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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体实验小说:余家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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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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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通判<BR>(官儿做大了,保持廉洁哦)


注册时间: 2005-02-22
帖子: 105
来自: 灵溪

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二月 23, 2005 1:00 am    发表主题: 跨文体实验小说:余家凹 引用并回复

跨文体实验小说:余家凹

[按语:下面贴出凯迪网友老潜水员的跟贴评论,作为按语,供各位朋友阅读时参考:

"......这篇小说以解构主义的锋利笔法,彻底的剖析了人类的生存状况,特别是中国人的生存状况;通过三个代表人物,形象地撕破了人的"文明画皮",把人的深层意识活动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充分而准确地表达了人与各种各样环境的关系,反映了人自身的内外部的冲突和人性的复杂存在,以及社会生活对人性发展造成的巨大压制和阻碍;上部重,下部轻,上部理论,下部形象,上部死,下部活,上部对下部形成压制,下部对上部形成冲击,从整体上上看,正如作者所说,它像人的身体,像社会的结构,像灵魂的形态。

与那些回避生活回避现实的作家不同,作者把现实撕开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让人看清到了生命和生活的真相与本质,因此这篇小说具有相当丰富的认识价值和极高的文学表现力。

我从作者不断深入不断挺进着的文字中,一步步地感到作者的生活底子和文学功力非常深厚,并且写法和构思没有走别人走过的老路,许多地方有创新,这一点在中国文坛中难能可贵。

尽管我对作者的一点观点不同意,尽管这篇小说中还有许多可商榷之处,但它从总体上来说是一部少见的大作。

我对当前的小说创作很少发言,但我还将认真写出一篇评论,对这位不知名的小说家的小说进行阐释,让更多的人认识这部小说。"]




上部:导言

这篇小说我已构思了好长时间,整个故事情节的展开,包括结构设计,材料运用,人物活动安排,甚至所有场景,所有细节我都成竹在胸,呼之欲出。但我多次想写,却感到很难下笔。万事开头难,难就难在这第一句话和第一段上——

环境描写在小说创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环境对人的成长及其命运的变化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它是人成长的土壤和命运变化的底色,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是环境的产物这话绝对没错。关于这一点,世界上有两种理论:遗传决定论和环境决定论。欧洲大陆的气候温和,风调雨顺,自然条件非常优越,生活在这里的人不会强烈地感受到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所以形成了以高傲的日耳曼人为中心的遗传决定论思想。而北美洲大陆上的山脉大都是南北走向,便于北方的冷空气长驱直入,特别是美国西部,环境相对恶劣,自然灾害较为严重,欧洲的广大移民来到这里,长期与这种自然环境做斗争,在不断地改造环境的同时也逐渐地被环境所改造,环境给他们身上留下了明显的印痕,给他们的灵魂中烙下深刻的影像,所以环境决定论的思想自然而然地就以进取的美国人为代表了。在我看来,这两种理论都是很有道理的,实际上,它们是交织在一起共同决定着人的现状的。不过,遗传是老天爷的事,具有强大的客观性,在人类基因草图刚刚完成的今天,我们对它只能听之任之;而环境相对具有更多的活性和精神性因素,是人可以改变的,况且从另一角度来说,它就是人活动的结果。所以,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要想达到透视生活和生命的目的,通过环境描写反映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揭示环境与人的关系,这对小说来说不仅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最具能动意义的。

环境有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时代环境和家庭环境,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物理环境和心理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国内环境和国际环境,个体心理环境和群体心理环境,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等等之分,人们生活在这些各不相同的叠加在一起的大大小小环境中,就会形成许多带有圆圈特征的共性和千差万别的个性,比如亚洲人一看就是亚洲人,欧洲人一看就是欧洲人,中国人与外国人,北方人与南方人,河南人与陕西人,山里人与城里人,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人与工人家庭出身的人,在计算机旁工作的人与和钢铁打交道的人等等,我们一眼就能区分出来。抛开遗传因素暂且不谈,又因为环境是可以无限地细化下去的,所以我们看到的任何一个个体又是独一无二的——同样是树叶,但又是不同树上的树叶,并且是与同一树上任何树叶皆不相同的树叶。

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深刻而全面的。我曾经看到一幅叫做"帕米尔少女"的油画,画面上就一个少女头像,那少女头上裹着发黄的白头巾,身着红棉衣,面色紫红,眼珠子灰黄而泛蓝,痴痴地望着远方,身后又是一片漫无边际的褐黄色背景,整个画面全是暖色调,像把少女整个融化在其中又像是少女从中显影出来似的。它准确地传达出了环境与人相统一又相区分的关系,给人以质朴、纯洁、愚昧、渺茫、弱小、无奈等等印象,使人既看到了整个帕米尔高原上原始性的生活,又看到了在这种环境中少女那永远也不可能苏醒的灵魂。

我是陕西人,原先生活在那里时对存在于陕西人身上的许多东西没有丝毫感觉,后来跳出了那种灰蒙蒙的又是黄天黄地的环境到了多姿多彩的新疆,才发现了陕西人在我们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独特性。

陕西人当然说的是陕西话,唱的是秦腔,吃的是锅盔和裤带面,住的是窑洞和一边盖的房子,腰长腿短,蒜头鼻子单眼皮,但不仅仅是这些,更重要的是陕西人在性格和思维方式上与其它地方的人存在着很大差别。

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大文化圈里,京文化、沪文化、长安文化是三个相对较大的有着代表性的文化圈,它们有共性又有所不同,京文化的内涵是政治文化加痞子文化,沪文化的内涵是实用主义文化加商业文化,长安文化的内涵是宗法伦理文化加美学主义文化。关于它们形成的渊源这里且不必谈,只要你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人就会发现,生活在京文化圈里的人多爱油腔滑舌耍嘴皮子,在人群中往往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处处都想出风头,嗜好驾驭他人控制局面,看人看事物常常只有一维的政治眼光,最善于用政治的方法对待和处理一切问题,所以他们会像搞政治运动那样从上到下层层动员搞经济建设,他们的文艺作品里充满了政治斗争的内容,他们的精神生活完全被意识形态化。而这种文化塑出来的低档产品就是痞子。痞子也有高档和低档之分。低档的痞子满街都是,到处都可碰到;高档的痞子就是政治流氓文痞的痞,不容易被一般人所看穿,其在文学方面的表现就是政治文学加痞子文学。政治文学是把文学当成了政治的工具,痞子文学是把文学变成了游戏和杂耍。总之,政治文化是以政治为核心或者说是充满了政治内容的文化,痞子文化像是它的渣,与它的低级部分连结在一起,影响着社会和人的健康。而生活在沪文化圈里的人,敬业、精细、思维缜密,考虑问题很实际,注重功效,这是好的一面。但他们一切从实利出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只要能得到实惠,哪怕跪下来把你叫爷都行,或者像茅盾《子夜》里描写的为了钱财不惜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去和人家睡觉的做法,却是令人十分恶心的。长安文化是典型的封建宗法伦理文化。在我们那里,什么姚村、马庄、李家坡、牛家寨、张家山、苏家河、刘家堡子、余家凹,几乎所有村庄都是以姓氏命名的。一个村子或几个连在一起的村子往往只有一个主姓,七爷爷八奶奶形成了一个大家族;相对独立的风俗习惯又使这些大家族实质上成为一个小氏族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家族的利益、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无论干什么事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你都要讲究论资排辈,都要唯上为是,就连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论辈份只要是你把他叫爷,那么不管他说什么话,你都不该和他犟嘴。在这样的文化大网里,个人受到了极大的压抑,于是,就产生了两种人——滑头和二杆子。所谓的滑头就是一种光溜溜的没有棱角的东西,其生存状态用陕西人的话说便是"鸡蛋掉到油缸里,滑得攸溜哩"。这种人表面上很聪明,其实他们是被驯服者,是以牺牲自我个性和作为人的自由为巨大代价而换取生存的顺从者;二杆子实际上就是叛逆者,他们有时虽然捍卫了自己,但往往却付出了沉重而巨大的生存甚至是生命代价。而所谓的美学主义文化与这种宗法伦理文化有着内在的关联,你会经常发现,许多陕西人做事情除了要炫宗耀祖外再没有什么具体的实际的目的,所以到了陕西你就会发现从事文学、练写毛笔字的人非常多,并且一个个皆精神可嘉,因为这些事虽然没有实际效用但却能够使人流芳百世。另一种情况是陕西人经不起侮辱,你不能拍他的头,更不能脱他的裤子,否则他就会对你翻脸;他们常常会因一两句话就和别人拼命,不为馍馍为的是气,最讲究人活一口气,为了一口气,他们不计实际得失,不计后果,勇往直前,非和你弄出个死活来不可。很显然,这种人生态度只有悲壮的美学色彩而很不实惠,所以会被旁人讥讽为二杆子。张艺谋的影片里就很爱宣扬这种慷慨悲壮的精神,所以张艺谋的作品总能给人一种强烈的美学震撼。

这里又引出一个问题。河南与陕西连在一起,同属于一个文化圈,但河南人为什么却没有这种精神呢?这是一个更进一步的环境差别问题。我的祖籍也在河南,但我觉得民间对河南人的有些说法不无道理,我们应该有勇气面对它。我们所说的长安文化从很大程度上集中地表现了中原文化的基本精神,从本质上说,它就是中原文化的另一种提法。它可以代表中原文化,但又与中原文化不完全相同,因为从地理位置上讲,河南地处中原的中原,更能代表中原文化,然而,河南文化虽然同样有着强烈的封建宗法伦理文化的色彩,但却没有上述的那种美学精神,因为河南人口稠密,土地相对很少,加之历史上黄河经常泛滥,迫使人口大量外出,这样长期的往返和流动,使河南人比陕西人的思想开放、头脑灵活、生存能力强。但流动性较大的生活又会使中原文化的道德原则在他们身上丧失效力,在外生存的艰难和紧迫性又使他们会把对外部的利益追逐看得高于一切,所以河南人缺乏悲壮的美学精神,一般成不了什么大气候,虽聪明,但被人瞧不起。

环境对人表现出的是空间上的影响,而过去对人形成的则是时间上的影响。人生下来的时候是一张白纸,童年的生活是最先涂抹在这张白纸上的色彩。所以童年的生活是人生的底色,它会在你的记忆深处影响着你的一生并且在深刻地造就着你。对于一个真正的作家来说,他的写作是不可能离开自己的生活的,实际上,写作对他来说只是一种咀嚼和反刍自己的生活的方式。我今年已四十七岁,早已过了不惑之年,但我活到这份上才意识到自己过去的写作是很空洞的,正像时下的许多作品,没有灵魂,没有自己,没有生活,没有思想和血性,内在一片苍白,倘若刺破了它们的画皮,便会觉得它们没有丝毫的价值。所以,我要回到余家凹,翻出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生命底色,重新审视我们的生活。

