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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开侃---医者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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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龙[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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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天,你是斑竹吧?)
三品按察使<BR>(天,你是斑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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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961
来自: TORONTO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七月 10, 2007 4:30 pm    发表主题: 论语开侃---医者贱业 引用并回复

13-22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我博克的名字叫“楚人南音”。我们楚人的特点,就是戴南冠,操南音,好巫术。这里的南人,主要是指咱们楚人。在春秋战国时期,这个称呼不乏贬义。

那时候北人瞧不起南人,主要是因为文化差异造成的。中原地区开化的早,比别人多会点之乎者也,所以人五人六的,把边边角角地区的人都不当人,称人家为狄啊獠啊,跟猪啊狗啊一样,都是禽兽。咱们楚人更惨,被人称为南蛮,连禽兽都不如,只是一条虫子(看到“蛮”下面是啥没?)。

楚人好巫,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小时候我一有个头疼脑热,我奶奶就拿个杯子装一杯米,用她那条长长的黑裹头布包上,杯口冲着我一通乱摇,嘴里还念念有词,把周围新死的人都数落一遍,让他们离我远点。每次她把布解开,杯子里都只剩大半杯米,她说已经给这些死人送米了,他们不会缠着你了,头不会疼了。说来也怪,每次被她这么一摇,还真忘了疼了。

长大后才明白,杯子里的米之间有很多缝隙,一摇动,米按照顺序排列,占地就少了,一杯就成了大半杯。病其实也没有真治好,只是她那么一摇,转移了我的注意力。

我奶奶这么给我治病,用的就是巫医的那一套。“巫”从字形上来看,是一个人在跳舞,那两个“人”字,就是跳舞时挥动的长袖。上古之时,科学落后,人类对灾害和病痛缺乏抗争手段,主要乞求神灵的帮助,所以那时候主管祈祷、祭祀的巫也兼有“医”的职责,巫医一体,医源于巫。

值得注意的是,在《周礼》里面,“巫祝”和“医师”已经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了。看来随着真正医学技术的发展,医术在周朝时就已经从巫术中分离了出来。
在谈巫医分家时,很多人都爱提什么扁鹊的“六不治”,其中有一条就是信巫不信医不治。其实扁鹊并没有总结出什么“六不治”来,这只是《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司马迁的一段议论,读书人不求甚解,把它安到扁鹊头上了。但这至少说明,最迟在汉代,社会舆论认为,如果信巫不信医,那你这病就没个治。

“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这句话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一种认为,巫医是一种很崇高的职业,人如果没有恒心,是做不了这一行的。古代中国“巫”的地位很高,直接通神的人物,从这个逻辑出发,可能就推出了巫医地位也很高这一结论。你翻开中国医学史一类的文章,大多持这种解释。

另一种解释,巫医是一种贱业。人如果没有恒心,连巫医这样的贱业也做不好。

我是同意后一种解释的。首先,不管是巫医还是真医,行医本身在中国古代地位就没有高过,和算卦的、相卜的、唱戏的一样,属于百工之列,在史书上也是列入“方技”而不入“儒林”的。虽然名为“大夫”,但却是为真正的士大夫所不齿的。华佗一代名医,但《三国志/魏书/方技传二十九》在介绍他的时候,还是要先说他“兼通数经”,然后才提他“又精方药”。他自己也对误入行医这一“歧途”而后悔,“然本作士人,以医见业,意常自悔。”

在这里说点题外话,关于华佗的死因,民间流传的一般都是《三国演义》里的说法,在第七十八回“治风疾神医身死”里,曹操头疼难忍,请华佗给他治病,华医生开的方子是:“大王头脑疼痛,因患风而起。病根在脑袋中,风涎不能出,枉服汤药,不可治疗。某有一法:先饮麻肺汤,然后用利斧砍开脑袋,取出风涎,方可除根。”华佗要用斧头砍开曹操的脑袋,取出病灶(风涎),曹操怀疑华医生要害他,就把华佗给杀了。后人从不去怀疑这个开颅手术的合理性,一味怪罪曹操气量太小,感叹华佗死得太冤。其实就是放在今天,有人要用斧头砍你的脑袋给你治病,恐怕你也不能同意。曹操患的是头风,也就是偏头疼,是脑神经的事,也没有瘤啊肿块等明显的病灶,砍开脑袋也无济于事。

