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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创作,是不是“伪原创”
星期五 九月 19, 2014 10:07 am
原文地址:你的创作,是不是“伪原创”作者:金波2
所谓伪原创,就是把一篇文章进行再加工,使其成为一篇“原创”文章。这种方法,修改标题是关键。可分为三类:
一是数字替换法:比如标题:养颜排毒效果好-10大食盐美容功效,你可以进行适当的去除几个自己认为不是食盐美容功效的,或者增加一些食盐美容功效,都可以,至少你可以让搜索引擎至少认为你的标题就别树一帜;
二是词语替换法:顾名思义就是把词语的相关或者近义词替换一下,这样也可以达到换汤不换药的效果;
三是文字排序法:可以通过打乱顺序让你的标题看起来更加的不一样。但是一定要记得不要误解了原标题的意思,即可。
这种方法最初用于网络,是网站的“抄袭和复制”模式。然而,这种模式却被一些人用于文学复制。大量的“伪原创”文字的出现,从源头影响着文学创作的水平。
这里,我不叫它“伪原创文学”,只称之为“伪原创文字”,因为,我认为这类东西最多只能称之“文字”,甚至“文章”也谈不上,更不能名之“文学”了。
那么,文字的伪原创有哪些现象呢?
一做“复印机”。看到人家写了一篇文章,于是学着复制一篇类似的文章,形式有些变化,立意完全一样,没有创造性可言。这是最高级别的伪原创。
二做“假想家”。有一个写手写旅游文字,曾在中央某重要报纸上也发表过。这个写手写到了世界各地的旅游,今天在巴黎,明天华盛顿,但是,作者本人全年待在家中的电脑前。怎样写出来的呢?在网上找相关资料,再以“亲身经历”写出来。文学当然需要“假想”,但不是如此“骗人”。
三做“传声筒”。写手借助一些名人(包括古今中外的明星影星、科学家、文学家、特异功能者、身残志坚者等等)事迹,在开头和结尾加上两句言论,就成了一篇文字。
四做“刀斧手”。写手以前没电脑时用的是剪刀和浆糊,现在用的最多的是剪切、复制、粘贴功能键,看到自己满意的文章,用三五篇,随意组合其中的段落,就成了自己的文字。或者将别人的文章,改头换面,编写进自己的某一本书中。在封面上署名时,不知羞耻者直接署上自己的姓名,知羞耻者则加上“编著”二字。
五做“文抄公”。这个最低级,也最简单,当然最无耻。直接将人家的文章署名换成自己的就成。好几个有些名气的所谓作家,也不小心地犯过这种错误。(网文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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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协正在沦为中国足协
星期五 九月 19, 2014 10:04 am
目前鲁迅文学奖的危机当然首先是公信力问题。如同中国作协正在沦为中国足协一样,鲁奖正在沿着鲁迅所鄙夷的道路一路狂奔。鲁迅和鲁奖之间,产生了深刻的失调。另一方面,被饱受限制的公众唾沫,在时政痰盂被没收之后,也需要寻找一个安全出口。这两种因素叠加起来,就构成了鲁奖的舆论危机。应当感谢鲁奖提供的佐料,让大众唾沫有了最好和最安全的容器。这与其说是一种文学危机,不如说是一场哄客的狂欢,它看起来更像是某种“愤怒的娱乐”。
近年来,鲁奖实施了一些改革措施,但收效甚微。在我看来,首先必须减少鲁奖份额。鲁奖目前有7个子项,每个子项5人,一次至少有35人获奖,正是这种大数量名额,给跑奖和腐败提供了巨大空间。另一个“冰心散文奖”更加夸张,参评作品一千多,而获奖作品竟然多达96部(篇),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其次,必须把获奖跟升职、升级、加薪和奖金彻底脱钩。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官办的中国作协,应当终止文学奖颁发,并把这个权力让渡给独立的民间组织,也就是所谓“第三方”组织,而评委最好不是中国作协会员,否则,无法摆脱官方化、圈子化和利益化的恶弊。
公众中真正懂文学的不多。但要是有人把那些写得很差的打油诗摘录出来,他们是会有强烈反应的,这种反应叫做“鲁奖效应”,也就是经过互联网棍子的搅动,比较轻浮和劣质的鲁奖作品就会迅速浮上水面,形成丑陋的传播泡沫,这是公众唯一能触摸到的部分,而它的低劣性足以引发强烈的生理反应。但那些沉于水底的佳作,却基本无人问津,因为这跟民众无关。“鲁奖效应”不是否定文学自身,而是要表达对作协体系的不信任。但这不过是整体性诚信危机的局部症状而已。
公众的口水拥有很高的杀伤力指数。它不再属于“虚构”的“数码事件”,而是拥有一种巨大的能量。但就我所观察到的所有新闻事件而言,卷入丑闻的当事人,抵抗口水的能力,正在与日俱增,人们确信一条传媒时代的事件定律:事情很快就会成为过去,因为在互联网时代,已经没有任何事件能点燃持续关注的激情。只有到下一次丑闻发生时,它才会被当作“老账”翻检出来。
鲁奖效应的另一种意义,就是它正在成为传播史的范例,它教会我们懂得,后现代传播可以放大丑闻,把它变成一枚核弹,在瞬间引爆,形成最强烈的新闻冲击波。但令人遗憾的是,大多数情况下,它只是一场公共娱乐,不能转入社会改造的良性循环。
对于阿来等人对鲁迅文学奖的声明,我觉得他们完全可以对此一笑了之。这份声明,多余了。作家靠作品说话,不是靠奖项安身立命。如果真的有必要抗议,就应当从制度改革的建议入手,而不是停留在个人恩怨的层级。当然,他们作协体制内的逻辑,我们这种人是弄不太懂的。
我没有看过周啸天的全部诗作,无法对此做出整体性评价。鲁奖的诗歌并不都是劣作,据我所知,上届获奖的雷平阳,就是一位不错的诗人。但就鲁奖的总体品质而言,它呈现为一个橄榄形结构,代表中间段的属于平庸之作,占据了鲁奖的大多数,而位于两个尖头的少量作品,一头是佳作,一头是劣作。这个状况跟中国文学的现状基本对应。就像中国大多数官方奖那样,鲁奖捍卫的不是文学的品质,而是文字工作者的虚荣,它旨在维系文学繁荣和佳作如云的幻象。
来源:南方周末
Author: 朱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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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珍——暗杀时代的最后刺客
星期五 九月 19, 2014 9:49 am
当时的革命党人,醉心暗杀者为主流。即使以温和著称的宋教仁,也将革命方法概括成“暴动”与“暗杀”,而文质彬彬的蔡元培,同样认为“革命止有两途:一是暴动,二是暗杀”。
1912年1月26日晚,成都金堂人彭家珍,一位身高不足1.6米的同盟会员,完成了民国鼎革之际的重要一击——刺杀清末“宗社党”之胆良弼。彭家珍当场殉国,良弼则断一腿,数日后因伤重身亡。临死前,良弼对彭家珍不恨反赞:“炸我者,真是奇男子。我本军人,死不足惜,其如宗社从兹灭亡何”?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10天后,彭家珍被民国政府追赠为“陆军大将军”,孙中山更对其称赞有加:“我老彭收功弹丸”。事实上,“老彭”不止“收功”,更是“收宫”。1912年8月,同盟会改组国民党,不复以会党的形式存在。同盟会所主持的一个暗杀时代,宣告结束,而彭家珍,也成为同盟会历史上的最后刺客。
同盟会暗杀风习溯源
要了解一个暗杀时代的最后刺客,先得了解这个暗杀时代。
辛亥革命前10年间,鼓吹暗杀之风甚烈。最早约为1902年冬,留日学生杨毓麟在《新湖南》撰文,声称“非隆隆炸弹,不足以惊其入梦之游魂;非霍霍刀光,不足以刮其沁心之铜臭”。1903年,军国民教育会成立,会则规定“方法三种:一曰鼓吹,二曰起义,三曰暗杀”。1907年,吴樾(炸清出洋五大臣之人)在《民报》增刊发表的《暗杀时代》,更是“暗杀主义”之代表作。
当时的革命党人,醉心暗杀者为主流。即使以温和著称的宋教仁,也将革命方法概括成“暴动”与“暗杀”,而文质彬彬的蔡元培,同样认为“革命止有两途:一是暴动,二是暗杀”。此外,章太炎、秋瑾、陈天华、陶成章等活动家都在不同程度上赞同或主张过暗杀。
1905年8月成立的同盟会,其几位最重要人物也将暗杀视为革命的一种捷径。
孙中山在此阶段至少部分认同暗杀。冯自由《革命逸史》记,1900年孙发动惠州起义,曾亲派史坚如等赶赴广州,组织暗杀机关以资策应。(史坚如是辛亥革命前第一个使用炸弹的刺客,可惜他在炸德寿时,因技术不过硬未中目标,只将附近楼房炸塌8间,压死6人,伤5人)。柏文蔚《五十年经历》则记,1905年孙中山亲自组建同盟会暗杀团,并命孙毓筠回国至南京,谋炸端方。冯自由又记,直到1911年,孙中山还叮嘱一个江湖会党“汇款万元与黄克强,为筹设暗杀机关经费”。
黄克强,即黄兴,同盟会仅次于孙中山的二号人物。他对暗杀就更加热心了,几乎可说是身体力行。早年在日本留学,黄兴就是军国民教育会暗杀团成员。1911年广州起义前,在新加坡筹款不利,他一冒火,就打算“步汪精卫的后尘”,一个人去实施暗杀。(胡国梁《辛亥广州起义别记》)。广州起义失败,他给冯自由写信,又高呼“自念惟有躬自狙击此次最为害之虏贼,以酬死事诸人”。要不是孙中山等拦住,他真可能去搞广东水师提督李准了。