余家凹是隐没在那种灰蒙蒙的又是黄天黄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中的一个小村落。我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小村落里,喝的是它的水,吃的是它的粮,被它的天地所造化,同时又对它的自然和人文状况有着彻骨的感受--它对我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而我只有深刻而全而地去挖掘它,才能找到真实的自己看清生活的真相。然而,我的感受太丰富太复杂,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过去我只知道语言是传达思想感情的工具,不知道语言的表现力是十分有限的,而现在我又发现语言是思想感情的锁链--它鲁莽、粗糙,总是把丰富而复杂的思想感情进行单一化和简单化的处理;所有活生生的东西一旦到了它的手里就会变成死物;辞不达意,言不由衷,东拉西扯,前后矛盾,纠缠不清,不知所云是它最常见的毛病;即使是在最清醒的状态下,它也只能是挂一漏万地表达事物。然而,语言是人的一种无奈的选择,尤其是对一个诗人和作家来说,使用语言是他没有办法的唯一办法。由此说来,对于余家凹这样一个个人与环境,历史与现实杂糅在一起的复杂事物,我写出来的只能是它的一鳞一爪而永远不可能是它的全部。

开头应该怎么开?第一段应该怎么写?按照常规,最好先要给读者交待一下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余家凹所处的环境。但时间和地点好办,随便就能加进去,环境描写就不那么简单,写不好会损了它。别的不说,只说黄土高原上那种千沟万壑浑浑茫茫的自然环境,我想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把它准确地传达出来。它像一个饱经沧桑的中国老农民的脸,刻满了岁月的皱纹和历史的疤痕,荒凉、贫瘠、单调、空寂,蜇伏着亿万年啸叫的黄风黄沙,瞪视着一双昏浊而充满生活苦酸之水烟血雾的牛眼,你看着它,就会心潮起伏,思绪万千,想哭,想喊,想叫醒它,又想把它说给别人听,但最终只能默默无言。我觉得要把呈现在自己眼前的余家凹所处的这种环境基本交待清楚,少说也要万把字。现在是读图时代,是快节奏的生活,如果你要像传统小说那样慢条斯理地去描写环境和人物肖像,不仅没有必要,而且还会让读者失去耐心的。但环境对揭示小说的内在关系实在是太重要了,不可能不写,并且还要写好,所以对于老虎吃天没法下爪的我来说就只有胡拉被子乱扯毡了。

幸好中国文字是象形文字,只说这个凹字,就活脱脱地把一个村庄的整体外形呈现在我们的眼前。但这个凹字太难写,南行西走北拐东折要绕一大圈才能完成。据说中国的汉字最难写、难读、难记、难辨认、难解其意,外国人学汉语要比中国人学外语难得多。据前民主德国1980年《语言学及语言交际问题手册》载,已查明世界上有语言5651种。而世界上只有约3000种文字。语言的出现很早,它可能与人类俱生俱灭。文字最长不过一万多年,它来源于新石器时代的岩画或图画象形文字。世界上无论哪一种文字,无论它的出现时间有多长,无论你把它归纳在什么形式下,无论后来把它叫做什么楔形文字,线形文字,还是玛雅文字,甲骨文字,它们的最初始阶段本质上都是与形象思维连结在一起的象形文字。然而,世界上的绝大多数文字在出生后不久很快就跃升为拼音文字,如古埃及的象形文字非常发达,被文化学者誉为"神圣的雕像",但古埃及人很快又成为世界上字母文字的创始者,这说明他们的思维在升级,说明他们的文明发展得很快。我们的汉字几千年来也在发展变化,但变来变去始终还是象形文字,像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一样,没有发生革命性变化而达到质的飞跃--几千年没有完成这关键的一跳,这说明我们汉民族的抽象思维能力是非常有限的。我不是历史学家,也不是文化学者,不知道产生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也弄不清楚抽象的拼音文字与我们的象形文字相比到底谁优谁劣,我只知道这个几千年"不变化"的事实,只知道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民族都使用的是拼音文字。然而,我们的汉字虽然发展得极其缓慢,但它几千年不死,且使用人口占到当今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以上,这说明它的生命力的确是非常强大的。不过有专家指出,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将会使世界上现有的400多种文字中的四分之三很快消失。现在,英语已从台港方向登陆,大量地夹杂在时髦人士的谈话和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在经济、文化等等方面也主动在与世界接轨,英语过不了关,你别想考上大学,别想拿到职称,别想进入公务员队伍,更别想进入外资企业和科研单位。不过我想,不管世界一体化的水平将来达到什么程度,不管我们今后的生活发生怎样的变化,象形的汉字是绝不会退出中国人的生活成为历史文物的。因为它就是中国人的血液和灵魂,因为无数历史事实表明它有能力把英语同化为中国特色的英语,还因为它就一凹字便能表现出我的千言万语。

余字在现代汉语里是多余、剩余的意思。当然我不敢说余家凹这么个村子在现代社会里是一种多余或剩余,非要把它从地球上铲除出去不可。它是老天爷的娃,即便它发育不全或者是傻子、白痴,只要老天爷不开口,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实际上也是不可能会剥夺掉它的生存权的。在古代汉语里,余即我,"余与四人拥火以入"(王安石:《游褒禅山记》),即"我和四个人拿着火把进去"。由此可见余是第一人称代词,作主语,用在自叙中。余在这里又是姓余的余。在余家凹的村子中间,就是在凹字最短的一横之沟边,有一棵老槐树,看样子相当古老,说不清它已活了多少代多少年,据村里上百岁的老人回忆说,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听村里年纪最老的老人说这棵老槐树就是这么个样子,到现在它还是这么个样子--它非常高大,非常粗壮,上可参天,下可在它的肚子里支个八仙桌供四个人打麻将;它的树冠遮天蔽日,笼罩了整个村子;它的根系十分庞大,在最深的沟底,在方圆好几里路的泥土中都能到见它的老根。但它已根朽身空,一副快要枯竭快要死亡的模样。每当夜晚那磨盘大的明月从远处银光闪闪的黄河水里升起的时候,全村里的娃娃们就要跑出家门聚集在这棵老槐树下,听老人们讲女娲补天,说织女牛郎,谈三皇五帝,叙东周列国,什么三国志,水浒传,乾隆游江南,辛亥革命,八年抗日,三年解放战争以及那前十年后八年的事,像电视连续剧一样闪现在娃娃家幼小的心灵中,浇灌着他们成长。而我们从一代人一代人的传说中得知,这棵老槐树是一个姓余的人所栽,是余家最先生活在这里的,所以这个三面环山的凹就叫作余家凹,即余家的村子之意。可是,现在这个村子里张王李赵牛马朱苟什么姓都有,就是没有一个余姓。关于这一点也有许多传说,比如有人说余家死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秦晋之战,还有人说余家灭于秦始皇的残暴,更有人说余家消失于民国十八年的那场大饥荒等等。

不管怎么说,现在已没有余了,没有余,人们依然把余家的老槐树当作神灵在敬。

有一天,一群娃娃来到树下,其中一个小男孩突然指着古槐树叫道:"嗨,快来看呀,那儿怎么长出了一堆绿汪汪的树叶子呢!"他的话音未落,孩子们的目光便刷的一下全聚了过去,他们齐声惊叹道:"啊,原来还是一堆椿树叶子呐,真奇怪!"

娃娃们跑回家,把这一情况告诉给大人。大人们不相信天下竟有古槐树上长出椿树叶子这样的怪事,就随着娃娃前来察看。经过仔细审视,真的有碗口那么粗的一棵椿树,穿过古槐树空洞的肚子,从古槐树分叉处的"朝天洞口"里冒了出来,这时,大人们才相信孩子说的话是真的。

这件怪事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传遍方圆几十里的地方。并且还传说曾经有人多次见过在刮大风下大雨的时候,这棵古槐树不断地向空中吐着火光,为的是使天上像蛇一样的雷电和怪物不敢飞落下来伤害大地上的一草一木。因此说这棵古槐树已长成了精,修行成了神。人们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使古槐树下香火弥漫,终日不断--人们说它是最灵的神最好的仙,像避祸、灭灾、驱病、防害、升官、发财、生儿、育女之类的事,只要你诚心诚意地向它求拜,它都会成全你的。

古槐树的"事迹"越来越多,越来越神奇,到后来,每天前来向它磕头烧香的人数以万计。当地政府认为这是"四旧"之一的封建迷信活动,就派民兵把守在树下,不准人们到这里来,可是许多人白天不敢来就改为半夜三更偷偷地来。无奈,政府决定一把火烧了古槐树。那天,由于风很大,加之古槐树整个身子已经成了干柴禾,树洞又自然是个大火筒,所以形成了非常大非常猛烈的火势--烈炎腾空,浓烟滚滚,使百里之外的人也能看见。这时,人们把古槐树想象成一位老人,把那棵椿树想象成它怀抱中的女儿,听到它们父女俩抱在一起呜呜呜的痛哭声,人们无不伤心落泪。

事后,人们又在古槐树生长过的地方对着天空烧香磕头,虽政府多次禁止,直到几十年后的今天,人们还是络绎不绝地来到这里......

世界上许多伟大的事物最初都自出于卑微的目的,像有的人刚刚写作时仅仅只是为了糊口,但后来却成了能够代表民族精神丰碑的伟大人物;像被称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巴比伦空中花园,其实是国王尼布甲尼撒为了取悦于王后赛米拉斯而建造的一座大假山;又如伟大的特洛伊战争打了十年,血流成河,死伤无数,但它的起因只不过是为为了抢夺一个美女而已。初衷与结果形成巨大反差,一切都不可预料,正如余家的祖先起初栽下这棵老槐树,仅仅只是觉得这黄土地太荒凉,没有一点生气,需要有一点绿色来点化一下,却没想它最后就成了被千人万人顶礼膜拜的神灵--它已在余家凹一代代人的心里深深地扎下根,它会永远屹立于天地间--与日月共存,与天地同在!

而余家凹的这个家字最好理解,读者一看就知道它就是家族的家、家庭的家。可是,余家凹里已没有余,所以这个家字的所指已发生完全不同的变化--它的能指虽然还是家族的家、家庭的家,但它的所指已不再是某个具体的家族或家庭,而是余家凹里的所有人所有家庭。"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墨子 尚同下》)在这里,墨子先生把国与家连结在一起,视治国如治家,国与家相同,国与家不分,国即家,家即国,这就形成了国家。我小时候以为国家是一头吃人的猛兽,一听到它的名字心里就感到很害怕。其实国家就是放大的家,它应当给人以幸福、自在、温馨和美好的感觉。但为什么我会有那种可怕的感觉呢?因为我们从小受的教育与现在不同:我们的课本里说,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暴力组织,主要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组成。列某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更为形象地说,国家是一个阶级向另一个阶级专政的暴力工具。列某这个人很厉害,我们小时都害怕他。每当我们调皮捣蛋时,就会有人跑过来抓住我们问:"你认不认识列某?"我们要是说认识,他就从我们的屁股上踢一脚,然后说:"滚!"要是我们说不认识,他就用手提着我们的一只耳朵左一扭右一拧,同时在口中说:"一裂一拧,这就是列某,记住没有?"我们要是说没记住,他就使劲再来一下,疼得我们耳根发烧,嗷嗷直叫,直到连连回答道:"记住了,记住了!"这才会被释放。有一个农民,从他的理解来说列某就是个大坏蛋,因为列某叫娃娃们害怕,叫娃娃们受疼。他开玩笑时就这么说了一句,没想到很快就被打成了反革命分子,投进了监狱,直到今天还没有见他回来。所以,我对列某先生的"暴力"二字记得非常清楚,并且一提到列某,总是有点害怕,就连我正在写作这会儿,心还在怦怦地跳个不停。但我之所以敢这么写,是因为我读过柏拉图先生的《国家篇》,我觉得,那才是我们人类所需要所向往的国家,只要更多的人能朝着那"善的理念"走下去,我们的世界我们的社会自然就会变得安宁而和谐。

