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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秉权论明本《红楼梦》(下)


星期三 九月 17, 2014 9:51 pm


论明本《红楼梦》(下篇)
——永忠《三绝句》及瑶华批语中的《红楼梦》

摘要:永忠《三绝句》及瑶华批语中的《红楼梦》,即明本《红楼梦》。
有二大特点:混沌美之被扼杀,诽谤朝廷之碍语。“碍语”的价值。
关键词:永忠《三绝句》 瑶华批语 混沌美 碍语

一、从永忠《三绝句》看明本《红楼梦》

永忠,生于雍正十三年,逝于乾隆五十八年(1735—1793),字良辅,是康熙第十四子胤禵的孙子,弘明的儿子。胤禵是雍正的政敌,因争皇权失败而受迫害,被雍正禁锢,直到乾隆时才被释放。弘明终生被排斥。永忠目睹宫庭斗争之残酷,产生不满现实,不与统治阶级合作的消极避世思想,自号栟榈道人。他的世界观和曹雪芹很接近。大约因年龄及政治斗争等原因,他与曹雪芹虽未能面识,却非常敬重这位与自己“同病相怜”的长辈。在他的《延芬室集》中,写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简称永忠《三绝句》)。据吴恩裕先生考证,此诗写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诗云:
第一首: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第二首: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第三首: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从这三首诗可以看出:
㈠,永忠和雪芹有非常浓厚的神交之情。这种感情是通过《红楼梦》而建立起来的。他对《红楼梦》的评价极高。《红楼梦》巨大的艺术感染力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书中对现实的深刻批判性和巨大的悲剧性力量,使永忠产生了深深的共鸣,以致多次掩卷,向已经离他而去的未曾相识的知友曹雪芹痛哭哀悼。
㈡,永忠对《红楼梦》中的宝黛爱情,寄于深切的同情。对曹雪芹刻画人物、表达感情的艺术笔力,给予极高的评价。
㈢,第三首的头两句意思有点隐晦。联系后两句,就不难理解其意。后两句非常重要,用《庄子》中的“浑沌之死”典故,指出了《红楼梦》的主旨——真善美的大毁灭。这一悲剧的内容和永忠祖父、父亲一辈的被迫害密切相关,所以有“都来眼底复心头”之感。“天赋愁”句,是说其悲剧的巨大力量可以感天动地。在乾隆时代,对《红楼梦》悲剧意义作出如此重大的评价,似只有永忠一人。
永忠所读的《红楼梦》,跟明义所见的《红楼梦》应是同一个本子,即曹雪芹亲自撰抄的全璧《红楼梦》——明本《红楼梦》。其理由是:
㈠,永忠读的《红楼梦》是由墨香给他的。墨香大约比明义小两岁,他的职业与明义一样,是乾隆的侍卫,又是敦敏、敦诚的叔父。明义和敦氏兄弟是友谊圈中的人。墨香和明义既是同事,又有相近似的志趣(例如都爱好《红楼梦》),他俩成为好朋友,乃是自然的事。事实上,从墨香常游明义的“环溪别墅”一事来看,他俩的接触和交情是很不错的。永忠又是明义的长辈和好友。由此可见,永忠、墨香、明义,再加上敦氏兄弟,是一个友谊圈子。敦氏兄弟不但是读过《红楼梦》的(学者们早已指出这点),而且读的时间比明义、永忠要早得多。这个圈子里面的人,几乎是在同一个时间的稍前略后——乾隆二十至三十五年期间(1655-1770),所读的《红楼梦》应是同一个本子,即明本《红楼梦》。这个推论应当是合乎情理的。
㈡,永忠读的《红楼梦》和明义所见的《红楼梦》,从两人的诗中所反映的,在思想内容上,都是以毁灭性的大悲剧而告终,都是完整无缺的一部,既不是脂本的八十回,也不是程本的那种“家道复初,兰桂齐芳”式的结局。
吴恩裕先生认为,永忠读的《红楼梦》必定是前八十回的《红楼梦》。(本文所引吴恩裕先生文章,均见《有关曹雪芹八种》)吴先生的证据是:永忠的第二首诗“颦颦宝玉两情痴”,是永忠读完全书后所抓住的一个重点,而不是八十回后的任何一个悲惨场面。这就表明,永忠所看到的《红楼梦》是前八十回的《红楼梦》,当时传抄的本子没有超过八十回以外。
我不同意吴先生的这个观点。我认为,永忠读的《红楼梦》和明义题诗的《红楼梦》,是一部完整无缺的《红楼梦》。我的理由是:
㈠,没有任何理由和证据,证明永忠是在读完全书后,才把"颦颦宝玉两情痴"当作全书的一个重点来写诗.他完全可以在阅读的过程中,在读到宝黛爱情的有关情节而使自己有所感动时援笔写诗.他也可以在读完全书后,在品味书中一些令他感到有味的情节中写下此诗。写诗不是做论文,不必抓住什么重点不重点,情动于中即可能有诗。当然,把宝黛爱情看作是《红楼梦》的重点,也是可以的。说永忠此诗反映《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一个重点,也未尝不可。但据此就判定永忠读的《红楼梦》是八十回的抄本,则理由不足。
㈡,吴先生说,《红楼梦》的重点应该是那个作为全书顶峰的悲惨的结局。这说得对。但他又说,永忠读的《红楼梦》中没有这个悲惨结局,因而他所看到的乃是前八十回的《红楼梦》。这就未必然了。事实上,如笔者上文所述,永忠读毕《红楼梦》后,是抓住了八十回后一个最重要的,最使他感动的悲惨场面来写诗的。此诗第三首三、四两句“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反映的正是吴先生所说的作为全书顶峰的悲惨的结局。
“混沌凿”是一则寓言。《庄子·应帝王第七》:
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
此独无有,尝试凿这。日凿一窍。七日浑沌死。
浑沌,即混沌。《庄子》中这则寓言的用意,是为了宣传“无为而治,为,则败”的思想。
后人用此典常引申其意。混沌,引申为“朴素”、“童心”、“童真”等意思;“混沌之死”,常被譬喻对朴素的,真实的,美好的,自由的事物的摧残与扼杀。在《红楼梦》中,“混沌”与“童心”是同义语。永忠此诗中的“混沌一时七窍凿”,正是用的这一意思。是对《红楼梦》美的毁灭结局,作出概括和评价。“混沌凿”,譬喻《红楼梦》中那些富有童心的,具有某种追求民主自由意识的人物,如贾宝玉、林黛玉、晴雯等人的被毁灭。天赋愁,是说作品悲剧力量之巨大。当代有许多红学家,把“混沌美”即童心美的毁灭,看成是《红楼梦》的基本主题。永忠在《红楼梦》刚问世时,就一语说到这个要害上,真了不起。而这,正是永忠读的《红楼梦》,也就是明本《红楼梦》是完整的一部,而不是八十回抄本的证据。

二、混沌美的毁灭——明本《红楼梦》的重大特色

“混沌美”的毁灭,这一悲剧思想,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在脂本《石头记》中,是作为基本主题来写的。虽然,这个抄本只有八十回。但从其中的种种预示和伏笔中,从抄本的许多关于八十回后的某些情节的批语中,她的毁灭性的悲剧结局,是非常明显的。在程本中,虽然也有悲剧的成份,如黛玉之死,宝玉出家等,但很薄弱,构不成作品的主题。而在明本《红楼梦》中,“混沌美毁灭”的悲剧思想,比起脂本来,还要浓厚一些。这是明本《红楼梦》的重大特色之一。
如上所述,混沌美,就是童心美。童心是什么?张锦池先生认为童心即真人。他引李贽的话说:“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张先生认为,《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等人,有自由平等的思想观念,就是具有童心的真人;而薛宝钗、李纨等人,是童心既障而又未全失的人物。真人,又可以理解为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影响较少,没有或少有奴性的人,像宝玉、黛玉、晴雯、司琪、尤三姐等人即是。而封建主义观念很深,奴性十足或较重的人,如贾府的主要主子、贾雨村、葫芦僧等人,是失却童心的假人。而像宝钗、探春、李纨、迎春、惜春、香菱等人,甚至像贾元春这样的人,都可以看成是童心受障或严重受障但又未曾完全失却童心的人。(参见张锦池《李贽的“童心”说和曹雪芹的<红楼梦>》)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莱特》中的主人公有名言说,上帝给人制造了一张真实的面孔,人自己又制造了一张涂脂抹粉的面孔。说的也是由富有童心的真人变为失却童心的假人的意思。
大观园的女儿国,可以看成是童心国即混沌国。在这个混沌国中,贾宝玉及其众女儿们,其言行举止,天真纯洁,混沌之美的成份很浓。诸如宝黛谈情,晴雯撒娇,妙玉奉茶,探黛结社,玉钏尝羹,宝琴立雪,龄官画蔷,湘云眠石,香菱斗草,莺儿结络,等等;尤其是宝玉过生日,在那个夜宴上,什么礼教纲常,封建秩序,男尊女卑,人情世故,一切的清规戒律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大家都随心所欲,我行我素,情之所钟,行之所到。明义诗所谓“大家今夜极绸缪”,就是写的这一情景。
在封建社会,特别是在封建末世,一切具有童心的人,一切具有民主自由观念的人,一切像大观园女儿国这样的环境和人,都是绝不容许生存的,等待他(她)们的命运只有一种:毁灭。《红楼梦》就是反映这样一种人生境遇的大悲剧。在这里,明本《红楼梦》与它本不同的地方在哪里呢?
鲁迅说,悲剧将那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童心,是一种有价值的美。在《红楼梦》中,人的童心成份越多,就越有价值,就越美。越有价值、越美的东西的被毁灭,其悲剧的力量就越大。明本《红楼梦》的特色就在这里。例如,薛宝钗这个人物的性格,在程本中,是奴性占据统治地位的,尤其是在后四十回,她简直成了封建势力杀害林黛玉的帮凶。在脂本中,薛宝钗有童心,但奴性的成份也很浓。在明本《红楼梦》中,这个人物身上的童心,可就多得多了。这在明义《题红诗》的第四首诗关于宝钗扑蝶的情节里,反映得最为明显。已如笔者在本文(上篇)中所述,在脂程本中,宝钗扑蝶表现了她的嫉妒、损人利己、工于心计等恶性。而在明义此诗中,宝钗却是一个天真无邪、活泼可爱的少女形象;是纯童心美的表现。由此推测,在明本《红楼梦》中,宝钗的性格当是童心成份很浓厚的,比起脂本来,是更为可爱的。同样是悲剧性的结局,明本中的薛宝钗当然比脂本中的薛宝钗更有价值,更令人同情。脂本和明本对薛宝钗这个人物为什么有如此不同的写法,很值得研究。还有花袭人这个人物,在脂程本中,奴才味浓得令人厌恶。在第二十八回宝玉偷换汗巾的事件中,袭人那副冷漠的、卫道者的面孔,可怕可憎。而在明义《题红诗》第九首诗中:
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袭人的睡姿,娇态,笑容,心理,活泼泼的少女童心可掬。仅凭这个小小的情节,袭人的性格中便有了童心的因素,她的性格就与脂程本中的不同,就有了可爱的方面;她的不幸的命运就会引起人们更多的同情。从明义诗“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来看,花袭人后来虽然嫁给了蒋玉函,但最终仍难免悲剧的下场。如果是脂程本中的花袭人,她的结局再不好,都够不上真资格的悲剧。只有明本中的花袭人,才有悲剧可言。从宝钗、袭人这两个人物性格与脂程本的不同,可以推测,其他人物如探春、李纨、迎春诸人,在明本《红楼梦》中,也必有相当的童心性格;“女儿国”的混沌美及其毁灭的成份会更浓。在明义的二十首《题红诗》中,反映或涉及混沌美的就有十五首之多;如第一首写大观园:
佳园结构类天成, 快绿怡红别样名, 长槛曲栏随处有, 春风秋月总关情 。
所强调的是“快绿怡红”,是“春风秋月”。第二首则是概括性地热情讴歌“女儿国”中的混沌美了:
怡红院里斗娇娥, 娣娣姨姨笑语和, 天气不寒还不暖, 曈昽日影入帘多。
其他如第五首“抛掷罗帕”,第六首“错认猧儿”,第八首“小红梳头”,第十二首“误落唇印”等等,都是活泼泼的青春男女童心之纯美。这一倾向当然不免带有明义的个人偏爱,但他这种偏爱也正是作品内容的一种反映。明义《题红诗》的第十六首,第十八至二十首,是反映悲剧结局的,其中特别强调“女儿国”的“青娥红粉”们混沌美的毁灭。这一点,明义诗和永忠诗有惊人的相似。永忠诗“颦颦宝玉俩情痴,儿女闺房两笑私”,是歌童心混沌之美;“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是哭混沌美的毁灭;“可恨同时不相识……”,是诗人内心对曹雪芹的一种纯真的友情之抒发,是永忠童心性格的表现,是曹雪芹《红楼梦》中的童心之美及其毁灭的巨大悲剧力量撞击着永忠那颗赤诚的童心,而迸发出的火焰 。

三、碍语——明本《红楼梦》最重要的特色

在永忠《三绝句》上,有瑶华批语:
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瑶华,名弘旿 ,是永忠的堂叔,乾隆皇帝的堂兄弟。从他这极简单的批语可以看出:
㈠,永忠读的《红楼梦》,如上所论,既然是明本《红楼梦》,瑶华批语所称之《红楼梦》,当然也是明本《红楼梦》。
㈡,瑶华的批语称永忠诗极妙,可见他完全赞同永忠对《红楼梦》的评价和态度。这不仅是他俩艺术观点相同,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政治上都是受迫害受排挤的人。《红楼梦》中所写的宫廷贵族内部的残酷斗争,既然引起永忠的强烈共鸣,也当然会使瑶华产生共鸣。他说对《红楼梦》“终不欲一见”,但他一定听说过《红楼梦》的内容,否则,他怎能知道“其中有碍语”?怎能称赞永忠诗“极妙”?(我认为瑶华是读过《红楼梦》的,“不欲一见”云云,是胆怯的掩饰之语。)
他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这话与明义“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是同一意思。不但证明他所说的《红楼梦》即明本《红楼梦》,而且证明这部全璧《红楼梦》当时没有流传于社会,只在少数人中阅传。瑶华又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说明这部《红楼梦》问世的时间,离永忠读她的时间已有相当的距离。而据明义“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的话来看,明义读此书的时间当在曹雪芹刚完稿之后不久,吴恩裕先生考定是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离永忠、瑶华题诗、批语的时间(乾隆三十三年)七年之隔。据此推测,明本《红楼梦》的成书时间当在乾隆二十六年以前,甚至更早一些的时间。
㈢,瑶华说:“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瑶华非常想读《红楼梦》,但听说这书中有“碍语”,长时间来始终没有去读她。究竟是什么样的“碍语”在抑制着、阻碍着他对《红楼梦》的这种渴望欲的满足呢?学者们早已认定,是政治性的碍语,是《红楼梦》书中的伤时骂世内容,特别是后面部分写贾府毁败时,涉及到诽谤朝廷之事。作为“右派”的瑶华,怕连累自己,怕杀身之祸。这里有个问题:《红楼梦》既有如此可怕的碍语,为什么永忠又敢看并题诗呢?还有明义,还可能有敦氏兄弟。这个问题不好作具体回答。只能打个譬方:明知山有虎,有的人是偏向虎山行,有的人是只好绕道走,而有的人,谈虎色变,一听说有虎,早已吓坏了。当然,明义、永忠他们在当时读《红楼梦》,一定是非常秘密的,是一种冒险的举动。
下文略述明本《红楼梦》中的“碍语”。

