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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宝[FAFAFA] 水宝作品集 七品按察司 (我开始管这里的事儿了)
注册时间: 2008-02-13 帖子: 74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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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星期日 一月 16, 2011 6:41 am 发表主题: 颠 倒 颠 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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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 倒 颠 倒
王水宝 江水文
“东西街,南北走,忽闻门外人咬狗。拿起门来开开手,拾起狗来打砖头,又被砖头咬了手。骑了轿子抬了马,吹了锣鼓打喇叭。”这是流传在北京城里的一首“颠倒歌”。
康熙皇帝也曾写过一首颠倒诗。事情是这样的,一天,康熙皇帝带领一班文臣学士去郊外踏青,当走到一座古墓旁,康熙停了下来,手指立在古墓两旁的石人石马问旁边的一位翰林:“这石人就叫石人吗?”翰林见皇帝发问,慌忙答道:“皇上,叫仲翁亦可。”康熙听后“扑哧”一笑,其实康熙明知这石人也叫翁仲,只不过是想考考这班食朝廷俸禄的文臣学士们的常识如何,想不到竟也出了这么个饭桶翰林。第二天,康熙皇帝送了一首诗给这位翰林:“翁仲如何作仲翁,想因窗下少夫功。如今不许作林翰,贬到江南作判通。”康熙故意把诗的最后两个字颠倒过来,成了一首诙谐的颠倒诗。
康熙皇帝写颠倒诗,不过是传说而已,然而,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确确实实存在着许许多多颠倒了的事情。
报纸上发表文章,报社就应付给作者稿酬,这是天经地义、古今皆然的。然而,如今的有些报纸,作者在报纸上登文章,却还要自己掏腰包付钱给报社。据一位某县县委办公室主任透露:某县领导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1000来字的短文,不但没有得半分钱稿酬,竟还要付给报社5000元钱。算一算一个字价值5元,这5000元1000字的标价,确也是不算低了,真可谓是“一字值千金”啊!
不久前,我的一位朋友拿了一份某省报寄给他的《发稿通知书》让我看,因文字不多,在征得朋友的同意后,全文抄录如下:“×××同志:您好!你的文章×××已阅,可在××专版上用1500字,根据报社规定,需交纳1500元版面费。收此函后,请办理交款手续,以便我们编发您的稿件。××日报××专版×年×月×日”。这里是一个字1元钱的标价,还稍微低了些。这不是也颠倒了吗?
在一些报刊、电影、电视里,共产党的官为人民做了点好事,百姓们总是十分感激地称共产党的官员是“父母官。”共产党的官,无论他官儿多大、地位多高,都是为人
民服务的公仆,公民才是国家的主人。而公仆被称为“父母”,那么国家主人的老百姓就成了“儿女”,这不是颠倒“主”、“仆”关系了吗?
一官员家被盗,不知什么原因,此官忍痛不敢报案,不知有什么隐情?老百姓听说后,不但不同情,反而高兴地说:“这官家早该让贼偷了。”自古来,哪朝哪代这偷抢扒盗不为人所不齿?只要一听到有小偷,无论是偷了官儿的还是老百姓的,也不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会群起而捉之,然而如今偷了官儿的,老百姓却说偷得好,这不也是颠倒了么?细细想来,世间颠倒了的事情,实在是还有很多很多……
这些被颠倒了的事情,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是酸、是苦、是涩、是麻……品味之余,还可以悟出点东西来让我们再去好好的反思反思。从反思中,再找出点原因来,然后采取点疗救的办法,但不能像康熙皇帝那样“贬到江南作判通”了事,而应该是积极地把颠倒了的事情重新颠倒过来,不能再让现代的颠倒是非再颠倒下去,不知善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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