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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对自然人性的泯灭之我见--------兼与正月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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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愚[ru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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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天,你是斑竹吧?)
三品按察使<BR>(天,你是斑竹吧?)


注册时间: 2005-03-11
帖子: 748
来自: 江西吉安

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四月 21, 2005 5:51 am    发表主题: 儒教对自然人性的泯灭之我见--------兼与正月先生商榷 引用并回复

浑沌初分,宇宙开辟,天下未有人民。上帝有感世界的荒漠,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始为夏娃,从此,人类便世代繁衍,生生不息。他们为着自己生命的获得而歌唱,为着自己生命的冲动而礼赞!“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在那铺满青草,露珠闪烁的田野上,我遇到了一位美丽的姑娘,我们结合了,遂了我的心愿。我们的先民们对自然人性的歌唱曾经是那样的直率和大胆。因为没有宗法伦理的束缚,人之天性可以这样无忧无虑地表现出来。

然而,从“周公制礼”开始,便有了一整套对人际关系的伦理规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以便“亲亲”,“尊尊”,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伦理制度得以确立。人们从饮宴、服饰、器用、婚嫁、丧葬到祭祀、征伐,都必须遵守礼制的规范。后世的儒家把这些经典尊为经书,奉为圭臬,视作万古不变之法。周礼严格按照血缘世系来确定一个人在社会整体结构中的位置,上下长幼,尊卑嫡庶,等级极其森严。这种等级结构像一座精制的金字塔,稳固地盘居在每个人的心头,违反了这种等级制度,就是“僭越”,为“大逆不道”之举。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孔子为挽救周礼,克己而复礼,把传播诗书礼乐为己任,把礼乐制度和伦理观念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从此,中国古代社会的伦理道德便有了一个稳固的基础。

仅婚姻和男女关系这一点来看,孔孟之道最大的一个信条就是“严加防范”。孟子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也。”男女之间要传递东西怎么办呢?《礼记.内则》上说,男人先把东西放在地上,女人用一筐来接,女人生病了,男人不能问候,男女不能杂坐,甚至连走路也规定男在右,女在左,中间行车。孔子在鲁国为相时,就出现了“男女行者别于途”的所谓大化景观。男女之间必须严加防范,直接的结果是婚姻不得自主。男女之间不通过媒人的中介作用,不能相互交往,没有下聘礼,不能见面。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是婚姻的法定条款,不得违拗。礼教确立的这种婚姻制度,强调婚姻的稳固性,当是社会的进步,然而它的代价却是用父母的意志取代了子女的愿望。人们常常因为一丁点小事违反了贞节操守,便做出残酷无情的骇人之举。五代时有一位寡妇住店,因客满,店主“牵其臂而出”,她认为自己的胳膊被店主玷污了,便愤而用刀砍去此臂!可怕的是,这种残忍的习俗直到近代还在有些地方残存。有些传统意识较深农村,族长的话比法律还管用,男女稍有“不轨”,女人沉河,男人用鞭子或乱棍打死。礼教,你对人类天性的禁锢到了何等地步!

早期儒家将男女分开, 是为了“敦化”社会风气,它承认“食色,性也”是人之大欲,但并没有脱离礼教的规范,仅仅是为了宗法世系的延续。承认色欲是有条件的,也是极有限度的,稍有不慎,便可能导致“淫邪之滥”。男女之事是“为后也,非色也”,尽可能地把性的成分压缩到最低限度。夫妻要做到“床上夫妻床下客”,即便在床上也不得虐浪调笑,床下当然更得谨守礼法,规规矩矩了。

说宋明理学摧残人性是一点也不过分的。从周敦熙开始就认为人性中既有善的成分,也有恶性的成分,人的具体行为都是由于外来的影响。他提倡“无欲静心”,推崇“天道”。“天道行而万物顺,圣德修而万民化。”依照天道的原则,就必须对民施以严酷的暴力刑罚加以统治:“圣人之法天,以政养万民,肃之以刑,民之盛也。”正是这样借政权的力量来浇灭窒息人之大欲,以达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的目的。二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他们认为人生而就是自私的,因而人的欲望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不是天理,便是私欲,人虽有意于为善,亦是非礼。无人欲即皆天理。只有彻底消灭了私欲---------包括一切人的自然欲望,才能实现天理。因而为了恢复“天理”就必须提倡“窒欲”,从根本上说,就是提倡禁欲主义。朱熹还专门指出,天理与人欲是共同集于人的一心的,所谓“只是人之一心也,合道理底是天理,徇情欲的是人欲。”而天理与人欲又是对立不可并存的,要天理还是要人欲,先生你就看着办吧。