四,明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碍语”

先说八十回后的,因“碍语”的重点在此。
㈠,贾府的大衰败、大毁灭。从明义诗“王孙瘦损骨嶙峋”这一句,即可看出贾府衰败毁灭到何等程度。贵族公子贾宝玉瘦得皮包骨头,真是“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这种大毁灭的结局,和程本的“家道复初”是根本不能比的。和脂本比,也更深刻。其重点是“女儿国”的毁灭,必定酣畅淋漓,感人之至。第五十一回薛宝琴的《赤壁怀古》:“赤壁沉埋水不流,徒留名姓载空舟;喧阗一炬悲风冷,无限英魂在内游。”是贾府彻底毁灭的预言。这种结局为什么说是“碍语”呢?因为贾府毁灭的根本原因,实在是朝廷镇压的结果。再说,贾府及王、薛、史几大家族,乃是当时整个贵族社会的某种缩影,贾府的毁灭,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意味着或预兆着整个贵族社会的毁灭。所谓“凡系旧家大抵皆破”。曹雪芹的创作用意确实是如此。他心中的“茫茫白地”,不单是指贾府,也是指整个封建末世。这一点,朝廷当权者哪能看不出来?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诅咒现实和诽谤皇朝吗?
㈡,贾府的毁灭,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抄家没收财产,二是贾内部的自相残杀。这后者的描写,不但是淋漓尽致的,而且,直接影射着朝廷内部争权夺利的残酷斗争。裕瑞所见《红楼梦》后四十回目录中有“大观园抄家”。大观园是皇妃省亲处,在这里抄家必然反映皇宫中的矛盾。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是贾府内部矛盾的反映。由此推测,八十回后的抄家,极有可能是皇宫矛盾和贾府矛盾的交叉,性质必然是相当激烈的。明义诗“惭愧当年石季伦”,据吴恩裕、周汝昌二位红学家的意见,都认为明义是借用西晋八王之乱石崇被赵王伦所杀的典故,来反映康乾皇朝内部的矛盾斗争。这真犯了皇家大忌。在那康乾盛世时代,朝廷宣扬的是“我皇英明,国泰民安”。而《红楼梦》却影射说,为争权夺利,尔虞我诈,国不泰,民不安。“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第五回的这几句话,讽刺统治者内部的恶斗,抨击、揶揄汉族人士投靠清皇朝的可耻嘴脸,宣扬不为统治者卖命的思想,在八十回后,必有所照应,其具体内容必有所描写。虽然小说用的是形象的、曲折的笔法,没有直接地说出。但形象的语言有时候比概念的直说更有力量。这一切,对于那个“太平不易之年”的“康乾盛世”,当然是一种可恶的诽谤和恶毒的攻击。
㈢,朝廷对贾府的抄家,捕人,杀人。“半生俯首与低眉”的明义,在诗中对这方面的反映当然是很隐晦的。但诗中说贾宝玉瘦到那样程度,以杀美人取乐的石崇还感到惭愧,无可奈何的石头要发言,等等,都隐藏着由于朝廷的残暴,导致贾府的彻底毁灭,有冤难伸,有苦难诉。我们若从《红楼梦》前八十回的种种预示、伏笔和某些脂评来推测,那么,抄家,没收家产,捕人,是必然的。“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不见得就是单指贾雨村一人。至于朝廷杀人,也是极有可能性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样的丑事,是两条大罪:其一是乱伦罪,按照清朝皇法,是要严惩的。其二是欺君罪。秦氏之丧,皇帝是派了特命全权代表戴权来参加丧礼的。而皇帝对秦氏的死因却被蒙在鼓里。这两条罪合在一起,如同戚本第四回脂批所说:“必破家灭族不已。”这桩丑事,当时可说合府人人皆知。当贾府走红运之时,虽然无人敢向上揭发,尚且有焦大在醉后说破。而当贾府衰败倒霉和内部矛盾斗争激烈的时候,是会有人出来揭发的,因为贾府主子们的仇人实在太多了;像贾珍这种淫棍恶霸,被他整的人、恨他的人还算少吗?何况墙倒众人推,这样的大罪有人出来揭发,是理所当然。书中第五回秦氏判词“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秦氏曲子“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很明白的预示,宁国府贾珍一伙,是造成后来贾府大祸大灾的首犯。还有,葫芦僧判案一事,贾雨村庇护杀人犯薛蟠,其后台是贾政,此事后来也是会被揭发的,受害人的家属不会就此罢休,为贾雨村出大力却受到贾雨村恩将仇报的葫芦僧,更会出来揭露真相。贾政的罪恶是不少了。推荐贾雨村这样十恶不赦的坏蛋,欺君罔上,仅凭这一条,也够判他个死刑了。
雍正和乾隆这两个皇帝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暴君,尤其是对付政敌和不够驯服的知识分子,更不手软。永忠对此深有体会。他读《红楼梦》时,之所以“几回掩卷哭曹侯”,必定是曹雪芹在书中披露了或用曲笔写出了皇帝镇压政敌之事,引起他对往事的联想,因而悲愤欲绝,放声痛哭。“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说的是曹雪芹用心良苦,搜集写出了那些令人痛心的往事,使永忠感觉到历历如在目前。因而接着大呼大号:“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㈣,贾宝玉蔑视皇权、傲视现实的性格,变本加厉。在贾府大毁灭之际,贾宝玉可能受北静王的某种庇护而活了下来。北静王可能劝他悔改前非。他只身一人,虽然饿得瘦骨伶仃,饱受折磨,却根本不听北静王的劝告。他已彻底看破红尖,对皇权,对现实,对统治者,更加蔑视和仇恨,比以前骂得更凶。在愤恨和无可奈何之中,他流浪出走,回到青埂峰下,变成顽石。贾宝玉这一顽固不化的皇权反对派的艺术形象,是《红楼梦》中最大的“碍语”。明义诗“王孙瘦损骨嶙峋”,读此诗时,联想敦敏写赠曹雪芹“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的诗句,我们眼前立着的不仅是一个饿得精瘦的贾宝玉,同时又是一位桀傲不驯、白眼看人、一身傲骨的封建社会叛逆者的形象。

五,明本《红楼梦》八十回中的“碍语”

再说八十回中的“碍语”。从明义十六首反映八十回内容的诗来看,有一半不合于脂程本。由此推测,明本《红楼梦》和脂程本的差异是很大的。明本八十回中必有不少“碍语”。例如,“秦可卿淫丧天香楼”,那位“老朽”(畸笏叟)为会什么要命令作者删去,说是秦氏托梦凤姐安排贾家衰败后的出路有功,这是欺人之谈。实际上的原因恐怕是阿Q头上的癞疮疤,触犯了朝廷当权人士。须知,历代的皇帝,几乎没有一个不是色狼,类似贾珍秦氏的丑事,多得不可胜数。“康乾盛世”中的头头们,很难说没有此类丑事。即使他们本身没有此种丑行,他们的老祖宗是有过这种丑事的。史载,顺治七年,掌握帝王实权的皇叔多尔衮,逼死亲侄豪格后,霸占其妻即多尔衮的侄媳妇为妃。这样的丑事在当时是隐晦不宣的。直到多尔衮死后顺治八年,被追论谋逆罪时,才将此事定罪。(据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红楼梦》中写贾珍这种丑行,无异于揭露当代皇帝的老祖宗之丑底,这是极大的“碍语”。而这,才是删去“淫丧”情节的真正原因。
笔者在读《红楼梦》时,常有一个颇费疑猜的问题。《葬花词》中流露林黛玉那么深重的痛苦和委屈,“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林黛玉进贾府来时间很短,没有这么严重吧。仅仅是访宝玉不得进门就痛苦委曲到这种地步,虽然是文学夸张,也难合乎情理。后来读到了梅玫的《如何分析<红楼梦>中真事隐去的内容》一文。其中说到林黛玉可能是出身于一个被朝廷排斥的罪人之家。于是豁然开朗。梅文提出的几条理由,我都同意。其一是黛玉曾讲她是一无所有,其二是她常表现出绝望情绪,其三是贾元春毫无理由地不喜欢自己的亲表妹林黛玉。我在这里再补充几条理由:1、甲戌本第三回回目:“荣国府收养林黛玉”,在“收养”旁有朱批:“二字触目凄凉之至。”按常理来说,一位出身于世代簪缨书香之族,父亲是朝廷命官的千金小姐,来到外祖母家居住,无论如何,这外祖母家绝对不会用“收养”来对待她,更不会“触目凄凉之至”。即使是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也不至于此。这回目,这批语,分明是对一个被遗弃的、极端可怜的孤儿而说的。而像林黛玉这样的家庭,只有在政治斗争中犯了大罪,家人被杀被关,子女成了受歧视的罪人后代,才会受到这种待遇。无怪乎林黛玉进贾府时,有“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轾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的心理,胆子小到这种可怜的程度,哪像一位大家闺秀的风格,分明是一个无依无靠寄人篱下的孤儿心态。2、笔者前文已述,林红玉,既是林黛玉的影子,则黛玉亦与红玉同为家奴。不同的是,一为虚,一为实。黛玉名为小姐,实为荣国府收养之家奴。3、黛玉的身边两个丫头的名字,可看成是黛玉身世的注脚。紫鹃,为啼血之鹃;雪雁,乃雪中之孤雁。黛玉把紫鹃看作知己,当然是因为紫鹃对她一片赤诚。而从紫鹃的名字看,两人实系同病相怜。古代蜀人传说:山有鹃鸟,昼夜哀啼不止,啼必出血,其声凄凉。此鸟乃蜀王杜宇之化身。杜宇因与某女自由恋爱不成而死,蜀人很同情他,故名鹃鸟为杜鹃。黛玉为山野之孤草,乃神仙之脱胎;紫鹃系山野之悲鸟,是帝王之化身。黛玉名为小姐,实为家奴;与紫鹃真是同命同运。4、林黛玉的哭,亦似有难言之隐。若是为爱情而哭吧,宝黛之爱情,在未受挫折之前,应是欢乐多于苦恼,但黛玉几乎是日日愁,天天哭,就像啼血杜鹃那样,直到哭出血来,泪尽而亡。作者说,是为了“还泪”。这是浪漫主义的解释。用现实主义来解释呢,就不很说得通。5、第二回的回目“贾夫人仙逝扬州城”,从回目看,黛玉母亲之死,必有大段文章。但回内写此只有一句,令人费解。又写黛玉终生之病,起于母亲之死,似含有真事隐去之意。6、黛玉和妙玉,算得是知己;这两块玉,可说是一心而分两身。她俩性格、脾气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两人从小都是多病。都把宝玉当作知音;妙玉与宝玉的心灵之恋,黛玉不但不忌妒,反而理解并支持。妙玉的家庭出身,书中写的是半隐半露,学者们早有定论,是出身于受迫害的大官僚之家,她是一个“世难容”的、到佛家来避难的闺阁千金。而黛玉三岁时就有癞头和尚要化她去出家;她的性格实在也是“世难容”的。据周春《红楼梦随笔》云,妙玉与黛玉同姓。他引杨升庵《丹铅录》:宋时有女状元林妙玉,博学多识,十二岁中进士。红楼妙玉本此。黛玉和妙玉竟有这么多的相同或相似之处。由此推测,黛玉的出身也可能和妙玉相似。梅玫文章推测,林家可能被动地卷入皇族争权斗争,被牵连受惩,黛玉原型可能出自一个罪人之家。笔者认为有这种可能。如是,则在明本《红楼梦》中当有所触及。这当然是可怕的“碍语”了。永忠吊雪芹有“颦颦宝玉两情痴”诗,固然是受宝黛纯真的爱情所打动而作。但也不排除这样一种情况:在明本《红楼梦》中,有黛玉出身罪人之家的文字,引起永忠的同病相怜,产生共鸣,因而有此诗句。此诗末句“欲呼才鬼一中之”,俞平伯先生认为是“一申之”之误,是的。这“才鬼”,可理解为既是曹雪芹,也是林黛玉。雪芹描写黛玉遭遇的痛苦和爱情的欢乐使永忠很激动,想把这位才女冤魂和地下的曹雪芹呼出来,跟她和他相互倾诉一番。
总之,瑶华所说的“碍语”,乃是《红楼梦》中反封建、批判“康乾盛世”最精彩的成份,是这部巨著现实主义艺术风格的光辉体现。碍语,不但反映了明本《红楼梦》的重大特点,而且对《红楼梦》许多方面的研究有很大的价值。第一,它给《红楼梦》的“成书全璧”说,添加了一个极重要的证据。第二,它给我们了解为什么全璧的《红楼梦》会变成八十回的《石头记》这样一个谜一样的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下面,就来讨论这个问题。(主要是依据现有的很不全的资料和学者们的意见作出的推论,其中,不免有臆测之嫌,敬请专家及红友们指正。)
在甲戌本的第一回中,有一段大家早已烂熟了的话:
空空道人……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这里列出了六个稿本,五个书名及其先后次序。但这段话很容易使人发生误解,以为前四个稿本都是未分回的草稿,《金陵十二钗》才是经曹雪芹修定的、分了回的定稿。其实,只要推敲一下“后因曹雪芹……”句中这个“因”字,文意就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曹雪芹题《金陵十二钗》又题一绝,是因他曾经做过此书的披阅增删等工作的缘故。“增删五次”,即说明前五个稿本都是曹雪芹创作修改的。《红楼梦》,乃是第三次的修改本。吴玉峰者,无玉之山峰也,即顽石也,假宝玉也,亦即曹雪芹也。这次是定稿本。书名就这样定下来了。这就是明本《红楼梦》。撰抄好后不久,他的好友们迫不及待地索阅,即拿出来给他们观看。明义诗所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即指此。如前所述,明义、墨香、敦敏、敦诚、永忠等人,都是曹雪芹的可信可靠的好朋友。明本《红楼梦》当时即在这个友谊圈子中相互传阅。因为此书有碍语,使像瑶华这样的《红楼梦》迷不敢读她。(恐未必——笔者)敦氏兄弟虽然读了,却谨慎地没有写出读红诗来,(恐未必,可能我们没有发现)只是在诗中偶尔流露一二句,如“开箧犹存冰雪文”,学者早已指出,这“冰雪文”必定是《红楼梦》。
碍语,使这部《红楼梦》紧锁在曹雪芹的这个友谊圈子的箱箧中,除了他们几个好友相互秘密传阅外,一直没有流传到社会上去。所以,明义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瑶华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真遗憾,直到现在,这部冰雪之文——明本《红楼梦》,我们一直无从得见。
碍语,使曹雪芹的创作助手脂砚斋和畸笏老人,不敢让这部《红楼梦》流传于社会。而又不能让这部“十年辛苦不寻常”的巨著埋没掉。脂砚斋是雪芹之叔(据明义的外甥裕瑞《枣窗闲笔》所说)。畸笏是雪芹的长辈。他二人思想有些保守,对曹雪芹的创作倾向不那么完全赞同。他们发现书中有“碍语”,可能比瑶华要早得多。当雪芹定稿这部作品时,乾隆皇帝即位初期,镇压了允禄等人的谋逆后,为收买民心,在一个短时期内,政策要相对宽松一些。文人写作也就放胆一些。《红楼梦》书中的“碍语”就多一些,批判的锋芒就露一些。但脂砚斋的政治嗅觉很灵敏。他一看这《红楼梦》,便感觉得太刺激,不如最初的《石头记》那样稳妥、含蓄。于是,经过精心研究,决定:㈠,不用《红楼梦》这个书名。脂砚斋可能认为,李白有“紫殿红楼春光好”诗,“红楼”,乃帝王之家,用此名作书名,有犯上之嫌。仍用最初的《石头记》稿本及其名字。㈡,由曹雪芹将《石头记》再作修改,将真事隐去,删掉所有的“碍语”,尤其是八十回后的内容,更要动大手术。㈢,由脂砚斋和畸笏在书中写出评语,以尽量掩饰此书的批判性倾向。这㈠、㈢项决定都付诸实行。唯第二项实行得很不彻底。“精华欲掩料应难”,作家的良心使曹雪芹不很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作品思想倾向和艺术价值削弱,虽然改了两次,也只是改了一些次要的东西。例如,删除了秦氏淫丧天香楼的情节;改变贾府毁灭后,宝玉并非孑然一身,而是有宝钗为妻,麝月为妾,还有红玉、茜雪等丫鬟伏侍,琪官、袭人夫妇也常来照顾他,以此削弱一些悲剧气氛,使“碍语”之“碍”尽可能地少。但这种修改,又产生了另一方面的“碍语”。宝玉竟然忍心抛弃如此温情脉脉的家庭,毅然出走,说明他对那个社会已经彻底绝望,也说明那个社会腐败黑暗到何等程度。这不是碍语是什么?脂砚斋想用宝玉“情极之毒”来对此进行掩饰,又恐这样反而是“掩耳盗铃”。使他很伤脑筋。(但他还是作了这样的批语)至于结局的大毁灭情节,根本就没有改动。关于书名,雪芹的意见是另用新名《风月宝鉴》或《金陵十二钗》。脂砚斋也不甚同意。他可能认为,《风月宝鉴》,有寓含教人从反面看当时社会之意,所谓“盛世”,就是末世。这是赤裸裸的碍语。《金陵十二钗》不仅过于平淡,而且,“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甲戌本《凡例》)于是,不等雪芹把书改完(八十回后只有修改的回目和部分文字),便果断地决定只出八十回,书名仍用《石头记》。将八十后的书稿隐藏起来;为掩人耳目,在书中的批语中扬言迷失云云。雪芹出于某种原因,对此无可奈何,但他坚持保留《红楼梦》之名。脂砚斋在甲戌定稿时,虽未能采纳雪芹意见,却在“凡例”中写上“《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的话;又在第一回保留“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等文字。脂砚斋这样做,是违心的。到了己卯、庚辰定本中,便将上述文字删除了。
这样看来,带有“碍语”的明本《红楼梦》,应是所有这部书的版本中最有价值的一个本子,是真正的、完全的曹雪芹的《红楼梦》。
正如莎士比亚是英国人的骄傲一样,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骄傲。这部巨著中的“碍语”,本来是作品中的精华。但由于万恶的封建专制主义,由于清皇朝的文字狱,这“碍语”,却带来了《红楼梦》这一伟大名著在诞生的过程中的种种曲折和艰难,给我们伟大民族的文化遗产留下了无法弥补的缺憾,也给她的广大的读者带来无尽的遗憾和惋惜。
然而,在惋惜和遗憾的同时,我们还在等待,还在盼望,可能会有这么一天,会出现奇迹,明本《红楼梦》会突然出现在我们或我们子孙的面前。

