经验中的现象,而是一种幻觉或理想。而自由则是经验中的事实,每人每时每刻皆不得不作出种种的自由抉择,而且必须对此负责。”而事实上,不仅相对自由是经验中的事实,而且相对平等也是经验中的事实。但我们中国人也许是因为平日里所看到的不平等现象太多了,以至确实有些人士已经看不到和理解不到相对平等的可能性和客观现实了。但是,如果我们再次睁眼看世界,我们就会看到,相对平等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更可以是现实的。
坦率地说,我还很不理解,如果否定了相对平等,强调自由究竟还有多少意义?如果只有作者所强调的“权利的平等”,而没有那些实质性的社会平等,那些“权利平等”究竟还有什么用?如果自由主义走到了连相对平等都要否定的地步,它究竟还有多少进步性,它又可能赢得多少人赞赏与支持?
我还注意到,作者强调:
“由‘人是自由主体’也推不出‘人人平等’的结论来,……所谓人是自由主体,只是说人在他认为的可能条件中有选择的能力,并不等于其他能力(尤其竞争能力)的平等,因此由自由推不出平等来。自由本身可以导致任何选择,甚至可以选择为奴,也可以将人当作手段或奴隶。因此自由不是平等的充足条件。”
我认为,这里所说的“自由推不出平等来”,并不确切。因为,正如作者在文中已经证明的那样,为了保障个人自由,就必须有普遍自由。而普遍自由就是在生命和自由领域的普遍平等。
但我又认为,作者在这里所说的“自由不是平等的充足条件”,则又是真实的。正因为“自由不是平等的充足条件”,所以自由主义才会在平等问题上有所缺失,因而这种不以普遍幸福为终极价值的自由主义(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实际还有以普遍幸福为终极价值的“自由主义”),也才应当被普遍幸福主义所超越。
我认为,平等的真正根据,实际是在于每一个人的幸福都是每一个人的幸福的条件,即在于普遍幸福是个人幸福的条件。正是因为个人幸福的充分实现有赖于普遍幸福的实现,所以人类才会追求普遍幸福。而普遍幸福就是实质上的普遍平等。由于人的最高利益是幸福,所以人与人之间的最高平等也是幸福平等。幸福平等不仅不排斥其他层次的合理差异,而且还以此为前提。而幸福平等的实现之时,也就是普遍幸福的实现之时。但限于主题、时间和篇幅,我现在在这里还不能对此展开论述。
我还认为,文章以不存在绝对平等为理由,否认在政治哲学中存在和使用“平等”这个概念的合理性,这也是不妥当的。正如文章已经表明的那样,世界上不仅没有绝对平等,而且也没有绝对自由。所以文中所说的自由,也是“相对自由”。这样,如果不是在政治哲学的准入问题上采用双重标准的话,我们就应当确认,既然“相对自由”可以是政治哲学的一个范畴,那么,“相对平等”自然也可以是政治哲学的一个范畴。
五是关于普遍幸福问题
关于普遍幸福究竟是不是终极价值的问题,唐文在第八节《自由与正义》中讲了一大段话,我认为这是绝对自由主义对于普遍幸福主义的一种直截了当的反驳,所以我也有义务对此给予以下几点回应,以与唐先生和各位学者继续探讨这些问题。
我简要地讲7个问题:
(一)幸福究竟是不是一种价值和价值理念?
唐先生说:“快乐虽然是人本能追求的感觉,但快乐或‘幸福感’只是一种感觉,不是价值理念。”
首先,价值只是“价值理念”么?我看并不是。原始人早就在实践自由、平等、博爱,但他们并没有关于“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理念”。他们甚至连“自由、平等、博爱”这三个具有高度概括性的词汇都提不出来,怎么可能有关于“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理念”呢?但他们的制度是不是“自由、平等、博爱”的制度呢?他们的制度是不是能够使人以自由、平等、博爱的方式生活呢?他们的制度是不是能够使人享有自由、平等、博爱呢?答案又是肯定的。所以,价值不仅包括“价值理念”,而且还包括价值实践等等更多方面的内容。我们现在所追求的各种人类普世价值,自然也都不仅包括有它们的“价值理念”,而且更包括了它们的“价值实现”。这就表明,将价值等同于“价值理念”,这是不妥当的。进而,以此为标准贬低或否认幸福感的价值性和价值地位,也是不妥当的。
其次,以“幸福感只是一种感觉”否认它的价值性,这也说不通。美妙的音乐能够给人带来美好的感觉,这种感觉有没有价值?爱情能够给人带来美好的感受,这种感觉有没有价值?……只要提出这个问题,我们就能联想到一大串具有程度不同的重要性的感觉和感受来。否认感觉的价值性,进而否认幸福感的价值性,这在经验上和理论上都是说不通的。人类不仅认为财富、理性等等是值得追求的,而且认为那些美好的感觉也是值得追求的,甚至是更值得追求的,所以这些美好感觉也始终是人类所普遍追求的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理性主义过份看重和推崇理性,忽视和贬低感性世界的重要性,这已被证明是错误的。人类的最高价值追求实际是美好、幸福的感觉,即使是具有极高理论思维能力的爱因斯坦也是为宇宙和逻辑的美妙所感召。人的理性归根到底是一种手段,而并不是一种目的,尽管这种手段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人性的力量。人类以此为手段所要达到的终极目的并不是为了完善这种手段之本身,而只是为了获得一个美好的感受世界。唐先生的话语中所流露的实际仍然是传统的理性主义思想,但这种思想已经难以令人苟同了。
再次,唐先生认为“‘幸福感’只是一种感觉,不是价值理念”,这也与几千年来人类幸福学说的发展史不吻合。“幸福感”既是每一个人所追求的,自然也会成为人们的思考对象,因而也就会形成相应的“价值理念”。这一点无需我多说,因为唐先生本身就是学识渊博的思想史专家。我只是想在这里提请唐先生特别注意一下这方面的历史事实。
最后,唐先生在这里说“‘幸福感’只是一种感觉,不是价值理念”,在后面又说“幸福是一个综合的价值理想,以全人格和全经验为基础,绝不仅仅是一种感觉”,这显然又是自相矛盾的,也透露出唐先生在幸福问题上的想法还不成熟。这两种讲法相比较,我认为后一种讲法相对较好些。但其中的“以全人格和全经验为基础”的讲法又有些过份。如果按照这种讲法,那就意味着孩子们都不可能有幸福了,而这显然也是与我们的“全经验”相矛盾的。
(二)全民吃“摇头丸”能否达到“普遍幸福感”?
唐先生说:“假使以‘普遍幸福感’为社会目的,那么全民吃‘摇头丸’也可以达到。”
但这种辛辣的讽刺实际只是透露了唐先生对于“幸福感”、“普遍幸福感”仍然缺乏适当理解的认知状态。
不过,在这种认知状态下,唐先生也并不是公开提出这种批评的第一人。譬如,杨连旭在《以人民的名义剥夺人民》这篇奇文中就曾对于“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这个命题提出过这种激烈的指责。
对于这种责难,徐景安先生去年在《中国靠什么崛起?——与温家宝总理讨论之六》中已经回应过:
“有一篇奇文说,将社会主义理解为“普遍幸福”,就是提倡‘娼妓社会主义’、‘ 麻将社会主义’、‘ 毒品社会主义’(见 杨连旭网文:《以人民的名义剥夺人民》)。这种荒唐的推理中孕含着一个深刻的真理,现代文明把人的幸福理解为物欲的满足,现代化就是‘以不断增长的速度把东西消费掉、烧掉、穿掉、换掉和扔掉。’(见施里达斯.拉夫尔著《我们的家园—地球》第56页,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娼妓、麻将、毒品可以带来感官的刺激和满足,中国继续走这样一条路,一点不错就是建成‘娼妓社会主义’、‘ 麻将社会主义’、‘ 毒品社会主义’、‘ 网吧社会主义’、‘ 卡拉OK社会主义’、‘ 高尔夫社会主义’,总之就是‘吃喝玩乐社会主义’……只是中国发展还不平衡,只有沿海城市的少数人能享受。我们的目标就是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都能享受这种社会主义的快乐!”
说到底,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究竟什么是普遍幸福?普遍幸福是否就是大家都来及时行乐?
显然,唐先生、杨连旭诸公是把普遍幸福理解成为了人人及时行乐了。他们甚至认为连摇头丸、毒品等等所带来的一时快感也都是“幸福感”,这就更加令人匪夷所思了。因为,即使是常识也都能够告诉我们,这种一时的快感所带来的并不是人生幸福的最大化,而只是人生痛苦的最大化。
关于“普遍幸福”的含义,我在《中国需要构建普遍幸福主义的新文化》一文中曾经有过六点阐释。针对唐先生的上述误解,我想我在这里只要摘录以下两点,恐怕就足够了:
“2、普遍幸福是包括人的各种层次的幸福感的普遍幸福。也就是说,普遍幸福的普遍性之一,就在于它普遍地包括了由满足人的各种层次的需要所产生的各种层次的幸福感,而不是只包括了其中某些或少数层次的幸福感。幸福是在人的需要获得满足的过程中产生的。从人的本性来看,人的需要是多层次的,因而人的幸福也是多层次的。人的基础层次需要获得满足能够使人产生基本的幸福感,人的高层次需要获得满足则又能够使人产生高层次的幸福感。基础层次幸福感的普遍化能够形成该层次的普遍幸福,高层次幸福感的普遍化则又能够形成高层次的普遍幸福。所谓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实际就是从基础层次的普遍幸福到高层次的普遍幸福的发展过程。但高层次普遍幸福的实现并不排斥基础层次的普遍幸福的继续存在及其价值。高层次的普遍幸福与基础层次的普遍幸福相结合,这才能够实现着普遍幸福的最大化。因此,普遍幸福主义既不认为人类的终极价值目标仅仅在于实现基础层次的普遍幸福,也不认为人类的终极价值目标仅仅在于实现高层次的普遍幸福,而是认为人类的终极价值目标就在于实现人的所有层次的普遍幸福。所以,普遍幸福主义尊重和重视实现人的所有层次的普遍幸福,而不是厚此薄彼,尽管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各种层次的普遍幸福的实现也会有其阶段性的侧重点。
普遍幸福主义对于人的终极价值的揭示和重视,尤其有助于激发人在追求高层次幸福方面的欲望和潜能,从而实现高层次的普遍幸福。重视实用价值而轻视精神价值(包括自由、公正、知识、科学、宗教、真、善、美、爱情等等),这是我国民族性中的一个根深蒂固的缺陷,也是我国在精神文明方面之所以落后、之所以长期无法出现世界级的大哲学家、大思想家、大科学家、大文学家、大诗人等等高级精神人才的内在原因。而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重视实用价值的民族来说,引导其重视独立的精神价值的最有效的途径,实际就是提供和讲出最实用的理论。普遍幸福主义就是最讲究“实用” 的理论,因为,幸福就是最真切、最实在的实用,而且这一点是很容易被理解的。普遍幸福主义进一步指出,精神价值满足的是人的灵魂的需要,而且这种满足所带来的幸福感更是为物质价值的满足所带来的幸福感所不可比拟的。这样,普遍幸福主义就有可能使一些已有相当层次的人士通过对于幸福的追求和理解而相对容易地走上追求独立精神价值的道路,并由此而带动我们整个民族的精神需要、精神追求和精神幸福水平的普遍提高。”
“5、普遍幸福就是全体社会成员人生幸福的最大化。这种最大化有两个方面。一是质的最大化,这就是上述各种幸福层次、种类、源泉的最大化。二是量的最大化,这就是在人生的旅途中延长幸福的时间,缩短不幸的时间,从而使幸福生活成为人生旅程中的普遍现象,同时又在人生的感受中扩展幸福感的空间,压缩不幸感的空间,强化幸福感的程度,弱化不幸感的程度,从而使幸福感普遍化为人生的主要感受。”
基于上述,我们再来回答唐先生的质疑:吃“摇头丸”或许也能够带来一些幸福感,但它却不可能带来人生幸福感的最大化,而只是以短暂的快乐带来长久的痛苦,因而,只是在个人幸福感最大化的意义上,它就不是普遍幸福主义所说的普遍幸福感。
(三)普遍幸福主义是不是只讲普遍幸福感?
唐先生说:“幸福是一个综合的价值理想,以全人格和全经验为基础,绝不仅仅是一种感觉。”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普遍幸福主义是否只讲普遍幸福感?
实际上,普遍幸福主义不仅非常重视普遍幸福感,而且同时还非常重视普遍幸福感赖以产生的源泉,重视普遍幸福感赖以获得的各种条件。
关于这一点,我在《中国需要构建普遍幸福主义的新文化》一文中曾经说过:
“人的幸福感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产生的;这些条件既包括幸福感赖以直接产生的新锐条件,也包括其赖以产生的深层次的基本条件;由于这些条件都是与人生幸福具有某种确定性的因果关系的,所以没有这些条件就不可能获得人生幸福——当然,这并不是说每一个人都只有获得了全部幸福条件才能获得幸福感,而是说每一种幸福条件都是人生幸福的来源,而且每一个的当下的幸福感都是在其所获得的基本条件和新锐条件的基础上才能产生的。”
我在文中还说过: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以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的方式产生的,因此,同一事物赖以产生的“多因”越多,其真正产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其真正产生的可能性就越小。人的个人幸福感和普遍幸福感的产生,实际也都是按照这个规律进行的。具体说来,这就是,如果一个人在其一生中所遇到和获得的都是有利于产生幸福感的主客观条件的话,那他的一生就沒有理由不幸福。如果一个人在其一生中所遇到和获得的大多是有利于产生幸福感的主客观条件的话,他的一生通常也应当和能够是比较幸福的。如果一个人在其一生中所遇到的几乎都是痛苦的源泉的话,那他可就是掉进苦海了,因而他的一生也就基本上只能是痛苦的一生。……这就表明,一般说来,人在一生中所遇到和获得的幸福条件越多,他获得幸福感的概率就越高;反之,他获得幸福感的概率就越低。
个人是这样,由个人组成的人群(社会)实际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社会的成员能够普遍地和比较充分地享有各种幸福条件的话,那么,这固然还不可能绝对地保证每一个人的幸福感的充分产生,但却完全能够使人们产生幸福感的概率达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至其社会成员已经能够普遍地享有自已的人生幸福了。而在相反的条件下,虽然也会有少数社会成员有机会获得较充分的幸福感,但这种情况却不可能普遍化,因而也就不可能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这就表明,虽然普遍幸福是一种普遍的主观感受,但这种普遍的主观感受的产生却是受着一系列主客条件的深刻制约的,因而也是有规律可循的,而并不是随意的和飘忽不定的。而由此所决定,普遍幸福主义也就并不是象宗教那样基本上只是关注终极价值领域和精神领域的事情,而是以完整的人和整个人类活动领域为对象的,因而它也就不仅是高度理想主义的,而且同时也是非常现实主义的。”
基于上述,我在这里还想特别说明:我不赞成把“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这个命题简化为“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从社会主义建设的角度看,社会主义不仅在于普遍幸福,而且更在于创造普遍幸福的条件。社会主义——普遍幸福主义的要义实际是要在普遍幸福这个终极价值的导向上创造出全体公民能够普遍享有的相当的收入水平、吃饱穿暖、住房宽敞、交通便利、医疗有保障、教育有保障、有自由、有民主、有人权、有法制等等具有确定性的幸福条件来,而并不是主张离开普遍幸福的条件的空谈普遍幸福。普遍幸福主义认为,只要普遍幸福的条件具备了,人们就可以在这些条件下去方便、自由地追求自己所钟意的各种幸福,因而也就能够在动态中不断实现公民的普遍幸福。
(四)是否存在不追求幸福的人?
唐先生说:
“不是所有人都追求幸福,例如有的人追求崇高精神、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禁欲生活、甚至苦行修炼。”
“现代多元社会并不强求文化价值(包括人生理想)的一律。人人可以按照自我的理解追求幸福或不追求幸福。政权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谈论人生理想的问题,更不能将一种人生理想定为制度。政权的职责是保障每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以使人人能够在尊重他人同等权利的条件下设计自己的人生。如果将‘幸福’定为制度价值,强行要求每个人(包括苦行僧)过‘幸福’生活,则等于侵犯人的权利。”