同盟会中另一重要人物,汪精卫也力倡暗杀。1910年与胡汉民通信,胡以为“暗杀之事不可行”,汪却说:“至于暗杀,不过牺牲三数同志之性命,何伤元气之有?”同年3月,汪精卫与黄复生、喻培伦、陈壁君等人密谋用炸弹刺杀摄政王载沣。事泄后汪被捕,还很拉风地在监狱里写诗:“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同盟会三个大佬均支持暗杀,相应的机构也就层出不穷。比较重要的有四:1、1905年在东京成立的暗杀团,由一个叫方君瑛的女子主持,吴玉章也曾参与其间。2、1910年在香港成立的支那暗杀团,成员有谋炸李准而受伤被捕的刘思复等。3、1911年在广州成立的成记洋货店暗杀团,由支那暗杀团梁绮神协助开设,并于10月炸死前来上任的倒霉蛋广州将军凤山。4、京津同盟会的暗杀机构,主要领导是汪精卫,先后策划谋刺袁世凯的北京暗杀团,谋刺张怀芝的天津暗杀团等。彭家珍其时任京津同盟会军事部长,终于单身刺杀良弼,成为辛亥革命中的最后刺客。
同盟会暗杀史实述略
从1900年史坚如炸两广总督德寿未遂,到1912年彭家珍炸死良弼,同盟会员的暗杀事件(或谋划)不下50起。大约可分为如下几类:
一是为配合武装起义而行刺敌方大僚。如1906年杨卓林谋刺两江总督端方,1911年李燮和、陈方度谋刺广州巡警道王秉恩,同年蒋翊武谋刺鄂督瑞澄等,都是以个人的孤注一掷为集体起义开路,多半带着“擒贼先擒王”的盘算。
二是武装起义失败后,暗杀“罪魁”以泄愤。如1908年安庆马炮营起义失败后,范传甲留在城里要孤身与清军协领余大鸿拼了;1910年汪精卫谋刺摄政王,也是因为多次起义失败,要用一己肉身搏杀敌首;1911年广州起义失败,林冠慈等炸伤广州提督李准,而李沛基又炸死了新上任的广州将军凤山。这又是以个人的袭击报复为死难的同志招魂了。
三是跟具体的起义无关,只是激烈政见的宣泄方式。如1910年陈与燊谋刺在他眼里“欲借外债而图私利”的邮传部尚书盛宣怀,同年又有邝佐治在旧金山持枪谋刺在美国考察军政的海军大臣载洵。他们希望用自己的手枪、炸弹喊出最响亮的口号,以唤起麻木民众,砥砺同志士气。
最后一种则是考量大局而必须除掉障碍物。如1912年三烈士刺袁世凯未遂,以及稍后彭家珍刺杀良弼。他们希望通过除掉“元凶巨恶”而使自己理想中的革命成功。
同盟会的暗杀行为非常复杂,其思想根源却大致可归结于两方面。一是西方尤其是俄国传来的虚无主义以及民粹主义(二者常被混淆,但绝非一物),一是中国古代由来已久的尚侠、尚勇之刺客传统。他们读了洋书,则崇拜“虚无党”、“民粹党”,读了古书,则崇拜刺客、游侠。两者之结合,则是充满血性的个人英雄主义乃至恐怖主义,所谓“虽万千人吾往矣”,“孔曰成仁,孟曰成义”,以最极端的方式来表达对最残酷政权的愤怒,进而促成对后者的完全颠覆。
1912年前彭家珍事迹撮要
了解完“当暗杀已成习惯”的渊源,且让我们进入最后刺客彭家珍的世界。
彭家珍(1888-1912)年,四川成都金堂人。其父彭世勋为清末秀才,曾赴日,思想激进,主张实业救国,是四川保路运动的骨干之一。少年时代的彭家珍受父亲影响,接触到西方近代科学,并结识了宋育仁、吴之英、廖平等新派人物。
1903年,彭家珍考入成都武备学堂,当时口试在楼上举行,考官问楼梯有多少级,一般考生皆不能答,只彭家珍回答无误,可见其心细如发,事事留意。
1906年,他因成绩优等被公派日本考察军事,其间加入同盟会。他的一个朋友回忆,当时连彭家珍在内的7个年青会员跑去剃了光头,合影留念,以示革命决心。同年彭返川,任清军的排长,驻成都外北凤凰山。翌年,同盟会在川骨干密谋成都起义,事泄,彭设法通知党人,最终只有3名会员被杀,7名会员入狱。
此后直到1910年初,彭一直在清军担任下级官僚,并两度失业,于是去往沈阳碰运气。7月,得同盟会员刘介藩介绍,任奉天讲武堂附属学兵营前队队官,其间四方联络豪客奇士,为日后举事储备人脉。
1911年,他谋得天津兵站司令部副官长职位,到任之时,恰值武昌起义。10月,清廷从欧洲购得大批军火,经京奉路南运长江前线,他同二十镇驻滦州军官、党人施从云等联络,说服该镇统制张绍曾下令在军火过滦州时截留。彭家珍谋划用此批军火起事,可惜张绍曾旋被罢免,事终未成。10月11日,汪精卫邀集他与白逾桓等人,在天津成立同盟会京津支部,汪任支部长,白任参谋部长,彭任军事部长。此间,彭拿出大量军用车票供京津党人使用,并挪用清廷的枪支、军马、钱粮支持革命。事泄,他化名出走,为清陆军通缉,仍来往于京、津、奉、沪,积极联络党人。在上海,他得到孙中山接见,意气更加峥嵘。此时蜀军正在筹建,他可为蜀军副总司令,却婉拒,仍回北方,谋划暗杀袁世凯、良弼及载泽。
家珍在1912年前的重要事迹大略如此,下面再补充两条有趣的材料。
一是他的理想主义。1911年父亲催婚,彭家珍回信说自己“仍居下僚”,且“季子无金”,没法构建和谐家庭,必须再“遨游数载,夺得将军印”,“否则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耶”?因此拒绝回家完婚,他未过门的妻子也再没机会过门,不过她仍为彭守节终身。
二是他的外貌。一般人想像中,孤胆刺客一定都英气逼人,样貌不凡,彭家珍却让他们失望了。他既不魁梧,也不英俊。同盟会员王子骞回忆,在上海曾见彭,其“个子不高,大约一米五几,不超过一米六”。另据史料,彭刺良身亡后,清军总兵前去查验尸首,只看到“短身、圆面、浓眉,年约三十许”的寻常面目。(彭死时还不到24,看上去已经像三十许,说明他长得老气。)
彭家珍行刺缘由考
1912年,是彭家珍生命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年。此时,清廷控制范围只有东三省、直隶、鲁、豫、甘肃、新疆八省,而民军所控制的则有十四省,约占2/3。相比袁世凯训练有素的北洋军,南方民军较为松散无组织。南方若当真强攻北方,很难说鹿死谁手。从1911年9月开始的南北和谈,直至翌年1月,始终陷于僵局。(其间往来相当繁复,可参看李剑农《戊戌以后三十年中国政治史》。)
袁、孙以外,另有第三股势力,那就是以良弼等宗社党为实际魁首的清廷贵族,在奄奄一息中筹划最后一搏。宗社党的正式亮相是1912年1月12日,皇族良弼、毓朗、溥伟、载涛、载泽、铁良等以“君主立宪维持会”的名义发布宣言。宗社党成员大多胸前刺有二龙、满文姓名,在京津等地积极活动,企图赶走内阁总理袁世凯,由毓朗、载泽出面组阁,而铁良、良弼等率军与南方决一死战。(良弼甚至许下三月内击败民军,否者斩首的豪言。)
在这种情势下,刺杀袁世凯、良弼等人成为京津同盟会的首要目标。1月16日,同盟会员杨禹昌、张先培、黄芝明等组成暗杀小组,以炸弹行刺袁世凯,第一弹毙其顶马,第二弹未中,第三弹毙其驾车之马,又一弹毙其从骑,却未中袁之座位。袁世凯遇刺后遁入府内,深居不出。
行刺袁氏既未得手,良弼遂成为北方党人的第一眼中钉。这里得说说良弼,他幼年在成都生长(跟彭家珍还算半个老乡呢),乃清宗室多尔衮之后,曾留日学习军政,有才气,有大志,自负韬略,被看成旗人中“崭新的军事人才”,并参与清末振武图强的系列活动,如改军制、练新军、立军学等。他或许算是满清最后一个有肝胆的干将。
除掉良弼,可以破宗社党,进而逼清帝退位,这是同盟会刺杀他的显见理由。那么,还有没有其他因素呢?或者说,为什么是彭家珍呢?
当然有。一是“为友人复仇说”。同盟会员韩锋撰文称,彭家珍刺良弼是为私交莫逆的吴禄贞报仇。吴曾任陆军第六镇统制,也是革命党人,后任山西巡抚,于任上被袁世凯派人刺杀(一说为黎元洪主使)。但彭家珍当时以为是良弼所为,故愤然行刺。韩锋其时与彭家珍有交往,彭、吴二人也确实交情匪浅,“为吴报仇而行刺”的说法,也许并非无根之谈。
二是“袁世凯借刀杀人说”。同盟会员李华英撰文称,袁世凯遇刺后,曾通过袁克定告诉李石曾,御前会议时满清亲贵惟良弼之言是听,袁世凯虽是内阁总理,也没有发言权。言下之意,良弼不除,共和难求。李石曾转告京津同盟会,于是众人决定刺杀良弼,而彭家珍决然自任。(此说也有可信成分。袁氏在良弼遇刺后第二日,1月27日,即安排段祺瑞等40余将领联电清廷,主张共和,那是相当的胸有成竹。良弼遇刺的最大受益者,正是袁氏。)
此外,彭家珍的刚烈性格及个人英雄主义也是重要因素。行刺前他给同志写的《遗赵铁桥黄以镛书》,用极血性的文字自比荆轲、聂政及博浪投椎之张良,可见其对古之侠者、刺客的向往。而在另一篇《绝命书》中,他又说自己早先在东三省即“欲尽个人主义去赵尔巽,不过对四川一省起见,义稍狭隘,竟未实行”。又说:“共和成,虽死亦荣;共和不成,虽生亦辱。与其生得辱,不如死得荣”。个人主义、英雄主义的气味真是透纸而出。
其实,导致重大历史事件发生的缘由,往往是多元而非单一的,以上诸说,也许都可纳入刺杀良弼的“多元缘由”中去。
刺杀良弼:接近真相的一种叙述
关于彭家珍行刺良弼的全过程,坊间有太多版本,仅笔者眼见的就有黄以镛、陈宪民、韩锋、李华英、税西恒、陈春生、常顺、李炳之的多种记述,还没算姚锡光、冯自由、汪精卫等多人为其撰写的传略,以及当时报章五花八门的报道。究竟什么是历史真相?彭家珍不可能在我们眼前复活,再去杀良弼一次,良弼也不可能复活,再让彭家珍杀一次。历史真相不能绝对重现,历史学者只好凝视众多材料,然后讲出自己看到的东西。
而在我眼里,彭家珍刺杀良弼的前后如下:
刺良前,彭家珍曾打算炸资政院各王公,把他们一锅端了!可找到入场券时该院已散会,结果没炸成。于是改为“只杀一个就是好”——刺良。
确定刺良后,彭家珍遇到了不少问题。
首先他不认识良弼。不认识怎么炸啊?炸错了怎么办?于是他辗转与良弼的朋友罗春田、哈满章等人搭上关系,并一起赌博。局间,见壁上悬挂满清诸权贵之相片,他假作不经意地问出良弼的相片,随后找机会偷偷取走,回家看个饱。
其次,如何接近良弼?彭家珍发现,良弼的亲信弟子、奉天讲武堂监督崇恭与自己外表相似,可以假扮他去见良弼。于是在津沽印了一匣崇恭的名片,又购清军上等官服装全套,归来后穿戴上,顾影自豪,更问同人:“公等看我,如古代之大侠否?”