话又回到余家凹。余家凹这三个字连在一起,听读音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毛某某先生的《渔家傲 反第一次大"围剿"》。但我写的是小说,毛某某写的是诗。小说和诗是不同的文学体裁,但小说和诗从本质上来说是相同的:最高的小说其实就是诗,而诗是文学的本质,人的生命的本质--诗是自由的浪漫的不羁的,所以诗和小说都应该有各种各样的表达即各种各样的写作方式。诗与非诗的区别也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它的内在是否充满了真实的灵魂内容和最深层的生命信息。在上个世纪中叶,毛某某这个人在中国社会中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出尽了风头,他的诗一发表,就叫全国人民半夜三更敲锣打鼓来欢迎。他的书让七亿中国人民天天读,月月读,年年读,反复学习,反复领会,要渗透在灵魂里,要融化在血液中。那时候的报纸、广播、电影、政府文件、学生课本、办公室、家里、会场、剧院、墙上、门上......只要能能现出声音能写字的地方,无不都有他的语录。他的语录被写进课本、编成歌曲,谱成乐章,排成"忠字舞",让人唱,让人传,让人跳。当时有一首歌中唱道:"毛某某的著作闪金光,好比那东方的红太阳,句句真理,字字宝,都说在我们的心呀心坎上。"然而,这么深入人心这么好的东西,经过了几十年"地毯式轰炸"般的灌输和教育,却在他老人家死后不几十年里,就几乎快被人们忘得精光了,不信,请你去问问那些当年把毛先生的话背得"滚瓜烂熟"的人,现在他们的脑子里全装的是些什么?特别是请你去问问现在的年轻人,毛某某的话你们能记住几句?而生活在唐朝的李白却不一样:他一生中从没有强迫过谁读他的文章背诵他的诗,也从没有让别人把自己的诗文吹得那么了不起。可是,他早已去世了一千三百多年了,一代一代的中国人,还有一代一代的许多外国人却一直喜欢读他的文章背诵他的诗--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孩子,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同事谁不会背诵几首李白的诗呢?由此可见,权力是暂时的,而真正的诗是持久的;权力可以强制别人做一些事情,但不可能改变人心——只有真正的诗,才是深入人心的"真理"和"宝"。

但话又说回来,毛某某这个人还是写了一些好句子,比如《沁园春 长沙》中的"满山红遍,层林尽染"等,然而,他的诗词内容大都是描写很表面化的生活与战斗经历,传达他的政治观念的,例如《七律 长征》、《八连颂》及《五言韵语》中的"军队向前进,生产长地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等等,并抒发了一个大写的狂人的所谓豪情壮志。例如《沁园春 雪》中的"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四言诗 奋斗》中的"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满江红 和郭沫若同志》中的"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七律 登庐山》中的"冷眼向洋看世界,热风吹雨洒江天"等等,这些诗词表达的情绪在这天看来是十分狂妄的,它只能把生活导入疯狂而不能使人活得更真实。因为这些诗词向人们传达的不是真实的生命信息——从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目无一切,天不怕地不怕不知天命缺乏科学精神的疯子,而不是一个一见漂亮女人就两腿发软的真实的人。所以他的诗词谈不上是揭示人性,表达生命,具有终极意义和伟大情怀的文学作品。像他这样的人,人类中每过几十年就会出现一个,人们被一时的历史迷雾所遮蔽,对他崇拜有加,而只有拉开一定的距离之后,才能看穿其实质,就像直到今天人们才逐渐地发现其诗词的内在一片苍白非诗的因素太多一样。请试试看,像"万木霜天红烂漫,开兵怒气冲霄汉。雾满龙冈千嶂暗,齐声唤,前头捉了张辉瓒。二十万军重入赣,风烟滚滚来天半。唤起工农千百万,同新干,不周山下红旗乱。"这种极表面化的东西,你要是把它改写成口号或改写成消息、通讯何尝不可?由此说来我的余家凹与毛某某先生的渔家傲有着本质的区别--我的余家凹本质上是诗,而毛某某先生的渔家傲是什么东西,我就不知道了。

这里特别请读者朋友千万别以为我是在故意贬低毛某某其人其诗。无论怎么说,毛某某都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人物,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权力一元结构的社会中,作为一个坐在权力的"宝塔"尖上长达近半个世纪的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他对中国人的影响是深刻而全面的。所以像我这样出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作家,是不可能不写他的。但是如何写他呢?这决定于作家的个性、气质、品性、生活态度以及思维方式、思想深度、精神境界等等人格因素--有人仍然把他当作神在歌颂,也有人把他描写成了魔鬼,而对我来说,作家一定要对自己的生活有深度的感受和思考,并且要把这些感受和思考完全贯彻在自己的创作中。我曾经对我的母亲说:"歌里唱道,‘爹亲娘亲不如毛某某亲',要我说,毛某某再亲也没有爹亲娘亲。"我母亲听了,赶紧扑上来用双手捂住我的嘴,把我紧紧地搂在自己怀里,吓得浑身发抖。自从那时候起,我就对毛某某这个人发生了怀疑,什么"毛某某,爱人民,他是我们的带路人。"他把人民都吓成了这个样子,如何还能给人民谋幸福呢?后来我想,这不能单方面地怪毛泽某某个人,因为像他这样的人物之所以能够出现,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的。比如从平时我们的聚会中就可发现,人家当官的本来是很平常的,但这一群人非要拍人家溜人家,硬是要把人家请到桌子正中,目光齐刷刷地盯着他,并要在敬酒时集中讨好他,这就无形中培养了他居高临下把人不当人的感觉;不一会儿,又来了一个职位更高的人,大家一下又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人身上,这不但对前面那个人的权力欲形成刺激,而且还强化他心中"等老子有一天......"的意识,强增了后来者的优越感。权力这家伙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物之一,它能使人变得颠狂,不管男人女人,一旦握有权力,你马上就会发现他(她)会变得很不正常。而权力像猛虎一样,假如它沉卧在太阳下处于静态状况,它是不会伤人的,但你要去搭理它,要是去舔它的肛门,它就会处于动态状况,一不小心就会出现危险。所以,如果人人都不尿实它,它就没神了,像个死物一样。然而我们几千年的奴化教育使我们每个人无意之中都习惯于向它献媚。这种集体无意识是不可能在一天两天之内消除,但作为作家,必须要能够洞悉它,敢于面对它,毫不留情地揭示它。然而,从人的感官特性上来讲,世界上恐怕没有一个人愿意听不好听的真话,因而要是没有合理的科学的社会机制作保证,真话往往会招来灭顶之灾。但说真话又是作家及其作品具有存在价值的前提,所以我不能不在创作中表达我的感受和见解——即使你不接受它,即使它客观上会对某个人某件事造成褒或贬,但它的终极指向却是一目了然——你应该从更高的层次和它的根本精神上去理解,这样才能不会使我受到社会惯性和某种历史余威的伤害。

中国作家中的"滑头"很多,他们见风使舵见机行事,从事的是"迎合式"写作,而像托洛茨基、帕斯捷尔纳克等有信念,敢于坚持真理,不怕迫害,甚至不怕杀头的人很少。在我看来,中国社会为什么会像中国汉字那样半天不见实质性的变化呢?关键是"不讲实际"只为了一口气而活着的"二杆子货"太少。人人都很短视,都很自私,中间缺乏一种"二杆子精神",所以一见"八国联军"的虎狼来了就逃跑;所以又成天在窝里斗并屈从于内部苛政的虎狼。有人要救他们,这群羊看不懂,分不清好坏,顺从皮鞭的旨意如滚滚洪流一般扑上来乱踩这人。这种情况又叫我想起此文中像铁锅一样的凹字。在陕西人口中,凹就是熬,白菜萝卜不分清红皂白一锅熬,似乎里面有我的味道你的味道他的味道,但谁的味道都不是;似乎什么味道都有,但又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咕嘟嘟嘟嘟,几千年就这样熬过来了......

我们的老祖先所创造的文化是一种神秘主义文化,像天、道、太极、以太、无极之极、理、气这些最高的本体谁能说清楚它们到底是什么东西?道(天、太极等)生一,一生二,二生众多。所以一既是包含众多中的所有一的一,又是与众多中的一完全不同的一;众多中的一既具有一的全部特性,又与一和一的众多完全不同。二即阴阳。它由一而生又合而为一。阴阳相交衍生万物,万物乃阴阳变化之结果。什么是阴阳?天与地,上与下,男与女,虚与实即阴阳。天地铆合,上下相通,男女相交,虚实互补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世界。就拿余家凹里的这个凹字来说吧,它是地,是下,是实,也可以说它是女,而在它之外,便是天,是上,是虚,是男。一看到凹我们眼前立即就会呈现出与它相对的另一个字——凸。凹为阴凸为阳,凹在下凸在上——当然,对今天的人来说阴阳可以颠倒--让凸躺在下面让凹爬在上面——凹与凸铆合,这才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四方世界。这个世界便是一切的实有和实有的一切。它来自于虚无。实有与虚无相统一,即道,即天。虚无中有实有,实有中又有虚无。虚实相克相生,阴阳交替变化。对于实有的凹来说,凸既是虚无又是虚无中的实有;而对于虚无的凸来说,凹既是实有又是实有中的虚无。不是凹就是凸,不是凸就是凹,世界就是由凹和凸这两种东西组成的,如高山与深谷,香蕉与口,球与柄,柱与环......世界上一切事物一切现象你尽管用上述理论去解释,没错!

实际上,这个凹字笔画间围成的虚,是山坡,是夏种糜子秋种麦的层层梯田;它的第一笔是一条通往塬上的黄土路——余家凹的人正是从这里开始走向大千世界又是从这里最后回归故里的。在这出发和到达重合在一起的原点上,住着一姓赵的人家。赵家本不该排在第一位,但据说《姓氏溯源》一书是在宋朝所编,宋朝的皇帝姓赵,赵姓理所当然地就成了百家姓之首。具体到这一赵姓人家来说,不是我有意把它排在进村的第一家,而事实上它就是第一家。管他谁当皇帝与不当皇帝,事实是怎么样的我就怎么写,我对生活是怎么理解的我就用我手中的笔怎么来表达,这就是现实主义作家的创作态度。而现实主义作家所遵循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不是要对现实进行表面化的,照相式的,或者"照猫画虎照葫芦画瓢"式的简单摹写,而是要在尊重现实事实的基础上对现实的本质和生活的真相进行深入的开掘。比方说,这家姓赵的共九口人: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三儿两女;他们一个个都木呆呆的,生命中像缺了一相电似的暗淡无光;其中老二是个儿娃子,小时候还挺聪明的,后来却变成疯子,等等。我首先得尊重这些现实事实,然后再在这些现实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深挖,我以为,只有这样的写作,对人生对社会才会有实实在在的意义。


下部:正文

只说这赵家的老二,名叫赵狗胜,年龄二十有六,细高个,精瘦型,皮肤很白,面部很发达的汗毛微微发黄,薄嘴唇,像猴子那样向里包着,两眼看人时扑闪扑闪的,并且还像机器人那么随着头在左右摆动着,两只耳朵如两大片蘑菇,向前倾着......让人看久了,总感到他就像历史书上描写的人类的祖先。然而,他是个十足的疯子,一天到晚只穿个宽大破烂的旧上衣,光着下身在村里乱跑。这一点他不但不像现代人,也与我们人类的祖先很不同--现代人穿得无论多么露,但最少也要保留个三角裤头;亚当和夏娃在伊旬园里,当时的物质极差,没有衣服穿,同时世界只有他们二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还是用菩提树叶子把自己的下身遮着--因为遮不遮下身,这是我们人类与动物的唯一区别。所以这个赵狗胜用他父亲骂他的话来说:"简直是个牲口!"