我则想说,如果将幸福界定为及时行乐的话,唐先生的这个话就是绝对真理。但幸福界定为及时行乐,实际是不成立的。人的幸福感是多层次、多种多样的。有浅薄的幸福感,也有深邃的、高尚的、意境高远的幸福感。唐先生所说“追求崇高精神、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禁欲生活、甚至苦行修炼”的人士所追求的实际就是这后一种幸福感。但在我们这个普遍信奉人性唯私、崇尚及时行乐的社会中,能够理解这一点的人,恐怕已经不多了。
人人都追求幸福,“不追求幸福”的人根本就不存在,所以唐先生所说的“人人可以按照自我的理解追求幸福或不追求幸福”这种“自由选择”,实际也是根本就不存在的。
如果将幸福界定为及时行乐的话,则唐先生所谓的“如果将‘幸福’定为制度价值,强行要求每个人(包括苦行僧)过‘幸福’生活,则等于侵犯人的权利”确为真理。但普遍幸福主义不仅与将幸福界定为及时行乐的观点不搭界,而且还是这种观点的坚决反对者。普遍幸福主义者做梦也想不到强行要求苦行僧、吃“摇头丸”这回事。普遍幸福主义充分尊重苦行僧以苦为乐的获得幸福的特殊方式。
普遍幸福主义主张尊重和以制度保障公民追求各种幸福的普遍自由,反对任何形式的“幸福霸权主义”,因而普遍幸福主义并不是强求每个人都去过某种特定的幸福生活,而只是顺应人类要求获得各种幸福生活的天赋本性,创设保障公民自由追求各种幸福之制度,创造保障公民自由追求各种幸福之条件,从而使全体公民能够在普遍共享的制度和条件的保障下,通过自由地追寻各自所梦想的幸福生活,而在整体上达到公民普遍幸福的理想境界。所以,唐先生的这种普遍幸福主义将会导致侵犯人权的批评,也是无以成立的。
(五)幸福是不是社会的终极价值?
唐先生说:“任何一种幸福观,皆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就是选择的自由。既然有前提条件,需要另一种价值来保证幸福的实现,所以幸福不是社会的终极价值。”
我则认为,幸福观确实是可以选择的,而且有不同的幸福观就会有不同的幸福感,但可以选择幸福观并不等于可以选择要不要幸福感。人的最根本的天性就是趋利避害,趋乐避苦,追求幸福。所以,选择不同的幸福观是可能的,而选择要不要幸福感则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选择幸福观的永恒前提,就是追求幸福。追求幸福是人的天性,有没有选择自由都存在。选择自由只是“保证幸福实现”的手段,而“幸福的实现”则是施行选择自由的目的。目的与手段,哪一个更根本、更终极?不言而喻。所以我认为,唐先生对于“幸福是社会的终极价值”的上述反驳,也是没有说服力的。
(六)普遍幸福主义否认幸福观的多样性吗?普遍幸福主义取消了追求多元价值理想和生活方式的选择自由吗?以普遍幸福为终极价值是否有可能导致意识形态极权?
唐先生在批评普遍幸福主义时说:“由于多元价值取向,不同的人必然有不同的幸福观”。他又说:“以任何一种超越了最低限度基本价值(普世价值)的理念来充当社会的正义基础或核心价值,也就取消了追求多元价值理想和生活方式的选择自由,因而皆可能导致意识形态的极权。”
但我认为,唐先生这种批评并没有“切中要害”。因为,我在《中国需要构建普遍幸福主义的新文化》一文中早已说过,“普遍幸福”的基本内涵之一就在于:
“3、普遍幸福就是每一种幸福之总和。也就是说,普遍幸福的普遍性之一,就是它所包容、肯定和主张人们去追求的幸福种类的普遍性。幸福有无数种,每一种幸福都是幸福。幸福的定义也有无数种,但每一种以特定种类的幸福为内容的幸福定义又都不是幸福的普遍定义,而只是反映了人们的特定种类的幸福感。幸福的普遍定义只能是对于各种幸福的共同本质的概括,因而也就只能是没有任何具体幸福内容的抽象定义。目前心理学界普遍认为,‘幸福是评价者根据自己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进行的综合评价’,但这也只是一种初步的定义,仍然有待继续探讨。以特定具体内容的幸福定义作为幸福的普遍定义,往往会成为一种霸权。这种霸权的实质,就是将自己所认为的幸福强加于人,同时剥夺其他种类幸福的存在权利。由于这种霸权所强行推广的事实上只能是众多种幸福中的少数种类的幸福,所以它同时也正是这种意义上的少数幸福主义。由于幸福是一种具有高度个体性、自在性的主观性感受,所以,对一个人来说是幸福的事情,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却有可能是痛苦的事情。由此,推行‘幸福霸权’,否定幸福种类的无限多样性及其必要性,也就必然会在整体上或者至少也是在某些重要方面导致公民幸福水平的普遍下降,并使最大限度地实现普遍幸福成为不可能。所以说,实现真正的普遍幸福,必须以充分尊重人们追求各种幸福的自由权利为前提。真正的普遍幸福,只能是具有充分多样性的普遍幸福。普遍幸福所要求的唯一限制,就是人们所追求的幸福不应当是损人利己的、甚至是事实上损人害己的那种幸福。除此之外,那就是人们自由追求各种幸福的广阔天地了,因而那也正是人们奔向普遍幸福的自由之路。”
我不理解,从这段话中怎么可能得出普遍幸福主义“取消了追求多元价值理想和生活方式的选择自由”的结论来?又怎么可能得出普遍幸福主义“可能导致意识形态的极权”的结论来?
所以我宁可相信,唐先生在对普遍幸福主义做出这种批评之前,恐怕是没有看到过这段话。
(七)普遍幸福能否提供的正义的基础?
唐先生说:“现代多元社会所能提供的正义基础,只能是普遍能接受的,而又能保证具有各种价值观的人追求幸福或其他目的(也就是可以作为各种价值观的最终前提条件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价值。”“然而快乐本身不能成为正义的基础。”
我知道唐先生所说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价值”指的是自由,而且这也是自由主义的普遍共识。但我也注意到,许多自由主义学者也是肯定普遍幸福的,而且他们同时还是自觉不自觉地将其置于了终极价值地位的。这种矛盾现象实际已经包含和体现了极深层次的理论问题,而且这是人类上百年、以至数百年来积累下来的深层次问题。我在这里暂时还不可能展开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但我现在至少已经可以有把握地说:事实上,普遍幸福就是现代多元社会“普遍能接受的,而又能保证具有各种价值观的人追求幸福或其他目的(也就是可以作为各种价值观的最终前提条件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价值。”
唐先生这里所说的“快乐不能成为正义的基础”的另一种讲法,就是“幸福不能成为正义的基础”。我们都知道,这就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早已论证和阐述过的观点。但罗尔斯从前门把幸福论扔出去了,又从后门以变相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把它拣回来了,这也是“圈内人”都知道的事实。罗尔斯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他这么做也并不奇怪。当罗尔斯写作《正义论》时,西方学术界很少关注幸福问题的状况已经延续大半个世界了,所以他所批评的实质上仍然是19世纪的幸福论,他对幸福问题的认识也并没有超过19世纪。但在此之后,这个普遍忽视幸福问题的阶段就逐渐结束了。现在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各主要发达国家,幸福论复兴和发展的时代都已来到了。在这种背景下,继续重复《正义论》在幸福问题上的粗陋认识,显然已经没有意义了。除非能够拿出支持罗尔斯的新论证,这种重复已经不再具有任何学术性。我们对于罗尔斯、唐逸等中外人士在这方面提出的各种问题当然都要继续予以认真的研究和答复,而且我们在这种研究中也不准备预设立场,而是准备实事求是地面对一切问题和事实。但我和中外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也确实已经使我深信:人的终极价值目标是幸福;包括正义在内,人类所追求的其他一切普世价值,也都是由此而来的;人类的最高本质就在于追求和实现普遍幸福;人类所追求的其他各种普世价值,也都只有在普遍幸福的历史时代,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我通过对于唐逸先生的“自由价值论”的研读和讨论再次确认了这一点。只是就这一点来说,我就应当向唐先生表示衷心的谢意。我希望能够更多地展开这种交流和讨论。我不怕“备受攻击”、“问题缠身”。因为在我看来越是富有挑战性的问题就越有价值,因而研究起来也就越有趣!
徐景安:非常感谢王占阳作了认真的准备来参加我们的会,这是自由主义与幸福主义的一场有意义的对话,在纯理论的讨论背后蕴含着深刻的内涵。下面请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学院的副教授刘利华发言。
刘利华:读过唐逸老师的《自由价值论》、普世价值与中国文化复兴、什么是普世价值、文化守成与制度更新等文章后,主要形成四个方面的认识或感想。
一是唐先生论自由的价值有自觉的形上学视角,
二是真诚直接地针对现实中国社会或中华民族进步的瓶颈问题,
三是具有独到的学术价值与实际意义,
四是有些问题仍有待商榷
第一,具有自觉的哲学形上学视角。
形上学或形而上学有三个用法。一是在马哲中用作认识方法论,具有贬义。二是,广义的形而上学,其研究的内容为存在之超出经验和现象或在其后的本质-根本属性、本质性关系--原因结果--特别是逻辑的第一因--本原、偶然性必然性、潜在与可能、形式与质料等等,同时也包括研究这样的内容所要求的理性方法。广义的形而上学即《易传》中“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解释的形而上学。三是狭义的形而上学--即以终极实在的本质和本源(既有逻辑意义上的本源,又有时间意义上的第一因)为研究对象的本体论。《自由价值论》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对价值的实质,自由的本原,自由的价值的探讨都上升到了广义的形而上学视角或大哲学的高度。我所以重视这个视角对自由的价值作出的研究,因为我正在集中做的建构新文化的研究工作,是要完善起一个由本体论(狭义形上学)、价值论、认识论内在统一构成的和谐哲学铁三角。而自由是其价值论一角中构成底线的普世价值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第二,真诚直接地针对现实中国社会或中华民族进步的瓶颈问题我概括为三大危机--政治危机(“寻求正义制度,是我们民族的当头要务。”走出专制黑暗)、思想危机与文化危机。唐老师的研究属于思想家做的工作。思想家学者与学院派学者(区分只具有参照意义)是相对而言的,吹喇叭抬轿者除外。中国今天真正的人文学者,都不得不面对中国社会的现实。但是,其中多数人或者不得不屈服于完成科研工作量、保证政治安全而尽量使自己的文字成果去梭角,或者满足于于光远对学者的定义――旁征博引+咬文嚼字。唐老师知道自己作为处于中国当前政治、思想、文化、社会危机之中的中国学者的学术使命--自觉地以哲学研究为中华民族的进步服务,以学术关注并推动中国人广泛认同自由的价值,进而真正实现自由权利。他明确地说:“只有从少数人的讨论,吸引人们的注意,一圈一圈地扩大开来。这是缓慢艰难的过程,然而是有希望的事业,因为这确实是关乎人们的切身利益、普遍关怀的事情。”相应地就有一种朴实,不是自说自话,而是努力把最深刻的道理与实际问题的解决贯通起来,努力用平实生动的文字把道理讲清楚:比如对平等的论述。对自由的倡导。自由价值论之最后一篇“自由的责任”写的激情四溢,铿锵有力,如大河奔流,对种种反自由价值的荒谬论调给予了全面的驳斥。唐老师作为一个思想家学者,是我学习的榜样。 
第三,具有可贵的学术价值与深刻的现实意义
学术价值
1,词源学研究,精通多种语言才能有的能力,对自由、平等、普世、《理想国》等等范畴的字源学考证和概念界定;2,建立在雄厚的西哲与中哲知识基础上的中西哲学与文化的对较;3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具体分析:如在儒家系统中分别孔子与思孟、将儒家与被当作准国教的儒教区别开来;4中西思想史的雄厚功力:自然法的考察,对儒家统治中国几千年的置疑。对中悠久传统之中普世价值资源的总结:“普世价值与中国文化复兴”中总结了包括信仰包容等七个方面。这些对自由的价值的独到研究对关注这一主题及相关问题的学者都会有启发意义,提供了非常有用的资料。(我阅读时做了23个电子书签,即我认为唐老师的11篇文章中至少有23处的资料或观点能为我的研究所用。)
实际意义
唐老师对自由的价值的研究,以其哲学能力和渊博的学识为“自由”“正名”。虽意义不为广大百姓所知,这个在哲学上“正名”的工作极其重要。只有操作层面的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社会学、教育学对自由的呼吁和应用是不够的,必须从哲学形上学探讨清楚自由的本质、本源、根据、价值,谈它的必要、用途和用法才能有理论上的彻底性,才能提供推动自由价值实现的实践以坚实的理论基础。根据唐老师的论证,我们看到,自由的价值一天不为中国人认同,中华民族就是当今世界上的一个落后民族;一天不为中国政府自觉地接受,中国就是一个黑暗的国度。所以,对自由的价值的论证,宣传,就是在为中华民族的真正复兴、中国人民的真正幸福开辟道路。
第四,有待深化或商榷的几个问题
1,对价值和终极价值的界定。唐老师认为:什么是价值?认为好(往往可以当作行动或人生目的)的事物或信念,便是价值。终极价值是在同一价值范畴内不依赖其他价值的最高伦理原则。个人是社会的终极价值。
我认为:价值是一种关系,体现着人对积极性质――如善、美、圣、真、利、效--的肯定。有用性可量化价值和有精神超越意义不可量化的价值。终极价值在哲学上是由终极实在或终极本体--它常常是信仰的对象,如上帝或道――提供的一种精神超越的最高意义指向。终极价值必定和终极实在联系在一起。个人与群体构成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处理这种关系,在方法论上,要掌握中庸适度,执两用中,过分强调哪一方面都会产生偏激的问题。个人离开了社会、群体和他人便无法存活,所以人的价值取向不能是原子主义,不能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若没有个体的存在与进步,也不会有人类群体和整体的存在与进步。所以群体的进步要落实到每个个体的进步上,不能架空个体,搞出异化的虚幻或空洞的群体。
2,对自由及其价值的认识。
唐老师认为:人类的普世价值和根本利益是自由。在成为法定权利之前,自由只是个人的选择能力和客观的选择可能。自由不是与其他价值并列的价值,是根本价值或普世价值。根本价值是纲,纲举目张。自由的价值是普世价值(制度价值)。
我认为:这里存在着三个问题,一是对自由的界定过于笼统。自由包括外在自由――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都属于人权价值;内在自由――心灵自由,则主要是道德自律,或出于价值理性对意义的自主选择和坚守。二者关系,在人类个体身上,后者的实现不必然地以前者为条件。然而对于一个社会的整体性存在来说,没有外在自由――对人权价值的肯定与保护,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真正的心灵自由,也就没有真正自觉自愿的道德自律。二是,未能注意到外在自由价值或人权价值的限度。自由权利对于人的完满生命及人类社会的健康存在与发展必不可少,但是仅此不够。唐先生也谈到自由权利满足后的“无所适从”、“百无聊赖”的情况。三是自由是底线普世价值之一,却不是唯一或最基本的。最基本的底线的普世价值是一组,“人道地对待人”、“人是目的”恐怕是更为基本的。民主、“平等”等也是重要的普世人权价值。
唐老师认为:平等在经验世界里不存在,只是一种理想。
我认为:经验中的平等相对于经验中的不平等是客观现实。理想的绝对的平等不在经验中存在,但是具体的相对平等真实存在。正如理想的圆不在经验中存在,但是具体的相对的圆的东西在经验中存在一样。平等作为普世人权价值,指人作为人在尊严和人文价值上,或在为人的资格上是平等的--这是人在自由权利上平等的前提。这种价值观针对的是将人分三六九等,是反抗政治专制、经济压迫,维护和保障人的自由权利得以正当地实现的一道不可缺少的“护拦”。