宋明理学还有一大“功劳”,那就是将人体层层包裹起来,捂得严严实实,否则你的贞操就将被人窥了去。妇人们除了手、脸之外,身体的任何部位都必须严密遮盖起来,缠足的习俗大概也是从宋开始的。缠足之风除了对妇女行动加以限制外,可能还有另外一种功效,就是为了促使女人行走的姿势突现女人的形态,满足一下男人们想看而看不到的心理需求。《情爱论》的作者说“所有遮盖起来不让人看的秘密总是唤起一种不健康的好奇心,一种病态的遐想。”这种遮盖刺激了人们对欲见而不达的事物的感应能力,于是便拐弯抹角地去寻找出路。人的自然之性也就被极其难看地扭曲了。

孔子是相当轻视妇女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朱熹也说“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小人一说是小孩,一说是相对“君子”的小人,无论哪种说法,女人总是没有社会地位的下人。翻开古代典籍,我们可以看到类似“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妇人者,伏于人也”的论述。总而言之,妇人的天职就是顺从。中国传统女子的行为模式是三从四德;人格模式是温柔敦厚,听天由命,任人摆布,女子不能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在宗法思想的统治下,中国封建社会发明了更多的灭绝人性、惨绝人寰的妇女贞节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汉代以来,烈女传层出不穷,贞节牌坊遍地开花。世界上大概没有哪一块土地曾经演绎了如此众多的摧残女性天性的悲剧!有着多少值得我们反思的内容。专此讨论之,我自己恐难详尽了。

正月先生博学多才,对古代文化研究很透,这些问题留待正月先生来论述或许更好些。

文字过长了,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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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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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通判
(官儿做大了,保持廉洁哦)
六品通判<BR>(官儿做大了,保持廉洁哦)


注册时间: 200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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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四月 21, 2005 7:23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多谢若愚先生的长文,受教了。

最后进行编辑的是 正月 on 星期一 四月 21, 2008 3:52 am, 总计第 1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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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龙[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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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天,你是斑竹吧?)
三品按察使<BR>(天,你是斑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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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TORONTO

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四月 21, 2005 7:55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若愚的这篇文章极见功底,加精了。正月提出的问题也极其到位,儒学应该分很多阶段,对人性桎梏最大的,莫过于宋明理学。儒学对人性的桎梏,像滚雪球,越滚越大,在开始的时候,儒学对人性的限制还是基本上在合理范畴内,那时人类刚从群居群婚状态下走出来,确实有点太性解放了,不收敛点也不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但到了二程朱熹手里,这个雪秋就滚得超大了,把姐妹们压得都喘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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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颖[深谷幽兰(蓝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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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
(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二品总督<BR>(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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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奉天

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四月 21, 2005 9:39 am    发表主题: 女人应该有规矩 引用并回复

“男”:田与力的组合,在田间出力的人,会意字。“女”:象形文字,本身就是跪着人。自然地位就是卑微的,古人照了着字就定义了它的规定。很多礼节是特意给女人设置的,所以女人要来遵守。

现代女性要求解放,要求平等。但是必要的规矩应该有的,新时代需要有新女性,但有的问题也不能太没有了规矩,太过于开放化。所以更多的男人还是喜欢找传统的女性。

若愚文章写地好有功力,佩服这份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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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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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通判
(官儿做大了,保持廉洁哦)
六品通判<BR>(官儿做大了,保持廉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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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四月 21, 2005 2:03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古代“女”字的形像,更多的大概有强调女子温静柔淑的意思,没有你所想象的那么险恶的用心在里头。

最后进行编辑的是 正月 on 星期一 四月 21, 2008 4:03 am, 总计第 1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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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颖[深谷幽兰(蓝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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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
(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二品总督<BR>(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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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奉天

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四月 21, 2005 5:39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早就看出正月的武功,所以蓝蓝说这话已经很小心,生怕正月挑出刺来,结果真不出所料呀。