第三,采取何种方法?与暗杀团成员反复讨论后,彭家珍提出,街头狙击的办法并不好,那样投弹准确性差,且敌人易逃脱和反击。因此,最好采取堵上门或直接将敌人暗杀在室内的方法。
第四,找谁做助手?本来彭家珍想找同盟会员王崇义、段子均相助。王崇义膂力很好,又沉着,可惜不久前在屋内摆弄炸弹,不慎走火,当场被炸伤右眼和右手,现正在医院里躺着。而段子均又密往他处,调查起义地点。两人均无法与彭家珍同去。在太史公的《刺客列传》也有类似状况——荆轲刺秦前就在等一位剑客助手,老没来,太子丹又催,他只好跟软蛋秦舞阳同去。彭家珍出发前,心里一定揣着易水萧萧,白衣胜雪的画面。
第五,如果被捕,怎么说?当时,彭家珍等同志有约定,一旦事未成而被捕,落在袁世凯手中,即称良弼所遣;落在良弼手中,则说是袁世凯所派。总之要把烂番茄往对手脑壳上扣。
问题基本解决,现在要看的就是运气了。
1月26日(腊月初八)晚,彭家珍穿好清军官服,取出炸弹藏于外套,手枪插在腰间,离开住地,先驱车去金台旅馆,操北方口音,以崇恭身份要伙计安排房间。随后坐旅馆马车出门,至红罗厂良弼宅第,看门人告之:“大人尚在陆军部”,彭询:“是否铁狮子胡同”?看门人说:“地球人都知道,还用问?”彭转而准备去陆军部,车刚到胡同口,对面来一马车,车中人面目颇似良弼,彭遂停车等候。良弼车至,彭家珍投刺进谒。良弼接过片子,看来人似乎不是崇恭,正讶异间,彭掏出怀中炸弹猛掷,巨声如惊雷破柱,良弼左腿肉飞骨断,血流遍体,彭头部被弹片击中,当场死亡。
数日后,良弼伤重不治。临死前,他对妻子和女儿说:“炸我者,独不杀老萨与荫昌?聆其音确是川人,真是奇男子!我本军人,死不足惜,其如宗社从兹灭亡何?”良弼的哀叹很快成为现实。他死后宗社党尽皆胆寒,无人再敢出头担当。2月12日,隆裕太后携还是稚子的清帝退位。中国2000余年的王朝时代就此结束,理论上不再隶属于任何天子,而是全体民众。从1911年10月10日的武昌起义,到这一天,只用了83天。这样迅速的胜利在世界历史上任何伟大的胜利中也罕有其匹。而最后刺客彭家珍的炸弹,对此亦有贡献。用孙中山的话说则是:“我老彭收功弹丸”。
1912年2月22日,民国政府以“临时大总统令”追赠彭家珍为“陆军大将军”,和他同获此荣誉的还有邹容、喻培伦(谢奉琦为左将军)。“彭大将军”上位后,无数的挽联诗文龙卷风样扑来,其中吴修龄那幅我最爱:“个人肯为同胞死,一弹可当百万师”。
宋石男,《先锋国家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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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2012-2014)获奖名单
星期四 九月 18, 2014 9:45 pm
3、戏剧(33部)
豫剧《焦裕禄》 河南省委宣传部
京剧《将军道》 辽宁省委宣传部
越剧《我的娘姨我的娘》 浙江省委宣传部
河北梆子《六世班禅》 河北省委宣传部
汉剧《宇宙锋》 湖北省委宣传部
龙江剧《鲜儿》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秦腔《花儿声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黄梅戏《小乔初嫁》 安徽省委宣传部
沪剧《挑山女人》 上海市委宣传部
桂剧《七步吟》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芗剧《保婴记》 福建省委宣传部
湘剧《谭嗣同》 湖南省委宣传部
滇剧《水莽草》 云南省委宣传部
吉剧《站醒台》 吉林省委宣传部
陇剧《西狭长歌》 甘肃省委宣传部
评剧《赵锦棠》 天津市委宣传部
话剧《红旗渠》 河南省委宣传部
话剧《兵者·国之大事》 解放军总政治部
话剧《国家的孩子》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话剧《活在阳光下》 四川省委宣传部
话剧《徽商传奇》 安徽省委宣传部
儿童剧《想飞的孩子》 北京市委宣传部
话剧《幸存者》 重庆市委宣传部
舞剧《粉墨春秋》 山西省委宣传部
舞剧《红高粱》 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国文联
舞剧《丹顶鹤》 江苏省委宣传部
歌舞剧《情暖天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歌剧《红帮裁缝》 文化部
歌剧《大汉苏武》 陕西省委宣传部
歌剧《回家》 江西省委宣传部
音乐剧《妈妈再爱我一次》 全国妇联
歌舞诗《仰欧桑》 贵州省委宣传部
音乐剧《西关小姐》 广东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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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艺术之死:从杜尚到沃霍尔
星期四 九月 18, 2014 7:20 am
人的意义危机和现代艺术的激烈反传统
1912年,马里于斯·德·萨亚斯在当年的《摄影》7月号发表了一篇题为《日落》的文字。这是继尼采在哲学领域喊出“上帝之死”后,西方现代艺术家在艺术领域送来的“艺术之死”的消息。他说:
艺术死了。
它现有的运动绝非生命力的征兆;
它们也不是死前痛苦的挣扎;
它们是尸体遭受电击时的机械反应。
“艺术之死”的预言作为对古典艺术的反抗,是那些即将经历或正在经历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艺术家直面虚无而做的一次心灵的挣扎。从这个角度说,西方现代艺术的反理性、反规律、反传统、反经典,是对摧毁了人的价值体系的罪恶战争的不满情绪的彻底发泄。在这一点上,现代艺术与向死而生的存在主义有异曲同工之处。达达派艺术的领军人物马塞尔·杜尚(Marcel Duchamp)就是用自己的艺术实践宣布了“艺术之死”的艺术家之一。
1917年,杜尚将一个从商店买来的男用小便池起名为《泉》,并作为艺术品展出,成为现代艺术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在笔者看来,杜尚的《泉》之所以能够引起那么大的轰动,其实并不取决于它本身的艺术价值,而在于它给世人带来了一种看待人生的态度,一种反省世界的立场,体现了人类存在境遇的裂变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人的审美观念的裂变。在这一裂变的背后,潜隐的乃是人的意义危机。当艺术的本质与美的本质成为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人的存在意义成为了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仅仅停留在古典美学范围内,已无法给出真正的阐释。或者说,这个事件已不再仅仅是个美学事件,而更是一个文化事件。因此,我们把审美的视野扩展为审美文化的视野,这是反思现当代审美走向时不得不做出的一种选择。这也说明,当前的审美批判更多的是一种文化批判。
我们看到,杜尚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西方人文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杜尚是一位怀疑论者。他具有一种天然的怀疑精神,永远不接受现成的东西,他宁可什么也不做也不重复自己。这使得他对改变被给予的东西有一种近乎偏执的狂热。缘此,他在创作中不断地变换自己的思想和创作方法,不断地试验。第二,杜尚是一位相对主义者。他对任何一种绝对主义都保持着警觉,但心灵之锚又无处可抛。于是,他在摇曳不定的精神漂流中享受着米兰·昆德拉所说的“生命之中难以承受之轻”的那种自由。这是一种相对主义的自由,他用自己的不断反叛的艺术和人生对这种相对主义的自由做了诠释。他的做法之一,就是不断地解构经典:1919年,杜尚在巴黎买了一张达·芬奇《蒙娜丽莎》的印刷品,用铅笔在蒙娜丽莎的脸上画了两撇胡子和一撮山羊须,便成了一件叫做《带胡子的蒙娜丽莎》的艺术品。1939年,杜尚又绘制了一幅关于蒙娜丽莎的画,画面上只有上次添加在蒙娜丽莎脸上的胡须。于是,杜尚将之命名为《蒙娜丽莎的翘胡子和山羊须》。 1965年,杜尚又买了一张《蒙娜丽莎》的印刷品。这次他没有做任何处理,只是标了一个新的题目:《剃掉了胡子的蒙娜丽莎》。他不断地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似乎又回到了起点。
同达达派的其他艺术家不同的是,一战结束不久,不少人在将反叛做了一番表演之后,很快就与现实秩序沆瀣一气了。他们继续过起了平均化的日常生活,有的做了医生,有的做了神父,过去的反叛徒剩下一个苍白的姿态,而杜尚则始终以他那双怀疑的因而也游移不定的眼睛超然地看着世界。他宁肯以低廉的价格给一些普通人教授法文,而断然拒绝画商以诱人的高价包下他一年中所有作品的要求,尽管那时他依然很穷困。他明确地回答:“不,谢谢,我更喜欢自由。”他是将自由视为自己的生命的。观其一生,杜尚几乎没有任何身外之物的干扰,他的精神反叛是融合在其生存里的。他把艺术看作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的否定一切是为了呈现一种自由的人生境界。杜尚曾这样说,他的最好的作品就是他的生活。由此可见,杜尚的作品就是其人生态度的真实写照,或者说,他的生命状态就是他最成功的艺术品。