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会议纪要 二

星期三 五月 07, 2008 12:42 pm

自由价值的护栏不止平等,还有如道德金律、诚信等普遍伦理价值。如言论自由不能鼓励造谣欺骗、诽谤、故意的言语伤害,自由选择不能鼓励选择醉生梦死、奴役和被奴役、自杀等等。只有自由价值,不能保证它正当地实现,也不会逻辑地产生出其他普世价值,会转化成无价值或负价值。
3,普世价值、制度价值、文化价值。唐老师认为:政治制度与文化属于两个不同的意义体系,文化与制度的功能是可分的,文化不能决定制度。制度价值与文化价值的性质不同。文化用不着我们操心。需要操心的是制度。目前的制度差异是不同文化体系的历史机遇问题,不是文化本身优劣的问题。文化没有优劣。不存在普遍的文化价值真理。
我认为:制度价值与文化价值不可两分。精神形态的文化渗透于社会各个层面。主导文化价值与现行制度价值是有机统一的。中国现在的党文化与一党专制的制度是统一的。如果文化价值指传统文化价值,它也曾渗透于当时的社会各个层面而与当时的政治制度有机统一。具有历史的具体的统一关系的制度价值与文化价值其实维护的都是同一种核心价值。或者是普世价值,或者是非普世价值。传统文化价值中精华与糟粕并存,也需要过滤和重建。普世价值的本原性基础是共同的人性。凡是人,不论什么时代,什么文化,什么民族,什么国家的人,只要是人,都有作为人的共同生理心理构造,共同的情感体验,共同的物质需要和精神超越需要,都具有共同的人性,因此会有共同的价值――普世价值。普世价值可贯穿于文化和制度。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价值理念在西方宪政国家,是被文化与制度都自觉贯彻了的。否定文革破坏文化的所谓的“移风易俗”是对的,笼统地否定“移风易俗”则有问题,文化会不断地变化,其进步不但会体现在创新上,继承发扬有生命力的健康的传统上,也应体现在革除陋习的“移风易俗”上,比如小脚、三从、放炮。文化从时间上看,有优劣;从空间上比,也会有高下。
4,对“多元文化”内涵的认识。唐老师认为:康德的普遍道德律令不适于现代多元价值。
我认为:康德尝试将底线普遍伦理价值理性地建构起来,他的努力非常有意义,他认为人类意识到凡人应有为人的价值底线,或做人的起码的精神标准或资格。他提出的“人是目的”,是联合国1948年普遍人权的哲学基础。多元文化的合法性存在于两个层面,一是世界观层面,涉及本体论的终极实在观,由于人的有限性,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对终极实在的把握都不会绝对正确,都至多只是把握了它的部分,因此出于对人类认识能力的终极有限性和对终极实在的无限性质的理性认识,不同世界观或信仰都具有存在的合法性。二是在价值观上,要区分两个维度:权利、伦理意义维度和非权利、伦理意义维度。前者相当于垂直维度――指示善恶,后者相当于水平维度--指示美、利、有效。两个维度都以“真”为前提。指示善恶的垂直维度上,要自觉建构、趋向、认同人类普遍价值观或普世价值,在指示美、利、有效的水平维度上,要允许不同性格,不同风格、不同形式、不同风俗习惯的多样性蓬勃发展,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或捍卫传统。笼统地说,在水平维度上的多样性,也可以叫作价值多元。而多元文化和多样文化“和而不同”的基础是认同普遍人类价值观。
5,对文明冲突的看法。唐老师认为:根本不存在“文明的冲突”。
我认为:文明的冲突是历史的真实,也存在于现实的世界,突出地表现在不同宗教的对立,宗教间的战争上。导致文明的冲突的思想原因是世界观上的绝对主义,价值观上的非普世价值--某文化中心主义,或自己的文化价值至上。比如认为自己宗教信仰比别的宗教信仰高,甚至认为别的宗教是邪的,只有自己是正确的。但要与现在的西方国家对中国专制的批评相区分,凡以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的普世价值观批评中国落后的专制、剥夺人权,思想控制的都是先进文化价值对落后文化价值的批判。
6,中西文化各自所长和所短的认识。首先是自然法的不同侧重:老子有典型的自然法的思想,只是其自然法,强调的是人德要追随天道,发展出来一种利而不害的终极价值。而西方的自然法强调的是人生而平等,发展出来的是对个人权利的重视。其次是普世价值的侧重不同,西方文化中普遍人权价值得到了充分发展,中国文化相对而言普遍伦理价值得到了充分发展。三是对儒家传统把人变成容器的批评过分。儒家的人文主义,以天道为终极实在,建立在底线普遍伦理基础上的即凡即圣伟大人格的培养,对“三不能”心灵自由的强调,都不只把人当作天理的容器,历代许多圣贤的自我修炼也不是把自己当作容器,是有主动完善自己的愿望与行动的。宋明理学以及整个儒家在儒术被独尊之后,都与专制的皇权统治制度是内在统一的。四是对中国文化复兴的认识。唐老师认为中国文化复兴要从语言更新起始,我认为内容要从自觉认同和普及普世人权价值和普世伦理价值开始。从现实道德建设看,普世伦理价值要以普世人权价值为保证。从现实制度建设来看,制度建设要以正确的价值观――普世价值为指导。
王占阳:你说的终极价值到底是什么?我所定义的终极价值,不是可能作为手段的价值,只能作为目的的价值?像自由,它既可以作为目的也可以作为手段。
刘利华:这个问题需要很多的论证。所谓我们说人存在的终极价值,它的支撑是终极本体提供的,你要对终极的本体有一个认为,在终极的本体下,人的存在是经验的存在。终极本体代表一个无限,是犹大而来的。
王占阳:你举一个终极本体解释。刚才你说的上帝是终极本体。宗教很讲终极价值,可以叫超越性价值。这种终极价值就是神,是上帝。
刘利华:终极本体是神,但是终极价值是由他那而来的爱。
王占阳:由神而来的价值?
刘利华:我们中国人信道,而那个道不是神。它是一个终极本体,从那个道产生有利而无害,天地不分什么人,都给他滋养和阳光。
徐景安:利华把终极本体与终极价值搅在一起,弄得有点玄了。我认为,这是两个范畴。宇宙从哪里来?生命从哪里来?人从哪里来?物质最小单位是什么?都可作为终极本体的研究,成为天体学、生物学、物理学以及哲学、神学的研究对象。人类和人类社会终极价值是什么?应该是社会科学、人学的研究对象,当然哲学、神学也把它作为研究对象。在我看来,宇宙从哪里来,宇宙是不是来自大爆炸这样的终极本体研究,与人类的终极价值没有什么关系,当然你信上帝创造世界,那是他们的宗教信仰。在认识论上,可以联系,也可以分开。
人类和人类社会都在追求终极价值。宗教把终极价值定于来世,基督教是天堂,佛教称极乐世界。西方文明和东方文明将将终极价值定于现世。西方将个人作为终极价值,个人的尊严、个人的权利、个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中国传统文化,将对他人的爱作为终极价值。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有什么意义啊?要光宗耀祖,要考虑他人,孔子的仁爱精神是终极价值。马克思将共产主义作为终极价值,毛泽东把反修防修、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作为终极价值。今天中国追求什么终极价值呢?政府是发展第一,民众是挣钱第一。我们讨论创建中国新文化,就是寻求究竟以什么作为终极价值追求。其实这是当今人类面临的一个根本问题。宗教界已回笿了这个问题,虔诚的宗教信徒已不需要再思考了,他们就是信而行了。但作为非宗教的大多数人,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这是我们搞哲学、人学需要研究的。唐老师的答案很明确就是自由。自由是不是终极价值追求?今天我们就来讨论。
徐浩渊:咱们一直在谈文化,文艺复兴翻译的错误一直让我不舒服。其实文艺复兴是一个再生、新生或者是一个苏醒。我不知道您要打造什么样的精品文化。文化是不是能够找几个人躲在屋子里面打造出来的,我不晓得。我刚才听你们谈话,老引一些国外这个人、那个人。我不太在意这些东西,什么圣人说什么话对我不太起作用,我关心的是对现实有什么样的意义。我在美国将近生活了二十年,美国的民主和自由是非常有限的。三大媒体ABC、NBC、CBS,一说到世界上的事情,连词汇用的都一样。
杜光:我很高兴能有机会参加这个以“自由价值”为主题的文化讲座。自由,是建设中华新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新启蒙运动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舆论导向的恶意宣传,自由被歪曲成为反社会的观念。因此,如何在全社会普遍树立自由的价值观,使人人懂得为争取个人自由而努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是一个非常艰巨的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十分必要广泛宣传关于自由的基本知识,让各种流派的自由主义者、抱有各种自由观点的人,都有可能来发表他们关于自由的见解。唐逸教授在《自由价值论》里说:“只有从少数人的讨论,吸引人们的注意,一圈一圈地扩大开来。这是缓慢艰难的过程,然而是有希望的事业。”我们今天的论坛,就是一个“有希望的事业”。我想藉这个机会谈谈马克思的自由观,或者说,马克思的自由主义思想。
对于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我既不赞成神圣化,也不苟同妖魔化。从古到今,许多思想家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精神遗产,我们都应该继承,马克思也不例外。他的自由观,是很值得我们探讨,继承的宝贵财富。可是,从苏联到中国,由于执政党的偏见,马克思关于自由的思想一直受到不应有的抹杀和歪曲。
最近在《社会科学报》上读到一篇吉登斯的访谈录。这位当代大思想家把马克思和韦伯、涂尔干并列为“经典社会学家”,把他们看作是“社会学的奠基人”。我认为这是很有见地的。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应当是社会学、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的自由观,是他的社会学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的自由观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直接继承。如自由主义者认为“人生来就是自由的”,“人的自由。。。是以他具有理性为基础的”,“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等等,马克思也认为“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人的本质特征,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人的自由,“合乎理性的本质”,它“使人们成为理性的存在物”,“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如此等等,都表现出他的自由观同古典自由主义的渊源。但马克思的自由观又有着自己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他强调“每个人的自由”,如在《资本论》里谈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共产党宣言》里甚至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与此相对照,那些宣扬“自由的阶级性”和“大多数人的自由”的滥调,就显得苍白无力了。当然,马克思的这个观点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它的根源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甚至基督教精神。早期人文主义者强调公民个人和个性的作用,主张“维持一个每个公民都享有积极参与政府事务的平等机会的自由政体”。在基督教的教义里,因为每个人都有“原罪”,所以救赎每一个人是基督徒的义务。《新约》里耶稣讲过一个故事,有个牧羊人放牧100头羊,只要有一只丢失,他就不辞千辛万苦去把它找回来。马克思受基督教的影响是很深的。我不久前读到黄克剑的著作《人韵》,书里提到马克思曾经两次受洗,一次是3岁,一次是16岁,如果说,3岁时受洗还是不自觉的话,那么16岁时受洗成为基督徒,就不能说是不自觉的选择了。
第二,自由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马克思说:“人们每次都不是在关于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这个思想,一方面说明了自由受一定的物质条件的限制,同时也表明“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内”争取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特别重要的是,他指出“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这样,他就把争取自由、争取解放的斗争,同争取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努力结合起来了。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维多利亚认为“拥有财产的权利是一种天赋的权利”,马克思正是把这个思想同“天赋自由”结合起来,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自由观。
第三,马克思把自由的价值观升华为为对未来社会的崇高理念。他认为未来的社会制度将是“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制度”,这个社会的基本原则是“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构成这个社会的细胞是“自由人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自由,是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念的核心内容。当然,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有很大的乌托邦的成分,这同他少年时代受到基督教的影响有关。共产主义就是他的“新耶路撒冷”。吉登斯说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想“带有非常浓厚的历史目的论色彩”,而“目的理性实际上表示新教徒世俗生活的最终目的”。真可谓一语中的。马克思的这种“历史目的论色彩”,无疑同他所受的宗教熏染有关。尽管如此,马克思自由观的这个内容,在目前的中国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执政党标榜共产主义、社会主义,而共产主义(当然也包括它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正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因此,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该为争取自由而奋斗,而现在却把宣传自由、争取自由的言论说成是共产党必须反对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岂不是直接反对共产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吗?这岂不成了当代最荒唐、最滑稽的闹剧、丑剧!
毫无疑问,马克思的自由观应当在宣传自由的大合唱里占有一席之地,希望它在新文化建设和新启蒙运动中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
徐景安: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邀请唐老师来主讲,因为自由是构建中国新文化不可缺的要素,没有自由作为价值理念的话,就会异化。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到今天,不知道自由为何物。自毛泽东发表反自由主义以来,中国人的头脑里,自由主义一直是贬义词。现在,自由主义依然是一种罪名,被批成资产阶级自由化,甚至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内应,颠覆社会主义的工具。在实际生活中,更是大量存在对人的自由、权利、尊严的蔑视和侵犯。中国确实需要自由的启蒙教育。

人是自由的,成为现代文明的基石。为了保障人的自由,才需要法治,以限制政府的权力。然而,我们讲法治,是为了限制人的自由,保证政府权力的畅通,认识是颠倒的。人是自由的,首先推出的是法治要求,而不是民主。法治要得到保障,政府权力要限制,必须实行民主,即政府的权力由民众授予,不是你能随便代表我的。自由、法治、民主最后落实到什么呢?是保障人权。

早在200多前,西方已达到了这种认识水平,可是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搞明白,更没有达成共识。1789年法国制宪会议制定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一开头就说:“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的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正是当今中国经济、社会、政治、思想领域的痼疾。我们成立人权组织,不是为了保障人权,而是为了保障主权,与美国打口水仗。“你还说我,瞧你自己”,如此而已!毛泽东说过,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有什么错误不能改正?人家说我们在人权问题有缺陷,应该欢迎啊。我们在人权保障上有进步,这是事实。但是确实问题又严重存在,劳动教养就是不符合法治、侵犯人权的制度,依然延续至今。说人家自由是假的,那我们就来真的,怎么能连自由的理念也不接受呢?承认不承认自由,说到底是愿不愿意限制权力,愿不愿意保障人权?

我们要创建中国新文明,连人都得不到尊重,那必然走上斜路。自由主义是通向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否认自由主义的社会主义一定会变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非常认同唐逸老师的观点。但是唐逸老师在证明人是自由的问题上,我觉得有些绝对化,需要进一步讨论。

仲大军:唐老师文章的前一段非常好,今天谈的都是纯哲理的东西。仅仅停在哲学层面,中国的文化建设很难推进。
中国的自由从历史来说只是少数人的自由。在春秋战国的时候,诸子百家那么多,对自由谈得很少,有一些史料被文化专制剿灭了。
人类历史从来是氏族史,当一个氏族与另一个氏族竞争的时候,必须要靠高度的专制独裁才能战胜。中国到了秦汉之后已经定型了。中国为什么形成现在这样,就是先秦战国时期的竞争,否则不会出现这样的专制和集权。由此考虑,自由是不是人类最根本的原则?一个民族、家族、氏族要生存,必须要和其它民族之间争夺。秦国是最专制、王权的,它取得了胜利。像山东的齐国等,统统都被专制的力量剿灭了。我们不能忽视历史理想主义地空谈自由的价值。
面对严酷的人类生存这样一个现实,自由从何而来?春秋战国,儒家、墨家、道家都是谈自由主义的,法家完全是非自由主义,法家后来走上层路线,扩大王权,把中国原来历史上的自由空间剿灭了,基本人权、人性剿灭了。唐老师的文章里面,说了安禄山之乱的时候,省城六万人,由于弹尽粮绝,死掉了三万人,发生了人吃人。历史上只有胜利的民族、氏族、家族才有自由,其他氏族的自由是没有的。提倡人性文化的都没有战胜法家文化。法家讲谁砍的人头多,谁的封赏就多。在历史上,先秦已经奠定了中华民族以后两千年的命运。
王占阳:实际上那两千年,不光咱们是这样,世界上都这样。从一万年前开始出现农业文明,这个文明注定要延续几千年才能过去。文艺复兴是人类全球运动的产物。