(全文完)

说明:笔者曾有《精华欲掩料应难——论《红楼梦》的“碍语”,兼论曹氏全璧<红楼梦>的内容及其演变成80回本《石头记》的原因》一文,其部份内容与这篇《论明本<红楼梦>(下篇)——永忠<三绝句>及瑶华批语中的<红楼梦>》的内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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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秉权论明本《红楼梦》(中)


星期三 九月 17, 2014 9:50 pm


论明本《红楼梦》(中篇)

——对明义二十首《题红楼梦诗》的新辨识(续)
兼论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非雪芹原著


本篇提要:四首明义《题红诗》所示内容表明:曹氏原著《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内容与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大异,由此证明程本后四十回非曹氏原著。
关键词:明义《题红楼梦诗》 曹氏原著《红楼梦》 程本后四十回


在《论明本红楼梦》(上篇)中,曾论述到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有十六首是反映《红楼梦》八十回前的内容的,但与脂本、程本相合的,只有八回;另有八回,并不相合。由此证明:明本《红楼梦》,是和脂、程本不完全相同的一个特殊本子。
本文再从明义诗的另外四首,即第十四、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首诗所反映的内容,与程本的后四十回,以及八十回后脂本的一些内容,作一个比较,看一看它们之间的异同。
这四首《题红诗》,学者们对它的内容已有很多的论述。笔者却多有异议,现再次对这四首诗逐首进行辨析,看一看它们究竟反映了《红楼梦》中什么样的情节。