这个牲口成天在村里转来转去,一只手攥着他的凸,一刻也不离开,只要一见到异性,就像一头疯狂的公驴见了母驴那样提着自己的凸扑过去,追得鸡飞狗上架的,吓得人家乱喊乱叫,急忙跑回去把大门关了。

他追累了,就坐在他家门前的半坡上休息,边休息边摆弄着手里的凸。余家凹这个村子实际上没有沉在沟底,而是像绕在半山腰的一条带子。凹字中间面对虚空的那一方,是个深沟,沟里的土质发红,长着许多茅草,沟底经年渗着一股黄黄的流水,滴滴答答,从不停息,像要汇入远处的黄河似的;村里人每天向沟底倒炉渣,把沟边弄得黑刷刷的。因而在赵狗胜这个牲口看来,眼前的这一切就是女人的凹。他坐在地上,两腿叉开,让自己的凸对着那凹,不一会儿,就拨弄出一滩像胶水一样粘乎乎的东西......

赵狗胜不但是一头发情的驴,而且是一头有力气能踢能咬的驴。村里人都很害怕他--女人们进村出村时要有男人护送,并且还要绕着他走--她们出门时先把自家的大门轻轻打开个细缝,然后斜着眼向村口的半坡上望去,发现狗胜不在了,才让男人跟在后面把她们送到村的另一头,从没有路的庄稼地里走出村去;回来的时候,她们先站在自家窑背上向下扔土疙瘩,家里人发现了,赶紧先去大门口侦察,一看狗胜回家了,就摆手让她们快绕回家来。

赵狗胜不知道这些,也不会去管这些,他只是按自己的"唯乐原则"行事。"唯乐原则"是奥地利伟大的心理学家、思想家弗洛伊德在其后期重要著作《超越唯乐原则》中提出来的,它支配着毫无理性的本我、无意识和部分潜意识,它是一种非理性和冲动,一味地寻求着满足。在我看来,狗胜这牲口就是人类的本我、无意识的化身。"唯实原则"对它不管用,他天不怕地不怕,一双狗眼睛只盯着快乐。说到快乐,性快乐的确是上帝给我们人类、甚至动物、植物肉体感觉上赋予的最大快乐,要不,我们人类千百年来的文化和我们平时的的谈话从深层来看怎么会是围绕着凹和凸这两个字而展开的呢?

我们的文化是禁欲主义者的文化,它早已成为压在中国人心头的"唯实原则",让中国人的凸变得松软凹变得枯竭。但它又是一种特权主义文化,是只对皇帝一个人开放的纵欲主义文化。

皇帝只有一凸,而他的凹太多。据说中国历史上能被人们提起名字的皇帝有一百三十多位,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短命的,只有七位活过了七十岁以上。原因是中国的权力结构属非理性非机制型的,宫廷内部的政治斗争太惨烈,对人的身心消耗过于严重,另一个原因便是皇帝管不住自己的凸,让后宫里成群结队的凹爬过来把自己的血给咂干了。

上帝给人的生命赋予了性快乐,同时也给人的生命中立下许多"戒"。人无论干什么事情,都必须有所戒,都必须按照自己对事物的所悟自觉地去遵从这种戒,否则,就要受到惩罚。例如古埃及和古罗马的辉煌就是被一时的纵乐所葬送的。另外,我们每个人身上的总能量是有限的,如果你过于纵乐,必然要毁灭自己的一生。

人的自由和解放是我们全人类追求的最根本最终极的价值目标。所以当前的性解放和追求个性自由的文化潮流从总的趋势上来说是好的。但人的性快乐不能没有神圣感,我们凹和凸不能没有菩提树叶子的遮挡,因为那是我们人类自己创造和繁衍后代的地方--是快乐的源泉同是又是我们最应当珍惜的所在。因此我们绝不能让花柳病、梅毒、艾滋病等玷污了它!

我发现,当代人已完全卷到了世俗化生活的潮流里去了,正像当年的古埃及和古罗马人一样几乎丧尽了对神的敬畏,只想连自己的裤头也扔掉,大有随心所欲不顾廉耻之势。就说性生活吧,要是没有羞耻心的遮蔽,就如同狗和狗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样,会有什么诗意和美感呢?正像我把凹和凸说成凹和凸而不赤裸裸地把它的名字叫出来一样,用树枝遮挡住自己该挡住的地方是我们人之所以为人的一种审美要求。

赵狗胜这牲口坐在村口的半坡止,如兽一般形成了性障碍,给余家凹人进村出村造成了极大麻烦和困难。你不要看他坐在那里在低头打盹,如同暂时处于静态的无意识一样,但他对异性的声音和气息极端敏感,村里不管哪一处出现"动静",哪怕是一般人肉眼看不到凡耳听不到的地方,他的凸马上就会警觉起来,并随着它的软硬程度自行决定是否出击。莫利斯在其人类学著作《裸猿》一书中就描写过这样的情景。那时候人类的目力听力很好,能看到听到两三里之外的异性,感觉也非常灵敏,雄性卧在草丛中睡觉,只要旷野里一出现雌性的性信号,他的凸马上就会有所反应,接着他就会飞身起来像公鸡追母鸡那样去追捕。莫利斯还指出,我们人类的凹和凸在灵长类动物中是最大的,在所有动物中,唯独人类的嘴唇是因为长期频繁地接吻而演化为向外翻着的,并且只有我们人类会正面性交。这说明人类的性活动是最为发达最为丰富多彩的。弗洛伊德把文学创作就解释为利比多的释放,解释为性的升华。我以为,这样的说法不无道理--我们人实在是个"性物"--性就是我们生命的全部--性的饱满程度与生命力的旺盛程度成正比,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从深层来看无不都与性有关。就文学来说,性乃诗(包括所有文学样式所有艺术作品)之根,如果你把一首诗一层层的彻底扒开最后看不到一点性,那么它肯定不是真正的诗。所以一个人能不能成为诗人、作家、艺术家,最根本的因素取决于他的性欲是否饱满,取决于他的性思维是否发达。再用朱光潜老先生的话说,诗是富裕的生命。把这话反过来说,只有富裕的生命,才能产生诗。然而诗是性的一种最高级形态,就像海水受到了风吹日晒升华为彩云一样,它的内质虽然是性,但又是与性完全不同的另一种东西。况且从性到诗中间要经过智慧和经验的照射,要通过意识的调和并要经过语言的折射才能显现--它有着很复杂非常难以说清楚的实现过程,所以像狗胜这样的东西,其存在只是一种低级的无意识形态,而不是一首美妙的诗。

这天,狗胜正坐在半坡上打盹,他的凸突然开始微微抖动。狗胜立刻像军犬一样警觉起来,扬着头向四下张望,以寻找猎物,但整个村子里一片寂静,看不到半点性影子。他又侧耳在空气中倾听,听到坡上传来了微弱的脚步声。凭直觉他知道这是一个漂亮女人的脚步声,于是乎,他的凸呼的一下子就翘成一根硬硬的木棒子。大约过了二三十分钟后,噔噔的脚步声渐渐临近了。狗胜一手攥着自己的棒子,一手伏在地上,半跪着,双睛盯着前方,像运动员要起跑一样。来的果不然是个漂亮女人。她叫于小碧,在西安工作,是和丈夫一起回娘家来的。狗胜只看到漂亮的于小碧而一点也没有看到她的丈夫。他猛扑上去把于小碧死死地抱在怀里,边用嘴追着亲于小碧的脸边把自己的棒子贴在于小碧的身上使劲晃。于小碧被这突如其来的性吓坏了,她挣扎着大喊:"救命啊!——救命啊!——"可是,她的丈夫是个书呆子,平时虽然爱说黄色笑话,但他从没有真的见过如此奔放如此粗野如此猛烈的性,所以,也被吓得失了魂,双手抱着自己的头只管向丈么娘家鼠蹿。幸亏去大路上拾牲口粪的双德叔用铁锨挑着一笼粪从坡上走下来了。双德叔忙放下粪笼,抽出铁锨把照着狗胜的光屁股就是一顿猛抽,边抽还边骂道:"我叫你个牲口给我胡来!我叫你个牲口给我胡来!"不知是因为双德叔年纪大了没力气还是因为狗胜这牲口不怕疼的原因,反正双德叔怎么抽也抽不开他。这时,狗胜他大和他哥哥狗巴闻声拿着皮鞭出了门,于小碧的弟弟手里也提着个木棍子跑过来了,村里人像打狼一样,手里拿着家伙都急忙向这里赶。大家围上来一阵乱打,可是,狗胜这牲口好像没感觉,越打死抱着于小碧晃得越欢,直到自己的凸把痰一样令人恶心的东西吐了于小碧一裤子,这才垂头丧气地嗷嗷叫着拖着血淋淋的身子逃跑了......

狗胜大嫌狗胜这牲口货这样光着下身在村子里乱跑太丢人,就和大儿子狗巴用铁链子把他锁在一眼黑窑里的石磨上。狗胜从早到晚嚎叫着,拼命要挣脱自己双手上的锁链,但他的疯狂冲决却没有任何人理睬。他妈听到娃的嚎叫看到铁链子把娃两手磨得尽是鲜血,觉得这娃太惜惶,就求丈夫把娃放了。丈夫也觉得这娃太惜惶,等到天黑了,就把大门反锁了,然后再去那黑洞洞的磨面窑里,把那牲口东西放开了。狗胜被放开后,直向大门冲去,他看到大门被反锁着,就两手抓着大门狠狠地摇,边摇边大声嚎叫。累了,就顺势躺下来昏睡。睡梦里,于小碧躺在地上,两腿张开,让他把自己的凸向她的凹里塞。他灵性的凸在她的凹来回走动着,不一会儿,就把一管子粘液哗哗倒了进去。这时,他突然苏醒了,发现原来竟自己一个人干巴巴地躺在这里,就又愤怒地摇着大门,疯狂地大叫着:"我要小碧!我要小碧!"叫累了,就又躺下来昏睡。睡醒了,又是一阵狂闹。到了后半夜,他大突然从梦中醒来,听到他的叫声有点不对--狗胜咣当咣当地摇着妹妹的窑门,并压低着声音把嘴对着里面叫道:"大红,小红,给哥开门!大红,小红,给哥开门!"大妹妹大红小妹妹小红知道哥哥想要干啥,吓得把头捂在被窝里,缩成了一团。他大急了,起身拿了挂在墙上的皮鞭,就像抽牲口那样,满院子追着他乱抽。说来也怪,这牲口虽力大且凶猛,村里人没人敢轻易靠近,但他父亲不管怎么打他,他从不还手,只知道抱头乱跑,这说明,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些美德还是渗透到他的灵魂中去了,同时也说明他的人性尚未完全泯灭。他父亲把他打怕了,他就缩在墙角,举着双手,像投降的样子。他父亲走了,他就躺在黑暗中木呆呆地瞅着某处,除了天上的星星,没有人能看到他赤条条的身上尽是一道道鲜红的血印。