杜尚的这种深入骨髓的怀疑论的生命状态,引发的是一种沉重的荒诞感。杜尚自认为毕生最重要的一件艺术品是《大玻璃——被独身汉们剥光衣服的新娘》,说它表现了人为机器、机器为人的荒诞感。在这里,杜尚并没有像某些后现代艺术家那样零视角地展示人的肉体,而是在这种机械存在的生命中隐喻着人的荒诞的处境。正如他的《带胡子的蒙娜丽莎》,主人公蒙娜丽莎并没有给人一种肉欲之感,《大玻璃——被独身汉们剥光衣服的新娘》同样没有给人提示某种与“性”或“暴力”相关的符号想象,而是把人引向一种存在之思。这也正像卡夫卡的《变形记》一样,我们在看到主人公葛里高利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大甲虫之后,惊诧之余,自然会想: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可以说,荒诞感与由此而引发的焦虑感,是现代艺术带给人类的最后一个感受生命的深层模式。
现代艺术当初是以先锋、前卫的姿态出现的,它以形式的反抗,对抗着把人异化了的现存秩序。这是艺术与现存秩序的一种张力,也是现代艺术葆有其价值的一个前提。一旦这个前提失去了,形式的反抗很快就会沦为一种苍凉的姿势,而且会被消费社会招安,融入现存秩序之中,畸变为恶搞、娱乐、制造笑料的工具。消费社会、后现代文化语境中的先锋艺术,命运大抵如此。
后现代艺术沦为商业消费的符号
从现代艺术的反传统、解构经典到后现代艺术的戏仿、恶搞只有一步之遥。如果说现代艺术的反传统、解构经典作为艺术抗拒一体化社会秩序的一种姿态有其存在的价值的话,那么当后现代艺术在商业社会里一旦沦为商业消费的符号,它就失去了艺术革命的意义,而成为被现实商业秩序利用,或者与现实商业秩序合谋的角色了。这在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亦译为安迪·沃荷、华荷,本文统称沃霍尔)领导的泼普艺术那里表现得最为典型。
沃霍尔是一位彻底适应商业社会的后现代艺术家,他的作品因此成为后现代理论家从事文化批判的标本。詹明信(Fredric Jameson,亦译为詹姆逊)就曾经比较了艺术史上颇有隐喻性的两双“鞋子”,即凡·高(Van Gogh)的《农民的鞋》和沃霍尔的《钻石灰尘鞋》。他说:
我的看法是,在梵高(凡·高)的画作里,倘若辛酸的农民生活可算是作品的原始素材,则那一贫如洗的乡土人间,也就自然成为作品的原始内容了。这是再显然不过的历史境况了。农民在这里熬过了人类最基本的生存经验、体现了劳动生活的种种辛酸;在这里,汗流浃背的劳动者,因被生产力日以继夜地不断磨练、不断鞭策,而得终生陷入一种极端野蛮残酷、险恶可怖、最荒凉、最原始、最远离文明的边缘地域和历史境况。这,也就是我为《农民的鞋》所重构的农民世界了。(《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1997年,第434-435)
凡·高《农民的鞋》属于现代艺术的杰作,其中仍有着意义的深度模式。在詹明信看来,凡·高的这幅作品是可阐释的,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所做的解读就是一种典型的现代主义的深度阐释。(见海德格尔:《林中路》,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17页)而面对一个平面的无深度的世界,这种深度阐释模式就显得不知所措了。沃霍尔的《钻石灰尘鞋》展示给人们的就是这样一种后现代的文化景观。詹明信这样解读:
无疑,华荷(沃霍尔)所作的《钻石灰尘鞋》已不再用梵高处理农民鞋子的方式向我们直诉他心底的话。我们甚至可以说,华荷画的鞋子已经不再跟观画者诉说些什么了。这个作品,简直没有一处是为了观者的利便而设计的,也没有为我们保留哪怕是最小、最小的、作为观赏者的空间和位置。华荷仿佛看准了我们就是这样的观赏者——走在博物馆或者画廊里面,偶尔拐一个弯,便发现自己站在一幅画了不知何物的图画面前,顿时感到惘然不知所措。(《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第438页)
沃霍尔作品中的鞋与各种各样商品广告画上的鞋一样,除了鞋子的符码(能指)之外,我们读不出任何一种符意(所指)。我们无法感到这幅画后面深藏的某种独特的、令人感动的东西,它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深度的仿象,与任何东西没有必然的联系。人们被抛入一种价值平面的世界之中,在符码自身指涉的狂欢中,失去了审美判断力的人们也不再追求艺术的深度价值与意义。这时,人们被引诱起来的,只有不断膨胀着的对文化符号的消费欲望。詹明信就此比较了现代文化与后现代文化之间存在的差异:
我们必须说明的是,现代主义高峰时期所产生的文化毕竟跟后现代时期的文化大不相同。譬如说,拿梵高笔下的鞋跟华荷笔下的鞋放在一起,我们毕竟就看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可以说,一种崭新的平面而无深度的感觉,正是后现代文化第一个、也是最明显的特征。说穿了这种全新的表面感,也就给人那样的感觉——表面、缺乏内涵、无深度。(《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第439-440页)
所谓“表面、缺乏内涵、无深度”,说到底,也就是缺乏意义。这种缺乏意义与深度的东西,与其说是艺术,不如说是商品。沃霍尔就曾直白地说,“商业”是最好的艺术:
商业艺术(business art)乃是“艺术”(Art)的下一个阶段。我以一名商业广告艺术家(commercial artist)起家,希望能以一名商业艺术家 (business artist) 终了。在我从事过叫作“艺术”——或不管叫什么——的那件事之后,我跨进商业艺术。我想成为一名艺术商人(Art Businessman)或者商业艺术家。商业做得好是最令人着迷的一种艺术。在嬉皮的年代,人们贬抑商业这个概念——他们说:“金钱是不好的。”还有:“工作是不好的。”但是赚钱是一种艺术,工作是一种艺术,而赚钱的商业是最棒的艺术。(《安迪·沃霍尔的哲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90页)
沃霍尔是一位实用主义者,他否认“纯艺术家”与“商业艺术家”之分,实际上否认雅俗之分,否认艺术与生活的界限,站在俗艺术的立场,坦言自己是“商业艺术家”,“商业艺术家”就是“卖艺术作品的人”(肯尼思·戈德史密斯编,《我将是你的镜子:安迪·沃霍尔访谈精选》,三联书店2007年,第440页),并据此认为“赚钱的商业是最棒的艺术”。他在商业社会制造时潮的框架内看待艺术家的成功,否认有永恒的艺术家,一切都在瞬息万变,每个人都能成为艺术家,“好像每年都出现一个属于那一年的艺术家”,“艺术家是任何一个可以把事情做好的人,像如果你可以把饭做好” (《我将是你的镜子:安迪·沃霍尔访谈精选》,第441、442页),这实际上取消了艺术家的内涵。在他看来,每个人只能风骚一时,很快就会被新的时潮淹没。这是快餐时代艺术家的命运。也正因为如此,他认为未来每个人都能当15分钟的名人,潮流的寿命还比不上用完即弃的纸尿片或安全套。
不像古典艺术家那样把艺术视为神圣的可以献身的事业,沃霍尔是把艺术作为获取个人名利、成功的职业来看待的。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就像一架机器一样,整日机械地劳作着,目的不是为了艺术,而是假借艺术的名义来赚钱。他说:
我猜我对于“工作”的解释非常宽松,因为我觉得光是活着就已经是一件大工程,而有时你还不见得想去做。被生下来就像是被绑架一样。然后被卖去当奴隶。大家随时都在工作。机器永远运转不停。即便是你睡着的时候。(《安迪·沃霍尔的哲学》,第93-94页)
对我而言,当我没有任何用钱摆不平的问题时,就是最好的时光。(《安迪·沃霍尔的哲学》,第115页)
这就是沃霍尔。他的可爱与可怕之处都在于,他不装,他很直率,直率得像个老顽童,但这种老顽童式的直率总是令人觉得有点儿残酷,有点儿狡黠。他说:“我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是一台机器。”(《我将是你的镜子:安迪·沃霍尔访谈精选》,第75页)他不承担任何道德责任,而是公开向世界宣称:赚钱、工作、商业都可以是艺术!于是,有人在看到他那些所谓的“艺术”时,不禁会发出窃窃疑问:他是一个撼动20世纪艺术界的天才?还是一个商业时代狡猾赚钱、炒作的“大赢家”?
艺术在以沃霍尔为代表的后现代艺术家那里,彻底沦为赚钱的工具。如果说,现代艺术家所宣称的“艺术之死”只是表明古典艺术终结的话,那么“艺术之死”在后现代艺术家那里则意味着艺术本身的终结。当一位诗人这样问询沃霍尔:“你觉得抽象表现主义怎么样?”沃霍尔坦率地回答:“艺术已经死了。”(《我将是你的镜子:安迪·沃霍尔访谈精选》,第83页)确实,对沃霍尔这样的艺术家来说,艺术已经真的死了。
1987年2月22日,沃霍尔死了。当年4月,Flash Art(《艺术快讯》)杂志刊登了保罗·泰勒对沃霍尔的最后一次访谈。这次访谈是围绕沃霍尔恶搞耶稣的画作《最后的晚餐》进行的,其中有两段对话颇值得玩味。第一段是:
PT PT(保罗·泰勒):他对我解释,过去要是把两个耶稣放在一张画里是一种亵渎。
AW(安迪·沃霍尔):他是听我说的。
PT:你尝试亵渎?