仲大军:欧洲,首先出现了贵族制约王权,从贵族干掉王权开始。十八世纪之后,出现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抗,掀起了人权运动,来了整个平民、大众的解放。中国恰恰缺少这个阶段。中国在先秦以前,和古希腊和西方都是相同的,人类发展是同步的。中国就是明代以后,没有产生工业革命。我们在谈自由价值观的时候,要清醒看到中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命运。
周天勇:三十年前为什么要解放思想?那时,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很低,有2.5亿贫困人口,近两千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要回城就业,农民生产的粮食不够吃,城市供应紧张,不要说社会主义优越性,连国民经济都濒临崩溃的边缘。如果再在意识形态方面固守无私奉献、人民公社、国有一统、计划经济,几千万人能不能有工作,九亿六千万人能不能吃饱饭都成了问题。于是解放思想,城市从认为八级工资制是资产阶级法权到承认个人物质利益,农村从集体出工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从禁止私人经济到允许个体户存在和发展,从封闭到外资可以进入中国并建立了一些特区,从国有经济一统天下到称赞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一大创举,加之后来确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资本社会化和股份制改革、中国共产党代表全体中国人民利益等等阶段性的解放思想,使我们的国民经济高速增长了30年,取得了经济史上发展的奇迹,成就为世界瞩目。那么,今天我们为什么又要提新一轮的解放思想呢?因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又面临着深层而巨大的危机,我们走到了一个面临选择的十字路口。
首先,解放思想,需要深入思考的是,我们目前的发展模式可持续吗?
改革开放以来的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上半期,由于农村联产承包承包制释放的活力,由于对外开放形成的投资、技术和管理动力,由于实际上对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的管制宽松而涌动的创业潮,特别是乡镇企业如星火燎原之势蓬勃发展,加之对农民向城市转移从限制盲流到鼓励流动形成的结构转型力量,不论其技术和产业层次如何,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民间充满活力的创造力和动力,强劲地推动着中国经济的成长。而到了上世纪90年代后期,农村联产承包带来的增长效应早已释放殆尽,乡镇企业在结构转型,对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的管制和收费罚款越来越多,创业、投资和经营环境比十多年前明显恶化,一般劳动密集型的外资由于劳动、土地等成本的提高而开始转移。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发展,还有十五年前一样的活力和动力吗?我觉得已经没有了。
也许有人要问,我们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增长的速度也不低于十多年前呀,其动力来自于哪里呢?如果仔细地比较,我们发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发展模式其实发生了这样几个较大的转变:一是从发展的结构看,过去小企业、小项目、小资本推动的发展方式,逐步转变成了大企业、大项目和大资本推动的发展方式,学术上曾经论证过小企业的规模不经济,实践上由于大项目、大资本和大企业与地方的GDP部量和财政收入高度相关,各地都在推进做大做强。二是从要素结构看,过去增长的动力结构之中劳动要素的推动占较大的比例,而九十年代后期,资本推动的力量越来越大,并且本世纪初已经出现了资本排挤劳动力的现象,劳动力成本提高后,资本替代劳动力的势态将加剧。三是从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推动经济发展,逐步地转向了过度消耗物质资源来推动经济发展。我们的农业,从联产承包后的利用劳动力,到利用化肥农药、电力等;我们的第二产业比重一直居高不下,并且逐步地从轻加工工业为主,转向大量消耗煤炭、石油、土地、淡水、金属矿产、木材等等资源的重化工业为主。四是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看,我们的农业,从施农家肥、劳动操作为主的原生态程度较高的方式,转向了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并用石油动力代替人畜动力的方式,即从原生态农业转向了石油农业。五是从实物经济更多地向虚拟经济转变,九十年代中期以前,社会以创业、投资办企业为致富的方式,而后来越来越多的资金,不投入实体经济,而是在房市和股市上涌动,虽然居民收入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但是房价水平的上涨已经远离正常收入水平购买的能力;而且某同一企业的股票,在充分发达的香港市场上最高只有20港元左右,在大陆股市竟炒到接近48元多人民币;2007年城镇居民的收入,有研究认为,居民增收的70%以上,来自于炒股和炒房。可以看出,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实际是大企业、大项目、资本为主、高消耗资源、过度消耗环境、虚拟经济等等在推动着我们的经济发展。显然,从资源的可供给能力和生态环境的支撑能力看,这是一种充满危机和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其次,解放思想,需要提出的是,目前的发展模式能解决中国未来以亿而计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问题吗?
虽然目前的发展模式推动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是,国内经济学家们分析,包括国外的学术机构研究,中国陷入了无就业的增长的境地。一是地方上看,实施大项目、大资本和大企业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能迅速增加地方的GDP总量;并且最关键的是,按照目前的税收分成体制,只有做大做强,才能显著地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但是,大项目、大资本和大企业,其资本有机构成越来越高,相同的投资规模容纳的劳动力就业水平却日益下降:过去石油、水电开发,汽车和化工项目建设,都会成为一个石油、水电、汽车和化工城市,几千人、几万人,甚至十几万到几十万人可能因此而就业;而现在相同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容纳的就业却以几十人到不超过千人而计,超过万人就业的已经十分罕见。二是第三产业是容量就业最大的产业领域,但是与国际同样发展水平时的结构看,我们的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发展明显滞后,并且已经成为了一个难以调整的顽症。工业化超前和城市化滞后,使得第三产业发展没有相应的人口集中的市场容量,而城市收入差距大和居民收入增长的缓慢,却使第三产业缺乏消费的能力,再加上对第三产业发展一些领域的行政管制,使得我国第三产业没有对吸收就业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各城市现代化的建设和管理,如要将农贸市场变成现代化的大超市,将小商小铺变成大百货商店,将流动的商贩变成固定的窗明灯亮、装修现代的店铺,出租还要集中起来让出租公司中间赚上一笔,于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门槛成本大大提高,本来中国发展到今天可以大量吸收就业的领域,却发展不尽人意。而从行业和所有制结构看,2007年,城镇国有单位减少了600余万个工作岗位,城镇集体单位减少了400余万个工作机会,从对个体私营企业调查的情况看,其创业、投资和经营环境相当恶劣,大学生就业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据劳动部报的数据增加了1200多万个就业机会,据说93%以上的新增就业在个体私营经济中,城镇登记失业率被控制在4.1%;而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的数据,中国中小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了4300万个左右,如果按照世界平均一个企业从业10人左右,仅在中小企业就业的劳动者就达43000万人,如果考虑农业、党政社团、事业、大型企业中就业的劳动者,中国根本就不存在就业困难问题,反而需要从国外吸引劳动力到中国就业。这些都不能被忘记,将是统计史上的奇迹!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最多时,就业职工达8000万人,目前就业的不到2000万人。而且,石油、移动、电力、铁路等等垄断行业,相对它们的资本规模,对就业的贡献越来越小。虽然1994年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先后支付了近5万亿的成本帮助其走出困境,国有经济有十多万亿的资产,但是,从那以后到2007年,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没有向国家财政交一分钱的利润。还有许多国家的资源开发和生产企业,其销售的20%—40%左右,甚至更多,要向国家交资源税,空间频道资源占用税,污染费和生态恢复基金则更是必交不可的。但是,这些应当属于公共利益的,变成了国有和国有垄断企业不向国家上交的利润,留在企业内部,变成了这些企业高管和职工的高薪金、高福利。从大的分配格局看,由于国有企业和地方的做大做强战略的实施,资本要素和与资本有关的阶层的分配能力越来越强,而劳动要素由于供给大于需求和隐性过剩及失业,其分配的能力越来越弱,结果是整个国家居民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和企业利润的增长相比而显得缓慢,中小资本的萎缩及失业者增加,使基尼系数居高不下,投资与消费的比例长期失调。而铁路和电力的垄断,虽然经济发展对铁路和电力建设的要求非常迫切,居民的储蓄和市场资金的流动性过剩,但是社会资本无法进入这样的领域,使其供给能力大大滞后于经济发展对其的要求。显然,从中国每年两千万人需要就业的国情看,从扭转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基尼系数居高不下和投资与消费比例长期失调看,这种不能增加就业,不能充分利用劳动力,不能给劳动要素带来机会和收入,垄断企业主导发展的模式,再也不能持续下去了。否则,将造成民生方面严重的社会问题,积累社会动荡的风险。
再次是,解放思想,需要面对的是,目前的这种政府主导和行政管制的发展模式中,能充分发挥人民的创造能力、创业动力吗?整个社会发展还有民间的活力吗?从1978年到上世纪90年代前期,联产承包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了起来,发展个体集体经济把城市知青、街道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了起来,对外开放调动了沿海劳动力及土地等与外资及技术结合的积极性,而乡镇企业则激发了农民创业和办企业的动力,虽然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政府管得国有企业生不如死,对个体和乡镇企业多有责难,事实求是地讲,只有那些政府不会管、管不住和管不到的地方却生机勃勃,创业形成一定规模的中等收入者,吸收了以亿计的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充满着一种强劲的活力。
我们回头来看现在,我们的农村中农民还有种粮养畜的动力吗,我们的农村中还有如当年一样创业办企业的动力吗,我们的城镇中劳动者还有创业的积极性吗,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还象当年一样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吗?已经完全没有了!我们的经济增长,只是那些大资本、大项目和大企业在推动,只是那些政府的道路、桥梁、广场、办公楼、培训中心建设在推动。试问,数亿农民和城镇劳动力能在这样的企业和项目中得到最终的转移和长久的就业吗?
当然,改革开放以来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些假冒伪劣等等一系列问题,于是政府规范秩序,出台这样那样的标准、门槛、审批、许可、检查、处罚等等,由部门为主出台这样那样的法律,出台了各种各样的部门条例。结果,创业、投资和经营与政府有关的事务,越来越多,有时一件事的审批需要几十个到上百个环节的审批,几十个到二百个公章;过去在住宅中能创业的,现在成为非法的了;过去流动商贩,现在也成为非法的了;政府各部门的检查、处罚越来越多,各种审批、许可和处罚中的收费也越来越多,2007年竟然高达16600亿之巨,如果按照平均月工资1500元计,1亿劳动者的就业机会让政府的上述管制、收费和罚款消灭了!实际上反思一下,进入20世纪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活力,让政府管制给管死了。中国城镇居民创业意愿不到5%;许多国家大学生毕业创业比例一般在20%左右,中国不到1%;发达国家每千人企业数量平均在45个左右,发展中国家在20—30个,而中国不到10个。不创业,哪来的中等收入者,哪来的企业,没有企业哪来的就业,就业不足工资水平怎么提高?需要解放思想的是,我们管理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管,还是为了社会有活力,这个社会没有创业的活力了,政府的各种所谓的规范,又有什么意义呢?!
政府的这种管制和垄断导致寻租和腐败蔓延,致使经济活动的效率降低而灰色和黑色成本大大提高。如在房地产中,除了政府的出让收入、各种税费外,灰色和黑色成本大约占房价的20%左右。如果灰色和黑色成本相当于“合法”但极不合理收费罚款16600亿的40%的话,仅政府管制形成的贿赂等资金规模就达6500亿之巨。
从我们的税费制看,创业不仅门槛越来越高,收费也越来越多;生产经营增值税很高,如果不偷税漏费,真实创业、生产和经营,所剩无几;而财富积累,利用财富出租食利和增值,却基本不征税。整个税费制度,是一个不鼓励创业,而是鼓励靠资产食利的机制。
从我们的融资体系看,金融业高度垄断,央行和银行监督部门从来都是中小银行放开不得,狼要来了,在这种金融管制下,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基本上贷不到款。具有讽刺的是,过去凡是听央行或者银监会话的,将民间借贷打光了的,经济发展缓慢、创业艰难、就业严峻,凡是没有听话的,对民间借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经济良性发展,创业活跃,转移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实际失业率很低;凡是过去农业部和民政部等搞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股金会,由于基层政府的插手,都造成了大量的坏帐;凡是官商勾结的一些集资,都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而那些温州、台州等地的民间借贷,却坏帐率极低到国外同行都要来借鉴其风险控制管理经营。而就土地高度垄断的管理来看,过去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和经营,或者在家里,或者私搭乱建,或者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总是能找到一个地方;现在家里不让创办企业,土地又批给大资本、大项目和大企业,中小创业者基本上拿不到场地。
小结一下,上述政府的管制,一方面,窒息了整个社会创业和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另一方面,创造了政府部门、行政性事业机构和公务员用权力寻租腐败的天然的条件。
最后,悲观与忧患,能不能在解放思想中唤醒,我们正在给自己挖掘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国陷阱”。
我在写篇文章的时候推测,如果我们继续靠大资本、大项目、大企业,继续以资源环境为主动力推动经济发展;如果我们对现在的政府管制津津乐道,认为还严得不够;如果地方一味做大做强,考虑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并且搞面子工程;如果中央靠做大做强集中起来的财力,再给居民进行社保、教育、医疗、住房、失业等方面的保障;如果居民都不去创业,而对政府的保障有很高的期望;那么,未来我们将创造经济发展史上的另一个奇迹,也将是经济发展理论的一个模式案例,即发展的“中国陷阱”: (1)经济还会高速增长,但是国内资源枯竭,大气、水体和土地等污染将越积越深重,草原等荒漠化速度加快,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恶化,发展在某个时点上可能因资源和环境极度瓶颈制约而断裂;(2)劳动力隐性失业规模大,全国实际劳动力剩余和失业率将达到30%—40%,因失业而低收入和贫困人口的比例将加大,城镇贫困问题将恶化;(3)政府、大资本、垄断行业收入加速增长,居民收入增长缓慢,中等收入者因创业困难而比例小,贫困和低收入人口因失业率高而比例大,加上高收入人在虚拟经济中对财富再分配,以及低收入散户在虚拟经济中的亏损和被分配,再包括腐败的灰色收入,居民间基尼系数攀高到0.6以上,而国家和居民间,将形成国富民贫的格局;(4)因资源需求大、供给紧张,国外资源价格持续上涨,特别是农业劳动力无法正常转出,全国消费价格水平将不断上升;(5)二元结构方面,人口城市工棚式转移,每年钟摆式流动,未来二十到四十年农村积累三到四亿老龄人口,农村比城市先进入老龄社会;(6)民众对政府在社保、教育、医疗、住房、失业及贫困方面的期望会越来越高,但因生产力和财力水平低及人口规模太大而无法满足,财政将会债台高筑;(7)由于财政赤字和债务可能较大,由于民间资本不投入实体经济而集中于虚拟经济,由于大资本的生产与居民消费不足之间形成矛盾,金融动荡和经济危机可能无法避免。
王占阳:今天讨论的问题和你的第二个问题有关系。南美、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加上欧洲,大概十来亿人。现在我们也是十来亿人。西方在十九世纪是全球扩张。进入二十世纪以后,它有一个很快的崛起过程,但并没有伴随大规模的移民,人口的格局基本没有太变。我在80年的时候,看世界经济杂志,西方国内市场占70%。这个数字跟我们现在讨论自由有什么关系?我认为扩大内需的关键是人权的问题。公民普遍享有自由权利,就改变了经济结构,内需就会起来。而它早期是靠野蛮的办法崛起的,后来靠自由民主崛起的。中国学西方十九世纪的招是学不来的,怎么办?如果普遍自由能够发展,农民有自由权利,大家都有自由权利,才能解决内需问题。把个体户、小企业弄得很难受,这不就是剥夺民主自由吗?

林永青:中国面临很特殊的时期,跟三十年前改革开放不一样,我们面临全球化的时期。世界五百强,可能有四百多家,90%在中国。中国经济增长70%靠出口外贸,而70%当中,我们挣的是非常小的毛利,大部分给跨国公司了。美国一边喊要制裁中国,实际上大部分钱是美国在中国的公司挣的。内需并不那么就能刺激起来的。

周教授讲的活力,不是原因而是结果。为什么没有活力呢?是根本活不下去。你看看中关村,原来大家都是摆摊卖电脑,后来跨国公司进来了,联想、方正起来了,大家都到电脑城里面去了,粗放式的小作坊式根本活不下去。整个国家包括企业应对全球化的能力非常不足。

孙开泰:我对自由价值没有什么研究。听了唐教授讲了以后,好多观念我都还要重新学习。我想讲的是,我们哲学界、思想界,长期以来以西方标准来看问题。很少用中国标准看问题。我们的脑子里面,没有多少中国的意识形态,大量的是西方的意识形态。有些大陆的中国人不像中国人,好多国外的华侨倒像中国人,都颠倒了。在意识形态上,我们走了好大一段弯路。比如,现代与传统是什么关系?应该是传统基础上建立现代理念。如果离开了中国传统,我们讨论问题,就越讨论越麻烦。我们说思想解放,解放到什么程度?我们把传统丢了不是对了,而是错了。中国在历史上,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不管科技、文化、制度都不落后于西方。要讲自由,你看看诸子百家那些自由的思想,那里有很多自由、民主的元素。

徐景安:很多人都喜欢这样说,世界上先进的东西,我们中国都有。有那么一句话和变成一个理念、一个制度差远了。人家自由、民主、人权成为宣言、成为制度。讲过的东西,不等于价值理念、更不等于价值实践。要这样说,翻翻我们的报告、文件,哪个没有说过。二千年后写这一段历史,中国岂不又是最先进的了?

孙开泰:我讲的不是要回到先秦民主自由当中去,但是那里面很多东西我们可以用,不要忘得干干净净。教科书里面有多少讲先秦里面先进的东西,没有。历史课到教育改革以后,基本上都抛弃了,没有了。中国人现在搞不清楚中国人的历史。试问现在的年轻人,三四十岁可能到五十来岁都一塌糊涂,六十岁以上可能还好点,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国情。西方的思想,已经成为我们的主流社会思想。好比邯郸学步,学西方没有学好,精华的东西没有学到,糟粕的东西倒是学了不少。
我讲的先秦诸子的光辉思想,与现在的民主、科学、自由不完全等同,但是那里确实有很多资源,是我们建设新文化的素材。

徐景安:要挖掘传统文化中有用的东西,这是对的。我们下一个议题就是讨论这个问题。建设中国新文化,既不要排斥西方,也不要拒绝东方。或者西方标准一定是坏的,中国标准一定是好的,或者反过来说。这样笼统讲都没有意义,西方也好、传统也好,究竟什么值得今天的中国借鉴、学习、继承。这才是关键。您认为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怎么建设中国新文化?