女人的柔美、温馨、妩媚、悦目,这便是“女”,很符合古代淑女的特征。这一点不假。但是我们也可以从“女”字为基字所照的其他字来看,女人与男人的不平等性。比如“嫉妒”二字都跟“女”字有关,好像是女人才有的一种“病”,但男人犯起“病”来却更加厉害了呀。女人守在家里就叫“安”,意思不要女人出去做事,但是现代女性有多少人都在外边闯世界呢!还有“媚”是指有魅力的女人善于用眉毛说话。“东施效颦”就是有关眉毛的典故,只是东施姑娘没有把握好分寸和火候,留下千古遗憾。的确女人的气质多在眉间,恰到好处地运用“眉语”能够平添许多的风情,但是如果一个女士整天冲人挤眉弄眼,满世界的女人都这样的话,那肯定不是好事。古时的“妓”指的是歌舞女艺人,一个挺美好的字儿,而如今的“妓”早已不知情调、艺术为何物了,赤裸裸只剩下“色”的本相了,实在令古代的“妓”所不齿。(“女”的不少字的组合记得何老师关于婚姻的文章里已经说地很详细了)

所以,如果说蓝蓝用了现代的礼节去解释了古代“女”字意思,那么古代的很多字发展到现代也有了不少本质的变化,有的字变坏了那是女人自己给糟蹋的,有的字变好了也是有女人自己争取女权用实际行动赢得的。因此字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而不能单方面来解释古为今用,或今为古用的意思,那一定会自相矛盾的!

顺便再说几句,中国的男人现在变地越来越女人了,多少有点缺少男人的气概了, 就像体坛上一直是阴胜阳衰一样,“足球”一个最能体现男人的运动而中国男人却只能在家里踢着玩儿。何老师、正月、若愚、知一你们几个男人论起古人侃侃而谈,如果没有众姐妹来参与捧着说,并时时引出谈论的话题来,想必你们几个人一定没有什么意思的吧!哈

何老师曾说正月好象没有参加过大专辩论赛,那好呀,我上学的那会儿正是辩论赛刚刚兴起的时候,咱们学校可是在全国首届大专辩论赛上拿了第一名的呀!蓝蓝虽没去参赛不过已感知那份唇枪舌战的气氛了,况且蓝蓝现在还有那么多姐妹的支持呢,嘿嘿!希望正月多给女人辩几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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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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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通判
(官儿做大了,保持廉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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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四月 22, 2005 2:39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多谢蓝蓝妹妹(if I may)。

最后进行编辑的是 正月 on 星期一 四月 21, 2008 3:52 am, 总计第 1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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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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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通判
(官儿做大了,保持廉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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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145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四月 22, 2005 7:05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我认为若愚先生在这段关于周敦颐的话中,对周敦颐的理解是有偏差的,甚至可以说,若愚先生所谈的,其实是周敦颐的反面。

最后进行编辑的是 正月 on 星期一 四月 21, 2008 3:51 am, 总计第 2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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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龙[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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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天,你是斑竹吧?)
三品按察使<BR>(天,你是斑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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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四月 22, 2005 8:32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正月和蓝蓝的跟贴均见功夫。蓝蓝大不必那么紧张,我在正月面前就敢瞎说,瞎说的最大好处,就是能把他的满腹经纶勾出来,何乐而不为!

正月说群居群婚什么的是西洋人说的,可是你也犯了一个你指责别人的错误,西洋人多了,是谁说的?

我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媒人的文章,其中的部分内容可以证明,咱古人也说过群居群婚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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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字记载来看,媒人源于周朝。上古时代,人类处于群婚状态,固然不需要媒人。《吕氏春秋/恃君览第八》曰:“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 由于群居杂交,那时候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所以只好瞎编,什么践巨人迹,吞玄鸟卵一类的,弄得圣人皆无父。

在《诗经》中,我们已经能够看到“媒”这一概念,《卫风/氓》有曰: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这个小伙子,假装抱着布来换丝。姑娘当然心里明白,他不是来换丝,是谋我来了,但她却狠下心把小伙子送走了,到了淇水边的顿丘,姑娘对小伙子说:不是我敷衍你拖日子,怪你没打发媒人来。你别生气,秋天你再来吧,记住了,一定要有良媒。