先把明义这四首《题红诗》所反映的内容和程本后四十回相比。
这四首诗是反映《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事,却与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完全不符。由此判断,程本后四十回并不是曹雪芹的原作,而是他人所续。
㈠,《题红诗》第十四首:
病容愈觉胜桃花,午后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稍差些。
此诗所反映的是:林黛玉的病情,以及贾宝玉来看望病中的黛玉。但所指是书中的哪个情节,论者们的看法就很不相同。
有人认为是指今本书中第三十四回:林黛玉在贾宝玉的遗帕上题写了三首情诗后,“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开镜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均见“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乍一看,明义此诗像是指的这个情节;其实不然。
第一,书中此回所写黛玉病情,与明义诗所反映的黛玉病情完全不同。书中写的仅是身子发热,脸上作烧,红似桃花,是病之初萌。明义诗反映的却是:每天下午盗汗、潮热、发烧的症状,比以前更加严重了,是病情的进一步恶化。
第二,黛玉对自己病情的感觉不同。书中所写是黛玉病之初萌,她自己并未意识到这是一种病状,对“腮上通红”竟有“自羡”之感。而明义此诗说的是“病容愈觉……”,这“愈觉”,当然是黛玉自己深一层地、又一次地感觉到之意。林黛玉从镜子中看到自己的面容比以往更加“胜桃花”了,每天午后盗汗发热症状,比以前加重了,自知病情不轻。
第三,明义此诗还反映了林黛玉病情恶化时,贾宝玉来看望她。黛玉为了不让意中人担忧自己的病重,竭力掩饰病态,对宝玉说,如今比往日好多了(差,即瘥,病好转之意)。而今本书中此回根本没有这样的情节。那时候,宝玉挨父亲毒打,正卧床养伤,哪能来看林妹妹?
有人认为,此诗所指当是今本书中第六十四回贾宝玉探望林黛玉之事;其实不然。此回书中的林黛玉,并无明义此诗所示的病情加重的症状。宝玉去看她,见她“病体恹恹,大有不胜之态”,这是因为她刚刚进行过瓜果节的奠祭而产生的伤感情绪。恹恹,是疲倦无精神,不是病态沉重。而明义此诗“病容愈觉……”云云,是病势加重后的一种发热亢奋现象。若从表面看去,不是“病体恹恹”,倒像满有精神似的,所以才有“慰言今日稍差些”的掩饰之辞。书中此回所写,既无“午汗潮回”的病症,也无黛玉对意中人的慰言;二人说几句话后,宝钗来了,大家共赏林黛玉刚写成的《五美吟》。明义此诗显然不是反映此事。
细读明义这首《题红诗》,其内容是反映林黛玉患肺病的晚期症状。中医常识告诉我们,盗汗、午后潮热、颧红如桃花,是肺痨病晚期的重要特征。诗中所说“热转加”,是说发热度很高,病势加重。黛玉在自觉病势转重之时,宝玉来看望她。为了不使宝玉担心,在对话中有意掩饰自己的病情,用慰言告诉对方,近日来自己的病情有所好转了。“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较差些”,品味这样的诗句,使我们想像到,在林黛玉病重之际,她和宝玉的爱情深度也加重了。一对意中人对膝畅谈,情意绵绵,相互慰藉。这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找不到这种情节。按照病情顺序,黛玉病势加重应在八十回后;明义此诗也应在八十回后。然而,在程本后四十回中,却找不到如明义诗所示的内容。其中虽然也有林黛玉病势加重的情节,却与明义此诗说的迥然不同。
查程本后四十回关于林黛玉病势加重的事共有三次。第一次见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第二次见第八十九回,黛玉因误听人言宝玉在外定亲而大病,后又听说是谣言而病愈。第三次见第九十六、九十七回,黛玉因获悉宝玉和宝钗订婚的机密而失魂,终至一病不起。这三次病,全无如明义诗所示的症状和内容。第二次病时,宝玉虽前去探望,黛玉既无“愈觉胜桃花”的病症,亦无“慰言今日较差些”的对话。其余的两次,均无宝玉探病之事。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程本后四十回关于林黛玉病情的描写,在笔法上是很拙劣的。如第一次病,林黛玉因梦见父亲续弦,继母为她定了亲,要接她回去,她求老太太救她,被拒绝,梦醒后就大病,咳嗽,吐痰,吐血。作者在这里写梦,写病,写得直露无遗,不合黛玉性格,读来索然无味;并且反反复复渲染那盒痰血,读时真感恶心。明义若读到此种文字,是决不会产生作诗灵感的。又写王大夫为黛玉看病,直是第十四回张太医为秦可卿看病的翻版;又脱离性格和主题,单纯宣传中药知识,令人有卖弄技艺之感。仅凭这种拙劣的文笔,即可断定决非雪芹原著。而明义诗所示的情节,在黛玉病危之时,仍蕴藉着“颦颦宝玉两情痴”(永忠诗)的缠绵,读来意味深长。这才是雪芹的原味。
㈡,明义《题红诗》第十八首: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此诗决非为书中第二十七回林黛玉自吟《葬花词》而作,而是一首咏叹黛玉病逝早殇的吊唁诗。当明义读到黛玉夭逝的文字时,联想到女主人公过去的《葬花词》,果然成了她自己短命的谶言,因而浮想联翩,挥笔写下此诗。
谶言式的笔法,是《红楼梦》的艺术特色之一。作者通过《葬花词》,暗示了女主人公日后的遭遇。这里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其一,用“桃李”暗示林黛玉早夭。其二,“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暗示宝玉和黛玉虽已订了婚约,后来又发生变故。周汝昌先生也认为,宝黛缔姻,在黛玉生前是定了的。这在庚辰本第二十九回贾母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并有脂批“一言为定”,作了明白的预示。明义此诗说,“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这“红丝”既喻爱情,又象征婚姻。续红丝,意味着黛玉在生前和宝玉不但早已相爱,而且已经订了婚约,牵上了红丝;如今人虽死了,红丝所象征的婚约仍在;哪里去找能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让黛玉复活还阳,与意中人共续红丝——结婚成亲呢?这是明义的沉痛婉惜;按照文学的情感逻辑,也可以看作是宝玉在黛玉灵前的痛呼,也是黛玉灵魂的一种渴求。
在程本后四十回中,所写宝黛爱情关系,与明义这首诗所示的内容是不相吻合的。在程本中,宝玉和黛玉从来不曾订过婚约,续过红丝。早在黛玉生前,贾府主子们就替宝玉和宝钗牵上了红丝,定下婚约。正当林黛玉逝世之际,恰好是金玉姻缘接续之时。黛玉死后,贾薛二人已经正式结为夫妇,木石姻缘已经终结,黛玉与宝玉原先既无婚约,哪有红丝可续?明义诗中用了“返魂香”句,是大有深意的。《牡丹亭》中的杜丽娘为爱情而死,是返魂香使她复活又和柳梦梅共续红丝。杜丽娘在生前死后,都在渴求着爱情的实现。明义用“安得返魂香……”句,同样寓示着林黛玉灵魂对爱情的渴望。可是,在程本第九十六和九十七回中,黛玉得知贾薛订婚的消息后,对宝玉的爱情也就终结了。“焚稿断痴情”,一个“断”字,写出了黛玉跟宝玉断绝爱情的决心。痴情既断,何丝可续?黛玉临终时痛呼“宝玉,宝玉你好……”,那未完的话应是“你好狠心!”显然,黛玉是绝望而死的。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宝玉是受骗上当,误以为他是负心之人,所以才断了痴情,绝了爱望。如果明义所读到的是这样的内容,是决不会写下“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这样的诗句的。
当然,程本关于林黛玉夭逝的描写,也有成功动人之处。但它的内容却与明义此诗不合。还须指出的是,程本所写黛玉之死,是与“掉包计”的阴谋连在一起的。这“掉包计”的写法,实在很不高明,非常糟糕,落入前人早已写滥了的窠臼。在明清小说戏剧中关于掉包计的故事数不胜数。以俗套的戏剧性情节冲淡了生活的真实性,削弱了悲剧的感人力量。早有学者指出,这种俗套的文笔断非出自雪芹之手。仔细品味明义此诗,把黛玉之死与“伤心一首葬花词”联系起来加以想象,可以推测,在曹雪芹的原著中,黛玉早逝的那一长篇文字,比起程本所写的来,是更为激动人心的。
㈢,明义《题红诗》第十九首: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
有人认为,金姻与玉缘是分别指宝玉和宝钗,宝玉和黛玉的婚姻;其实不然。因为宝黛姻缘未聚,黛玉即逝;只有金玉姻缘才有聚散之事。所以,此诗所示,当是贾薛成婚及全书结束的事。金玉姻缘虽然结合了,但不久即散。宝玉出走,回到青埂峰下成了无灵性的顽石。宝钗也因此毁灭了青春,可能也是早夭。金玉姻缘烟消云散,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虽然那顽石上刻满了一大篇这个故事,但也只能留给后人欣赏,对于贾薛两家来说,又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此诗所示,初看好象与程本关于金玉姻缘的描写是相合的,仔细品读却不然。不妨相互对比一下:
明义诗说,金玉姻缘是“聚如春梦散如烟”,是说婚姻结合虽然也有快乐,却很空虚,很短暂,不久就如烟地散了,散得无影无踪,枉然了。而程本所写,并非如此。贾薛的结合,是出于掉包计的欺骗,起初很痛苦。但不久,宝玉想到黛玉已死,宝钗又是第一等人物,方信金玉姻缘有定。于是,二人便过着“张敞画眉”、“雨腻云香”的恩爱夫妻生活,终至“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宝钗怀上了孩子。这就不是“聚如春梦”之空,而是“如鱼得水”之实了。程本又写,宝玉虽然出走了,却是中了举人,被圣人封为文妙真人,披了红毡,当了阔和尚,为贾府也是为宝钗留下了名誉。贾薛的儿子后来飞黄腾达,兰桂齐芳,家道复初。这就不是“散如烟”,而是虽有所散,却留下了不朽的业绩与光荣,是形散而神不散也。而所有这一切功绩,都是金玉姻缘开出的花,结下的硕果。这就不是“也枉然”,而是大丰收了。
学者们早已论证过,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与八十回前的种种伏笔预示,与全书情节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趋向,在主要方面是不相吻合的,甚至是矛盾的;而明义此诗所示的内容,与前八十回却是相吻合的。如:第五回曲子词说,“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与明义诗“聚如春梦”相合,与程本“张敞画眉”、“雨腻云香”、“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则不合。第二十二回宝钗所作灯谜“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也是如此。第三十六回宝玉在梦中抗议金玉姻缘,回目中用了“梦兆”二字,也是暗示未来的金玉姻缘只不过是一场春梦。明义诗说“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与第一回空空道人见石头上的故事时与石头的对话,与第五回曲子词“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全书主旨相合,与程本“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则不合。第二十二回宝钗念给宝玉听的《寄生草》,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暗示宝玉未来离家出走,无家庭拖累,无功名利禄牵挂,当然也就没有什么“中举”、“文妙真人”、“雪地拜父”等一大串累赘了。这才叫做“散如烟”、“无灵气”、“亦枉然”。由此可见,明义此诗所示,正是曹雪芹的原意,也只有在曹雪芹原著中才能存在。程本后四十回所述,与明义此诗不符,违背曹著前八十回主旨,因而断非曹氏原著。
㈣,明义《题红诗》第二十首: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此诗可看作对全书主旨的一个概括。有人认为“王孙”是指曹雪芹,有可能;不过,明义既然是《题红楼梦》诗,这“王孙”还是理解为书中人物才是。从此诗内容看,王孙即贾宝玉。诗首句说大观园的繁华好景不长,主人公的富贵生活如过眼烟云。二句说贾宝玉在贾府败落后所过的贫困潦倒生活及落魄损瘦形象。这句诗很有概括性,包含极丰富的内容。按照前八十回的种种伏笔,如像“贫穷难耐凄凉”,“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等暗示,按照全书情节发展的趋向,贾府日后的下场,是一败涂地,破家灭族(戚本四回脂评),茫茫白地。贾宝玉的生活,是大观园富贵生活的另一个极端:贫困潦倒,凄凉寂寞,度日如年。“王孙瘦损骨嶙峋”,正是贾府大衰败、大毁灭的集中表现。“骨嶙峋”,既写宝玉因贫苦而瘦削的身子,也暗示他傲世不屈的精神依旧。(骨嶙峋,似借敦敏“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句。)此诗的后面两句,是对这种大衰败、大毁灭悲剧内涵的揭示与评论。《红楼梦》的悲剧,首先是女性们的悲剧。青娥红粉,是第一回所说的“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裙钗们。“归何处?”是用设问语气揭示她们的全部毁灭。第五回“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已暗示了她们的下场。第二十七回的葬花及《葬花吟》,不只是预言林黛玉一人的悲剧性前途,而且,正如脂评所说,“埋香冢葬花乃诸艳归源”,就是说,红楼女性们的归宿,都是这种像落花一样的悲惨的大毁灭。
“惭愧当年石季伦”,学者们早有解释,说是用绿珠殉石崇的典故。西晋大贵族石崇,字季伦,在家败毁灭之际,尚有宠姬绿珠为他殉情跳楼;而贾宝玉落魄之时,一向对他温柔和顺的花袭人却离他而走了;比起石崇来,贾宝玉是不无惭愧的。此说似亦不无道理。但从明义此诗的整体意思来看,若将青娥红粉专指袭人一人,是否会缩小它所概括的全书悲剧性的意义呢?再说,在程本中,袭人的出走,是在宝玉出家之后,明媒出嫁而走的。而当宝玉在家之时,袭人对他依然是尽职尽忠的,对于他的离家出走,还悲伤不已。况且,那时候,除袭人外,宝玉身边还有莺儿诸人,对他一直是忠心服侍的,与石崇相比,何愧之有?因此,笔者认为,这“青娥红粉”,还是指大观园中的“千红万艳”为好。“惭愧当年石季伦”似应解释为借用石崇当年残杀美人的典故,来和《红楼梦》中的女性悲剧相比较,以此来揭示红楼女性惨遭毁灭的严重灾难,为这幕惊心动魄的大悲剧挥泪一哭。
查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汰侈》中载: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使黄门校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 每至大将军,固不饮, 以观其变。 已斩三人。 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石崇和大将军王敦一伙豪霸,不把女性当人,以杀美人取乐,令人发指。可是若与《红楼梦》中“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破家灭族”的故事相比,石崇杀美人的故事还有点逊色。死在石崇屠刀下的只有几条人命。而《红楼梦》中被毁灭的女性却是“千红万艳”;她们不仅肉体的被摧残,还有长时间地精神上的被折磨,被戕害。残杀她们的屠场是整个社会,不像石崇仅限于一席酒宴。因此,倘若石崇尚在,读了红楼悲剧,恐怕要感到自愧勿如的。
明义此诗所反映的是《红楼梦》的结局,与程本后四十回的结局相对照,两者的差别很大。程本写了贾府被抄家的事。但那抄家是很温和的。正像书中所说,“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一时受惊而已”。而且过不了好久,便发还家产,仍让贾政世袭祖宗官职。贾府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并无什么大衰败的迹象。在抄家时,贾宝玉是受北静王特别保护的。他还得到贾母几千两银子财产的赐与。他根本不是什么“瘦损骨嶙峋”。所过生活依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身边除了温柔体贴的妻子宝钗外,还有袭人、麝月、莺儿、五儿一伙丫鬟服侍。虽然,有时候他也因思念林妹妹而发傻发呆,但主要方面,他仍然在众女儿中过着“爱红”生活,甚至调戏五儿,忘乎所以。即使后来出了家,如前所述,也是当的阔和尚;而决不是“瘦损骨嶙峋”的落魄儿。明义诗中所示的贾宝玉的倒霉日子和可怜形象,在程本后四十回中连影子也找不到。
关于“青娥红粉”们的归处,程本虽然也写出了一些人的悲剧性下场,而且也写得有一定的感染力(如黛玉之死),但从整体来看,程本写女性的悲剧是很有限的。不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而是极少数人的不幸,多数人是有光明结局的。例如:三姑娘探春,远嫁后的生活是“极好”,在宝玉出走,贾府有难之际,不负众人所望,回到家里来,帮助贾府度过困境。李纨因儿子中了举人而戴上凤冠霞帔。宝钗虽然丈夫不在身边,却有儿子宝贝为伴,有“兰桂齐芳”的光明前途在等待着她,她的丫鬟莺儿诸人也跟着她受宠。香菱并没有如判词所示“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而是为薛家留下了后代,虽然难产而亡,实际上是一种光荣的献身。鸳鸯之死也不是什么悲剧,而是为贾母而殉身,是贾府的一种荣耀。花袭人嫁给蒋玉函,有了美满的婚姻和家庭。所有这些,都跟曹雪芹“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主旨不合,与“埋香冢葬花乃诸艳归源“的预示不合,亦与明义诗所示的令人惊心动魄的大悲剧结局绝异。
综上所述,明义的上述四首《题红诗》所反映的内容,是明本《红楼梦》中的内容。这些内容在程本后四十回中,或者是找不到的,或者虽有其事,而内容性质却根本不同;却和曹雪芹原著前八十回所预示的趋向相吻合。这就有力地证明了程本《红楼梦》后四十回,决非曹雪芹原著。这个问题,经典红学家们早有权威性的论述了。笔者对明义四首《题红诗》的辨析所得出的结论,只不过是给这一问题提供又一个论据而已。


从明义这四首诗的内容来推测,曹氏原著,即明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情节,大致有如下的几点值得注意:
㈠,宝玉和黛玉的关系。黛玉的病加重,宝玉和她的爱情加浓,两人常在一起,相互安慰,并且订了婚约。但不久,黛玉即病逝,宝玉悲痛欲绝,宝钗不断劝慰他。
㈡宝玉和宝钗的关系。宝钗心里是一直爱着宝玉的,宝玉虽然不爱宝钗,但对她却有友爱之情。黛玉逝后,宝钗多方关心、体贴宝玉,二人关系逐渐密切。不久便订婚结婚。婚后,宝钗对宝玉极好。而宝玉却老想着黛玉。这时,贾府发生了重大祸事,宝玉和宝钗突然离散,宝钗可能夭逝。宝玉在穷困潦倒中出走,回到青埂峰下,还原成顽石。
㈢贾府的结局。大衰败,大抄家,大毁灭。十二钗全是悲惨的结局,宝玉只身一人,瘦骨嶙峋,穷苦潦倒,但仍保持原来蔑视功名的傲世性格。全书在极其惨痛的悲剧声中结束。
脂本《石头记》八十回后的内容,虽然看不到文本了,但从许多脂评的所示中,大体上还可以推测出一些来。学者们根据脂评中多次提到“后三十回”的的批语,推测脂本《石头记》共有一百一十回。明本《红楼梦》似也是一百一十回。理由是:上述明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三点内容,和脂本《石头记》八十回后的情节相比,大多数是相同的或相似的;但也有某些差别,个别地方的差别甚至很大。笔者依据已经掌握到的材料,能够推测出来的差异处,约略有如下两点:
㈠,在明本中,“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十二钗及众女儿几乎全是毁灭性的结局。离家出走前的贾宝玉,是孤苦伶仃,孑然一身,青娥红粉已不在他的身边了。而在脂本中,并未如此。这时候的贾宝玉,身边尚有妻子宝钗,婢妾麝月,丫环小红、茜雪诸人;还有蒋玉涵和花袭人夫妇,不时来看望他。众女儿似乎并非像明义诗所示的那样全部毁灭。在八十回的脂本中,反映后三十回这种内容的评语不少。如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有批:“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甲戌本第二十七回总评:“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同书第二十六回朱批:“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 庚辰本第二十八回总评:“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看起来,和明本相比,脂本结局时在这方面的情节,其悲剧气氛似乎要弱一些。然而,若与下面的第㈡点联系起来看,又有另外的意义。
㈡,脂本中的贾宝玉有“情极之毒”。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有条脂评:“宝玉之情,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此是宝玉三大病也。宝玉有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能(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所谓“情极之毒”,与“情不情”是同义语。意思是,对婚姻爱情家庭的冷漠与背弃。如这条脂评所述,宝玉在出走之前,家中妻妾成群,宝钗对他是一片赤诚,麝月等婢妾都爱他。而他对此却冷酷无情,独自出走。这使笔者想起了前国民党的郑全山将军,由于不满国民党的罪恶统治,看破红尘,毅然弃官舍妻抛家,到重庆慈云寺为僧。他的病中的妻子找他不着,写了长信辗转到他手中。在那信中,妻子向他哭诉病情,说她恐不久于人世,求他回家来看她一眼,看两个幼小的女儿一眼。他读了信,只叹息了一声,仍然一心念他的佛。这就是非常人所能为的“情极之毒”。脂本这样来写贾宝玉,虽然受到脂砚斋的非议,却是极为成功,极为精彩的文笔。并非贾宝玉不讲感情,而是黑暗的现实逼得他实在无法生活下去了,不得已才做出这一着来。以“情’’抗“礼”,这是贾宝玉叛逆精神的核心内容。当“情”无法战胜“礼”时,当理想终归幻灭时,他宁可弃绝尘寰,“撒手悬崖”,抛弃“宝钗之妻,麝月之婢”,也不愿在世俗社会中随波逐流。①这“情极之毒”,是曹雪芹的神来之笔。把“康乾盛世”的腐败黑暗写尽了,把专制主义对爱情,对人性自由的压迫,写尽了。
这样看来,脂本这一内容的悲剧意义,比明本似更深刻。它把悲剧的根源归罪于社会的黑暗。贾宝玉的出走,并不是,或不完全是对婚姻家庭的不满,而是整个社会不能容纳他。他的“情极之毒”,是黑暗腐败的社会逼出来的。这里须要指出的是,程本后四十回写宝玉出家之时,其家庭环境虽与脂本相似,但程本所写的社会环境却并不坏,朝廷对贾家是一片隆恩,贾宝玉和贾环都中了举。这在脂本中是决不会有这种描写的。因此,脂本中的宝玉出家,虽其家庭环境与明本有异,却是合乎情节逻辑的。
同是雪芹所写,明本和脂本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异?这个问题,在本文的下篇中要详论的。这里只先说一句:因为明本《红楼梦》有“碍语”,政治性的批判锋芒太露,难能在社会上流传,在曹雪芹的创作班子中有位权威人士脂砚斋通不过,作者被迫进行了修改。结果呢,还是通不过。于是,脂砚斋便仿效金圣叹,来一个腰斩《红楼梦》,使这部巨著成了“断臂维纳斯”。
(中篇完,待续下篇)
注:①参见网上徐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赵兴勤教授等的《红楼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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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秉权论明本《红楼梦》(上)