孙开泰:
我有一篇文章,《孔子与二十一世纪的文化》,这里面我提出一个观点“综合创新”,这是张岱年先生提出的。我们重视传统文化,但并不主张“尊孔读经”。社会是往前在发展的,你想要恢复到古代的社会是不可能的。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儒家思想注重搞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这就是和谐文化。这个和谐思想,我们不能丢,是建设新文化很重要的理念。和谐是大家共存,大家共处,它的结构是整个宇宙的平衡,不是某个局部的和谐。只有心胸很开阔、很有创造性的人才能领会这个东西。

甘泉:徐先生提的精品文化的三个标准,我只赞同后面两个标准,民众要接受,国际能接受,我不赞成共产党必须接受。

张博树 :今天开这个会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我们中国人在今天谈价值问题,谈自由问题,不要忘了我们的语境,不要忘了我们的背景。我个人认为就是专制主义。刚才甘泉先生说了,同意后两条,不赞成第一条。如果真要建设一个新文明,至少我们在思想、理念上要开放。您的新文化建设的十个内容,我在网上看了,说老实话,过于陈旧。如果真要建设一个新文化,首先就要解放思想。不管是左的,还是右的都可以说。
徐景安:这是我与激进派人士的最大区別。你说,不要忘了我们的背景,说的对啊,我们的背景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不管你喜欢不喜欢,这是事实。不要中国共产党接受,怎么创建新文化呢?有三个选择:,一条是先不搞文化,而是搞革命,成功后建你的新文化;一条就是图口瘾,说得很彻底、很解放,求快感、泄私忿;还有一条搞纯学术,由于不考虑现实,思想放开,可能创造出有价值的体系,但也可能完全是异想天开、夢中神游。我与第一种人划清界线,与第二种人敬而远之,向第三种人中脚踏实地作研究的人学习、请教,从他们的学术体系中借鉴有价值的东西,作为中国新文化的元素和营养。我相信中国共产党内具有长远眼光、拥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人一定会接受。中国共产党出了邓小平这样的伟人,怎么就不会出现第二个呢?
有人批评我,你怎么老是把希望寄托在伟人身上?我与茅于轼老师讨论过,中国要从专制制过渡到民主制,无论作什么选择,就是暴动成功,也要寄希望这位领导革命成功的人不是贪恋权力者,而是有民主意识的华盛顿式的伟人。否则还是专制。不走革命的路,就是改革、改良,那就更需要像邓小平这样的伟人,有胆识、有魄力、有智慧,才能过渡到民主制。那我们干什么?就是要创造共产党能够接受的新的价值理念,这就必须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相衔接。不少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社会主义不值一提。这又是我与他们的分歧,深刻影响了人类200多年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怎么会没有合理的内核、存在的理由呢?我对马、中、西三派都是取同样的态度,选择、吸取有用的,作为中国新文化的要素。
陆学艺:为什么要搞新文化建设?这三十年,把经济搞上去了,饭有吃的了,怎么还有这么多问题?我是搞社会研究的,两极分化、贫富扩大、城乡差距等等。1978年全国刑事犯罪案件558000件,2004年达到4450000件。1953年,北京抢劫事件发生两起。现在一天几百起都有。还有贪污、腐败等等,社会问题到了这么严重的地步。像深圳、东莞,楼顶上都用铁丝网罩起来了,机关、宿舍都装上了摄像头,这能解决问题吗?八十年代提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加了一个社会建设。我觉得现在最重要的是把社会建设搞好。
1978年,城市人口是一亿七千多万,现在常住人口算上是五亿七千万人。深圳有户口的人就三百万,常住人口八百多万,实际人口一千五百万。北京也是这样。原来城乡差距,城里面好,农村不好。现在城乡差距搬到城里面来了,就是北大、社科院,那里面都是两种制度。社会这么乱下去,只搞经济建设,只搞GDP,行吗?社会建设,十七大讲了一句,就是关注民生问题。社会建设是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把人组织起来。
徐景安:价值理念不改变,政府是发展第一,不顾一切;老百姓是挣钱第一,不择手段,这个社会就没有办法弄。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讲了一通以后,还是发展第一,其他都是次要的。老百姓也说来钱是最重要的,其他都是次要的。这两个第一摆在一起,多少警察、多少法院也不管用,而法官也是挣钱第一呀!所以,13亿人的欲望膨胀,是很难维系的。
唐逸:由于人的思想背景、学术背景不同,讲的往往不是同一话语,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充分理解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比如刚才黄先生说自由是绝对的,这是现象学的术语,意思是在前关系的纯意识里,还没有任何关系与天生的自由相对待,所以原初的自由是绝对的。我们需要理解和尊重他的学术背景。至于自由权利,相对于责任,当然是相对的。在西方,认为自由先于关系、本质的学说,除现象学而外,还有萨特的存在主义、海德格的存在哲学等。
所谓普世价值,西方并没有这种说法,只有古代和中世纪的普世教会以及现代的基督教普世运动的提法。我以为基督教并不是普世的价值,任何宗教信仰都不是普世的,只是多元文化中的一种文化价值。只有自由价值是普世价值,因为自由是建构一切价值的基础或前提。没有主体的自由选择和认可,不可能生成价值,连自由本身都不是价值,只有我们将自由当作价值来认可和相信它,才能成为价值。其他一切文化价值,包括制度价值、伦理价值、美学价值等,都必须通过主体的自由,认可它,相信它,才能成其为价值。关系并不能生成价值。比如父子关系,本身不可能生成价值。只有人们在实践中思考、反省,通过自由主体的认可,提出一种对于父子关系的评价标准(什么样的父子关系才是正当的),才是价值。价值是在关系中,但不能说关系就是价值。评价标准才是价值。例如商品的交换价值,就是商品交换的评价标准;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商品用途的评价标准。交换关系、使用关系本身都不是价值。
自由就是对于基本权利的评价标准(人有没有选择的权利),所以是制度价值和根本价值。用其他的伦理价值、文化价值都不能当作基本权利的评价标准。比如选举、出版、集会、结社、宗教等权利,能用幸福来评价吗?我在海边买了别墅,感到幸福,但未必有集会结社的权利,这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没有这些权利就没有自由。这就说明,自由是根本价值和制度价值。同时,由于自由是一切文化体系、文化价值的建构所不可或阙的根本前提,它适用于一切文化体系,所以是普世价值。
我所谓文明(文化体系)之间没有冲突,是说文明是一个集合,其中有若干因素。两个文明之中的某一因素冲突,不等于两个文明冲突。比如张家的老三和王家的老二打架了,不等于张家和王家打架,也许两家的家长关系不错。所谓文明冲突,其实是不同国家某种利益的冲突,不是文明的冲突。比如美国打伊拉克,只是打倒萨达姆的独裁侵略政权,占领伊拉克之后并没有消灭或压制伊斯兰文明,其宗教、风俗照常。伊斯兰文明在美国国内也有,很多清真寺和崇拜活动,完全是自由的。在国内没有文明冲突,何必到国外去冲突呢?
简单说,提倡自由价值,就是提倡把人当人。只要看一下周围世界,就会发现,不把人当人的现象太多了。如果许多人在内心深处明白我所面对的每一个人都是有选择权利的自由主体,那么人自然就把人当人了,人人就有了做人的尊严。有了这种意识,就可以建设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人人的基本权利。别的价值担当不了这个功能。另外主体自由也是市场经济和契约的基础,有了主体自由,认识到人人也有主体自由,才能承当起契约主体的责任,对承诺负责。这也不是其他价值能够承当的。
实际上人的思想背景、学术背景不同,讲的不是同一个话语,不同的话语在交叉,都用一个词,但是对这个词的理解,对它的定义、联想也是不同的。你理解我说的是什么,我理解你说的是什么,这个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再稍微讲一下我理解的自由意识。
人总是要做出选择的。像沙特说的,人就是选择,你每天被迫选择。所以我才提出自由这么一个理念。对一个人来说,要建设成为一个有道德的真,必须通过你的自由选择。社会建设、社会道德也是一样,以理性志趣,才能够守法,遵守契约,这不仅是人格的责任,还是内在理性的秩序,这个秩序的核心是什么?就是自由。所以它是一切价值的前提,当然你可以说它不是一个价值,说它是所有价值的前提也可以。
刚才王先生说的幸福。对幸福的理解,首先得选择对幸福怎么理解?人对幸福的理解很不同。基督徒对幸福的理解,圣经里面讲,幸福是人死后的幸福。幸福不可能作为一个多元社会的根本标准,能够做这个标准的只有自由,这样才有内在的理性秩序和人的尊严等等,其他一切都是派生的。
徐景安:我充分尊重唐老师的研究,也非常理解唐老师内心想说的话,中国人不懂自由,中国缺乏自由,唐老师希望我们的政府尊重人的自由,我们的人民获得更多的自由,真正象一个人那样生活、拥有选择的权利。
为此,他要证明人是自由的。他不满足于,人的本性是自由的,人生来自由这种说法,他认为“有必要提出一种坚不可摧的理由,来证明自由是人所共有的、先于法律的人类功能,亦即自由的本体地位。”他说,让反对自由的那种人,“即使‘恨得牙痒痒’,他也是处于理性和道义的弱势,这对自由人的事业,大有裨益。”这使我联想起马克思,为了给无产者找到剥夺资产者的理由,创造了“劳动价值论”。我理解唐老师的用意,但自由价值论似乎没有完成设定的任务。
为了证明人是自由的,他专门写了一章“生命的价值”。那什么是生命的价值呢?“端在主体的自由”,“人的主体性和天然的选择自由”,用自由怎么能证明自由呢?生命的价值怎么体现?唐老师在回应中说“价值是在关系中”,这是对的。“但不能说关系就是价值。评价标准才是价值。”那么评价标准又是怎么产生的呢?是不是纯主观的,我爱怎么定就怎么定?不是的。正像商品价值是在无数次交换中产生的,评价标准也是主体与客体的互动中生成的。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与载体,常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就是这个意思。而生命价值是通过人生价值的实现而实现的。这就取决于一个人有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种评价标准不是纯主观的,不是你认为对就对、好就好,在人与人的互动中产生了一种客观的标准,就是文化,表现为行为规范、道德法律等等。生命的价值不是体现在自由,所谓你爱怎么选择就怎么选择。你固然有选择的自由,但人家会评判你是一个好人,还是坏人;善人,还是恶人;伟人,还是小人;活得有意义,还是行尸走肉;有的死了,还有人悼念,称为永垂不朽,有的活着就要你死,判处死刑。生命的价值何其不同,源于生命主体满足了客体多少需求。思想家、艺术家、科学家之所以伟大,就是对人类社会作出贡献,在时间的维度上是永恒的,在供给的维度上是稀缺的,在需求的维度上是广泛的。现在年轻人流行的价值观,就是我爱怎么、就怎么,否认社会道德底线,否认社会价值标准。唐老师强烈地反对把人当容器,固然有正面的意义,要尊重人的选择、尊重人的人格,反对用强制的手段,灌输某种理念、选择某种生活方式,但由此否认了文化的承传教育功能,似乎人是不需要教育的,也是不准进行教育的,这确实把自由说过头了。
唐教授还用人有自由意志,来证明人的本质是自由的。他说“我的选择纯粹出于我的自由意志”,“我的自由意志先于我的经验”。他举了一个例子,在街上看到一个人从“宝马车”上下来,痛斥一个掮着木板的人擦了他的车,便对他拳打脚踢起来。我立即报警并上前制止。接着说:“没有人能证明,在我的意识中,有某种先天或后天因素‘决定’我必然如此选择。我的选择纯粹出于我的自由意志。”我认为这种选择不是必然的,起码有三种情况:第一上前制止。第二管我屁事。第三挨揍活该。这三种选择的背后,就有文化、道德、法制等各种理念在起作用。一个人做选择时候,好象是自由意志,其实是由文化决定的。某人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别人说他没有教养,他说我有说话的自由,这就是所谓自由意志与公共道德的冲突,背后就是文化观念。
至于自由是人的终极价值,更与生活的大量现象相悖。你为什么选择去打工,听候老板的调遣?你为什么结婚成家,听老婆的唠叨?你为什么要当名人,让别人盯着?你为什么非要挤到城里来,在乡下多自在?你为什么当和尚,面壁三年把自己关起来?你为什么不到荒山野岭,那里谁也管不着你?显然自由不是终极价值。人是希望自由的,谁不喜欢自由呢?但人往往作出让渡自由的选择,这是为什么?因为,人要追求比自由更高的价值,这就是幸福。上述种种让渡自由的选择,是为了追求来自物质的、情感的、精神的幸福。
自由与幸福的关系,幸福是目的,自由是手段、是途径。如果人不自由,就无幸福可言。所以,自由是可贵的、必要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为了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里自由似乎成了目的,作为目标来追求,但争取自由做什么,是为了追求幸福,依然是实现幸福的手段。唐老师对幸福,有种种误解,这种误解源于捍卫自由的终极、本体地位。正如马克思把劳动作为价值的唯一源泉,而排斥其它的要素作用一样,不可避免地带来片面性。这几乎是学问家的共同特点,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形成体系。问题是这一点抓得对不对?准不准?是不是具有排他的终极、本体地位?
其实,人的本质是自由、又是不自由。凡是人都希望自由,凡是人都不自由。谁不喜欢自由自在、自由选择,这是人的生物特性,任何一种生物都希求自由生长。但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必须结成共同体,以求生存、以求发展、以求幸福,这就要让渡出自己的自由。要谋生必须打工,要爱情必须成家,要成名必须克己。至于保留多少自由,让渡多少自由,取决于你的人生观、价值观、幸福观。有句玩笑话,你要一个星期不舒服,就找老婆吵架;你要一个月不舒服,就去搬家;你要一年不舒服,就换工作;你要一辈子不舒服,就去办公司。这个度怎么掌握,终极标准就是幸福。为了幸福追求我的自由,为了幸福而限制我的自由。作为一个国家的制度来说,应该最大限度地给民众自由选择的权利,又必须为了公共利益限制自由。这个度怎么掌握,终极标准就是民众的普遍幸福。现代化也好,国家崛起也好,终极目标是民众的普遍幸福。至于什么是普遍幸福,占阳已经讲了很多,我不多说了,
我国非常需要传播自由理念。尽管30年来中国人的自由度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农民的、工人的、工商界人士的、知识分子的权利依然缺乏制度保障,政府权力依然过大缺乏有效约束,期盼着政治、社会、文化的改革,其中自由就是一个核心的价值理念,但至今没有达成共识。这也就是唐老师研究自由价值论的动因所在。但中国的现实是不是把自由抬得越高越好呢?中国需要自由,也需要平等。平等是相对的,自由也是相对的。强调自由,忽视平等,富的越富,穷的越穷,穷人就会造反,或者社会不安定,富人也没有自由。所以,必须在自由与平等之间保持平衡。欧洲社会民主主义在这点上是做得比较成功的,当然不是没有缺陷。对中国政府来说,经济主导权要减弱,财政分配功能要强化,而不是一概放任不管。对中国民众来说,一方面极需自由,获得尊重和保障,但另一方面又需要律己,遵守道德规范,而不是自由放任。这就需要一组成体系的价值理念,也就是创建中国新文化的任务所在。我提出的“爱自己、爱他人、爱大家”就是企图在自由与律己之间保持协调和平衡。为了幸福,你要自由,也必须律己;你要爱自己,也要爱他人,更要爱大家。
提出“爱自己、爱他人、爱大家”,还有一个动机,是便于大家接受,达成共识。对西方的自由主义,不少人就是不接受,说成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转换一个词,就是爱自己。你能否认爱自己吗?难道你不爱自己、不允许人家爱自己?对传统文化也是争论不休,不少人也是不接受,说成是专制愚昧,我就转换一个词,就是爱他人。你能否认爱他人、不允许人家爱他人?对社会主义更是意见分歧,有的人很坚持,有的人很反感,我就转换一个词,就是爱大家。你能否认爱大家、不允许爱大家吗?爱自己、爱他人、爱大家,这一组理念具有逻辑性、完整性和神圣性、正义性,各方面容易接受,就可以成中国新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

ZT手足口病疫情的致命28天: 历史为何惊人相似

星期三 五月 07, 2008 10:56 am

从第一例患儿死亡到疫情发布,一共经历了28天。

对于一种已经被发现近40年的病毒,确认为何需要4周时间?

28天内,疫情和谣言互相裹挟,在安徽阜阳传播。当真相被公开时,已有700多人感染,10多个孩子死亡。此后,感染者的数量每天都在上升,目前,感染肠道病毒EV71的孩子遍及中国16个省份,人数近两万,已有29个孩子死于此症。

历史惊人地相似----第一个将疫情上报的阜阳医生,就是4年前揭开“大头娃娃”事件的人;而这次签署了被认为“以谎言辟谣言”的新闻稿的官员,正是在“奶粉”事件中被处分的阜阳市副市长杜长平。

手足口病疫情的致命28天 阜阳不存在迟报?

1……789……1199……2477……4496……

这是安徽阜阳感染肠道病毒EV71的孩子的增长数字。从2008年4月27日官方公布疫情起,数字一直在攀升。截至5月4日,这座城市已有22名儿童因此夭折。而病毒的感染者,也已出现在包括香港在内的10多个省份和地区。

从第一个阜阳孩子的死亡到疫情公布,其间经历了28天。

上报,还是不报?

贾帅帅这个不到两岁的、可爱的男孩,死于2008年3月28日傍晚。

当天17:30,当阜阳市人民医院小儿科主任刘晓琳交接班时,白班医生告诉她:科里收治了两名“重症肺炎”患儿。刘晓琳还没来得及看病历,其中一个叫贾帅帅的男孩就陷入了弥留状态。“他呼吸困难,吐着粉红色的泡液。”当时在场的一位医生回忆说,“检查后发现,孩子发生了左心衰竭肺水肿。心电监护仪显示,他的心率在减慢,呼吸也逐渐停止了……”

贾帅帅是迄今确认的,第一个因EV71病毒死亡的儿童。

1小时后,死神用同样的方式带走了另一名“重症肺炎患儿”----两岁的方雨倩。护士告诉刘晓琳,前一天病房里死去的一个孩子,与这两人情况很相像。但不少医生都认为,那个孩子的症状很像肺炎。

“普通重症肺炎表现为右心衰,而这3人都是左心衰竭肺水肿。”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刘晓琳说。肺炎在这个科室治愈率是98%,但现在,两个半小时内就死了两个孩子。这位有26年临床经验的医生,次日将异常情况上报了医院。

在要不要向院方尤其是市卫生局汇报的问题上,57岁的刘晓琳有过犹豫。2004年年底,震惊全国的阜阳劣质奶粉导致“大头娃娃”的事件,就是从这家医院的小儿科传出去的。“当时,我们主动找到媒体,期待能对公众起到教育、警示作用。但最后舆论铺天盖地地压过来,我们成了罪人。”刘晓琳说,“如果这次的事件也有意外,我会不会又给市里添麻烦?”