AW:对。(《我将是你的镜子:安迪·沃霍尔访谈精选》,第437页)
我们看到,跨越一切边界,同时亵渎、恶搞一切,在商业社会里制造轰动效应,这是沃霍尔以反叛的姿态赢得市场青睐的策略,在这种策略的背后,流露出的则是以沃霍尔为代表的后现代艺术家们难以掩饰的虚无感。我们来看第二段对话:
PT:如果你是现在开始一切,你会用完全不同的方式做事吗?
AW:我不知道。我只是努力工作。所有的事情都是幻象。
PT:生活是幻象?
AW:对,是的。
PT:什么是真实?
AW:不知道。
PT:有人知道。
AW:是吗?(《我将是你的镜子:安迪·沃霍尔访谈精选》,第445页)
“生活是幻象”(也有译为“生活是场梦”),这是沃霍尔人生底色的彻底流露。他是一位无反省的相对主义者,一位迷恋虚无的虚无主义者,这恰恰与他不断亵渎神圣的行为相互映衬,也正说明了他的制作为什么不做任何承诺。虚无主义、相对主义一直是实用主义的同谋,也是工具理性所滋生的仿象时代的孪生兄弟。
恶搞了一个世纪,沃霍尔死了,但他所制造的那种精神氛围并未就此散去。
历史感的消失让艺术成为无家可归的艺术
沃霍尔所制造的那种精神氛围正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时代精神处境,至今仍在持续影响着后现代艺术的文化取向。无论他的绘画(如《玛丽莲·梦露》、《二百一十个可口可乐瓶》等),还是实验电影(如《吻》),都给我们复制了一个平面的、感官的、商业味道浓郁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没有意义,没有深度,没有原作,有的只是复制与仿象。
对于沃霍尔的作品,哈罗德·罗森伯格曾经批评说:“麻木重复着的坎贝尔汤罐组成的柱子,就像一个说了一遍又一遍的毫不幽默的笑话。”(尼古斯·斯坦戈斯编,《现代艺术观念》,四川美术出版社1988年,第247页)其实,沃霍尔是有意地以那种单调、无聊、拼贴、重复的方式,来传达商业社会带给人们的某种空虚、冷漠、错置、疏离的感觉,“因而它能引起无限的好奇心——是一种略微有点可怕的真空,需要用闲聊和空谈来填满它”(罗伯特·休斯,《新艺术的震撼》,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9年,第307页) 。 因此,沃霍尔并不寻求意义与深度。对沃霍尔来说,他就喜欢平面的、琐屑无聊的东西。他说:
如果你想知道关于安迪·沃霍尔的一切,只要看表面:我的绘画、电影和我,我就在那里。没有什么隐藏在那后面。(《我将是你的镜子:安迪·沃霍尔访谈精选》,第150页)
我一向喜欢拿剩余的东西来创作,做剩余物的作品。那些被丢弃的东西,每个人都知道是不好的东西,我一向认为很有潜力变得有趣。(《安迪·沃霍尔的哲学》,第90页)
在以沃霍尔为代表的后现代艺术家那里,艺术本身存在的根基被挖掉了。我们看到,沦为消费意识形态仆役的后现代艺术家,更多地把艺术视为一种可消费的符号,要么把艺术视为一种附加的文化资本来装点消费者的文化身份,要么更多地用来满足感官的刺激与快适。这,终于导致艺术由世俗向恶俗的癌变,并最终取消了艺术自身存在的合法性。
在消费意识形态笼罩社会各个领域的时代,艺术本应带给人们的历史感消失了。人们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剩下的只是在一个没有质量的点上游荡,在这里跳舞,也在这里死亡。詹姆逊(詹明信)就曾明确指出后现代文化的“历史感消失”这一症候。他说:
在这种状态下,我们整个当代社会体系逐渐开始丧失保存它过去历史的能力,开始生活在一个永恒的现在和永恒的变化之中,而抹去了以往社会曾经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保留的信息的种种传统。(弗雷德里克·詹姆逊:《文化转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9页)
历史感的消失,意味着人从此成为无家可归的人,同时意味着艺术成为无家可归的艺术。因此,后现代艺术欲走出当前的困境,当务之急便是挣脱价值平面化的牢笼,重新契接历史的深度。
来源:艺术国际
Author: 钱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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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秉权论明本《红楼梦》(下)
星期三 九月 17, 2014 9:51 pm
论明本《红楼梦》(下篇)
——永忠《三绝句》及瑶华批语中的《红楼梦》
摘要:永忠《三绝句》及瑶华批语中的《红楼梦》,即明本《红楼梦》。
有二大特点:混沌美之被扼杀,诽谤朝廷之碍语。“碍语”的价值。
关键词:永忠《三绝句》 瑶华批语 混沌美 碍语
一、从永忠《三绝句》看明本《红楼梦》
永忠,生于雍正十三年,逝于乾隆五十八年(1735—1793),字良辅,是康熙第十四子胤禵的孙子,弘明的儿子。胤禵是雍正的政敌,因争皇权失败而受迫害,被雍正禁锢,直到乾隆时才被释放。弘明终生被排斥。永忠目睹宫庭斗争之残酷,产生不满现实,不与统治阶级合作的消极避世思想,自号栟榈道人。他的世界观和曹雪芹很接近。大约因年龄及政治斗争等原因,他与曹雪芹虽未能面识,却非常敬重这位与自己“同病相怜”的长辈。在他的《延芬室集》中,写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简称永忠《三绝句》)。据吴恩裕先生考证,此诗写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诗云:
第一首: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第二首: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第三首: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从这三首诗可以看出:
㈠,永忠和雪芹有非常浓厚的神交之情。这种感情是通过《红楼梦》而建立起来的。他对《红楼梦》的评价极高。《红楼梦》巨大的艺术感染力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书中对现实的深刻批判性和巨大的悲剧性力量,使永忠产生了深深的共鸣,以致多次掩卷,向已经离他而去的未曾相识的知友曹雪芹痛哭哀悼。
㈡,永忠对《红楼梦》中的宝黛爱情,寄于深切的同情。对曹雪芹刻画人物、表达感情的艺术笔力,给予极高的评价。
㈢,第三首的头两句意思有点隐晦。联系后两句,就不难理解其意。后两句非常重要,用《庄子》中的“浑沌之死”典故,指出了《红楼梦》的主旨——真善美的大毁灭。这一悲剧的内容和永忠祖父、父亲一辈的被迫害密切相关,所以有“都来眼底复心头”之感。“天赋愁”句,是说其悲剧的巨大力量可以感天动地。在乾隆时代,对《红楼梦》悲剧意义作出如此重大的评价,似只有永忠一人。
永忠所读的《红楼梦》,跟明义所见的《红楼梦》应是同一个本子,即曹雪芹亲自撰抄的全璧《红楼梦》——明本《红楼梦》。其理由是:
㈠,永忠读的《红楼梦》是由墨香给他的。墨香大约比明义小两岁,他的职业与明义一样,是乾隆的侍卫,又是敦敏、敦诚的叔父。明义和敦氏兄弟是友谊圈中的人。墨香和明义既是同事,又有相近似的志趣(例如都爱好《红楼梦》),他俩成为好朋友,乃是自然的事。事实上,从墨香常游明义的“环溪别墅”一事来看,他俩的接触和交情是很不错的。永忠又是明义的长辈和好友。由此可见,永忠、墨香、明义,再加上敦氏兄弟,是一个友谊圈子。敦氏兄弟不但是读过《红楼梦》的(学者们早已指出这点),而且读的时间比明义、永忠要早得多。这个圈子里面的人,几乎是在同一个时间的稍前略后——乾隆二十至三十五年期间(1655-1770),所读的《红楼梦》应是同一个本子,即明本《红楼梦》。这个推论应当是合乎情理的。
㈡,永忠读的《红楼梦》和明义所见的《红楼梦》,从两人的诗中所反映的,在思想内容上,都是以毁灭性的大悲剧而告终,都是完整无缺的一部,既不是脂本的八十回,也不是程本的那种“家道复初,兰桂齐芳”式的结局。
吴恩裕先生认为,永忠读的《红楼梦》必定是前八十回的《红楼梦》。(本文所引吴恩裕先生文章,均见《有关曹雪芹八种》)吴先生的证据是:永忠的第二首诗“颦颦宝玉两情痴”,是永忠读完全书后所抓住的一个重点,而不是八十回后的任何一个悲惨场面。这就表明,永忠所看到的《红楼梦》是前八十回的《红楼梦》,当时传抄的本子没有超过八十回以外。
我不同意吴先生的这个观点。我认为,永忠读的《红楼梦》和明义题诗的《红楼梦》,是一部完整无缺的《红楼梦》。我的理由是:
㈠,没有任何理由和证据,证明永忠是在读完全书后,才把"颦颦宝玉两情痴"当作全书的一个重点来写诗.他完全可以在阅读的过程中,在读到宝黛爱情的有关情节而使自己有所感动时援笔写诗.他也可以在读完全书后,在品味书中一些令他感到有味的情节中写下此诗。写诗不是做论文,不必抓住什么重点不重点,情动于中即可能有诗。当然,把宝黛爱情看作是《红楼梦》的重点,也是可以的。说永忠此诗反映《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一个重点,也未尝不可。但据此就判定永忠读的《红楼梦》是八十回的抄本,则理由不足。
㈡,吴先生说,《红楼梦》的重点应该是那个作为全书顶峰的悲惨的结局。这说得对。但他又说,永忠读的《红楼梦》中没有这个悲惨结局,因而他所看到的乃是前八十回的《红楼梦》。这就未必然了。事实上,如笔者上文所述,永忠读毕《红楼梦》后,是抓住了八十回后一个最重要的,最使他感动的悲惨场面来写诗的。此诗第三首三、四两句“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反映的正是吴先生所说的作为全书顶峰的悲惨的结局。
“混沌凿”是一则寓言。《庄子·应帝王第七》:
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
此独无有,尝试凿这。日凿一窍。七日浑沌死。
浑沌,即混沌。《庄子》中这则寓言的用意,是为了宣传“无为而治,为,则败”的思想。
后人用此典常引申其意。混沌,引申为“朴素”、“童心”、“童真”等意思;“混沌之死”,常被譬喻对朴素的,真实的,美好的,自由的事物的摧残与扼杀。在《红楼梦》中,“混沌”与“童心”是同义语。永忠此诗中的“混沌一时七窍凿”,正是用的这一意思。是对《红楼梦》美的毁灭结局,作出概括和评价。“混沌凿”,譬喻《红楼梦》中那些富有童心的,具有某种追求民主自由意识的人物,如贾宝玉、林黛玉、晴雯等人的被毁灭。天赋愁,是说作品悲剧力量之巨大。当代有许多红学家,把“混沌美”即童心美的毁灭,看成是《红楼梦》的基本主题。永忠在《红楼梦》刚问世时,就一语说到这个要害上,真了不起。而这,正是永忠读的《红楼梦》,也就是明本《红楼梦》是完整的一部,而不是八十回抄本的证据。