还有一首《伐柯》也写到: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树没有斧头不行;取妻没有媒人不行。所以后世也有称媒人为“伐柯人”的。
从这两首诗我们能看出来,在周代,不仅有了媒人,而且媒人在聘娶婚嫁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就像现在打官司必须要找律师一样,在古代聘娶婚嫁必须要有媒人,没有媒人,你的婚姻就不合法,就会受到众人的鄙视,一如孟子在《滕文公下》中所说的那样:“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那媒人到底有什么作用呢?据《礼记•坊记》记载:“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以此防民,民犹有自献其身。”原来那时候的人们刚从群居乱婚过渡过来,性观念还非常自由,逮着谁就是谁,男女无别。为了约束人们的性行为,媒人这一行当应运而生了。男女到了婚嫁年龄,自己不能随便见面,一切由媒人来安排,如果一来二往双方都有那个意思了,再安排见面。见面时男方必须要送“币”,就像学生到老师那儿要送“束修”一样。

这些措施只是为了一个目的:为男女性自由设置障碍,以正世风。但即便如此,正如《礼记•坊记》所说,以此防民,还是有自献其身的。于是礼教又制订了女子足不出户,男女授受不亲等更为严厉的规定。

凭心而论,在人类从群婚制到专偶制的过渡过程中,儒家的这些规定对规范社会行为道德是有积极作用的。

据《说文解字》,“媒,谋也,谋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从许慎的解释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古代婚姻的目的和现在是不一样的。那时候的女子只是家族的私有财产而已,家族用她来和合二姓,以达其政治、军事、经济、传宗接代等诸多目的。至于该女子的个人幸福和权益,是不在主要考虑之列的。
两个家族联姻,是需要说客的,承担这一角色的,就是媒人。他们需要斟酌,哪家和哪家比较相配,属强强联合;斟酌完以后,还要使出浑身解数,来谋合二姓。因此我们说,古代的婚姻,是合二姓之好,而不是合两个男女之好。两个家族之间的事儿,岂是两个小毛孩子能搞清楚的?所以要听“父母之命,媒妁之约”。

除了民间的私媒,官府亦设有媒官,如周朝就设有“媒氏”一职。《周礼/地官司徒第二》记载:“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於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这“媒氏”官品虽不高,管的事儿倒也不少。按周礼上说的,男女到了婚嫁的年龄(成名),都要到他那儿登记,包括你的出生年月日及姓名。男的到了三十必须娶,女子到了二十也必须嫁,看来周朝还是提倡晚婚的。结完婚的男女也要到他那儿登记。到了仲春三月,还要组织未婚青年男女春游。于是时也,一对对跑到林子里干点那啥也不禁止,搞这活动本来就是拉郎配来了嘛!要是这一天你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还要罚你。再有一条就是安排那些找不到对象的来“会之”。这样看来,周朝的“媒氏”基本相当于今天的婚姻介绍所加街道婚姻登记处外加部分共青团和妇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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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龙[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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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天,你是斑竹吧?)
三品按察使<BR>(天,你是斑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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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四月 22, 2005 9:08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中国女人最遭罪的,应该是在明朝。唐以前,女人们很自由,出点生活作风问题,根本不值一提。孔子还是他老爸和一个小女子在山上偷情,“野合”出来的呢,要不怎么叫“丘”呢。<<孔雀东南飞>>里,女主人公刚离婚,县丞的儿子来提亲,太守的儿子来说婚,谁在乎她是个离婚的女人?还有蔡文姬,先嫁姓卫的,后嫁左贤王,再嫁姓董的,也没人嫌她啊。隋炀帝把老爸的妃子照单全收,唐玄宗把儿子的老婆给占了....正常得很。

前期儒学对人性的桎梏,我觉得还可以接受,主要是后期。周敦颐虽说是宋明理学的大哥大,但他其实也没说什么。女人们要报仇,得从二程找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哥俩,一定受过伤,在女人身上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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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女幽魂[si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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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县令
(一不小心,做了官儿了。)
九品县令<BR>(一不小心,做了官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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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四月 22, 2005 11:53 am    发表主题: 背叛 引用并回复

今日的女性面对丈夫的欺骗与背叛,还会默默忍受,做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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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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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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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2005-01-27
帖子: 145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四月 22, 2005 1:03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多谢兆龙兄的批评。我应该指出出处的。我记得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恰恰谈到了兆龙兄所说的“群婚制”:

“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2章之三)