其实,在夜深人静的余家凹里,没有人没听到狗胜这牲口的嚎叫,没有人不清楚这发生在赵家里的一切。但没有人会同情怜悯狗胜这牲口,就像没有人会同情怜悯自己一样。在狗胜这牲口身上,人们只感到了恐怖,只知道这是丑,是恶,所以他们把狗胜这牲口看成是老天爷给余家凹里降下的恶魔,所有的人就像是躲避祸害一样躲避着他。

然而,凡事都有例外,在余家凹里,只有一个人不怕赵狗胜--这个人就是丁红光。

丁红光会说快板,什么"打竹板,响连天,听我给咱说快板,我是毛某某思想义务宣传员,听我把毛某某思想来宣传。"之类东西,随编随说,看见啥说啥,出口成章,不论什么都能编进快板里。比如早上起来他看见太阳从远处的黄河里升起来了,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站在那老槐树下--他家门前的沟边,迎着火红的朝阳打着竹板说道:

"太阳出来亮堂堂,毛某某思想闪金光;

毛某某思想红光照,革命人民齐欢笑;

毛某某思相是法宝,革命人民离不了;

毛某某思想战无不胜,要扫除一切害人虫。

害呀么害人虫!"

丁红光每回说到这最后一句,都要伸出一条腿,跺一下脚,同时用一只手里的竹板指着地下,金刚怒目,表明革命人民已把所有害人虫全部埋葬了。

又比如,到了快过年时,孩子们高兴得在村里乱跑乱叫,这时,丁红光就会打着竹板来到孩子们中间:

"唉,唉,小朋友,听我言,

幸福生活比蜜甜;

要问它从哪里来,

毛某某思想是源泉。"

有孩子喊道:"丁光光,"孩子们都这样喊他,"你给咱来个过年的嘛。"丁红光听了马上就急转弯:

"唉,唉,锣鼓响,过新年,

一个爆竹飞向天,

天上响,好气象,

听我把社会主义唱一唱:

社会主义大发展,

帝国主义干瞪眼;

社会主义跑得快,

要跟英国来比赛。

十五年,我们一定赶在前,

二十年,共产主义定实现,

定呀么定实现!"

说到这里,丁红光又抬头挺胸,目视前方,双手举着竹板,满面笑容,表示自己已经看到共产主义的美好明天了。

丁红光的竹板是自制的,大大小小有十多对;他又去沟里砍下枣树枝,刨去表皮留下红芯,制成梆子。梆子声音大,响亮,有时说到关键地方,他就快速放下两个手中的竹板,一手拿来一个梆子,狠劲地敲,边敲边说,嘴里泛着白沫子,直到声音沙哑,快要断气为止。

丁红光总是戴着一顶黄军帽,黄军帽上还用红油漆染了个五角星;穿一身黄军装,腰里还扎着一条黄皮带,左胳膊上戴着上面写有"毛某某思想宣传员"的红袖章,肩上挎着上面印有"红军不怕远征难"几个红字的黄背包,背包里装着全是"红宝书",胸前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圆的方的毛主席纪念章;脚登黄胶鞋黄军用袜;脖子上又挂着一大堆他自制的竹板,并且他一手还要拿着一个竹板,两手你一下我一下,边走边轮敲,边敲边说着,走到哪里就把毛某某思想带到哪里。

丁红光还经常走乡串村进行宣传活动。他无论走到哪里,屁股后面总会跟着一群小孩子。他说得没气了,就用手背把嘴角的白沫子一抹,从怀里掏出一只破碗,向前来看热闹的人伸过去要水喝要饭吃,别人说:"你有满肚子的毛某某思想就行了,还喝什么水吃什么饭呢?"丁红光说:"不是我要喝水要吃饭,而是毛某某思想要喝水要吃饭,谁不给我水喝不给我饭吃,就是不给毛某某思想水喝和饭吃,这样就会由革命的一边滑向反革命的一边,最后变成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他这么一说,很灵,周围原本不想给他水喝和饭吃的人的马上就会伸过手抢他的碗,然后把碗交给身边的小孩子,并说:"去,娃娃家跑得快,给毛爷爷端水端饭去。"......丁红光每经过村口时,狗胜都坐在半坡上,两腿张开,裸露着他那蔫红薯一样的凸,始终在低头打着盹,只是等丁红光走到了他跟前,他才微微撑开眼皮,然后很快又合上,反应十分麻木、冷漠。井水不犯河水,丁红光从狗胜面前走过去,也不停下来给他宣传毛某某思想,而是像没有看见什么一样,目光一直投向远方。村里的人心里纳闷说:"怪球事,这两个牲口光会祸害好人!"

住在村子最那头的佟白志就和恬不知耻的赵狗胜,和不要脸面的丁红光大不一样:他胆小如鼠,害怕一切声音一切人。

他家院墙那面是田地。他常常一个人远远地离开村子,成天蜷缩在埝下晒太阳。不管冬天还是夏天,他的心里都像装满了冰,如猫那样冷得瑟瑟发抖。

但他特别机灵,全身的神经像猴子一样一刻也不安宁,几百米范围内,稍有动静,他立刻就会像鹿一样警觉起来;当你试图向他靠近时,他就会飞也似的朝着远处没有人影子的田野里无限度地跑下去。

村里的小娃娃只要遇到他,就一跺脚,大声说:"打倒佟白志!"他闻声像一只受到惊吓的瘦鹿,撒腿就往村外跑。等跑得好远好远了,才敢停下来回头张望;发现连村子的影子也不见了,这才会放心地躺在地上休息。

不过,有时他还是会被孩子们抓住的--几个孩子远远地藏在地那头的埝下,一群孩子从这头一跺脚,齐声说:"打倒佟白志!"他发现孩子们突然出现了,就向地那头飞跑过去,但当他刚一跳下埝,立即就会被藏在埝下的孩子抓住。

孩子们抓住他,主要是逗他玩,拿他开心。佟白志爬在地上,又是当马又是学狗叫,孩子叫干啥就干啥,就像皇宫里的太监一样,任人摆布。

女人们也喜欢拿佟白志开心。她们用围捕小鸡那样的办法把佟白志收缩在没有人的三角旮旯,问:"佟白志,你想不想媳妇?"

"不想。"他颤抖着说。

"到底想不想!"她们一跺脚又大声问。

"想。"他更加颤抖地说。

"咋样想?"

"用心想。"

"心在哪儿?"

"心在这儿。"他用一个手指头反指着自己的胸口说。

"你啥时候想媳妇?"

"天天都想。"

"啥时候最想?"

"晚上睡觉时候最想?"

"想媳妇的时候怎么办?"

"不怎么办。"

"到底怎么办?"她们又一跺脚。

"这么,这么办。"他害怕,就老老实地把自己的身子前后晃动了两下,做出一虚搞的姿势。

女人家看了哈哈大笑,说,"世上的东西只要是公蛋,都知道弄那事。"

"那么,你的牛牛呢?"女人家越问越放肆。

"我没有牛牛。"他两手捂住自己的下边说。

"脱了裤子,叫我们看有没有?"

"不,不。"他向后退着。

"你要不脱我们就给你脱了!"

"我,我,我......"

"快脱!"

"我,我。"

"快!快!"

在女人们的威逼下,佟白志不得不脱下了自己的裤子,把黑乎乎的一堆软肉亮出来,叫她们看了笑得死去活来。

在这些女人们中间,还有个没结婚的大姑娘,名字叫仇红花。

那些结过婚的女人刚才逗佟白志时,仇红花一直在旁边用双手捂着自己的眼晴,从自己故意露开的指缝里偷偷地看。当她看到佟白志的那堆黑乎乎的软肉时,自己下身的凹里哗哗就蓄满了水,还不停地往外流,又发出阵阵骚痒。她实在忍不住,就趁别人不注意时用手快速去下边隔着裤子抓几把。其实大家都知道,但又装着没看见,因为这是她的老毛病,平时走路时动不动她就用手在自己的两腿间来两下,时间长了,便没有人不知道她的这个毛病。她又最爱向男人窝里钻,不管什么人,只要是男人,她就在人家面前撒娇,说些酸溜溜的话,还最爱叫男人掐两把拧两把,与男人打闹着玩。村里人都有说她得了一种病,叫做阴槽疯。

天黑了,仇红花一吹灭灯,佟白志那堆黑乎乎的软肉就呈现在她眼前。她曾经看见过赵狗胜的东西,直挺挺的,真像根棒子,看来很有精神,很有劲。但赵狗胜这牲口像野兽一样凶猛,让人感到害怕,让人不敢靠近。而佟白志人倒是很乖很绵,但那东西太软,太窝囊,看起来不够刺激,没意思......她从佟志白的凸联想到赵狗胜的凸,又从赵狗胜的凸联想到佟白志的凸,不一会儿,浑身上下的血液就像呼呼着了火,下边的凹也往外淌出一股股热乎乎的东西,蜇得她骚痒不堪,只想拿个玉米棒子狠狠地往里捣。这时,她不由得就把自己的手伸下去,又是按又是揉又是抓又是搅,只觉得佟白志已爬在了自己身上,而下面又是赵狗胜的凸在忙活着。她闭着眼睛,像触了电一样全身麻酥酥的只想大哭大叫。就这样,她不知把自己捣腾了多久,才使自己的生命渐渐平静下来。

第二天,仇红花提了个笼说是要去给羊割草。她无意识地去了佟白志常去的那道埝下。时值艳阳朗照,大地泛绿,桃红梨白,猫狗撒欢,鸟鸣蜂舞,风喧水唱的阳春三月。仇红花望着绿油油的被风一吹就像千万条小狗向四方散去又很快回头向自己脚下跑来的麦田,心中总是荡漾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她强烈地感到自己的生命有一种需要在时时抠着自己的灵魂,但又无法使这种需要得到满足。所以尽管佟白志半天也没见来,但仇红花还是不想离开这里--似乎她在等着佟白志,但又不是。