二、混沌美的毁灭——明本《红楼梦》的重大特色
“混沌美”的毁灭,这一悲剧思想,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在脂本《石头记》中,是作为基本主题来写的。虽然,这个抄本只有八十回。但从其中的种种预示和伏笔中,从抄本的许多关于八十回后的某些情节的批语中,她的毁灭性的悲剧结局,是非常明显的。在程本中,虽然也有悲剧的成份,如黛玉之死,宝玉出家等,但很薄弱,构不成作品的主题。而在明本《红楼梦》中,“混沌美毁灭”的悲剧思想,比起脂本来,还要浓厚一些。这是明本《红楼梦》的重大特色之一。
如上所述,混沌美,就是童心美。童心是什么?张锦池先生认为童心即真人。他引李贽的话说:“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张先生认为,《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等人,有自由平等的思想观念,就是具有童心的真人;而薛宝钗、李纨等人,是童心既障而又未全失的人物。真人,又可以理解为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影响较少,没有或少有奴性的人,像宝玉、黛玉、晴雯、司琪、尤三姐等人即是。而封建主义观念很深,奴性十足或较重的人,如贾府的主要主子、贾雨村、葫芦僧等人,是失却童心的假人。而像宝钗、探春、李纨、迎春、惜春、香菱等人,甚至像贾元春这样的人,都可以看成是童心受障或严重受障但又未曾完全失却童心的人。(参见张锦池《李贽的“童心”说和曹雪芹的<红楼梦>》)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莱特》中的主人公有名言说,上帝给人制造了一张真实的面孔,人自己又制造了一张涂脂抹粉的面孔。说的也是由富有童心的真人变为失却童心的假人的意思。
大观园的女儿国,可以看成是童心国即混沌国。在这个混沌国中,贾宝玉及其众女儿们,其言行举止,天真纯洁,混沌之美的成份很浓。诸如宝黛谈情,晴雯撒娇,妙玉奉茶,探黛结社,玉钏尝羹,宝琴立雪,龄官画蔷,湘云眠石,香菱斗草,莺儿结络,等等;尤其是宝玉过生日,在那个夜宴上,什么礼教纲常,封建秩序,男尊女卑,人情世故,一切的清规戒律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大家都随心所欲,我行我素,情之所钟,行之所到。明义诗所谓“大家今夜极绸缪”,就是写的这一情景。
在封建社会,特别是在封建末世,一切具有童心的人,一切具有民主自由观念的人,一切像大观园女儿国这样的环境和人,都是绝不容许生存的,等待他(她)们的命运只有一种:毁灭。《红楼梦》就是反映这样一种人生境遇的大悲剧。在这里,明本《红楼梦》与它本不同的地方在哪里呢?
鲁迅说,悲剧将那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童心,是一种有价值的美。在《红楼梦》中,人的童心成份越多,就越有价值,就越美。越有价值、越美的东西的被毁灭,其悲剧的力量就越大。明本《红楼梦》的特色就在这里。例如,薛宝钗这个人物的性格,在程本中,是奴性占据统治地位的,尤其是在后四十回,她简直成了封建势力杀害林黛玉的帮凶。在脂本中,薛宝钗有童心,但奴性的成份也很浓。在明本《红楼梦》中,这个人物身上的童心,可就多得多了。这在明义《题红诗》的第四首诗关于宝钗扑蝶的情节里,反映得最为明显。已如笔者在本文(上篇)中所述,在脂程本中,宝钗扑蝶表现了她的嫉妒、损人利己、工于心计等恶性。而在明义此诗中,宝钗却是一个天真无邪、活泼可爱的少女形象;是纯童心美的表现。由此推测,在明本《红楼梦》中,宝钗的性格当是童心成份很浓厚的,比起脂本来,是更为可爱的。同样是悲剧性的结局,明本中的薛宝钗当然比脂本中的薛宝钗更有价值,更令人同情。脂本和明本对薛宝钗这个人物为什么有如此不同的写法,很值得研究。还有花袭人这个人物,在脂程本中,奴才味浓得令人厌恶。在第二十八回宝玉偷换汗巾的事件中,袭人那副冷漠的、卫道者的面孔,可怕可憎。而在明义《题红诗》第九首诗中:
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袭人的睡姿,娇态,笑容,心理,活泼泼的少女童心可掬。仅凭这个小小的情节,袭人的性格中便有了童心的因素,她的性格就与脂程本中的不同,就有了可爱的方面;她的不幸的命运就会引起人们更多的同情。从明义诗“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来看,花袭人后来虽然嫁给了蒋玉函,但最终仍难免悲剧的下场。如果是脂程本中的花袭人,她的结局再不好,都够不上真资格的悲剧。只有明本中的花袭人,才有悲剧可言。从宝钗、袭人这两个人物性格与脂程本的不同,可以推测,其他人物如探春、李纨、迎春诸人,在明本《红楼梦》中,也必有相当的童心性格;“女儿国”的混沌美及其毁灭的成份会更浓。在明义的二十首《题红诗》中,反映或涉及混沌美的就有十五首之多;如第一首写大观园:
佳园结构类天成, 快绿怡红别样名, 长槛曲栏随处有, 春风秋月总关情 。
所强调的是“快绿怡红”,是“春风秋月”。第二首则是概括性地热情讴歌“女儿国”中的混沌美了:
怡红院里斗娇娥, 娣娣姨姨笑语和, 天气不寒还不暖, 曈昽日影入帘多。
其他如第五首“抛掷罗帕”,第六首“错认猧儿”,第八首“小红梳头”,第十二首“误落唇印”等等,都是活泼泼的青春男女童心之纯美。这一倾向当然不免带有明义的个人偏爱,但他这种偏爱也正是作品内容的一种反映。明义《题红诗》的第十六首,第十八至二十首,是反映悲剧结局的,其中特别强调“女儿国”的“青娥红粉”们混沌美的毁灭。这一点,明义诗和永忠诗有惊人的相似。永忠诗“颦颦宝玉俩情痴,儿女闺房两笑私”,是歌童心混沌之美;“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是哭混沌美的毁灭;“可恨同时不相识……”,是诗人内心对曹雪芹的一种纯真的友情之抒发,是永忠童心性格的表现,是曹雪芹《红楼梦》中的童心之美及其毁灭的巨大悲剧力量撞击着永忠那颗赤诚的童心,而迸发出的火焰 。
三、碍语——明本《红楼梦》最重要的特色
在永忠《三绝句》上,有瑶华批语:
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瑶华,名弘旿 ,是永忠的堂叔,乾隆皇帝的堂兄弟。从他这极简单的批语可以看出:
㈠,永忠读的《红楼梦》,如上所论,既然是明本《红楼梦》,瑶华批语所称之《红楼梦》,当然也是明本《红楼梦》。
㈡,瑶华的批语称永忠诗极妙,可见他完全赞同永忠对《红楼梦》的评价和态度。这不仅是他俩艺术观点相同,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政治上都是受迫害受排挤的人。《红楼梦》中所写的宫廷贵族内部的残酷斗争,既然引起永忠的强烈共鸣,也当然会使瑶华产生共鸣。他说对《红楼梦》“终不欲一见”,但他一定听说过《红楼梦》的内容,否则,他怎能知道“其中有碍语”?怎能称赞永忠诗“极妙”?(我认为瑶华是读过《红楼梦》的,“不欲一见”云云,是胆怯的掩饰之语。)
他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这话与明义“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是同一意思。不但证明他所说的《红楼梦》即明本《红楼梦》,而且证明这部全璧《红楼梦》当时没有流传于社会,只在少数人中阅传。瑶华又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说明这部《红楼梦》问世的时间,离永忠读她的时间已有相当的距离。而据明义“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的话来看,明义读此书的时间当在曹雪芹刚完稿之后不久,吴恩裕先生考定是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离永忠、瑶华题诗、批语的时间(乾隆三十三年)七年之隔。据此推测,明本《红楼梦》的成书时间当在乾隆二十六年以前,甚至更早一些的时间。
㈢,瑶华说:“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瑶华非常想读《红楼梦》,但听说这书中有“碍语”,长时间来始终没有去读她。究竟是什么样的“碍语”在抑制着、阻碍着他对《红楼梦》的这种渴望欲的满足呢?学者们早已认定,是政治性的碍语,是《红楼梦》书中的伤时骂世内容,特别是后面部分写贾府毁败时,涉及到诽谤朝廷之事。作为“右派”的瑶华,怕连累自己,怕杀身之祸。这里有个问题:《红楼梦》既有如此可怕的碍语,为什么永忠又敢看并题诗呢?还有明义,还可能有敦氏兄弟。这个问题不好作具体回答。只能打个譬方:明知山有虎,有的人是偏向虎山行,有的人是只好绕道走,而有的人,谈虎色变,一听说有虎,早已吓坏了。当然,明义、永忠他们在当时读《红楼梦》,一定是非常秘密的,是一种冒险的举动。
下文略述明本《红楼梦》中的“碍语”。
四,明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碍语”
先说八十回后的,因“碍语”的重点在此。
㈠,贾府的大衰败、大毁灭。从明义诗“王孙瘦损骨嶙峋”这一句,即可看出贾府衰败毁灭到何等程度。贵族公子贾宝玉瘦得皮包骨头,真是“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这种大毁灭的结局,和程本的“家道复初”是根本不能比的。和脂本比,也更深刻。其重点是“女儿国”的毁灭,必定酣畅淋漓,感人之至。第五十一回薛宝琴的《赤壁怀古》:“赤壁沉埋水不流,徒留名姓载空舟;喧阗一炬悲风冷,无限英魂在内游。”是贾府彻底毁灭的预言。这种结局为什么说是“碍语”呢?因为贾府毁灭的根本原因,实在是朝廷镇压的结果。再说,贾府及王、薛、史几大家族,乃是当时整个贵族社会的某种缩影,贾府的毁灭,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意味着或预兆着整个贵族社会的毁灭。所谓“凡系旧家大抵皆破”。曹雪芹的创作用意确实是如此。他心中的“茫茫白地”,不单是指贾府,也是指整个封建末世。这一点,朝廷当权者哪能看不出来?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诅咒现实和诽谤皇朝吗?