星期三 九月 17, 2014 9:48 pm


论明本《红楼梦》(上篇)
——对明义《题红楼梦》二十首诗的新辨识


摘要:明本《红楼梦》是明义所见过并为之题诗的《红楼梦》,是因其内容有异而独立于脂本和程本之外的《红楼梦》;她是曹雪芹的原著全璧,是先于脂本的一个稿本,只在少数人的范围内传阅过,未曾流传于社会。

关键词:明义《题红诗》 明本《红楼梦》 脂本《石头记》 程本《红楼梦》

一、明本《红楼梦》是明义所见过的《红楼梦》
关于《红楼梦》的版本系统,历来的说法是有两个体系,即脂砚斋评点的八十回钞本《石头记》(简称脂本),程伟元和高鹗整理、出版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简称程本)。而实际上这两个系统并不能全部囊括《红楼梦》的所有版本。在这两个系统之外,还应有另一种既不同于脂本,也和程本有异的特殊版本存在。许多学者都意识到这个问题,把这种特殊的版本称之为“异本”。本文所论述的明本《红楼梦》,就是这类“异本”中颇有价值的一种。
明本《红楼梦》是明义所见过,所读过,并为之题诗二十首的《红楼梦》,是曹雪芹已经写完成的全璧《红楼梦》钞本。这种《红楼梦》虽然还没有发现她的文本,但从明义的《题红楼梦》二十首诗(以下简称《题红诗》)及其《序文》来看,明本《红楼梦》(下面有时称“明本”)确实存在过,并在一定范围内传阅过。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序言》中曾说:“看明义(我斋)《绿烟琐窗集》中《题红楼梦》诗,其当时所见与今红楼大异,且已写到黛玉之死,金玉如烟,石归山下”。这实际上已经肯定了明本《红楼梦》的存在。但他接着又说:“雪芹是否写成全书亦只可存疑。”(见《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序言》周汝昌先生也说:“明义所见的本子不但于百二十的坊本不同,亦与八十回传本不同。”这实际上也已经承认了明本《红楼梦》的存在。但他接下来却说:“这其实是一种错觉。”(本文所引周汝昌先生文,均见《红楼梦新证》)俞、周两位先生之所以对明本《红楼梦》持这种矛盾态度,主要原因是,一方面,面对明义《题红诗》这一事实,难以回避,另一方面,他们一直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没有写完的八十回作品,这一观点难能改变。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可疑,亦不存在什么错觉。明义的《题红诗》的存在既然无可怀疑,那么,明本《红楼梦》也就确确凿凿地曾经存在过。
明义,姓富察氏,是清皇朝的皇室成员。做过乾隆的驷院侍卫。据吴恩裕先生的考证,明义约生于乾隆五年(174O),比曹雪芹小二十多岁。雪芹离世时,明义约二十三岁。明义喜欢饮酒赋诗,善于交朋接友。他和雪芹的好友敦敏、敦诚有所接触,与和他同时做侍卫的墨香接触更多。从明义《题红诗》的小序看出,他和曹雪芹应是相识的,而且交情不错。他的《题红诗》二十首,收在他的诗集《绿烟琐窗集》中,写定的时间约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他二十一岁,其时雪芹还在。(吴恩裕《有关曹雪芹八种》)他的《题红诗》对《红楼梦》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是本文所论“明本《红楼梦》”的依据。
《题红诗》有序文: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南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余见其钞本焉。
(明义诗及序均录自一粟《红楼梦卷》)
从这段文字,我们得知:(一)这《红楼梦》是曹雪芹亲自出示给明义的,已经写完了的完整无缺一部,而不是未写完的八十回本。(二)明义所见的是曹雪芹的手钞本,而非他人传钞的本子。因为第一,文中四个“其”字,一气呵成,都是指的曹雪芹,“余见其钞本焉”,即我见到的是曹雪芹的手钞本。其二,既然是“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当然就不可能是他人转钞的。第三,开头明言“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所撰”者,既是所著又含有亲手写定之意。(三)这《红楼梦》当时尚未流传于社会,只在少数亲朋之间相互传阅。
关于《题红诗》写定的时间,有两种说法。吴恩裕先生认为是在乾隆三十六年(1761),明义二十一岁,其时雪芹还在。周汝昌先生依据《绿烟琐窗集》编辑时的情况,断定是在乾隆三十五年至四十年之间(177O-1775)。笔者同意吴先生的看法。从“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看,既然是雪芹亲手出示此书,其时雪芹当然还活着。从《题红诗》和《序文》情绪色彩来看,当时的情景当是:明义一接到雪芹出示的《红楼梦》,如获至宝,旋即翻读,读着读着,有所感即赋诗。得书,读书,写诗,其时间应是衔接着的,不大可能得了书,搁一段时间再来读,或者读后过几年再来做诗。而周先生所断定的时间,似乎晚了一些。因为其时雪芹已逝,不可能出示其书。周先生的依据是诗集的编定时间,其实,通常的情况是,诗文的编辑成集,要比写定的时间晚一些,甚至晚很长的时间。
综观二十首《题红诗》,内容丰富。主要的人物、环境,重要的情节场面,都有所反映,有所涉及,有所评论。诗的倾向性多在同情书中主人公的悲剧性的命运方面。诗中的抒情和议论,大多寓于对情节和人物概貌的摹写之中,这给我们从诗来了解书的内容带来极大的方便。二十首《题红诗》中,有十六首是反映《红楼梦》八十回前内容的。即第一至第十三首,第十五至第十七首,但与脂本和程本的八十回前的内容不完全相同,有的甚至极不相同。第十四首,第十八至第二十首,所涉及的内容是八十回以后的事,而与程本后四十回的内容大异。这,正是明义《题红诗》最具特色之处,也正是这个特色,才反映了明本《红楼梦》是独立于脂程本之外的一个特殊的“异本”。笔者辨识这二十首《题红诗》的具体内容,就是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的。
脂本和程本虽然是两种不同的版本体系,程本前八十回和八十回的脂本在内容上虽然也有差别,但在基本情节方面,却大致相同,尤其是相对于明本《红楼梦》来说,这种相同性的成份更多,更大。基于这种情况,在论及明本《红楼梦》前八十回在内容方面的特殊性时,将脂本和程本归为一方,作为明本《红楼梦》的对立面,两相比较,考其异同。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红楼梦》(简称新校注本),是依据庚辰本作底本的,庚辰本是抄得较早而又比较完整的一种脂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出版的《红楼梦》(简称普及本),是依据程乙本为底本的。这两个本子可作为脂程本的代表,通称今本。笔者在进行上述对比之时,提到的“今本”,即指这两种本子。
明本《红楼梦》大约是一百一十回。其理由后文要详论的。其前八十回的情况,反映在《题红诗》的十六首诗中,有八首诗所反映的内容与脂程本相合。即第一首,第二首,第七首,第十一首,第十三首,第十五、十六首,第十七首。另有八首诗,即第三至第六首,第八至第十首,第十二首,跟脂本及程本的前八十回内容不合,甚至大异。

二、反映明本《红楼梦》和脂程本前八十回内容相合的八首《题红诗》
第一首:佳园结构类天成,快绿怡红别样名。长槛曲栏随处有,春风秋月总关情。
第二首:怡红园里斗娇娥,娣娣姨姨笑语和。天气不寒还不暖,曈昽日影入帘多。
这两首诗概略地反映了《红楼梦》中大观园的概貌,怡红院中众女儿天真烂漫的生活概况。在一个短暂的时间里,大观园女儿国中的女孩子们,确实有过这样比较自由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长。有人说,“斗娇娥”,是相互勾心斗角。非也,是嬉闹之斗,非斗争之斗。和脂程本相比,因这两首诗写得比较概略,还看不出有什么特殊性,只能说大体上是相合的。
第七首:红楼春梦好模糊,不记金钗正幅图。往事风流真一瞬,题诗赢得静工夫。
头两句意思明白,是今本第五回梦游太虚幻境之事。三、四两句,据周汝昌先生解释,是指宝玉初进大观园时,作《四时即景诗》事。此说可以成立。宝玉《春夜即事》诗有“眼前春色梦中人”句。可理解为宝玉初进园时心境平静,春夜景色即景生情,想起梦游太虚幻境的风流往事,因而写出了此诗。明义此诗头两句当是宝玉的往事回忆。
第十一首:可奈金残玉正愁,泪痕无尽笑何由。忽然妙想传奇语,博得多情一转眸。
此诗所指与脂程本第三十五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的情节是相合的。多数学者都持此说。但朱淡文先生却持异议。(《吟红新笺》)他认为此诗所指是第二十七回黛玉葬花事。他举出四条理由否认此诗是反映玉钏送羹事。㈠,玉钏并非小说主要人物,明义为何要为她连写两首题咏诗?㈡,金钏投井而死,宝玉是“五内摧伤”,玉钏对宝玉是“满脸怒色”,他二人都不应是无可奈何,怎么能说“可奈”呢?㈢,这段故事并未写到过玉钏哭,在那种场合下玉钏也不可能哭,明义怎么会说“泪痕无尽笑何由”?㈣,后两句诗在小说中无着落。这四条理由都毫无理由。其一,非小说主要人物就不能连写两首诗,有这种规定吗?诗人吟诗是情趣的抒发。情有所钟,笔之所至。明义是个风流多情的贵族子弟,他读《红楼梦》全用才子眼光,哪里有缠绵,哪里便可能有诗。宝玉和玉钏的故事,在明义看来,是另一种缠绵,所以他信笔连写两首咏此事的诗,何足为怪?其二,这“可奈”二字,用来表达宝玉和玉钏因金钏之死的情绪和态度,是很恰当的。试问,在那种环境下,宝玉和玉钏对金钏之死,除了无可奈何的伤痛之外,还能有别的什么办法呢?其三,这里的“泪痕无尽”是无限伤痛的意思,并非指玉钏哭。其四,此诗的后两句在书中是有着落的。且看新校注本的如下文字:
(宝玉)因而变尽方法,将人都支出去,然后又陪笑问长问短。那玉钏儿先虽不悦,只管见宝玉一些性子没有,凭他怎么丧谤,他还是温存和气,自己倒不好意思的了,脸上方有三分喜色。
是有着落的啊。“变尽方法将人支出去”,不是“妙想”是什么呢?“陪笑问长问短”,“凭他怎么丧谤,他还是温存和气”,算不算“传奇语”呢?(奇者,美妙也)至于说,这“多情”的称呼,只能指黛玉,而不能指玉钏。恐怕未必。对贾宝玉来说,他所喜欢的女孩子都可称之为多情。何况,这诗中的“多情”,并非对玉钏的一种称呼,而是说,由于宝玉的奇想妙语,博得了玉钏的以情以笑相报。《题红诗》第三首中的“闻道多情复病心”的“多情”,也不是对黛玉的称呼。宝玉曾闻听到黛玉近日来对自己的情感加深,似有多情相思的心病发生,即“复病心”也;因而自己又“痒将起来”,又是“复病心”也。
可见,朱淡文先生否认此诗是指玉钏送羹事,其理由还不能说服人。不过,他认定此诗是反映今本第二十八回黛玉葬花后与宝玉相遇和好的事,也不无道理。只是把“金残”释成凤仙石榴落花,还有些勉强。但不论持何解释,这首《题红诗》所反映的事,明本和脂程本都是相合的。
第十三首:拔取金钗当酒筹,大家今夜极绸缪。醉倚公子怀中睡,明日相看笑不休。
此诗是咏“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事,在今本第六十三回。第二、三、四句都与今本所写相合。唯第一句在今本中没有很明白地写出。只说宴席的钱是由袭人、晴雯几个丫头凑了三两二钱银子来安排的。宝玉问她们是哪里来的钱?没有得到准确的回答。但从晴雯对宝玉所说“那怕他偷的呢,只顾领他的情就是了”这话来琢磨,明义猜测是“拔取金钗当酒筹”,可能是有着落的,至少有些收入很低的丫头极有可能是这样。当然,也不排除在明本中有明白的写出。但今本这样写更含蓄,更有味些。
第十六首: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这是咏叹晴雯的悲剧。与脂程本全合,学界亦无异议。
第十七首: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此诗很明。三句说因二人年小同住一室是无妨的。末句说,宝、黛木石姻缘原是一体的,却被一层碧纱厨隔开了。这与脂程本第三回所写是全合的。唯末句含有明义的某种看法而已。但周汝昌先生却认为此诗不是写的这事。他举出的几点理由没有丝毫的说服力。如他说,“明义诗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前边写黛玉已有多处,若要写碧纱厨,最早该写,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其实,明义写此诗,并非按照周先生规定的思路去写的。他读《红楼梦》,不大可能只是读一遍,很可能是读了两遍或好几遍。读时有诗感,即援笔写之。这样写出来的诗,正如周先生所说,不可能按回目次序来写。周先生又说,“红粉佳人”一词,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而只能指“闺中少妇”。怕未必。“红粉佳人”写幼女当然不妥,但用来写少女,又未尝不可。此诗中的“红粉佳人”是与“锦衣公子”相对着的。锦衣公子指贾宝玉,其时年尚小,所以说他“茁兰芽”。红粉佳人指林黛玉,其时虽还年少,但书中是把她当作佳人来描写的,在第三回“宝玉看黛玉”一段,甲戌有批语,称黛玉为“美人”、“极痴女子”。既然如此,明义为何不能称她为红粉佳人呢?
周先生否认此诗是反映三回宝、黛同住一室之事,却又说此诗是写八十回后宝钗与宝玉成婚之事。说什么“名虽结婚而实未成配”,所以有“未破瓜”之说,而且虽然同床却又梦魂犹隔,即所谓“梦魂多个帐儿纱”句的本意了。周先生此说亦毫无理由。试问,那么,诗中的“茁兰芽”、“小少不妨”作何解释呢?这是明明白白地说两个未成年的男女少年同住一室的事,何须牵强它解?
第十五首:威仪棣棣若山河,还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这是一首咏赞人物气质风度的诗。究竟咏的是谁呢?论者颇多分歧。我们先看此诗的意思:
第一句总写人物的仪表风度。威仪,庄严的容貌举止。棣棣,雍容闲雅貌。威仪棣棣,语出《诗经·柏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注:“君子望之俨然可畏,礼容俯仰,可有威仪耳。”“若山河”,语出《诗经·君子偕老》:“委委佗佗,如山如河。”注:“雍容自得,如山安重,如河弘广。”这句诗是说,她的仪表举止,端庄威严,从容大度,如山河大地那样安重弘广。第二句说,她用自己的这种非凡气质,压倒那些闺阁千金。第三、第四两句是倒装句,意思是,她虽然不随便言笑,肃穆庄重,但又不像小家碧玉那样的拘谨畏束。
明义此诗所说的就是这么一个具有非凡风度的女人。她究竟是谁呢?
有人说是指凤姐。这个泼辣货的贪婪狠毒性格与此诗所咏毫无共同之处。咏宝钗,也不完全是。宝钗虽有从容端详的风度,但她有时处世圆滑,藏愚守拙,与此诗不合。除非明本《红楼梦》中的宝钗没有今本中的那些缺点,但那是不可能的。有人说是咏尤三姐。那更不可能。不论脂本或程本,其中的尤三姐都缺乏“威仪棣棣”的端庄优雅风度。相反,她与贾珍父子不清不白的关系,使人觉得她是一个放荡的女人。程本在这方面虽然删改了一些尤三姐淫秽的情节,但仍留下这方面的不少痕迹。尤三姐对贾珍、贾琏的反抗,内容固然是正义的。但所用方式,却是一个觉醒了的浪荡女子的所作所为,那酸辣、刻薄的语言动作,与“威仪棣棣”风格相差十万八千里。
其实,明义此诗所咏的非凡女人,不是别人,乃是我们很熟悉的,《红楼梦》中的预言家和改革家,不让须眉的巾帼裙钗贾探春。在平时,她从容文静,不多言笑。但在大事面前,她却不愧为脂粉队里的英雄。在兴利除弊的理家和大观园改革中,她不畏强权,不怕自己母亲赵姨娘的无赖和威胁,不顾众奴才的刁难和非议,勇于坚持原则,改革陋习,敢于拿贾府的女霸主王熙凤来作为改革的开端,实行大刀阔斧的除宿弊和开源节流的改革,表现了她那非凡的胆识和如山如河的大无畏气慨。她的预言:“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面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说的百尺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这种超人见识的智语岂止只是对贾府命运的预言?这智语乃是警世经典,应当成为政治家们的座右铭。明义此诗的三、四句,可作两种解释。一种是如上所说,是倒装句:探春虽然平时静默少言,却跟小家碧玉那种畏首畏尾的风格不是一回事。另一种是:江浙民间有些地方称妻为“大家”,称妾为“小家”。明义此诗中的“小家”,可理解为庶出子女。两句诗的意思是说,虽然探春平时文静肃穆,但她可不像其他庶出女儿那样拘束自卑,而依然是大家闺秀的非凡风度。以上八首《题红诗》,所反映的内容与脂程本前八十回的内容是相合的。