3月29日,同样的病症,同样在几小时之内,两个孩子死去了。刘晓琳不再为上报而犹豫,阜阳市卫生局获悉了这个消息。

“当天下午,我们组织了阜阳市的专家,采集样本进行鉴定。”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阜阳市卫生局一位副局长说。“我们初步排除了禽流感、 SARS等病毒,但不能确定这种病毒究竟是什么。”3月30日,又是一天的当地专家检验,但病毒的种类仍无结论。3月31日,阜阳市卫生局向安徽省卫生厅汇报了这几个死亡病例。

当晚,卫生厅从安徽省疾控中心派出的专家抵达阜阳。“但那两天没有出现相似病例,他们就回去了。”刘晓琳叹息说。

省里的专家刚走,4月3日晨,4个月大的张曼丽被送到阜阳市人民医院。当时,这个女孩已出现了呼吸急促等病危症状,几小时后,她死去了。

一名医生透露:早在3月上旬,阜阳市几家医院就陆续收治了此类“怪病”患儿。他们大都被诊断为呼吸道疾病,却又与典型肺炎症状不完全吻合。但直到半个月后,这种异常情况才被注意。

新闻稿:“情况并非异常”

4月4日,包括安徽省疾控中心主任任军在内的专家再赴阜阳调查,采样化验。一个家长站了出来----当晚,张曼丽的父亲答应,将孩子的遗体捐献给医院。此前,在“死者为大”的观念下,若干家长都拒绝了这个要求。但最终,这些专家的结果依然是“不能确诊”。接着是第三批、第四批……调查在继续进行。

这确实是一项比较困难的工作----病原的确定需要依靠流行病学调查作为辅助手段,这种调查关系到大量的采样,包括病者身体状况、生活环境等资料的搜集。可以说,从采集标本到最后得出病原,是一个依赖着大量采样、分析的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专家调查过程中,大批疑似患者涌入了阜阳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孩子们大都反复发热,疱疹出现在他们的手部、臀部和口腔。患儿大多来自农村,由于大量劳动力外流,被爷爷奶奶抱着的留守儿童成了医院中的“主力军”。

这种混乱又增加了感染的危险性。接受采访时,中国疾控中心与北京地坛医院传染科的专家们都表示:虽然成人往往不会发病,但经过与患者密切接触后,有携带病毒的可能。这种隐性感染者如果四处流动,就会成为一个个长着脚的传染源。这也是同一个村庄虽然有三四千人,却往往只有一例或几例患者的原因。

如同病毒,流言也在城中传播。有人说这是猪的口蹄疫传到人身上了,有人说是“人禽流感”,还有的直接说“小儿非典”来了!流言让人们更加恐慌,尤其是对封闭的农村居民,这让更多人冲向了医院。混乱中,病毒有了更快的传播速度----专家称,EV71病毒主要通过人群间的密切接触传播,包括飞沫。

4月15日,一篇名为《有关人士就近期阜阳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较重患儿问题答记者问》(以下简称《答记者问》)的报道,同时出现在包括《阜阳日报》、阜阳电视台等当地主要媒体上。报道是问答式,没有记者署名,也没有注明谁是回答者。

“答者”对阜阳市民称:“最近市里的确收治了几例呼吸道感染并且有严重并发症的患儿,有几例已经死亡。春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今年与前几年比较,发病水平并没有增高,此种情况并非异常。”

对“此病有传染性吗”的疑问,这份新闻稿解释到:“经疾控中心专家流行病学调查,表明这几例病没有相互传染联系……患儿家庭及他们所接触的人群,至今未发现类似症状的患者,请转告群众不要担心。”而对“是正常现象吗”的问题,回答是“和正常年份同期相比,没有特殊性”。

但此刻,一群流行病学、临床、检验专家正在紧张工作中。安徽省卫生厅已向卫生部求援。《答记者问》在电视上播出时,卫生部派出的首批专家就在赶往阜阳的路上。16日凌晨,他们到达了阜阳。

谁签署了这份新闻稿?

新闻通稿源于一份6页的打印文件,它在4月14日被发至阜阳主要媒体。第一页的抬头正中央上签着“请××安排刊发----杜长平,14/4”,其后还有第二人的签字----柳廷峰。

文件的前两页是一篇题为“媒体采访疾控中心专家”的文章。就是此文以《答记者问》的形式,一字不差地出现在阜阳媒体上。签字者杜长平,就是 2004年因“大头娃娃”事件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的阜阳市副市长。2004年春,安徽阜阳市189例婴儿因食用劣质奶粉,陆续患上一种怪病----“大头”,其中12人死亡。当时,《信息时报》采访杜长平时,杜称“我不想去引咎辞职,我还想继续干下去,我想找到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缺点是为了改正,是为了加强。”

疫情公开后,有媒体质疑《答记者问》涉嫌“以谎言辟谣言”。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副主任冯立中表示:《答记者问》不是阜阳市政府提供的,而是专家组的意见。当时社会上谣言比较多,卫生厅和阜阳市政府都认为有必要先公布一些信息。但“《阜阳日报》报道不全面----实际上,专家组的初步诊断意见是呼吸道感染和手足口病。”

记者得到了那份文件,与《阜阳日报》刊登的文章进行对比后确定,两者完全一致----“手足口病”始终没有出现。

另有媒体报道:文件的第二位签字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柳廷峰称,4月14日,专家组初步调查结果为“排除非典、禽流感,是一种呼吸系统疾病”,也没有提到手足口病。

是专家没有知会阜阳市?还是阜阳官员隐瞒情况?5月6日,阜阳市卫生局和疾控中心两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专家没有给出手足口病的结论。

4月15日过后,请假的孩子纷纷被送回了幼儿园,或者出现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但也有细心的家长发现:接下来的两天里,一些幼儿园和医院门口悄然贴出了“关于手足口病的防治措施”的宣传单。

16日,阜阳市颍泉区区直幼儿园召开了“紧急会议”----该园一名叫王震雨(音)的3岁男孩前两天死去了。直到孩子的奶奶来索赔,老师们才知道,他是因“怪病”夭折。幼儿园开始每天给孩子量体温,检查上颚和手足,并每天喷撒“84消毒液”。只要有孩子稍有发热,便让家长领回。这些措施,园方没有任何解释,让家长们莫明其妙。原定18日上午在该园举行的“如何预防春季上呼吸道疾病”的专家讲座也“因故取消”。

28天后,EV71浮出水面

从4月4日阜阳获得首例死者遗体解剖权到4月16日,12天过去了。此时,阜阳市卫生局搜集到的标本,已被专人送到了中国疾控中心病毒所。

“18日,我们拿到了样品。”接受采访时,中国疾控中心病毒所一位权威专家说,“这包括患者的脑脊液、血液等采集液,但却未标明配套的患者的资料。比如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什么都不知道;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不知道;临床过程也不清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和临床过程对于病原分析非常重要,但如果患者就医前后记录不完全,等他死后再重新回头调查求证将比较困难。

在这位有着留洋背景、受过严格专业训练的专家看来,病因的检定需要非常严密的程序;但在阜阳----这样一个相对落后的内地城市里,医生们的专业程度自然与他相差不少。

在很多患者信息都缺失的情况下,病毒所的专家们开始了的检定。SARS、禽流感、猪链球菌病毒……可能的病因都被逐一排除。19日,病毒所实验室的张勇及其它研究人员已发现了一些重要线索。但限于当时阜阳市只提供了一个人的标本,“这不能作为判断这个事件的(依据)。”中国疾控制中心副主任杨维中说。

此时,阜阳当地的“怪病”情况越来越严重。该市卫生部门采集到了更多标本,并送到中国疾控中心。4月23日下午,在5个死亡病例的标本中间,专家检测到了肠道病毒EV71的核酸,并经过测序证实。另外,从21个仅仅表现在只是手、口、足这些部位出现皮疹的轻型病人身上,也检测到了EV71病毒的核酸。

4月23日16:00,实验室的许文波、张勇确定了病因:是肠道病毒EV71。历时5天的“海选”终于结束。

同一天,阜阳当地临床专家和流行病学专家的调查结果,也支持了实验室的这一检测结果。23日23:00,卫生部专家组最终确定,导致传染病的病因就是EV71病毒,由它引起的手足口病,导致22个孩子死亡。

从第一例病儿死亡到检测结果确定,共28天。

“去年山东临沂也爆发过手足口病,最后累计近4万个病例。但是山东省疾控中心在早期就给我们送来了足量且信息完备的样品。且在送检之前,他们已经基本确定了病因为手足口病。”上述中国疾控中心病毒所的专家说。最终,2007年山东省共报告手足口病的死亡率为0.043%。而2008年4月23 日,安徽省卫生厅网站首次公开了阜阳疫情数据----截至当天,阜阳发现610名儿童感染EV71,死亡率接近3%。

“我们没有发布疫情的权力”

病原体被确定的消息被放在了安徽省卫生厅网站“卫生信息”分类的“综合新闻”栏中,但这个位置并不醒目。5月6日早晨7点30分,记者从该网站上点开了它,网页记录显示:13天里此条消息“被阅读1379次”。此时,阜阳的感染人数已接近了5000名。

4月24日,《安徽日报》报道了省卫生部网站上的这条消息。但公众常读的《新安晚报》《安徽商报》《江淮晨报》《合肥日报》等报纸,以及当天的阜阳市大部分媒体,都未提及这条消息。面对“迟报瞒报误报”的质疑声,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万峻峰多次称:阜阳历史上没有出现过手足口病疫情,也没有实验室检测能力,因此从发现疫情到确定疫情需要一段时间。“我们没有得到卫生部或卫生厅的授权,是没有发布疫情的权力的。”阜阳当地另一位官员透露。

在25、26日这两天的“媒体空白”中,又有179个孩子患病,1个孩子死去了。27日新华社发布了通稿,但次日的安徽省内媒体再次大部分失语。
4月30日,当记者赶到阜阳人民医院时,除了门诊楼和急救中心在正常地接待其他病人外,由外科楼临时改建的儿科门诊门口,被抱着小孩的家长包围了。

当天下午14:00,一个中年妇女不知为何在门诊楼门口嚎啕大哭,迅速被在场维持秩序的儿科门诊医生劝走;20:30,已经排了4个小时队的 402号患儿的奶奶,庆幸地说:“还有9个就轮到我们了!”其他挤在预诊台前的患儿家长们,眉头大都是紧皱的----车子从路上开过去,扬起灰尘,直接扑到离马路3米外的预诊台的他们的身上。“好不容易找关系才进的病房,但里面几乎没有什么消毒措施。地面跟大街似的,没有人拖地,”一位名叫李娟的患儿家长说, “看病的人越来越多,有的孩子只是被蚊子叮了,家长就送过来了。”

而在临时划入感染科病区的病房里、走廊上,住满了重症患儿。一位护士正和家长们宣讲有关手足口病的常识:“手足口病有多种传播方式,主要经由胃肠道或呼吸道传染,也可经由接触病人或隐性感染者的粪便、疱疹液等受到感染……”但病房窗外的草坪上就散落着十几堆粪便,紧挨在粪便的灌木上晾晒着20多件小孩衣服。

这一天,阜阳肠道病毒感染病例激增至2477例,其中死亡20例。仍在住院治疗和观察的有702例,其中36例为重症病人。

10多个省份发现疫情

手足口病在安徽阜阳大规模爆发后,全国其他地区均有疫情发生。发稿时,全国共有包括北京、湖北、香港、澳门等16个省份和地区有疫情报告。

记者对近10个有感染病例的省份的疾控中心进行了采访。北京市疾控中心负责人介绍:截至5月5日中午,北京市共报感染病人1482例,但目前无人死亡。而湖北省、江西省、广东省等疾控中心负责人表示,确切感染和死亡数字以官方网页公布数字为准。

尽管疫情在最近一周中有蔓延的趋势,但死亡人数并不多,且无成年人感染病例上报。“疫情不会威胁北京奥运会,”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韩卓升对表示,“中国卫生部门应该更加开放,及时向公众传播他们应当知道的信息。”

目前,各省疾控制中心的网站上,都将卫生部发布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版)》放在了显要位置。但部分省份的卫生、疾控部门对记者依然有戒心----当记者在联系某省疾病控制中心时,对方称“领导病了”。河南省卫生厅官方网站上的最新信息,还停留于4月30日。5月1日,《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正式实施。

“EV71手足病疫情的病因一旦被找出来,病本身就不可怕了。虽然目前没有针对它的疫苗或特效药,但它和小儿麻痹症一样,约有99%的人只会感染病毒、却不会发病。其中极少数发病的人里,又只有更少人会发生致命的合并症。”中国疾控中心病毒所一位专家说,“总的来说,只要早发现、早治疗, EV71引起的手足口病一般能够很快治愈。当然,前提是对大众广泛、正确地宣传。”

杜光:怀念李慎之,推进新启蒙

星期二 五月 06, 2008 9:32 am

——纪念李慎之逝世五周年
李慎之同志离开我们已经五年了。五年后的今天,可以告慰慎之同志的在天之灵的是,思想理论界继承他的遗志,宣传自由民主,批判专制主义,做了许多工作;由他开启的当代新启蒙运动,虽然处在文化专制主义的高压下,仍然艰难地曲折地开辟着自己的道路。
说当代的新启蒙运动是由他开启的,是这样理解的:文化大革命后的民间反思高潮(以西单墙的民主论坛为代表)和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及随后的引进西方文明的大量书刊,构成了当代启蒙运动的第一波浪潮。八九镇压后,万马齐喑,启蒙运动趋于沉寂。1998年4月, 李慎之为刘军宁的《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先声》作序,以《弘扬北大的自由主义》为题,倡言:“在人认为有价值的各种价值中,自由是最有价值的 一种价值。”“只有自由的人才最能创造物质的和精神的财富。”并且对自由主义作了简要的然而十分精辟的阐述。他在这篇序言里高扬自由主义的旗帜,不但标志 着他个人的人生道路的重大转折,而且使沉寂几年的启蒙运动苏醒过来。人们称赞他为“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绝非过誉。
说他的文章标志着他个人的人生道路的重大转折,是因为他一生历经磨难,上下求索。直到这个时候,才终于找到了他的人生坐标。我在他去世后的怀念文章里曾提到:1993年1月 我第一次和他交谈时,他说:“你的见解过于着重‘破’的成分;当然‘破’很需要,也很有价值,但更需要、更有价值的是‘立’。中国的发展进程很难预料,不 排除发生突变的可能,时刻一到,你长期辛辛苦苦做出来的‘破’的工作,只是闪一下就过去了。当然,对于一些关节性的问题,必然有清算的时候,但这个过程快 得很。人民更需要的是这个过程之后的理论。所以,还是应当更多注意‘立’的问题,要进行充分的准备,拿出有长远价值的理论,有根有据,才有说服力,才能发 挥作用。”可见,在当时,他的思想着重点,是在“立”上。那么,立什么呢?从他此后几年的文章看,他一直是在苦苦探索之中。直到1998年,他才终于找到“有长远价值的理论”,就是自由主义。同时也找到了晚年生命的归宿。他在1998年5月16日给我的来信中说:“我只是在1989年 以后,也就是我下台以后才写一些文章,自问违心之说还没有,但也只是打擦边球。最近写一文《弘扬北大的自由主义精神》,才自以为是四十年来第一次说真 话。”字里行间,洋溢着对于寻觅到真理的满足和愉快。可以说,他从此就把自己献给了弘扬自由主义的神圣事业,他在生命的最后五年里高扬自由主义大旗所作出 的贡献,远远超过前七十五年。
说他唤醒了中国的启蒙运动,是因为在这以前的八九年里,思想理论界非常沉闷窒息,虽然有一些民主自由的呼声,但十分微弱,也很分散。李慎之登高一呼,就把许 多有志于争取自由民主、反对专制主义的仁人志士,团结在自己的周围,推动着自由主义、民主主义在中国思想理论界的传播。他自己更是言出行随,不断写出高质 量的论文,把启蒙运动带动起来。如他在2000年5月15日 所写的《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化——兼论中国的专制主义》一文里,对中国文化传统的专制主义,从它的历史、理论、特点、支持力量及现代化的前景,作了深刻的 剖析。他指出;专制主义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个合二而一的结构”,“在上的一方面是专制主义,而在下的一方面是奴隶主义。”“中国要否定专制主义只有两条 路:一条是制度的改革,一条是进行启蒙教育。”他特别批判把秦始皇到鸦片战争的两千多年中国社会称为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认为中国的封建制度只存在于秦始 皇以前的周朝,秦始皇以后的中国,应该“称之为皇权主义,也可以称之为皇权专制主义,或者绝对皇权主义。”这些观点,今天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但在八年以 前,确实有点振聋发聩的味道。在他去世前的五年里,他所写的大量文章,突出地宣传和弘扬自由民主,揭露和批判专制主义,发挥了出色的启蒙作用。
在 历史的长河里,五年的时间不过只是匆匆一瞬。但如果我们细心考察,就不难发现,在李慎之去世后的这五年里,自由民主的观念正在逐渐深入人心,以致在胡锦 涛、温家宝的讲话和报告里,也经常出现民主的字眼;人们对自由虽然讨论较少,但反自由化的喧嚣声大为减少,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显著的进步。至于专制主义的存 在和危害,几乎已经成为全民族的共识。李慎之大力提倡的公民教育、公民社会,在一些后继者的努力下,也陆续被社会认知。他在5月16日 给我的信里曾提到:“现在特别需要有人研究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权、法治(与法制判然有别的法治)、公民、三权分立、 司法独立、宪法、宪法法院等问题,写出启蒙的文章来。”他在这里谈到的问题,近年来在网络和报刊上也时有所见。但是,这些细微的变化,主要只是表现在理念 上,在观念形态上,而在社会生活的实践里,却察觉不到有什么转变的迹象。专制主义在经济上的表现形式——垄断主义,仍然占领着经济领域的半壁江山,在政治 权力的庇护下,一些超大型的国有企业,垄断着资源、市场和利润,以对老百姓的剥夺来养肥极少数亿万富翁。在政治领域,喊了多年的政治体制改革,都只是在专 制制度的外围打转,根本没有触及变专制为民主这个本质问题,政治民主化远还没有破题。在文化领域,李慎之在八年前指出:专制主义的“最可恶、最黑暗的一个 特点,就是思想统制或曰愚民政策”。这种欺民愚民的文化专制主义,八年来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可恶、更加黑暗了。在社会领域,对社会生活的全面垄断,丝 毫也没有放松,人民至今没有结社的自由,组党就更谈不上了,公民社会依然遥不可及。这个社会现实表明,肃清专制主义、争取民主自由的民主革命,面临着十分 艰巨、十分繁重的任务。作为民主革命的重要形式的启蒙运动,很需要聚合力量,发声呼求,既要启发民众的权利意识和政治觉醒,更要唤起党政官吏的人性和良 知。特别是要催动民间的力量,推动上层的转变,促使他们把个人的既得利益同民族前途,放在历史的天平上,作出正确的选择。
在群众性的启蒙运动中,我们应当继承李慎之的遗志,充分利用他的思想遗产,学习他的遗文。我想,这应该是对他的最好的纪念。
(2008年4月27日在《炎黄春秋》杂志社、中国律师观察网、京鼎律师事务所三单位联合举办的“纪念李慎之先生”座谈会上的发言)