她正在一边漫无边际地痴想着,一边低头在地上铲着麦苗中间的羊齿草,突然,只听耳旁传来"噗嗵"一声,佟白志从埝上跳下来了,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一下子摆在了她面前。原来是佟白志在出村时,被一个调皮的小孩子"惊吓",慌忙直向这边飞奔而来,当他正要回头时,没料到飞落在了这里。仇红花看到他,先是一惊,本能地喊道:"谁!"佟白志躺在地上,听到这声音,立即把正揉屁股的双手举起来,一副投降的样子。仇红花一看是胆小怕事软弱可欺的佟白志,她心中的"魔"忽然就跳将出来占据了她的灵魂。她用手中的铁铲指着佟白志喝令道:"把裤子脱了!"佟白志躺在地上只是投降,浑身发抖。"还不快脱!"她又向前逼近了一步。佟白志就把自己的裤子脱了。仇红花也把自己的裤子脱了,赤裸裸地露出下半身,并用一手指了指自己的凹对佟白志说:"快爬上来!"佟白志就爬了上来。佟白志爬在上面不动,死塌塌的,像头猪,仇红花就在下面喊:"动,动,快动呀!快动呀!"佟白志就在上面乱动。动了半天,他的凸还是软绵绵的,不来情绪。仇红花急了,就一手从下面伸过来,抓着他的凸往自己的凹里塞。但刚一塞进去,又滑了出来。折腾了半天,仇红花一看这样不行,就翻身起来,骑在佟白志身上,用自己的凹把佟白志的凸往起揉。揉了半天,好不容易有了一点起色,这时,一阵风突然吹来把附近田野里去年的落叶翻得哗哗响,使佟白志的凸吓得又缩了回去;又揉了半天,仇红花眼看胜利在望,天空又出现了几只鸟,叽叽,叽叽,几声啼叫又把佟白志的凸吓软瘫了。仇红花怕来人看见了,就急忙一手抓着佟志白的软肉,一手自己给自己揉。完了之后,仇红花照着佟志白那堆死人肉,呸!吐了一口,然后把他从屁股上踢了一脚说:"滚!你还是个人?!是个男人?!"佟白志赶紧提着裤子,飞一般地向没人影子的地方跑去。

其实,佟白志小时是非常聪明的。他有一双透明的会说话的眼睛,见了人里面像有水一样黑眼珠子滴溜溜转,你心里想啥他一看就知道,小嘴巴又十分甜,极讨人喜欢。可他父母都是瞎子,他的四个弟弟妹妹没有一个是健全的,因此他家一直处于极度贫穷状态。

佟白志没上过学,七岁时才穿上了补着红一块黑一块黄一块蓝一块的补丁的裤子。那时候农民下地干活是为了挣工分,每十个工分一个劳动日,每个劳动日价值五分钱。他父母只能干些力所能及的活,两个人从早到晚挣不到十分工。到了年底,他家不但分不到一分钱的红,而且年年还要给生产队倒找钱。余家凹地处黄土高原北部,气候干旱,庄稼十种九不收,又没有其它资源,再加上天天又是进行什么斗私批修活动啦,又是学习小靳庄放下地里活不干开什么赛诗会啦,天灾加人灾,使这里的树皮往往也成为人们充饥的食物。有一年秋天,队上给每人分的几十斤夏粮早就吃完了,佟白志家已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一天,全家人从早上到天黑还没有吃饭,一个个饿得实在招架不住了,这时,已十八岁的佟白志突然灵机一动,就提了个笼和大弟弟冒着大雨出门了......

天空电闪雷鸣,地上风雨飘摇,不知是由于害怕还是经受不住冷风的刺激,佟白志一出门就浑身哆索,上牙和下牙嗒嗒直打架。他的大弟弟傻乎乎的,跟在他后面,倒像没什么事一样。

秋庄稼还远远没成熟,佟白志兄弟俩顾不上这些,他们进了豌豆地,不管有没有豌豆荚,就像拔草一样慌忙把豌豆蔓往笼里拔。

一大笼豌豆蔓连同它幼小的豆荚煮在锅里,咕嘟嘟,一会儿就变成了一锅像猪食一样发绿发黄的糊糊。全家人你一碗我一碗,比猪吞食还急切,眨眼工夫,锅底就变得像被人舔过的一样干净。

从此后,佟白志每天晚上带着大弟弟偷庄稼。

佟白志胆子很小,但非常机灵;他的大弟弟胆子倒是挺大,但笨手笨脚的,什么事情也干不了——佟白志每次带他出来,其实只是让他陪着,给自己壮胆。

到了地里,稍有异常一点的动静,佟白志拔腿就跑,可他的弟弟半天还反应不过来,一阵东张西望后,才慢腾腾地向哥哥这边走来。

有一次鸡叫头遍,兄弟俩就提着笼披着星星出门了。刚一到玉米地边,轰隆!里面传出一声巨响,紧接着,四面村子里的狗汪汪乱叫起来。听到这响声,佟白志吓得啪嗒一声坐在了地上,两腿像被炸断一样软瘫成泥。他大弟弟看了,把哥哥像甩麻袋一样甩在肩上,急忙扛着往回走。炸狐狸的人听到响声,赶紧往这边跑。但看到黑乎乎中有一个人扛着一个像死猪一样的人匆匆走过来,便感到大事不好,心想,肯定是把偷庄稼的人腿给炸断了,于是,就赶快闪开,以免将来有什么麻烦。而佟白志在弟弟肩上,又吐又拉又尿,不省人事。

佟白志一连在家躺了近一个月。这段时间,他只好指挥大弟弟带着只有十三岁的二弟弟去干。这两个弟弟都很傻,一出门就会被夜间巡逻的民兵抓住。但他们一看是两个傻瓜娃,没办法,只好又放了。佟白志天天在家里给他们教,但咋教也教不会。有时运气好了,碰上人家民兵打盹--其实他们也在偷--轮到谁看庄稼谁就有机会偷庄稼,才偷回来些东西,使全家人糊口。

时间一长,佟白志的胆子渐渐又有了一些,像软瘫了的凸又有了一点起色一样。这天晚上,佟白志带着大弟弟悄悄溜到打谷场里,正准备把晒在席子上的棉花往自己的麻袋里装时,在草棚里看场的二虎突然钻出来跺脚说:"贼,甭藏了,我已经看见你了,快出来!"

佟白志压住大弟弟的头,爬在地上,气也不敢出。停了一会儿,唰唰唰响了起来,佟白志知道那是二虎把尿撒在谷叶上的声音,才缓缓地舒了一口气。二虎尿完,在草棚门口站了一会儿,发现没有动静,才钻进去睡了。可这时,佟白志浑身打战,又尿了一裤子。他控制不住自己的紧张情绪,又知道二虎一下子不可能睡死,就拉着弟弟,空手而归。

恰巧,第二天人们发现场里的几席子棉花全叫人偷光了,并且从断断续续的很不清晰的脚印和掉在地上的几朵棉花来看,很有可能是佟白志家人干的。这可是个天大的事,整个余家凹一下子像炸了锅,一片乱喊乱叫。佟白志在家里慌了手脚,急得像热锅里的蚂蚁团团乱转。这时,大妹妹从外面来回来说,听人家说公社和大队都来人了,要一家挨一家地搜,咱家是重点搜查对象。佟白志一听,头脑里轰的一下像着了火,一时差点儿没昏过去。他们兄弟和妹妹平时是偷了点棉花,总共有十多斤,现在这些棉花突然变得像万吨巨石压在他的心头,使他想扔扔不掉更无处可扔。他正转着转着,突然来了灵感--他用一个布单把棉花包了,去厨房里把煤堆扒开,然后把棉花包放进去埋了;他知道自己胆小,怕被别人从表情看出问题,就给父亲母亲弟弟妹妹反复交待说:"不管谁问起我,就说不在家,到哪里去了,不知道。"交待完,他顺大门溜出去,向外一转弯,就到了别人看不见的田野里了。

佟白志蹲在埝下,把头放在两膝上,两手捂着脸,心里叫道:"这下完了!"

他的心又说:"倒霉啊,昨天晚上我和弟弟留下了脚印,又把几朵棉花带出来掉在自家门前的地上,要是那包棉花被搜出来,两样事情就会混为一坛,怎么说也会说不清楚的。偷了几大席子棉花,我的天哪,这罪该有多大?该要坐几年监狱啊?!"

他恨那真正偷走棉花的人,感觉到那人昨天晚上就跟在他和弟弟的后面,自己把牛牵了,却让别人拔了桩。

更令他感到恐惧的是,这样的人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的破坏分子,就会被划入地富反坏右的行列里,天天挨批斗,让革命人民踩上一只脚,永世不得翻身。

提起批斗人,他就想起了丁红光的母亲死时的好可怕的那一幕--

丁红光家是地主。他父亲解放后就去世了。他的两个哥哥据说跑到了台湾,一个妹妹现已三十出头,还没有嫁出去--地主富农的女儿没人敢要。丁红光是余家凹里自古以来唯一的一个大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在西安某科研单位工作。但丁红光给自己的房间里挂了幅字,内容是李白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有人看见了,说这是丁红光在怀念他的地主故乡,怀念旧社会,对社会主义怀恨在心。因此他被打成了右派分子,又下放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劳动改造了。

"出身不由已,道路可选择嘛。"丁红光回家前单位上的革委会主任对他说,"只要你通过改造和劳动锻炼,能很快站在革命人民这一边,将来还可以回来工作的。"

丁红光本来叫丁光祖,就是要光耀祖宗的意思,为了和他的地主家庭和一切与人民为敌的阶级敌人划清界线,他首先把自已的名字改了。那时候天红地红,祖国山河一片红,为了表达自己已站在了红色革命派这一边了,他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丁红光。

回到家里的第一天,他抓住他七十多岁的老母亲的领口,拉到大门外面主动进行揭发批斗,以表示他革命的坚定性。他母亲叫吴爱华,他一遍遍地举着拳头高呼道:"打倒吴爱华!打倒吴爱华!"越来越多的围观群众就跟着他举起拳头高呼着:"打倒吴爱华!打倒吴爱华!"打了半天,突然有人喊道:"吴爱华就是我爱中华的意思,打倒吴爱华就是要我们不爱中华。"丁红光脑子反应特别快,立即把自己的拳头压在自己母亲白发苍苍的头上高呼道:"打倒这一个吴爱华!"众人明白丁红光要打倒的是他母亲,就跟着他把拳头冲向低着头的老人高呼道:"打倒这一个吴爱华!"