㈡,贾府的毁灭,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抄家没收财产,二是贾内部的自相残杀。这后者的描写,不但是淋漓尽致的,而且,直接影射着朝廷内部争权夺利的残酷斗争。裕瑞所见《红楼梦》后四十回目录中有“大观园抄家”。大观园是皇妃省亲处,在这里抄家必然反映皇宫中的矛盾。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是贾府内部矛盾的反映。由此推测,八十回后的抄家,极有可能是皇宫矛盾和贾府矛盾的交叉,性质必然是相当激烈的。明义诗“惭愧当年石季伦”,据吴恩裕、周汝昌二位红学家的意见,都认为明义是借用西晋八王之乱石崇被赵王伦所杀的典故,来反映康乾皇朝内部的矛盾斗争。这真犯了皇家大忌。在那康乾盛世时代,朝廷宣扬的是“我皇英明,国泰民安”。而《红楼梦》却影射说,为争权夺利,尔虞我诈,国不泰,民不安。“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第五回的这几句话,讽刺统治者内部的恶斗,抨击、揶揄汉族人士投靠清皇朝的可耻嘴脸,宣扬不为统治者卖命的思想,在八十回后,必有所照应,其具体内容必有所描写。虽然小说用的是形象的、曲折的笔法,没有直接地说出。但形象的语言有时候比概念的直说更有力量。这一切,对于那个“太平不易之年”的“康乾盛世”,当然是一种可恶的诽谤和恶毒的攻击。
㈢,朝廷对贾府的抄家,捕人,杀人。“半生俯首与低眉”的明义,在诗中对这方面的反映当然是很隐晦的。但诗中说贾宝玉瘦到那样程度,以杀美人取乐的石崇还感到惭愧,无可奈何的石头要发言,等等,都隐藏着由于朝廷的残暴,导致贾府的彻底毁灭,有冤难伸,有苦难诉。我们若从《红楼梦》前八十回的种种预示、伏笔和某些脂评来推测,那么,抄家,没收家产,捕人,是必然的。“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不见得就是单指贾雨村一人。至于朝廷杀人,也是极有可能性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样的丑事,是两条大罪:其一是乱伦罪,按照清朝皇法,是要严惩的。其二是欺君罪。秦氏之丧,皇帝是派了特命全权代表戴权来参加丧礼的。而皇帝对秦氏的死因却被蒙在鼓里。这两条罪合在一起,如同戚本第四回脂批所说:“必破家灭族不已。”这桩丑事,当时可说合府人人皆知。当贾府走红运之时,虽然无人敢向上揭发,尚且有焦大在醉后说破。而当贾府衰败倒霉和内部矛盾斗争激烈的时候,是会有人出来揭发的,因为贾府主子们的仇人实在太多了;像贾珍这种淫棍恶霸,被他整的人、恨他的人还算少吗?何况墙倒众人推,这样的大罪有人出来揭发,是理所当然。书中第五回秦氏判词“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秦氏曲子“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很明白的预示,宁国府贾珍一伙,是造成后来贾府大祸大灾的首犯。还有,葫芦僧判案一事,贾雨村庇护杀人犯薛蟠,其后台是贾政,此事后来也是会被揭发的,受害人的家属不会就此罢休,为贾雨村出大力却受到贾雨村恩将仇报的葫芦僧,更会出来揭露真相。贾政的罪恶是不少了。推荐贾雨村这样十恶不赦的坏蛋,欺君罔上,仅凭这一条,也够判他个死刑了。
雍正和乾隆这两个皇帝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暴君,尤其是对付政敌和不够驯服的知识分子,更不手软。永忠对此深有体会。他读《红楼梦》时,之所以“几回掩卷哭曹侯”,必定是曹雪芹在书中披露了或用曲笔写出了皇帝镇压政敌之事,引起他对往事的联想,因而悲愤欲绝,放声痛哭。“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说的是曹雪芹用心良苦,搜集写出了那些令人痛心的往事,使永忠感觉到历历如在目前。因而接着大呼大号:“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㈣,贾宝玉蔑视皇权、傲视现实的性格,变本加厉。在贾府大毁灭之际,贾宝玉可能受北静王的某种庇护而活了下来。北静王可能劝他悔改前非。他只身一人,虽然饿得瘦骨伶仃,饱受折磨,却根本不听北静王的劝告。他已彻底看破红尖,对皇权,对现实,对统治者,更加蔑视和仇恨,比以前骂得更凶。在愤恨和无可奈何之中,他流浪出走,回到青埂峰下,变成顽石。贾宝玉这一顽固不化的皇权反对派的艺术形象,是《红楼梦》中最大的“碍语”。明义诗“王孙瘦损骨嶙峋”,读此诗时,联想敦敏写赠曹雪芹“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的诗句,我们眼前立着的不仅是一个饿得精瘦的贾宝玉,同时又是一位桀傲不驯、白眼看人、一身傲骨的封建社会叛逆者的形象。
五,明本《红楼梦》八十回中的“碍语”
再说八十回中的“碍语”。从明义十六首反映八十回内容的诗来看,有一半不合于脂程本。由此推测,明本《红楼梦》和脂程本的差异是很大的。明本八十回中必有不少“碍语”。例如,“秦可卿淫丧天香楼”,那位“老朽”(畸笏叟)为会什么要命令作者删去,说是秦氏托梦凤姐安排贾家衰败后的出路有功,这是欺人之谈。实际上的原因恐怕是阿Q头上的癞疮疤,触犯了朝廷当权人士。须知,历代的皇帝,几乎没有一个不是色狼,类似贾珍秦氏的丑事,多得不可胜数。“康乾盛世”中的头头们,很难说没有此类丑事。即使他们本身没有此种丑行,他们的老祖宗是有过这种丑事的。史载,顺治七年,掌握帝王实权的皇叔多尔衮,逼死亲侄豪格后,霸占其妻即多尔衮的侄媳妇为妃。这样的丑事在当时是隐晦不宣的。直到多尔衮死后顺治八年,被追论谋逆罪时,才将此事定罪。(据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红楼梦》中写贾珍这种丑行,无异于揭露当代皇帝的老祖宗之丑底,这是极大的“碍语”。而这,才是删去“淫丧”情节的真正原因。
笔者在读《红楼梦》时,常有一个颇费疑猜的问题。《葬花词》中流露林黛玉那么深重的痛苦和委屈,“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林黛玉进贾府来时间很短,没有这么严重吧。仅仅是访宝玉不得进门就痛苦委曲到这种地步,虽然是文学夸张,也难合乎情理。后来读到了梅玫的《如何分析<红楼梦>中真事隐去的内容》一文。其中说到林黛玉可能是出身于一个被朝廷排斥的罪人之家。于是豁然开朗。梅文提出的几条理由,我都同意。其一是黛玉曾讲她是一无所有,其二是她常表现出绝望情绪,其三是贾元春毫无理由地不喜欢自己的亲表妹林黛玉。我在这里再补充几条理由:1、甲戌本第三回回目:“荣国府收养林黛玉”,在“收养”旁有朱批:“二字触目凄凉之至。”按常理来说,一位出身于世代簪缨书香之族,父亲是朝廷命官的千金小姐,来到外祖母家居住,无论如何,这外祖母家绝对不会用“收养”来对待她,更不会“触目凄凉之至”。即使是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也不至于此。这回目,这批语,分明是对一个被遗弃的、极端可怜的孤儿而说的。而像林黛玉这样的家庭,只有在政治斗争中犯了大罪,家人被杀被关,子女成了受歧视的罪人后代,才会受到这种待遇。无怪乎林黛玉进贾府时,有“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轾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的心理,胆子小到这种可怜的程度,哪像一位大家闺秀的风格,分明是一个无依无靠寄人篱下的孤儿心态。2、笔者前文已述,林红玉,既是林黛玉的影子,则黛玉亦与红玉同为家奴。不同的是,一为虚,一为实。黛玉名为小姐,实为荣国府收养之家奴。3、黛玉的身边两个丫头的名字,可看成是黛玉身世的注脚。紫鹃,为啼血之鹃;雪雁,乃雪中之孤雁。黛玉把紫鹃看作知己,当然是因为紫鹃对她一片赤诚。而从紫鹃的名字看,两人实系同病相怜。古代蜀人传说:山有鹃鸟,昼夜哀啼不止,啼必出血,其声凄凉。此鸟乃蜀王杜宇之化身。杜宇因与某女自由恋爱不成而死,蜀人很同情他,故名鹃鸟为杜鹃。黛玉为山野之孤草,乃神仙之脱胎;紫鹃系山野之悲鸟,是帝王之化身。黛玉名为小姐,实为家奴;与紫鹃真是同命同运。4、林黛玉的哭,亦似有难言之隐。若是为爱情而哭吧,宝黛之爱情,在未受挫折之前,应是欢乐多于苦恼,但黛玉几乎是日日愁,天天哭,就像啼血杜鹃那样,直到哭出血来,泪尽而亡。作者说,是为了“还泪”。这是浪漫主义的解释。用现实主义来解释呢,就不很说得通。5、第二回的回目“贾夫人仙逝扬州城”,从回目看,黛玉母亲之死,必有大段文章。但回内写此只有一句,令人费解。又写黛玉终生之病,起于母亲之死,似含有真事隐去之意。6、黛玉和妙玉,算得是知己;这两块玉,可说是一心而分两身。她俩性格、脾气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两人从小都是多病。都把宝玉当作知音;妙玉与宝玉的心灵之恋,黛玉不但不忌妒,反而理解并支持。妙玉的家庭出身,书中写的是半隐半露,学者们早有定论,是出身于受迫害的大官僚之家,她是一个“世难容”的、到佛家来避难的闺阁千金。而黛玉三岁时就有癞头和尚要化她去出家;她的性格实在也是“世难容”的。据周春《红楼梦随笔》云,妙玉与黛玉同姓。他引杨升庵《丹铅录》:宋时有女状元林妙玉,博学多识,十二岁中进士。红楼妙玉本此。黛玉和妙玉竟有这么多的相同或相似之处。由此推测,黛玉的出身也可能和妙玉相似。梅玫文章推测,林家可能被动地卷入皇族争权斗争,被牵连受惩,黛玉原型可能出自一个罪人之家。笔者认为有这种可能。如是,则在明本《红楼梦》中当有所触及。这当然是可怕的“碍语”了。永忠吊雪芹有“颦颦宝玉两情痴”诗,固然是受宝黛纯真的爱情所打动而作。但也不排除这样一种情况:在明本《红楼梦》中,有黛玉出身罪人之家的文字,引起永忠的同病相怜,产生共鸣,因而有此诗句。此诗末句“欲呼才鬼一中之”,俞平伯先生认为是“一申之”之误,是的。这“才鬼”,可理解为既是曹雪芹,也是林黛玉。雪芹描写黛玉遭遇的痛苦和爱情的欢乐使永忠很激动,想把这位才女冤魂和地下的曹雪芹呼出来,跟她和他相互倾诉一番。