三、反映明本《红楼梦》和脂程本前八十回内容不相合的八首《题红诗》
第三首:潇湘别园晚沉沉,闻道多情复病心。悄向花阴寻侍女,问他曾否泪沾巾。
周汝昌先生说,此诗反映的是书中第五十七回事。宝玉因见湘云渐愈,然后去看黛玉。正值黛玉才歇午觉,宝玉不敢惊动。因紫鹃正在回廊上做针线,便上来问他,“昨日夜里咳嗽的可好些?”紫鹃答“好些了”……周先生认为这段情节与明诗所咏正合。我们把新校注本和普及本两书中的这段情节与明诗相对,得出的结论恰巧与周先生相反:完全不合。㈠,时间、环境和景色氛围不合。明诗说的“潇湘别园晚沉沉”,表明时间是在晚间,有朦胧的寂静景色。“悄向花阴”表明有朦胧花丛。而书中从“黛玉才歇午觉”来看,时间是在中午,无花亦无阴,无景色描写。㈡,事情和人物心理情绪不合。明诗“闻道多情复病心”,似是宝玉到潇湘馆去看望黛玉,听说她近来对自己情思绵绵,心事重重,想找她的侍女(可能是紫鹃)了解一下她的情况,又怕脚步声惊动黛玉,便悄悄到花园中去寻找到了侍女,询问黛玉近来是否常常哭泣。而书中说的是,宝玉在回廊上见紫鹃在做针黹,便问她“昨日夜里咳嗽可好了?”既无“多情病心”,亦无“悄向花阴”,更无“泪沾巾”的询问。
吴世昌先生认为此诗在今本二十六回、二十九回、三十回中都有此事。(见《论明义所见红楼梦初稿》下同)实际上,二十九回和三十回所写的是宝玉和黛玉之间的一场情绪战争及和好之事,与明义此诗所反映的全是两码事。第二十六回写宝玉探望黛玉,黛玉正睡中觉。宝玉在窗外闻听到黛玉“每日家情思睡昏昏”的情语。这一情景与明义此诗的第二句相合。但其他三句却对不上号。第一句时间不合。第三、四句既未“悄向花阴”,亦未寻找侍女,更无向侍女询问之事。
蔡义江先生认为此诗写林黛玉易伤感,多病,宝玉的体贴、关心;又认为小说中并无一处与诗中所写细节吻合的,当是此类情景的综合构想。(见《红楼梦诗词评注》)蔡先生指出今本书中并无与此诗所写相合的情节,此论是对的。但他认为这是明义的综合构想,恐怕不是。明义此诗,有时间,有景色氛围,有人物心理、行动、问话,还有细节描写,分明是书中某一场面概貌的摹写,决非诗人的综合构想。
总之,明义此诗在今日能见到的脂程本中,是找不到与之相吻合的情节的。解释只能是这样:只有在明本《红楼梦》中,才有这样的情节。
第四首:追随小蝶过墙来,忽见丛花无数开。尽力一头还两把,扇纨遗却在苍苔。
学者们都认为是指第二十七回的宝钗扑蝶。其实不然。且看新校注本对这事的描写:
(宝钗)刚要寻别的姊妹去,忽见前面一双玉色蝴蝶,大如团扇,一上一下,近风翩跹,十分有趣。宝钗意欲扑了来玩耍。遂向袖中取出扇子来向草地下来扑。只见那一双蝴蝶忽起忽落,来来往往,穿花度柳,将欲过河去了。倒引的宝钗蹑手蹑脚的,一直跟到池中滴翠亭上,香汗淋漓,娇喘细细。宝钗也无心扑了。
下面是宝钗偷听小红和坠儿的私话。(普及本有个别文字不同,内容全同)将明义诗和今本书中这段描写相比较,有如下明显的不同:㈠,道具不同。明诗说的是纨扇,(吴世昌注:因平仄改为扇纨)而今本写的是扇子,扇子既向袖中取出,当然不可能是纨扇,而应是折扇。㈡,景物不同。明诗中是小蝶,有墙,有盛开的丛花,有苍苔之地。而今本书中是玉色大蝴蝶,无墙,有花柳,但无丛花,无苍苔之地,有河,有池边滴翠亭。㈢,情节不同。明诗是宝钗追随小蝶过墙,今本则是追随大蝶到池边滴翠亭。明诗有采花情节,今本则无。明诗有遗扇在苍苔之事,今本则是偷听小红私语,而无遗扇之事。蔡义江说,明诗末句说得很明确,但也最奇怪——我们所见到的任何本子,都没有“扇纨遗却在苍苔”的情节。是啊!这一情节只有明本《红楼梦》才有,此本子至今尚未发现文本,当然就见不到这一情节。㈣,含义不同。明诗中的宝钗扑蝶,是一个天真少女的嬉耍行为。今本中的宝钗扑蝶寓含宝钗嫉妒宝黛爱情之意,偷听小红私语又表现宝钗自私、害人和工于心计的性格。这些区别,尤其是人物性格的区别,足以显示明本《红楼梦》不同于任何脂程本的特殊性。
第五首:侍儿枉自费疑猜,泪未全收笑又开。三尺玉罗为手帕,无端掷去又抛来。
周汝昌先生认为此诗是写宝玉遭贾政笞打后,遣晴雯送旧手帕给黛玉的事。在今本第三十四回。乍看似是。诗的一、二、三句与今本书中所写都对得上号。但细读,问题就出来了。这末句“无端掷去又抛来”,今本书中无此情节。而此句意思非常明白,好像发生了什么误会纠葛。这是很关键的一句,不能忽略。
吴世昌先生则认为,这是写的第三十回前半回,宝玉访黛玉,两人对泣,宝玉用袖衫拭泪,黛玉将一方绢帕摔给宝玉。对照明诗和今本文字,吴先生此说也难以成立。明诗首句“侍儿枉自费疑猜”,与今本书中此情节不合。书中的紫鹃对宝黛扯皮又和好一事是很理解的,没有什么“费疑猜”之处。第二句勉强对得上。第三、四句却完全不对了。连吴先生也说今本无“三尺玉罗”及“抛去掷来”之事。可见,这是明本《红楼梦》才有的情节。
第六首:晚归薄醉帽颜欹,错认猧儿唤玉狸。忽向内房闻语笑,强来灯下一回嬉。
许多学者都认为这是写宝玉赴宴归来错把晴雯当袭人的事。在今本第三十一回。其实不然。明诗中首句描写宝玉醉归歪戴帽子的细节,三、四句所写宝玉听见房内笑语声而进去和丫头们嬉耍的场面,今本书中根本没有。猧儿、玉狸这两个人物,亦不见于今本。有人说这是袭人和晴雯的绰号。这种说法毫无根据,全是主观的臆测。毫无疑问,此诗所咏之事,只有明本《红楼梦》才有。
第八首:帘栊悄悄控金钩,不识多人何处游。留得小红独坐在,笑教开镜与梳头。
周汝昌先生认为这是第二十四回麝月独自守屋,宝玉以蓖子为她蓖头的事。周先生说,明诗中的“小红”乃借用泛名,与书中丫鬟林红玉通称小红者无涉。笔者不同意此说。第一、明诗中的“小红”,决不是泛称,而是特指。从明诗的“不识多人何处游”看,这里的“小红”是与“多人”相区别的特殊的一个。在这样的场合决不可能用侍女的通称,而必须直用其名,方能与“多人”相区别。如果照周先生的说法,这里的“小红”是侍女的泛名,那么这诗的第二、三句也可以说成“不知道院中众多的侍女哪里去玩了,只留得侍女一人在家独坐着”,这能通吗?第二、明诗首句“帘栊悄悄控金钩”,是从秦观的“宝帘闲挂小银钩”化出,景物的细节描写很传神,烘托出“多人出游”后的怡红园沉寂闲静气氛。这种情景在今本中是没有的。既无“控金钩”的景物,亦无“悄悄”的寂静气氛。今本是“麝月一人在外间屋里灯下抹骨牌”,这“抹骨牌”应是有声的,也是一种有趣的自娱,与“帘栊悄悄挂金钩”气氛实在不相称。蔡义江先生认为此诗前三句都合宝玉初识小红事(第二十四回)。其实不然。今本这段文字中既无“控金钩”的景物,亦无“小红独坐”的场面,只是第二句“不识多人何处游”有一点相似,但却不能算“都合”。
解释只有一种:明义此诗所指,乃明本《红楼梦》中特有的事。在明本中,“小红梳头”一事,是小红为宝玉梳头;而不是宝玉为麝月蓖头,也不是宝玉为小红梳头。明诗这样写是有充足理由的。第一:须知,小红不是一般的小丫头,而是一心向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玩弄玩弄,只是宝玉身边一干人,都是伶牙俐爪的,那里插的下手去”,因此,当晴雯等众人都不在,只有她小红一人独在时,她便趁机给宝玉倒茶,百般讨好宝玉。她给宝玉梳头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做的,是她的攀高性格的必然行动。第二:小红在宝玉跟前的位置以及她与宝玉的关系非同一般。她素雅洁净,外貌和性格颇似宝钗。她名字叫林红玉,恰与林黛玉相对。她父亲林之孝(小)与黛玉父亲林如海(大)也是相对着的。书中多次写红玉与黛玉之间直接或间接的纠葛。庚辰本第二十六回红玉和佳蕙对话一段文字上方,有畸笏叟批语:“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可见在八十回后,红玉在宝玉落难时,与茜雪一起侍奉着宝玉。这样看来,她为宝玉梳头乃是情理中的事。在明本《红楼梦》中,宝玉为麝月蓖头及小红为宝玉梳头,这两件事,想来都是有的。
第九首: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第一句写睡着的袭人腰上束着绣了花的大红汗巾。第二句有两种解释。其一,袭人独自睡觉,睡得很熟,睡姿娇美;其二,从三、四句意思看,是写宝玉和袭人的温存缠绵,这可能是明义的想象,更可能是明本中实有其事。“魂梦娇”三字写尽儿女情态。第三、四句写袭人早晨起来后,发现自己身上的绿汗巾已被宝玉偷换成大红汗巾了,而当时自己竟然未曾觉察,因而自惊又自笑。这两句诗也是意味深长的。腰上系的汗巾被人解下又重新换上一条,这当中是有解汗巾和系汗巾的动作的,所接触的部位又是很敏感的腰部,即使睡得正熟,也会被惊醒或有所觉察的,怎会一点儿也不知呢?联系诗中第二句的文字,个中原因是不难弄明白的。这事在今本中有描写,基本情节也有相似之处。却有两处最重要的不同点。其一,今本无“春眠魂梦娇”的描写,连痕迹也没有。其二,今本写早起后,不是袭人自己发现了秘密而自惊自笑,而是宝玉告诉她“夜里失了盗也不晓得”,袭人既未惊,也没有笑,而是不满意地把汗巾解了下来,说“我不希罕这行子,趁早儿拿了去!”大约昨晚袭人解下汗巾后,独自一人睡去了,放在一边的汗巾被宝玉悄悄偷换掉的。她当然是不会惊也不会笑的。
可见,今本此事和明诗相比,只是在情节概貌上略同,在重要细节上,在情感色彩上,是极不相同的。今本中的袭人是理性化的,是使人讨厌的。明本中的袭人是情感化的,是令人喜欢的。在这里,她和宝玉,是一对天真的恋人,是第六回两人艳情的继续。正是他俩这种充满天趣的浪漫之爱,激发了明义的诗情,写出了此诗。
第十首:入户愁惊座上人,悄来阶下慢逡巡。分明窗纸两珰影,笑语纷絮听不真。
有些学者认为,此诗是指第五十四回,元宵夜宝玉回房见鸳鸯和袭人对面谈心,不忍进内打扰的事。其实不然。
此诗说,进门来发现座中有客人在,因而感到心烦吃惊,于是悄悄退步,在石阶下的院子里慢步徘徊(思考着这客人是谁,自己进?还是不进?)。清楚明白地看到房窗白纸上灯光,映着一双耳坠子的影子,房中笑语声相互戏斗,听不准在说些什么。
把此诗所示事和今本第五十四回宝玉回房见鸳鸯、袭人谈心一事相对照,全是两码事。今本写宝玉归来,院中虽然灯光灿烂,却无人声,看见麝月诸人,又看见鸳鸯、袭人在谈私房话,不忍打扰,便悄悄出来了。这里,第一,宝玉回房见到诸人既没有愁也没有惊。第二,他并没有在阶上慢步徘徊。第三,没有“窗纸两珰影”的画面。第四,鸳鸯、袭人的对话是叹息语,既无笑,亦无纷絮之感。
仔细品味明义此诗,这“入户”人,应是林黛玉;这“座上人”,就是那个映在窗纸上两个耳坠子的女人,当是宝钗。黛玉夜晚来访宝玉,发现宝玉房中有客人在,虽然还未看到客人是谁,但凭黛玉的敏感,猜到是宝钗,故而使她又愁又惊。她本想退出来回潇湘馆的。但又想打听一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所以又有徘徊阶下察看动静的举止。与今本相对,明义此诗和第二十六回黛玉夜访宝玉之事略有相似,但情节完全不同。
第十二首:小叶荷羹玉手将,诒他无味要他尝。碗边误落红唇印,便觉新添异样香。
此诗写玉钏儿尝莲叶羹事,是很明白的。但第三、四句在今本中无此细节。似不大可能是明义的想象和发挥。“唇红印”的细节写得极其明白真实,宝玉“异样香”的感觉也符合这个女性崇拜者的性格和当时的情景。这说明在明本《红楼梦》中有此文字。(
综上所述,明义《题红诗》中的第三至第六首,第八至第十首,第十二首,这八首诗跟脂本及程本的前八十回内容不合,甚至大异。就是说,在《红楼梦》的脂本和程本这两大系统版本中,都没有或不完全有明义这八首诗所反映的内容;这些内容只能在这两大系统版本以外的“明本《红楼梦》”中才有。从明义的这八首《题红诗》,说明了“明本《红楼梦》” 的存在,说明了“明本《红楼梦》”是和脂、程本不尽相同一个特殊本子。
(本文的上篇完;中篇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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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言暴力——“语言暴力”现象批评提纲