之后,丁红光从家里搬出自己的被褥,去和饲养室喂牛的老贫农张大爷睡在一起,以表明自己已和自己的地主家庭彻底断绝了关系。

丁红光在日记中写道:"你不要看老贫农张大爷的身上脚上都是牛屎,但他的灵魂却是干净的,所以知识分子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号召,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

有一次全村召开批斗大会,七个地富反坏右分子中,只有丁红光一个人在台下,与革命群众站在了一起。其他六人戴着纸糊的高帽子,胸前挂着大木牌子,牌子上用黑毛笔颠倒写着各人的姓名,并用红毛笔在其姓名上打了一个大叉,站在高低不等的桌子凳子上,一个个低着头,表现出一副副认罪的样子。革命群众举着愤怒的拳头,不停地高呼着口号,又一个接着一个上台发言,揭露阶级敌人的滔天罪行。丁红光是其中最积极最活跃的一个。他把袖子挽起,一手举着红宝书,站在人群中,声嘶力竭地在带头呼口号。一会儿,轮到他上台揭发地主阶级的罪行。他边呼着口号边快步走上去,然后指着他母亲的白头说:"她,我过去的母亲今天的死对头!她曾经常叫我好好念书,将来要做个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地主阶级总是带着自己的假面具与人民为敌。所以她叫我好好读书就是读书做官论的封建主义思想在做怪;她说要我对社会有贡献其实是要为他们黑暗的地主阶级生活翻天。革命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切阶级敌人的反动目的最后都要被戳穿。"丁红光在无限上纲,说来说去的不就是因为她母亲叫他好好念书,将来要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这句话吗?突然有人站起来喊道:"丁红光是个假惺惺的革命派,他家里藏着从贫下中农身上剥削来的金银财宝,为什么不揭发出来!"丁红光一看斗争的矛头指向了自己,又指着母亲说:"请你老实交待!"下面的群众就大喊大叫道:"老实交待!老实交待!"他母亲不交待,有人就提出给他母亲脚下再加个桌子,桌子上放个凳子,凳子上再摞个凳子,并且还要丁红光亲自放,这样,一来是叫地主分子受到惩罚,老实交待自己的问题,二来看看丁红光是否真的和地主阶级彻底划清界线了,革命性是否真的非常坚定。丁红光就照革命群众要求的,给自己母亲的脚下加了桌子和凳子。丁红光抬头望了望母亲,感觉母亲就要掉下来一般,心头一阵酸楚,不由得为母亲捏了一把汗。但他嘴上还是高呼着口号,表现出无比坚定的革命性。他母亲站在上面,觉得自己像站在云端一样身子飘飘忽忽的,又看到下面是一片愤怒的拳头,便吓得面色苍白,老眼昏花,半死不活的,不由得滴滴答答,尿水就顺着裤管流下来,掉在了丁红光的脸面上。丁红光差点儿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感情,他生怕母亲从上面掉下来摔死,于是就擦了擦自己的脸,大声叫道:"......你就赶紧交待吧!——"别人不知道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什么意思,可他母亲很快就领会了——他母亲在上面听了儿子这句饱含着深情的话,仿佛从恍忽中突然苏醒过来,心有灵犀一点通,老人家深切地意识到儿子的心并没有变,知道儿子之所以这样也是被逼的,知道儿子的心永远都爱着自己的母亲永远都是属于母亲的,于是心里就疼爱可怜起儿子来。为了让儿子少为难少受罪,她在上面喊道:"我要交待,我要老实交待。"下面的群众齐声喊道:"说!说!!快快说!!!"

果不然,贫协组里的人和几个群众代表不一会儿就从丁红光家的猪圈里挖出一瓦罐银子。丁红光一看傻了眼,他心想,难道自己和母亲之间真的也有隔阂吗?因为母亲从来没有给自己说过家里藏有银子的事。这下子会场里就像开了锅,一片沸腾,人们乱喊乱叫着:"还没有交待彻底,还有金子呐!"丁红光母亲说:"我已经如实交待了,真的没有了。"人们又是一片乱喊乱叫。丁红光的母亲脚下已摞了两个桌子,三个凳子,在六个被批斗的人中,算是最高,从下面看,像快要钻进白云里一样。由于老太太年事已高,再加之快站了整整一个下午了,因此她双腿发硬,眼前一片昏花,不由得晃荡起来。正当全场革命群众的情绪空前高涨之时,地主分子吴爱华像一个飞人一样从天上降落下来,摔死在他儿子丁红光和广大革命群众面前。会场里突然变得鸦雀无声。须臾,贫协组长张战红站起来说:"这是畏罪自杀,是一切反动派应有的下场!"丁红光突然仰起头,哈哈哈大笑不止。这时,佟白志就在人群中。他看着爬在地上的老人,鼻孔里、嘴里、眼睛里到处都流淌着鲜红的血,整个苍苍的白头已浸泡在血泊中,下身湿溜溜泥拉拉的,说不上是由尿还是屎造成的,心就像怦怦要跳出来一样,感觉非常慌恐不安。

这阵子,佟白志蹲在埝下,把头放在双膝上,正想起了这幕可怕的情景,"哥。"他妹妹站在埝上突然叫了声。佟白志听了,还没有弄清是谁的声音,也没等妹妹把"没事了"三个字说出来,就像受到惊吓的兔子一样,唰!起身就向远处飞跑了。

原来,搜查小组的人挨家挨户搜查得非常仔细,尤其是到了有重大嫌疑的佟白志家,完全可以这么说,连老鼠窟窿也搜遍了,但就是没有人能够意识到佟白志竟能产生出把棉花埋在煤里的灵感。所以没有抓住证据,只好作罢。佟白志父亲见事情已过去了,就叫女儿去找儿子回家。他妹妹走到埝边看到了他,却没想不到一声"哥"就把佟白志的魂给永远吓丢了。

佟白志在凹的这头,赵狗胜在凹的那头,中间隔着一条深沟,所以他与赵狗胜也像丁红光与赵狗胜一样一年到头井水不犯河水。不过,他们三个同龄,小时候成天在一起玩,算是全村最好的三个好朋友。

小娃娃最爱玩的游戏是"熬娘家"。有的地方把这种游戏叫做"过家家"。不管叫什么名字,内容都是一样的--模仿大人们结婚的全过程。

小娃娃玩这种游戏时一是要躲避大人--这是他们的隐私;二是真实自然,全过程展示。对于上学前的娃娃或者只有四五岁的娃娃来说,他们并没有真正见过大人们结婚的全过程,也不可能知道这样的行为意味着什么,但他们却完全能够做到以上两点,这使我们不能不为我们童年甚或孩提时代的感觉和想象力所惊服。

赵狗胜最爱扮新郎,因为新郎能拉女娃娃的手,亲女娃娃的嘴,最后还能和女娃娃睡觉。丁红光滑一些,他每回先烧火赵狗胜,哄着让赵狗胜先来,等赵狗胜和扮新娘的女娃真正弄开了,他才上阵。而佟白志既胆小又敏感,老是最后一个上去最早一个下来。

有一次,他们在山上的玉米地里玩,还是赵狗胜扮新郎于小碧扮新娘。赵狗胜把于小碧从娘家接回去,然后举办婚礼,之后就开始入洞房。新郎和新娘入了洞房,就不许别人再看了。于小碧穿着开裆裤,躺在地上,把腿叉开,向狗胜刚一亮出自己小小的凹,发现有人在偷看,立即就把双腿并上,不让狗胜弄了。狗胜急了,就把所有人都撵得远远的,然后再拐回来入洞房。

狗胜在撵他们时,不知怎地,狗胜的妹妹大红就和丁红光跑到了一起,丁红光的妹妹就和佟白志跑在了一起,佟白志的妹妹又和于小碧的弟跑在一起。

他们在玉米地里分头行动且不说,只说赵狗胜回来后,于小碧还躺在那里等着。她知道赵狗胜已把他们撵远了,又把两腿向赵狗胜大大地张开。赵狗胜先用他那超常的凸向她的凹里来回捣,之后又爬下来像狗吃盘子里的蜜一样给她用舌头舔。于小碧闭着眼睛,嘴里还"哎哟哎哟"地叫,像是软瘫了。

玩得无聊了,赵狗胜就摘下脚边的草叶,一片一片地给于小碧往里塞。于小碧一叫疼,他就停下来;于小碧不叫了,他又接着塞......直到太阳西沉大人们要快收工时才回家。

第二天,于小碧一个紧儿地在家里大声哭叫。她妈问:"我娃咋哩么?"接连问了好几遍,于小碧不说话只是哭。她妈急了,正要去扒女儿的上衣看看,没想到女儿却忙把两腿夹住。她妈发现了,知道是娃的下边出了问题,于是就硬把娃的两腿扒开,一看,差点儿被吓得昏死过去--于小碧小小的凹,红肿成一大包,像是被人用手扇过的一样,并且上面还涂着黄绿色的东西,像是谁用黄瓜水染过似的。妈妈忙把女儿搂在怀里,心疼地说:"别哭别哭。"然后问:"你给妈说,谁把我娃糟蹋了?"于小碧的弟弟知道是赵狗胜这狗日的把姐姐弄过火了,但害怕连自己也暴露了,就站在一旁只是看不敢说话。妈又是追问又是哄,最后于小碧才说出"赵狗胜"三个字。

妈妈带着女儿来找赵狗胜的父母。赵狗胜的父亲听了,二话没说就去窑里取了鞭子。

赵狗胜正在窑背上和一伙小朋友玩得高兴,没料到父亲怒冲冲地走过来,扬起鞭子就
一顿猛抽,直抽得赵狗胜像一只遍体鳞伤的小鸟,躺在地上只会瑟瑟发抖方才罢休。

赵狗胜第二次挨皮鞭是在两年后的一天下午。当时他一个人在沟里放羊,闲得无聊,就坐在太阳下把自己的凸拿出来玩,没想到那东西闲不住也动不得,你越动它越硬,直硬到面色青红,还要使劲挣扎着往前伸,像蛇一样非要钻进洞洞里不可。他突然想起了于小碧,想起了她那还没有长毛的小凹。想着想着,不由得心里就阵阵发挠,下面那东西也阵阵骚痒,难受得使人简直只想发疯,只想把自己的凸剁掉或贴在树身子上磨擦几下。这时他又看到了正在低头吃草的母山羊。母山羊的屁股正好对着他,水门处明晃晃的,像是流着什么东西。他感到自己全身的血哗哗向头盖子上汹涌着,如一伙魔鬼眨眼间就把自已的灵魂占据了。他不由主地站起来,用绳子把母山羊的头缠在树上,自己就去后面弄。母山羊左右晃动着屁股不愿意,但被他的两手死死地抓住了毛,就只好认了。他刚把他那东西塞进去时,母山羊好像有点疼似的还咩咩叫了两声,之后,就不再吭气也不管了。他父亲赶着牛在沟上边犁地,到了沟畔,无意间向下一看,看见沟底有一个黑黑的小娃娃正对着白白的母山羊的屁股不知在干什么。再定睛一看,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儿子赵狗胜在和羊弄事哩。他父亲骂了声:"牲口!"就提着鞭子飞奔下去。赵狗胜正在那里进进出出磨擦,啪!啪!啪!啪!急切而凶猛的鞭子像密集的雨点一样劈头盖脑地打将下来。还没等赵狗胜反应过来,就被打翻在地上。他父亲边打边骂:"我叫你个牲口东西!我叫你给我丢人丧德!"赵狗胜在下边边滚边大声求叫道:"大呀,大呀!我再不敢了!永远永远不敢了!"他父亲不听,只是一个劲地抽,并恶狠狠反复地说:"我今天非把你个牲口货打死不可!我今天非把你个牲口货打死不可!"打着打着,赵狗胜不动了。他父亲上前去踢了两脚,说:"你个牲口东西,还知道给我装死!"赵狗胜还是没动,全身的鲜血已把衣服渗透了,躺在地上不停地颤嗦着。他父亲看了,满腔的怒气蓦然间烟消云散,一股酸楚涌上心头。他忙弯下腰,抱起儿子痛苦地哭叫道:"老天爷呀!你为啥给了我这么一个缺德的东西呢?!呜呜......"