我手头没有书,难以指出页码,抱歉。恩格斯在这部著作中,提到了很多恩格斯以前的人对婚姻史所做的研究,最著名的是摩尔根。

我说“群婚制”的说法可能是从西洋传过来的,根据就在这里。

我还以为我们中国人从上古就已经很文明了呢,不料也和别人一样,群居杂处。早一点读了兆龙兄关于媒人的帖子,就不至於那么有信心了。承教了。

兆龙兄说我“满腹经纶”,我觉得当得起这四个字的其实应该是兆龙兄自己。我先谢过兆龙兄,然后再把这四个字送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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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颖[深谷幽兰(蓝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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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
(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二品总督<BR>(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注册时间: 200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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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奉天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四月 22, 2005 9:07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正月夸奖,蓝蓝可真不敢当,我一直都有心理准备接您的帖呢,没想到您这次到客气上了。正月把若愚的文章分析好透彻,看来还要细细消化。

何老师提到了唐朝时候的婚姻情况,的确,唐朝时候的离婚率是相当高的,而且人们也不太注意女人是否为处女,再婚现象也普遍存在,唐朝中大概就有4位公主都是再婚的。婚姻在那个时候是很自由的,唐朝经济发达,所以离婚率也就升高。因此说,婚姻也是与时代的发展有密切关系的,我一直认为离婚现象也代表了时代的进步。

倩女幽魂说:“今日的女性面对丈夫的欺骗与背叛,还会默默忍受,做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吗?”女人一般很宽容的,她们之所以还能忍耐,也许是为孩子为家庭的全局着想而尽量维持。其实对婚姻应该更自由的去理解,彼此应该有份空间和自由,只要家庭还和睦,丈夫还对家庭负责任就可以的,外国人他们讲究性解放什么的,但是对家庭一直是很忠诚的,这个忠诚是指心里上的,而不是单说身体上的。当然传统的人还是主张一心一意的,时代在变化所以婚姻也要适应变化。不过一个男人真爱他的妻子他应该会更珍视他自己。

正月武功高,“满腹经纶”又给何老师来个回马枪,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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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愚[ru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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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2005-03-11
帖子: 748
来自: 江西吉安

帖子发表于: 星期日 四月 24, 2005 6:13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基本同意正月先生的纠偏。

周敦颐是非常重视礼、乐对于调整百姓心灵的作用的:“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故礼先而乐后。”“古者圣王制礼法,修教化,三纲正,九畴叙,百姓大和,万物咸若,乃作乐,以宣八风之气,以平天下之情。故乐声淡而不伤,和而不淫,入其耳,感其心,莫不淡且和焉。淡则欲心平,和则躁心释。优柔平中,德之盛也;天下化中,治之至也。是谓道配天地,古之极也。”他认为圣王可以通过礼乐将百姓的心灵世界调整到平和状态,从而使天下太平、道德盛行。但是,周敦颐同时也认识到不好的乐也会导致君、民欲望放纵、道德败坏,他说:“后世礼法不修,政刑苛紊,纵欲败度,下民困苦。谓古乐不足听也,代变新声,妖淫愁怨,导欲增悲,不能自止,故有贼君弃父,轻生败伦,不可禁者矣。”由此,他将古今之乐对人心灵的作用总结为:“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长怨。”这样,为了“政善民安”“天下之心和”,周敦颐得出了那个儒学中常见的“厚古薄今”的结论:“复古礼”“变今乐”。

周敦颐作为理学的开山鼻祖,第一次把维持封建制关系的“礼”提到了“理”的高度: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得其理然后和。”礼乐的作用是维护封建秩序,这就是把礼作为规范人的思想的工具,把乐作为调和人际关系的工具,从而达到使这个社会既有等级秩序,又能和谐统一。上述思想被二程、朱熹等理学家进行了继承发挥,又把“礼”提升到宇宙本体的高度。“天理人欲之辨”,应该说是由周敦颐开其端给的。从这一点看,还是何老师总结得比较确切些:儒学应该分很多阶段,对人性桎梏最大的,莫过于宋明理学。儒学对人性的桎梏,像滚雪球,越滚越大,到了二程朱熹手里,这个雪球就滚得超大了,把姐妹们压得都喘不过气来。

顺便说一句,涉及周、二程、朱对于中国文化的深远影响,有许多纯学术层面的东西,争论也很多。欢迎正月先生能多为我们作些讲解。我们大家比较熟悉的可能只晓得周敦颐的《爱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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