星期三 九月 17, 2014 10:11 am


语言暴力的发生与发展

20世纪 20年代,中国发生了一场语言革命,即“五四”白话文运动。这场革命的结果,产生了白话文,开创了使用现代汉语写作的新文学史与新文化史,但也产生了一种副产品,这就是语言暴力。所谓语言暴力,是指以语言为武器进行人身攻击与生命摧残的暴烈现象,也可界定为暴力在语言中的表现。

“五四 ”新文化运动有其历史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在于:

一、作为中国主要文化资源的儒家思想已经衰落,已不能帮助中国适应世界新环境;二、作为建设现代国家的理性文化,中国明显阙如,需要借助西方文化予以补充。这两方面的历史合理性使人们永远铭记“五四”运动卓著的历史功勋。然而,“五四”新文化运动由于改变现状的心理过于急切,形成一种影响 20世纪中国命运的语言暴力。或者说,“五四”运动的语言革命在组合进西方逻辑理性的同时,也把反理性反逻辑的造反语言带进了新的白话语系里。当时的文化先驱者都是一些热血满腔的杰出人物,他们面对黑暗的铁屋子,不能不采取偏激的策略,因此,陈独秀在宣言式的《文学革命论》中一连提出三个“推倒”。在文化上以“推倒”作为纲领,这在过去中国的传统话语中是前所未有的。或者说,这种话语方式仅仅出自史书里所记载的一些农民造反者之口。20世纪的语言暴力就从这里开始萌发了。当然,由于陈独秀本人毕竟是一个文化领袖,而不是后来的那种文化草莽,再加上另一文化领袖胡适所坚持的西方理性态度与改良主张的调节,所以这种“推倒”之论还没有在语言上蔚为风气。暴力之于语言仅仅小试牛刀,并未构成人身伤害。

“五四”运动时期对白话文运动持反对态度的林琴南认为,这场“文化革命”将会把“引车卖浆者流”的语言引入文学。所谓“引车卖浆者流”,包括一些痞子流氓在内,他们的语言往往粗俗而暴虐。尽管当时林氏的立场并不为“五四”运动文化领袖所认同,但他的忧虑在今天看来却并非没有道理。可以说,不仅“文革”的造反派语言证明了他的预见,而且直至今天,我们依然在某些方面领教着这种“引车卖浆者流”的“文化造反”和“文化爆破”。

由语言革命而产生语言暴力,这是白话文的悲剧,但这场悲剧的真正形成是在“五四”之后。先是创造社之类激进文学社团的推波助澜,然后是接二连三的有关文学语言口语化、大众化的倡导和张扬,致使暴力一步步地摄去了白话文的灵魂。1928年 8月,郭沫若化名杜荃,在《创造月刊》上发表《文化战线上的封建余孽》一文攻击鲁迅:“他是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资本主义对于社会主义是反革命,封建余孽对于社会主义是二重反革命。鲁迅是二重的反革命人物。以前说鲁迅是新旧过渡时期的游移分子,说他是人道主义者,这是完全错了。他是一位不得志的Fascist(法西斯蒂)。”短短几句话,就给鲁迅扣上“封建余孽”、“二重反革命”、“法西斯蒂”三顶大帽子。可见,“文革”中红卫兵的语言方式最早源于创造社的这种上纲语言。这种语言暴力,经由以瞿秋白等人为指导的左翼文艺运动,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及至《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后,文学艺术成为与所谓的革命武装并列的另一种军队,从而使“批判的武器”完全等同于“武器的批判”,文字语言完全变成枪炮似的物质力量。这种“武器的批判”式的语言暴力到了 1949年以后,与权力结成天然联盟,从而完成了权力话语和话语权力的一体化统治,或者说,完成了暴力语言和语言暴力的互动专制形式。专制统治首先是语言统治。从 50年代的批胡适、批胡风、批右派、批彭德怀,到 60年代的批所谓“反党小说”,批刘少奇等“走资派”,其语言的暴虐,都是中国人自从学会说话以及仓颉造字以来绝无仅有的。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十年“文革”中,形成了一种横扫一切的大字报文体、红卫兵语言和造反派语言。几乎所有的人,哪怕是天真烂漫的小孩子,都会喊出诸如“打倒”、“油炸”、“批倒”、“批臭”、“斗倒”、“斗臭”、“踩上一万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之类的口号,从而把语言暴力推向灾难性的巅峰。


语言暴力的主要形式

德国著名哲学家本雅明(W.Benjamin)在他的《论语言本身和人的语言》中把语言分为人的语言、神的语言与物的语言三大类,指出“人类的语言存在就是为事物命名”,“作为人类的思想存在,语言的这个彻头彻尾的总体性的精粹就是名称,人类是命名者”。这就是说,命名是语言最重要的特征,是极为严肃的根本性活动。因此,“名称不仅是语言的最后言说,而且是语言的真实称呼”。语言暴力是人的语言的变质,之所以变质,首先正是背离“真实称呼”,它歪曲被命名对象的真实内涵。本雅明说人的语言是命名的语言,物的语言是非命名的语言,即哑的语言。但他没有把物分为动物与植物。猛兽的语言其实不哑,它的语言是咆哮与吼叫。远离真实的定罪性与诽谤性命名实际上已使人的语言蜕化为兽的语言,变成咆哮与吼叫。经过数十年的积淀而在“文革”中形成的语言暴力,形态完备,自成系统。而最突出的暴力形式是定罪性与诬蔑性的“命名”。在“文革”中,无数领导人与知识分子被命名为“反动学术权威”、“死不改悔的走资派”、“黑帮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反共老手”等,每一种命名,都是置人于死地的暴力。以吴宓先生为例,给他的命名就有如下十几种:“反动学术权威”、“买办文人”、“封建主义的污泥浊水”、“蒋介石的文化打手”、“美帝国主义忠实走狗”、“封建堡垒”、“杂种”、“最大的现行反革命”、“反革命分子”、“豺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死敌”、“无产阶级革命的死敌”、“蒋匪帮的鹰犬”、“蒋匪帮反动政权的吹鼓手”、“卫道士”、“封建买办的糟粕加资产阶级的洋破烂”。在吴宓之前,给胡适的命名也有二三十种之多。除了胡适、吴宓这种“个体性命名”之外,还有另外几种同样带有巨大暴力的命名:

一、普遍性命名。如“阶级敌人”。

二、集体性命名。如“胡风反革命集团”、“资产阶级司令部”、“裴多菲俱乐部”等。

三、阶级性命名。如“地主分子”、“富农分子”、“资产阶级分子”等。

上述命名所以会构成暴力,不在于命名,而在于这种命名带有三个问题:

一、这是一种极端“本质主义”的命名。不仅命名的方式是“本质先于存在”的方式,而且是“本质严重歪曲存在”的方式,即概念与其描述的对象内涵差距极大。

二、这是一种定罪性、诬蔑性命名。它包含着“恶”的道德判断和“敌”的政治判断。

三、命名构成伤害效果与惩处效果。被命名之后总是伴随着相应的“无情打击”和专政措施,即语言暴力之后总是伴随着国家机器的暴力语言。生命个体被命名后不再是人,而是罪恶的概念,因此在实际上被开除“人籍”,而集体被命名后则便形成“贱民集团”,被剥夺人的基本权利。


语言暴力的其他形式

除了定罪性、诬蔑性命名之外,语言暴力还有其他形式,这些形式与命名相关,但又有自己的特殊形态,且列举几项:

一、两极性分类。在“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的理论前提下,对人进行概念分类,如“黑五类”与“红五类”,“革命路线”与“反动路线”,“革命派“、“中间派”与“顽固派”等等。

二、抹黑性隐喻。如“文革”中的“牛鬼蛇神”、“落水狗”、“害人虫”、“小爬虫”等,现今出现的“文化口红”、“文化避孕套”等。

三、独断性前提。强设逻辑前提,然后加以打击,如强设“赫鲁晓夫式的定时炸弹就在身边”这一前提,然后追查这种人物。

四、军事化概念。用军事命令取代政治、文化术语,也造成语言暴力。如“向右派分子猛烈开火”,“攻克反动学术堡垒”,“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干净、彻底、全部地消灭一切走资派”,“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此外,语言膨胀,把语言视为炸弹、精神原子弹,把领袖语言一句夸大为一万句以及语言重复、语境偷换、主语掉包等也形成了语言暴力。


语言暴力的静态与动态

上述提到的命名只是静态的命名。而语言暴力还有一个不断升级、不断创生,从量变到质变的动态现象。用过去的习惯语言表述,便是一个不断上纲乃至无限上纲的过程。

一、不断升级。如对胡风的命名,第一级是“宗派主义”,第二级是“反马克思主义”,最后一级是“反革命集团”:“过去说他们好像是一批明火执仗的革命党,不对了,他们的人大都是有严重问题的,他们的基本队伍,或是帝国主义、国民党特务,或是托洛茨基分子,或是反动军官,或是共产党的叛徒,由这些人做骨干组成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一个地下的独立王国。”对刘少奇的批判,开始是机会主义与路线错误,而后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之后是“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最后是“资产阶级司令部总头目”,“叛徒、内奸、工贼”。升级过程大体上的模式是:思想问题——路线问题——反革命问题,即从人民内部矛盾上升至敌我矛盾。

二、不断创生。语言暴力是最简陋、最贫乏的东西,它使汉语丧失想象力与美的魅力,然而,它却有极强的再生能力。如“四类分子”可以再生为“五类分子”,又可以繁衍为“九类分子”;本来只是“右派”,然后又有“极右派”、“资产阶级右派”、“反革命右派”;本来只有“不纯分子”,后来则衍生出“蜕化变质分子”、“坏分子”、“阶级异己分子”;本来只有“刘少奇的亲信”,后来又有“刘少奇的走狗走卒”、“刘少奇的徒子徒孙”;本来只有“反革命”,后来又有“历史反革命”、“现行反革命”、“双料反革命”、“一贯反革命”等等。升级,再生,不断量化,不断变质,说明:政治愈激进,命名就愈激烈;命名愈激烈,又推动政治愈激进。政治权力与语言暴力的互动与互相激化,是语言暴力中很值得研究的现象。


语言暴力的破坏功能

一、制造了千百万的语言暴众。20世纪下半叶的政治运动,制造了一代又一代的语言暴力主体,这就是语言暴众,即“语狂”。这种暴众高举“造反有理”的大旗,使用的全是红卫兵语言和造反派逻辑,他们以摧毁名人权威为人生策略,其心态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农民起义心态。谁最有名,就对谁“举义旗”、施暴力。权威高明,批权威自然更高明,权威们都不行,自然就应当从零开始,即从我开始。这套策略背后是实现“老子天下第一”的机心与野心。

二、造成病态的认知方式与心理结构。刀枪等物质暴力对人的摧残与破坏是外部摧残与外部破坏,即肉体摧残,而语言暴力则是对人进行内部摧残与内部破坏,即心理摧残与心理破坏。在语言暴力横行的年代,一个知识分子如果被命名为右派分子,就会相应地“夹起尾巴”,正常人的心态也随即变为“贱民心态”。一代革命者与知识分子千百次地被称为“牛鬼蛇神”、“落水狗”,人们就在认知上发生变化:忘记他们是人与杰出人才,而误认为他们是什么“牛鬼蛇神”、“落水狗”,就划清界限,跟着“痛打”,并产生“暴民心态”。在“文化大革命”中,亿万中国人最后只剩下两种人:虐待狂与被虐待狂。两种狂人都以语言暴力摧残他人与自我摧残。暴力愈烈,愈有安全感,也就愈有快感,这样,就形成一种以“暴虐为快”的病态心理,乃至形成嗜好语言暴力与借助语言暴力投机的病狂。

三、对社会人文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当代人类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污染已经十分警惕,但对人文生态环境的污染却缺乏警惕。至今,人类仍然缺乏对人文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对自然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是风沙、洪水、毒物等,而对人文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则是语言暴力。