上学以后,男娃娃女娃娃都知道这种事不是好事,所以,男女之间就无形中就形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丁红光、佟白志等等都变成了听话懂事的好娃娃,只有赵狗胜始终是个赊货,满身骚哄哄的,老往女娃娃窝里钻。女娃娃见了他就像见了阶级敌人一样赶快躲开,大一些的男娃娃还经常因此教训他,可他死不悔改,一看没有人的时候,就抱着人家女娃娃往脸上亲,搞得学校里鸡犬不宁,民愤极大,尤其是那些有女娃娃的家长,坚决要求把他开除了。他父亲一想,供这样的东西上学还能有什么指望呢?于是,就顺应了民心,把儿子的学给停了。

赵狗胜被关在家里,帮助母亲干家务。一旦家里没人的时候,他就想着法子往外跑。跑到外边,站在村口的半坡上远远地望着在地里干活的红红绿绿的女人们,漫无边际地痴想着。他又对村里的公狗和母狗,公鸡和母鸡,公猪和母猪等等动物干那样的事情像诗人对美一样敏感,像科学家对所观察的事物一样有耐心。每当他看到这种情景,就不由得想起了人,严格来说是想起了他自己--他恨老天爷为啥让自己是个人而不是个狗不是个鸡不是个猪?!——它们想和谁来就和谁来想在什么地方来就在什么地方来多么地痛快啊!他正这么想着,突然听到不远处咯吱一声,他忙把自己的头压得很低很低,几乎就要爬在了地上,随后循声望去,只见李猪屌的新媳妇身穿大红缎子棉袄,从自家的大门里出来,去了槐树下的厕所里。

前几天李猪屌结婚,他父亲先交待不许他出门,随后去了李家帮忙。他不敢去看新媳妇,但越是不让他看他越是想,就像炎热的夏天口干舌燥火烧火燎的人想像一个大西瓜一样。想着想着,他就把李猪屌的新媳妇想像成自己的了--他们一起入了洞房,很快脱光了衣服......他俩正在一起热火,突然听到母亲在院子里喊:"狗胜,你半天钻在窑里做啥?还不赶快挤羊奶去。"他垂头丧气地走出窑门,去厨房里拿了一个盆子,放在母山羊的肚子下,两手使劲抓着母山羊的大奶头往下挤,感觉到像挤狗屌的新媳妇的大奶头一样,浑身上下很快轻松愉快起来,一阵阵羊奶清香甘美的味道直往鼻孔里钻。

第二天,李猪屌送媳妇回门,路过他家门口,他两眼死死盯着猪屌媳妇的鼓囊囊胸脯,一股雪花膏的香味扑鼻而来,使他想起了昨天盆子里雪白雪白的羊奶。

猪屌推着自行车只管在前面走,媳妇跟在后面,被狗胜看得不好意思,忙低头快步从猪屌后面向前走去。而狗胜抱着一堆柴禾,望着新媳妇的肥美的大屁股,像一个木偶人似的站着不动......

这会儿,他看到猪屌媳妇进了厕所,不由得像锚一样轻手轻脚溜了过去。

他爬在厕所的墙下,撅着屁股从一个小洞洞里往里看,只看到一个大白屁股,里面还传来唰唰唰的尿水声。这大白屁股的和这尿水声让他着迷,他一手握着自己直挺挺的凸,恨不得把这可恶的厕墙戳穿。

正在这时,一只大脚突然从后面飞上来把他踢翻在地。他连翻了几个跟斗,滚了一身屎尿,但他顾不了这些,只是抱头鼠蹿。

原来猪屌也没有下地,在家里陪新媳妇。家里没人,两个人就放开手脚大干了一阵子。
干完事,媳妇出门上厕所,猪屌收拾被单上的血迹。收拾完了,猪屌又跟出去看媳妇。他一出门,就发现狗胜正撅着屁股看想干坏事,于是就悄悄走过来,狠狠地给了狗胜一脚。

这猛然的一脚,差点儿把狗胜的魂吓掉。不久,县公安局来人又把村里的王牛鸡给抓走了,说王牛鸡和马乱巧是通奸犯。马乱巧的丈夫七年前死在了煤井里。王牛鸡成天往马乱巧家跑,跑着跑着,两人就钻到一起了。后来,法院给王牛鸡判了三年刑,马乱巧一年监外执行。从此后,王牛鸡的老婆和娃娃见了人再也抬不起头,马乱巧也被村里的大小人见了就往脸上吐,没法活下去。这两件事对狗胜刺激特大,使狗胜从此一见女人,就像遇到祸水一样不敢靠近。

狗胜白天不敢近女人,晚上就狠劲地去乱想,反正黑夜和思想是属于自己的,谁也管不着。每天晚上一吹灯,狗胜的眼前就出现许许多多女人。他一个一个的搞,想和谁搞就和谁搞,随便挑选。他想着搞着,两腿中间的凸就硬得像根骨头,一不小心,碰到了和他盖一床被子的哥哥狗巴的腿上,狗巴急了,狠踹几脚,翻过身子又睡。而他被哥哥这么一踹,思想立即就会从女人的身解脱出来,但没过两分钟,他的思想又跑回去了。想到半夜,他又在睡梦中乱来,像一条疯狗,见谁就和谁来。每回来到关键时刻,就会被子哥哥踹醒,因为他把哥哥的两腿和被窝里搞得然乎乎的。

就这样,狗胜到了十八岁。

狗胜觉得这余家凹太狭小太压抑太无聊,整天憋得人心慌着急只想发狂放火杀人。他渴望战争,渴望大地震,他想成为英雄端着机关枪在敌人窝里一顿狂扫,想从熊熊的大火中营救出一万个人--当然其中还有一个爱上他的姑娘,他更想走得很远很远的,想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赤身裸体地去疯跑狂叫。

他家有个多年不来往的老亲戚在青海。在狗胜的感觉里,青海很远很远,是个山高皇帝远谁也不管谁的地方。他又想,青海的女人一定很多很漂亮,并且一见了男人就会满心喜欢的。他觉得自己要是能到青海,就像是到了自由的天堂。带着这一理想,狗胜离开了亲人和家乡。

到了青海,他的亲戚热情接待了他,并给他在建筑队找了活,还让他住在家里的一间小房子里。果不然,这家亲戚家有个女娃娃,十六七岁,长得相当漂亮。狗胜见了,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白天在建筑队劳累近十个小时,一下班,就回来干活,轻重脏累都不在乎,深受这家人的赞许。到了晚上,他浑身上下的劲似乎更大了,满脸发热手脚发烫心头发痒,眼前总是浮现着那女娃娃甜甜的美丽脸蛋。睡梦中,他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那女娃娃奸污了不知多少回。每天早上,他的被褥里都会有一大片粘乎乎的东西。他不敢把被褥拿出去晒,就捂起来,越捂越骚哄哄的,弄得满院子的气味都不对劲。女娃娃不但从不理他,而且见了他还捂鼻子,一副瞧不起他的傲慢模样。有一天他中途从工地上回来拿走时忘记带的东西,发现只有女娃娃一个人在家,他不由自主地脱了自己的裤子,从后面猛扑上去抱着女娃娃使劲地晃。女娃娃受到惊吓,边在他的脸上狠抓边大喊大叫。他顾不上这些,抓紧时间把自己的凸贴在女娃娃的屁股上,不几下就把那粘乎乎的东西射了女娃娃一裤子。

女娃娃的两个哥哥拿了刀,带着几个人去火车站、汽车站到处找他,并扬言一定要把他的两腿卸掉。他躲在西宁火车站的水泥管道里,三天三夜没敢露头。第四天晚上,才偷偷地扒上一列货车,逃了回来。

回来到家里之后,赵狗胜就和丁红光、佟白志一样成了余家凹里的三个典型人物之一。不过,丁红光的情况可能会更复杂一些,因为有人发现他母亲死了的当天晚上,是他亲自和自己的妹妹两个人偷偷地把母亲埋了,这说明他根本就和地主阶级没有划清界线。

说到典型,小说这种叙事性文学样式在反映和揭示社会生活时必须注重人物的典型性和事实的典型性,否则,就不可能达到它应有的深度。时下许多小说之弊一是上面提到的缺生活,二是不够典型,追时尚赶风潮,纯玩弄文字,轻飘飘的,让人咋看起来似乎很新锐,但看了后觉得和放屁一样浅薄。

余家凹里有五六十户近二百多口子人,有不知多少年的历史,尽管每个人都是程度不等的赵狗胜、丁红光、佟白志,或是他们的综合体,并且他们的性格及心理特怔,思维与行为方式又是大同小异的,但我是不可能把每个人、每件事都写出来的。我觉得,推出这么三个"典型人物"并且把小说写到这里对于余家凹这样一个说不清道不白的复杂事物来说虽有挂一漏万和偏颇之嫌,但从小说艺术的角度来说已足矣!

最后要说的是,在我个人的认知参照系下,这篇小说的结构实在是一种意识的结构、精神的结构,它的形态又是一种生命的形态、社会存在的形态。所以在世界精神越来越萎缩生活越来越表面化快餐文化风行人心沉浮于世俗名利之烟涛雾波的今天,凡能把这篇小说读到这里的人,在我心中至少可以说是当代中国最杰出的读者吧。那么就让我携赵狗胜、丁红光、佟白志代表余家凹的全体父老乡亲向各位深深地鞠个恭并道一声:"谢谢啦!

二00四年四月五日

作者:王广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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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二月 23, 2005 2:45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诚挚欢迎您!
粗粗看了,回头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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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二月 25, 2005 7:21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作者生活底子厚实.自觉地进行小说文体的实验与探索,难能可贵.小说不仅仅是好看的故事,又不等同于说故事.在我看来:现代小说重要的特点之一在于思索,诘问,使人性回到人性.
<余家凹>在意识形态对人性的压制,扭曲的表现方面有一定的挖掘.
如果以整个当代小说作考量,<余家凹>还需锤炼.
作者的文学生活底子深厚,一定能创作出无愧时代的作品.
支持.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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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五月 07, 2005 4:52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重要观点:小说和小说家

小说最基本最突出的特征是叙事。

而这个事不仅仅是故事的事,不仅仅是以刻划人物形象为核心的事——它可以是人世间任何事,但又不应当是“实事”——它是虚构的事,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事——因此它才能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成为人反观自身的一面镜子。

人是小说的目的——无论你讲的是人事还是鬼事(直接还是间接),无论你采用的是什么样的叙事方式和表现手法,说到底,无非是为了表现人,揭示生活。

小说家就是创写(编造)这种事的人,或者说就是善于讲述这种事的人。

只要你的讲述形象、生动,有人爱听,你就是小说家,即小说首先必须要有可读性,小说家首先必须是会讲述事的人。

小说和小说家当然不能到此为止。

——一流的小说不仅要精彩至极,具有诗的境界,而且还要非常深刻,达到哲学的高度;一流的小说家不仅要在语言、题材、风格、表现手法等到方面表现出极强的创造力,而且还必须是一流的思想家——是卓越的文化创造者。

所以写小说既简单又非常难,小说家既是普通人又是创造世界的上帝。

——有了以上这种本质性的认识,我们就能解放小说,解放小说作者,使小说和小说家既不那么高深莫测,令人望而却步,又不流于肤浅、平庸甚至庸俗——任何事都可以编成小说,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小说家。然而艺术无止境,小说的追求无止境;创造无止境,小说家的道路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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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五月 07, 2005 6:52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文体上很有特点. 作者在这里是讲故事的人,也是讲道理的人. 道理讲得随意,海阔天空. 故事却说得很实在而野性张扬. 这里的故事和讲道理之间的过渡,在阅读中觉得自然而然,象水和盐混在一起. 但在阅读后又觉得其实更象水和油放到一起. 这种读起来实, 读过又觉得虚的感觉, 让人感到了作家的功力.

总觉得这象是一个长篇刚开头. 不知作者有没有扩展下去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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