重塑国际政治与国际法的关系

星期二 五月 06, 2008 9:24 am

———面向以人为本、社会为基的国际问题研究/王逸舟
【内容提要】 在全球化背景和中国国情基础上促进国际关系学与国际法学之间的沟通是中国问题研究的一个前沿切入点。这两个学科门类的“联姻”既是新的时代进步的要求,也是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法研究自我提升、“与时俱进”的机会;在中国和平发展、承担更大国际责任的特殊视野下,它还是应对重大外交与国际战略难题的需要,是推动以人为本、社会为基的理论转型的必然。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全球化时代进步的国际政治思想和主流国际法理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即抑制国家的专制、尊重个人的权利以及在国际社会形成批评和抵制霸权的氛围。

【关键词】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以人为本;社会为基;国际关系的进步趋势

 在经历了长期割裂之后,国际政治与国际法这两大研究领域(学科知识)重现合作的势头。这一势头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发酵、升温、扩展,生发出许多重要而有趣的命题或思想线索。中国是一个正在和平发展、对自身及对人类承担更多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的国际问题研究者理应适应国情和时代的要求,加强国际政治与国际法的综合性探索,努力发掘这一尚未开拓的“理论富矿”。从学科建设和发展的角度看,这种结合也体现了中国国际问题研究的一个前沿切入点。

一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的综合探索是全球化时代的进步使然

  无论现在广泛引用的“全球化”概念从什么时候算起,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冷战结束以来的最近这些年,冠以“全球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不管是科技、经济、贸易等物流方面,还是规范、组织、体系等制度层面,人们都见到了交往范围的扩大和相互作用程度的加深。全球化进程像一张不断得到强化的大网,越来越细密、越来越牢固地把各国和各个地块联系在一起。今天在国际政治和安全领域发生的各种现象,包括战争冲突与外交博弈,也包括日益增多的非政府组织(NGO) 和新社会运动,都脱不开上述物质和制度的网络:或是力量倍增、影响扩张,或是被各种制度所约束、定向。国家间的各种法律,说到底,就是有关这些网络的说明和约定,是得到各国权威机构和国际社会认可、具有某种合法性和强制力的规则。如果说国际社会仍然是某种“无政府状态”的话,它也仅仅是相对国内社会司法和执政的力度而言,实际上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不论是政治、安全关系,还是传统上被视为“低政治”的文化、经贸关系)已经大大不同于此前的国家间关系。纵然有权力和私利的左右,国际法和国际道义对于各国行为的影响及塑造力度已经今非昔比。各国之间相互联系的增强离不开法律的作用与规范,不管是世界贸易组织 (WTO)还是核不扩散体系,无论地区层次的欧盟或者是全球层次的《京都议定书》。与过去相比,世界越来越像一个规制密布的网络。不难理解,越是发达国家,越是更加重视国际法。从另一方面讲,历史上国际政治、国际法和外交研究之间并无严格的区分,可以大而化之地视为“一体”。远的不讲,美国著名的国际政治理论家摩根索便是学国际法出身(尽管他本人认为“法律义务必须让位于国家利益”,给人以轻视国际法作用的印象) ,而中国当代法学界的泰斗王铁崖先生也一向认为国际法不过是国际政治的分支。[1] 只是在近几十年,过分细化的学科分野和教学设置逐渐把国际政治和国际法拉开了距离,甚至造成互不通气、缺乏了解的令人遗憾的局面。现在到了应该对此加以改进的时候了。研究当代的国际政治和安全,不可能不看到各种国际制度和法律的作用,离开对后者的分析,很可能导致分析的空泛乏力;同理,没有对国际关系多样性复杂性的认知,国际法的研究可能会变得过分保守僵化。

纵观人类在20世纪取得的进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获得的进展,不难察觉国际关系在当代的演化趋势,一种与法律的国际地位密不可分的演化趋势。王铁崖先生曾经用高度赞赏的口吻提到著名国际法学者亨金(Louis Henkin)的著名论断,即:“在各国的关系中,文明的进展可以是从武力到外交,从外交到法律的运动”;“法律是国际事务中一个重要力量;各国在它们的关系中的每一个方面都依赖它,引用它,遵从它,并受它的影响”。[2] 20世纪的前半叶,国际社会曾经遭受了两次巨大的战争浩劫。在战争———和平———再战争———再和平的历史性辗转往复之中,先进和主流的国际关系实践与理论在重视国家内部自身有利于和平、民主与人道的体制建设的同时,越来越看重对国际分歧的外交解决,看重对战争方式的国际制度预防和国际法约束。看看 18~19世纪欧美列强的某些对外宣示,拿它们与当代的国际潮流对照,可以清晰地发现:战争从被强权者直言不讳地加以赞美和无所顾虑地加以运用的征服工具,逐渐变成受世人憎恶、被绝大多数国家和公众共识所抨击的野蛮手段(即便最强大的国家也难逃道义的这种责难,如果它在使用武力时缺乏国际法理依据的话) 。与中国古代兵书智慧之言“其上攻心、其下伐谋、其下伐兵、其下攻城”近似,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实践及理念在面临和解决国际争端时,正在朝着一个方向逐渐演化:首先是确认国际道义和国际法的合法性(非法性) ,之后是依靠外交谈判与斡旋,不得已方使用通牒和制裁等严厉方式,穷尽各种办法均无效之后才诉诸军事手段。超越这一法理或歪曲滥用它(如美国在伊拉克的做法) ,不仅无助于危机事态本身的缓和与矛盾的解决,而且将受到广泛的国际质疑、谴责和抵制。在“和平与发展”的当代国际关系主流下,确实涌动着“从武力到外交,从外交到法律”的潜能。在笔者看来,这是分析国际关系现实须注重国际法作用的一大理由,是新形势下重塑国际关系和国际法联动关系的重要出发点。

谈及国际政治和国际法研究的结合,尤其是其中的进步趋势时,应特别提到德国思想家康德。在笔者看来,全球化时代进步的国际政治思想和主流国际法理正在发生一种深刻的变化,即抑制国家的专制、尊重个人的权利、培植公民的社会主体性以及在国际社会形成批评和抵制霸权的氛围(虽然远达不到消除霸权的程度) 。这一趋势与康德思想的精神是一致的。在这位智者看来,共和政体、公民法权以及人类向善的本能是近代民族国家产生之后推动国际关系进步的重要因素。[3] 这是极其深刻、极有远见的思想,它们既是政治学的分析,也是法学的洞见。以国家形态组织起来的人类尽管遭遇各种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却仍然顽强摸索前行,尽力不使“恶”毁灭自身,而是让“善”引导向上。世纪之交加速的全球化进程带来的制度网络及其引导效应,尤其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在全球范围的重建(经常冠以 “良治”的抬头) ,证明了康德思想的有效性。它也提示了国际政治和国际法结合的取向,给出了进步的坐标。换句话讲,新的结合应当有助于国家行为的改善,有助于公民力量的成长,有助于“以人为本”理念在更大范围的实现。用外交上的提法,就是以和平发展、合作和谐以及《联合国宪章》的各项原则为基准,推动国际关系的改善和进步。一定意义上讲,离开对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法律氛围和法理依据的思考,我们的国际政治思考就不只是内容空洞,更可能落入旧时权力政治思维的逻辑陷阱。

二 现实的启示:主权概念再思索

  传统的主权观念从近代国家产生直至当代,始终是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核心范畴之一。它强调了国家的至上性和自主性,为民族国家体系的奠定与发展提供了基石。然而,时代的进步特别是全球化进程带来的各种变革使法理意义上的主权显得比较单薄和保守,无法充分解释实际生活。总体而言,经典意义上的国际法只适用于国家间关系,并且以各国政府自己的理解和操作加以执行,主权国家被视为国际人格者。而真正的个人尤其是公民个体,理论上仅仅是国家内部法律适用的对象, 或者只是在极小范围(譬如说国家元首、外交代表等享有国际刑事豁免权的国家公务人员)被国际法所关照、所认定,通常的社会公众、百姓平民并没有得到国际法律的保护。而且,与近代国际体系的一般状态相适应,国际法学者通常只探讨与国家身份、地位、尊严和利益相关的内容,如国家的被承认和托管方式、领土划界及管辖权、国家间组织的建立与解散、国际争端的解决、军备的裁减与限制、战争及战俘的性质、战败国的处置和战犯审判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争端法、裁军法、战争法和中立法等等。[4] 深入观察,用现在的标准衡量,传统意义上的国际法关于人权的解释相当狭窄局促。它固然有其道理,有帮助国家不受国际裁决和干预的一面,但它同时不利于新的国际人道主义介入实践,无法诠释复杂多样的现实。

在20世纪中叶修订出版的权威《奥本海国际法》里,已呈现出既恪守传统的国家至上原则、又注意到尊重人权的动向的有矛盾却十分重要的色彩。根据其解释,一方面,国际惯例和法则允许一个国家除条约的义务外,有权“任意对待本国人民和无国籍人, 而对待的方式不是国际法通常所过问的事情”;另一方面,它也注意到,国家实践与“人权”学说在争议中越来越多地建立起联系,例如,第一,国家必须尊重居留在其领土上的外侨的国际权利(确切地说是这些外侨国家的国际权利) 。第二,为保卫被一个国家横加蹂躏的人权而进行人道主义干涉的原则和实践,是时常有人主张并且有时也付诸实践的。第三,各种保护宗教的或语言的少数者的条约表明一种趋势,要以国际监督和国际强制的方法,去承认一个国家内至少某些人的起码权利。第四,一大批属于人道主义性质的条约(如废除奴隶制度的条约、禁止奴隶贸易的条约、废除强迫劳动的条约、保护无国籍人和难民的条约、保障健康和防止戕害健康的条约、保证人道的工作条件的条约等)都证明个人利益和国际法之间的密切关联。虽然以上所述的这些发展在法律上都没有使人类基本权利成为实在国际法的一部分的效力,但是它们对于国际法的这一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联合国宪章》一再承认“人权和基本自由”,对于这个在法律和政府中久未解决的问题,可能已开始有一个决定性的新转变。在有些情况下,例如在《欧洲人权公约》中,这种发展已经取得了对国家有约束力的明白规则的形式。[5]

现在,人们从更加复杂多变的现实出发,提出了更新和充实传统主权观念的各种思路。例如,在维护核心主权的前提下,把主权看成包含多个层次的、更加灵活和丰富的形态,某些外围的、边缘的主权可能随着时代变化而让渡、调整、受约束;主权与人权不是对立和割裂的关系,而被视为进步时代的社会中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对子;超越狭隘法理的主权本身不再是一个恒久不变的范畴,而是可以随着主权的承载体(国家)之内政外交的进步性或落后性而增强或削弱的东西。这种变化后的主权观与过去的定义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被重新界说, 个体的、能动的“人”(公民)被看重和大写,成为主权观的中心内容和重心所在。在新的定义下,一个国家之所以拥有主权权利,不仅是因为它在联合国和各种国际制度内占有名义上的席位,更由于它能够在国内尊重和维护本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存的权利、不受威胁和恐吓的权利、参与决定的权利等) ,在国际上尊重和维护得到公认的一般准则(和平稳定、合作发展、相互尊重等) ,简言之是实施“良治”。国家的权利与国家的责任是等重的、不可剥离的。1994年卢旺达惨案发生后,国际社会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与提醒,即主权原则必须以对人民负责及地区稳定为前提,屠杀本国百姓的当权者是不配享有不受干涉的权利的。冷战结束以来的许多国际干预实践和国际法判例都在循着这条思路前行,规划、引导着各国的议事日程和司法进展。

例如,对智利前独裁者皮诺切特的追溯性司法判决、对中非前总统泰勒的国际刑事审判、对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境内发生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所设置的国际法庭及审判结果等都有这方面的新含义。固然,它们极富争议、非常复杂,既有社会进步含义,亦有国际政治斗争内涵,不可简单化和以偏概全,但显而易见的是,它们的数量和影响力均有增多趋势,得到联合国及相当多的西方国家和某些发展中国家的认可与支持,强有力地引导着新的国际法制定和司法执法过程。试以皮诺切特的豁免权问题为例。众所周知,智利前领导人和军事独裁者、20世纪70年代通过政变推翻民选的阿连德政府后上台的皮诺切特将军,在几十年的执政期间,虽然经济政策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国内政治运作方面却极富争议,引起国内外广泛的批评与谴责。例如,为了巩固权位,他授意实施了一系列酷刑、谋杀,涉及对象既有本国的公民,也有外国人。在他下台之后,尽管作为前国家元首和终身参议员享有理论上的豁免权及外交护照,皮诺切特还是一再受到多个外国法庭的追究,并引发了有关豁免权、引渡、外交特权以及国家司法管辖范围的诸多争论。仔细观察这中间的各种讨论,可以发现,以往不争的“主权豁免”原则(即 “国家司法豁免”原则:国家行为和财产免受其他国家的司法管辖和执行,其中的国家行为既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也包括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代表国家执行公务的其他人的行为)以及同样是传统国际法内容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惯例(即持有外交护照者享有不受外国司法管辖的权利) ,在“皮诺切特案”中受到一系列质疑和修改。1998年11月26日,英国最高法院以皮氏在其执政期间的某些行为构成国际法上的犯罪、超越其国家元首的职权范围为由,认定他不能享有豁免权,推翻了此前英国高等法院对皮氏享有“主权豁免”的裁定。这种判决自然引起广泛的争议,像一柄“双刃剑”,一方面给少数发达国家的任意司法解释提供了某种先例, [6]给大国强国的霸权主义创造了新的空间,但同时它对那些仍在源源不断产生的类似皮诺切特的不法行为产生了潜在的然而有可能是重要的威慑作用,尤其对那些国内治理不良、有专制倾向的弱小国家的弄政者造成一定压力。不管喜欢与否、承认与否,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新现实,是冷战结束以来一个日趋增大的国际动向。