总之,瑶华所说的“碍语”,乃是《红楼梦》中反封建、批判“康乾盛世”最精彩的成份,是这部巨著现实主义艺术风格的光辉体现。碍语,不但反映了明本《红楼梦》的重大特点,而且对《红楼梦》许多方面的研究有很大的价值。第一,它给《红楼梦》的“成书全璧”说,添加了一个极重要的证据。第二,它给我们了解为什么全璧的《红楼梦》会变成八十回的《石头记》这样一个谜一样的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下面,就来讨论这个问题。(主要是依据现有的很不全的资料和学者们的意见作出的推论,其中,不免有臆测之嫌,敬请专家及红友们指正。)
在甲戌本的第一回中,有一段大家早已烂熟了的话:
空空道人……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这里列出了六个稿本,五个书名及其先后次序。但这段话很容易使人发生误解,以为前四个稿本都是未分回的草稿,《金陵十二钗》才是经曹雪芹修定的、分了回的定稿。其实,只要推敲一下“后因曹雪芹……”句中这个“因”字,文意就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曹雪芹题《金陵十二钗》又题一绝,是因他曾经做过此书的披阅增删等工作的缘故。“增删五次”,即说明前五个稿本都是曹雪芹创作修改的。《红楼梦》,乃是第三次的修改本。吴玉峰者,无玉之山峰也,即顽石也,假宝玉也,亦即曹雪芹也。这次是定稿本。书名就这样定下来了。这就是明本《红楼梦》。撰抄好后不久,他的好友们迫不及待地索阅,即拿出来给他们观看。明义诗所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即指此。如前所述,明义、墨香、敦敏、敦诚、永忠等人,都是曹雪芹的可信可靠的好朋友。明本《红楼梦》当时即在这个友谊圈子中相互传阅。因为此书有碍语,使像瑶华这样的《红楼梦》迷不敢读她。(恐未必——笔者)敦氏兄弟虽然读了,却谨慎地没有写出读红诗来,(恐未必,可能我们没有发现)只是在诗中偶尔流露一二句,如“开箧犹存冰雪文”,学者早已指出,这“冰雪文”必定是《红楼梦》。
碍语,使这部《红楼梦》紧锁在曹雪芹的这个友谊圈子的箱箧中,除了他们几个好友相互秘密传阅外,一直没有流传到社会上去。所以,明义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瑶华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真遗憾,直到现在,这部冰雪之文——明本《红楼梦》,我们一直无从得见。
碍语,使曹雪芹的创作助手脂砚斋和畸笏老人,不敢让这部《红楼梦》流传于社会。而又不能让这部“十年辛苦不寻常”的巨著埋没掉。脂砚斋是雪芹之叔(据明义的外甥裕瑞《枣窗闲笔》所说)。畸笏是雪芹的长辈。他二人思想有些保守,对曹雪芹的创作倾向不那么完全赞同。他们发现书中有“碍语”,可能比瑶华要早得多。当雪芹定稿这部作品时,乾隆皇帝即位初期,镇压了允禄等人的谋逆后,为收买民心,在一个短时期内,政策要相对宽松一些。文人写作也就放胆一些。《红楼梦》书中的“碍语”就多一些,批判的锋芒就露一些。但脂砚斋的政治嗅觉很灵敏。他一看这《红楼梦》,便感觉得太刺激,不如最初的《石头记》那样稳妥、含蓄。于是,经过精心研究,决定:㈠,不用《红楼梦》这个书名。脂砚斋可能认为,李白有“紫殿红楼春光好”诗,“红楼”,乃帝王之家,用此名作书名,有犯上之嫌。仍用最初的《石头记》稿本及其名字。㈡,由曹雪芹将《石头记》再作修改,将真事隐去,删掉所有的“碍语”,尤其是八十回后的内容,更要动大手术。㈢,由脂砚斋和畸笏在书中写出评语,以尽量掩饰此书的批判性倾向。这㈠、㈢项决定都付诸实行。唯第二项实行得很不彻底。“精华欲掩料应难”,作家的良心使曹雪芹不很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作品思想倾向和艺术价值削弱,虽然改了两次,也只是改了一些次要的东西。例如,删除了秦氏淫丧天香楼的情节;改变贾府毁灭后,宝玉并非孑然一身,而是有宝钗为妻,麝月为妾,还有红玉、茜雪等丫鬟伏侍,琪官、袭人夫妇也常来照顾他,以此削弱一些悲剧气氛,使“碍语”之“碍”尽可能地少。但这种修改,又产生了另一方面的“碍语”。宝玉竟然忍心抛弃如此温情脉脉的家庭,毅然出走,说明他对那个社会已经彻底绝望,也说明那个社会腐败黑暗到何等程度。这不是碍语是什么?脂砚斋想用宝玉“情极之毒”来对此进行掩饰,又恐这样反而是“掩耳盗铃”。使他很伤脑筋。(但他还是作了这样的批语)至于结局的大毁灭情节,根本就没有改动。关于书名,雪芹的意见是另用新名《风月宝鉴》或《金陵十二钗》。脂砚斋也不甚同意。他可能认为,《风月宝鉴》,有寓含教人从反面看当时社会之意,所谓“盛世”,就是末世。这是赤裸裸的碍语。《金陵十二钗》不仅过于平淡,而且,“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甲戌本《凡例》)于是,不等雪芹把书改完(八十回后只有修改的回目和部分文字),便果断地决定只出八十回,书名仍用《石头记》。将八十后的书稿隐藏起来;为掩人耳目,在书中的批语中扬言迷失云云。雪芹出于某种原因,对此无可奈何,但他坚持保留《红楼梦》之名。脂砚斋在甲戌定稿时,虽未能采纳雪芹意见,却在“凡例”中写上“《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的话;又在第一回保留“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等文字。脂砚斋这样做,是违心的。到了己卯、庚辰定本中,便将上述文字删除了。
这样看来,带有“碍语”的明本《红楼梦》,应是所有这部书的版本中最有价值的一个本子,是真正的、完全的曹雪芹的《红楼梦》。
正如莎士比亚是英国人的骄傲一样,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骄傲。这部巨著中的“碍语”,本来是作品中的精华。但由于万恶的封建专制主义,由于清皇朝的文字狱,这“碍语”,却带来了《红楼梦》这一伟大名著在诞生的过程中的种种曲折和艰难,给我们伟大民族的文化遗产留下了无法弥补的缺憾,也给她的广大的读者带来无尽的遗憾和惋惜。
然而,在惋惜和遗憾的同时,我们还在等待,还在盼望,可能会有这么一天,会出现奇迹,明本《红楼梦》会突然出现在我们或我们子孙的面前。
(全文完)
说明:笔者曾有《精华欲掩料应难——论《红楼梦》的“碍语”,兼论曹氏全璧<红楼梦>的内容及其演变成80回本《石头记》的原因》一文,其部份内容与这篇《论明本<红楼梦>(下篇)——永忠<三绝句>及瑶华批语中的<红楼梦>》的内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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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四月 13, 2008 1:48 pm
问好,肖今!
肖今
星期日 四月 13, 2008 12:13 pm
又来喝酒了!可比咱家女儿红
主持
星期四 二月 07, 2008 1:11 pm
各位网友,新春快乐!
谢谢来访,继续关注!
黑色闪电
星期二 二月 05, 2008 12:12 pm
来看主持
久违了,春节快乐!
肖今
星期二 一月 01, 2008 3:29 am
呵呵,相信这是一个深深的老酒坛子!
祝新年快乐
秋天的枫叶林
星期日 十二月 23, 2007 11:27 pm
问好主持,圣诞快乐!
山城子
星期六 十二月 22, 2007 10:32 am
问好!
秋天的枫叶林
星期三 十一月 07, 2007 7:24 am
找来看戏来了。一直以为你这里戏特多。 
黄崇超
星期六 九月 29, 2007 7:28 am
祝国庆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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