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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树[新枝] 老树作品集 五品知州 (再努力一把就是四品大员了!)
注册时间: 2004-07-26 帖子: 165 来自: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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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星期五 二月 25, 2005 8:45 pm 发表主题: 看了这些消息我也可怜小偷和盗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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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男子潜入湖北工业大学学生宿舍内行窃,不料被寝室内学生发现,小偷求饶未果后,竟从6楼跳下身亡。(据武汉晚报消息)
这个小偷不知因何而偷?料想他绝对不是惯偷,因为惯偷碰到这种情况,能逃就逃,实在逃不了就会坦然对之,犯得着吗?为了偷一点东西,被抓住以后求饶不行,大不了被送到派出所关上几天,有钱罚上一些钱,没有钱挨上一顿揍就会放出来,因偷而获死罪,竟然从六楼上奋不顾身跳下太不值得。
一个生命的逝去,总是会让人感到有些遗憾,关键的是因何而死?对于那些死有余辜的罪犯,没有必要抱有同情心,但是对于那些因生活所迫初次犯罪的人,被抓以后,没有颜面见人,选择了死路,让人感到痛心。
也有人对我说,可能这个小偷是一个杀人犯,现在如果落到警察手里,只能是死路一条,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又另加别论。
刚才又看到了一条来自京华时报的消息,2月17日清晨,王女士乘地铁天安门西站西南出口电梯准备进站乘车,她刚从包里翻出10元钱,就发现一个衣着邋遢的男青年沿电梯逆行冲了上来,飞快地抢走了她手中的10元钱,迅速沿着电梯跑出地铁站。
尽管涉案金额只有10元,但由于发生在天安门地区,此案被警方定为重点督办案件,迅速制作了嫌疑人模拟画像,下发协查通报。根据王女士的描述和嫌疑人对她包里的手机视而不见的情况,警方怀疑嫌疑人是流浪人员。
2月22日,两名巡逻民警在地铁天安门东站时发现了一名流浪人员与模拟画像很相像。民警对其盘查时,该男子自称以捡破烂为生,对地铁很熟悉,常在天安门地铁站活动。当民警询问他是否知道17日的抢劫案时,该男子沉默一会儿后轻声说:“是我抢的。”
该男子交代,自己叫高保顺,今年21岁,一直以捡破烂为生,因为17日下雪,身无分文的他什么也没捡到,就抢了王女士的钱,抢到的10元钱全被他买了馒头,吃了好几天。
如果是这样的抢劫那么也值得同情,捡破烂者身无分文抢了10元钱买了馒头,为了生存的需要,不抢就要饿死了。现在他被关到监狱里了,在那里他不用捡破烂了,也可以吃上饭了,如果到了在牢里还要比在外面要好的话,那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_________________ 将身置之东流水,任其飘流到天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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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ANNA] 星子作品集 酷我!I made it!
注册时间: 2004-06-05 帖子: 13192 来自: Toron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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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星期五 二月 25, 2005 10:32 pm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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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not fair.
Some rich people steal money from a lot of us,
yet still be praised by us....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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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自己的敌人] 晓鸣作品集 Site Admin
注册时间: 2004-05-05 帖子: 9474 来自: 加拿大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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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星期六 二月 26, 2005 4:26 am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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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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