当然,这只是民间传说,按正史记载,曹操的偏头疼经常发病,华佗给他一下针就好。但偏头疼是个慢性病,用华佗的话说:“此近难济,恆事攻治,可延岁月。”你这病不是一天两天能治好的,坚持治疗,也就是多活几年而已。可见华佗并没有要给曹操做开颅手术,而是主张保守疗法。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曹操一天不死,华佗就一天不能离开。你曹丞相三妻四妾,却让我华某人陪你干熬,那怎么行。于是就借口老婆来信,回家探亲。这一回去,曹操怎么请他也不来了,就推说老婆病了,不能动身。曹操一封书接一封书,又让县里亲自到家去请,华佗都不买帐。把曹操气个半死,亲自派人去华家,如果他老婆真病了,“赐小豆四十斛,宽假限日。”如果没病,就把他给抓来。所以说华佗其实是抗命入狱的。

在整个中国历史上,只有一个朝代,医的地位比儒高,这个朝代就是元朝。蒙古人对之乎者也卖酸文的不感兴趣,相反,对有一技之长的技术蓝领却十分重视。他们在攻城拔寨的时候,即使屠城也不杀这些有技术的百工。元朝时,社会按职业分为十等,即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匠、九儒、十丐。医生排前五位,远在臭老九之上。

前一阵多伦多一家中文书店处理书,我花20元买了一套《资治通鉴》,一共10本,2块钱1本。结果在里面就看到了一段关于医者地位的记载,说后唐皇帝李存勖最宠刘夫人,其父以医卜为业。夫人小时候被乱兵掠入王宫,后来得宠。老爸听说女儿富贵了,就来宫里相认。夫人此时正与诸夫人争宠,人家一个个都是豪门之后,自己是个医卜之家,多丢人,于是破口大骂:“我爸早就被乱兵杀死了,哪个乡巴老敢到这里来冒充老娘的爹!”于是下令守门人给老爸吃了一顿鞭子,赶走了事。

孔子认为,南方人说“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这话很有道理,善夫!然后又引用《易经》来进一步说明。“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是易经第三十二卦—恒卦里的第三爻。意思说说,如果一个人没有恒久的德行,那他迟早要自承其羞。所以整段话强调的就是一个“恒”字。

最后一句话“不占而已矣”,朱熹在《论语集注》里认为“其义未详”。朱熹都打马虎眼,别人就更拿这句话没办法了。余英时有个说法,说读《论语》,如果能把杨伯峻的译本和钱穆的注本合起来对着看,对于《论语》的理解就不会差到哪里去。我特意去查了一下,杨伯峻的《论语译注》说:“没恒心的人注定一事无成,求卦也没用。” 钱穆的《论语新解》也是这个意思。两位大师这么讲,我不能说他们错,但至少没说明白。

理解这句话,我觉得首先要对《易经》有一定的了解。《易》本来是一本占卦的书,也就是六十四卦。但你在读《易经》的时候,更多的是《易传》部分,也就是孔子及其后代对《易》所作的注解,这部分共7种10篇,包括《彖传》上下篇、《象传》上下篇、《系辞传》上下篇、《文言传》、《说卦传》、《序卦传》和《杂卦传》,又称为“十翼”。卦和传合起来,才能称为《易经》。其实经过孔子这么一作注,《易经》已经变成了一部哲学著作。孔子曾说过这样的话:“《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也。”也就是说,孔子主要是在《易》中找“德义”,而把祝卜算卦都往后放了。他这话还算是说的客气,其实哪里是往后放,简直就是彻底抛弃了。所以孔子接着说:“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途而殊归者也。”那些“史巫”用卦来占卜,我却用卦来求德,所以叫“同途而殊归”。

也就是说,孔子重视的是德性的修为,而不是虚无缥缈的占卜。你有恒德,自然吉;你无恒德,必然凶。修德就能决定人事的吉凶,何必还用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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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七月 11, 2007 8:36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小时候我一有个头疼脑热,我奶奶就拿个杯子装一杯米,用她那条长长的黑裹头布包上,杯口冲着我一通乱摇,嘴里还念念有词,把周围新死的人都数落一遍,让他们离我远点。每次她把布解开,杯子里都只剩大半杯米,她说已经给这些死人送米了,他们不会缠着你了,头不会疼了。说来也怪,每次被她这么一摇,还真忘了疼了。
——————————————这个我们小时也是的,特别是婴儿受惊了,就用这巫术

你有恒德,自然吉;你无恒德,必然凶。
——————————这个思想倒是与老子相近。


这个文章小插曲不少啊,看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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