语言暴力首先是暴力,它会造成社会心理的紧张、人际关系的仇恨与敌意。其次,语言暴力又是毒菌,它会腐蚀社会的基本礼仪、基本精神准则、心灵准则和道德规范。在语言暴力的笼罩下,社会将失去和谐,人将失去尊严。语言暴力在本质上是语言恐怖,深刻意义上的反恐怖活动,应当包括反对语言恐怖。铅字是有毒的,应当对语言的污染有所警惕:语言暴力是人文生态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语言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不是传统原因。语言暴力是不是来自中国文化传统?不是。中国是个礼仪之邦,讲究“温、良、恭、俭、让”。中国的尚文传统和文章“温柔敦厚”的传统,都不是产生语言暴力的土壤。中国的古代先贤,如先秦诸子,他们虽有激烈争论,但文章都很有风度,很有文采。个别先贤如孟子,在争论时使用“禽兽”、“豺狼”等字眼,而且有种不容他人置辩的霸气,可算是带有语言暴力倾向,但就孟子思想论著的整体而言,还是具有儒雅风度,绝没有当代论者的粗鄙粗暴和人身污辱。在先秦以降的历史传统里,皇统与道统是有区别的,权力话语(皇权)与话语权力(道权)通常是相对独立的,因而也是彼此制约的。帝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他并不同时占有“圣人圣言”,以致他的臣子尤其是手中握有话语权力的士大夫可以依据圣人圣言来批评他、限制他。换句话说,帝王拥有暴力,但他并不能把暴力语言变成语言暴力。然而,到了 20世纪下半叶的前半期,权力话语与话语权力却经由政治运动组合在一起。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语言暴力在“造反有理”的口号下被推向极致。

二、是否外来原因?语言暴力是不是国际现象?笔者的回答既“是”又“否”。说它是国际现象,是指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中,语言都不可能是绝对纯正的,都有语言暴力的许多案例,包括欧美这些民主国家。此外,国际上的另一方,即社会主义国家,也有明显的语言暴力现象,如列宁在与考茨基争论时,在自己的著作中就有“叛徒考茨基”的命名,斯大林对布哈林等人的批判更是充满火药味与血腥味。奥威尔(George Orwell)的名著《动物农庄》所讽刺的牲畜革命者们的造反语言与造反原则,都带有极端简单化的暴力倾向。其精神领袖“老少校”所宣布的“动物主义”最主要的一条是:“所有人都是敌人;所有动物都是同志。……只要是靠两腿走路的,就是敌人;四条腿走路的或有翅膀的,都是朋友。”而他的继承人则进一步反复说明:“四足者为善,两足者为恶。”政治判断后面跟着道德判断,敌人即恶人,奥威尔小说的原型,并非中国,可见,对人的简单分类和简单粗暴的道德审判外国也有。

三、语言暴力产生的内部原因。可以确认,语言暴力的产生虽然也受到列宁、斯大林的影响,但主要是内部原因,这些原因包括:其一是革命动员的需要。暴力革命确实不是请客吃饭、绘画绣花,不是温良恭俭让,而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对这种暴烈行动的动员需要语言的简单化与煽动性,需要对敌手进行摧毁性的声讨、控诉、揭露、抹黑,把敌手置于死地,这就需要相应的暴烈性语言,需要畸形地强化语言的“威力”。其二是群众专制的需要。红卫兵造反后进入群众专政,其专政的特点,一是没有法律根据与法律程序;二是没有证据。这两个特点衍生出第三种特点,便是一切全靠语言暴力对审判对象进行“突破”。其三是宣泄的需要。中国长期属于非法治国家,许多本来应由法律解决的问题却无法解决,在此困境下,民众的冤屈无处申诉,情绪无法宣泄,便以谩骂代替法律,导致语言负荷过重,也导致不仅把语言变成革命工具、政治工具,而且也变成宣泄的工具。其四是实现欲望的需要。市场经济发展之后,权力与名声都可以转换为金钱,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高的社会效益特别是经济效益,一些投机的文化人便抛开一切道德约束,以打倒权威名人为生存策略和沽名钓誉的终南捷径,而这又得借助语言暴力去“暴得大名”(胡适语),即刺激社会的注意力和获取最大的市场效应。


手段是目的的一部分

一、有人说:只要有崇高目的尤其是革命的崇高目的,就可以使用语言暴力手段。这种论点有两方面是值得质疑的。首先,政治立场与语言作风并不是同一层面的东西,如同人格精神之具有独立价值。不同政治立场的人都可能有良好的人格精神与语言作风,不能以政治立场的正确性来掩盖使用语言暴力的反人性及其对社会的破坏性。以某种党派的政治游戏规则来看语言暴力,可以承认语言暴力存在是合理的,但如果以人类尊严的原则和社会人文生态环境的保护原则来看语言暴力,那就可断定:语言暴力的存在并不合理。

二、目的与手段两者的关系一直有争论。笔者认为,没有纯粹的绝对抽象的目的,目的是个过程,手段是此过程的一部分,因此也是目的本身的一部分。说卑鄙的手段可以达到崇高的目的,这是一种带有极大欺骗性的哲学,热衷肮脏语言手段的人不可能具有干净的人格与干净的目的。

余论:保护香港的人文环境发生在大陆的语言暴力现象已从巅峰状态下滑,但其影响仍然存在。革命动员、群众专政所需要的暴虐语言已经减少,但流氓痞子式的粗鄙语言和造反派的诽谤性语言仍然在毒化社会。充满攻击、诬蔑、诽谤、中伤的“文化大革命”,在政治层面已经结束,但在语言层面和心理层面上,并没有完全结束。令人不安的是,在大陆语言暴力衰退之际,香港、台湾的语言暴力现象却正在往前发展。报刊上随时都可以读到暴虐性语言:谩骂钱鍾书先生是“巧妙的无耻”的语言,攻击巴金是“贰臣”的诽谤文字,诬蔑竞选对手是“走狗”、“汉奸”、“卖国贼”的污辱性口号等等,这些在当今大陆报刊上不可能发表出来的文字,在香港则可以畅通无阻。香港是自由的多元社会,发表文章不必受到审查,贴大字报也得到允许。自由新闻制度带给正义言论以方便,也给语言暴力带来 “用武之地”,文化特别容易变成武化,大学生特别容易变成红卫兵,文人特别容易变成文棍。自由社会往往伴随着滥用自由的严重问题,如果香港对语言暴力缺少警惕,任由语言暴力污染公众空间与整个社会,人们最后就会渴求有一个能够控制语言暴力的一元化统治结构,多元化社会就不能维持下去。文明社会的瓦解,首先是文明语言的瓦。

20世纪下半叶,香港最让大陆人羡慕的是它既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又是一个有序的具有日常生活状态的社会,它有自由的、尖锐的社会批评与文化批评,又尊重人的尊严尤其是尊重知识分子的尊严,尖锐中有分寸,不构成污辱效果与伤害效果。保护这一传统与人文生态环境,是香港不同党派和持不同政治倾向的所有人的责任,而这种责任最要紧的一点,就是在对立竞争中都要共同遵从道德约束与语言约束,共同守卫不受人身攻击的人类尊严,拒绝语言暴力的毒菌对公众社会的污染与侵蚀。

刘再复
香港《明报月刊》2001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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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为什么嫖妓


星期二 九月 16, 2014 10:37 am


从古到今,嫖妓屡见不鲜——除开一下子消灭了妓女的那些年代。

现在很多人著文解释王全安现象——家有张雨绮,为什么呢。

殊不知这里面问题是多重性的,本来性就是个复杂课题。

不好从别的什么来开张,就说说小说和戏文里的嫖妓。

先看王金龙,再看郑元和,都是迷的不行,那代价看戏的戏迷都知道。

是他们娶不到漂亮老婆吗,显然不是。

再看宋徽宗,后宫三千,还要嫖妓。

有的帝王,是没有机会出宫嫖妓。我想若有机会,一定是会嫖了又嫖。

基本道理在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之外,更跨进一步。

满清皇父摄政王,听说秦淮八艳的特殊本领就心花怒放。

原因在于在姿色谈吐环境之外,妓女具备的特定职业训练培养出来的能力。

也就是我在《天涯追踪》里写到妓女幸运星的鸡德——积德。

你不行吧,碰见李师师遇到董小宛,你就准备好去极乐世界。

王全安的个案和国民女婿的区别不是在于他有娇妻,黄海波没有。

而是在于娇妻再美也不如妓女那样的媚,或者说媚功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我相信,这个档次。

何况,在圈子里众口相传,既然某处某妓那么有名,自然慕名而去。

也正因为身为导演,看的女星够多了,换一种不同口味。

谁让美食有那么多种呢。

食色性也。这嫖妓尤其是嫖名妓,那更是极其满足心理——包括性心理的举措。

反正王导有的是钱。

饱暖思淫欲,古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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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理想就是坐在井底


星期二 九月 16, 2014 9:31 am


村上春树的最新小说《没有色彩的多琦作和他的巡礼之年》刚刚在英语世界出版,作为世界上最知名的日本当代作家,村上春树和他的小说已经成为了人们了解日本的最新窗口。村上春树于今年八月首次做客爱丁堡国际书展,并在《卫报》读书俱乐部谈论家庭和梦想,以及他的生活如何影响写作。

  很少在公众场合或媒体上见到村上春树如此高兴又放松,他回答所有问题时也非常风趣幽默。这位写过13部小说和无数短篇的作家承认,他其实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写过什么。尤其被问起某些细小的情节线索时,“真的吗?”和“我不记得了”是村上春树最经常的回答。

  “自从这本书在20年前出版后,我都没再读过它。”在活动间隙,他如此描述他和《且听风吟》的关系。

  我们从村上春树的此次最新访谈里采拮了一些有趣且充满见地的言论,以飨读者:

  1.“当我用第三人称写作时,我感觉不舒服,因为我不喜欢居高临下地审视这些角色。”

  1979,我写了第一篇小说。从此之后,每一篇小说我都用第一人称写。我尝试了好几次用第三人称写作(我花了20年才酝酿出这些尝试:第一次是在《海边的卡夫卡》),每一次,我都感觉不舒服,就像居高临下的审视。我希望我可以和我的角色站在同一个水平线上,这才是民主!

  2.“年轻的时候,我希望可以成为一个安静的人,过着宁静的生活。”

  冈田彻(《奇鸟行状录》的主人公)是我的英雄。年轻的时候,我想要变成他。我只想成为一个安静的人,过着宁静生活。现在,生活没有那么宁静了!生活真的很奇怪。

  3.“我喜欢熨烫。我也会帮我太太熨衣服!”

  村上春树解释,许多在他书中重复循环的主题都来自他自己的生活,比如他的猫,他的烹饪,他的音乐和他的癖好。他也谈到了在写作的过程中,自己如何构建小说中情节线索:

  “当我写小说时,我通常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并且我每天都会写作。这非常的累!我必须打开窗户去呼吸新鲜空气。为了在写作中获得乐趣,我会开始构思另一个情节线索,我希望读者也可以在多条故事线索中得到乐趣!同时,因为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所以我需要别的东西帮助我发展其它故事线:信件或者别人的故事。”

  4.“我不喜欢写暴力和性虐待,但为了故事,我不得不写。”

  在某些村上春树的小说中,充斥着令人感到不适的情节。他本人谈了一些《奇鸟行状录》中最扣人心弦的情节:当我在描写这个情节的时候,我非常害怕!所有的翻译者都在跟我抱怨,说他们翻译到这个情节的时候都非常害怕。写出这个情节简直让我心惊胆战,但我必须写。暴力和性虐待在故事中构成一种刺激,我不喜欢写它们,但为了故事,我必须写。

5.“我的人生理想就是坐在井底。”

  我人生的梦想是坐在井底,并且我一定会实现它。

  6.“当我写作时,我完全不知道什么将要发生。”

  当我开始写作时,我完全没有任何想法,我不知道下一步是什么。

  例如,在我写《奇鸟行状录》时,最开始出现在我脑海的是鸟的叫声,因为当时我听到一只鸟在后院叫唤。(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叫声,也是唯一一次。我感觉那像是一种预兆,所以我想要写关于这个叫声的故事。)

  第二件事是我在煮意大利面。我在煮意大利面,突然有人打电话给我。所以这两件事就变成了故事的开端。两年间,我坚持写作。每一天我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我起床,去写字台前,打开电脑,和我自己说:“今天有什么事会发生呢?”这非常有意思!

  7.“我的想象力就像一只动物,我所做的就是保证它好好活着。”

  “我狂热地喜欢井、大象、冰箱、猫、熨烫。我无法解释。”

  8.“我的生活充满了奇怪的巧合。”

  读者Mullan提问:为什么你热衷将巧合放在小说里,而许多作家都在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因为他们觉得读者不喜欢巧合。

  村上答:“狄更斯的小说充满了巧合。在雷蒙德·钱德勒的小说中,菲力普·马罗在洛杉矶总是遇到很多死尸,这非常的不现实,但是没人抱怨。因为如果没有这个巧合,故事怎么开始?这就是我的观点。而且在我的生活中,发生了很多巧合。许多奇怪的巧合正巧发生在我人生的关键时刻。”

  9.当一个小说家的好处是?“不用乘公交上下班,没有会议,没有老板。”

  不用去刻意添加别的原因,就像村上春树的回答一样简洁。

  10.“当我在写小说时,我需要音乐。”

  当我写小说时,我需要音乐,并且歌曲会自动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不需要刻意的选择和挑选。我从音乐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和声、节奏、即兴演奏,节奏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11.“我从没打算写悲伤的角色。”

  一位观众问为什么村上春树创造的大部分角色都很悲伤。“真的吗?”村上很惊奇的反问。Mullan提到冈田彻对自己的婚姻感觉很悲伤。“每个人都是。”村上春树笑着回答,“但我从没打算创造悲伤的角色。”

来源:外滩画报
Author: 村上春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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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四月 13, 2008 1:48 pm

问好,肖今!

肖今
星期日 四月 13, 2008 12:13 pm

又来喝酒了!可比咱家女儿红

主持
星期四 二月 07, 2008 1:11 pm

各位网友,新春快乐!

谢谢来访,继续关注!

黑色闪电
星期二 二月 05, 2008 12:12 pm

来看主持
久违了,春节快乐!

肖今
星期二 一月 01, 2008 3:29 am

呵呵,相信这是一个深深的老酒坛子!

祝新年快乐

秋天的枫叶林
星期日 十二月 23, 2007 11:27 pm

问好主持,圣诞快乐!

frankjiang
星期日 十二月 23, 2007 9:38 am

祝福圣诞快乐!

山城子
星期六 十二月 22, 2007 10:32 am

问好!

秋天的枫叶林
星期三 十一月 07, 2007 7:24 am

找来看戏来了。一直以为你这里戏特多。 Laughing

黄崇超
星期六 九月 29, 2007 7:28 am

祝国庆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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