仔细注意一下当代国际关系的实践,不难发觉新主权观的时代顺应性和历史进步性。在20世纪中叶前后,殖民主义枷锁被打碎,一大批新国家出现,这时期的国际法主要是帮助这些国家立足,维护各国的平等尊严和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典型者如雅尔塔体系诞生后制定的一系列国际规范。到20世纪后期,在前述全球化进程的推动下,国家间政治朝着世界政治和多元民主主义的方向演化,新制定的各种国际法律越来越多。从本质上讲,它们是对国家可能的专制和不人道施加的限制,是对公民个人权利和社会本位的保护与弘扬,例如《残疾人权利公约》、《反腐败国际公约》、《禁雷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反歧视规定等。一个趋势是:国际上新制定的各种法律,以联合国及其各主要下属机构为代表, [7]其定位正在逐渐从维护强者地位向保护弱者权利的方向转变,从国家中心向社会重心的方向转变,从仅仅看重国家的独立自主身份向同时强调国家的权利和责任的方向转变。以人为本、社会为基是这一进步的实质所在。[8]在最发达的地区西欧,这种以人为本的主权观已扩展到了地区治理层面:各个国家在保持文化多样性和核心决策权的同时,还必须尊重“地区社会”各个成员、所有邻邦的意愿,并且做出许多共同约定(如不开战、不违法、国内法律不与欧盟最高宪章相抵触等)和自我约束(一些学者和法律专家称之为新的“社会连带主义”) , [9]以保证地区共同体的政治、经济、安全、社会、外交乃至生态等各个领域的法律制定和执行具有进步内涵。[10] 尽管在实际操作层面仍然存在大量与此精神不一致的消极现象,仍然存在传统权力政治和国家利益至上的各种干扰与冲动,但人们不能不承认,西欧地区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进展与康德所预期的方向是更加接近了,而不是相反。

以此为证据,笔者的中心观点是,国际政治研究与国际法研究在新形势下的结合必须依据时代的潮流和需求,深入探讨仍旧以主权国家为基石的国际体系下国际关系的演进规律,认真研究新出现的各种因素(如区域主义、人本主义、国内法履行对国际法的不抵触、国际政治的组织化和规制化、全球新社会运动和良治压力等)发展壮大的可能性与时间表,全面比较各种国内制度安排及意识形态下制定外交和国际战略的不同途径和效果,对法学的“工具箱”和国际政治学的“工具箱”进行重新清理、归类和翻修,力争有新的运用和新的成果。可以说,这既是学术上的艰巨挑战,也是理论升华的重大机遇。

当然,在判别国际法和国际政治的进步趋势及二者结合的可能时,也不能忽略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消极影响。它们往往混淆人们的视野,模糊问题的性质,使是非曲直难以判断。首先,霸权国家常常“挟天子以令诸侯”,在公权力(如联合国)和国际法下,塞入和推进一己私利;一旦国际法和国际舆论不利于这种做法时,便以退出国际机制或以削减经费的方式相威胁。这种损公肥私的行为当然降低了某些国际法和国际规范的合法性及公信力。而且,这种对国际法和国际机制有保留、有选择、不合理的利用(及添加) ———如对待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多重标准以及针对所谓“无赖国家”和“基地”组织实施的“海上拦截行动计划( PSI) ”———也增加了国际制度和规范执行时的复杂性和其中所含合理成分落实的难度。事实上,在当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框架下,“霸道”和“王道”的界限并不总是那么黑白分明、容易辨认。二者有时分得很开,有时纠缠不清; 有时“王道”削弱了“霸道”,有时“霸道”挟持着“王道”,常常造成国际社会特别是受欺压方的困惑和不满。这是我们在研究国际政治特别是国际安全中的冲突与对抗时必须特别谨慎处理的难题,是结合国际政治研究使用国际法工具时最复杂的一面。或许权力与法的复杂关系是最值得学术界花大气力投入研讨的课题之一。

三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的“联姻”应立足于中国国情及重大需求

  我们必须认识到,国际政治与国际法研究在中国的结合不只符合国际上的一般趋势,也特别适应了中国自身的要求。简单说,为了中国倡导的和谐世界理念得到更好的推动,也为了中国自身和谐社会建设的扎实推进,需要国际政治学者和国际法研究者的更大互动。

自改革开放以来的近30年里,与全球化时代的基本走向一致,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是市场化条件下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以及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是传统的国家权力受到规范和约束,朝着以人为本、以社会为基石的方向调整;是产权、公民权和法人身份的普及和深入进展。这是国际关系研究重视国际法律及法理的社会基础和认知环境,是潜移默化塑造中国新生代学人的思想视野和学术范式的重大前提。与国内的变化相适应,中国外交和各个领域的涉外交往也在从单纯注重领导人的国事活动及政治安全大战略向着注重民情、民意、民生的方向调整。在近年来中央领导和外交部门首长的各种谈话里,这些调整有着清楚的显现。在笔者看来,新时期中国外交的公信力主要取决于上述人本主义的决策过程。这里再次提到“参照系”的问题,就是说国际政治和国际法两个学科的“联姻”应当着眼于新时期中国社会进步的一般趋势,把公民社会的需求及以人为本的立场放到首要位置。例如,对一些敏感而重大的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制定,如何在满足基本的保密条件和决策效率的前提下,使社会和公众对外交过程有更大的知情权和参与可能? 以朝鲜核问题为例,它虽然包含很多复杂的战略机密,但同样有可能拿到更大范围加以研讨,让外交和军方之外的学术机构、商务部门、大众传媒以及普通百姓有一定的发言权,尤其让法学家和国际政治分析工作者有更多的探讨空间,从而使最终的决策过程最大限度地代表广大民众的意志和要求。

2006年年底以来,中国关于朝核问题的研讨以及公众和媒体表达的某些批评意见,显示出这种积极调整的势头,也从一个角度提示了国际法对于新时期中国的国际政治、安全和战略设计的重要。朝鲜半岛近代以来一直是对中国安全至关重要的区域。半个多世纪之前中国曾经与朝鲜并肩作战,两国军民由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最近30 年,中朝两国走上各自的发展道路; 1993年中韩建交后,“对等”逻辑逐步应用于中国对待朝鲜半岛南北双方,由此掀开了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史上新的一页;在朝美关系紧张的背景下,朝鲜近年来加紧了核开发的步伐, 2006年9月间更不顾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劝阻,悍然进行核试验,造成周边地区的强烈震动和国际社会的严厉批评。鉴于上述复杂因素,从中国的利害关系及未来发展统筹考虑,也结合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对国际上的义务与承诺,最近几年,中国主持了有关朝核问题的六方会谈,在防备和制止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强力解决朝核问题之企图的前提下,对朝鲜的核开发动向公开表达了坚决的批评与反对态度,两国关系正在从战争年代的特殊盟友关系朝着和平发展年代的国家间关系方向调整转变。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笔者认为,这种历史性的调整是一个长期细致的艰苦工作,它不仅需要政治和外交高层的坚定意志,更需要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理解支持,还需要国际法学界和国际关系学界协同的分析论证。就最后一方面而言,比如,需要从法理上证明朝鲜的核试验及整个核开发计划与世界进步潮流和多数国家的愿望不符,与《联合国宪章》关于“不威胁使用武力”的精神不符,与联合国的数次专项决议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要求不符,与“国家权利/国家责任相一致”的当代全球进步吁求不符(特别要考虑朝鲜的“先军政策”与国内民众的生活状况之间的落差) 。此外,还需要认真考虑如何调整中朝之间原有的某些双边协议及安排,使之既符合两国关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又能最大限度地稳妥推进和避免不必要的国家关系争议。朝核问题是中国今后一段时间面临的区域安全的主要难题之一,也是中国国际关系学界义不容辞的优先任务之一,但离开中国国际法学界同行的参与和论证, 离开对上述问题之答案的把握,对外政策变革的合法性基础将会显得薄弱,我们的外交官和政治家在国际场合也很难进退自如。

从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观察,特别是从中国对国际制度、国际组织以及重大国际法律规范的态度着眼,不难发现一条明确的线索,即新中国早期毛泽东时代对于国际体系的态度是某种 “拒绝”或“观察”,邓小平时代改成“加入”与“适应”,到现在变成“争取更大发言权、承担更多义务”。今天,中国参与国际组织和各种公约的数量及程度不仅达到本国历史上空前的水平,而且在世界大国里居于比较靠前的位置,中国以负责任大国的态度,与外部世界建立起相互依存的关系。由体系外的 “反对者”到体系内的“参与人”再到体系中的“较强者”,身份的改变决定了中国对国际组织、规范和法律大相径庭的态度。显而易见,对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认真遵守乃至主动塑造和维护是我们的必由之路。胡锦涛主席在纪念联合国成立60周年的纽约峰会上倡导的“和谐世界”理念不仅体现了中国人民和领导层对世界秩序的诉求,也折射出对当下中国自己的基本定位。这一理念反映了现阶段中国积极建设“和谐社会”、努力营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外部环境的根本利益。然而,正像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为本、依法治国一样,倡导和推进“和谐世界”同样需要以人为本、尊重并执行国际法律规范,两者的法理依据和基础是相通的。很难想象,一个不遵从国际准则和公众舆论的国家能够凝聚本地区各国和国际社会的意愿、推动和平与发展的国际事业。美国的硬实力确实超群,但它屡屡违反国际法、无视《联合国宪章》,严重损害了它的形象和利益。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中国是一个快速和平崛起的发展中大国,如果我们自己不认真履行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各种义务,“和谐世界”的倡议最后就可能落空。这一切都说明,国际政治理论的教学工作者要更关心通行于当代世界的国际法及惯例的各种功能,研究它们与权力结构和权力政治的复杂互动,分析国际法律与公约的淘汰机制和优化过程,注重这些约束机制对于本国国民和国际社会的教化(或惩罚)作用。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在本地区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全球事务中也有日益增大的兴趣的国家来说,处理好权利(利益)与义务(责任)的关系是一个相当重要却委实不易的事情。一般而言,在主权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基石的时代,追求或推进本国的国家利益,在国际体系里争取最大限度的发言权、影响力和各种权利是理所当然的优先目标,是维系国际秩序稳定、保证各种权力制衡、促使法律规章到位、推动国际进步事业的前提。没有合理、有序、认真的国家利益追求及相应安排,就不会有合理、有序、认真的国际协调过程及司法解释。假使没有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核不扩散体系和国际气候制度等对中国发展中大国地位的肯定和保障,没有这些国际制度和公约提供的机遇和利益,没有中国人坚持不懈要求的某些标准和条件的满足,所涉国际制度和公约的公允性和有效性可能比现在要差。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必须依据国内议事日程和重大发展需求,争取更加充分、更加深入地参与各种国际进程,包括在主要国际法和国际规范的制定方面占有更大的权重。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一个日益开放和进步的全球化时代,在国际社会的道义准则和合法性标准越来越被各国广泛了解和接受的形势下,对国家利益和各种权利的追求以及实现它们的方式并不是无约束,而必须遵从一般的国际理性和惯例,不与多数国家接受的共识发生直接的矛盾和对抗。站在这样的角度上衡量,国内法先于国际法、国内议事日程高于国际社会吁求的传统政治思维,必须加上特定的“限制词”和充实新的内涵,否则越是实力较强、涉足领域较广的大国,越是可能像美国那样时时惹麻烦、处处讨人嫌。实践证明,凡是遵从国际道义和国际规范的国家,哪怕暂时弱小或一时利益受损,最终也能赢得尊敬和相应的影响力;凡是违反国际道义和国际规范的国家,纵使实力超群或拿到眼前的某些好处,到头来也会受到惩罚和丧失某些重大利益。世界越是发展,人类越是进步,这种逻辑就越是彰显、有力。

中国是一个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国内体制和国际形象有其特殊的一面。如果我们在国际事务中没有掌握好追求国家利益和自身权益的分寸,在国内舆论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片面夸大某些对外主张和权利要求,很可能造成外部世界的各种误解,招致攻讦和责难。同理,哪怕国内仍然有一些经济困难、援助需求和待接济群体,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全球发展最快的大国之一,中国非常有必要保持乃至增大自己的国际义务,包括承诺各种外援、派遣维和部队、在国际灾难关头及时出手相助等。也许更重要也更不容易做到的是,自觉遵守国际法则和制度规范,努力遏止国内违背国际道义和法律公理的言行。要尽力使国家利益的实现与国际准则的维护协调一致、统一起来,而不是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当我们习惯于说“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政府的方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等说法时,务必认真想一想:什么是“人民的利益”? 在不同的时代和条件下这种利益有什么变化? 为什么当下在党和国家的政策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诸如“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社会需要”、“政府官员的公务员性质”、“维护现有国际秩序稳定的负责任大国”等字眼? 如何理解中国的公众(特别是在经济成长和政治发展较快的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里)越来越具备维护个人权利的意识和更加愿意在发生纠纷时诉诸法律和经济手段等现象? 它们与现时代国际关系的演化规律尤其是最重大的进步动向有何内在联系? 在笔者看来,一个正在建设中的中国公民社会,必须捕捉和跟上世界发展和人类进步的主流,要在优先发展本国民生和民主的过程中,尽力适应调整中的国际关系准则和国际法律规范,使二者最大限度地结合、协调和“共赢”,而联系它们的“黏合剂”或者说“要素盒”则是日益受尊重、不断被大写的(国内范围的)“公民权”、“产权”和各种法权以及(国际范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乃至各种推陈出新、被历史逐渐认同而非受少数大国操纵的国际法律法理。这既是对本国人民和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又是自我教育和努力提升的进程,是中华民族在新的历史时期立足世界民族之林、为古老的本国文明史谱写新篇章的机遇。

注释:

1. “总的说来,国际政治关系和国际法律关系,即国际政治和国际法,是有密切的相互关系的。也可以说,国际法是国际关系的一个方面,而在这个意义上,国际法学是国际关系学的一个部门。”参见王铁崖:《国际法引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第6页。

2. 转引自王铁崖:《国际法引论》,第3页。

3. 参见[德] 伊曼努尔•康德著,何兆武译:《永久和平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第66~83页。

4. 当代最有名的国际法著作之一《奥本海国际法》通篇是对国家的国际行为的界定,是顺应二战后的形势特点,帮助新的国家进入国际体系、维护国际和平与法律秩序的一部大典。参见[英]劳特派特修订,王铁崖、陈体强译:《奥本海国际法》(上、下卷)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

5. 劳特派特修订:《奥本海国际法》(上卷,第二分册) ,第141~142页。

6. 国内国际法学者对此现象的态度,可参见江国青:《国际法与皮诺切特的豁免权问题》,载江国青:《演变中的国际法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年版,第68~70页。

7. [英]R. J. 文森特著,黄列等译:《人权与国际关系》,北京:知识出版社, 1998年版,第136~137页。
8. 传统意义的国际法,就其主流倾向而言,并不把个人作为主体,唯一认可的主体只有国家。这种认知和做法始终是有争议的,越来越受到质疑和挑战。一位具有先知特点的希腊著名国际法学家早在1926年就曾预见到变革的趋势:“从前,主权国家实为其公民的铁笼( iron cage) ,公民与外部世界在法律范围内的任何交往,都非通过这一狭小封闭的栅栏不可。然而随着事物的发展,栅栏已经开始松动,铁笼也大为动摇,最终必将崩溃。届时人类将能获得自由,穿越各自的疆界相互间无拘无束地交往。国际法还未真正成为个人的法律,除非是人民之间的关系剔除了其国际特征,严格地说是具有了全球性特征。目前国际法原则上仍保留着其国际特征,其实施仍然以国家作为中介。但当世界共同体逐渐形成,作为例外,众多的人类关系就会逐渐世界化,各个国家公民之间的直接交往就得以维系。今日之例外乃他日之规则。在那一天到来之前,现代的人民权利概念和昔日的国家权利观念必将处于相互的竞争状态,但是不断增强的趋势表明现代的概念终将取代昔日的模式。”参见[希腊]尼古拉斯•波利蒂斯著,原江译:《国际法的新趋势》,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4年版。

9. [英]詹姆斯•马亚尔著,胡雨谭译:《世界政治》,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4年版,第4页、第17~28页。

10. 有关人权观念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已内化为欧盟框架下各领域各个层面的人权标准,可参见[瑞士]托马斯•弗莱纳著,谢鹏程译: 《人权是什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年版。该书简明扼要却深刻精到地阐述了欧盟国家在这方面的共识。
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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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三月 09, 2009 6:30 am
朋友跟我说,每天还有几十个人来看我早已不再更新的博客。真让我感动。特地回来谢谢你们!欢迎你们到新浪去看我的新博客。
星期五 一月 02, 2009 10:21 am
月亮真勇敢,一直在乌黑闹腾的云海中穿梭。似在演绎一段苍凉的故事呢。
星期五 一月 02, 2009 8:24 am
据说人类一共也就七个妈,可这并不妨碍大家打打杀杀.
星期五 一月 02, 2009 6:56 am
竟是同姓。可能五百年前是一家的吧。
星期五 一月 02, 2009 6:16 am
se:Y和小Y没这么说啊!
星期五 一月 02, 2009 5:12 am
读者Y:只有政不以权势谋贪才会有社会安定。为政者需要尽快削减过度的权利,以免民怨酿成洪流。
小Y:那又怎么才能实现为政者的既得利益呢。
星期二 十二月 30, 2008 9:42 pm
没猜到你,以为你不需要看.
星期二 十二月 30, 2008 12:41 pm
呵呵,呵呵,帮你猜一猜,有的人会看,有的人不会看.大部分人不会看.
星期一 十二月 29, 2008 12:01 am
我很好奇,看我博客的,都是些什么人呢?假如我要收费,还会有人看么?
星期六 十二月 13, 2008 8:04 am
可爱的美六,有趣得不拍案痴笑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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